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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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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自评报告

部门自评报告范文第1篇

通过自查自评。总结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检查评估对象及实施机构

(一)检查评估对象为各相关监管部门,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称涉药企事业单位)

(二)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指导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

三、检查评估的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评估。由各相关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评估表》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自查自评可以根据实际合理缺项,但需加以说明。

(二)药品(包括医疗器械)质量状况评估。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依据全市药品监督检查、监督抽验、质量公告等情况,自行确定质量状况评估表及计算方法,开展自查自评,并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三)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调查问卷(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组织网上问卷调查或发放问卷,自我评价群众满意度,撰写汇总分析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涉药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方案由其自行制定。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并督促全市涉药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我评估、撰写自查自评报告;抽查涉药企事业单位自评情况的基础上,全面综合汇总自查自评情况,进行自我评分,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评估方式与方法

(一)检查评估方式:采取自查自评与检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以自查自评为主,检查评估为辅。

(二)检查评估方法: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法,全面了解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听取汇报。听取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查看资料。查阅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及有关工作制度规定、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卷宗、新闻宣传等资料。

4.问卷调查。对过往群众、经营单位营业人员、基层执法人员等进行随机访问和调查。

(三)评分及加减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参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精神制定。

五、检查评估工作安排

(一)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各检查评估对象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撰写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和工作总结,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三)迎接省联合检查评估组对我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束后,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含评分表)和工作总结,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标准,全面准备。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鄂食药监文[]83号文件及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准备,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确保质量,按时完成。各相关监管部门自查自评报告均要按照先总述、后分述、再列出相应备查资料的要求来编写,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文字简洁,确保自查自评报告的质量。各类备查资料统一按分类分项要求汇编成册。

部门自评报告范文第2篇

通过11月9日、10日对各院系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迎评工作验收检查,发现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各单位的汇报,尚有许多须改进的地方,现将有关要求提出,望认真修改。

一、对职能部处的要求

1、职能部处及直属单位领导要重视汇报材料,主动积极地准备材料,配合学校做好评估工作。

2、各部门认真学习学校自评报告中与本部门相关的部分,领会精神,以自评报告为蓝本,汇报材料中的有关数字、特色等不但不能与学校自评报告相矛盾,而且要自觉地将具有佐证作用的材料充实到汇报材料中。各项数据要与学校自评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一致,特色要围绕自评报告中的三个特色展开。

3、各部处自评报告要贯彻“继承和发扬哈工大优良传统”的基本指导思想。

4、本次评估为“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评估专家主要关心与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有关的内容,因此,各部处的汇报材料要紧紧围绕“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展开,给专家展示本部门为教学服务的理念、措施、成效,忌将汇报材料变成工作总结。

5、汇报材料的PPT应精心制作,尽量采用图表代替数字和文字,字号大小适度,布局均衡,色彩和谐,重点突出,便于专家形成良好而深刻的印象。

6、对于达不到评估要求的指标,要以有力的证据说服专家,而不要置之不理。如图书册数不够,就要强调馆际互借,电子文档,免费原文传递等;设施不达标就要给出令人信服的解决措施和由此取得的成效。

7、掌握汇报时间,通过字斟句酌,精选材料,将汇报控制在10分钟之内;注意措辞与语气,避免过谦和夜郎自大,避免贬低外校来提高我校,尽量不要使用贬义词。

8、各单位PPT电子稿和自评报告的文字稿于11月18日交评估办。

二、对院系的要求

1、院长(主任)汇报材料(PPT)要突出继承和发扬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优良传统,以翔实的材料证明在各项教学工作中的落实情况;突出本单位教学中心地位的落实情况;要突出本单位在本科教学工作的特色与亮点。

2、汇报材料(PPT)要图文并茂,用大量的图片资料给人以深刻印象。

3、汇报材料(PPT)要进一步纲化、挖掘更多更新的材料。

4、各院(系)佐证材料仍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质量。

5、实验室参观点存在实物不足,重点不突出,卫生不整洁等问题,要求各单位对参观环境进行精心设计,摆出实物、突出重点、整洁卫生、设备仪器处于运行状态。

6、各单位解说词要精心准备,解说员认真演练。

部门自评报告范文第3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可能”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汇报材料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汇报

按照《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民生办[2020]15号)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文件下发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将市民生办文件转交到民生工程各牵头实施部门,要求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绩效评价的自评工作。

二、积极谋划

12月4日,县民生办组织召开牵头实施部门联络员会议,专题布置绩效自评工作。同时,各牵头实施部门也明确承办股室和专人,将绩效自评工作做实做好。

三、认真实施

一是及时转发。县民生办于12月初将已有的省级各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转发给部门,新增项目的评价办法也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转到部门,为开展自评工作提供依据。

二是上门会商。县民生办对历年没有被省市评价的项目认真梳理后,到相关部门开展上门会商工作,针对评价办法的各项指标,与部门逐项核对准备情况。

三是规范自评。各部门严格对照各项绩效评价办法中的考核指标,逐项打分,并形成自评报告。

四是补差补缺。各部门开展自评后,就评分中的缺项和不足部分,认真开展补差补缺,包括相关软件资料和民生工程标识标牌。

五是公开公示。按照市民生办要求,各部门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后,将自评情况以及自评打分表在部门网站或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迎接评价

各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已全面完成,也做好了相关的迎接评价的准备工作,力争在各项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将以此次自评工作为契机,全面总结2020年实施民生工程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以及与兄弟县区之间的差距,认真谋划2021年的各项民生工作,与省市主管部门做好对接,做好启动前的准备工作,为2021年实施民生工程打下良好基础。

部门自评报告范文第4篇

一、考评组织

消防大排查、大整治考核工作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公安消防大队具体实施,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

二、考评方法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织自查自评合格后,将自查自评情况9月29日前书面向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所有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2、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行业主管部门自查自评合格后,9月29日前书面向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大队申报验收,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消防大队对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按比例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由公安消防大队将自查自评情况和验收记录表(复印件)报地区消防支队,并申请验收。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为100分,考评内容为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组织推进、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逐级自评验收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详细自查自评及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一)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组织推进工作(10分)

1、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统筹实施(9分)。根据《关于印发县集中开展全覆盖、严执法、见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各乡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察的要求,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大检查内容,统筹推进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2、部门推进落实(9分)。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安委会和公安消防大队报告排查整治情况,由公安消防大队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名称以及发现的火灾隐患,本行业、本系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3、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由公安消防大队书面报告县人民政府实施挂牌督办,严格督促整改。

(二)社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25分)

1、单位自查自纠(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社会单位按消防部门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将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消防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消防大队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所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消防大队统一将影响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在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上公布,督促落实排查整治责任。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完成自查自纠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并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承诺书”。

(三)消防监督执法工作(30分)。

1、完成执法工作量(16分)。根据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情况赋分。

2、公布执法情况(10分)。公安消防大队要将监督检查情况通过互联网消防网站或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布内容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

3、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每月按照要求248号《关于印发〈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公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

(四)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

1、媒体宣传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在中央主流媒体、省级主流媒体的上稿数量,地级主流媒体播出公益广告情况。中央主流媒体统计范围: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正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仅统计6点至23点时段新闻、专题。省级主流媒体统计范围:省级党报、电视台和广播电台。

2、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分值10分,主要考评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的情况,户外视频和楼宇电视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情况。

(五)逐级自评验收工作(5分)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和验收申报工作。凡自评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部门自评报告范文第5篇

为及时、顺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根据辽宁省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XX市交通局、XX市运输管理处对于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即日起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关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和检查。各部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全力配合,按照要求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梳理检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资料、图表、文件和工作措施等。

二、由考评小组对各部门的考核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考核不合格部门要按照安委会和自评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接受自检小组的复查直至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