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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各有关股(室)、工商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有利于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二、规范的范围和重点
对辖区各主、次干道两侧所有经营者店牌店招的用语用字进行规范。规范的重点是:
_.使用错别字;
_.不按规定使用繁体字;
_.使用已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或印刷字形;
_.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或外文大中文小;
_.单独使用汉语拼音或使用汉语拼音不规范;
_.使用不规范的成语;
_.中文夹杂外文;
_.含有不良文化内容,违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_.其他不规范使用的语言文字,如用字不清晰、相同内容的几块店牌店招的写法不一致等。
对于店牌店招中因创意等需要使用的易于辨认、不引起误导的手书体字、美术字、变体字、古文字,或者出现与原形一致的注册商标定型字、文物古迹中原有的文字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字号用字等,可以保留。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____年_月—_月)
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及日常的巡查回访,向广大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造浓厚的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____年_月—__月)
引导辖区经营者对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整改,及时拆除、重作、修改用语用字不规范的店牌店招。
第三阶段:检查督促(____年_月—____年__月)
对辖区相关经营者前一阶段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和处理情况于____年_月__日前报送县局商广股。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评估(____年_月—_月)
接受省市评估组的检查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_.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__条、《××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_条第_款第_项都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广告、招牌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和管理。开展对店牌店招用语用字的规范,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又是提高我县文化品味、展示我县对外形象的重要举措,相关单位要按照“片(段)长责任制”的要求,坚持“分片(段)监管,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将规范店牌店招用语用字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个人。
根据《》等文件,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电商经营主体开展农村产品网络销售
(一)对于县内电商经营主体销售业绩的奖励(县内电商主体指的是在县域内注册的电商企业、个体工商户)
支持内容:鼓励我县电商主体利用第三方线上平台或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我县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对县内电商经营主体给予线上年销售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奖励标准:对于注册在我县依法依规经营的电商经营主体线上年度销售额达50万元(含)以上(以后台网销数据为准),经认定后,对销售农产品类、版画、青瓷、湛卢宝剑等特色产品类电商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线上年度销售额3%的奖励;对销售其他品类电商经营主体给予线上年度销售额不超过2%的奖励,单家电商经营主体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该项目年安排资金50万元,若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电商经营主体的合计奖励金额超过50万,则以申请验收确定金额为基数,同比例下调。
(二)对于使用公共品牌提升网货化包装的补助
支持内容:支持“山水”、地理标志品牌的网货化运用。使用“山水”、地理标志品牌,深入挖掘品牌内涵,进一步创新、提升产品网货化包装,促进我县农村产品销售。对电商经营主体使用“山水”、地理标志品牌提升产品网货化包装的,给予网货化包装设计费、包装开版费、打样及印刷制作费合计不超过20%的补助。
补助标准:对电商经营主体“山水”、地理标志品牌运用,单个产品最高补助不超过1万元(同种产品已上架销售的不同规格只认定一款,且单家企业最多申请2款),对申报年度的上年度获得过该项补助的电商经营主体,不再重复补助。该项目年资金安排20万元,若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电商经营主体合计奖励金额超过20万,则以申请验收确定金额为基数,按同比例下调。
(三)对于县内新增电商经营主体的奖励
支持内容:鼓励在我县成立电商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线上平台或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我县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对县内新增电商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标准:对于我县新增并开通对公账户,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后6个月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我县农村产品单量达100单(以后台网销数据为准)的电商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2020年度、2021年度的后6个月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自营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我县农村产品单量达500单以上(以后台网销数据为准)的电商经营主体经营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600元。该项目年安排资金20万元,若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电商经营主体的合计奖励金额超过20万,则以申请验收确定金额为基数,同比例下调。
(四)加快第三方电商服务业发展的补助
支持内容:鼓励电商服务性企业(包括运营、网页设计、IT技术支持、产品拍摄、内容制作等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商,不包含快递行业)开展促进我县电商企业销售本地农村产品的服务,根据电商服务性企业累计服务的金额给予一定的奖励。
补助标准:对于电商服务性企业每年为县电商企业开展服务累计的服务金额达10万元(含)以上,经认定后,相应给予服务金额1%的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对于电商经营主体促进我县农村产品产销对接的补助
支持内容:鼓励我县电商经营主体使用互联网技术发展线上销售和线下实体销售相结合,拓展销售渠道。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靠近旅游路线附近或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布点线下实体,销售我县农村特色产品,促进农村产品销售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布点线下实体经销店、O2O体验店、旗舰店、展销中心、专柜等的电商企业,给予相应补助。
补助标准:线下实体经销店、O2O体验店、旗舰店、展销中心、专柜等单家实际运营面积达到15平方米的给予补助0.5万元,运营面积达20平方米的给予补助1万元、实际运营面积达50平方米的给予补助2万元,申报企业年销售额需达到50万元(含)以上(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二、促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一)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1.农村产品上行的快递费用
支持内容:完善快递资源配置,弥补县、乡、村三级快递服务短板,促进电子商务与快递行业共同发展,对促进农村产品上行产生的快递费用,可通过项目申报评审方式给予适当补贴。
补助标准:对电商经营主体促进农村产品上行产生的快递费用,按电商经营主体给予不超过年度实际快递费用20%的补助,单家电商经营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申报补助的电商经营主体年销售额需达到50万元(含)以上(以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该项目年安排资金50万元,若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电商经营主体的合计奖励金额超过50万,则以申请验收确定金额为基数,按同比例下调。
2.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设施建设
支持内容: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体系协同发展,对于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设施建设(硬软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按投资额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
补助标准:对企业建设农村物流仓储中心、农村物流信息管理平台及农村物流运输设施设备等,可按投资额(不含土地费、不动产建设成本、仓储以外的房租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万元。申报企业当年度快递上行单量须达10万单(含)以上。
(二)支持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1.支持农村产品产销供应链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内容:支持我县电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三品一标”、“一乡一品”、特色优质农产品等资源,发展农村产品检测、分拣、包装及仓储保鲜等服务,建设具备分级、包装、预冷、检测等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的基础设施,促进农产品产销供应链服务体系的初步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与供应链体系协同发展。对电商企业通过申报农产品产销供应链服务体系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补助。
补助标准:按申报企业农产品产销供应链服务体系项目投资额(不含土地费、不动产建设成本、生产设备采购费用、仓储以外的房租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家申报企业或项目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支持电商经营主体开设直播室进行农村产品网络销售
支持内容:支持我县电商经营主体建设直播室用于开展县域农村产品上行业务,促进农村产品的销售。
补助标准:对年度农村产品上行销售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开设直播室费用,按实际投资额(仅限于室内装修、直播设备、货架等费用)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
3.支持电商经营主体租赁仓储进行农村产品网络销售
支持内容:支持我县电商经营主体租赁仓储以开展县域农村产品上行业务,促进农村产品的销售。对年度农村产品上行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进行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所租用的仓储租金费用,按年度实际租赁面积进行相应补助。
补助标准:对开展农村产品上行的电商经营主体,按其年度实际租赁仓储场所面积给予每月每平米不超过3元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租金30%,最高不超过3万元。该项目年安排资金30万元,若符合以上奖励标准的电商经营主体的合计奖励金额超过30万,则以申请验收确定金额为基数,按同比例下调。
三、推进电子商务助力扶贫工作
支持内容:支持电商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增收,鼓励电商经营主体(开展电商业务或为电商供货)主动对接贫困户,收购贫困户自产农村产品、发展“电商+基地+农户”模式或吸收贫困户用工,增加贫困户收入。对主动带动贫困户增收的电商经营主体,根据带动贫困户增收金额的30%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电商经营主体出具的年度带动贫困户增收佐证材料(贫困户签收并按手印),按带动贫困户增收金额的30%给予补助,单家经营主体不超过3万元。
四、意见各项补助扶持资金的规范支出方式程序
【关键词】勘察;海上;重点;难点;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P752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本文以大连某海域跨海大桥海上勘察为例对大型海上工程勘察实施工作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进行阐述说明
1、工程特点及勘察工作重点、难点
本工程场地位于大连市某海域,因此本次勘察的特点是海域内的桥梁线路勘察,勘察工程实施重点及难点如下:
(1)钻船定位与固定困难:由于海底可能是光秃秃的礁石,可能为较厚的淤泥质软土,加之涌浪大,局部水深流急且潮流方向不定,钻船锚固极为困难。
(2)钻孔位置及高程控制:钻探水域宽广,春季施工,风大浪高情况较多,因此钻探点的测放及高程传递精度不易控制。
(3)勘察工期紧:根据大连天气情况,受场区风浪影响,三分之一时间段可能不能施钻。因此,抓住每一次有效的工作时间,按期完成勘察任务,成为本次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
(4)钻孔质量要求高:对海上大桥工程来说,确保较高的岩芯采取率,特别是土层及基岩破碎带和节理裂隙密集带采取率,是正确分析桥址不良地质现象、提供准确的地层承载力的可靠保证。
2、解决实施方案
2.1钻船定位与固定困难的解决方案
在近海钻探工作中,钻探传辅助装备的选用及应用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锚具和锚绳、抛锚数量与方式、套管、压载物等,同样对现场钻探作业有重要影响。应根据勘察区域的水文、气象、潮流、水域底质的锚着力和钻探用船自身特点等合理配置和使用。
要针对勘探区域土层特点、船只大小,合理选用适当的锚具。锚叶的宽窄与作业用船的固定程度有很大关系,当船只大、底质为淤泥类土质时,则锚叶应选用较为宽大,特别是底质为淤泥等含水量很高的软土类,常见有锚着力差,入土无力,易“走锚”,收紧锚绳时则是锚在泥中拖动,起不到固定作用,此时宽大的锚叶较为适用,对礁石等底质,则宜选用尖窄的锚叶,以便嵌入礁石缝隙。
锚缆:锚缆长度一般应大于水深的5 - 10倍,由于钻探船只进点对孔位时,须通过调整锚绳移动船只,因此抛锚时锚缆长度应考虑有一定的余量,同时须考虑涨退潮的影响。主锚的缆绳长度较之其他锚缆的长度要大。现场钻探过程中,应根据潮水的涨落情况,随时调整锚缆,保证钻探船只不随潮水涨落导致水平位移。锚绳最好采用强度高、延展性差的棕绳,现在渔船多用的尼龙绳弹性偏大,不利于收紧。收放锚绳最好采用手动绞车,可作细微调整,特别在钻进过程中,有时仅需要调整数厘米距离。条件允许、调整距离较大时,亦可借助渔船的起网机,但须控制得当。
抛锚数量及锚位:在通常海上钻探工作中,一般配置6根锚,除在船的上、下首各抛3根八字主锚外,为稳定性起见,左右舷侧还需抛二根锚,必要时根据海流流向、风浪方向还应重点加强。抛锚时应注意船中心线方向须对着海流方向(我省均为半日潮,作业时一般钻孔须经历涨退潮阶段) ,因此定位时尽量使船头较长时间迎向海流方向,尽量避免海流侧向冲击导致钻探船只位移。
2.2勘探孔测放
本次勘察采用高程系统为1985国家高程系,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大连市城建坐标系统。各钻孔的孔位、高程均用GPS现场测放,测放精度为:平面位置误差小于10厘米,高程误差小于5厘米。
钻孔现场测放时用南方测绘GPS定位仪实施。根据GPS数据的显示,在到达预定位置后即可抛锚;精确定位时天线应置于钻机立轴处,待钻船稳定,钻孔到位后,即下φ146 mm保护套管,精确测定孔位与高程。
2.3提高钻探取芯质量措施
(1)多种取芯工艺的综合运用
针对地层的复杂性采用了以下几种相应的取芯工艺:
a)软土、粘性土采用薄壁取土器取芯,其取芯率能够保证达到95 %以上。
b) 砂层采用活页、半活页钻头取芯,其取芯率能够达到75 %以上。
c) 砾层采用弹簧钻头取芯或岩芯管堵泥取芯,其取芯率能够达到75 %以上。
d) 卵石层采用弹簧钻头+ 半活页钻头取芯,其取芯率能够达到70 %以上。
e) 全风化层采用干抓或薄壁取土器取芯,其取芯率能够达到85 %以上。
f) 中风化层采用干抓或弹簧钻头取芯,其取芯率能够达到95 %以上。
g) 微风化层投卡取芯,其取芯率能够达到95 %以上。
(2)多套管跟管钻进系统
多层套管级配为φ146 、φ127 、φ108 mm。其中用φ130 mm 口径开孔,φ146 mm 套管跟管施工至卵(碎)石层面;用φ110 mm 钻具、φ127 mm 套管跟管施工至穿过卵(碎)石层; φ 108 mm 管为备用管,在φ127 mm 管无法跟管的情况下用设计允许的最小口径(φ91 mm) 钻具钻进,以之跟管施工至稳定层面。
3、海上钻探注意事项
海上钻探有其特殊性,受自然条件如潮差、风向、风力、海流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海上钻探必须执行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1) 要到当地港监部门办理海上设施适用证书,平台拖运要办理适拖证书,在施工范围内要办理航行通告。
(2) 勘探前要到港务部门索取潮差表,了解潮差的变化规律及有无暗礁等,在台风季节要先找好避台风的地点。
(3) 平台拖航前应掌握天气情况,找有经验的船员了解沿途的海况,拖航期间天气应良好,拖航速度宜控制在6~8海里/ h。拖运前应将平台上的所有活动件固定住,其物品摆放要保证平台的吃水线四周基本一致。平台在拖运中应配有通信设备,以便联系。
(4) 海上勘探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收听、收看天气预报。超过5 级的大风天气则不得出海作业。
(5) 交通船及钻探船上要备齐救生设备,平台上要备有求救信号弹,要装好适用于能见度差的天气状况下显示信号的航标灯,航标灯放的位置可视性要好,即从每个角度都可看到,防止过往船只相撞发生意外事故。
(6) 钻探船上要有消防水泵,并配备2 只CO2 灭火器。
(7) 钻探船上机械底部要设有集油盘,防止各种油料造成海水污染。
(8) 钻探船定位时要根据风向和海水流向定,一般情况下钻探船前端要顶流而放,钻探船前端最好也迎风向,但有时风向与海流方向不一致,应以海水流向为主。
参考文献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阶段性验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加快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确保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依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体系函〔202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了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强化支出管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遵循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等原则,参照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省财政和县财政用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出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二、验收依据及标准
1、《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体系函〔2021〕1号),财政部的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2、卫辉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申报文件、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等。
3、项目执行单位的投标文件、项目合同等相关资料。
4、其他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等文件。
三、验收时间
2021年6月18日—6月21日(可根据实际验收需要适当延长)。
四、验收对象
项目承办企业。
五、验收内容
(一)阶段性验收内容
一标段:
1、农产品标准化建设项目
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唐庄、安都乡等特色农业主要产区为中心开展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为卫辉市鑫福林卫红花种植专业合作社配置:烘干机1台、门牌标识1个、围挡广告牌1个;为悦农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配置:桃子分拣机1台、门牌标识1个、围挡广告牌1个;为河南省星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配备:烘干箱1台、金银花鲜花筛分机2台、封口机1台、金银花输送机1台,金银花不锈钢工作台2台。
2、乡镇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在唐庄镇、安都乡等林果、蔬菜、中药材、禽蛋重要农产品连片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基于特色产品需求的预冷、冷藏等基础设施,配置3-5个区域性农产品分拣、包装、仓储、配送中心,适度建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立我市重要农产品产地和销地跨区域衔接机制,减少农产品流通成本。分别在唐庄镇、后河镇、狮豹头乡,依托卫辉市优质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企业,建设乡镇级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分别为卫辉市徳晟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配备:电动液压叉车1台、桃子分拣机1台;为卫辉市唐庄镇唐韵果树种植农场配备:电动液压叉车1台、桃子分拣机1台;为卫辉市秋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配备:冷、冻库各1间,真空包装机2台、电动液压叉车1台;为卫辉市承金农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配备:电动液压叉车1台、粉芡加工设备1套、粉皮加工设备1套、仿手工粉条加工设备1台、冷库1间。
3、农产品品牌化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苍峪山”公共品牌效应,提高农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宣传,定制9号快递箱50000个;鲜桃包装箱20000个。
4、农村产品营销服务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扩大本地农特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利用展销形式,扩大我市品牌农产品宣传,在狮豹头乡塔岗村建设卫辉市农产品O2O体验馆1个;对电商大厦农产品展厅进行升级装修;购置展销用帐篷100顶;购置音响1套,话筒1套;打造汲城二村和张武店村两个直播间,并配置直播设备2套;建设了秋惠农产品直播间并采购直播设备1套;建设了5个邮政直播间,并配置了5套设备。
5、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
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本地农特产品上网、二维条形码扫描等方式追溯,提供农特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分别为秋惠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悦农果树种植合作社购置溯源监控2套;印制溯源二维码12000枚。
6、市级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分拣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为打造集电商快递、物流集散于一体的综合物流园区,加快卫辉物流产业发展,集仓储,运输,配送和信息服务等多功能一体,实现集约高效经营,优化卫辉物流资源,配置卫辉市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一套。
7、乡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项目
合作建设200个物流服务村点,配备站点物流标识200块,物流制度牌200套,安装门头标识18套,配备管理制度牌18套,配备背景墙18个,货架17组,电子秤14台。开发新建物流服务点100个,配备站点标识100块,物流制度牌100套,配置门头标识46个,配置管理制度牌46套,配置背景墙46个,配置重型货架146组,配置高拍仪30台,配置电子秤46台,配置电脑35套,配置电视35台,桌椅35套,配置轻货架51组,台账36本。早期开发的物流服务站点,因运营需要需升级已配置的53台电脑内存,加装一个128G固态硬盘。
新建乡镇物流服务站10个,配置门头标识10个,配置管理制度牌10套,配置背景墙10个,配置货架30组,配置电子秤10台,配置13个乡镇物流服务站LED显示屏13台,配置周转快递包260套,配置快递小票打印机13台,配置物流铜牌13块,配置物流制度牌13套。
二标段:
1、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建设项目
为发挥电商示范带动效应和产业引领作用,提供农村基层群众的网销网购意识,形成电商发展全民参与的氛围。 采取升级服务中心宣传氛围等形式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同新乡市电视台开展合作,宣传卫辉电商带头人,每期节目播出18次,播出节目20期;同卫辉市邮政局开展合作,定制EMS信封1万份;
采购宣传马甲、帽子、T恤各400件。
2、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利用我市技工学校、党校的教育资源和教育场地,以“校企会”合作方式,重点为我市基层干部、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员、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等群体提供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工作;在特色产业集聚的乡镇,利用闲置厂房、基地等空闲基础设施资源,重点面向农民开展电子商务科普工作,实施电商扶贫专项培训行动,提升电商创业就业氛围。在卫辉市职业中专建设一个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基地,在孙杏村镇张武店村、孙杏村镇汲城二村、城郊乡毛楼村豆腐产业园各建设一个电商技能培训基地。
3、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建设项目
针对卫辉市各乡镇、村开展宣讲基础性电商知识普及采购培训设备、设施和物料,分别采购工作记录仪10台、1T移动硬盘10台、彩色打印机1台、单反照相机1台、云台1台等配套物资;采购手提袋(含笔、本)1500套;采购声卡50套、补光灯30套、桌面支架20套;采购学员荣誉证书500个、优秀学员奖杯50个。
(二)一票否决项
1、违反工作文件规定,未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更改实施方案、扩大实施范围、增加或改变示范内容;
2、在审计、稽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项目质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3、项目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
4、弄虚作假。
六、验收方法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体系函〔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次项目验收由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及有关专家成立的验收小组,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七、验收要求
验收应做到每个项目逐一实地验收、核对验收材料原件及相关数据;重点查看验收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制定的制度和措施以及机制建设和运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等。涉及科技及商业秘密的,参与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守秘密,未征得项目实施单位同意,不得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和发表。
八、验收结果
验收完成后需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承办单位企业提交的验收材料及所有建设项目验收意见书由市政府委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一、工作成效
据统计,活动月期间,全县各招商小分队外出开展招商活动85次,洽谈项目126个,达成投资协议79个,协议金额47亿元。8月份签约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有: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白云仙风电开发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装机容量100mw;国电电力珠海分公司投资的西边山风电开发项目,总投资10亿元,总装机容量100mw;广东伟兴针织有限公司投资的县三兴纺织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年产值1.2亿元,可安排就业岗位人;总投资8000万元的鸿发矿业钼铁冶炼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的金丰禽业项目;总投资3980万元的进益矿业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的兴汝食品加工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的松西休闲山庄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的凉滩旅游开发项目等。
二、工作措施
一是周密部署,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收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集中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招商引资活动月活动的开展,在明确了活动的意义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步骤、活动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印发<县招商引资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汝办发电[]47号),方案提出了我县招商引资活动月的工作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湖南省赋予郴州先行先试政策契机,充分发挥各产业招商小分队、各乡镇和县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集中一个月时间,集中全县力量,以跟踪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在谈项目、未履约的签约项目落地开工为目标,以承接沿海产业转移、引进产业集群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营造全县、全民、全力搞招商、抓项目、促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方案对各单位和小分队的工作责任、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
二是广泛动员,积极营造活动气氛。8月6日,为调动全县上下外出招商洽谈项目的积极性,县政府召开了招商活动月动员大会暨全县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产业招商小分队队长、成员,各乡镇和县直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桂生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胡好民宣读了《县集中招商活动月工作方案》。为营造招商月活动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制定了招商月宣传方案,在电视台设置专栏报导招商月活动动态,同时在政府网、商务之窗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报导。此外,为配合招商月活动,积极营造热情、浓烈的招商引资氛围,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要求各职能部门主动上门服务,为企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统一调度,精心安排招商路线。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招商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外出招商考察路线。根据安排,8月6-12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专职招商小分队,前往深圳、东莞、佛山、清远、韶关等地开展招商活动,进行项目对接;8月20-25日,县委书记李五一,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桂生分别率领由分管工业、招商引资工作的县领导,经济开发区、县商务局、经济局、劳动局、国土局、环保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商小分队,深入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寻找商机和洽谈招商项目,掀起了8月集中招商月活动的。县委书记李五一率领一分队赴珠三角广州、惠州、珠海和长三角上海、温州等地洽谈项目,重点考察太平洋建设集团、瀚和集团、国电能力珠海分公司、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与负责人洽谈精细化工园项目、西边山风力发电项目、白云仙风力发电项目、大通气体扩建项目、温州商会系列投资项目等。与此同时,县委副书记、县长廖桂生率领二分队深入珠三角深圳、东莞、佛山、清远、韶关等地考察企业洽谈项目,重点考察骆氏集团、佳禾电子、恒新电子、隆韵饰品、东邦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并与企业负责人商谈县骆氏内衣厂、佳禾电子厂、恒新电子厂、隆韵饰品厂、东邦电器厂等项目。
四是创新方式,确保招商引资成效。为扩大活动成效,各招商小分队创新招商方式开展外出招商活动。一是各产业招商小分队和乡镇、单位招商小分队外出开 展招商活动前制订具体的招商路线,出发前与项目投资企业负责人沟通联系,做到有的放矢,力争项目成功签约。二是每到一处,除对在谈项目采取点对点上门洽谈外,积极与当地商会、协会和产业转移企业举行招商座谈会,大力推介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先行先试34条政策措施和优良的投资环境,争取一批新项目达成投资意向。
三、工作特点
一是通过上门洽谈、召开推介会、座谈会、紧盯重点项目和重要客商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主要领导任队长的工业、旅游、城建、农业四支产业招商小分队分赴珠三角、长三角、闽三角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定点招商活动,使活动月呈现出时间短、成本低、针对性强、效果好的特点,推动了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严格审查招商线路,对乡镇单位外出招商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活动实效。下发方案,全民动员,明确乡镇单位招商活动月工作任务后,为贯彻落实向力力市长“要切实抓好8月集中招商月活动督查落实,防止部门把招商引资变成游山玩水”的指示,县商务局对各产业招商小分队、乡镇、单位外出招商活动安排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对各招商小分队去什么地方,去了些什么人,洽谈了什么项目,达到了什么效果进行动态管理。
三、下步打算
一是持续招商。即继续加强小分队招商,各小分队将定期开展外出招商活动,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和为明年的招商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