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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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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于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各学校(含托幼机构),各食药所: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印发《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贡井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贡井区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地方政府、主体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四位一体”责任,细化至每个区域、每个地段、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形成网格责任图。各责任主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经营,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二、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

(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责任人,上下级网格联动,形成管理合力。

(二)规范管理,守法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三)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投诉举报能够及时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发现、上报并采取与职责相符合的应急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保障学生食品安全。

三、网格划分及主要工作

按照属地管辖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的原则,建立三级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

(一) 一级网格

一级网格,即区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贡井区人民政府,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区政府:对区级网格化体系建立运行和全区学校食堂建设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建立一级网格,指导、监督、考核全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化管理建设和运行。2、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专题研究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指挥学校发生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提供改善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条件的资金和项目。(责任人:分管教育工作副区长、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副区长、区食药安办主任)

区教育局:对全区学校的网格化建设管理负责,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负主管责任。1、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考核各学校的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督促学校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3、组织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舆情应急事件,组织开展好学生医疗救治、情绪安抚、事故现场控制、舆情应对工作。 5、全面实施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食堂建设等工作,确保2018年辖区义务段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B级。 6、督促教育局相关人员和学校使用信息化管理措施,发挥“明厨亮灶”社会共治平台作用。7、确保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不对外承包。8、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以及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承担网格化建设管理具体责任,明确责任人、责任范围、工作职责;指导、监督食品药品监管所网格化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2、开展或组织食品药品监管所培训校长、副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随机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3、实施春季、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每年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双随机检查面达20%以上。4、处置学校发生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舆情,组织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事故原因调查,对疑似问题食品及食品原料、餐用具、留样食品抽样检验,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监管措施。5、实施学校食堂和食品小卖部的许可证审批、食品监督抽样检验、违法行为查处、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等行政监管工作。6、督促教育局和学校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和使用、量化分级B级食堂创建、明厨亮灶工作。7、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二级网络

二级网格,即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行政管辖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成员单位为区教育局、各食品药品监管所。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网格化建设管理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1、负责二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明确本级人民政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任务,责任人员责任包干到学校。2、组织实施辖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3、协调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现场维稳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区教育局:明确本系统在二级网格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职责是: 1、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2、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学校校长、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每个学校日常检查全年不少于3次。3、督促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明厨亮灶建设工作。4、指导学校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

食品药品监管所:依法实施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每所学校确定2名监管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和风险台账,做到家底清、情况明。2、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全面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量化分级B级单位创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3、开展或配合区局培训校长、分管校长和首席食品安全员并抽查考核学校自主培训效果。4、日常巡查频次由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等次确定(A级全年不少于1次,B级全年不少于2次,C级全年不少于3次,未评级全年不少于4 次),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置问题。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监督抽检或快检。6、处置食品安全应急事件。事发2小时内,初步核实情况后上报区局,在区局指导下对操作人员健康状况,加工操作过程、食品存储、餐用具使用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存在污染源等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并协助卫生疾控部门开展以学生近3日共同就餐史、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留取病人呕吐物、排泄物检验为主要内容的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医疗救治、现场控制及食堂消毒工作。

(三)三级网格

各学校(含托幼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依法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食堂负责人及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为网格化管理具体责任人,做到定岗、定人、定责。

校长:1、依法取得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建立学校为单位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构、任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校长、分管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并对工作运行、人员履职进行督查考核。3、依据《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自查、首席食品安全员、教师陪餐、家长(学生)委员会监督、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加工过程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自查评估风险,完善整改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向食品药品监管所和教育局递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报告。5、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量化分级B 级单位创建工作。6、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开展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教育。7、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处置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组织人员分别开展学生医疗救治、学生及家长情绪安抚、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待协助调查、保存病患学生用药前呕吐物和排泄物、关注和应对舆情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报告区教育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副校长、首席食品安全员: 协助校长履行职责,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要求。主要工作:1、加强食品服务从业健康管理和培训。2、制度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每天开展综合检查和考核。重点把控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品原料采购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设施设备消毒及维护制度、食品储存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品烹饪制度的落实,防范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3、明确人员使用食品安全信息化软件,登录系统上传食品安全管理数据。4、发现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校长,通知封存保护食品加工现场,通知食堂从业人员返回食堂协助事故原因调查。

食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身体健康上岗,重点防范加工过程中细菌感染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1、健康体检合格,不得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上岗操作。2、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要求,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食品行为后勤洗手、不得在食品处理区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3、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五专”管理,食品加工过程中生熟食品及用具不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存储生熟分开、符合存储温度和环境要求,食品烹饪烧熟煮透,对制冷消毒设置定期检查维护,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建立处置台账,食品加工区域“防鼠、防蝇、防尘”措施健全。4、除高校食堂外,禁止加工经营冷荤凉菜,严禁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覃、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需要烧熟煮透。禁止《食品安全法》规定的12类食品生产经营行为。5、食品留样品种齐全、数量100克以上、留样器具经清洗消毒后密封保存于专用冰箱48小时。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2日-6月 30日)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营造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  7月 1 日—11月30日)

一、二、三级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分别确定责任人、工作人员以及其职责和任务,确保每个区域、每个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各网格责任主体和成员单位整理网格化管理人员信息、工作职责,管理区域绘制网格化管理责任图。

全面启动一、二、三级网格运行,组织重点检查,检验运行效果,并及时补充完善,使之迅速进入常态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

认真总结分析推进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对一些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和推广。

五、实施网格化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的有效措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区长担任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学校食品安全副局长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网格化管理建立和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二、三级网格成立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由责任主体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二)运行要求

各级网格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学校要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中公示本校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职责。

上下级网格之间要签订学校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书,明确管理职责和责任人。

上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对应指导下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级网格内成员单位建立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三)督查与考核

上级网格督查下级网格工作,由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对网格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督查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基本思路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推进国际化工城功能定位为目标,为建设人居环境优美的滨海新城做出新的业绩,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四个化:城市管理数字化,促使城市管理更精细;业务流程规范化,确保城市管理更高效;管理资源整合化,促进城市管理更便民;评价标准公开化,引导城市管理更主动,从而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的城市管理新体制。达到城市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解决,从而将问题解决在老百姓发现之前,老百姓求诉之前。最终达到城市管理领域的四大变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变被动为主动;城市管理决策分析变定性为定量;城市职能部门工作变分散为系统;政府工作变“重过程”为“重结果”。

二、实施计划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20日—7月20日)

由区建设交通委会同市建设交通委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完成工可报告编制、专家评审、项目立项和招投标等工作。

(二)中期建设阶段(7月20日—10月31日)

完成场地建设、部件调查、部件归属、网格划分、网络建设、硬件采购和应用软件开发等工作。

(三)后期调试阶段(10月31日—12月30日)

完成人员培训、市区联调,并开始试运行。

三、班子搭建

成立“区城市网格化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组长,由区建设交通委主任担任副组长,建设交通委、规划局、房地局、信息委、科委、公安分局、街道等29家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区城市网格化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区城市网格化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办公室由牵头单位主要领导及方案策划人员组成,负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具体筹建工作(包括:机构设置、方案拟定、项目建设和系统调试以及沟通联络、后勤保障工作)。由相关委办局抽调1名联络员,配合区推进办公室协调网格化项目建设。抽调人员将由各委办局网格化系统的主要管理人员加入,并全过程参与建设,有利于系统建设中明确需求和系统建成后的顺利移交。

四、系统建设

(一)场地建设

依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城市网格化管理项目机构及人员整合情况,在石化城区由区机管局负责调配约450~550平方米左右办公用房(监督受理大厅约120平方米、指挥处置室约60平方米、其它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值班室、视频会议室、接待室等合计约350平方米,)作为网格化建设用房,满足前期项目筹建,中期系统软硬件建设,后期办公场址。

(二)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构建

基础地理信息平台是网格化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区信息化的基础平台,是全区信息化建设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重要保障。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的构建工作包括:网格化区域的确定;万米网格的划分;区城市管理相关部件地理信息的测绘、收集、入库;GIS地图数据库的建立,GIS信息平台的建立。

1、网格化管理区域

区城市网格化按照“强化重点区域、增加管理内容、提高办事效率”的思路,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进行网格覆盖。按照网格化地理信息平台系统建设的要求对每个网格内的部件进行普查,赋予代码、对各种事件进行编号,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分类管理。

网格化区域拟定为:

(1)部件调查范围:新城(约34平方公里)、朱泾镇镇区(约7.5平方公里)、枫泾镇镇区(4.33平方公里),共计约46平方公里。

(2)管理实施范围: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状况逐步实施。当前实施范围为新城中心城区(北至红旗路,南至滨海路,西至西静路,东至亭卫南路)约5.9平方公里区域。

2、网格划分

(1)网格划分的原则

①属地原则:每个网格不跨越城市规划单元边界,不打破区、街镇、居委会、村的行政管理体系。

②地理布局:一个网格单位内的管辖区域只能是一个居委会或村,不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③方便管理:一万平方米作为一个基本单元,但可视划分边缘接口、地域内人口数量和“城市部件”数量等因素,就管理方便适当调整。

④无缝隙、全覆盖:特别注重区界、街界、居委与村委等交叉区域,界定清晰,责任分明。以一万平方米为基本单元,将区所辖区域划分若干个网格状单元,由城市管理监督员对所分管的万米网格实施全时段监控。

(2)网格划分的相关责任:由区建设交通委牵头,区规划局、民政局协助,各镇、街道配合,进行单元网格的划分和审核。在此基础上,由区网格化推进办小组按管理原则划分为若干个责任网格。

(3)责任网格划分:按照市建设交通委规定,每10-16个单元网格划分为一个责任网格。结合区域实际,采取不均匀划分,按疏密相间原则划分责任网格,根据实际管理工作量对于市容环境示范区域、中心商业区、主要景观带,确保10-16个单元网格作为一个责任网格,对于其它区域,拟采取20-30个单元网格作为一个责任网格。

3、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调查及信息入库

(1)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目录:按市建设交通委明确的全市统一编码,结合区城市管理现状,涵盖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环卫环保、园林绿化和其它设施等5大类84种部件、32种管理事件。

(2)部件的测绘

主要任务包括:①、按有效、有限的角度,参与确定“城市部件、事件”;②、核实复查现有的“城市部件”;③、补充遗漏的“城市部件”。

(3)核实补充“城市部件”任务的实施方法:采用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相结合进行抽查的核实方法。在网格划定的基础上,就城市“部件”进行分类,明确核实内容,落实核实单位,确保准确率在96%以上。

(4)明确部件、事件责任归属:依据四原则,即法律法规原则、市有关规定原则、职能就近原则和区领导意见原则,对部件和事件落实责任归属;同时明确应急处置部门的工作处置流程。

(5)数据输入:在市建设交通委的指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协助录入“城市部件”,为建立数据库提供技术参数。数据库由网格化管理监督受理中心的信息规划管理科负责日常维护更新。

(三)系统软硬件的建设

网格化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工作是网格建设的核心部分,是城市网格化系统功能实现的载体。系统软硬件建设的质量高低将决定区城市网格化建设的成败,因此在系统建设中要加强建设和管理力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有条不紊推进系统软硬件建设,通过规划、资金、管理和技术等手段为区城市公共事务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打造良好基础。

1、软件系统建设

软件系统建设主要包括:

(1)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处置协调工作子系统及其它终端系统的建设。

(2)大屏幕指挥系统的建设。

(3)综合分析评价子系统。

(4)基础数据及地理编码管理子系统。

(5)移动数据接口子系统。

(6)GIS综合子系统。

(7)业务相关系统接口。

(8)网格化功能拓展的其它子系统。

2、硬件系统建设

主要包括:

(1)各种服务器及终端建设

主要包括:WEB服务器、GIS服务器、数据存储服务器、移动交换服务器、备份服务器、存储设备、磁带设备、监督中心工作站、指挥中心工作站、GIS信息维护工作站等的构建。

(2)网络设备的构建

主要包括:核心交换机、备份交换机、硬件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的构建。

(3)场地弱电部分建设

主要包括:场地装修、办公系统装修;综合布线系统、UPS系统、机房监控系统、会议声扩系统的建设等。

(4)大屏幕显示系统的构建

主要包括:大屏幕及相关附件、大屏幕控制PC、客户端软件、机柜、工程辅料等。

3、网络沟通

市、区两级平台间网络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建设,区内指挥平台与各处置单位间网络由区信息委牵头依托现有政务网络资源实现连接贯通。

4、资源整合

城市网格化项目将整合以下几方面资源:

(1)同区公安信息项目的资源整合。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将实现同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的网络连接,通过软件硬件系统的有效切合实现两中心的信息互通,视频共享,通过派驻网格化监督受理席位至区公安监控指挥中心实现两中心的职能联动。

(2)同区公共交通信息监控平台项目的整合。区网格化信息系统将同市郊首个基于GPS定位技术的公共交通监控调度系统——区公共交通信息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实现信息资源整合,对城市公共交通客运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3)同市区市容环卫配套信息化项目的整合。区城市网格化系统将实现同区市容环卫信息系统对接,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加强网格化系统在城市管理相关行业的功能延展。

(4)同区信息委硬软件资源的整合。区城市网格化系统将实现区信息委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资源整合。共享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共享系统运用软件,共享网络构架资源,并适时拓展设备机房、硬件设施的共享共用。

(四)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

1、机构设置:依据市建设交通委有关“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和“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两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依据监督、处置、评价“三分离”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部分工、流程分隔、职能独立”的原则,整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机构及人员组建“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由于市编委、市建设交通委对该单位机构规格尚未明确,结合我区现状,目前该单位暂不确定机构级别,人员编制暂定为8人,经费来源暂定为区财政全额拨款,待市编委明确意见后根据要求统一设置。

2、人员安排: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工作人员由管理人员、信息员、监督员3类人员组成。

(1)管理人员:根据当前现状暂定为8人,由区建设交通委从相应单位内部调剂。

(2)信息员:采取社会公开选聘形式招募非在编劳务人员12人,由区人才市场,市场化运作。

(3)监督员:通过整合现有部分市容协管、城管协管人员及社会公开招募部分非在编劳务人员两种形式组成,人数为30人,由区人才市场,市场化运作。

五、工作流程

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主要有网格监督员、市级监管平台、区级监督指挥平台(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区城市管理指挥处置中心)、专业处置部门四个层次构成。在划分好基本单元网格、地域责任网格,确定城市管理的部件与事件及其管理标准和处理流程后,操作流程如下:

(一)问题发现与报告

网格监督员根据其管理职责及地域责任网格主动对监管范围内的部件、事件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利用手持移动终端通过无线传输设备将信息上报区城市管理监督受理中心(并报市级平台)。

(二)信息流转告知

区监督中心给予受理接报,经确认立案后立即将信息流转至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核实后责令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并报市级平台)。

(三)问题处理

相关管理责任单位或专业处置部门接到处置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予以妥善处置并做好备案登记。一时无法处理或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的,应向区指挥中心给予说明,有指挥中心沟通协调。

(四)处置反馈

处置完毕后相关管理责任单位及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区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经确认后立即将信息流转至区监督中心(并报市级平台)

(五)跟踪确认

接到处置完成信息后,区监督中心将处置信息通知监督员,由监督员赶往现场核实验证,将确认信息反馈区监督中心。

(六)结案

区监督中心对已妥善处理的案件予以结案(并报市级平台)

六、经费测算

区城市网格化项目建设费用根据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为1000万元。

七、制度保障

(一)建立项目台帐管理制度

1、编制项目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网格化项目总体建设要求,按照建设内容、工作流程、阶段任务编制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细化建设任务,拟定时间节点,明确涉及单位,从而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2、制定项目建设月报表

根据工作计划、建设流程及时间安排,按月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体工作量完成百分比、节点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资金运作情况,以表式汇总统计、量化指标、反映上报。

(二)建立工作责任制度

按照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根据各自工作岗位,分别制定相应工作责任。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以县、各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和企业为单元的三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县、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推动我县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县安全管理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1名协调员组成。各相关部门、各单位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内容和实施方法

“网格化”监管就是在全县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为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安全监管网格,按照地域和部门职责将生产经营单位划入相应网格内,明确各级网格的主要负责人和监管责任人员。形成一个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立体监管体系。根据我县实际,将安全生产网格划分为三级:一级网格为县政府;二级网格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三级网格为各村(居)和各企业单位。形成属地管理、部门监管、条块结合、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管理网络。

(一)构建以县政府为节点的“县级网格”。按照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编制《县安全管理一级网格责任表》(附件1),划分安全管理责任范围,落实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负责网格化管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考核。

(二)构建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理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部门和乡镇(街道)特点明确部门包保乡镇(街道)情况(附件2)。按照“整体规划、全面覆盖、规范标准、责权一致、持续完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节点的网格化管理体系,提升教体、公安、住建、国土、交通运输、安监、经信、质监、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全监管的整体执行能力。

1、构建以各部门为节点的二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根据责任分工,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本系统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附件3),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

(1)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部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

(2)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基层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部门所辖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构建以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为主体的“乡镇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参照附件1、4、5),明确各级人员管理职责,按照附件6做好信息普查工作。

(1)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实施网格化监管并明确各级的工作职责。建立从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到生产经营单位或村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2)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管区的负责人是本管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并彻底摸清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构建以各村(居)和各企业为主体的“乡村和企业网格”。以村书记或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建立本村或企业的基础信息档案,定期开展乡村和企业内部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检查台账,并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及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系统建设、解决运行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抓好推进准备工作,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一是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网格化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二是规范网格化管理队伍。各成员单位在前期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确定一名协调员,并由专人负责本单位网格化推进工作,并于前将协调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包括各部门编制本系统纵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编制相应的横向安全管理二级网格责任表)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开展网格化建设推进业务培训指导,启动全县安全生产普查,完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信息普查内容。

(二)推进阶段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推进工作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普查为有效手段,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采取“行业为主和属地相结合”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工作,于前将单位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和生产经营单位基础信息普查表(参照附件3-6)报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县政府安委会将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作为年底对各成员单位和企业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份开始,县政府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利用督查、调度、抽查等形式,检查各成员单位监管的规模以上企业网格化监管落实情况,完成年度推进目标。

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作为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安全生产普查工作,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企业基础信息、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做好信息普查,严格监管。将网格化推进工作落实到专人,细化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打非治违力度,完善监管内容,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县网格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网格化推进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阶段

以“网格化应用”考核为抓手,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撰写普查分析报告,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网格化监管推进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我县本质安全、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创新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确保工作措施到位,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条块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做好检查和监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管理网格细化到每一个领域,对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要对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挂牌公示。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所分管的安全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以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为依托。发挥监察职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系。充实监察队伍,完善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管理和违法行为的主动预防,着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和劳动保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乡镇或社区为基础划分若干网格。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招用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信息,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监察员和2名兼职劳动监察协管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跟踪及时的覆盖城乡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网。同时,网格化监察的基础上,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汇集用人单位用工信息,建立用人单位用工信息数据库,省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整合开发运用具有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动态监控、分类监管、统一受理、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主要功能的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监管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执法效能。

三、工作内容

1建立网格。实行网格区域管理。县建立一级网格。2个社区建立三级网格,全县共建立18个网格。16个乡镇建立二级网格。将全县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网格监管范围。

2落实人员。二级、三级网格以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所(站)为依托。同时配备2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每个网格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

3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网格地域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配备网络设施设备。形成“一户一档”用人单位网格化管理数据。此基础上。

四、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各乡镇要统一思想。制定“两网化”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全县“两网化”实施方案上报批准和“两网化”启动前的宣传动员工作。明确任务。

2实施阶段。制定示意图上报审批;申报设立16个乡镇和2个社区18名专职劳动监察的编制。实施岗前培训;配备网络设施设备,将全县16个乡镇和2个社区划分、确立成网格。选配劳动监察协管员。建立数据库;以网格为单位开展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数据库,对用人单位实施动态监督管理。

3总结验收阶段。对全县16个乡镇、2个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市上检查验收。查漏补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劳局,县政府成立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监察、人劳、财政、民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担任。由县人劳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两网化”建设的实施工作。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理念和现代信息技术,合理划分网格管理单元,择优选聘网格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工作责任机制,综合考虑“人、地、物、事、组织”等因素,通过二维、三维数字地图,重点加强对社会各类人员的精细化、常态式管理。

二、网格划分

按现有行政区划为基础,由镇政策法规服务中心牵头,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全镇全面推行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模式。以各网格为基础,建立以“人、地、物、事、组织”为核心的基础信息数据库,把管理、服务纳入网格中,不断加强社会管理。

(一)二级网格。即镇级网格。县级为一级网格,镇为二级网格。镇上成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镇主要领导为该区域网格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担任中心主任,具体承担该区域网格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便民服务中心场地、政务网络资源,增设坐席及电脑等办公设施,安排若干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网格化建设的日常工作,并实行轮流值班制度。服务中心将充分整合民警、计生、民政、司法等站所人员为兼职网格助理员,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其网格内了解社情民意、维护治安秩序、整治环境监督、排查化解矛盾、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以及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责,并开展好流动人口、社会组织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三级网格。即行政村(社区)网格,共23个网格。每个行政村(社区)为1个网格,各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主抓本区域内网格管理工作。同时,镇包村(社区)领导负责联系、指导、协调所包村(社区)的网格建设与运行工作。

(三)四级网格。即基础网格。以行政村(社区)所辖范围为基础,综合地理布局、道路走向、人员聚居、街道布局、小区分布、工作量大小等因素划分基础网格,实现各网格间无缝拼接。行政村应积极结合新型农村综合体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按省上要求,原则上较大的行政村应遵循400人为一个网格的标准划分;针对行政村人口偏少、布局分散的实际,以便与网格员管理和服务、便利群众办事为根本,可以人口相对集中聚居点、道路周边聚居区为标准,缩小网格人口规模进行划分,但网格边界必须明确,确保不遗漏、不交叉。划分网格时要将网格内市场、学校、卫生院、景点、景区等驻地单位及楼栋、小区、院落等全部纳入网格管理之中。

(四)网格员选任。每个基础网格选任1名网格员。网格员人选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小组长、离退休干部、离退休教师、离退休职工、老党员、村民代表和有威信、有能力的群众和大学生村官为主,重点遴选热心公益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威信和魄力的人员担任网格员,村(社区)干部原则上不担任网格员。网格员直接联系网格内的所有群众和单位,村(社区)干部通过联系网格员,最终联系到每家每户。网格员选任要重点以长期居住在该网格中,有专业知识的居民代表为主,充分发挥他们对本区域地熟、人熟、情况熟的特点,更好地做好基础网格化管理工作。

网格员的工作职责:配合村(社区)两委做好网格内的社情民意了解、治安秩序维护、环境监督整治、矛盾排查调解、流动人口管理、重点人群排查登记管理、服务基层群众等工作。

三、信息采集及运行机制

省作为全国社会管理网格化管理试点省份,将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综治办要求,依托电信网络建立工作平台,围绕人、地、事、物、组织等社会管理网格化要素,开展对系统所需信息的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后根据软件内容及上级要求进行分类和报送、转交、转办、督办等工作,具体采集内容和采集要求、运行流程、运行机制将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另行发文明确。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由各村(社区)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重点加强城镇社区的宣传动员工作,成立领导组及工作机构,制发实施方案。

(二)网格划分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村(社区)积极组织、指导完成辖区内网格划分工作,选定网格管理员,并上报网格情况和网格员情况,对网格员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明确任务,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确保落实。各村(社区)要根据实施方案,对下达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同时,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把各项任务做细做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