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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着眼于服务第一要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律服务为人民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一是围绕“重点”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资源,积极宣传城市建设和拆迁安置工作的政策,规范拆迁行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拆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共参与县领导接待12次,参与解决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治安突发事件4起。二是积极办理各类公证案件,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案件587件,其中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公证8件。三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今年2月,我局整合资源,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采用“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开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等窗口,建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服务群众办事。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服务新举措,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使法律服务中心成为司法行政更好地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服务重要窗口阵地。我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运行迄今已有九个来月了,据统计,日前分流人民调解纠纷案件54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7件(其中刑事辩护41件、民事158件,公证援助18件),接待法律咨询579人次,咨询引导有偿法律服务200件(其中律师法律服务109件、公证服务87件、司法鉴定4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78份,接待社区矫正咨询服务37人次、安置帮教咨询服务33人次。法律服务中心在群众中的影响逐步扩大。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县169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配备法律顾问,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实现关口前移,降低法律风险。五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模式,发展完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制度,简化审查程序,将特困企业职工、返乡农民工、生活困难的被征地农民以及新失业人员等纳入重点援助范围。继续关注玩具企业民工讨薪讨债以及企业向公民个人借款引发的纠纷,及时给予群众最大限度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共承办案件217件,其中民事176件,刑事41件,公证援助18件。
2.着眼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人民调解和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夯实“第一道防线”根基。一是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结合“两排查一促进”活动,以开展“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人民调解“十大”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5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0.9%,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30件,调解成功率为98.6%;涉及当事人3489人,协议涉及金额1776.39万元,预防纠纷82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防止民转刑12件3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0件112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29人。二是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员的分级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我局自5月11日举办的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始到10月底,全县各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10个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763人都进行了分级培训,培训班全部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基层科工作人员讲解。授课内容分别为《人民调解法》和贴近农村、农民生活的常用法律法规,以及《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同时深入细致地培训了调解的原则、方法、程序、步骤、技巧及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内容。今年的培训班打破了以往的纯理论教育形式,注重联系人民调解的工作实际,抓住薄弱环节重点讲解。培训内容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案例分析及讲解贴近实际,操作运用性强。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先后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三是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根据上级要求,明确司法所组织、队伍、业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多沟通,多汇报,多争取,实现司法所基础设施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业务工作法制化、所务管理正规化。今年,司法所被省厅评为四星级司法所。
3.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截止目前,全年共接收72名,解矫65名,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49名,其中缓刑120名,假释11名,暂予监外执行3名,剥夺政治权利15名。重新犯罪1人,重新犯罪率0.46%,在册刑释解教人员549人,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1.3%。主要通过以下措施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矫正对象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全过程监管措施,使日常监管和服务机制更加到位,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同时要全面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在今后改造中的思想觉悟和法律素质,端正矫正态度。二是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狠抓执法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按照20:1配备协管员,1:1配备志愿者,社区矫正监督考察小组不少于3名成员的要求落实队伍,提升队伍工作能力和素质。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村、社区、企业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建设。积极依托和整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社会管理创新载体,以及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治保调解组织和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各类资源,扎实推进村(社区)帮教工作站建设,努力将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和再犯罪。四是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对象。以开展“六查五包四化解”活动为载体,结合5.22事件,加强重点对象、危险分子的排摸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拿的出;落实重点对象的管控措施,内紧外松,不离视线,把责任分级落实到村、到点、到人,因人设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通过“读心教育”,确保再犯罪现象控制在可控范围;要宽严相济,温暖帮矫,更多关心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增进感情联络,通过帮助解决子女就学、就业安置、落实低保、民政救济等形式开展“感化式”帮教;强化与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避免在人员交接的重要环节出现“脱漏管”;重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一人一档”规范管理工作,全面记录、更新各项管教措施,做到有卷可查。五是为了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出台了《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
4.着眼于推进依法治县,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制宣传效果。一是深化“法律六进”,创新载体,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主题活动。我局成立的普法小分队,积极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为他们送去最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在今年3月,我县在全市建立了首家纳税人学校,县160多名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代表等走进县国税局接受了“国税抵扣”、“税收法规”、“电子申报缴税”等方面的税务、法律知识培训,并面对面与国税干部进行咨询和交流;4月份,我县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宣讲调解法,提高了调解人员面对各种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方法和技巧;5月份,组织全县中小学开展以创“平安校园”为主题教育的演讲比赛,提高了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掌握了必要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消防安全和防范意外伤害等方面的技能,增强了学生自救互救的能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7月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法学讲座,邀请大学夏立安教授讲授《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制保障》,县、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共200余人听取了讲座。同时今年还积极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省《统计法》和《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知识竞赛、金融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在“开展普法宣传,推进法治”摄影书画比赛活动中我县选送50余张(幅)书画、照片参加比赛并取得优良成绩,获得优秀组织奖,获摄影类三等奖一人、优胜奖一人,获书法类优胜奖一人,获绘画类三等奖一人、优胜奖六人。二是“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提升创建工作质量,做好省级、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现凤凰山街道柘园村被新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紧水滩镇金水坑村推荐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11月,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组莅临该村检查考核后予以高度肯定。积极部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优化市场经济环境,有效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今年,我县衡大木业有限公司被评为为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截止目前,全县共创建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9个,达标率73.71%,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8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创建市级“诚信守法企业”3个。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试点工作,营造浓厚的法律氛围。今年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开展市“普法农家院”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普法农家院”创建有关工作,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文化示范户、农家书屋、农家乐、村级组织现有办公活动场所等资源,配置书报架、书桌、电视、多媒体、法制宣传栏等必要的普法设施,在农村建立自主管理,以普及法律为目的的公益性法律服务设施,努力改善农村法治环境,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需求,使人们在休闲娱乐中感受法治的氛围,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现已初步完成了枫树湾等三家“普法农家院”创建工作。
5.着眼于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律师为县委、县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法制化。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6.着眼于队伍建设,全方位开展三项活动。
一是全方位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谋求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为落实县“思变思进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今年3月份,组织局中层干部赴长兴学习考察,在学习考察中开阔眼界,以长兴司法局为标杆,全方位查找自身思想观念、作风状态、方法措施、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差距,深刻认识自身不足与差距,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学习会、座谈会和讨论会等多种形式,明确学习的目标和方向,明确改进的方向、方式、方法。出台了《县关于司法行政服务“奋战之年”的若干意见》,弘扬“冲、拼、抢、闯”的精神,把大讨论活动的成效落实到更好地为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上。
二是全方位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出台了《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及时进行了动员部署,重点抓好干警集中开展大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警进行集中系统学习,深刻领会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
三是全方位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密切党群关系。按照《“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实施方案(云农办【2013】4号)和《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云综委【2013】2号)两份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局广泛深系点紧水滩镇乌弄坑村、渡蛟村进行走访。通过采取入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职能职责,下发《农户基本情况反馈表》了解民情民意。积极为村集体项目联系部门争取项目支持,为渡蛟村解决了几年来村干部想解决而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村民自来水管网整体改造工程以及茶叶基地水利喷灌工程项目的资金问题;帮助乌弄坑村解决B类灾害区避灾中心建设的资金缺口问题,帮助解决了该村归正人员暴力精神病患者叶宗呈困难户的司法救助资金,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民心,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同时我们还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结合司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把走访与排查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刑释解教及社区矫正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结合起来,与完善村级民调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等结合起来,逐户走访,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共排查矛盾纠纷869件,成功调处848件。通过活动,不仅排查了一批农村不稳定因素,化解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而且推动了当前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转变了机关工作方式,密切了党群关系。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1.社区矫正监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虽然目前我们已经建立公、检、法、司情况通报、矫正工作站与乡镇司法所情况通报、矫正工作站与派出所核查核对等制度,但在具体工作还存在制度执行难到位、衔接不及时等问题。社区矫正中心和4个直属所承担了全县4个街道6个乡镇乡镇矫正对象的监管任务,工作压力大。
2.调解工作面临更多更大的考验和挑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力量薄弱,农村调解员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低的状况,难以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高效的调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调机制还不够完善,调解衔接面过窄、信息渠道不畅通等问题依然存在。指导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调解经费保障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3.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我局人员调动频繁,专业人员紧缺局面尚未得以解决。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公务员、法援律师均为1人,其余为临时聘用人员。我县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2003年成立时,合伙人三人,2006年一合伙人退伙,即将导致律所不符合设立条件,只得到外县邀请一执业律师参加合伙,才予以维持。几年来,执业律师总数只增加一人,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一直还限于传统的诉讼业务。现有人员状况不利于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队伍的稳定,不足以保证所有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办理,也不能满足建立乡村、企业法律顾问的需要。
4.经费紧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2013年工作要点
1.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重点加强人民调解能力建设,充实调解员队伍。加强与卫生、环保、城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快专业调委会建设,有效化解劳资、医患、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做好诉调衔接工作,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避免和减少群众集体上访。
2.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建立有效的社区矫正社会监督、管理、教育、矫治机制,强化社会教育改造罪犯的功能。加大走访力度,通过教育学习、心理咨询等方式增强矫正效果。逐步建立完善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时狱(所)内外“无缝连接”机制和帮教机制,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延伸工作,适时组织探监,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
一、规范执法,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1、严格衔接程序。完善调查评估、人员交付、外出审批等各个流程的衔接程序,防止脱管漏管。
2、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人头,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3、落实分类管理和分等级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年龄、人格特性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可能性因人制宜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等级管理。
4、加强流动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审批责任,消除管理盲区。
5、建立社区矫正管控平台,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管理,对重点人头实行适时监控,防止脱管、漏管及重大事件发生。
6、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形成应急处置体系。
7、强化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一是全面落实“6+1”模式,加强对服刑人员的思想帮教,培养其是非观念;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感。
8、配合法院开展刑事案件审前调查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判决前对罪犯的人格调查和矫正环境评估制度,对其进行详细测评,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改造质量。
9、进一步强化请示报告制度。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遇有紧急情况采取边处置边报告,预防脱管、漏管现象、重大事件发生。
10、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惩戒机制。加强重点人头的管控力度,对个别对抗管理教育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二、具体工作安排
1、3月份,召开一次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社区矫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2、4月份,开展一次全县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培训。
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移动管理平台。保证平台正常运作,数据录入及时,定位正常,监管到位,有效提高监管质量。
完善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保证数据录入真实、及时、完整。
联合县检察院对各司法所一季度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查与指导,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情况,尤其是台帐与卷宗档案资料的建立和完善工作。
3、6月份,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分析会,对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4、7月份,开展上半年社区矫正工作考核检查。
5、8月份,召开一次相关部门协调会,加强各部门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6、9月份,会同县检察院监管科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所跟踪指导。
一、原则和任务
1.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党性,服务中心,突出重点,注重质量。围绕党政工作中心,贴近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和实际,不断把鲜活、生动、直观的新闻精品及时奉献给社会,呈现给广大群众。
2.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要全面准确地阐述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和作用,真实鲜明地反映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状况和先进事迹,及时有效地报道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热点、最新举措、新鲜经验、典型事例和相关政策。
二、组织和职能
3.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省厅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归口管理、综合协调省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具体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规划和组织实施。
4.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应建立健全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立新闻中心(或增挂新闻中心牌子),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
5.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要依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围绕中心任务,制定新闻宣传工作要点、计划,落实各阶段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定期通报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联系新闻媒体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安排新闻采访、采风,开展工作例会、业务培训等活动。
6.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和宣传报道网络。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要因地制宜,建立通讯员队伍,并鼓励全系统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及时采写新闻稿件,向省厅报送重大新闻线索;同时要明确专人每季度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上报。
三、载体和措施
7.建立新闻宣传协作机制。省厅、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要加强与省、市级主要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专题、专版、专栏宣传,构建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平台,强化宣传作用。
8.建立新闻宣传资源共享机制。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在积极做好自身的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应服从和接受省厅新闻中心的指导和协调,并在人力、设备和技术等方面,加强联动运作,分工实施。各地各部门对重要题材,拍摄的电视专题片或影像素材,可通过省厅新闻中心审核后,择优报送省级电视台播放。
9.建立新闻宣传信息沟通机制。省厅、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归口单位要及时向本级机关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通报工作信息、新闻线索;各条块召开综合性工作会议和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应通知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派人参加;重要的宣传文稿、影视资料,应同时报送省厅新闻中心。
省厅、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与办公室要通过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例会等方式,及时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共同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对其中有新闻价值的工作内容,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要及时强化宣传,扩大影响。
10.建立新闻宣传审核制度。各地各单位新闻宣传以及接受各类媒体的采访宣传,应由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统一扎口管理。向媒体投送的宣传报道稿件、图片和信息,均应经新闻宣传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发送。对重大、突发性的事件需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核签后才能对外进行报道。对制作的影视宣传专题片,应经严格的审片程序,方可报送电视台播放。
11.建立新闻宣传通报机制。省厅每季度编发1次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和计划,及时通报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和省各新闻媒体;每季度通报1次各单位报送宣传稿件和影视片数量及采用情况。
12.建立新闻宣传培训制度。省厅每年组织联络员和通讯员进行培训。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培训。
13.切实加强新闻宣传职能部门自身建设。各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局、劳教局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配置专职新闻宣传工作人员,逐步配置必要的新闻宣传设备,保证落实新闻宣传经费,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14.在综合运用本系统资源,强化整合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新闻宣传职能部门(新闻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系统外的同志为特邀通讯员,邀请和组织作家、记者深入司法行政系统,进行采访、体验生活、采编新闻作品。
四、责任和考核
15.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总负责。要在政策上把关,业务上支持,人员上保障,经费上投入,使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一、认真谋划,积极部署,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二、加强网络建设,健全制度,探讨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新途径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四、提高队伍素质,推进行风建设 1 与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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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2〗与2011年司法局工作计划相关的文章: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一是根据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印发了天湖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二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目前我所共有两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依照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做好回归人员的安排帮教工作。安排帮教工作对于天湖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重大,三是立足本职。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帮人员共有13人,司法所为每个人都制定了档案,根据每个人的特点、专长情况进行分类帮教,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教育,层层落校花网实责任制,司法所在开展平时的基本工作时,定期对其进行回访,找其谈心,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协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因工作认真细致,现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四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置。今年以来,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25起。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8起,制定的调解协议书均得到很好的履行。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每月布置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办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思想汇报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三八”妇女节、315权益维护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团委等部门积极的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依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网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工作,目前辖区内的居民对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解,下一步我将进行更加广泛深刻的宣传,更加完善我法律援助工作。
三、为党委政府分忧,积极参与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