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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
随着市场利率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盈利模式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过度依赖利差的传统模式会越来越难以为继。在此新形势下,商业银行主动思考,积极应对,求变图强促发展,努力探索一条适合该行实际的应对之路。
一、念好“四字诀”(精、准、细、严),做好精细化管理的加法
(一) “精”,就是做精、求精,追求最佳、最优
1.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有力提升质效。商业银行应对各类贷款品种操作规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各贷种的操作流程归纳为了一个大的操作流程。以此流程为基础,一是成立放款中心,实现“贷放分离”,变“岗位制衡”为“部门制衡”,有效提升信贷质量;二是实施“档案不回头”,倒逼各环节高度重视档案质量,落实流转环节责任,提高业务处理效率;三是规范审查审批结论,使结论更详实,更具操作性;四是对审查发现问题进行ABCD 分类,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大小问题都不放过”,防范实质性风险的同时,提升客户体验。
2.完善网点合规检查,大大提升效率。一是在检查人员上作了创新和优化,由网点综合柜员代为履职,节约检查成本,提升网点人员的合规意识和技能水平。二是优化合规检查内容。实现对网点业务的全覆盖。三是优化问题整改过程。针对合规检查或审计发现的问题,召开问题审议会,集体讨论,对问题准确定性,并排查共性和重大问题,以点上发现问题、面上解决问题的思路推进整改工作。四是优化合规检查模块。按非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思路,设计检查模块,提升检查效率。
3.量化审计评分标准,细节创造效益。一是实施了对二级支行内控积分排名。实施单项业务积分排名和评价工作的正向激励,为评价二级支行的内控水平创造了一种量化方法,促进二级支行持续改进内控状况,也为人力资源部的绩效考评提供依据。二是改进对一级支行的内控评价。在满足上级行评价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增加评价内容,将各部门的条线评价、二级支行内控积分排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均纳入评价内容。
(二) “准”,是准确、准时
1.全流程时效管理,提升竞争力。商业银行为提升贷款业务市场竞争
能力,应制定了各贷种各环节的作业流程及时限要求。个人商务贷款业务全部流程应在14 个工作日内完成;小额贷款全部流程应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全部流程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消费贷款业务全部流程在7 个工作日内完成;小企业抵押类贷款全流程时效控制在20 个工作日以内,小企业单笔业务全流程时效控制在16 个工作日以内。通过全流程时效管理,工作效率和客户口碑明显提升。
2.审查审批限时服务,提高支撑力。审查审批限时服务承诺制,具体是指,供应链、小企业、个人经营性贷款承诺T+3;消费类贷款业务承诺T+2;小企业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支用业务承诺T+1;个人额度项下支用业务承诺当天反馈审查意见。单人审批业务审查完成后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双人审批业务则在2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每周召开两次贷审会,贷审会委员当场出具审批意见单,贷审会秘书最迟于次日汇总完成审批意见并下发审批决策意见单。按日公布审查审批台帐,按月通报审查审批情况,接受前台监督。
3.定时定人充分履职,提高执行力。为使贷审会成员充分履职,为业务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将贷审会固定安排在每周二、四下午。贷审会参会人员实行排班制。每次贷审会授信管理部必须参加,其他部门委员进行周二、四排班。定下A、B 岗,A、B 岗都参加不了时,主动报备贷审会秘书。贷审会实行回避制度,主任委员为分管授信管理部的行长,前台业务部门的委员不审批自己条线业务。
(三)“细”,是做细,细分目标和流程、细分市场和客户。
1.细分目标、细配资源,实现效益最大化。商业银行应强化精细化目标管理,目标按各种档次细化分解,配以不同的激励考核办法和相应的资源,建立有效的正向激劢机制。
2.细分客户、细制方案,实现效果最大化。个金融业务针对不同的客户群针对性的推出营销活动方案。方案从策划、客群分析、费用测算、营销话术、业务宣传、方案培训每个环节均进行了细节描绘。城市网点业务宣传更多与同业接轨,线上与线下并行。乡村网点的宣传则更多地符合当地经济情况和民俗,简单而直接,一目了然,宣传效果明显提升。
3.细分团队,细推项目,实现兵力集中化。为了有效打通市县、前后台之间的屏障,商业银行把分行要的效果、县支行要的业绩、落地经办人员要的绩效都绑定在一起,多种形式对项目小组进展进行定期通报,同时对项目小组进行动态管理,叫停或取消长期无进展项目小组,以便把精力集中到优质项目上。
(四) “严”就是严格执行,对管理制度和流程严格控制
1.贷后管理积分制,保障资产质量。商业银行创新试行积分管理,对小企业和个人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实行月度积分、年度考评。不仅对是否及时上交贷后报告进行打分,还对贷后报告质量进行打分,保证了贷款质量持续安全可控。与此同时,对个人贷款客户实行100%电话回访,并建立有客户电话回访台账。回访制度不仅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同时提升了客户经理的服务意识,增加了放款流程的合规性。
2.各级施行绩效考评,鼓励创先争优。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内设部门员工月度绩效考评办法》和《部门负责人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部门工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部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每月根据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员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工作表现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用在绩效分配中。合理拉开了员工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了优秀员工和优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算好“四本账”(费用成本、人力成本、运营成本、资金成本),做好成本管控的减法
(一)优化管控模式,压降费用成本
1.调结构,提高广告费使用效益。商业银行广告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应调整广告宣传的结构和内容,大幅减少形象广告,增加产品广告。
2.定标准,降低“三项”费用支出。商业银行严格控制接待、会议标准,避免铺张浪费,降低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其中,交通方面仍严格按照距离、时间等标准,鼓励员工选择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3.控新增,降低固定资产折旧费。
(二)优化营销、管理模式,节约人力物力成本
1.深化银网合作,建设网上直销团队。通过直销团队,既弥补了业务发展缺口部分,又节约了苏州业务发展的人力成本,提高了该产品的收益。
2.管控集中采购,节约人力物力支出。各商业银行应加强对物资集中采购的归口部门的管理与考核,通过办公室对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扎口管理,一是对物品价格起到把控作用,二是保证了采购物资的质量,同时减轻支行采购工作的压力,符合财务管理的要求。
(三)持续改造低产网点,降低运营成本
高度重视低产网点整治工作,有计划的进行合理的迁移、安排。每年可节约房租费4,押运费、保安服务费、水电费等基础营业费用,同时减少了客户维护,业务宣传的相应支出。
(四)强化利率和资金流动性管控,节约资金成本
1.推进利率精细化管理,严控优惠利率。一方面分时段、分产品、分客户群制定了适应本地区利率市场的存贷款业务指导利率,在上级行授予的利率审批权限内进一步实施分级审批,扩大了利率审核范围强化定价底线管控;另一方面,分贷种、分情况制定了信贷业务优惠利率申请执行标准,量化针对每项优惠条件可给予的优惠幅度,提高了利率审批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利率精细化管理,杜绝无限制向客户让利,使利率优惠成为营销成本,换取客户综合收益最大化。
2.强化流动资金精确管理,节约资金成本。一是在分支机构设立资金管理员,实时监控资金动态;下发资金头寸管理通报和流动性风险报告;对资金头寸报备中的突出问题逐一专题分析,三管齐下提高各级相关人员认识和技术水平。二是压降网点现金、降低在途资金、加快加强缴交以压降金库库存、降低同业存放余额,做小备付率考核指标的四个分子指标,。三是压降金库库存,制定《现金中心库存现金压降激励办法》。
三、下好“一盘棋”(提高单个客户贡献度),做好综合营销的乘法
优化客户经理管理,提升其综合营销意识和技能。一是提高客户经理议价意识和综合营销意识,在绩效办法中,将实际放款利率与信贷绩效挂钩;将季度个人综合营销指标与个人季度绩效基数进行挂钩。二是完善客户经理评级及综合评价办法,打破了客户经理按业务条线分类的模式,有效整合个金、公司、信贷业绩,推进交叉营销;对客户经理业务报审质量、贷款签约发放质量、贷后履职和教育培训四个环节定期进行评价通报,评价结果作为客户经理等级评定、评优评先,劳务用工转聘及岗位调整、退出的有效依据。三是建立客户经理准入、退出机制。四是组织客户经理营销系列培训和季度技能大赛。多措并举,有效解决客户经理新制度掌握不全面、缺乏主动而独立的营销能力、议价能力弱、业务报审质量一般等问题。以客户经理综合营销能力的飞越,大大提升单个客户的综合贡献度,化解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市场危机、客户源危机。
四、走好“一条道”(产品创新),做好传统路径依赖的除法
【关键词】农信社 管理模式
一、建立新的财务管理体系,构建集中统一的组织形式
在两级法人体制下,农村信用社采取“分级核算”,财务管理比较分散,存在很多缺陷,在县级法人体制下,建立“集中统一”财务管理组织体系已成为改革发展的必然。
(一)加快县联社财会部门建设,强化管理服务职能
实行县联社一级核算后,由于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等职能全部集中到联社财务部门,增加了联社财务部门的责任和压力,对联社财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快强化联社财务部门建设步伐。一是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用一批组织能力强、懂管理、业务技术过硬的优秀人才充实联社财务部门;二是有意识地选送财会人员进行政治、业务、法律、计算机培训,学习商业银行同业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取其精华,更新观念;三是财会人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品德修养,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的职业道德,以确保县联社对各项财务工作的具体管理服务职能落到实处。
(二)推行财务主管派驻制,强化监督制约
长期以来,由于会计管理制度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基层信用社在业务进度上“玩数字”,在费用开支上“想点子”,在信贷管理上“绕圈子”的现象屡见不鲜,对此,基层信用社财务主管也常常处于“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尴尬境地。因此,统一法人后,改革传统的会计管理体制成为必然。
现代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体制上的一大特点,就是对其分支机构实行财务主管派驻制。即上级部门对所辖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会计主管亲临第一线,对财务会计行为做原始确认,从源头抓起,实施有效监督,从而确保其规范性和真实性。实行委派制后,财务主管实行“垂直管理”和“双线负责制”。各个信用社的财务主管分别由县联社垂直管理,实行业务上的专门领导。一是财务主管在派驻社日常的财务管理,实行双线负责制。一方面要负责本社内部所有的财务管理事务,协助本社主任开展工作,参与本社的财务决策;另一方面,也要对联社负责,贯彻县联社或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监督本社的所有业务活动在可以控制和可行的范围之内。二是接受县联社财会部门的直接管理。财务主管由县联社任命和考核,实行任命制,代表县联社对信用社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工作,参与所在信用社经营管理决策,督促所在信用社员工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办法,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拒绝办理,不能制止的及时向联社反映;检查所在信用社所有财务收支、财产保管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违规问题向信用社领导提出质询,并书面报告联社;凡职责履行不好,对问题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三)科学编制财务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力
一是年初县联社财务部门利用建立的财务信息系统,特别是对存、贷款、成本、利息收支等各项指标进行科学的整理和分析,预测经营前景,初步确定年度总体的经营目标;二是县联社经营班子召开业务经营分析会,对总体经营目标进行分析,找出目标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措施;三是结合各基层分支机构的具体情况,测算和分解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状况和资产流动性等几方面的约束指标,确定信用社的目标利润,寻求实现目标利润的最佳《预算方案》,并配套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四是将《预算方案》报请社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下发各分支机构和县联社各业务部门执行。五是总结目标,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分析。每到财务预算考核期,对各项经营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预算进行比较,计算出差异,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评价和考核所属单位的绩效,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并将所有情况纳入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以预算为前提的财务管理模式,使一切经济活动都围绕财务目标的实现而开展,从而带动和推动信用社的各项工作,提高信用社的经济效益。
(四)强化全员核算意识,增收节支“双管齐下”
一是加强宣传,强化全员核算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每位员工深刻认识到信用社面临的困难,关键在于拓宽增收渠道和降低成本。以此提高职工对成本核算、成本管理的参与意识。二是努力降低存款成本。作为农信社主要资金来源,存款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信社的经营效益,降低存款成本无疑成为农信社的“另类收入”。三是培植多种效益增长点。搞好贷款营销,最大限度地用活资金,减少无息资金占用,培植优良的客户群体和优势项目,增加利息收入。四是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提倡“过紧日子”思想,以“勤俭办社、厉行节约”为宗旨,有效地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杜绝一切不合理支出。
二、建立新的信贷管理体系,集中解决信贷方面存在的难点
信贷工作是农信社各项工作的重点,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的存亡,当前随着农信社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管理模式由县乡两级法人改变为县级联社一级法人,工作重点由指导、协调、服务转变为直接管理、授权经营。如何加强对授权经营下的农信社信贷管理,管理的难点是什么,如何对策,成为农信社发展面临的新问题。
1.扬中市住建局2.扬中市政园林局3.扬中市政园林工程处主任
2013年,是我市贯彻“十”精神、推进“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之年,年初的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生态宜居、产城融合、城乡一体”的“最美扬中”的宏伟目标。住建和市政园林部门肩负着统筹城乡建设、精办园博盛会、提升城市形象的重任,“决战二次率先、建设最美扬中”,理应心齐力聚、拼搏制胜。
第一、要鼓足“奋发有为、敢于超越”的精气神,全力以赴共建“最美扬中”
干任何事情,精神状态都是第一位的。建设“最美扬中”,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十”精神对扬中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最新定位”,能否围绕这一目标,创造出超常规的业绩,考验的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智慧,依托的是全局上下“奋发有为、敢于超越”的作风和干劲。面对跨越发展的形势,部分同志工作中缺乏激情、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的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干部把谋划的重心放在单位的“小圈子”、个人的“小利益”上,业务工作与城建大局严重脱钩,这些都是精气神不足、事业心不强的表现,也是工作提质和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站在新的起点,要牢固树立“思想不领先、工作就难以率先”的理念,以更加昂扬的精神、更加有为的行动,优质高效地推进全年工作。
1.要有更强的大局意识。当前,“办好园博盛会、建设最美扬中”就是需要时刻关注并倾力服务的“大局”。强化大局意识,关键要善于把握城乡建设重点、找准目标定位,将自身的工作置于城建大局中统筹推进,在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提升市场管理层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部门形象中勇挑重担、争做贡献。要牢固树立城市建管“一盘棋”的工作意识,自觉做到把推进城乡建设作为“分内事”,领导布置的工作、交办的事情,接受任务不讲条件、克难奋进不遗余力、完成目标不打折扣。无论是想问题、办事情还是定方案、做决策,都要更多地想一想自己的行为在大局中是否合适、部门的工作与城乡建设是否合拍,做到主动服务大局、自觉维护大局、同心共建大局。
2.要有更高的事业追求。去年“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中,住建系统每个单位都制定了争创的计划、选定了赶超的标杆。各单位要认真排一排自己工作在条口中的名次,想一想自己在城建大局巾的位置,树立更高的事业追求,把争先、争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一要“戒骄戒躁”不自满。对于已经走上规范化轨道的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意识,不能满足于取得的成绩,要把握行业发展的规律,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二要“谋事敬业”不懈怠。对于管理难度大、要求高的重点行业,要投入“十二分”的精力,以更加创新的手段、更加务实的举措,打开工作局面、创造发展业绩。三要“矢志一流”不停步。对于社会、群众反响强烈的部分难点工作,要制定细致的推进方案,以非常之举、解困难之局、求务实之效。
3.要有更宽的工作视野。视野的宽度决定了智慧的高度,同时决定着发展的“加速度”。在信息化的今天,如果仍然墨守陈规、依靠“老方法、老经验”办事,缺乏谋划发展的方略、创新克难的本领、开拓进取的活力,势必将被新时期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高标准”所淘汰。一要培育“现代化”的眼光,看的更远。面对发展中的困难,勤于拓宽工作思路、善于冲破习惯做法,以现代化的眼光审视城乡建设,以更新更好的理念开辟新路径、创造新优势。二要确立“科学化”的思维,想的更细。对行业发展的形势要分析的更足、研判的更细,进一步强化“前瞻意识”,用足法律政策,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赢得转型先机、增强发展活力。三要坚持“效率化”的工作,做得更实。工作思路一旦确定,就要放开手脚、敢闯敢试、全力推进。“办法总比闲难多”,只要去做了,就一定会有成效。
第二、要强化“立言立行、攻坚必胜”的执行力,严格责任推进城乡建设
所谓“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推进全年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关键在于“落实”、核心在于“执行力”。
1.要提高“背水一战”的使命感,做到敢干、快干。当前园博园建设已到了迫在眉睫、背水一战的关键时刻,必须精心统筹、精致建设、合力推进。园博盛会,“盛”在哪里?①要有精致的园林园艺。园博园各分项工程建设要快马加鞭、快上加快,要紧扣时间节点,科学组织、环环紧扣、昼夜奋战,确保5月底前游艇码头竣工;7月底前主、副展馆和滨水休闲馆3馆建成,20个城市、企业和设计师展园完工;8月底前建成园博大道和“中国河豚岛”主题景观塔。坚持从植物配置、特色营造、工程品质3个方面出发,对主体建筑、布绿造景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精雕细刻、精益求精,展示扬中风貌、打造园林经典。②要有精彩的园事花事。园博会期间的园事花事活动要尽早拟定,与各参展城市充分对接,对参展方案认真审查,力求丰富多彩、赏心悦目、魅力独具。③要有精心的组织和保障。对园博园各项目组调整融合,设立现场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统筹园博园工程建设,各项目组既要相互配合,更要率先突破。与各参展城市的协调对接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全程跟踪服务,为各城市展园建设提供便利。在园博园挂职的12名同志要合理分工、因才任用。充分汇聚推进园博建设的一切力量,确保9月26日成功开园。
2.要强化“敢于担当”的责任心,做到肯干、愿干。岗位就意味着责任,在其位就要谋其政,履其职就必须尽其责。要切实强化“三种意识”,让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的品质成为“主流”。一是强烈的责任意识。有些同志工作过于求“稳”,不敢担责任、不愿挑担子,同时也失去了创造“亮点”的机会。当前,城乡建设大潮奔涌、跨越发展时不我待,希望大家能够切实增强“履职尽责、拼搏求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困难不回避、遇到任务不推诿,增强服务发展的“原动力”、当好城乡建设的“主心骨”。二是明晰的层级意识。分管领导作为条口工作的“班长”,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该抓的要抓、该管的要管、该挑的担子要挑起来,切实打造“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三是良好的协同意识。不管是推进工程项目.或是开展业务工作,都必须“勤沟通、讲配合”。分管领导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要进一步强化协同意识,共同研究问题、合力化解矛盾。决不能“自扫门前雪”,什么问题都是“请领导协调”、“让领导定”,延误了工作的开展。
3.要坚持“雷厉风行”的快节奏,做到能干、善干。干工作、搞服务容不得“温吞水”,推进城乡建设决不能“慢腾腾”。要按照“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要求,只争朝夕、立说立行、一抓到底、干出实效。首先,工程建设要再提速。为策应9月份省园博会开幕,8月底前园博园相关重点工程必须“见底”,没有任何退路。要抢抓开园前6个月的期限,精心组织、挂图作战,确保新建项日尽快开工、在建工程全速推进,8月底前奥体中心外装工程全部结束、体育场具备接待条件,其他项目形成较好的形象进度。在保障工程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安全监管,以城建精品工程,按受园博会四方宾客的检阅。其次,工作效能要再提升。谋划思路、研究决策、落实任务都必须“快上加快”,布置了的工作要实行跟踪问效、一抓到底,以“抢字为先”的精神、“分秒必争”的动作,让各项工作尽早前推、各项目标加快实现。第三,政务机制要再优化。OA系统的使用要更加规范,行政审批的流程要进一步精简和优化,打造跨越发展的“住建效率”。
4.要锤炼“克难奋进”的好品质,做到苦干、实干,敢于克难、善于攻坚,是推进工作最可贵的品质,埋头苦干是执行力最直观的体现。①要有过人的勤奋和努力。组织给大家提供了干事创业的平台,时代为我们创造了城乡建设大发展的机遇,各级干部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些有利因素,真正把心思放到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到做工作上,把智慧放到促发展上,继续保持和放大去年园博园拆迁、结转重点工程拆迁中“百折不挠、攻坚克难”的精神状态,让各项工作推进的更快、成效更好、变化更大。②要有务实的思路和举措。有些同志遇到事情首先摆问题、讲矛盾。面对困难,畏缩不前只能束手无策,绕道而行也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是要有破解难题的办法和举措。办法怎么来,只能从学习积累中来、从调研总结中来、从砥砺磨练中来。③要有奉献的意识和成效。牢固树立“重谋事不重谋人”的处事观念,无论是城乡建设管理,还是作风监督,都必须敢抓敢管、敢于奉献,绝不做“人情事”、不当“老好人”。
第三、要锤炼“创新创优、实干争先”的好作风,多措并举提升发展质态
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水上花园城市,管理和建设同样重要。行业管理,不仅要“管”出规范的秩序,更加要“理”出发展的思路。要重点做好三件事:①调研。把“调查研究”作为找准管理思路的突破口,每个单位都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调研,真正深入基层、融入一线,在找准发展症结中准确研判态势、梳理全年工作。所有调研活动不能草草了事,必须有结论、有对策、有报告。②创新。要进一步强化“敢想、敢试、敢做”的探索意识,外地成功的市场管理经验.要及时学习、尽快引进;上级新的政策和规定.要及时分析、尽快推行:市委领导关注和重视的热点行业,要及时研究、尽快改进。要以创新的做法,提升管理的质量。③服务。要切实抓好“三项服务”。一是服务“项目”。对“碧桂园”等房地产大项目,要主动对接、贴紧靠前,构筑从工程建设到房地产监管、物业管理的全程“绿色服务通道”,展示住建服务形象、提升城市发展动力。二是服务“企业”。注重对行业市场的培育,对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倾注更多的关心,深入一线帮助他们破解难题、协同发展、做大做强。三是服务“民生”。涉及民生保障的各项工作和举措.要更加务实、更加迅速,多做、勤做“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事,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城乡建设和城市发展带来的实惠。
第四、要塑造“组织肯定、群众满意”的新形象,同心同向打造“住建品牌”
要坚持“品牌化”的作风建设导向,切实树立好“三种形象”,为又好又快推进全年工作提供保障。
1.要树立“争先、率先”的形象。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导作用,打造城乡建设率先发展的“动力源”和“组织高地”。①要强化“党要管党”的责任。支部书记要在提升支部党建工作上投放更多的精力、走出更新的路子、采取更实的举措,决不能以文件应付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把党务工作当“副业”。②要凝聚“对标超越”的合力。把学习“十”精神作为解放思想的有力武器,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各支部要结合业务实际,推出一批叫得响、有特色、有成效的党建工作品牌,提升支部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层次。③要打造“三宽四有”的队伍。深入开展谈心谈活活动,着力破解“精神缺钙”问题。牢固树立“以德为先、实绩为重”的用人导向,真正让“能干事、敢担当、会操作、善创新”的优秀同志进入组织视野、得到党委器重。
关键词:国有企业 企业集团 管控效率
一、我国国有企业集团的特征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单位,其全部出资人为国家或全体人民,资产为国家或全体人民所有;或者该企业大部分资产由国家出资(股份比例51%以上),生产经营活动受国家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控制。我国国有企业除了具有一般工商企业的普遍特点外,也有区别于非国有企业的个性特点,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有企业个性特征
1、独特的产权关系
我国全体人民是国有企业的所有人,全体人民仅仅是一个概念的范畴,无法具体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也无法作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形式相关权利。所以,只有授权政府或政府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形式所有者权利。这种特殊的“委托”关系给国有企业带来了人事任命、重大问题决策等众多治理上的问题。
2、企业使命的多元化
根据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企业的目标或使命利润最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除了利润和企业价值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任务和使命。例如,促进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担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环境污染等。
3、短期行为
由于国有企业经营者不是企业财产的所有者,而是受所有者的委托代为管理资产,此中的“委托―”问题导致国有企业经营者以追求自身政治、经济利益及“企业业绩”为最大目标,重视短期行为,忽视长期可持续发展。
4、经济效益不高
因为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客观和主管问题,使得国有企业整体经济效益及效率不高。委托问题、薪酬体制问题、人事任命问题等都是国有企业亟待解决的顽疾。长期以来,在国有企业管理方面,授权和放权的问题一直难以把握。集权多了,经营管理层抱怨决策缓慢,无法跟上市场发展;分权下去,可能提高了决策效率,但同时带来了投资决策失误、等弊端。总体来看,国有企业收益率不高,经济效益不好,活力不足。
(二)国有企业集团简介
企业集团是现代企业的一种高级组织形式,一般有一个实力强大,具有投、融资功能的大型企业为核心层,以多个个在技术、管理、营销、市场方面有专长的企业,通产权制度安排、人事控制、业务协作等所形成的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经济组织。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二、国有企业管控模式
(一)通过公司治理机制管控
根据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国有企业集团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制衡的治理结构,针对决策内容的重要性程度,公司的重大事项经由不同的机构讨论决策。集团公司通过在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中严格确定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充分把握子公司的重大经营状况,及时掌握和识别重大风险,从而通过治理结构的设置基本控制子企业的重大经营活动。合理的权利分配有利于集团公司作为公司股东的知情权与管理权,最大限度的保证子公司与集团公司利益的一致性,促进企业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二)财务指标管控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企业群的核心主体,董事会年度确定的经营目标和计划后,借助具体的财务预算等财务工具,层层分解各项财务指标,最终使集团的目标和计划层层落实到各子公司财务预算中,并据此作为考核、评价的标准。财务指标下达后,集团公司不具体干预日常的经营管理,使成员单位拥有较高的自,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自觉完成分配的财务任务。
(三)委派关键高层管理人员管控
由于国有企业“委托”机制的不完备性,集团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时常信息高度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为下属公司管理层过分职务消费、信息披露欠佳、国有资产流失等留下了隐患。为有效掌握子企业日常经营的准确信息,集团公司委派人员进入子企业高层管理层,具体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定期将子企业的经营状况报告集团,以达到集团公司有效管控下属子公司的目的。
三、我国国有企业集团管控中存在问题
(一)“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执行问题
公司“三会一层”的治理机构在执行中存在不完备性,实际操作中这种看似合理的安排也经常失效。即使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类似权利确定文件中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处理原则,但实际操作中,经常难确定某项事项的重大性,难以具体确定是否该由董事会或是股东会讨论确定;即使按照规定应该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等类似管理机构,子公司管理层处于不同的目的,可能不通过相应的规定程序处理。管理者的投资决策目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与公司的经营目标想去甚远。
(二)财务指标管控的问题
集团公司通过下达财务指标,可以有效约束财务指标覆盖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同时缓解集团公司的经营压力。但企业经营管理涉及到的活动相当繁多,财务指标无法全面覆盖经营行为,比如环境、资产质量等,亦会出现只重视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的情况。且财务指标的导向性会使企业管理层过度重视考核指标而忽视其他活动,比如盲目负债经营,短期内规模做大了,但却大而不强,甚至过度的负债造成了严重的财务风险;为了短期内达到目标,风险控制流于形式,资产质量严重下滑。
(三)人员委派中存在的问题
委派人员担任子企业高管部分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同时也存在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集团公司大多无法控制下属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派遣。因为国有企业的财产所有人为国家,人事任命的行政性目前仍没有改变。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的任免归属于当地政府或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集团公司本身无法控制人员的任免及委派。
对于被派遣任命的子企业董事、监事、高管来说,其薪酬在其任职的下属子企业取得,而与集团公司并无太大直接关系,这样一来便造成了派出人员的“离职”倾向,不再关心原集团的利益。派出人员亦站在子企业的角度思考处理问题,并无动力代表集团利益开展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也没有向集团汇报具体管理信息,这使得委派人员实行管控方式偏离了设计的初衷。
(四)集团管控的保障--激励约束机制中的问题
国有企业中行政化的干预不仅体现在人事任命上,更体现在薪酬体制上。国有企业传统的薪酬体制束缚了企业管理层的薪酬水平,薪酬机制与市场脱钩,企业高层管理者薪酬水平该高不高,该低不低,薪酬水平无法反应市场供求及价值信息。这种限制性激励约束体制有很多弊端,一旦现有显性激励下获得的契约报酬不如约束之外的隐性收入时,经营者就会产生道德风险,利用职权谋求显性条件下无法获得的利益。所以,集团公司通过的现有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本无法有效管控下属子企业的经营决策行为。
五、提高有效管控的建议
(一)优化集团下属子公司治理结构体系
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建设“三会”,详细规定三会的议事规则,明确企业经营中“三会”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规定权限,确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审议流程。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故代表国家形式管理职责的集团公司要建立定期审计机制,定期派出专门机构实际监督子企业运营情况,促使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者依照规定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二)设置财务管控架构,不断改进财务指标评价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是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借助财务指标具有的特殊的覆盖的职能,通过对财务数据化分解与安排,全面分解集团公司的各项财务、经营指标,控制资本运营等各种经营成本,通过动态化的跟踪跟分析,及时纠正偏差,针对问题及时找出解决方案。引入平衡记分卡,将财务指标和公司战略充分结合起来。另外,考核指标除了盈利水平及能力、发展等财务指标外,还应包括风险控制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等。
集团会计部门的设置可以建立以委派财务人员为纽带的管理体系,其中集团公司会计部门为一级控制中心,子公司会计部门为二级会计核算中心。集团公司财务部门除负责集团公司本身的日常核算业务之外,还对子公司会计工作进行监控和管理。
(三)完善人员委派体系
1、委派人员去行政化
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控制力度,集团公司必须拥有完全的或一定程度的认识任免权,只有这样才能对下属子公司形成有效的影响。
2、薪酬一体化
为有效解决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集团公司需要向子公司委派包括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在内的对子公司有影响的人员。为了促使派出人员能够尽力的履职,集团公司应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明确权利与责任,定期对派出人员进行考核。同时明确,集团公司委派的各类管理人员薪酬纳入集团公司薪酬体体系,薪酬水平根据定期考核结果确定。
(四)加强监督及信息披露
企业集团作为多个经营主体的联合体,作为企业群体的经营、管理核心,要保证各个子公司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性、管理规范,确保子公司与集团公司目标的一致性,集团公司应该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应实时掌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集团公司的整体贡献,为达到以上目的,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完成后还要做好信息及时披露。信息披露是解决投资者、经营者、债权债务人、税务等利益相关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途径。信息披露应真实、主动、充分、及时,给集团公司决策提供决策材料,提高集团公司管控效果。
五、结束语
在集团管控中,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和人员委派是影响集团公司管控效果的重要因素,加强对上述三方面的管理可以有效提高集团公司管控水平,提高集团公司的经营效率。当然,集团公司管控方式多种多样,具体重点采取哪种管控方式应根据集团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确定。通过具体的环境分析动态调整集团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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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我市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任务。以道路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雷电防护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尽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在高危行业强制推行一批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和防护设施,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我市安全生产技术水平;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进重点行业的企业重组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彻底淘汰安全性能低下、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产能;以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工作目标。经过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证照,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五)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按照不的岗位及工艺分别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修订。对实施动火、受限空间、爆破、临时用电、高空、水上、吊装、检修、安装使用特种设备等危险性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七)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应当建立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现场轮流带班制度,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带班检查记录。对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企业必须保证安全投入。企业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提取必要的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道路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企业必须足额提取安全费用。
(九)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企业应当经常性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重大隐患要按照规定向企业所在地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治理进度、结果等情况。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
(十)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新员工上岗和转岗员工必须落实岗前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合中应当载明职工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十一)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应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现安全标准化目标。企业应当加强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四个能力”建设。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达标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提请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科技兴安”步伐
(十二)加强企业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支持、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三)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底前全部完成。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出租汽车、校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安装自控联锁、自动报警和紧急停车装置,于2012年底前完成。非煤露天矿山全部实行液压锤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作业,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非煤矿山实行中深孔爆破。冶金煤气企业、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44.1千瓦(60马力)以上的渔船(船舶)要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于2012年底前全部完成。
(十四)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
(十五)应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加快“金安工程”建设步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提高事故防控能力。
四、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十六)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一岗双责”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和责任。加强对境外中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境内投资主体和派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十七)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要依法严肃查处运输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提请区级以上政府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八)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提请政府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按属地原则实行公告。企业对实行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拒不整改的,由区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情况加强综合监督检查。
(十九)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属、市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要建立企业等级评定滚动机制,继续按照A级抓巩固、B级抓提高、C级抓整改、D级挂牌督办的要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状况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确定为C级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并暂缓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确定为D级的,由所在地区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相关部门暂扣相关证照,取消所有项目审批及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停产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十)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责任。建设项目核准(审批)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时”制度,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情况及时通报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毒有害气体、防尘、排水、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设施,并与主体工程时设计、时施工、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新建的铁路、高速公路、城乡道路,港口、码头、渡口及其他重点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有效落实“三时”措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进场作业。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做到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证照,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责令停工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二十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举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受理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举报奖励经费由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映的客观问题要查明原因,切实整改。
五、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二)建设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各级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做好必要的应急装备和救援物资保障,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区二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市灾害救援中心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2012年底前在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中的区建立满足需要的区域性应急救援队伍。建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加快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市及重点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2013年实现市、区应急信息平台互联互动。
(二十三)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生产安全事故征兆,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企业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实时监控和管理系统,实现与所在地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联网。重大危险源评估结果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备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企业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生产规模较小的企业应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与专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要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因下达停产撤人命令所造成的损失,企业不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二十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二十六)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新、改、扩建设项目可能影响周边相关单位或设施安全的,应当主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在实施城区地面挖掘作业时,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线路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建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化工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建设,加快推进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步伐。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条件论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规建设的,立即停止建设,情节严重的,依法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实施关闭取缔。降低标准造成事故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七)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完善市、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依托科研院所,结合事业单位改制,推动安全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保证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专业服务机构对相关评价、监测检测、鉴定结论应承担法律责任,对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
七、加强政策引导,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二十八)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强安全科研和安全生产基础学科研究,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产、学、研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用好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政策,把安全检测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特种安全设施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研发制造,作为安全产业加以培育。大力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
(二十九)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扶持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加大安全专项资金投入,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支持有效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对因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在有关政策上给予扶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
(三十)制定并用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奖励与补偿机制。制定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与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的制度,积极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与领导年薪及员工绩效工资挂钩制度,加大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的奖惩力度。
(三十一)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年1月1日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时,要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及时发放。
八、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三十二)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步制订“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在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中。
(三十三)淘汰落后安全技术产品。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对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在政府扶持企业技改的资金中,对符合安全产业政策导向的项目予以资金倾斜,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三十四)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对相关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九、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强化安全责任追究
(三十五)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较大以上事故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定期分析、预警通报、约谈诫勉、督查考评、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合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奖励经费,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强化安全生产约束和激励机制。
(三十六)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除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实际控制人和上级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二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发生后逃逸等情节特别恶劣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三十七)强化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问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报市政府批复前应先征求省政府安办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复结案后,于10日内向省政府安办备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镇(街)政府和区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追究区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负有责任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追究市级相关领导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十八)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对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有关部门向相关区政府和发改、经贸、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金融证券部门通报,一年内严格限制企业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十九)对打击非法生产不力的地方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所辖区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区、镇(街)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十)建立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实行各级安委会层层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挂牌督办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一般死亡事故由市政府安办挂牌督办。事故查处结案后,较大事故由市政府安办予以公告;一般死亡事故由区政府安办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十、提高安全监管执行力,服务跨越发展
(四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时部署、时检查、时考核,将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镇(街)两级政府安委会主任要逐步调整由政府行政正职领导担任。要加强区、镇(街)两级领导干部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保证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专业性、连续性,提高基层政府的安全监管能力。
(四十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机构编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配备与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镇(街)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当地安全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确保必要的经费、装备及其他工作条件。村(居)应当确定安全协管员,其待遇不低于计划生育和综治协管员的水平。
(四十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投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2012年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车辆、事故抢险指挥车辆和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基本装备的配备以及现场检测设备、现场调查取证与分析设备、办公设备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四十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式。积极开展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要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管理和指导,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的,可通过服务购买等方式,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其代为履行部分工作。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的企业,其安全管理人员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与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由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并明确双方的相应责任。
(四十五)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事故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以及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荣誉称号,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十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宣传活动,依托企业“职工书屋”、“农家书屋”、镇(街)文化馆、学校图书馆等,建立“安全书屋(书柜)”。认真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主动协调或组织新闻媒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对台交流合作机制,拓展闽台安全生产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