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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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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安全总结

仓库安全总结范文第1篇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推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截止2020年3月初,项目部共编制37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质量控制有据可依;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工作的管理,并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落实整改工作。

2、加强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工作。按照2019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进场人员安全教育采用“一人一档”综合管理模式,确保作业人员教育学时达标,培训考核合格,2019年度项目安质部组织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等)共127次,累计教育人数1452人.次。

3、加强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一机一档”要求做好设备台账管理工作,确保机械设备证件齐全,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做好设备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运行可靠。项目部定期开展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隧道储气罐等特种设备标定情况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4、定期开展安全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2019年度项目部共组织了52次安全巡查,下发了52份安全质量检查整改单;响应上级单位要求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如6月份高处作业专项检查、7月份邻近既有线专项检查以及11月份临时用电专项检查等,进一步消除现场质量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可控。

5、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安全质量工作例会,部署本月及次月质量安全重点工作等。2019年度共召开12次安质例会,例会内容由安质部负责记录,形成书面文件并归档保存。

6、做好风险隐患的辨识和研判。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结合施工进度,对照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和失效模式效果分析法(FMEA),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安质、工程部集中研判和识别存在的各项风险,制定严密的预防措施;安质部每月对全线高风险工点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和督促相关施工队做好风险应对措施。

7、做好雨季施工“三防”工作。针对XXXXXX等防洪重点地段,台风“利奇马”、“米娜”期间项目部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加强应急值守与物资储备,及时落实现场“三防”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和联勤联动,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度汛。。

8、做好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宿舍、仓库等电气线路检查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落实消防器材配备,强化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加强过程消防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可控。

9、重点加强宿舍、仓库等电气线路检查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落实消防器材配备,强化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加强过程消防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可控。

10、做好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工作。项目部编制了领导带班制度,采取现场巡视、现场蹲点及夜间施工巡查三种方式对项目部各施工阶段的重难点工程、危大工程进行领导带班作业。

11、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4月底通过张贴海报加强对隧道作业、电焊作业等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治教育;6月份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开展安全月活动 ,通过安全应急演练、安全月宣誓签字、标准化施工现场观摩以及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等方式,增强参建人员的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9月份组织质量技术知识培训,强化质量理念,切实提高现场技术人员与施工人员业务能力与现场管理水平。

二、2020年安全质量管控措施

1.工程线运输和施工安全管理。遵循“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原则,对标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线运输和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线施工作业;施工作业时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必须在岗,保持联系畅通,严禁脱岗、离岗;严格按要求上报施工计划,不得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施工;严禁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未经批准的改拼装车辆和自制小平车上道;各类物料、机具、设备与工程线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物料、机具、设备侵限占道;各类停留运输设备必须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严禁停留设备不设置防溜逸措施;道岔应统一由铺架单位管理,严禁私自扳动道岔。

2.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计划管理,专人超前上报计划,严格按照审批计划组织施工,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施工;加强作业防护管理,机械设备落实“一人一机”防护制度,高大设备必须设置防风固定措施,杜绝机械设备侵限现象发生;加强永康南站场改造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突出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登销记、现场把关等关键环节管控,确保施工安全有序受控。

3.临时设施拆除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人员临时驻地等临时设施拆除管理,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合理安排拆除顺序,完善现场警戒防护措施,严禁野蛮、盲目拆除作业;特种设备(储气罐)拆除作业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作业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方案进行拆除作业。

4.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做好火工品使用安全管理,认真开展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严格设计开挖工法和支护措施落实,严禁安全步距超标、初支滞后、监控量测数据造假或频次不足等现象发生;加强隧道缺陷整治安全管理工作,整治台架必须经过设计验算合格后方可启用,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交底,高处作业必须落实临边防护。

5.桥面系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声屏障基础施工方案落实管理,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必须按方案要求设置到位;加强湿接缝、钢横梁、声屏障、防护栏杆、预应力孔道等跨线跨路施工管理,安排专人指挥、防护,切实做好现场警戒工作,未及时施工部位要做好临时封闭管理。

6.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加强汛期、雨季、台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高温、暴雨、大风等的安全风险提示、预警报警、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恶劣天气来临前做好隐患排查工作,高大临时设施做好防雷和加固措施,提前储备好各类应急物资,全面落实“三防”各项工作责任,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7.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继续加强学习铁总红线管理规定,提高现场红线识别能力;落实质量安全红线隐患排查治理,继续完善专项问题库,切实提升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水平。

仓库安全总结范文第2篇

(2020年)

2020年以来,大柳行金矿在金创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集团、事业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要求,坚定“双零”目标不动摇,不断提高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执行意识、创新意识和进取意识,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使用水平,开展“三废”达标治理、标准化巷道改造等各类专项活动,同时,全力以赴推进奄口矿区安全设施建设,补充完善各类基础资料,为安全验收打好基础。为了不断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更好地做好下步安全工作,现将2020年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打算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层层落实责任 夯实安全基础

1.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1-12月份,生产安全责任工亡事故为零,突发环境事件为零,重大设备和交通事故为零,实现了安全环保双零目标。

2.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管理体系方面: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根据情况变化对设立及人员配备文件进行更新下发。

(2)基础管理方面: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单位规章制度、生产工艺等变化对规章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对安全环保责任状进行了分解签订,共签订责任状463份,签状率100%。

(3)安全会议方面:每月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工作会议,均留存会议记录。

(4)教育培训方面:2020年1月份制定下发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五类关键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1-12月份根据培训计划组织了各类安全环保培训,累计培训6127人次(外委施工2215人次)。组织参加烟台黄金技校各类安全培训班203人次。

(5)安全检查方面: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全矿安全环保大检查,1-12月份累计查处隐患1256条,罚款16余万元,安全奖励15万元。

(6)较大隐患整改方面:“较大隐患整改”指标中,“进一步摸清矿山周边不明区域水文地质资料”,该项目内容暂时无法开展相应工作;土屋尾矿库后期坝坡比问题暂时未彻底解决,按照当前筑坝方式,待达到设计坝高时,后期坝总坡比可达到1:3.5,但仍达不到设计要求值1:4.0。

(7)专项整治方面: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正在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岩石质量分级及支护措施方面的研究,支护设计随采掘工程设计一起设计、一起会签、一起施工和验收,截止2020年12月份,支护投入355.3895万元;2020年新增电瓶车2.5T2台,铲运机3台,扒渣机2台,现保有铲运机22台,电机车5台,电瓶车15台,扒装机20台;装运作业机械化率达到95%以上。根据集团要求编制了局部通风专项整治方案,正在按照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对以前的支护欠账进行补账,自6月以来没有产生新的欠账。

(8)安全环保投入方面:1-12月份安全投入完成形象进度1266.18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53.85%,环保投入完成形象进度284.1万元,完成全年投资计划的100.39%。

(9)安全环保科技创新方面:暂无创新项目。

(10)“三同时”手续办理方面:

奄口矿区改扩建项目进入试运行与整改阶段,预计明年6月底验收。7月份,完成了燕山矿区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经过专家审查,已在网上录入相关登记信息。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顺利延续。

(11)“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

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并有效运行,5月份燕山矿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通过了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评估认定。9月份,重新对土屋尾矿库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在平台上公示。

(12)绿色矿山建设方面: 燕山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分数955分,实地核查评估975分,因为生态红线原因,未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奄口矿区将在取得安全许可证后,立即着手准备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2020年在地面硬化、绿化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

(13)生态环保方面:

“三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固废综合处置率达100%在矿部建立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间。4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有效期至2025年4月20日。

(14)领导下井带班方面: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记录台账。1-12月份主要负责人累计下井24次,安全总监下井带班48次。

(15)职业卫生方面:

健全完善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建立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共建立完善了304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含离退休人员);每月定期对井下作业面进行粉尘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2020年8月委托淄博圆通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年度检测,各项指标正常。9月下旬委托山东黄金职防院对全矿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共317人次;组织外委施工单位人员体检570人次,接害人员体检全覆盖。

(16)标准化建设方面:958竖井7中、10中开展了标准化巷道建设,现已完成,并通过了烟台事业部的初步查验,下步将参加集团内部评比。同时,事业部也检查了958提升班组、选矿厂车间等“双体系”示范班组(车间)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2月27-28日,组织专家对燕山矿区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了评审,最终得分84.1分,符合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标准。目前完成了选厂、尾矿库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近期将提交烟台市应急局,审核通过后报至省应急厅待组织评审。

(17)应急救援方面: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去年9月修订一次应急预案,由于新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已下发,在2020年11月份组织应急预案修订,正在组织备案。

在矿部和尾矿库设置有应急物资库,各分矿在仓库内储存有应急物资,定期对应急物资库内的应急物资进行盘点和检查,及时进行维护和补充。

2020年1月进行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留有培训记录;于六月份组织奄口矿区突水应急救援演练,定期进行演练,留有演练记录,演练采取现场演练和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8)行政处罚方面:1-12月份,未受到国家和地方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及卫生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深入开展矿井通风和顶板支护专项治理

一是对通风系统进行梳理,对一些废旧巷道和采场出矿穿进行封堵,降低风流紊乱状况。二是对局部通风状况进行摸排,建立通风设备设施台账。三是购置了风速、温度检测仪器,定期对井下通风情况和温湿度等参数进行测量,建立了检测台账。四是专门对局部通风进行设计,计算作业面需风量,合理选择风机型号和安装位置。五是在巷道规格允许的情况下对距离较长的掘进巷道更换大功率风机,用直径600mm风筒代替原来400mm风筒,增加通风量。至2020年12月,大柳行金矿正常运行的主扇风机2台;辅扇6台;局扇16台,通风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020年6月份开始,按照集团关于开展《关于开展顶帮支护再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了采掘工程顶帮支护再治理专项活动,一是对以前的采掘工程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欠账清单,制定补欠计划,根据计划进行补充支护,填补欠账。二是完善支护设计,支护作业必须与工程设计同时设计、同时会签、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及时工程岩石变化调整支护设计。三是根据每月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制定支护计划,严格按照支护设计和支护计划对采掘顶帮进行支护作业。四是完善支护台账,每月末各分矿将支护台账报送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生产部,将汇总后形成全矿当月的支护台账。截止至2020年12月份,全年累计完成锚杆支护22720根;网片14943㎡,穿带2835条,喷浆185.768m3,浇筑182.87m3,投入资金309万余元,保证了采掘工程顶帮安全。

(三)丰富多样,广泛深入开展安全月活动

6月份,按照集团、事业部及金创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订了《大柳行金矿安全月活动方案》,召开了动员会,发动全员大力开展安全月活动,宣扬“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活动主题与安全理念。期间,我们开展了教育培训、张贴悬挂宣传资料、安全演讲比赛、安全大检查大整改、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安全无小事建言献策等各种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预案演练过程中,蓬莱市副市长及应急、国土部门等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导、点评,在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提出了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与建议。

(四)强化汛期隐患排查与治理

1.矿部成立了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检查小组,研究制订全矿防治水方案及防透水预防措施,检查、指导、督促全矿防治水工作。

2.汛期前,分管设备领导组织机电技术人员对全矿井下排水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公示,责令责任单位按规程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满足排水需求。同时,委托淄博鸿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各矿井50余台水泵进行了定期检测,针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3.制订下发了《探放水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井下采掘作业面必须配备探放水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超前探水眼,保持水沟畅通,通讯完好,防堵水材料配备到位。

4.安全、保卫部组织人员对地表废弃井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巡查,发现一处封堵一处,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

5.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井下空区、废川、废巷进行了排查,特别是与其他矿山矿井的贯通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及时充填、封堵,防止积水。

(五)定期全面开展设备设施检验检测工作

3月份,委托检测提升机(绞车)16台、防坠器13台;5月份,委托检测排水泵52台、空压机25台;11月份,委托检测罐笼18台,对空压机储气罐进行了全面检验检测与压力试验,对燕山、奄口矿区通风系统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提升钢丝绳在更换悬挂前均进行了检测试验。

(六)加强尾矿库现场安全管理

土屋尾矿库已堆筑11级后期子坝,安全运行8年。今年在十级子坝设置了坝体浸润线人工难测设施和干滩长度、坡度在线监测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坝体运行情况进行日常、实时监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

(七)切实做好冬季“四防”防范工作

仓库安全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6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几年来,我国执行改革、开放政策,建筑业蓬勃发展,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其平面布局结构类型复杂多样,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涌现,建筑施工技术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新的施工规范、标准和各省、市地方法规已颁布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较多,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一、建筑企业的施工特点

建筑企业不同于其他的行业,建筑产品具有一定的固定性,但施工的流动性却较大,同时,建筑施工多数在露天环境下进行,外界环境对施工的影响较大,同时施工中高空作业较多,这种作业方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性会带来较大的威胁;同时,建筑施工中劳动强度较大,许多地方都需要手机进行作用,对施工人员的体力是个不小的挑战,在长时间的高强度劳动下,施工人员在操作上很难避免失误的发生,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中,多数时候都是多工种交叉进行作业的,这时如果管理不好,各工种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协调性,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受传统施工管理习惯影响,我国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存在诸多的问题。首先,企业经营者为了减少安全设施投资多将老旧设施超期使用,造成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缺乏足够的安全监察人员,施工过程中高空作业、电力及设备操作中也存在着诸多的安全隐患。加上建筑施工人员多为外地打工人员、缺乏足够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意识,也是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了改善这一局面,提高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意识,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加快相应对策的制定与实施。以此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建筑工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1、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针对不同的项目、不同的环节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成功的施工应该具备很强的灵活性和独创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项目。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为项目的实施制定一个具体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在这个计划当中应针对各种施工环节对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还应讨论包括产品质量、施工方法以及现场安全与健康措施在内的一些具体事情,同时针对不同管理层次的人员,培训的要点和方法也应不同。比如,对于基层的普通工作人员接受的培训,应是通俗易懂,实用的,具体的;对于接触较大风险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其工作性质进行特殊的、专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对于较高管理层的人员接受的培训,则应针对政策法规、管理方法和管理观念而进行。

2、做好施工材料机具设备的管理

安全设施包括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物料、施工用电防护触电等安全装置和设施、消防器材和设施、施工机构限位保险、过载保护、避雷等安全装置;检测设备包括用于力矩、厚度、长度、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噪声等检测的工具和仪器;防护用品包括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树立以及防护网等基础设施的检查。为了避免设备操作中非专职人员操作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中还要加强设备操作的监控。严禁非设备操作人员接触设备,同时注重设备防护设施是否完好。

3、加强临时用电和高空作业的管理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临电管理、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设备操作管理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在工程中标后的现场规划中即应开始临电变电箱、临电线路架设以及使用点设置等工作。通过临电安全管理避免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考虑点在高层建筑施工中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注重“四口”、“五临边”的安全设施设置及检查。有专职人员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抽检,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减少高空追物造成的安全事故。

4、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管理

建筑工地与一般厂、矿企业的火灾危险性有所不同。因此,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切不可疏忽和掉以轻心。防火的基本要求在于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方案时,应有消防要求。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之间的间距要求要符合防火规定,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应和高压架空线路有安全距离,工棚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靠、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必须外开。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5、加强安全技术管理

所有土木建筑施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对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列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土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砌筑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也要编列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方案:针对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也要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要具体明确,主要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可能对施工人员带来危险的因素来编写;在分包商进场时,要求总承包商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总交底等。

6、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做好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建设过程中加大抽查力度,督促参建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危险源。针对监督员在工程监督中监督工程量大、范围广,只能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宏观监控的特点,监督人员应认真总结各类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经验,按不同工程的特点分析危险源,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管理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各地区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预案,以确保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展开。

7、加强施工中的事故预防与补救

加强施工安全要做到“预防为主”、“补救为辅”。“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特别需要的是要督促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状况,加强日常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隐患。“补救为辅”是要彻底消除已出现的安全事故对产品生产和使用的不安全因素,它应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

结语

总而言之,安全施工是建筑领域中的头等大事,做好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有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和进步。建筑工程的安全施工离不开企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做好施工安全管理,不仅涉及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材料和机械设备的质量把关,而且还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此期间积极做好安全施工的技术性工作。要确保建筑工程安全施工,就应不断总结、不断探索,切实地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第一”。

参考文献

【1】冼辉新.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J].科学之友,2012(6).

【2】林伟雄.浅谈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能作用[J].中华建设,2012(7).

仓库安全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先后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各有关部门中各级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市局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一、 指导思想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一)安全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安全事故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在局机关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岗位职责,坚决遏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交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制考核六项原则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

2、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

3、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论谁负责的原则;

4、谁审核、审批、发证,谁检测、审验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

5、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市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6、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二、局长(兼安委会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1、交通局局长(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总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30万无用于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岗双责制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及活动,并制定市局“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负责督导各级各单位对重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8、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三、市局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抓好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局直企事业单位及贫乏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局长委托主持召开局安委会会议或交通系统安全例会,专项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标准、办法、安全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处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系统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市局各科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凡全市交通系统发生的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启动“市局特大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市局应急预案),受局长委托或带领分管科处室负责人前往处置。

10、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交通专业管理处室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中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专业管理处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的专业安全监督管理中违章和失职行为。

3、负责召开分管处室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监管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处室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5、督导分管的专业处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6、按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处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和单位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所分管的业务单位发生特在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处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分管公路管理的副局长(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公路路政、工程施工、养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制度,及时纠正公路部门严重的安全违章和失职行为。

3、会同市公路局局长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或公路部门安全专项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较大问题,部署开展安全重大或专项活动。

4、协助市公路局局长制定、修订和审批市公路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督导全市公路系统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人员,落实安全专项经费,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检查制度。

6、督导完成市交通局和上级下达给公路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和公路系统内重大交通事故、一般厂务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督导市局分管科室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记录、报表、台帐和文件档案资料。

8、凡全市公路系统发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督导公路部门立即启动“应急求援处理预案”,带领分管科室负责人协助公路部门负责人前往求援和处理。

9、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和市交通局年度“安全工作要点(意见)”,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四)分管党群工作的局领导(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党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政工科、工会等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时配齐安全科(处)长、安办主任和安全业务技术人员。

3、对局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教育,监督检查基层单位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定额及时配发,监督检查职工劳动环境、作业条件等情况。

4、对局机关和局直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

5、以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的一律实任“一票否决制”,并对事故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6、督导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劳保方针、政策和制度,维护职工的佥权益。

7、督导党群部门认真履行好各自折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监督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环保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工会主席前往救援和处理。

(五)分管稽查、局办公室、计财、法规科的各有关局领导安全职责

1、协助局长或受局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好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对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查处在道路交通运输中超员超交通违章和执法检查中的失职行为。

3、负责组织制定完善机关(宿舍)安全用电、消防、小汽车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机关锅炉房、汽修场所、仓库、档案室、通信机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对机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把关,签订相关安全合同,落实安全“三同时”规定。

4、对市局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从有关法律法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对机关各行业管理处室安全监管、交通安全执法提供法律指导和监督。

5、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规定,足额保证安全专项经费的投入。认真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的缴纳和奖罚兑现。

6、督导交通稽查支队和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工作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凡全市交通系统特大生产险情或事故或机关及家属院发生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科室负责人前往救援和处理,并及时做好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等项工作。

(六)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企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对企业(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三同时”安全监督,并依法行使工会组织的建议权。

4、凡局直单位发生职工一次4人以上因劳动卫生、作业环境问题中毒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同有关局领导或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5、参与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时,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机关各科、处、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一)安全科技科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局安委会各成员(科、处、室)完成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局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局安委会、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负责起草市局或安委会有关安全监管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市局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带领市局专家组成员对全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考评工作,并及时向市局和上级有关部门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基层安全科、处长、分管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全系统安全研讨、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借鉴,推广先进经验。

8、负责汇总统计全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市局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10、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做到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汇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1、遇到重大厂务安全、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处理;工作需要,按省市有关部门要求,参与系统内外重特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局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理的人员、设施、设备车辆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厅、市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局学中政会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会议记录,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会议、检查、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文件档案资料。

3、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机关办公楼、通信设施、锅炉房、配电室、车辆保修场所、档案库、仓库和机关宿舍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4、做好所管理的车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进行考核奖惩,预防机关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遇有局机关安全事故,协助分管局长及时处理;遇有交通系统特大险情及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局长、副局长做好通信联络、后勤保障和机关秩序稳定工作。

(三)市运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副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运政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系统运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定期召开本部门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或道路交通“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或上级临时交办任务前的专向会议,制定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部署、组织实施好安全运输等重大活动。

4、负责起草、修订运管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业务管理规定和指导性安全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各类运输业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审查,严把各种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关”,对各汽车客运站实行“安全监督”,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化学危险品运输”、“客、货运输”等专项治理整顿,督导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出租车及行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按要求上报专项安全工作总结,并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的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办)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人员、设施、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到科室和人员,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特大道路交通行车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系统内重特大道路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市航管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市政府和局长、分管副局长、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审批许可证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水上航政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航管处水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实行纵到底、横到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定期召开本部门和水上交通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

5、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章,指导基层港监部门健全完善水上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把船员适任关、船舶技术状况关、浮桥质量和承载关。

6、定期组织开展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大检查,督导航运和浮桥公司按期完成本部门、市局和上级下达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问题的整改。

7、负责汇总、统计全市水上(包括浮桥、码头)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工作总结汇报,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指导并建立健全市水上安全监管部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本部门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0、遇有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按市局、市政府“应急救援预案”,随分管副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工作需要,参与本市水上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交通稽查支队队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市交通各级稽查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管、考核和奖惩的责任。

3、负责起草、修订交通稽查部门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内部实行纵到底、横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4、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稽查规定,对全市交通机动车违章和超员超限及黑车、黑线、黑班、黑户进行查处,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交通稽查专项工作总结、报表等。

5、定期召开本部门交通稽查安全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管理形势,及时解决在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按上级要求,开展“治超打黑”专项治理整顿等重大活动,积极构建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负责,预防种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遇有交通系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局领导要求,积极参与救援处理。

(六)驾培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核、颁证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驾驶常识,并按要求认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未参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颁发“从业人员资格证”。

3、负责起草、修订驾培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健全驾驶员培训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驾培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市交通机动车检测站和汽车修理厂家资质负责。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的规定,起草、修订有关维修行业管理、机动车检测站指导性文件,严把“资质审查关”和“机动车技术性能检测关”。

3、负责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维修处(所)行业安全监管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和有齐全完整、符合资质审查条件的(包括安全条件)档案资料。

4、对本部门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按要求汇总、统计上报维管检测有关报表资料和专项工作总结。

(八)规划基建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审查(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科室业务管理的工程安全监管负责。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督导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和其它工程项目实行安全“三同时”,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必备的记录、台账、文件及档案资料,并按要求自查和统计上报。

3、对本科室所管理的人员、车辆、设备安全负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凡公路工程施工、养护、运营方面发生特大险情或事故时,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局长或分管局长前往求援和处理。

(九)政工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局直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保护、职工教育培训及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负有安全监督的责任。

2、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审报审批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修订市局劳动保护管理规定和指导性文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局机关有关科、处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审查把关,确保质量,配齐人员。

4、按照局党委决定,对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部门、会同有关科室,实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凡局直单位发生一次4人以上因环保、职业卫生或食物中毒等重大险情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随分管领导前往救援和处理。

(十)财审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局长、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市局专设安全基金、活动经费和上级安全奖励金负有资金保证和财务监管的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每年年初提取不低于30万元安全经费,用于安全责任制奖罚兑现、先进表彰奖励、安全教育培训、召开会议、开展专项宣教活动以及局安办专项通讯办公设备配备等,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与局每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羽的单位、部门、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的缴纳和对上一年度的安全责任书考评后的奖罚兑现。

4、凡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或机关重大安全事故,按市局“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协助有关科处室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十一)法规科科长安全职责

1、向分管领导和局安委会负责,对市局制定出台的安全管理规章、办法、标准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质量把关。

2、负责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监管规定,起草、修订有关交通执法文件,审核颂发有关证件和安全执法标志服。

3、监督、指导全系统交通执法和会同安办共同做好安全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