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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六县(市)城管局、执法局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完备、规范的制度体系是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随着20*年底*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挂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我市全面推开。全市城管系统建立健全了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总体工作有要求、行政执法有规范、监督考核有依据。如通州市城管局进一步制定、完善了《通州市行政处罚时限流程图》《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定案制度》等,出台了《通州市户外广告管理查处程序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如东县城管局根据职能的划转制定了《如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同时制定城管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案件主办制度》、《城管执法大队职权分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这些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细化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年,各地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如*县城管执法局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进行梳理,明确具体处罚标准,对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以法律依据适用简表的形式,制成手册下发至每一名执法人员。启东市城管局强化了办案时效管理制度,专门出台了《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暂行规定》,对案件办理流程中的各个时间段作了明确的要求,局法制科不定期地对大队执法案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案件的办理时效,对不符合时效规定的案件一一落实到人,并按局年度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法制监督,明确相关责任追究。20*年,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评议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内外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海门市城管执法局参照省法制办的文书格式,增设了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听证情况处理审批环节。对被处罚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先由办案人员进行核实,并作出书面的核实情况及相应的意见,再由法制部门提出意见后上报,提起处罚决定的重新讨论,确保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得到充分的核实,保护了被处罚人的合法权益。如皋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处罚案件的监督检查,把好法制审核监督关,加强对执法人员依法办案、规范执法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通过把好法律适用、执法程序、证据采集等几个关口,做到每办一件案、每作出一宗行政处罚决定都能够经得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检验。
(四)寻求部门支持,创造有利执法环境。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努力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同时寻求相关部门的支持,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县城管执法局20*年以来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68起,共收缴人民币近25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90多处,建筑面积3400多平方米,城管行政处罚的到位率和威信度大幅度提升。海门市城管局针对机动车乱停放行为的查处过程中,矛盾、对抗比较多,执法的社会影响效果不佳的情况,主动与海门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协调商量,利用公安交警的网上资源,将违停车辆的信息输入交警网进行处理,既避免了执法的现场纠纷、节约了行政执法成本,又确保了管理、处罚的效果。
(五)规范行政许可,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增强。20*年,各地城市管理局普遍比较重视行政许可的实施工作,注重完善配套制度,从公示、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规范许可行为,在简化内部审批环节、提供便民服务、提高许可效率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水平不断提高。
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现状
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县围绕五个主题,营造五个环境,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了和谐社会建设。
1.围绕制度建设,营造自觉的学习环境。县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建立了落实《纲要》的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大力促进干部学法,在县电视台开设法律专题节目,在公共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组织干部定期到行政学校培训,把法律作为各类考试的必考内容,把法律素养作为公务员提高素质的标准,努力营造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用法律的环境,真正让每位干部把法律当成武器、准则,当成工作中的一种习惯、一种信念、一种价值。
2.围绕规范决策,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依法行政其核心是依法决策,政府重大决策事项都要依法有据,经法制办和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做到依法无据不上会,与法相悖不决策。我县修订了《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从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信息公开等方面,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内容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四年来,共有112项政府决策征求了群众意见,特别是在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我们及时公开政府决策信息,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为民的法治政府。
3.围绕责任落实,营造公正的执法环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清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全县确定45个行政执法单位,具体执法事项294项。先后制定了《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将行政执法主体对外承担的责任确定为内部考核目标。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考评执法效果,落实执法责任,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营造了公正的执法环境。
4.围绕行政审批,营造热情服务的环境。依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降低企业准入门槛,促进经济主体多元化发展。三年来,共清理行政许可事项633项,全县保留行政许可主体35个,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80项。建立企业设立登记、建设规划许可等8个并联行政许可制度,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间。建立“一门受理、转告相关、并联许可、限时完成、过程监督、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制度。全县已有28个单位采取“一厅式”办公模式,精简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时效。
5.围绕机制创新,营造积极的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评奖惩体系,制定了《县依法行政量化考核办法》,对获得考核前三名的发给流动奖杯,把成绩记入考核红皮书,通过奖惩考核,解决乡镇和部门依法行政动力不足的问题,克服过错难界定、问题难发现、追究难到位的问题,由“约之有理”向“裁之以法”转变。对执法人员实行“红、黄、绿”卡管理,真正做到人人心中有数,警钟长鸣。
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作为西部欠发达的县份,依法行政的历史较短,许多制度还不成熟,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1.行政决策的制度建设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主要表现为决策权的划分不明晰。目前,县级行政决策主体比较多,县委、政府在决策,乡镇、部门也在决策,甚至科室也在决策,这些决策之间会不会出现冲突,如何关联制约?行政决策权个人化倾向严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决策执行反馈机制畅不畅、决策执行情况怎么样、社会效果怎么样、过程评价怎么样等不闻不问,对一些本可以纠正的失误,竟能任其发生。
2.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不适应政策统一要求。一些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前把关不严格,不按程序审批,擅自扩大权力,增加群众的义务,有的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前一段时间,某乡发文撤销2004年县计生局作出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引起群众上访,媒体报道,导致我们的工作十分被动,其实这就是规范性文件不规范的问题。
3.行政执法的能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县政府安排部署的行政执法事项,没有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到位,群众不满意。例如某将要到期停业的石料厂县政府要求赔偿一案就很能说明问题。石料厂有许多违法行为和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在对其关停过程中不作为甚至是滥作为。因为群众上访,县政府只好用变通的办法,将石料厂迁址,还没实施,却被要求赔偿226万元,这种执法现状应当引起我们的冷静思考。
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很多干部重视、害怕,但却不懂得依法处理案件,本应该走司法渠道的案子拿在自己手上“和稀泥”,久脱不决。对行政复议工作认识不足,对依法应撤销的案子,感到“面子”过不去,推三阻四,为难复议人员,甚至打击报复当事人,导致少数社会矛盾一再升级,甚至激化了矛盾。
主要原因分析
这些问题涉及到了我们行政机制体制的问题,也反映了我县转型时期经济社会矛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征。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不少基层领导干部对法治的作用领悟不深,以形式主义的心态来应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认为“软的不硬”、“弱的不强”、“缓的不急”,写在文件上,说在口头上,真正依法行政是自己给自己“念紧箍咒”,觉得用法治解决问题不如用“权”解决问题管用、有效,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动摇,甚至认为法是用来“牧民”的,常抱怨群众不懂法、不守法。
2.政绩评价体系失范。怎么评价政府、部门的工作,这是个导向的问题。前几年,我们过分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片面追求GDP,考察工作以经济指标为依据,靠数字说话,认为这个“客观”,因此产生了急功近利的倾向,大建大进,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造成了一些发展不平衡,破坏了一些基本的管理秩序。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纠正失误的关键举措,但因为依法行政工作不好量化,许多工作短期难以看到结果,或结果隐含在其他工作成绩中,没有纳入到对干部和单位工作的评价体系中,导致干部、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性不高,“我做了工作别人看不到,等看到我调走了”,不如抓些“形象工程”来得直接、见效快。
3.保障机制还不完备。首先是人才保障不足,我县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中,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的只有31名,还不到4%。许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提高靠“师傅传帮带”的途径实现,对所执行的法律原则、目的知之甚少,因此,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考虑了许多不应当考虑的因素,显失公正。其次是经费保障不足,依法行政是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程,需要一定的投入。如行政执法经费我们还不能完全保障,个别执法人员还得依靠“执法权”来“养活”,导致相对人有意见甚至抗法,破坏了执法环境。
4.依法行政范围不全。我国是行政管理二元制国家,党委和政府共同担负公共行政管理职能,但党的机关和组织行使公共权力行为如何纳入法治轨道的问题目前尚未完全解决,在党的机关和组织行使公共权力行为违法侵权时,相对人既难以通过人民代表机关质询,追究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也难以通过行政诉讼追究责任机关的法律责任,从而难以使相对人获得相应的救济。
基本对策
依法行政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要围绕经济发展、政治文明、社会和谐这一主题,多策并举,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1.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要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情交给企业和社会,不要直接插手企业事务,着重把精力用在改善投资环境上,提供优质服务上。要摆正行政机关在经济社会管理中的位置,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对一些能通过服务方式达到管理目的的,就不要动用执法手段;能通过协调、指导等“软方式”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动用处罚、强制等“硬手段”,积极探索和谐执法的新路子。
2.加强行政决策机制创新,切实转变决策方式。要制定专门的决策制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权限,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民主决策。防止“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规定决策的步骤、方式、时限,尤其是听证和听取意见程序,确保决策公开透明和决策民主。要完善纠错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决策失误。建立决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决策行为,对因决策失误给国家、集体和公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发挥规范作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各种通知、决定、命令,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法制机构对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施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按时限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尽快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凡不带密级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公众信息网、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执行依据。
为落实省市有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局属各所站室行政执法人员会议,总结了2015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执法队伍形象建设。为抓好我局交通执法队伍形象建设,我局按照省厅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三基三化”建设。为实现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我局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执法人员营造了一个宽敞舒适的办公环境。为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我局将各部门执法职能进行精简融合,成立XX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稽查大队,实行统一执法,成果分享,促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首先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从源头解决基层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膨胀问题。明确了基层执法站所职能编制限额,合理配置一线执法人员。其次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在编在岗人员按持证要求认真登记核实,汇总上报,参加省厅组织的换证培训考试,现全部执法人员均已申领交通行政执法证照,执法人员都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再次我局还及时落实“四统一”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样式和颜色,统一执法工作服装、标识,统一车辆外观,统一执法场所外观等。
在有效推进“三基三化”的工作进程中,我局进一步强化了执法队伍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和奖惩制度,促使管理制度规范化,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大力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和技能培训,以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抓好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局领导一向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首先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法制观念,加强廉政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其次提高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做到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最后是建立完善管理监督体系,夯实正规化建设基础,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抓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队容风纪是执法队伍素质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二抓队伍执法水平。根据执法队伍实际,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在执法程序方面,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职权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把交通行政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各界对交通系统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支持和监督。对人民群众通过投诉箱、监督电话等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在执法文书方面。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在执法过程,适用一般程序的,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内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案卷归档等五个方面制作文书。
近几年我局行政执法过程中,无一起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无公路“三乱” 现象,切实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了交通系统执法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年以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原市人民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第1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同级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同级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5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市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地区、本系统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全面负责此次结合机构改革适时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2.做好协调指导。各县区政府、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搞好协调指导工作。
根据局下发的***号文件精神,我所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
近年来,我所认真贯彻落实局党组和稽查大队领导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示精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的培养和自查工作,积极实施“依法治交通”的战略,立足工作实际,大力倡导规范化、人性化执法行为,使我们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有力地打击了辖区内车辆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持了运输市场的良好秩序,多年来未发生过一起执法过错、错案和公路“三乱”现象,得到了驻地政府和群众的肯定和好评。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执法自查工作
交通执法行为是一项极为严肃的国家行政行为,是国家依法赋予交通部门的工作职能。如何把握和行使好这一职能,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形象和发展。而提高行为人对交通行政执法的认识,是转变交通执法不规范等诸多问题的根本所在。
近年来,我所对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接到局下发的17号文件后,我们及时地召开了全所职工大会,认真的对文件进行了学习领会,并针对工作实际展开讨论,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交通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善于用法律手段行使行政职能,促进规费征稽和交通发展。特别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创建和谐、有序、高效的现代交通,是每一位交通人的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体系,更有利于交通事业的壮大和发展。我所全体职工一致认为,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极有必要的,是打造滨城交通人整体素质提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是培养和教育一批身处执法一线的交通职工的有效渠道,是打造滨城和谐交通的重要手段。
我们依照交通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全体职工都认真反思和总结了自己的每一次执法行为。我们组成“帮扶”对子,相互监督,相互帮助,每一位职工都进行了深刻而严肃的自我查找。我们全体同志都将此次查找工作当成一个促进个人工作和学习的机会,扎扎实实的进行了逐条对照,从行动上转变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切实将此次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此次自查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①执法程序方面。我们严格对照了所要求的六个方面。首先,我们在执行检查任务时,是完全依照规定执行的,能够做到符合程序要求处理执法事务。其次,详细遵守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严肃了一系列执法程序,无违规违程情况出现。
②是执法文书方面。我们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所内在执法文书的使用上较少,但在使用%26lt;证据保存清单〉时,我们是完全依照规范填写的。执法文书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有一些执法文书平时接触较少,所以较陌生,希以后加强此方面的组织学习。
③是执法用语方面。我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做到了无、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出现。
④是仪容风纪反面。能够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坚决执行着标志服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交通工作人员的形象。能够严格遵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定,自觉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