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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融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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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融资论文

财政投融资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港口建设,基础设施,投融资,国际经验,机制创新

 

近年来,随着江苏“沿江开发战略”的逐步推进,镇江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港口航线逐步增多,吞吐量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态势。但比起南京港、连云港港等省内一些港口建设发展较快的城市,镇江的港口建设还相对滞后。调查发现,建设资金不足是制约镇江港口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借鉴国外港口建设投融资经验,创新港口建设投融资机制,解决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问题,是港口建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国外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框架

纵观欧、美、亚多数港口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大体可分为两大类型:地主投资型港口和政府投资型港口。

1.地主投资型港口投融资体制

地主投资型港口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港口采用的模式,美国、欧洲大多数国家以及改革后的东欧国家港口均采用这一模式。地主投资型港口基本特点是:通过港口规划,包括现有布局规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界定港口的区域范围。凡是港口区域范围的土地交由港口管理机构(港务局)或者政府主导组成的一个公共企业(其性质类似于我国三峡建设总公司和长江口建设总公司)进行规划,并按照规划进行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然后将符合建设码头、库场等条件的岸线、土地出租给港口经营企业,建设码头或库场等从事经营,收取岸线或土地出租费用;或者自行按照规划,建设光板码头、库场出租给港口业务经营企业从事经营,收取码头或库场租用费。论文大全,港口建设。港务局或者这个公共企业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通过规划、建设实施政府对港口的管理职能,不参与市场竞争,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因此其土地或者码头、库场等的租金收入免交各种税费,全部用于港口基础设施的再建设,即通过土地运作,实行滚动开发。地主投资型港口的最大优点是确立了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长远固定投融资渠道,不需要各级政府的投入(各级政府财政往往不投入),实施滚动开发,对港口的长远发展和有效管理提供了保障。不论是政府管理部门管理的港口,还是由公共企业管理的港口,地主型港口的模式无疑是促进港口持续、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

2.政府投资型港口投融资体制

各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直接投入资金建设港口基础设施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亚洲。如:日本、新加坡,欧洲的法国以及我国的香港、大陆港口,由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用于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以日本为例:日本港口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凡新建、扩建港口,由地方政府拟定五或十年港口发展规划,报国土交通省审批。涉及陆域或建设省主管的岸线时,还需报建设省审批。重要港口新建或改建公众使用的水域设施,外围设施或泊位设施,工程费用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半分担。特别重要港口、避风港口75%由中央政府负担。论文大全,港口建设。海关、商检等配套单位的建设投资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拨款。日本港口的码头投资主体分为三类:港湾局建设和管理公共码头,出租给港运企业(即装卸、运输企业)经营;厂商自行建设、管理其使用的专用码头;埠头公社建设、管理轮渡码头和集装箱码头,出租给船公司使用。

二、国外港口基础设施投融资的基本经验

调查研究许多国家港口基础设施和经营设施的投融资体制和政策,可以发现两条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经验:

1、突出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

所有港口不论是地主投资型港口还是非地主投资型港口,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由政府负责。地主投资型港口是由政府港口管理部门或者行使政府职能的一个公共企业(即公司制形式)通过规划或立法界定一定区域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港口管理部门或者这个公共企业通过对土地、航道、水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可建码头的岸线,出租给经营人建设码头泊位或者由港口管理部门或者这个公共企业建设好码头或码头水工部分出租给经营人从事码头经营业务(如德国的租赁港、北欧及东欧国家的港口、日本埠头公社的码头等),而经营性的设施基本都由经营人自行建设、维护和管理。

从表面上看,其管理模式似乎各不相同,政策不一,但是在上述港口投融资体制的基本问题上所采取的模式几乎是完全相同的,这是基于港口是一个区域(不是一个企业),在这个区域内,存在若干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港口都是一个综合性的交易市场,它既构成与其他港口(另一个市场)的竞争,也构成一个港口(一个市场)内部竞争,在这种多种产业产品汇集、多个企业参与经营的情况下,基础设施特别是公用基础设施只能由管理港口的政府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这与我国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是完全一致的。

2、坚持港口规划、建设与维护相统一

不论是地主投资型港口还是非地主投资型港口,港口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无一不是始终捆在一起,统一由负责港口管理的政府管理部门或者承担政府港口管理职能的一个公共企业来负责的。论文大全,港口建设。其中的道理是十分清楚的,港口规划与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安排建设实际上作为政府提供基础设施的公共职能和对港口发展起主导和导向调控作用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港口规划由政府管理部门制定,而基础设施则由某一个企业去建设和管理,往往建设会偏离规划,难以真正使规划得到落实。我国港口在港务局政企不分的时候,港务局所作的规划和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都是围绕自身企业的经营来进行的,港口规划严格地说是一个港口企业的发展规划,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部港口的发展规划。即便如此,那时的规划与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港口实行政企分开之后,作为管理某个城市整个港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法律已经赋予他制定港口总体规划的职责。要真正使整个港口规划得以落实,使港口能按科学规划进行有序的发展,港口的基础设施,应当由这个港口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维护和管理,这是世界各国港口管理的共同内涵和共同特点。

三、镇江港口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创新思路

借鉴国外经验,结合镇江政府财力、金融体制和资本市场发育程度,创新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用活用足国家优惠政策,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探索资本运营方式,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的格局,保障港口建设对资金不断投入的实际需求。

1.用活用足国家优惠政策

研究把握和深刻领会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沿江开发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用活用足国家支持沿江开发和沿海开发的优惠政策。通过有效运作,争取更多的国家级、省级“十二五”港口建设重大项目,力争得到国家和省政府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用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抓住国务院支持江苏沿江和沿海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强与国家机关和省直机关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港口建设项目落户镇江港。

2.盘活港口现有资产

推行“地主港”经营模式。由政府委托特许经营机构代表国家拥有港区及后方一定范围土地、岸线及基础设施的产权,对该范围内的土地、岸线、航道等进行统一开发,并以租赁方式,把港口码头租给国内外港口经营企业或船舶公司经营,实行产权和经营权分开,向经营者收取一定租金,用于港口建设的滚动发展。

鼓励央企、大型公司和外商,以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参照BOT(特许权融资)、PPP(公私合营)等方式,培育多元化的港口投资和经营主体。论文大全,港口建设。

出租、出让或完全出售港口资产和港口服务,引导镇江的优势企业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港口经营,有重点地开发港口中转和港区配套服务项目,扩大港口的规模效益。

3.创新招商引资项目

积极研究央属大型企业、省属企业和跨国公司以及台湾重点企业的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创新招商引资项目,通过政府招商、媒体宣传、对外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推出一批与港口关联度高、产业链长、带动力强、附加值高、对区域经济发展影响大的石化、能源等港口投资项目,吸引拥有市场和货源、实力雄厚的中远、中海等国内外大航运集团、大船公司、大货主来镇江投资港口开发建设。同时,加强与国司合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强国家和省级开发投资公司在镇江的投资信心,引导国司扩大投资规模,加大对镇江港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发投资力度。

4.搭建多渠道投融资平台

完善港口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和担保机构。配合中央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每年从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港口建设的贴息、补助、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技术改造与创新、人才培训等。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成立由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担保公司,为港口建设贷款提供担保,开辟港口融资绿色通道。

借鉴国外著名港口以及江苏张家港、江阴港的经验作法,整合优质资源,成立股份制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收购重大优质资产,壮大上市公司总资产。建议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大航运集团等参股,以便把更多与港口发展相关的投资主体联合在一起,形成港口的规模化经营积聚效应,打造利益共同体,共谋发展,做到既有效破解港口建设资金瓶颈制约,又保持稳定货源,使招商引资建设港口的过程成为开拓货源、扩大市场的过程,成为拓展港口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的过程。

建立镇江港金融合作试验区,实现多方共赢。抢抓国家在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和长三角金融中心的新契机,争取海外更多的民营金融机构落户镇江参与港口建设,促进镇江金融合作。支持金融系统积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引导民间过剩资金投向港口基础设施建设。长三角地区(尤其是浙江地区)的民间资本雄厚,投资遍布各个领域。可以参照上海一些外资银行采用的“委托贷款”方式,利用银行网点分布广泛、经营优势明显等特点,向民间个体或企业资金过剩方宣传、解释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引导过剩的民间资金向需求资金的港口建设方向流动,并协助资金过剩贷出方对投入用于港口建设的资金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论文大全,港口建设。同时,银行本身也可以按比例收取一定的中间费用,开创建设方、贷出方和银行方多方共赢的局面。

搭建债券、基金融资平台。论文大全,港口建设。发行港口发展债券、企业债券,依托银行,设立港口产业发展的投资基金,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私募基金;探索港口产业基金、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试点工作。

财政投融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镇化;投融资;土地财政;土地金融

一、引言

城镇化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未来中国最大内需之所在。“十”报告将城镇化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新型城镇化在未来中国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已毋庸置疑。过去由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来解决城镇化投融资需求的模式已经存在很多问题,且已经不足以应对愈加庞大的资金需求,因此城镇化进程中投融资模式的市场创新和政策改革问题亟待探讨。

二、城镇化的内涵

“城镇化”一词源于英语Urbanization。由于对城镇和城市概念的混淆,理论界有“城镇化”和“城市化”两种说法且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界定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本文总结学术界各种不同的观点,认为城镇化的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产业结构的转变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多元化,即农业经营方式更为现代化、规模化,第二、三产业不断壮大;二是由于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城市的集聚和在城乡间的高效流动;三是城镇人口数量逐渐增加,城镇数量和规模递增;四是传统落后的农村社会逐渐被现代文明的城市社会所替代,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成为社会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主体;五是城市功能不断完善,空间形态发生变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承载力不断增强。

通过分析以上五个主要方面的内涵,我们可以得出城镇化的投融资需求体系主要包括农业现代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几个方面,除此之外,还应包括社会城乡生态共保,以提高人居环境品质。下面,本文将对以上几个主要方面的投融资需求进行具体分析。

三、城镇化进程中的投融资需求

(一)农业现代化

当下,我国农业生产依然满足不了城镇化进程中居民对农产品快速增长的需求,进口在明显增长,因此必须加大力度推进中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1]。

对农业现代化的金融支持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为农业现代化的装备和技术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二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投向来引导农业生产部门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三是金融机构为农业提供具有避险功能的金融工具,防范和降低农业经营的高风险;四是金融机构为农业现代化构建信息平台,为农业生产活动提供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加快农业产业化健康发展[2]。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金融系统通过资金导向、信用催化、防范和分散风险等机制作用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过程。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金融机构为第二产业的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以促进产业升级;二是通过优化资本市场,使资本市场为新兴产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以优化产业结构;三是金融机构通过资金的投向引导生产要素的集聚,进而促进产业集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四是金融机构通过提供相应的金融工具防范和分散各个产业的风险。

(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周期长、资金占用额大、成本回收时间长的特点,单纯依靠财政资金并不足以支撑整个建设项目,所以向金融体系进行融资就成为募集资金的重要手段[2]。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过程中,主体多元化、渠道多元化、方式多元化将成为其健康的投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向[3]。

(四)城乡生态共保

中国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依靠外延扩张来支撑的,呈现出高增长、高消耗、高排放、高扩张的粗放型特征;伴随着城市经济的高速增长,资源和环境压力凸显,各种社会矛盾加剧[4]。

积极推广应用安全可靠的垃圾焚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完善城乡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道设施的建设改造工作;建设高质量的林荫道路和林荫公园等绿化工程。这些措施的实施除了依靠财政资金外,还应积极向金融体系寻求主体多元、渠道多元、方式多元的投融资机会。

四、目前主要的投融资模式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政府投融资资金来源已由以预算内财政为主向以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银行贷款等为主转变。而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土地成为地方政府手中最为重要的工具,由此产生了“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概念。

(一)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的可支配财力高度倚重土地及相关产业租税费收入的一种财政模式[4]。具体来说,土地财政主要通过以下两个途径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通过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等获取土地收益;通过收取依附于土地开发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相关税费增加财政收入。

土地财政的产生有其一定的实际意义。一方面,低价出让土地招商引资拉动了地方投资增长和经济增长;另一方面,高价出让土地增加了预算外收入,由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等发展带来的税收增长使预算内收入增加。

(二)土地金融

土地金融与土地财政相关联,是在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为支撑,搭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筹集资金,为城镇化建设筹资。

土地金融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筹集资金: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以土地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这种方式占筹集资金的大部分;以土地为担保发行城投债。这两种方式的偿债资金基本全部来自于土地出让金、房地产相关税收和财政收入。

(三)目前投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十几年的城镇化进程中,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目前看来,这种投融资模式已经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首先,城市土地属于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使得地方政府不断征收农村土地,但其支付的土地补偿金很低,损害了农民的利益,造成社会矛盾的加剧。

其次,土地的高价出让金推高了房价,破坏了市场规律,使房地产市场泡沫加剧,不仅损害民生,更使市场存在越来越高的风险。

第三,由于地方政府的偿债来源主要为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相关收益,房地产市场的高风险也就使得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提高。

五、投融资模式的改进建议

(一)完善财政支持机制

国家应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以“人的城镇化”为重点,满足居民日益增加的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需求,且与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相一致。

(二)构建并完善城镇化的投融资平台

一个完善的投融资平台可以拓宽投融资渠道,为资金的需求方和供给方提供信息咨询平台,促进金融资源的有效利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因此,各地方应积极构建并完善城镇化的投融资平台。

(三)创新城镇化的投融资模式

目前可以运用的投融资新兴模式主要有: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ABS模式,即资产证券化模式,该模式比较成功的案例是大连路隧道项目的资产证券化;TOT模式,即移交-经营-移交模式;PFI模式,即民间主动融资模式;基金模式。

(四)深化金融改革

加快证券、信托等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建立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制,金融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为投融资模式的市场创新提供有效手段。(作者单位: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雅琦,《陈锡文谈城镇化中的粮、地、人》[J],东方早报,2013(1),C04.

[2]范立夫,《金融支持农村城镇化问题的思考》[J],城市发展研究,2010(7),63-66,72.

[3]毛腾飞,《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创新研究》[D],中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7).

财政投融资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制度金融机构

论文摘要: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农村金融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然而,我国现阶段农村的金融现状却不能有效满足农村金融的需要。本文立足于这个现实,分析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现状,和中国农村目前发展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前人的基础上探索更深层次的问题及成因,并对我国农村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的出路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直以来,以“农业、农民、农村”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是困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缺乏有效的农村融资金融产品已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急需构建相应的新型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体系。但从我国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资金的投入是重点。于是,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体系,确保资金有效地使用与投放,保证公共产品的供给,便成为了中国农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和公共产品的投融资制度,建立有效的多元化农村资金分配与公共产品投融资渠道体系才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需求的核心和关键。

1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与问题

1.1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对于农村准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农村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政府仍然应发挥主导的作用。据统计资料,建国以后至2005年,除个别年份外,我国政府的财政支农资金绝对额是增长的,特别是1992年以后,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每年以百亿元的规模上升。1990—1994年保持在9%~10%,l995—1997年下降至8%左右,1998年以来尽管国家把国债投入的30%用于了农业和农村,但财政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呈下降趋势。2000-2003年继续下降至7%左右。财政投入不足10%的水平与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极不相称。

l-2政府支农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

从农业投资内部而言,我国农业投资主要由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事业费及其他费用这几部分构成。据统计资料,我国政府农业投资的使用方向特征十分明显,即农业投资中的主体部分投向了农业事业费、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业基本建设,这几项所占比重超过了按这一口径计算的90%,投向农业科技(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只是农业科研投资的一部分,不是全部)和其他方面的项目很少。农业基本建设中,主要投向了大中型水利建设。例如,2005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2450.3亿元,其中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费占73.1%,基本建设占20.9%,科技三项费用占0.8%,其他占5.1%。而不同的投资方向对农业增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

1.3区域差别大,西部地区资金支农力度低

从区域来看,由于历史以及当前的经济发展程度等原因的影响,比较而言,西部及中部地区对农业投资的力度相对薄弱,资金运作的效率总体上也低于东部地区。据统计资料,除人均财政直接对农业项目支出外,其他指标同东部相比,西部都有一定的差距,其中人均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当年净增存款额、当年净增贷款额、农业贷款余额、外商对农业的实际投资额差距都在50%以上。

1-4金融支持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发展进程中,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问题:(1)农村正规金融供给增长不足。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和农业发展银行构成,但从发挥的作用看,这四家机构在农村的作用并不明显。中国农业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赢利动机的存在,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一放弃农村,进军城市;邮政储蓄仅是一个储蓄银行没有贷款业务,功能过于单一;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已演变为“收购银行”,只负责粮棉油收购资金的管理,局限于单一的国有粮棉油流通环节的信贷服务,而急需政策大力扶持的农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公共物品”却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主体地位不突出。于是,实际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只能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农村信用社过分看重业绩增长,以追求赢利为主要目标,偏离了为社员服务的主要原则,难以达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目的。(2)农村信贷需求满足度不高,民间借贷现象突出。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洞”,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式存在,表现却异常活跃;虽然屡遭政府取缔或禁止,却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3)农村金融产品单调,融资渠道狭窄。以重庆市为例,农村可选择的金融产品仅有存款、贷款、保险等,且基本上是城市金融产品的简单移植。采取的可融资方式主要限于间接融资,尤其是短期、小额贷款,且涉农贷款多为1年期以下,按农户养殖的生产周期,年均利润40%~50%计算,若贷款1000元1年后到期还本利,农户无法实现简单再生产,更不能进一步滚动发展,再加上额度偏低,不能有效满足农村市场发展需要;农村企业债券尚处于空白状态,重庆27家上市公司中仅2家间接涉农。

2农村金融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2.1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形成能力不足,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融资。农村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落后,在中西部贫困地区,农业仍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抗风险能力弱。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区域经济布局不合理。农业生产需用的固定资产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技术进步滞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了对农副产品低价收购的政策,更使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有日益扩大的趋势,导致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因而投资农村往往得不到平均利润;农业投资经营规模在现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制度下上不去,不易取得规模报酬。由于农业生产“投入多,产出少,经济效益低”的特点非常明显,不仅难以吸引非农业部门资金,就是农业部门自身即便产生了利润也不大可能转入农业进行再投资。

2.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划分上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在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过程中,一些本来应该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却通过政府的行政权威转移事权交由下级政府,造成基层政府事权大于财权。而基层政府财力不断萎缩,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4万亿元,其中中央占51%,省级占10%,地(市)级占17%,而有着2千多个县级财政、4万多个乡级财政的两级财政收入共计仅占22%,这种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就从客观上限制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2.3投资环境不理想,缺乏对资金的吸引力

由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具有外部性和社会性,基于资金的趋利性原则,除了国家及地方政府为协调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提供公共财政资金外,其他的农村金融机构、企业和国外的金融机构都不愿意投资于农村公共产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制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大财政支农的力度

应逐步加大财政支农的投入力度,并且逐步调整财政支农投入份额及其递增比例,主要是农村基本建设投入占计划内基本建设投入总额的比例、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农业科技三项费占科技三项费的比例等,确保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还要适应WTO规则,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的政府扶持农业政策。改变传统的以高关税和价格支持为主的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向通过“绿箱”政策进行的间接式农业扶持保护政策转变,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投入,增加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减少农村农民增收的私人成本。

3-2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与力度

明晰公共财政的投资范围和力度,纠正中央和地方对农村公共产品投融资的范围与结构偏差,抑制地方投资规模盲目扩张。根据地方农村公共产品的特性,对政府投资领域逐步进行分类界定,明确政府投资主要集中在非竞争性的投资领域,对有收费机制、收益稳定的公共产品投资项目(如供水等),完全交给社会投资者投资;对一些有收益机制但效益难以做到投资收益平衡的设施项目,政府通过适当的补贴等政策,鼓励社会资金规范、有序地投入。一般认为,凡是能够通过市场调节的领域,由市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如农业生产中农民使用的农机具、农药、化肥、薄膜等流动资金的投资适宜由农民来承担。因为这些投资所形成的效益分割,成本与效益对比关系比较明显。

3-3完善农村金融公共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目前亟待需要解决的是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通过拓展农业发展银行信贷支农业务的范围,实现农业发展银行对农村政策性贷款的指导和统一管理,以确保农业发展银行发挥支农的主导作用,增加农村农民收入,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资金支持。其次,构造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运转良好的农村公共产品金融支持体系,逐步建立以农业发展银行为主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和中国农业银行为两翼,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机构为有效补充的稳定的活跃的农村金融信贷体系。

此外,建立农村信用担保及保险体系,为供需结合创造条件。尽快组建成立农产品、农业贷款担保中心等信用担保体系,解决当前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的现状;授予更多的保险机构参与农村保险市场,通过奖励、补贴、政策优惠等,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农村信贷保险等业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村资金市场风险,促进供需有效结合。

财政投融资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 中小企业 融资 财政资金 服务体系

0 引言

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采取了大量措施,金融机构也为此付出了不少努力,为中小企业融资解决了不少困难。但是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大部分是工业制造企业,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较少。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工业制造企业有比较大的差别,他们既面临着广大中小企业相同的融资困境,还存在其特有的融资难题。在国家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背景下,部分金融及投资机构对文化产业的投融资热情有所提升,但其投融资对象多为国有文化企业或上市的文化创意企业,他们对大量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关注明显不足。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既是促进文化大繁荣的源泉,也是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的动力,研究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1 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的现状与问题

1.1 企业的发展急需金融支持

我国文化产业链前端的内容原创环节大多是分散化、处于创业期或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他们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源泉。他们“有项目、有点子”,但项目和点子的市场化开发急需资金支持。处于成长期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有着拓展市场、完善内容和提升产品技术水平等方面的需求,也希望获得资金支持。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量小,因缺乏规模效应,融资成本较高。据调查显示,四分之三的企业融资需求少于500 万元,50%多的企业融资需求集中在100万至200万元之间[1]。投融资需求类型以中长期资金需求为主。按照资金需求期限划分,82.2%的企业需要中长期资金注入,只有17.8%的企业需要短期流动资金[1]。

1.2 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融资方式单一

根据调查显示,非正式的民间借贷是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尤其是以私营性质为主的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最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但是融资成本较高,不受法律保护。通过典当资产获得融资机会的做法在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中也普遍存在,这种方式能够解决文化企业发展一时之需。银行类金融机构对文化创意行业的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远远低于其他行业。银行的贷款方式比较单一,仍然以传统的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主,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贷款的案例很少。截至2010年,国内共组建了10只产业文化投资基金,也偏爱“不差钱”的大型文化企业,绝大多数都不愿意投资于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2]。资本市场融资希望渺茫。从上市的文化企业的数量上看,截止2012年7月,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仅有文化类上市公司(传媒娱乐板块)27家,仅占1%。其中中小型企业的比重更低。政府的文化专项扶持资金专注于大型国有文化企业,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被边缘化。风险投资有顾忌。风险投资者承担了高风险,要求高回报,而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的是精神层面需求,需求弹性大,政策风险大,缺乏通畅的退出渠道,影响了风险投资的积极性。

1.3 融资成功率较低

虽然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积极寻找资金,但融资成功率较低。多数文化创意企业都有融资需求,特别是处于成长初期的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愿望强烈。但是这类企业希望获得中长期资金,而很多金融类机构为了避免风险,资金供给年限往往较短,资金需求方与供给方之间存在着资金使用期限的供需不对称[3]。而股权的长期投资者由于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信心不足,也不愿意提供长期资金。调查结果显示,在近两年的时间里,真正成功融资的中小企业只有两成。在这两成企业中,工业行业与高技术行业的企业比重大,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比重小。

2 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2.1 经营缺乏稳定性

文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满足的是精神文化需求,需求不确定性较大,盈利模式不够清晰和稳定,企业经营稳定性较差,容易导致“高投入,低产出”的现象[4]。另一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处于市场培育和开拓阶段,导致产业链无法延伸,产业化难以落实,“一次开发,多次利用”的高收益的赢利模式短期内还难以实现,因而抵抗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投融资风险较大,降低了金融类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2.2 资产难以作为抵押物和担保物

文化创意企业的资产包括实体文化产品或文化资产,比如艺术品、收藏品等,还包括无形资产,比如版权等知识产权。当前银行提供资金的方式还是以担保、有形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方式为主。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实体性的资产少,占比小,而版权等无形资产占比大,版权质押和文化艺术品抵押面临许多制度上的障碍,企业资产类别与金融机构要求两者之间没有交集。

2.3 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

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还处在发展初期,文化市场化程度不高,没有针对文化创意类企业的统计口径,其中的中小企业因规模小,统计机构更不会对其进行信息统计和。加上企业经营规模小、产权结构不清晰、会计制度不规范导致信用水平相对较低,企业整体形象与国有大中型文化企业相比差距甚大,影响了投融资机构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

2.4 金融机构缺乏文化项目投融资的经验

文化创意企业或文化创意项目投融资是新业务,金融类机构缺乏相关的专业人才和专项制度。既没有专门针对文化创意企业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也没有文化创意企业投融资风险评估制度,更缺乏针对性的投融资工具,从而导致金融类机构的资金供给愿意不强,影响了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融资。

财政投融资论文范文第5篇

一、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为适应论文国有资源和资产使用制度改革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国有资源和资产开发、管理、使用的有效形式,不断加强和规范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范围不够明确,对其有偿使用的性质认识不清,加上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制度不健全、征管措施不力,致使县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的范围还比较小,市场化配置率还比较低,国有资源和资产的浪费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比较严重,有偿使用收入流失隐患较多,收入部门化、福利化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有很多县城自然资源丰富,城市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规模也比较大,但人均资源水平比较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意识比较淡薄,造成内部产权关系不清;有的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资产购置和处置的随意性较大,资产购置重复,苦乐不均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单位资产帐务设置不健全,帐外资产存量大,家底不清,缺乏规范管理;有的单位对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工作管理无序,经营不善;资产布局分散,使用效益低下。因此,改革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全面推进国有资源和资产有度开发、有序利用、有偿使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建立和改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不仅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需要,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和优化资源,实现公平、公正和效率优先原则的需要,同时,也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手段。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对于稳固政权基础,公平财政分配,推进财政改革,净化市场秩序,提高政府公共资源使用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的框架(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提高效益、优化配置、集约管理、强化监督、责权利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源和资产管理、运营、监督机制,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二)总体思路本着“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程序科学、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有效整合政府资源,着力打造运转高效的投融资平台,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增强政府投融资实力;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强化统一管理,降低政府债务占财政收入比重,防范国有收益流失和财政风险;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推动全县经济和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三)基本原则1、立足现实、改革创新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融资体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妥善处理老债务,积极探索新思路,创造有特色的政府资源、资产管理和投融资管理模式。2、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原则。健全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管理体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建立政府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统一管理机构,合理界定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的职责,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对国有资源、资产和投融资的监督和控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3、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整合政府可用于投资的货币资金、存量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高效率、低成本筹集建设资金。4、统借统还,风险控制原则。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对利用集中管理的资源、资产和政府信誉取得的建设性资金,实行统借统还,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建立稳定的还贷机制,保证政府性资金投入安全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维护政府信誉。

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建立资源和资产统一管理运营机构,健全集中调配机制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国有资源和资产、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执行层。依据国资委决议在县财政(国资)部门具体指导下运营。(二)以集中管理国有资源和资产为依托,构筑政府投融资平台按资产剥离、资本划转的形式,依法注册,具体运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源和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本,市场化运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满足政府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三)建立政府投融资审批制度,健全决策机制成立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县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和融资平台主县行政事业单位径。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对“重点稽查”的理解和操作还存在一些误区和不安之处。首先过分强调税务稽查的特殊性,忽略了税收管理各环节的有机联系。如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未能与其他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稽查选案仍存在人为操作的因素(CTAIS系统数据缺乏,选案范围认定设置不到位),在案件的稽查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稽查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把重点稽查简单地理解为检查的频率越高、次数越多越好,导致多次检查、重复检查。再次,在案件的处理方面存在着重稽查、轻处罚,以补代罚的倾向,这不仅使税务稽查走了过场,也容易使相关的纳税人产生侥幸的心理,给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留下后患。以上问题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了税务稽查效率和威力的有效发挥。在这方面国外的做法和经验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3、强化税收管理功能。由于实行新的征管模式,纳税人自行申报,取消了传统的专管员管户制度,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全力抓好“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同时,对管理存在片面的理解,在实际运作中存在管理弱化的倾向,忽略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有效监控和对纳税人的正常管理,造成不应有的漏征漏管。这与征管改革的根本目的是相悖的。因此,在实行“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同时,应积极探索强化税收管理职能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强化税收的管理功能,确定相关的岗位和人员对税源进行典型抽样调查,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税源监控,促进纳税人如实申报,有效减少漏征漏管,防止税款流失,以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4、完善机构运行管理机制。用科学严密的管理机制激发税务干部的工作热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是税收征管改革有序运行、顺利发展的有力保证。因此深化征管改革必须以人为本,搞好运行机制。要完善用人机制,结合税务机构改革,科学设计岗位,明确各自职责,实行竞争上岗,能者上庸者下,最有效地使用人才资源;要完善监督机制,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坚持检查考核,实行有效监督,开展经常的思想教育特别是廉政教育,防止以税谋私等违纪问题的发生;要完善激励和制约机制,把工作政绩与干部的管理使用和奖惩结合起来,以更好地调动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培训机制,根据征管改革的需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干部培训,特别是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定出较高的标准,追求培训的效益,不合格的不能上岗,使税务干部基本上都能适应税收管理现代化的要求,保证科学的征管程序得以顺畅运行。要负责人为委员,作为政府统一管理、集中调配和投融资管理的决策层

四、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意义(一)促进了观念的根本性转变,打破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部门格局,有效地解决了国有产权虚置问题一些部门单位一直把行政事业国有资产视为自有资产,以为资产产权属部门所有,单位负责人说了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产权所有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资产购置盲目化,资产处置随意化”倾向。推行改革之后,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以及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重新确立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政府所有、部门使用、收支统管”的管理原则,较好地实现了产权归位,转变了传统观念,统一了思想认识。(二)摸清了资产“家底”,实现了资产的集约化管理,提高了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改革以前,由于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产权不清,政府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资产,“家底”不清。实施改革之后,不仅核实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具体数目,还根据现政府的授权,由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了集约式管理,使政府对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调控与优化配置等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高效使用和合理调剂资产奠定了基础。通过资产权属证明集中到财政部门管理之后,避免了部门单位随意抵押贷款、对外投资及低价处置国有资产等现象,规范了资产处置行为,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规范了经营性资产运作,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加了非税收入对经营性资产委托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集约管理,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办法,将经营性资产运作行为置于阳光监督之下,实现了资产收益的最大化。对资产经营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部门预算管理之后,还有利于铲除行政事业单位滋生腐败的土壤,解决部门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的问题,端正党风政风。(四)推进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拓展了改革内涵,延伸了改革触角通过将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财政部门预算改革相结合,有利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盲目购置资产问题,对提高预算编制特别是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的准确度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改革与收支两条线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堵塞收支两条线管理漏洞,推动收支两条线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与政府采购改革相结合,有利于增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针对性,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将经营性资产收益及相关支出纳入完全部门预算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收付,使部门预算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完全”。(五)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实现了财政管理由单纯的资金管理向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并重过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管理“重钱轻物”、“重使用轻效益”。推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之后,财政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资产使用和管理制度,严把资产入口关和出口关,加强对资产动态管理,促进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财政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拓展了财政管理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