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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婚恋观,新历史主义,颠覆,抑制意识形态
1.引言
哈代小说中爱情和婚姻构成小说主题。《德伯家的苔丝》(1891)和《无名的裘德》(1895)被认为是他最成功的小说,但在维多利亚时代却受到严厉的批评。《苔丝》写一位受辱的农村姑娘的悲惨遭遇,作者加了一个副标题“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遭到评论界的指责。《裘德》出版后受到舆论界的更为猛烈的谴责,非婚同居,离婚等内容受到激烈的抨击,被斥为“粗俗下流、伤风败俗”。这是因为哈代在小说中表达了超越时代爱情婚姻等道德观违背和颠覆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主导意识形态,在当时看来是“背经离道”的,是不符合上帝的旨意的。
2.维多利亚时代的婚恋观
新历史主义学者格林布拉特认为,任何理解阐释都不能超越历史的鸿沟而寻求“原意”,任何文学作品的解读回到历史语境就是回到了“权力话语”结构之中,这样,格林布拉特就使新历史主义成为了一种具有政治批评倾向和话语权力解构功能的“文化诗学”或“文化政治学”。 因此,只有回到历史语境中去才能更好了解维多利亚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婚恋观念。英国维多利亚时代受宗教观念、父权思想和社会习俗的影响,长期以来形成“男尊女卑”思想和宗教婚姻制度并没有随经济的发展而得到任何改变。当时的婚恋观的主导意识形态话语是:上帝婚姻、从属婚姻和金钱婚姻。
在宗教观念的影响下,婚姻被看成上帝对有德行的人的一种恩赐,是通过法律而签订的神圣契约,男女双方不管有无感情,一旦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就应该终身结合在一起,正是“天主所合,人不分离”。离婚、婚外恋、婚外同居都是违背上帝的神圣安排,是大逆不道的。认为两性之爱是一种意志不坚的表现,更有甚至,认为是一种下地狱的罪过。
此外,父权思想控制着整过社会,女性在家庭社会中处于依附地位,男女地位不平等。孔德在《实证主义总论》中强调女性的同情心,自我牺牲精神,沉默文静的性格等,并指出“女性的服务是个人(男性)服务于社会的基础”,理想女性是“家庭的天使”和“家的守护者”。结婚后,女人便是男人的私有财产,依当时的法律,她们完全听命于丈夫。婚姻视为一种交易,婚姻的基础是金钱和地位,而非爱情,婚姻对很多人来说是获取财富的手段和途径。有评论家描述“在19世纪,一对新婚夫妻进去教堂是那么冷淡”颠覆,就想做买卖似的。他们似乎为购买一头驴或一辆漂亮的手推车已付了押金,而现在他们同见证人去教堂举行婚礼仪式,就是去完成那桩买卖。为金钱和利益而结婚构成19世纪中期英国小说的主题之一。维多利亚时代的婚恋观的保守性也可从号称“妇女运动的先锋”的乔治艾略特的作品中看出来,尽管她本人敢于向当时的社会道德传统挑战,她自己的婚姻就受到众多的非议,然而,在《米契尔马赫》中可以看出她所推崇的婚恋观:金钱地位是爱情不可少的因素,女人不应好高骛远,要甘于平淡,遵循“社会道德规范”才能找到自己理想的生活。
3.哈代对维多利亚社会意识形态中婚恋观的颠覆
格林布拉特认为,在作家的人格力量与意识形态权力之间存在着非一致性倾向,有时甚至会在统治权力话语规范与人们行为模式的缝隙中存在彻底的反叛和挑战。在哈代小说中,他对当时权力话语进行挑战,反对“上帝婚姻、从属婚姻和金钱婚姻”。格林布拉特将这种反叛和挑战称之为“颠覆”,即对代表统治秩序的社会意识形态提出质疑。这种颠覆不仅是对思想的颠覆或对权力的颠覆,也是对权力的原则和意识形态的颠覆。
把哈代小说的婚恋观与维多利亚时代和当时作品中的婚恋观相比较,就会发现哈代在小说中诸多方面质疑和挑战了传统的婚恋观。这些“质疑和挑战”颠覆了维多利亚时代意识形态主导话语权力,它们主要通过“上帝契约婚姻”、“不平等的贞洁观”和“金钱、门第的功利婚姻”三个方面来体现。
首先,哈代小说中排斥宗教对婚恋影响的,颠覆了无爱的契约婚姻制度。维多利亚时代教会认为:婚姻赋有神权的意义,即上帝指定一男一女结合,离婚是有违神意的,是不允许的。有爱情但无婚姻之名的两性结合的自然婚姻为社会不能容忍的,但哈代小说明显违背这些宗旨。在哈代小说《林地居民》中,主人公格雷斯婚后发现丈夫菲茨皮尔斯不忠,她想起牧师代表上帝在教堂为他们举行婚礼仪式的场景,痛苦地问:难道上帝真为天下结为夫妻的男女的幸福负责么?这种对上帝的质疑是违背传统价值观念的,不仅如此,哈代最终让笔下的格雷斯得出的结论是:婚姻就是“把一个女人的爱拱手交给大主教授权的法官”, 大主教依上帝名义授权的婚姻不能得到上帝的保护。哈代挑战意识形态中宗教信仰和社会统治秩序,在从根本上排斥和颠覆上帝婚姻的存在。
哈代对社会契约的婚姻极为反感,认为“上帝婚姻”毫无神圣可言,它不仅不是爱情的保障,反而是束缚人性的枷锁。裘德与淑相爱,有牢固的爱情基础,但是淑与费劳孙有婚约,因此,淑与裘德无约的自然婚姻为当时的法律和习俗所不纳,遭到众人的排斥和指责。淑深爱裘德,却害怕结婚,因为担心婚约像铁一样的“终身契约”把真诚的感情给毁灭掉。全家四处漂泊,贫困交加,后来孩子夭折,最后淑被迫回到费劳孙身边,把渴望真爱的裘德推向死亡免费论文下载。哈代借《裘德》抨击宗教制度下契约婚姻,遣责当时婚姻制度的不合理。哈代对当时婚姻制度的嘲讽也可从裘德与淑的自然婚姻看出来,淑与费劳孙无爱,但有婚姻,作为费劳孙的妻子,她与裘德的关系依据当时的法律是“背夫通奸”,而与裘德的有爱情的关系却是不合法的无效婚姻。淑说与费劳孙有“出卖肉体”之感,但“却是合法的”。淑的尴尬处境讽刺长久以来的社会传统观念。
其次, 哈代小说也颠覆了婚姻中的贞洁当作“唯一”的观念。苔丝本可以与克莱缔结美满婚姻,但是世俗的观念扑灭爱情之火,最终酿成悲剧。苔丝没有像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美德女性一样“温柔胆小、循规蹈矩、信神敬神,在婚姻上遵循基督教道德原则”,而是大胆反抗旧的社会制度和道德观念。维多利亚时代认为一个婚前有性行为,婚后又与亚雷同居、又杀亚雷的人是“堕落女人”,然而,哈代为小说添加“纯洁女人”的副标题,不能不说这是对当时社会和风俗的最大挑战和颠覆。因此,哈代也受到评论界的责难。作者用苔丝的故事挑战了传统的贞洁观,并在书中赞扬苔丝,将苔丝与自然和纯洁联系起来,认为苔丝是“一种空幻玲珑的女性精华——是凝集成一个典型形象的完整女性”
那时,世俗单方面要求女性贞洁,认为妻子的是丈夫的特权。苔丝的悲剧的社会根源是男性为中心社会中男女观念的双重标准。克莱在新婚之夜吐露自己有过放荡的生活,苔丝的受辱却没有得到他的谅解,一位心灵纯洁的女性因此失去自己的爱情婚姻,以致走投无路,为社会不容。通过苔丝,作者对传统观提出了质疑,其实也是对以观为中心的基督教传统婚姻的挑战。
哈代小说一方面歌颂真挚的爱情,另一方面也颠覆了维多利亚时代以“金钱、门第”为目的的功利婚姻。19世纪英国社会中婚姻的基础是金钱和地位,注重“门当户对”,而非爱情。婚姻是很多人获得财富的手段和途径。即使被称为时代先驱的作家简奥斯丁也受时代限制,认为“金钱和门第是恋爱和婚姻不可缺少的因素”哈代小说表达了厌恶用婚姻作为“商品”去获取金钱财富颠覆,在《苔丝》中,也可见证以金钱为目的婚恋悲剧,苔丝的父亲听说有一门远房亲戚非常富有,母亲希望攀亲与这家少爷结婚而发迹,结果把苔丝送进了火海。这种以财富和门第为标准的婚姻注定是不幸的。通过这些悲剧形象真切表达作者对财富婚姻和以财富为目的爱情的憎恨和颠覆。
4.维多利亚时代意识形态对哈代婚恋观的抑制
虽然哈代对维多利亚社会意识形态主导话语进行了“颠覆”,但是这种“颠覆”是有一定限度的,它被“抑制”在社会许可的范围之内。新历史主义学者多利莫尔指出,任何一个社会秩序从其根本上说都要借助意识形态使自身得到巩固,而既定社会秩序具有一种把来自体内的各种颠覆性因素抑制,并使之得到化解的能力,但二者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对立,而是带有某种悖论性质的复杂过程。
哈代小说的“反叛权力、挑战权威和社会秩序”的颠覆行为受到当时时代语境和主导意识形态的“抑制”,他的婚恋观没有脱离他的时代主导的意识形态的观念。哈代个人的“自我”,没有超越历史和文化的本质,自我也是文化和历史的产物。在《裘德》中,尽管具有“叛逆”思想的淑敢于挑战和打破维多利亚时代的传统,但孩子们的惨死使她精神全部崩溃了。她认为和裘德的相爱是“自私自利的,亵渎神圣的”,是“上帝的惩罚”。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严重束缚了淑的个性发展,彻底改变了她原先的叛逆性格和敢作敢为的勇气,让她从一个热烈追求个人精神价值的勇敢女性蜕变为庸俗的社会舆论偏见的牺牲品。从淑的身上,清楚地看到:维多利亚社会伦理道德观渗透、浸润到人物的性格内部和思想意识深处,使主人公自觉自省地对自己正当的情感权利进行抑制和扼杀。正是淑是被时代主导的意识形态话语限制和消解了自我,所以她逃不脱宗教婚姻的牢笼,回到无爱的丈夫身边。在她所生活的社会里,个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总是受社会主导权力话语的限制的,个人只能在社会所允许的范围内行动和生活。
裘德与淑婚外同居的自然婚姻与统治地位的话语格格不入,颠覆传统婚姻观念。哈代让裘德最终只有死亡的命运。哈代无意中配合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正如福柯所说:尽管一个时代的话语实践规定并产生了某种行为,但是规定性的话语与人们的实际行为不会完全吻合,然而占统治地位的话语能够有效地控制、同化和消解“异己”因素对它的威胁,即当时作家主导意识形态对社会和文学中“异己”因素的同化、化解和利用,以及后者对前者的非知觉性的配合作用。
5.结语
哈代生活在一个多种思想、观点并存的时代。他深受德国哲学家叔本华和哈特曼的悲观主义思想和宿命论和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影响,在他们影响下,哈代形成与维多利亚主导婚恋观不同的价值观念,对传统婚恋观具有颠覆性意义,但是哈代的婚恋观无法完全超脱当时的主导话语,限制在主导权力话语范围内,受到当时时代意识形态的抑制,这也反映出一种对主导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依赖。新历史主义“颠覆”与“抑制”的解读有利于理解维多利亚时代社会文化,揭示出其小说的深层文化的意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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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中载:托马斯·哈代-----思想和创作[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7
关键词:婚恋观 恋爱观 择偶观 婚姻观 性观念
语言是社会变化的一面镜子。不同时期产生的词语,反映着不同的社会生活景象,表现出不同的社会发展历程。语言学家陈原说过,语言反映社会生活,特定时间和空间的一个特定社会的一切,都会确切地反映到这个社会所使用的语言中。如“剩女、经济适用男、隐婚、闪婚、毕婚族、非婚生子女”等新词汇层出不穷,反映出嬗变中的青年婚恋观。
婚恋观是指人们对婚前恋爱、婚姻生活以及婚恋过程中取向的基本看法,它是人们对待婚姻和恋爱的内在标准和主观看法,不但直接影响个体对配偶的选择,还影响着个体对未来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的承担。本文拟从新词汇反映出的恋爱观、择偶观、婚姻观、生育观以及性观念等方面分析当代青年的婚恋观。
一、恋爱观
网络、交友网站、征婚广告、交友类节目取代了以往的恋爱途径,成为当下的“红娘、月老”,使恋爱更加直接、便捷,也催生了婚恋的“快餐现象”。以前的“包办婚姻”不复存在了,说明青年人具有较强的独立自主意识,具有独立的人格,较少有依赖思想。
从理论上来说,爱情应与婚姻结合起来,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则是爱情的最终归宿和目的。随着只谈恋爱不结婚、只同居不结婚的“不婚族”和“终身不婚率”的增加,爱情与婚姻的关系变得自由而松散,人们更倾向于自主的双向选择。
二、择偶观
我国自古以来男女婚配讲究门当户对。关于择偶标准,人品、性格、共同语言占到了前三位,经济收入排在第四位。不少女性的择偶目标也纷纷从“金龟婿”变成了高性价比的“经济适用男”(简称“经适男”,或称“实用男”)。“简单方便女”也越来越成为男人择偶的新宠。“经济适用男”和“简单方便女”的流行,折射了现代人婚恋态度的日益成熟,婚恋观开始回归理性。“草食男”“干物女”指对婚姻毫无兴趣的男女;“肉食女”则代表主动追求男性的女性;“优质男”是综合素质很高的男人,需要自信的女人去驾驭;聪明的“杠杆女”能够利用一个支点,将平凡的男友或老公橇起来,助他成功。
年龄也不再是择偶的障碍。近年来“老少恋、姐弟恋”已不是新鲜事。有调查显示近八成人不反对姐弟恋。但是在已婚人群中,多数依然是“男大女小”的传统家庭形式。男性不但可以选择相同年龄组的伴侣,而且还可以选择比自己年轻的伴侣,“婚姻挤压”造成“剩女”大量出现。与“剩女”相反的是随着近年来就业难题逐渐凸显,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女大学生“急嫁族”呈日益壮大之势。同时,不少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纷纷走进婚姻殿堂。这些群体有个特别的称谓“毕婚族”,即“一毕业就结婚”。
现代年轻人敢于去爱,去追求更高质量、更加满意的婚姻,敢于冲破封建婚姻的束缚。离婚、再婚造就“单亲家庭、单亲妈妈、再构家庭、第二春”等词。男女平等、婚姻自主使“协议离婚”变成友好的事情。伴随着“闪婚”潮一同到来的却是“80后”的“闪离”潮。就婚姻本身而言,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它不仅具有满足个人需要的功能,而且还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手续的简化、思想的开放,导致婚姻的严肃性受到挑战。
三、婚姻观
中国人信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民俗规约。到了“适婚年龄”就结婚的被称为“脱单(摆脱单身)”,但是有很多“剩男、剩女”并不是“被剩下”的,而是“主动剩下”的。他们并不以“单身贵族”自居,对待感情和婚姻比较慎重,显示出自我尊重、自我认同。
为了慎重对待婚姻,有些男女双方在进入婚姻之前进行一场实验,即“试婚”。试婚与同居不同,它带有明确的婚姻指向性。有些人把婚姻看作围城而“恐婚、逃婚”。有些人出于种种原因,已经履行了结婚的法定手续,却不对外宣称自己的已婚身份,被称为“隐婚族”。时下的年轻人特别讲究婚姻的自由和独立,出现了“裸婚”。
对待“婚外情”,现代人显得更加宽容了。“通奸、姘头、奸夫”这些词汇被“婚外恋、感情出轨、、第三者、情人、小三、二奶”等词汇替代,也反映了人们求雅的心理。
四、生育观
婚姻不再是生育的基础和前提。一些独立的女性,敢于挑战传统的伦理,也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支撑抚育子女,于是出现了“未婚妈妈(未婚母亲)”。“私生子”也是婚姻之外的产物,更文雅的说法是“非婚生子女”。婚前造成了“奉子成婚”的现实。“丁克家庭”成为中国四种家庭模式的一种,说明婚姻的生育继后功能弱化。价值判断的多元性和行为观念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婚姻价值评判体系和婚姻行为的相对稳定性。当然,这并不会完全代替传统模式,主要的婚姻家庭模式还是传统的,也是我们大多认同的主流婚姻价值观。
五、性观念
汉民族的传统倾向是保守而含蓄的。改革开放以来,西方性道德观念日益影响着我国青年,并逐渐为部分人所接受,一些人对性的态度从禁锢转向开放。“未婚同居、婚前”增加。一些男女为追求刺激甚至出现“”,“婚前、”等现象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
婚恋观的变化,实质上是生活方式、生存理念的改变。从近年来出现的新词汇可以看出,人们的婚恋观在整体上逐渐趋于成熟、理性。在对待婚姻的态度上,比上一代人多了一些理性和冷静。总体上,当代中国青年婚恋价值取向已从单一价值、单一模式向多元化转变。这是由于它与青年人追求个性的特征相契合,并能够满足人们对婚姻关系的不同理解和期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婚姻的攀比心理,婚恋的“速食”现象,以及铺天盖地的婚恋选秀等现象也值得我们关注。
参考文献:
[1]苏红.大学生婚恋观结构、特点以及影响因素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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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建华.从新语汇看中国婚恋观念及性观念的变异[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z1).
第二作者,崔建忠,男,山西大同人,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摘 要:对于我国《婚姻法》“禁止近亲结婚规定”,其与世界其他国家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科学的不断进步,笔者认为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理由作出相应的变化与进步。
关键词:近亲结婚;中表婚;法律伦理
一、 “禁止近亲结婚”
在论及“近亲结婚”的问题时,往往会涉及到不道德、违背伦理的观念问题,而在出现“近亲结婚”时,往往伴随着愚昧无知、封建残余以及疾病后代等等消极的看法。在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均在不同程度上对“近亲结婚”做出了一定的禁止性规定,为何几乎所有国家的法律都会对“近亲结婚”做出了相应的禁止,其原因主要在于:第一,生物遗传学角度来看,禁止近亲结婚主要是考虑到优生以及利于结婚双方的生活等方面;其次,从伦理学角度来看,近亲结婚往往会导致亲属之间身份关系的变化,同一主体享有不同的身份与辈分,容易使亲属身份关系发生较为复杂的变化。
二、 “禁止近亲结婚规定”之中外比较
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虽然均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在具体内容以及包含范围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是禁止结婚的,从生物学与遗传学的角度分析,此种规定是科学的、正确的,而我国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的规定更为细致。但在国外的其他国家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如美国、德国以及俄罗斯等国家,其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主要是在直系亲属之间,而比利时的禁止近亲结婚的范围是直系亲属附加一定范围的旁系亲属,①通过世界其他国家关于禁止近亲结婚范围的规定可以看出,其对于直系亲属与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完全禁止的,而在此范围之外的其他亲属结婚禁止各有不同。
三、 我国“禁止近亲结婚”规定之法理分析
婚姻,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合,其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是存在不同的作用与调整方式的。在封建社会,婚姻不仅仅是男女爱情的结果,其往往是“是宗庙、传香火”的要求,更是封建统治者为了达到其统治目的的一种调整方式。在我国,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其禁止的精髓在于“同姓不婚”,从秦汉到清代历朝历代,均对此进行规定。由于科学技术与时代科技发展的限制,先人随无法明晰近亲结婚的详细危害,但是对于近亲结婚对于后代产生消极的影响,其做出了正确的认识。但是,与现代近亲结婚规定的不同在于,古人往往禁止的是同姓、同宗,而对于堂亲与表亲,其却认为是“亲上加亲”,当然这种观念的产生与此种近亲结婚的发生,与地域限制以及男女比例不无关系。但是其与现代的禁止近亲结婚范围的差别,笔者认为古人正是“歪打正着”,原因在于:近代对于近亲结婚范围的限制,主要是加入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相应保障制度的完善,近亲结婚中存在着的最大隐患,即不良后代的问题可以有比较好的解决方法(非直系血亲不会产生或者只是会产生较小的消极伦理评价)。当然,此种范围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却不是完全合理的。结婚,是男女双方感情与爱情的结晶,是人所享有权利的自由行使,人的情感理应得到合理的保护与尊重,同时现代社会婚姻的功能不再是“是宗庙、传香火”,同时,现有立法存在一定的立法逻辑失误,即适用三段论的法律逻辑推理存在问题,即男女双方结婚后一定会生孩子作为大前提,小前提是男女双方是近亲属结婚后所生子女会存在智障问题,结论就是,存在近亲属关系的男女不能结婚。在此推理之中,大前提即是不准确的,男女双方并未使结婚一定要生孩子,现在的丁克家庭比比皆是。故而,从以上的分析来看,笔者认为,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纳入禁止结婚的范围有待商榷。
不仅如此,我国《婚姻法》对于禁止近亲结婚的规定,其实践操作性非常差,即在民政部门在接受婚姻登记时,仅仅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具不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一个声明即可,结婚双方是否存在近亲属关系,登记部门不会进行查实,此漏洞的存在与现有的立法目的是相冲突、相矛盾的。
四、 我国“近亲结婚规定”之发展方向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前进,以及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笔者认为,对于我国“近亲结婚”的规定,应当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充分的保证男女结婚自由的原则下,应当朝着以下的发展方向进行改革。
1.取出禁止近亲结婚中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即仅仅对于具有直系血亲关系者列入禁止的范围;
2.在上面所改革的前提之下,加入对于属非直系近亲结婚男女双方的生育权限制,即要求属非直系近亲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涉及子女问题时,通过科学与社会保障手段,如试管婴儿、收养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男女双方违背了此种限制,那么法律将对其关系不再进行保护。
结语
对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范围,理应与时俱进,在保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前提之下,充分的保障人权,积极的保护婚姻自由、婚姻平等与人权。(作者单位:1.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2.山西云冈律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 刘闻敏:“关于禁止近亲结婚规定的法理学思考”,安徽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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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马忆南:“二十世纪之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中外法学》2008年第2期。
[5] 李银河、马忆南著:《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
关键词:《觉醒》,《欢乐之家》,异同点,女性觉醒,男权社会
《觉醒》(TheAwakening)凯特·肖班于(Kate Chopin)1899年创作的小说,在这部小说中,女主人公艾德娜·庞蒂里耶经历了由家庭主妇到敢于追求自由﹑敢于表达女性自我意识的“新女性”的转变过程。然而,在寻求女性独立人格的过程中,她的许多梦想一个个地破灭,让她认识到,作为一位女性,现实中许多事情都超越了自己能够掌握的界限,她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她自己,最终迫使她彻底放弃自己的梦想,投身大海的怀抱。 《欢乐之家》(The Houseof Mirth)是伊迪丝·华顿(Edith Wharton)1905年创作的第一部作品。小说描述了一个名叫莉莉·巴特的年青女子,把留在上流社会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整日穿梭于“欢乐之家”的种种社交场合,却终遭无情抛弃,并最终孤独离世的故事。莉莉虽然美丽动人、举止优雅,但作为一个女人,又缺少上流社会的人必不可少的东西——金钱,因而在那个金钱至上、男权至上的社会步履维艰。在这样的社会,忠于高尚道德的她,结果只能是一个悲剧。这两部小说都是对世纪之交女性地位﹑女性自我身份问题的探讨,既有相似之处,又各有不同,提出的问题引人深思。
相似之处
女人三十
小说《欢乐之家》的开篇,作者笔下的莉莉美丽高雅,待字闺中,婚姻前景乐观,但是小说的结尾,刚过三十的莉莉孤独的死于自己简陋的房间。小说《觉醒》中,二十九岁的艾德娜开始了自我觉醒自我成长的过程。这两部小说都属于特(Elaine Showalter)所说的“三十岁女人的小说”。这类小说呈现了女人在三十岁左右的困扰:三十岁的时候她们将有怎样的人生机遇,这个转折点会给她们带来怎样的变化等。在三十这个门槛,女性在心理上对于自己的女性身份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这也是少女时代与婚姻时代的分界线。对于这个分水岭,伊迪丝·华顿和佛洛依德都抱有较为悲观的看法:女人三十的时候,很容易走向个性僵化,固守成规。对于新事物﹑新环境难以适应。三十岁的莉莉形成了自己的价值观,对于上层社会的浮华虚伪很排斥,有自己的道德感,无法适应不择手段的上流社会的竞争,最终只能成为受害者;接近三十的艾德娜受困于无趣的婚姻之笼,处于生命的僵局,毫无爱情可言的婚姻带来的只有压抑和空虚,让她想挣扎逃脱。
男权社会的受害者
《欢乐之家》是以男性为标志、为本位的社会。女性在这一社会秩序中,出路就是嫁一个有钱有地位的男人。聪明的莉莉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只有一个选择--凭借自己的美貌,嫁一个有钱的男人。在这种情形下,莉莉即使一次次地以其美貌和风度赢得了人们对她的注目,但从实质上说,她除了收获了男人们对她充满的垂涎之外,什么也没有得到。富有而懦弱的珀西·格赖斯(Percy Gryce)被莉莉所吸引,想要娶她,却因为一点流言蜚语而退缩;格斯·特莱纳(Gus Trenor)慷慨地供莉莉花钱,却意欲占有莉莉的肉体;暴发户西门·罗斯戴尔(Simon Rosedale)直白地表示他想娶莉莉是为了有助于跻身上流社会,如他所说,“我已经有钱了,缺少的就是这样一位女人了—我打算把她弄到手。”(180)即使是对莉莉较为理解的塞尔顿,也是男性至上,以自我为中心的。塞尔顿对莉莉没有最起码的信任,仅仅是看见她傍晚从格斯·特莱纳的住处出来就把别人谣传莉莉与特莱纳有暧昧关系的话信以为真,当即愤而离去,第二天又不辞而别,连莉莉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伯莎·道塞特(Bertha Dorset)为了遮掩自己与情人的私情,挽回自己的婚姻,诬陷莉莉勾引其丈夫,无情地将莉莉赶下游艇。在场的塞尔顿明知莉莉是被冤枉的,虽然他也“浑身热血沸腾,一心只想抓住达布罕的衣领,把他扔到街上去。”(224)但在莉莉需要他的时候,他甚至没有半句公道话。“欢乐之家”的男人们只看重她美丽的表象,他们“爱”上她,如同喜欢一幅画,珍视一件宠物。莉莉既不愿做温顺的“家庭天使”,也不是勇于抗争的“战士”。她在男权社会无法生存,最终只能走向死亡。
如果说《欢乐之家》中男权社会对于莉莉的压迫是堂而皇之,显而易见的话,那么《觉醒》中则是显得比较隐晦含蓄。论文参考,异同点。艾德娜年轻美丽﹑质朴动人。她在觉醒之前,和小说中其他家庭妇女一样,肩负着为人妇﹑为人母的社会责任。她的丈夫庞蒂里耶先生是新奥尔良有名的富商,在别人眼里,是绝好的丈夫,让艾德娜衣食无忧,生活闲适。他还经常给家里寄珍贵的东西,“里面装满了各种糖果…最上等的水果﹑馅饼,一两瓶稀有的美味可口的果汁,还有大量的夹心糖。”(10)事实上,这个别人眼中的最佳丈夫,只是把艾德娜看作是自己的一项私人财产。小说中提到,当艾德娜和罗伯特一起游泳归来时,他“打量着他的夫人,那眼神就像看自己一份珍贵的财产遭到了损害似的。”(3)除此之外,艾德娜还要作丈夫应酬的工具,她每周二都要打扮得高贵端庄,接待他商场上的客人。论文参考,异同点。这些都是艾德娜深深厌恶的,但是庞蒂里耶无视她的感受,每次艾德娜拒绝应酬时,他总是责备她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义务。空虚无味的生活使得艾德娜渐渐认识到他们的婚姻“纯属偶然”,毫无爱情可言。
如果说庞蒂里耶对艾德娜的种种态度显示了男权社会的丑恶嘴脸,那么艾德娜的情人罗伯特在她沦为男权社会的牺牲品这一问题上也是有责任的。论文参考,异同点。罗伯特的出现让艾德娜感受到了爱情的魔力和新生活的希望。当罗伯特从墨西哥回到新奥尔良之后,新生之后的艾德娜抛开之前的顾忌,尽情倾诉对罗伯特的爱意:“我只爱你一个人,除了你,我不爱任何人…我们将永远互相爱着,我们将永远为彼此的一切而活着。”(164)然而罗伯特却让艾德娜失望了,他只是幻想着庞蒂里耶可以给艾德娜自由,成全他们。所以艾德娜才嘲讽罗伯特:“你真是个傻瓜,浪费你的时间,我现在再也不是庞蒂里耶任意处置的财产了。我决定自己选择自己的命运。”(163)所以当罗伯特最终屈服于世俗,离开艾德娜的时候,他留下的字条把艾德娜推向绝望的深渊。最爱的人的离开让艾德娜对这个快让她窒息的世界再也没有任何留恋,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所以,从这一点看来,罗伯特也是促使艾德娜成为男权社会牺牲品的帮凶。
不同之处
觉醒的程度
虽然这两部小说里的女主人公都觉醒了,但是细究起来,却相差甚远。笔者认为,莉莉是一位真正意义上觉醒了的女性。她知道自己留在上流社会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但是为了道德上的高尚和人格上的完美,她都一一放弃了。莉莉被伯莎·道塞特诬陷赶下游艇后,道塞特先生曾几次向她表示,只要她愿意,他可以离婚,和莉莉结婚。甚至最后,罗斯戴尔还建议她利用伯莎写给塞尔顿的情书要挟伯莎以达到重返“欢乐之家”的目的,莉莉还是拒绝了,认为这样做就与卑鄙无耻的伯莎没有什么两样了,有损自己的人格,她将情书付之一炬。为了保持自己的纯洁和清白,她用姑妈留给她的几乎是全部的遗产偿清了特莱纳的债务。在小说的结尾部分,虽然从高贵舒适的上流社会沦为贫苦低下的女工,莉莉还是没有试图回到上层社会。在看清了所谓的上流社会的虚伪嘴脸之后,莉莉宁肯自力更生,成为工人阶层的一员,也不愿与那些所谓的名流作一丘之貉。莉莉是真的觉醒了。
相比之下,艾德娜的觉醒就显得没有那么深刻。和莉莉相比,艾德娜没有经济上的压力,无需为自己的婚姻踌躇考虑,更不用为生计发愁。对于身边那些黑人妇女们的艰辛痛苦,对于自己生活条件的优越舒适,艾德娜几乎没有任何觉察。论文参考,异同点。莉莉身边的女性朋友们,更多的是互相利用,尔虞我诈,相比之下,艾德娜身边的朋友--阿黛尔和赖思则是毫无城府,真诚热情。在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丈夫的财产之后,艾德娜开始向往有自己的生活。不满于做家庭的装饰品,艾德娜试图从家庭责任的束缚中挣脱出来,凭借自身的力量在世上争得一席之地。为此,她搬离丈夫的家,搬进了自己的“鸽子笼”,以艺术家的形象示人,靠卖画所得为生。不过,她的这一举动并没有带来幸福,独处的艾德娜陷入了困惑。抗争的勇气使她义无反顾离开丈夫华丽的大房子,但是由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她自己觉醒的程度不够,艾德娜无法做到完全解脱。孩子始终是她的牵挂,她不能完全摆脱社会所赋予的责任,而她深爱的罗伯特最后的离开更是对艾德娜致命的一击,看不到希望,解不开困惑的艾德娜最终只能以死解脱。
反抗精神
在这两部小说中,虽然两位女主人公最后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是二人的抗争精神却是有所差别。莉莉的悲剧证明了美好的理想与冷酷的男权社会的不相容性,也从侧面显示了她的懦弱。虽然本性善良、品行高贵,莉莉在生活中的挣扎却是徒劳的。从小说的开头到结尾,她的社会地位每况愈下。在这个社会里,“能使自己站得住脚的唯一方法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莉莉没有听从嘉莉·费西尔的这一忠告。论文参考,异同点。在她被伯莎诬陷赶出“欢乐之家”后,她本可以利用伯莎写给塞尔顿的情书要挟伯莎以达到重返“欢乐之家”的目的,但她决然将情书烧毁。这可以看作莉莉道德的高尚,但是从另一方面说也是缺乏抗争精神的表现。有一些评论家认为莉莉的死亡是自杀的,是富有抗争精神的表现,笔者认为她的死亡更有可能安眠药过量所致,而并非刻意的自杀行为。在小说的结尾部分,莉莉迫切想要休息,加重了药的剂量,虽然清楚这个举动的风险,但是还是抱着侥幸心理, “毕竟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330)而且她入睡之前,还想着“明天毕竟不会有多大的困难,她肯定应付得了。论文参考,异同点。”(330)从这点看来,莉莉的死亡应该是意外的,并非富有反抗性的自杀。
相比而言,艾德娜则更具反抗精神。她是一个游走于理想和现实之间的人物,一个勇敢的完美主义者。她的觉醒虽然不够彻底,却也是一段充满艰辛、彷徨、犹疑的心灵探索历程。随着自我意识的建立,艾德娜越来越痛苦和困惑。她的女性意识的最初发掘者阿黛尔使她看到了女性存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母性枷锁。这个枷锁的不可逾越性使她的自我实现的理想变得遥不可及。面对人性中最本能、最母性的职责,艾德娜感到了痛苦,因为履行这个职责就意味放弃自我的完整。所以她决意反抗,“雷昂斯和孩子们…他们现在再也别想继续占有她了,不管是她的身躯,还是她的灵魂。”(175)她不顾一切,她希望摆脱束缚和限制,超越社会强加于她的各种令她窒息的角色。所以她必须牺牲自己的肉体以换取灵魂的独立和完整。所以,她甘愿放弃在大海中游泳的能力,选择永远地与大海融为一体。艾德娜投身大海的行为,代表了一个追求理想的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的绝望、挣扎和反抗。
结语
凯特·肖班和伊迪丝·华顿这两位作家,通过艾德娜和莉莉这两位女主人公的塑造,使得读者认识到:那个时代的局限性在于它是男人和金钱统治一切的天下,女人应该有自己的尊严、有自己独立的身份和地位,女性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向这个社会表明,她至少在精神上是独立自强的。这是女性意识的最初觉醒,也是女性最初为争取自己的权力、地位所付出的代价。两位作者试图通过讲述莉莉和艾德娜的故事,唤起广大女性的觉醒,为改变自己被压制、被束缚的处境奋争,同时,小说也是对那个压抑人性与理想的丑恶的社会环境的抨击。
参考文献
[1]伊迪丝·华顿.欢乐之家[M].赵兴国、刘景堪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5:140,180,224, 327.
[2]凯特·肖班.觉醒[M].吕文斌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3, 10,163,164,175.
[3]Freud, Sigmund. “Femininity,” The CompleteEdition of the Psychological Works of Sigmund Freud . London: 1964, 112-135.
[4]Martin Wendy ed. NewEssays on The Awakening[C].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Beijing: Pecking University Press, 2007.
[5]Showalter, Elaine. “The Death of the Lady(Novelist): Wharton's The House of Mirth”. Twentieth-Century LiteraryCriticism. (Winter 1985): 133-149.
我在一个私人的品酒会上碰到她。脸上已有微微酡红的她,是一位中年企业家的夫人,看来是有些醉意了,拉着我和另一位作家朋友问:“你们怎么看爱情?”
那天我已经被迫说了一整天的话,有些累了,醉翁之意只在酒,朋友的情况与我相同。她个性比我还直率,先笑道:“这真是个大学问呐!要聊起来,今晚恐怕说不完。”
没错,一千本论文也写不尽爱情的面貌。简单一个问题恐怕要勾出一大段我们现在一点也不想讨论或辩论的两性习题。
那位夫人看来殷勤热切,我也不便半句话不吭,我接着说:“你简单地问一句,那么,我就简单地回答一句吧。你觉不觉得,情人还是想像的好?”
她笑了,径自捧着酒杯寻思去了。
或许我也有些醉意,所以挖掘出某种埋藏在意识底层的直觉。听见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我也忍不住捧着酒杯发了一晌呆。
最近我的一些亲近好友不约而同,都来投诉自己的爱情或婚姻困境。早已过青春期很久的他们还能为情所困,我不知该羡慕他们仍然蠢动的荷尔蒙,还是敬佩他们仍然愿意挥洒烈爱的勇气。
菁秀正和小她五岁的男生谈恋爱,为了像“你到底要不要来接我”“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之类的细琐问题热吵冷战;在爱情中身经百战的宇柔正倾心一位新近离婚同事,不断给他明示暗示,动不动就来问我“你觉得我是否有成功机会?”每发一封短信给他,就紧张得两眼发直,直盯着手机看看有没有来电显示,整天患得患失……
男人的问题不比女人少。大雄刚刚喝了两杯酒,还在咕哝着自己的婚姻生活老早变调、打从一结婚他就不是心甘情愿,现在如果不是为了孩子,还真想无情无义;光辉是某家公司的高级主管,他招认自己每天上班都想要吸引漂亮总机小姐的注意,不知道她对于跟已婚男人交往介不介意?可是他又担心,自己有点胆小怕黑怕狗咬……
我听着听着有点头晕,想不出任何建议。其实,一个情迷心窍的人,哪里真的需要什么建议?当一个人执迷于浓情狂爱的诱惑,劝进常变得不道德,劝退他们又不爱听。
隔岸观火,云淡风清。我说:情人还是想像的好,不是怨言,是一种庆幸。这是我经历了好些情深缘浅、体会过生离死别之后的肺腑之言。
虽然说,在年轻的岁月里,爱过确实比没爱过好,可是当一个人的人生不再那么没有负担、身形与心灵都无法那么轻盈,还要卷进爱情的蘑菇云,是太想得开,还是太想不开呢?
情人还是想像的好。追忆以往我见我闻所有爱情,在情人们还在你猜我、我猜你的时候,都是爱情里头最甘甜有味的片段。那时,两人的眼波最来电、频率最接近、磁场最能相吸引,也最不计较彼此差异、最想磨合彼此兴趣、最愿意寻找共同话题。
不用面对柴米油盐,不用管他家人我父母,不必为生计操烦。轻轻的碰触可以全身痉挛,火热一个吻可以忘却全世界的苦难,一夜缠绵后就可以发誓终身相守。
情人可不是在想像中最好?爱情如同烈酒。上过酒瘾者都承认:“酒在没有让事情变坏前,总会让事情变好。”爱情何尝不是?爱情在还没让世界变坏前,都能让世界变好。让情人眼中事事神奇,只要有他,世上哪有遗憾?
朋友走了过来,嘲笑我:“你刚刚说得好,情人还是想像中的好,很适合我现在的年纪呀。不过,我看你也有了‘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的沧桑味道。”
我虽然是个越活越实际的人,但对于爱情,姑且让我尊重幻觉的魔术。人到中年还相信爱情可以改变自己的人生,赌性实在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