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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控烟工作,巩固控烟成果,全方位促进无烟医院活动,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建立健全医院控烟工作制度,完善组织结构
1.建立科室控烟机构。由科主任、护士长、控烟骨干组成,实行医院、科室分级管理,共同创建“无烟医院”的管理模式。
2.形成院科两级控烟工作制度体系。控烟办负责制定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控烟工作制度。对制度落实进行监督,并加强对全院健康教育、总结的撰写。
二、强化宣传教育
1.在医院大楼的主要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明显的禁止吸烟警示牌,在所有禁烟区域张贴禁烟标志,告知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来访者不得在医院室内吸烟。
2.在综合楼楼后设置吸烟区,有明确的引导标识,并配置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
3.在导医台、门诊科室等摆放控烟宣传资料供取阅或向就诊者、来访者发放控烟宣传材料,宣传烟草的危害和控烟知识(如吸二手烟的危害、戒烟的益处、戒烟方法与技巧)。
4.利用医院公众号、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工具以及例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向全院员工、就诊者和来访者进行控烟宣传。
5.将控烟宣传资料纳入门诊、住院患者健康教育指南,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告诫病人、家属和来访者禁止在院内吸烟。
6.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主动向病人及家属口头宣传吸烟的危害性,积极劝阻在控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
三、定期做好针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吸烟人群的有关吸烟危害性和戒烟方法的讲座,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禁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控烟能力。
四、组织控烟工作办公室人员进行月抽查、季度检查工作,将结果纳入科室考评当中。
五、做好包干区域的控烟工作,力求在室内场所(包括候诊区、治疗区、病房、检查室、手术室、医护办公室、值班室、会议室、各科室)全面禁烟。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20*年*月*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
《公约》第8条要求缔约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20*年*月,《公约》第二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按照《准则》要求,自2011年1月起,我国应当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已成为时代潮流。20*年12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今后不再雇用吸烟者,并对现有吸烟职员提供戒烟帮助。据世界卫生组织对194个国家的统计结果,到20*年底,已有84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其中16个国家和地区的所有机构全面禁烟,其余68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等2类以上其他机构全面禁烟。20*年1月,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吸烟(公众卫生)条例》,要求在2009年6月30日前实现“无烟香港”目标,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
19*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编号为F17.2,确认烟草是目前人类健康的最大威胁。目前我国吸烟人群超过3亿,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高达5.4亿,其中15岁以下儿童有1.8亿,每年约有100万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
控烟履约,人人有责,军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更应起表率作用。为带头做好控烟履约工作,根据《公约》和《准则》精神,结合我国实际,决定自2011年起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卫生部门控烟履约责任
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是控烟履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由多部门组成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结合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烟履约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当地控烟履约工作规划,制定辖区内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具体工作计划。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到2010年逐步建立健全地方从省到县、军队从军区级单位到团级单位各级控烟工作网络。
二、强化措施,全面加强控烟工作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和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要求,积极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军地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评优指标。
要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给予经费支持。结合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和各类创建无烟公共场所项目,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积极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并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监测。
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卫生城市(镇)、文明城市、健康城市以及部队文明卫生军营建设,加强控烟宣传和法制建设。要将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以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定,全面推进各级各类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努力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目标。军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并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要为吸烟工作人员提供戒烟帮助。
三、广泛动员,努力营造良好控烟氛围
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开展日常控烟工作同时,要结合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的重要意义。要动员并正确引导广大媒体积极宣传军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面禁烟,通过大众媒体传播活动,带动其他行业主动参与控烟,自觉远离烟草。同时,通过社会舆论监督,推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的落实。
要加强多部门合作,动员全社会力量,发挥全国各地控制吸烟协会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国内国际控烟资源,推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
四、督导检查,努力实现卫生部门全面禁烟目标
到2010年,军地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至少5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成无烟单位,确保2011年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目标。
各省级以及军队各大单位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工作情况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将适时联合组织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督导评估工作,通报督导结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请各省级以及军队各大单位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局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分别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和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各部门将适时汇总并予以通报。
附件: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大力开展健康素养监测、干预、评估活动,进一步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推广“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系统”,组织城乡居民自测健康素养水平。采取多种形式,传播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营造支持性的环境,改变居民不良的卫生习惯,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3)开展“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全国高血压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主题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发动社区、辖区单位,利用闻媒体、宣传版面、宣传栏、上街咨询、专题讲座、市民健康教育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营造健康教育宣传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各社区出宣传栏不少于6次,各种文娱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
(4)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继续贯彻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习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健康教育评估方案》的要求,督促学校确保每月开展一次健康教育活动,城乡九年义务制学校应100%开设健康教育课。高中、职校、中等专科学校和普通高校都应开设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学期不少于2次。加强师生的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口腔保健、环境保护、远离、预防艾滋病和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计划、教学计划,重点抓好健康教育课“五有”(课本、课时、教案、教师、考核)的落实。
(5)积极组织落实爱国卫生月各项活动,参加4月7日世界卫生日举办的图版展览、健康知识宣传、义诊咨询一条街宣传活动。
(6)建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展送医咨询活动,组织辖区医疗卫生单位对社区开展常见病义诊和预防疾病常识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我县创卫步伐,确保完成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各项指标,根据安徽省卫生县城标准和《和县争创安徽省卫生县城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组织网络,组织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学校、医院、街道(社区)和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大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不断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各项健康教育工作指标达到安徽省卫生县城考核标准。
二、职责任务
(一)各单位共同职责。
1.各单位成立健康教育组织,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有考核、有总结、有评比。健康教育档案完整,管理规范。
2.各单位设立健康教育专栏,订阅有关健康教育报刊杂志,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3.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
(二)相关单位职责。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制定,按照《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要求,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
(2)成立健康教育科室,有批文、有编制、有专(兼)职健教人员。
(3)根据重大疾病预防的核心信息和主要卫生宣传日、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传播活动。
(4)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小于2个平方米)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2.县爱卫办:
(1)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对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进行督查,做到检查有计划、有评比、有通报。
(2)负责制定控烟规定,规划创建无烟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评选活动。
(3)联合市场局、城管局、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烟草广告管理,力争做到全县范围内无烟草广告。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3.县教育局:
(1)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2)学校有健康教育组织,有主管校长。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康教育档案资料、传播材料底稿、培训及活动记录等保存完整,管理规范。
(3)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橱窗,每月更新内容。
(4)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做到有教材、教案、课时和测评。
(5)和城所有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包括讲座、选修课、咨询、竞赛、健康板报评比、控烟活动、健康周、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等)。制定预防意外伤害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应急预案和控制吸烟、不饮酒、预防意外伤害等有关公共卫生规定。做好心理健康、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环境保护、远离、除四害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师生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学校设立禁烟标志,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4.县卫计委:
(1)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实施。
(2)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组织健全,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医院建有院、科、病区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健康教育工作档案齐全,管理规范。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和考核内容。
(3)疾控中心、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应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不小于2个平方米),结合不同季节展开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
(4)利用义诊、街头咨询、健康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12次、健康咨询活动全年不少于9次,村卫生室健康教育讲座全年不少于6次。
(5)医院医务人员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传播和康复指导,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不低于80%.
(6)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对辖区居民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重点人群每月定期上门进行健康咨询。
(7)医院诊疗区域、办公室、会议室有明显禁止吸烟标志,候诊室无吸烟者。开展禁止吸烟的公益广告宣传。
(8)指导各部门、单位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台帐收集、整理。
5.县广电台、县网络信息中心:
(1)电台、电视台设置固定健康教育栏目,每周播出至少一次。
(2)电台、电视台、县网络信息中心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吸烟有害健康等宣传活动。
(3)禁止刊播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
6.县市场局:
(1)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和下属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2)严格烟草广告管理,辖区内不允许有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查处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对个体工商户和农贸市场经营者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7.县委宣传部、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历阳镇:
(1)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和下属各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2)车站设立电子屏幕,播放健康教育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广场、居民区等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4)历阳镇建立三个以上健康教育示范社区;每个社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居民基本卫生知晓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历阳镇)
(5)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创卫灯箱广告牌不少于5处,社区、单位张贴创卫标语不少于3幅。(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D4月)。
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完善健康教育组织和网络,调整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落实健康教育工作经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D7月)。
1.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2.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开展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干部群众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组织健康教育宣讲队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开展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活动。
3.新闻媒体做好健康教育栏目和创卫专栏的刊播,开展舆论监督、曝光不良行为,积极营造创卫的社会氛围。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重大疾病防治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
5.定期、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督查。
(三)自查总结和市级验收阶段(2015年8月D12月)。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自查,完善各项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县创卫办要认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迎接市级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月D7月)。
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由县领导带队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夯实创卫工作基础。
(五)迎接省爱卫会检查阶段(2016年8月D12月)。
做好迎检准备工作,迎接省爱卫会对我县创卫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建立目标责任制,形成领导重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齐参与的局面。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健康教育工作目标要求,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量化细化工作指标,落实人、财、物,把健康教育纳入各级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省级卫生县城标准,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的卫生保健能力、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素质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四)加大投入,规范档案。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宣传器材,建立和巩固健康教育宣传阵地,营造健康环境。做好各项健康教育活动材料收集、记录,规范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一、加强健教组织领导,巩固完善健康教育网络
各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做到人员、设备、经费三落实,避免健教专干流失、脱岗。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以街道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为中心、社区健康教育工作为骨干、行业单位为依托,不断巩固和完善街道、社区、单位三级健康教育网络,进而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健教知识的知晓率
各社区、各单位要密切协作,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教育,结合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4.7世界卫生日、4.25全国预防接种日、爱国卫生宣传月、5.31世界无烟日、6.26国际禁毒日、10.8高血压病日、12.1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等各大节日,通过张贴标语、上街宣传、悬挂横幅、宣传展板、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居民开展健康咨询及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做到每2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栏,加强卫生防病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辖区居民的自我保健和健康防护意识。
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信息平台,以短信等形式传递预防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健康知识信息,增强群众防病、保健能力,以期实现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三、发挥医疗单位优势,做好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各医疗单位要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培训,做好一年二次以上单位健康教育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健康教育专干自身健康教育能力和理论水平,组织专干学习掌握专业知识,掌握信息传播,交流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地区健康教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各医疗单位要按照要求开设定期更换内容的健康教育专栏,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并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四、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增强公众防范应对能力
加强社区健康教育网络与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网络的联系、融合、协作,共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实现资源资料共享,优势互补。组织网络专干、重点人群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结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型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广泛普及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卫生科普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结合实际,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昭示吸烟有害身体健康
进一步做好地区控烟宣传教育和创建“无烟单位”工作,建立单位、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控烟健康教育体系,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吸烟危害健康认识,对居民广泛开展控烟教育,做到办公室、会议室、公众场所有明显禁烟标志,努力落实禁烟制度。指导“无吸烟单位”要保管好创建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无吸烟单位标准继续做好工作,巩固控烟成果。
加强对社区、单位工作人员控烟知识培训,讲解吸烟危害身体的原理和如何采取有力的戒烟措施,吸烟的同志在做好自身戒烟的同时,也要做好他人的劝烟工作,不吸烟的同志要积极监督,帮助吸烟的同志做好戒烟工作。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单、控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性,从而使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烟草危害。充分利用5.31世界无烟日、6.6禁毒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吸烟危害性的宣传教育。
六、提高群众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教育全面开展
各社区、各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健康教育工作,配备专(兼)职人员,把社区、单位作为向广大居民普及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适合不同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到有活动计划、内容、效果评估及相关资料,全年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活动不少于12次。所辖区域要设立健康教育墙报、宣传画、标语、宣传专栏。宣传栏或板报要求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每2个月更换一次,全年出刊不少于6期,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知识,达到健康教育标准。内容及时更新,以《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读本》为主要内容。通过健康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会演、板报展评、健康知识专业培训、入户宣传、散发资料等形式,开展以疾病防治、养生保健、除害防病、环境卫生整治,控烟为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确保社区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