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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社会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好本部门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重点
1、对涉军、企业下岗失业等特殊群体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不留盲点,消除死角。
2、有效排查化解企业改制破产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工作安排
三、主要任务
1、要认真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意见,对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及时调处。对各类矛盾纠纷要实行边排查边调处,切实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对一般性能够当场调解的,要当场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
3、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及时掌握纠纷动向,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苗头和发展优势。
四、时间要求
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月11 日至7月14日)
按照县综治办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排查调处方案,集中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月14日至9月19日)
根据排查情况,集中力量、时间和组织进行彻底有效地集中排查调处,确保排查调处效果。
三是总结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2月20日至2月26日)
认真总结排查调处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向深入,有效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
五、加强领导,搞好落实
县供销社专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XXX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确保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落实到位,是本次集中排调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春耕生产来临之际,为切实春耕生产期间的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春耕生产期间的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春耕生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春耕生产期间是我乡矛盾纠纷的多发季节,极易引发宗族性、群体性和反复性的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因此,各村必要从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即六大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超前介入,落实防范措施“欲求木之长者,必先固其根本”,各村要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提前介入,超前防范,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是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以春耕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安全生产的良好风尚。二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调处活动。各村要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分队,进社入户,挨家挨户地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死面,重点排查坟山纠纷、家族宗派纠纷隐患以及因田地、水事、邻里引起的纠纷隐患等。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分类选册登记,逐一调处,把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纠纷和社会热点问题以及涉法上访苗头,要及时向乡党委和政府汇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激化。
三、明确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各地要建立和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管辖、谁处理”的责任制度,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做到不相互推诿和上交纠纷矛盾。并严格落实督办机制,对因排查调处不力或迟报、漏报等原因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厉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畅通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及时反馈纠纷动态和工作情况。重要信息情报要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加强上下左右联络与沟通。要及时通报、宣传预防调处纠纷的工作情况与突出典型,推动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于今年春耕生产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请将工作开展情况、矛盾纠纷排查的相关数据及典型调解事例书面上报乡综治办基层股。
根据省、市、县关于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的意见精神和总体部署,结合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政法综治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以“进村入户、助推发展、强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大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深化平安创建,以“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为载体,以行政村和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两排查一促进”活动(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促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完善落实),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非法聚集事件、大规模和暴力恐怖事件,确保工业区(马鞍镇)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召开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排查掌握各种可能引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问题,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性质和严重程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尽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1、集中力量排查矛盾纠纷。深入排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中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一是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事业改制、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金融等领域中的矛盾纠纷;二是在宏观调控政策实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要以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及各类上访群众为重点,加强排查。
2、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行业调委会建设,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工作体系。对于普遍性矛盾纠纷,要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开展集中调处;对于社会影响面大、可能升级激化、容易引发和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定一包”,即定牵头(责任)单位、定人员、定时间、包调处,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同时,有条理地落实工作措施,防止矛盾堆积、激化。对各类重点人员,要在依法处理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方法做好稳控工作,防止引发个人极端事件。
(二)深入排查整治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强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以集镇、流动人口集聚区等治安复杂地区为重点,扎实开展治安大排查活动,尽早发现问题隐患。对于排查出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要逐一登记备案,并录入基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认真研究制订整治方案,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活动;三是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确保镇、村关键卡口和重要部位实现监控全覆盖,切实提升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系统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综治委各专项工作组工作优势,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校园特别是校车安全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将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着力把网格划分好、把团队组建好、把机制运行好、把作用发挥好,把服务落实好,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末梢、覆盖到各个角落。积极探索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组团”中来,强化信息收集、治安防范、纠纷调解、法律服务、交通安全、消防宣传等职能,将各项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措施落实到村居、企业及家庭。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将流动人口纳入网格管理体系,构建一张职责明确、管理有序、运作正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路,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特别是农村群众自治组织及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平安联防”、“十户联防”网络平台建设,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方法步骤与工作要求
根据上级部署,此次专项活动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月中旬开始,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前,经过5个月时间的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阶段:再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深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巩固成果,到党的十召开前结束。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基本任务与工作重点,将“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纳入当地、本部门“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强对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调研指导,定期分析形势,着力解决难题。
(二)确定方案,精心组织。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地方与部门实际,研究制订活动方案,及时作出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与大走访活动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委(镇)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委(镇)综治办牵头协调,整合综治、公安、、司法、安全生产等人员力量,落实好具体工作。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具体任务,确定专人负责,以村居、企业为重点,加大对职能范围内矛盾纠纷、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积极落实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各项措施。
一、精心组织,制订工作方案
3月初,我镇及时成立了镇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领导组织,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办事处书记为成员,并数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相关工作。
3月15日,城关镇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出台了《城关镇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会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及相关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村、各社区对照落实。
3月26日,镇政府专门召开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友动员大会,镇直各单位负责人、镇包点干部、办事处干部、村、社区书记、调解主任等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镇长兼司法所长薛立在会上宣读了镇工作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党委副书记宫保运对工作落实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并就活动开展进行了充分动员。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我镇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知晓、参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城关司法所专门制作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彩色宣传页共份,发放到各村、社区广为张贴、散发。镇属23个村、社区全部悬挂了宣传横幅。同时,镇政府、村、社区还分别采取专栏、壁字、广播、标语、会议、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的目标、任务、措施、意义及《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等,在为期百天的会战活动中,全镇共悬挂横幅40条,出宣传栏48期,书写壁字115处,张贴标语500余张,广播宣传300余次,出动宣传车26次,上报动态信息12条,在全镇上下营造了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网络,提升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联合会建设,我镇于4月份对全镇各村、社区调委会进行重新调整,吸收充实了一批文化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人员到调委会担任主任。在镇派员进行认真考核后,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使我镇基层调解工作力量得到明显加强。
为全面提升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城关司法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于4月份、5月份先后2次召开基层调解人员培训会议,在培训会上,城关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组织学习了《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城关镇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及有关基层调解工作知识,城关司法所编印了专门的培训材料发放给基层调解人员对照学习和操作。通过集中培训,基层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得以进一步提高。为促进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对照统一标准,我镇制订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创建标准,将各类标准量化细化,发放到基层各调委会对照落实。通过百日会战期间的工作,我镇23个基层调委会软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全部达到“六统一”标准。
四、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
为使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了得真正实效,我镇采取每周一排查暨零报告的方式,要求各村、社区每周周五将当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结果报送城关司法所,在排查中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明确调处责任人及镇包案领导,登记在案,依法限时调处。在具体调处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相关卷宗材料,并积极运用推广本所归纳总结的“早介入、晚撤出”、“热制止、冷处理”、“先背靠背、后面对面”等成功经验,较好地调处了太中东门拆迁纠纷、东北人饭店伤害纠纷、雷石ktv伤害纠纷等重大疑难纠纷,在百日会战期间,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3起,调处43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41起,成功率95.3%,出现了诸多鲜明事例,通过每一个矛盾纠纷的具体调处和化解,为我镇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强化技能,完成网上竞赛
在百日会战第三阶段,城关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基层调解主任,积极参加了县司法局组织的网上竞赛活动,参赛人员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认真学习,并组织了多次集中讨论和培训,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知识,积极演练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程序知识,在5月底全省组织的网上竞赛活动中,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主任代表全部通过网上测试,并取提了优异成绩,自身的调解业务素质和微机操作能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六、保障经费,健全长效机制
为通过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我镇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城关镇于百日会战的总结表彰阶段专门出台了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措施,对基层调委会调解成功的纠纷,达成协议并规范完善卷宗的,每卷由镇 财政奖励50元,疑难纠纷100元,在各年度年终检查审核后一次性发放,从而保障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所需经费,同时,大大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切实做好“两个排查”活动,按照市、县综治委要求,从现在起全乡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深入开展“两个排查”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两个排查”活动摆上重要位置
各村、各单位领导要以北京奥运会期间社会政治稳定为工作重心,把它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对“两个排查”活动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本乡实际,抓紧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督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搞好宣传发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为“两个排查”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重点,全面深入,切实做好“两个排查”工作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1、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1)因企业改制、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补偿、离退休人员福利、军队复转人员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2)因干群关系、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村务公开、山林、土地、水利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3)因金融债券、存储款兑付、非法集资、传销、房地产交易、金融诈骗、集体资产处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4)因城建拆迁、建筑施工、非法采矿、非法用工、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
(5)其他社会矛盾纠纷。
2、涉法涉诉问题
(1)目前尚未息诉罢访的涉法涉诉问题;
(2)因政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引发的其他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二)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1、影响政治安定的因素
(1)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2)境内外恐怖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情报信息;
(3)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问题;
(4)“”等组织和分子非法聚集、串联活动和赴省、进京滋事活动;
(5)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定的因素。
2、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1)治安状况复杂的乡镇、街道、村庄、路段、居民小区;
(2)流动人口较多的工矿区、城乡结合部、建筑工地、砖窑、煤矿、冶炼厂、石料厂等治安重点部位;
(3)旅栈业、出租屋、公共服务娱乐场所和废旧金属收购业、网吧、音像业、印刷业等特种行业;
(4)国有大中型企业、医院、学校、铁路和公路沿线及周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
(5)危险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等管理场所。
3、黑恶势力犯罪问题
(1)扰乱煤矿、矿山生产和运销秩序,组织非法开采、强行承包、强行入股、干扰正常生产,或者组织运煤车队强行闯关、逃避缴费的黑恶势力;
(2)扰乱建筑市场秩序、运输秩序、娱乐场所秩序等黑恶势力;
(3)横行乡里、寻衅滋事或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群众、为所欲为的黑恶势力;
(4)扰乱公共秩序、分割群众利益的街霸、市霸、村霸、路霸、车霸等违法犯罪分子。
4、犯罪高危人群
(1)流动人口中有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
(2)刑释解教后有可能重新犯罪的人员;
(3)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
(4)吸毒人员;
(5)有劣迹的社会闲散青少年。尤其是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重点人员。
5、民爆物品管理方面的问题
(1)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情况;
(2)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
(3)民爆物品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民爆物品使用量大、爆炸案件频发、涉爆犯罪严重的地区和涉爆人员。
6、安全事故隐患
(1)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火灾、爆炸、交通事故;
(2)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群死群伤治安灾害事故、食品安全及其他各种事故隐患。
三、进一步严格要求,建立台账档案,层层分解落实排查责任
集中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中旬)。重点抓好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两个环节。各村、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乡党委、政府下发的文件,制定实施意见,层层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下旬到6月中旬)。重点抓好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展开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找出影响本地区、本系统稳定的突出问题,查找各种不稳定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设立档案。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要按要求(阳综治委[2008]1号)逐一建档,所排查出的矛盾隐患和治安突出问题,要及时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报表、重点整治报表报送,重大矛盾隐患治安问题及时报告。
(三)化解整治阶段(6月下旬到10月底)。重点抓好落实责任和解决问题两个环节。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细化内容,量化任务,分解指标,明确责任,逐项把化解处置的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通过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施治,确保化解处置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到12月底)。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完善引深工作机制,推广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先进。
四、进一步摸清底子,狠下功夫,确保奥运期间社会稳定
(一)继续在摸清底数上下功夫,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切实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态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单位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严防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发生进京滋事、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等捣乱破坏活动。
(二)继续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要高度重视民生,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以“两个排查”活动为契机,及时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调解、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继续深入推广“六级六步”大调解机制,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要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三)继续在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上下功夫,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治安整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定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划分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社会政治稳定。
(四)继续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上下功夫,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网络
派出所要坚持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加大社会面警力投入比例,加强社会面的管控。各有关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及其周边地区、铁路和公路沿线、矿山、企业周边地区的管理控制,加强对旅店、出租房屋、发廊、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重点场所的管理控制,在案件多发地区、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设立治安室、治安岗亭、治安卡口和报警点,落实党政领导机关、新闻宣传机构和金融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确保对违法犯罪活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查处得及时。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加大专兼职巡防力量建设力度,规范和发展群防群治队伍,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建立健全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全覆盖、大防控的治安防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