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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中强调指出:广泛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活动,使技能竞赛成为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和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技能大赛是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重大工作创新。借助职业技能大赛的导向和引领作用,通过实施竞赛型实训教学,实现职业教育“导向就业、对接企业、强化技能、重视综合素质”的发展目标,在实训课程、评价机制、师资队伍建设、开发教学资源等方面的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开发“竞赛型”实训课程
由专业带头人牵头,组建包括企业专家、骨干教师和比赛指导教师在内的实训课程开发小组,综合研究本地区企业实践专家讨论提炼的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的知识点、技能点、考核点,合理分解和组合,开发能够按照社会和企业需求、贴近生产、贴近工艺、贴近实际的实训课程。把技能大赛的要求融入以岗位典型工作任务为导向的课程培养目标,使岗位任务教学化的可操作性更强,实训目标更科学、精准,这种培养目标是实现与企业、行业要求无缝对接的重要保障,更是培养受企业欢迎的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
二、建立“竞赛型”评价机制
重视加强技能大赛制度和精神的宣传,逐步建立和完善“竞赛型”评价机制,完善实训教学评价指标,改进实训课程考核方式,以赛促学,以赛代考,营造比、帮、赶、超,人人争先的实训学习环境。“竞赛型”评价机制将学生实训成绩分为四级评价,依据四级评价结果来综合评定。
四级评价依次为以下方面。
一级评价
通过实训项目教学竞赛评定。竞赛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实训项目分别采取班级内分组竞赛、个人竞赛的办法;竞赛的目标是重点考查学生对实训课程阶段培养目标的达标情况;竞赛的评价由任课教师、小组成员和竞赛优胜选手共同担任。优胜选手参与评价,协助老师做技术指导,不仅营造班级内“崇尚技能”的氛围,还积累了其自身分析、解决问题的经验,使专业能力提高更快。
同时,对实训项目的评价制定评分细则,借鉴国赛的评分标准指标,既注重过程考核,又注重结果考核。评分细则的制定一方面完善了实训教学评价体系,不仅考核对技术应用能力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的基本理论,更加强了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将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基本要求融入考核标准,体现了对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综合评价要求;另一方面也使教师的“实训教学竞赛”更具操作性。
通过评价的导向作用,培养学生重视精度、质量、安全、责任、团队、环保、创新等工程意识,实现职业资格与专业技能训练的完全融合。通过这种学习和体验,学生就业后很快就能适应企业岗位生产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顶岗生产。
二级评价
通过开展校级专业技能竞赛评定。职业学校通过举办校级专业技能竞赛,一方面是弘扬“竞赛文化”、“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人才成长氛围,提升全校师生技能水平;另一方面也为一年一度的省(市)级竞赛选拔苗子。在竞赛形式与评价的主体上,校级竞赛与实训教学中进行的竞赛几乎相同,但竞赛的目标则是重点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和本职岗位应具有的职业素养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更强调应用性和综合性。校级竞赛成绩累入实训成绩。
三级评价
通过组织省市竞赛选手选拔赛评定。按照两倍于省(市)级竞赛的参赛名额组建赛前集训队,队员包括校级技能竞赛中选拔的优秀选手和实训项目教学竞赛中涌现出的低年级后备选手,后备选手作为参赛选手的助手,观摩和协助参赛选手的训练,熟悉大赛要求,感受大赛氛围,形成选手培养梯队。利用赛前课余时间,组织集训队成员进行一定强度的知识和技能训练,并定期开展选拔赛逐步缩小集训队规模。选拔赛成绩累入实训成绩。
四级评价
通过学生参加省市及以上级别职业技能大赛的成绩评定。
通过实施四级竞赛评价机制,形成了普遍性、经常性的技能比武氛围和良好的培养选拔制度,实现了技能竞赛由阶段性工作向常态性工作、由少数师生参与向全体师生参与的转变。
三、实施“备赛式”教学模式
职业技能大赛来源于生产实际,重在实践技能精益求精。因此,引入竞赛理念的学校实训教学,要求教师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以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从课堂教师讲、学生做,变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共同钻研、切磋技艺、专家能手讲座指导的“备赛式”教学法;工作任务的完成以学生实践为主,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备赛式”教学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的专业创新能力。
四、打造“竞赛型”师资队伍
职业学校要注重大赛对教师成长的影响,把教师接受大赛的锤炼作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途径之一,制定相关制度,将教师参加大赛的成绩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并以此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为教师参与技能大赛创造良好的环境:如给予经费保障,支持各专业参加各级技能竞赛;统筹协调有带赛经验的老教师组成团队,协助和指导年轻教师开展大赛辅导工作,帮助青年教师迅速融入专业氛围,成长为优秀教练;积极承办省(市)技能大赛,使教师从组织者的角度透视大赛,深层次挖掘大赛成果,丰富经验等。
五、开发“竞赛型”教学资源
职业学校对学生的技能培养分为基本技能、专项技能和综合技能模块,其中基本技能和专项技能模块的课题开发,按照基本技能与核心技能统一,规范性要求与解决问题能力要求统一的原则,在课题任务中完善适宜的关键技能,增加相应的操作规范、工艺要求,优化基本技能和专项技能课题内容;综合技能模块的课题开发,则鉴于技能大赛赛项的设置、赛事的技术规范要求是立足生产中的真实工作情境、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而设计的,课题优先选择综合实践性强、与学校实训设备配套的竞赛题目整理而成。
职业技能大赛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作用。以职业技能大赛为助力,搞好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已经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部分。实施“竞赛型”实训教学,是将职业技能大赛的理念和作用贯穿于职业教育的日常教学活动,有效推动全体师生技能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改革,为学生职业素养的养成搭建更具体有效的平台,为社会培养更多适应产业需求的高素质合格人才。
关键词:考核;评价;标准;成绩评定
中图分类号:G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2)10-027-2
体育与健康课教学是学校体育与健康的基本组织形式,学校体育与健康工作的目的和任务主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教学实现的。因此,体育与健康课学习成绩考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克服现实中存在的随意性,严肃认真、按章办事,不能马虎、随便打分。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成绩考核内容和标准参考国家颁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和江苏省中小学生体育课的基本要求及新的《课程标准》而确定。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考核标准是课本后的江苏省学生体质评价表,结合《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各年级的特点制定,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大多数学生的水平。
1.学习成绩评定内容及操作
(1)体能的评定
体能评定主要项目:田径教材及五项身体素质。
(2)技能的评定
结合教材及教学目标选定3—4项进行,重点考查学生已掌握的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情况,由体委及各小组的体育骨干、小组长及体育教师组成考评小组,教师积极地组织、科学地指导考评小组成员对同伴进行某一项的运动技能的成绩评定,增加同伴间互评。
体能评定的成绩=各项体能测验成绩之和测验的项数
技能评定的主要内容:正反手发球、接发球、击球、吊球、前后场步伐等单个动作以及简单组合动作教学比赛部分。此外,高一年级还需结合田径教材的动作技评。(《高二年级羽毛球选项部分技能考核评分办法》略)
(3)基础知识的评定
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包括:一是体育课本所规定的体育与健康的基础知识;二是体育实践课中讲授的有关体育的知识、技术、规则;三是选修教材即课本中的课外读物中补充讲授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等。基础知识的考核办法:采用笔试,各个年级根据本学期的教学目标,由教师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命题要求:符合本年级的学生水平,不要过分加重学生负担,考题的时间控制在30—35分钟内完成为宜。卷面分值以满分20分设计。
(4)学习态度的评定
学习态度包括体育与健康课出勤率为5分,病假、事假缺课一节扣0.5分,病假应有医生证明或家长的申请,事假需经任课教师批准,超过10节以上不予评定本部分的成绩;无故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5节以上不予评定成绩。教师平时要做好记录。其次能否做到以下5点,做到每点各得1分。该项满分10分。
①能否主动、自觉地参与体育活动;
②在体育活动过程中能否全身心地投入;
③能否积极主动思考,为达到目标而反复练习;
④能否认真接受老师的指导;
⑤早操及课间操能否认真对待。
(5)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的评定
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水平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中,教师一定要将学生在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表现列为评定的主要内容。
心理健康主要考查:学生羽毛球教学活动中的表现能否战胜胆怯、自卑,能否充满自信地进行学习与练习;能否敢于和善于克服各种主观、客观的困难与障碍,能否挑战自我、战胜自我,坚持不懈地进行学习与练习;能否善于运用体育活动等手段,较好的调控自己的情绪。
社会适应能力主要考查:学生羽毛球教学活动中的表现能否理解与尊重学习的伙伴与老师,并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合作精神,努力承担在小组学习与练习中的责任。例如,为小组取胜全力以赴;遵守规则,尊重裁判;能不计胜负,赞扬对手;认真分析失败原因,不埋怨他人;能与他人很好地交换意见。
成绩评定的方法:主要采用以定性评定为主的方法。首先教师向学生公布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能力的考查范围。请每位学生结合自我本学中的以上两方面的表现按满分100分制进行自我评定。其次每一小组推选2名代表和老师组成一个三人评审小组,结合每一位同学的自我评定及平时在小组中的综合表现,最后给该同学在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两方面评定一个最终成绩。
2.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羽毛球选项的计算方法
(1)学期成绩
高一~高三年级
学期成绩=学习态度评定成绩+基础知识评定成绩+体能评定成绩×30%+技能评定成绩×20%+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的评定成绩×20%
(2)学年成绩
学年成绩=上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下学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2
羽毛球选项成绩考核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如需换算成四级等第记分时,则90分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者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
3.关于体育与健康课免考、补考的细则
(1)全部免修、免考
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方可免修、免考体育与健康,并在学籍上注明免考原因。这部分学生不评定体育与健康课成绩。
(2)部分免修、免考
病、弱、残学生经医院证明,确实不适于某种项目锻炼,可以申请单项免修、免考。在体能评定和技能评定是按该同学实际参加测验项次计算。
(3)补考
因病、事假缺考者,此缺考项目由任课教师安排补考。凡无故缺考者,此缺考项目一律不予补考,成绩以“0”分计。凡是在考核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该考试项目一律按“0”分计,不得补考。
4.成绩统计
实施部分年级的体育与健康课的各种考评数据录入微机,利用数据库系统自编程序,进行体能自行评分和最终成绩的精确运算及最后的四级等第的分级。
[参考文献]
第一条为规范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提高农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从事农机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劳动者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对通过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在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框架内进行。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全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以下简称部农机指导站)负责业务指导;各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管理,各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负责执行实施。
第四条农机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市场秩序,以及技术性强、服务质量要求高、关系广大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逐步提出职业技能资格要求。
第五条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保证鉴定质量,为农机从业人员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六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并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强对鉴定站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鉴定工作条件,推动农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农机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制定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范;
(二)负责农机行业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以及鉴定试题库的编制开发工作;
(三)组织、指导农机行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并对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部农机指导站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业务指导。
(一)组织、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
(二)负责鉴定站的建设规划与业务管理,提出鉴定站设立的具体条件,并负责资格初审,指导鉴定站开展工作;
(三)承担农机行业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以及鉴定试题库的编制开发工作,负责农机行业鉴定试题库的运行与维护;
(四)负责组织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五)负责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初审、职业资格证书的办理和鉴定信息统计工作。
(六)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工作。
第十条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制定本地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范;
(二)负责本地区鉴定站、工作站、培训鉴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本地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与质量督导员的管理;
(四)组织、指导本地区开展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并对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鉴定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鉴定站是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规定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执行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政策、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三)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鉴定情况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等材料。
第十二条鉴定站的设立应根据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原则上每省(区、市)至少应设立一个鉴定站。鉴定站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考核场地、检测仪器等设备设施;
(二)具有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
(三)具有熟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专(兼)职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申请设立鉴定站的单位,应提交书面申请、可行性分析报告,填写《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登记表》(见附件1),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报部农机指导站初审,经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同意,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汇总审核后,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并核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授予全国统一的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标牌。
第十四条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原则上由承建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由部农机指导站聘任,报部鉴定中心备案。站长的聘任由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部农机指导站审定,确定聘任关系,并颁发站长聘书。当出现人事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换站长时,按上述程序办理鉴定站站长转聘手续。
(一)鉴定站应建立健全考务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与农业部有关规定配套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鉴定站应使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进行鉴定数据上报、信息统计及日常管理。
(三)鉴定站应配备专兼职的财务管理人员,并严格执行所在地区有关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费用主要用于: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场地、试题试卷、考务、阅卷、考评、检测及鉴定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等方面。
(四)鉴定站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的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按照鉴定程序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鉴定站有独立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影响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五)鉴定站开展鉴定所用试题必须从国家或行业题库中提取,并按有关要求做好试卷的申请、运送、保管和使用。未建立试题库的职业,试题由部农机指导站组织专家编制,经审核确认后使用。
(六)鉴定站应从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聘用考评人员,并实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
(七)鉴定站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送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并抄报部农机指导站。
(八)鉴定站应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推行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第十五条鉴定站应接受部鉴定中心和部农机指导站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鉴定站实行定期评估制度。评估工作由部鉴定中心和部农机指导站共同组织实施。评估内容应包括鉴定站的能力建设、考务管理、考评人员管理、质量管理及违规事件处理等多个方面。评估方式采取自评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评估结果作为换发鉴定许可证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工作站和培训鉴定基地是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鉴定站的分支机构。在归属鉴定站的组织管理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工作站和培训鉴定基地的设立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兼顾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度、工作基础、工作方便性等因素,合理布局。
(二)工作站和培训鉴定基地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指定归属鉴定站。其设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经归属鉴定站审核,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批准,报部农机指导站备案。其鉴定场地、设施设备及人员能力等应与其所开展培训鉴定职业(工种)和等级相适应,具体设立条件和程序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归属鉴定站作出规定。
(三)工作站和培训鉴定基地应按照归属鉴定站的各项管理要求开展工作,并接受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鉴定站应在各项管理制度中明确下设工作站、培训鉴定基地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并对其工作质量负责。
第四章考评人员
第十七条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价的人员。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考评员可以承担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可以承担各等级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考评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考评人员资格的获取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3),经省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部农机指导站组织的统一培训并考试合格,经部鉴定中心资格认证,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国家统一的考评员资格证(卡)。考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二)掌握必要的职业技能鉴定理论、技术和方法,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
(三)具有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资格;高级考评员应具有一级职业资格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十九条考评人员的职责要求:
(一)考核鉴定前,考评人员应熟悉本次鉴定职业(工种)的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定标准,查验考核场地、设备、仪器及考核所用材料。
(二)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考评时应佩戴证卡,严格遵守考评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
考评人员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的非正当要求,对鉴定对象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鉴定结束后,考评人员应及时反映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四)考评人员应加强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知识、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鉴定工作水平。
第二十条考评人员的聘用管理:
(一)实行聘任制。由鉴定站与考评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文本样式可参阅附件4),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每个聘期不超过三年。考评人员每次实施鉴定考评后,鉴定站可参考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补助标准给予津贴补助。
(二)实行“培考分开”。考评人员不得对本人参与培训的人员进行鉴定。
(三)实行回避制度。考评人员在遇到直系亲属被鉴定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实行年度评估。鉴定站应对所聘用的考评人员建立年度考绩档案,每年的12月20日前对考评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称职情况进行年度评议(样式参见附件5),评议结果应作为考评员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评人员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应申请换发考评员资格证(卡)或经过再培训重新取得考评员资格证(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换发证(卡):
(一)凡年度评估良好及以上,并每年参加考评工作三次及以上的;
(二)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深入研究并公开发表相关文章或论文的;
(三)参与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鉴定试题编写工作的。
符合直接换证(卡)条件的考评人员,需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有效期满换证(卡)审批表》(见附件6),附本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考评工作总结、技术成果复印件和本人考评员原证(卡)、聘任合同等材料,经受聘鉴定站初审,省级农机主管部门、部农机指导站、部鉴定中心复审,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后,换发新的考评员证(卡)。
资格有效期满考评员换证(卡)工作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
第五章鉴定程序
第二十二条鉴定站应于每次鉴定前对鉴定工作进行策划,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本次鉴定的职业名称、等级;预计鉴定的人数;考生来源;鉴定时间、地点;考场的准备;考务人员和考评人员的拟使用计划安排;报名及资格审查等。
第二十三条鉴定站应在每次实施鉴定前30日公告或通知。内容包括:
(一)鉴定职业(工种)的名称、等级;
(二)鉴定对象的申报条件;
(三)报名地点、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鉴定方法和参考教材;
(五)鉴定时间和地点。
第二十四条鉴定站自鉴定公告或通知之日起组织报名。申请人填写《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见附件7),并附上身份证、学业证明、现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本人证件照片3张(小2寸,用于申报审批表、准考证、证书),到指定地点向鉴定站提出申请。
鉴定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者的基本信息录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并将《上报报名数据》报送部农机指导站,同时打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花名册》和《准考证》(准考证应贴有本人小2寸证件照片并加盖鉴定站印章)。
第二十五条每次实施考核鉴定前,由鉴定站根据所鉴定的职业(工种)和鉴定对象数量组建若干个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成员由获得考评员资格的人员担任,在受聘鉴定站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考评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由鉴定站从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从事三次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验的考评人员中指定。组长全面负责考评小组的工作,并具有最终裁决有争议技术问题的权力。
(二)同一考评小组从事同一职业(工种)考评工作不得连续超过三次。
(三)考评小组应接受鉴定站及质量督导员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鉴定站应于鉴定实施前一周,通过《试卷需求报告》向部农机指导站申请提取试卷,并按国家有关印刷、复制秘密载体的规定由专人印制或监印。
鉴定站要由专人接收和保管试卷,试卷运行的各个环节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一旦发生失密,须立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鉴定站应依据考生数量和鉴定任务要求,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场地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主要包括考场设置、考务人员安排、鉴定所需物品和后勤服务等内容。
鉴定站应提前向上级或当地农机主管部门申请派遣质量督导员,负责现场督考工作。
第二十八条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的场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项。理论考试采用单人单桌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试一般采用现场考核、典型作业项目或模拟操作考试,并辅之以口试答辩等形式。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即通过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还应通过专家组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监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表》。理论知识考试阅卷采用流水作业形式。操作技能考试考评小组依据考评规范组织考评工作,考评人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简况表》。
第二十九条鉴定站应在每次鉴定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上报成绩数据》报送部农机指导站,同时将《鉴定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单》(见附件8)和本批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一式两份报部农机指导站审核。
第三十条部农机指导站在接到鉴定站呈报的鉴定结果和鉴定人员照片等鉴定合格资料后,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鉴定结果的初审、报部鉴定中心复核并按照统一要求编号和制作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在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的委托下进行。
鉴定站负责将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给被鉴定者本人。
第三十一条每次鉴定完毕,鉴定站须将以下资料归档:
(一)鉴定公告(通知);
(二)《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
(三)《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花名册》;
(四)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试样卷以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
(五)鉴定考生试卷;
(六)《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考场简况表》、《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简况表》;
(七)《鉴定组织实施情况报告单》;
(八)《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
归档资料中鉴定考生试卷要至少保存2年,其他资料至少保存5年。
第六章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二条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劳动者就业、从业、任职和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和确定劳动报酬的重要依据。
职业资格分为五个等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第三十三条农机从业人员和相关专业在校生可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业绩评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申请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有重大发明、技术创新、获取专利以及攻克技术难关等的劳动者,经部鉴定中心组织专家评定,可获得或晋升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分别取得前20名和前10名的人员,以及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经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认定后,且本职业设有高一级职业资格的,可相应晋升一个职业等级。
第三十四条经农业部核准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其他任何鉴定机构不得重复鉴定。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第三十五条职业资格证书只限本人使用。建立职业资格证书追溯制度,逐步完善证书查询系统。严禁伪造、仿制和违规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对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因遗失、残损以及对外劳务合作等原因需要补发、换发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持有者可向原鉴定站提出申请,并填写《补(换)发农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见附件9),按证书核发程序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申请办理、补换发职业资格证书须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交纳证书工本费。
第三十七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应鼓励农机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不断提高技能水平,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安排就业、上岗,优先安排生产、经营承包、示范推广及政府补贴项目等。
第三十八条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复核监督检查制度。对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职业的持证人员,应加强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每三年由鉴定站复核一次。鉴定站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第七章质量督导
第三十九条鉴定质量督导是指由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委派质量督导员,对鉴定站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法规、政策和国家(行业)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
质量督导分为现场督考和不定期检查两种形式。
第四十条质量督导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质量督导等内容的培训。质量督导员由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推荐,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和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资格。质量督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
(三)从事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技术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评合格;
(四)服从安排,能按照派出机构要求完成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任务。
质量督导员证(卡)有效期三年。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核发。
第四十一条质量督导员的工作职责:
(一)对鉴定站贯彻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法规和政策的情况实施督导;
(二)对鉴定站的运行条件、鉴定范围、考务管理、考评人员资格、被鉴定人员资格审查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情况进行督导;
(三)受委托,对群众举报的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委托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建议。
第四十二条鉴定站实施鉴定时,应有上级或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委派的质量督导员负责现场督考。质量督导员在现场督考过程中,应对考务管理程序、考评人员资格、申请鉴定人员资格等进行审查;对考评人员的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遇有严重影响鉴定质量的问题,应提请派出机构进行处理,或经派出机构授权直接进行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质量督导员在现场督考后,应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现场督考报告》(见附件10),报质量督导员派出机构备案。
第四十三条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组织质量督导员不定期对鉴定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并开展实地调查。
第四十四条质量督导员执行督导任务时,应佩戴胸卡,认真履行督导职责,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具有考评员资格的质量督导员,在执行督导任务时,不能兼任同场次考评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各鉴定站要支持、配合质量督导员开展工作,向督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有关资料。在质量督导工作中,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督导员可提请派出机构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一)拒绝向质量督导员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的;
(二)阻挠有关人员向质量督导员反映情况的;
(三)对提出的督导意见,拒不采纳、不予改进的;
(四)弄虚作假、干扰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工作的;
(五)打击、报复质量督导员的;
(六)其他影响质量督导工作的行为。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五条农机行业依据《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评比表彰工作。
第四十六条建立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违规处罚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站,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停止鉴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国家主管部门核准,取消其职业技能鉴定资质。
(一)取得相应鉴定资质后,两年内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
(二)超越规定范围开展鉴定工作的;
(三)管理混乱,难以保证鉴定质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鉴定过程中有非法牟利、弄虚作假、、滥收费用、伪造证书等行为的;
(五)在工作中欺上瞒下,不向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情况的。
第四十七条农机行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职业(工种)工作的,农机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
第四十八条对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和管理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推荐全国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先进个人的依据。对违反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工作守则、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提请主管部门取消有关资格,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附则
[关键词]公路桥梁养护 精细化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 K9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是“精细化养护”理念在桥梁养护方面的具体体现和有益探索,是为适应公路桥梁养护和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桥梁养护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桥梁结构耐久性和安全性的必由之路。
1 、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的概念
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管理理念,一种科学管理技术。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是“精细化养护”在公路养护领域的一项具体工作,通过科学、系统的对管理规则的制定,运用程序化、标准化、数据化、和信息化的手段,使桥梁养护管理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各项内容都精细、高效、协调和持续运行,把养护者的焦点专注到了满足行人、行车的需求上,达到全面提升桥梁养护管理水平的目的。
2、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
公路桥梁的运营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过去相当一段时间,我国普遍存在“重建轻养,养路不养桥”的现象。近几年,桥梁的养护管理得到重视,但对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仍是粗放型的,原有些干线公路的桥梁“先天不足,后天失养”,已成残疾,一些桥梁运行中出现一些小的病害,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修治理,有些病害虽以处治,因操作的粗糙及养护维修的不规范,使维修后的桥梁仍存在病害隐患,这些问题随着超载超限车辆的大量运营就会加重更多的病害,危及桥梁自身安全。
转变管养现念,构建科学的管理体系,实现从粗放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从传统经验型管理到科学管理的转变,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在细节上做到完善。公路从桥梁养护管理中的任细节入手,不能让养护或管理不到位或出现问题,都可能制约桥梁运营安全,甚至导致整座桥梁垮塌。因此,公路养护部门必须对桥梁实施精细化管理。
3 、实现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的思考
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是对桥梁进行检查、检验与评定、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安全防护、经常性保养、维修与加固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内容,进行全过程的精细化控制和管理,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精细的标准,并在实践操作中严格执行标准,实现效益的最大化。
3.1 倡导精细化管理理念,构建科学管理体系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以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思维、方法、手段研究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的内涵与外延,构建起“严、实、细、精”的科学管理体系。建立各个环节的责任制度,实现量化指标,层层分解,,各个层面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实现资源的优化。用心做好每一件事,各项标准要高,精益求精,实现管理的精细,效益的双赢。
3.2 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要精细化
强化现代管理意识,推进公路桥梁养护精细化管理,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使每一个管理环节标准化。
严格执行部颁“规范、制度”及省局“规程、办法”等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等细则。对原有的管理制度按照精细化的要求和“科学、创新、高效”的思路进行梳理和完善,突出精细化,以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
(1)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组织机构实行省局、总段、管理段及养护站四级负责制。监管单位和管理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或桥梁工程师,保证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落实。
(2)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桥梁养护工程师的资历要求、履行职责、培训考核,严格执行部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3)坚持公路桥梁安全检查与评定制度。依据部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桥梁进行检查评定,系统地掌握桥梁技术状况,并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卡片。
(4)依划定的各类桥梁分别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依据桥梁检查评定制度,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为一至五类。一类、二类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三类桥梁进行中修;四类桥梁进行大修或改建,及时进行交通管制;五类桥梁进行改建或重建,关闭交通等。
(5)推广应用桥梁养护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更新桥梁技术数据,保证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真实完整,实现电子化管理。及时、有效地对桥梁养护和维修,延长桥梁使用寿命。
(6)坚持公路桥梁应急处置管理。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突击队,制定“公路桥梁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职责和程序。
3.3工作实施过程要精细化,一是施工流程化;二是生产标准化,实现传统计划管理到市场化管理,及精细化。
对人的管理的精细化,通过培训、参观、学习交流、技术岗位练兵等手段,培养优秀的养护管理人才和一支技术成熟、责任心强的桥梁养护职工队伍,从整体上提高公路桥梁养护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为目的。
对资金管理的精细化,对每一项养护资金的使用都要考虑长远效益,放到桥梁全寿命周期内来衡量,充分考虑不同的养护措施对延长桥梁使用寿命和提高安全功能、提高服务功能的作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每一分资金,确保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4、精细化管理理念要真正融入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公路桥梁养护要实行精细化管理,就必须把精细化管理理念真正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中去,让精细化管理理念真正进入员工的内心,体现在他们的行动上,因此,必须推行绩效管理。落实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检查制度。各管理所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检查办法,每月对所辖大中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报管理处;管理处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日常巡查扣分制度,巡路发现桥梁病害及时通知所辖单位并责成限时维修。每半年组织详细检查、季度抽查,将检查结果评分汇总计入年度成绩考核。
落实公路桥梁养护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并坚持事故报告制度。根据责任事实、情节以及职责范围,分为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对出现问题将追查责任。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5、结束语
精细化管理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时间的总结,不断完善、更新。在推进公路桥梁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根据自身的人力现状和目前面临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从精、细、严着手,做到真抓实干,如此才能促进养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只有全面推行公路桥梁精细化管理,才能保证桥梁处于完好技术状态,延长其使用年限,满足承载能力和通行能力要求。从而保证公路安全畅通,促进公路事业和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JTG H11-2004,《公路桥涵养护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
【2】JTG/T H21-201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人民交通出版社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一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甲方(总包方):乙方(劳务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XXXXXXXXXX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与人民的财产与人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法令法规,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责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劳务承包方职责
1、劳务承包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职责。分包施工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施工现场务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承包方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职责人,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组织与实施。
3、承包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项安全方案,并采取措施严格执行。
4、施工现场应健全各类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如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会议制度,各类设备、设备的安全验收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及职责等。施工现场务必严格执行施工临时用电,对无验收手续或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
5、承包施工企业及工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全的各项法律、法令、法规及行业规章、规程等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现行的一标准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建设工程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严禁各类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验评分标准加强安全日常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作好记录。
6、施工现场应具备良好安全保证措施与完全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临边洞口的防护要求,建筑四周要求封闭施工,进入现场应设安全通道等,临街面施工务必封闭施工,保证过往行人的人身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务必采用三相五线制。
7、承包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岗位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安全防范意识,特种工人务必持证上岗。
8、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施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章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二、发包方职责
1、发包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选取贴合安全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施工。
2、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发包单位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任意压级、压价、拖欠工程款等,为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足额到位创造条件。
3、工程开工前,发包单位应当向施工分包单位带给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等各类隐蔽资料,用心配合施工企业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4、发包单位工程负责人应随时督促施工分包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按操作规范与规程作业,对施工现场明显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处理整改。
三、建设工程承包方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承诺
1、事故管理
本工程杜绝四级及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的发生。重伤事故率控制0%轻伤事故率控制1%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为100%,经费保证率10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3次由公司分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职责制,目标职责书执行率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现场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特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100%。
3、安全教育
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10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100%。
四、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执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现场代表:(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二
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范本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职责,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一、生产工作安全相关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务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2)特种作业务必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4)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到达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5)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6)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持续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务必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发电设备,严防火灾事故以及气体中毒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
7)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务必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务必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关
1)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为规范及国外当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2)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离开宿舍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就寝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职责;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所在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无论在施工场地还是营区禁止购买当地人贩卖的食品及饮料。
三、社会环境风险
1)赤道几内亚社会相对稳定,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触犯当地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外出办事时不得和当地政府和公务人员发生冲突。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赤道几内亚马拉博国家公园项目经理部理解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签字):施工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三
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人身及财产安全,明确每个施工人员安全职责,特要求所有施工人员签订本工程施工安全职责书。
一、生产工作安全相关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务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对违章指挥的有权拒绝执行。
2)特种作业务必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严格做到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操作人员应穿胶底鞋,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雨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禁止室外高空作业,如搭、拆脚手架,上树作业等。
4)坑槽作业。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趋势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大树移植时,严禁未将树木支撑稳固就开始掘苗,掏底时严禁将头和躯干伸向土台下,风力到达四级时,应立即停止掏底。
5)起重、吊装作业。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
6)用电、用火安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送电;施工时要与输电线路(尤其是高压线)、电气设备持续安全距离;严禁不懂电气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电线、电器;气割、电焊务必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擅自在工棚、临建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等明火源以及汽油、柴油等发电设备,严防火灾事故以及气体中毒事故发生;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和乱堆乱放易燃物品;所有现场用电配电箱各路系统均使用漏电保护器,并各路需进行用电验算使用合格产品。
7)机械、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务必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严禁不懂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和修理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停止运转前,严禁进行检查、搬动或转场,严禁触摸机械设备的旋转、切割、挤压等部件。
8)出入工地及外出。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务必戴安全帽及出入证或工作证,并遵守门岗的有关规定;从工地外出务必请示项目部管理人员,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外出,否则一切后果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
二、生活及休息安全相关
1)交通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都务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行为规范及国外当地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驾车、乘车、骑车外出还是步行外出都要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2)财产安全。施工人员应自行保管好私人财物,离开宿舍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就寝时务必将门窗锁好,发生丢失,由施工人员自行承担损失;对所领用工具设备,要妥善保管和保护,用毕要及时归还给库房,因未妥善保管或及时归还而损坏或丢失的,由施工人员承担赔偿职责;严禁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私拿、私卖施工现场或库房的任何物品。
3)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所在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施工,严禁在工地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对违反本条及上述各条的施工人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4)无论在施工场地还是营区禁止购买当地人贩卖的食品及饮料。
三、社会环境风险
1)赤道几内亚社会相对稳定,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触犯当地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或者外出办事时不得和当地政府和公务人员发生冲突。
本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赤道几内亚马拉博国家公园项目经理部理解了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签字):施工人员(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四
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职责书
甲方:xxx
乙方:xxx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促进工程质量和进度。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目标管理职责书。
一、安全目标
(一)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50分)
1、乙方施工期内不发生死亡或重伤一人、急性中毒1人以上的事故及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事故和车、船等事故。
2、发生事故不瞒报、谎报。乙方发生死亡、重伤或急性中毒和车、船等事故,须在24小时内(特大和突发性事件2小时内)上报甲方及安全管理部门,快报率为100%。
3、钻机、吊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机械须登记建档,按规定要求年检的机械设备年检率达100%。开山放炮务必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程序及制度。
4、电工、焊工、钻机工、爆破工、机动车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含学习证)上岗率达100%,项目安全员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5、施工路段现场的各类交通安全标牌和安全设施的设置及数量、色彩、尺寸、字体要求务必按绍市交[1993]180号文件规定进行。
(二)安全管理(50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每季考核一次(须有原始记录),对危险作业做到安全交底、记录齐全、措施落实。
2、对较大和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档案,并逐级上报和评估,危及人身安全和重大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整改,整改率到达100%,确保人身安全。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召开安全例会务必及时认真记录。
4、建立安全台帐,对机械、器具分设台帐,填写及时、准确,资料完整清楚。
5、安全生产职责人和安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务必采用有资质的专业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人员务必按规范操作,证照齐全。
7、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加工、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72286执行。路基石方爆破作业务必同时贴合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规范要求。
8、炸药、雷管等危险物品,务必由专人负责保管。严格按规定做好出入库。
二、双方职责
为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务必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认真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帮忙指导。
3、由甲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4、帮忙乙方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乙方职责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专人管理,落实安全经费,确定现场安全员,保证职责书中各项指标的完成。
2、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上级有关劳动及施工现场安全规程、法规和指示,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施工人员进场前务必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
5、乙方要加强对钻机、吊机、爆破器具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表扬好人好事,奖励有功人员。
7、用心参加人身保险、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对爆破等危险作业务必保险。
三、奖罚措施
上述安全目标和职责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完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考核,为保证职责书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签订职责书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保证金伍仟元,保证金用于安全工作奖励,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职责书目标状况,按照得分多少,分别给予奖励。奖励对象主要是行政主要领导,项目负责人,安全干部和有关人员等。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责任书范文五
施工队安全职责书
甲方:xx
乙方:xx职责人:xx
为加强甲方公司在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甲方委托乙方对客运站提升改造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进一步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特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职责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细则如下:
一、管理项目名称:乡城县汽车客运站提升改造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甲方职责:
1、开工前向乙方负责人就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并传达、学习甲方公司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要求。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作业及危及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制止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并结合甲方相应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工作学习,及时研究和处理安全施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乙方即为安全职责人,是施工现场安全的第一职责人。
3、开工前务必认真审阅并签属《《安全管理职责书》》,加强安全管理和督导检查,保障安全施工;组织全体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传达、学习甲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4、施工期间所需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所有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和安排。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设备故障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职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职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可能造成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影响等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如因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甲方或建设方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一切职责。
6、乙方务必理解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乙方负责人为《安全施工第一职责人》,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务必及时整改。
7、乙方务必全面落实安全职责制,建立和完善第一职责人为核心负责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8、乙方务必保证施工人员为乙方正式员工,并保证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国家要求的相关社会保险,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一切由乙方负全部职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职责。
四、乙方安全管理要求:
1、严禁招用在逃及有犯罪嫌疑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务必持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信(相关证件复印后交甲方留存)。
2、乙方人员要加强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发生打架斗殴及盗窃现象;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如发生该条现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50元-1000元)。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务必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及特殊作业者,务必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有相应防护措施,严禁无证操作。
4、乙方要认真配合甲方安全施工检查,加强安全意识,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专项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和工作场地应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5、乙方配备或指定为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动火动电施工作业时乙方务必有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
6、乙方施工现场凡是涉及动火动电施工务必到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作业过程中务必要有相应预防措施
7、乙方要重点加强对危险性大的岗位的安全施工保障工作;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隐患,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8、乙方施工人员在申购现场不得酒后作业,违者以5000元起/次进行处罚,如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相关职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管理职责:
1、若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时因违章作业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职责。
2、若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职责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
3、乙方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礼貌施工。乙方在安全施工工作中,无失职或渎职行为。因监督、检查、管理不善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刑事职责和经济职责。
4、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损害、伤亡,以及对第三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侵害的行为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向甲方主张费用的,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本职责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本职责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职责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