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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河东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
(二)招聘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招聘教师145名(见河东区201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四、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学段或高于报考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可于2016年7月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
6、年龄18周岁以上(1998月3月1日以前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本市户口:本市农业、非农业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籍。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
2016年2月18日开始,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tj.lss.gov.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tjtalents.com.cn)。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4日(星期五)18:00
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至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tjtalents.com.cn)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
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
14:00-16:00 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9:00至2016年3月18日(星期五)18: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4月1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应届生持集体户口页和学校毕业生推荐表),有工作单位的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4月6-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谈和说课两项。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结构化面谈和说课各占50%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时间另行确定。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十一、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 询 电 话:24150712
举报或投诉电话:2422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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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东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河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管理,规范教师流动秩序,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现就规范中小学教师流动秩序提出如下意见。
按照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合理使用、合理流向、保证重点、规范管理”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结构、任职回避、职数限额等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保证教师合理流动工作有序进行。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一、教师合理流动的基本原则
1.配置均衡化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逐步建立区域教师定期流动制度,中小学教师在一所学校任教若干年后,根据促进教育发展需要与满足教师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本区域内定期流动。鼓励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由强校向薄弱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由富裕地区学校向贫困地区学校流动。
2.管理合同化原则。学校和教师之间签有聘用或服务期协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协议,在聘期(或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
3.流动程序化原则。教师的流动须本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办理。教师流动在每年暑假进行,无特殊原因,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得调整教师。
二、规范学校招聘教师行为
4.学校招聘(调)教师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照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通过一定形式公开招聘,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或不公开招聘(调)教师。
5.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调)教师一般不得突破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年度招聘计划须报市教育局核准同意,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择优录用。违反规定招聘的教师,不办理毕业生就业、人事、申报入编、职称评聘等相关事宜。金华市范围内教师流动不得重新建档。
6.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严禁违反政策招聘(调)教师。
7.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未经批准,不得到我市各县(市、区)学校招聘(调)教师;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未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到边远农村学校招聘(调)教师。
8.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外借教师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额,经双方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批准,借用期限最长为一年。
三、强化教师的聘用合同管理
9.学校要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推进教师聘任制度。完善教师的聘用和教师职务的聘任管理,及时办理聘用(任)合同的签订、续聘、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手续,避免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
10.学校新聘教师,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服务期协议和违约责任。不满服务期流动的教师,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严格执行人事管理政策
11.教师辞职须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具体要求按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人调发〔1990〕19号)和《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调发〔1991〕14号)文件执行。
12.辞退教师按国家人事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人调发〔1992〕18号)文件执行。
13.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师请假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教师因故请假,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学校应督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对擅离工作岗位,经动员教育拒不返回,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办法》(浙人才〔1993〕73号)按自动离职处理。此类自动离职人员到我市公办学校应聘任教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擅自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14.已经实行聘用制改革的学校,教师的解聘辞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2004〕17号)及市相关文件办理。
五、加强教师流动工作的管理
15.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加强教师流动工作的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人事政策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教师及时进行处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教师待遇政策,在同一县(市、区)内执行同一工资待遇标准,逐步实现城乡中小学教师“同工同酬”和农村教师的特殊补贴制度。
一、评选条件
校级以及校区级先进集体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或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有实质性的成果上报,成果充分体现实践性质;在实践过程中主动与地方媒体联系,有媒体对团队的认可并进行正面报道,同时树立了校区的良好形象;建立了与实践基地的合作意向,得到当地单位党团组织的较高评价;圆满完成社会实践总结工作,按时上交所要求的各项材料;在实践活动过程中有指导老师科学专业的指导。
校级以及校区级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和学生。
校级以及校区级优秀通讯员将从各小分队上报的社会实践通讯员中评选产出,要求曾准确及时报道社会实践开展情况。
校级以及校区级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基本条件是: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不超过8000字。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查报告校级以及校区级的评选从已提交的调查报告中评选产生。
校区优秀组织奖是对在组织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校区学院学生会颁发的,以学院学生会为单位申报,评选的基本条件是: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准时制定并上报暑期社会实践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社会实践活动点面兼顾,社会实践率高;社会实践成果显著,实践团队表现突出,获奖论文比例高;社会实践宣传报道稿件充足,质量高;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按时上报,优秀实践报告按时上报。
二、申报工作要求
申报优秀组织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须提供1000字左右的活动总结及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申报优秀调查报告的请用A4纸4号仿宋体打印。各类申报材料于10月8日前报送到校区团委。
校区各学院学生会、服务社、团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要通过举办汇报会、座谈会、评比总结表彰会等形式,把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通过总结表彰工作,巩固活动成果,扩大活动影响力,研究和制定活动的新形式新思路,进一步推动该项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二、招聘指标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招聘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在公办中小学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
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第二阶段招聘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工作,由地区教育局统一负责组织;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2、资格审查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建立报考个人档案。
4、录取、签约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县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在省的协调下进行跨市(州、地)调剂。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①5月26日公示特岗县岗位需求学校计划。 ②5月30日在铜仁学院大礼堂进行现场签约。 ③完成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和第二阶段岗位需求上报省教育厅。
(二)第二阶段招聘
结合我院教改及师资队伍现状,制订了《制定xx—xx学年度人才引进方案》,通过前程无忧、中国研究生人才网、各高校就业网等渠道招聘信息;选择东北五校、山大、山师、山建筑、海大等部分重点高校参加其校园招聘会或举办专场招聘会;有选择的参加了济南、青岛人才市场招聘会。
认真完善招聘流程,一是通过多种渠道收集简历,及时审阅、筛选简历,对符合要求的简历尽快送用人部门再审核;二是及时组织试讲,尽量减少因时间过长导致的人才流失;三是建立较为完善的招聘工作记录,如各部门收取简历总数、同意试讲/面试人数、合格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建立了较为详细的档案,以便查询和分析。
截止xx-3-4,我院共收到简历5386份,同意并通知试讲727人,到校试讲276人,同意录用79人,已签协议51人(附表)。招聘任务完成过半。
(二)新进人员接收工作:
为完成学院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做好新进人员接收工作,本学期主要完成了学院引进人才信息上报;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改派、二次派遣、落户及外地在职人员的引进;全院劳工合同的新签、续订、招工表劳工合同的整理归档四个方面的工作。截止xx-12-29,已办理完毕32位省内外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协议书。
(三)档案管理工作:
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人事科在完善纸质档案的同时,进一步建立了教职工个人电子档案。同时,通过多次与学院网络中心沟通交流,人事管理软件开发工作基本结束,基本信息登陆完毕即可使用。
(四)其他日常工作:
坚持周一工作例会及每周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及理论、政策水平,明确了工作分工,增强了工作配合,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很好的效果。组织了暑假管理干部培训班,收到较好效果。完成了行政部门科室设置及科长考察、任命工作。对个别违纪人员分别作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及解除合同等处理工作。此外,在新进教职工接收、调动、请销假与离职管理、科室间协调等方面,人事科各位老师也做了大量工作,基本按要求完成了工作。
(五)认真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师资科
(一) 教师培训工作:
本学期师资科工作以教师培训工作为重点,逐渐探索符合学院实际的教师培训工作。
1、进行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
在骨干教师培训上,探索尝试,组织参加了骨干教师精品课程培训。共有16名教师参加,教师反馈效果极好,相关总结已交学院。
2、组织新教师参加省岗前培训
本学期省岗前培训工作于8月22日-8月 27 日进行,我院共参加教师100人,89人取得合格证书。
(二) 教师考核工作、辅导员考核工作
为做好教师考核工作,本学期对现实行的教师考核办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多方面征求意见建议,了解了教师的考核办法执行现状,教师考核办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收到较好效果。
同时对重新修订的辅导员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
对外聘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亦进行了综合评议。
(三)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本年度经过审查,共有82名教师获得高校教师资格。顺利完成其他职业资格的审核报名工作。
(四)教师进修。完成了教师在职进修的审核和管理工作,xx年共组织23名教职工进行了在职进修,收到较好效果。
(五)教师的转正定级工作和教育人才考核工作。
本学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初级确认24人。包括教师、实验、图书资料、工程四个系列。其中助教16人、助师4人、助工5人和助管1人
本学期按规定适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确认工作,共确认26人,均为讲师。
本学期完成上级年度考核334人
(六)职称评审工作。xx年1月4日我院召开xx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共46人参加职称评审,通过37人。此项工作正在备案整理中。
(七)外联工作。完成3位台籍教师及6位外籍教师的出入境管理、专家证办理等外事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科
(一)完成了收集、核实各部门考勤及相关资料(假条、新进及离职员工信息表、后勤各种情况报表)核发全院教职工工资的工作;
(二)完成了专兼职教师的课时费发放工作(包括上课课时费、公选课时费、重修课时费、实验课时费等)。
(三)完成了全院教职工个人所得税从网上申报工作;
(四)完成了全院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及相关工作;
为解决教师队伍老化、梯队断层和结构性短缺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开招聘后备教师,做好教师补充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本着在编制限额内先急后缓、逐年补充和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需求的原则,重点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补充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良好、数量适当、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二、任务目标
(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为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2010年在全市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市政府给各县(市、区)下达指导性招聘计划,原则上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补充初中教师不少于5名、小学教师不少于10名的数量。2008年、2009年及2010年5月前,已经招聘、补充教师的,可在指导性计划中适当予以核减。本着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步骤的要求,根据本县(市、区)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于6月20日前报市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备案。8月25日前完成招聘和培训,9月1日新招聘人员上岗任教。
(二)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自2012年开始,各县(市、区)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教师自然减员人数的原则,缺一补一,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以县为主,均衡配置。认真贯彻《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办学责任,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在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审等方面向农村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最大限度的满足教学需要。
(二)政府统筹,分工协作。市里将成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师补充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确保教师补充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