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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保健与隔离室的管理制度
一、负责全园幼儿及职工的保健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针。
二、负责每天晨检,做到一看、二摸、三问、四检查。对患病幼儿及时做好妥善处理,指导体弱幼儿的护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一定要立即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并严格进行消毒及检疫工作。应指导保育员做好消毒工作并及时报告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蔓延
四、指导各班做好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工作,定时检查各班体育锻炼及户外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保管医务室一切物品、用具、药物,做好卫生知识宣传、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灭蚊蝇工作。协助后勤园长检查、评比、落实各项卫生保健工作。
六、配合防疫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做好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消毒、隔离、检疫工作。
七、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消毒灯、体重秤、消毒液、视力灯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
八、隔离室内备有专用的床、被褥、玩具、食具、盥洗用具和便具、诊察用具等,还必须与各班级严格分开使用并经常消毒。
九、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保健床上,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十、建立健全各种卫生保健台帐,做好分类登记统计,记录规范,不错记漏记、随意涂改。
幼儿园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2017-07-18 19:49 | #2楼
一、禁止使用假药、过期变质药。
二、内外科药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三、必须到国家卫生部门认可的医药商店采药。
四、药品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负责领导检查签字后方可入柜。
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及时补充常用药,并保持药柜整洁。
六、买药严格执行“三查”(即查药品批号、查药品有效期、查药品有否变质),用药坚持“五对”(即对处方、对班级、对姓名、对剂量、对浓度)制度。
七、教职工、临时工及家属开药要有专本登记。离开保健室任何药物不得再返回保健室。
八、每学期末做好药品开支统计工作。
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一、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健康儿童身高、体重的正常值见附表三、四。)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消毒方法详见附表五、六)。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检疫期限详见附表七)
四、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95%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90%以上),建卡率达100%。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五、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联系簿。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安全文化建设是在思想领域对人的思想进行潜移默化的一个过程,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总纲,根据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针对幼儿、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把校园安全管理与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构建“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校园安全文化,保障和促进阳教育现代化的全面实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使学校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广大教师员工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让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习惯、正确的安全观念、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并通过他们影响家庭、影响社会,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学校、幼儿园安全文化建设做到六有:即有建设计划,有教育内容,有活动安排,有固定阵地,有专人负责,有检查评比。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制定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计划。根据学校的实际,结合幼儿、学生的认知特点,在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形式、安全教育阵地、安全教育人员等方面,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工作举措。分管校长和专门处室负责具体实施。各校制定的计划于3月底前送交安保科。
2、各学校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依据新的安全形势和学校安全工作的新要求,各学校在原有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安全管理的制度建设。着重修订学校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安全检查和报告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文本格式,并把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布置上墙,装订成册。
3、各学校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以活动促进教育,一是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日活动。“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禁毒日”“消防宣传日”等,都要结合主题开展教育活动。二是结合时段开展教育活动,开学初、放假、节假日前、四季交替时,在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电、防冰冻、传染病预防等方面,进行适时的教育。三是结合重点工作开展教育活动,如网络安全、外来侵害、防偷盗、防诈骗等,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为了抓紧抓早消除任何安全隐患,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及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园开展了一次周边环境的排查及全园性的安全大检查。现汇报排查工作情况:
一、检查内容:
1、校园周边环境:
(1)有无无证经营的小卖部或小摊小贩点。
(2)有无学生出入的网吧或游戏厅等。
(3)周边的交通环境及治安状况等。
2、园内安全:
(1)门卫制度执行情况;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是否锁闭、封堵或占用,致使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应急救援和处置预案是否建立和完善等等。
二、检查结果:
(一)园外安全:
1、幼儿园周边200米内有小卖部或小摊小贩点,没有网吧、没有游戏机室等。
2、目前,通过排查,我园及周边没有发现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对幼儿园严重不满的高危人员。
3、因我园门外地处交通要道,各类车辆来来往往,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安全警示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4、卫生安全隐患:每逢放学时间,经常有一些流动的食品贩子,这些没有食品卫生保证,对幼儿的饮食安全造成了威胁。
(二)园内安全:
1、城关镇派出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建立了联系民警制度。督促校方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我园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了两个专职门卫。并配备有必要的警棍、钢叉等防卫警械。对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一律进行身份查验登记,对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检查。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把好校园安全第一关。
3、我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制订了各类应急预案,稳步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4、我园做好内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保安工作制度、午休幼儿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安全演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行了细致完善。真正做到区域无死角、环节无疏漏,幼儿在园的每时每刻都有责任人,推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5、我园向幼儿家长发放了《告家长书》,对家长进行了安全知识的宣传,提出了具体做法要求,诚请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及防范。除此之外,本园还利用校讯通、家园联系栏家长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家长宣传安全常识、督促家长积极与幼儿园配合,共同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总之,幼儿园安全工作无小事,全园上下高度重视,作为园内各项工作的首要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确保了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园舍财产的安全。但本园深知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关键字】幼儿园,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中图分类号:G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4(a)-0000-00
1引言
现在的教育体系,让很多小孩子在幼儿时期就已经在幼儿园里度过自己绝大部分时光,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与每一位幼儿的人身安全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这也关系到了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发展的稳定。现如今,接二连三的关于幼儿园发生的一系列的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给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更多的人越来越重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问题。因此幼儿园的领导和教职工都需要对该问题引起充分的重视。
2幼儿园安全管理
2.1安全管理的概念
安全管理,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是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
2.2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幼儿园的安全是根本,只有在其安全之上,才能谈的上国家教育,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因此幼儿园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是国家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教育自身发展的保证,也是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3幼儿园安全管理常见问题
3.1幼儿自身安全意识差
幼儿园需要将幼儿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而安全意识是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幼儿成长过程中处于一个身心不成熟的阶段,在这个时期,幼儿的神经比较脆弱,运动水平低,容易发生摔倒等事故。且幼儿对于外界事情较好奇,但又分不清外界事物是否安全,因此容易发生意外事故。
3.2家庭教育过于保护
现在更多的都是独生子女,都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所以当孩子因为好奇想去尝试某一样事物时,父母更多的是阻止,保护。这样就容易忽视对幼儿的独立能力的培养和安全教育,从而一旦孩子出现安全事故,父母和孩子的反应都是惊慌失措。
3.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尽管我国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真正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其效果会发生偏差。例如:一些城镇没有建立具体监管部门;幼儿园没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操作性差等等,从而导致了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在本质上发生问题,埋下隐患。
3.4偏重知识理论的灌输
很多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就是让幼师对幼儿灌溉“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思想,从而忽略了对幼儿的逃生教育和避难技巧的实训训练。这种被动式的灌输式教育,让幼儿学完过后经过一段时间,又会发生类似事故。因此如果不加以实践、锻炼和巩固,幼儿是不会对突发的安全事故做出正确的第一反应。
3.5设施设备的落后
尽管在国家支持下,但还是有较多地区的实际情况较为落后的。因此该地区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大打折扣。又或者,因为个人利益,很多幼儿园领导为了钱私自挪用公款。这些都会让幼儿园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系数降低。
此外,幼儿园因开放时间久,导致各种基础设施老化,达不到标准,甚至存在重大安全问题。比如说:滑滑梯、秋千、木马等。其次,很多幼儿园的走廊和楼梯间都比较窄小,在下课期间容易发生踩踏事件,或是从教学楼翻滚下去等安全事故。
4幼儿园安全管理实际案例
4.1教师擅离职守事件
某幼儿园午睡前,教师在活动室督促幼儿收拾游戏材料,而先进去的几位幼儿玩耍时不小心摔倒,但教师检查后没有发现外伤,没有异常反应,便安抚入睡。下午时,另一位教师在该幼儿穿衣服时发现其右肩处红肿,便立即送往医院检查。
以上说明:该教师在事故发生后,对于幼儿的伤后处理方式过于随意,不具有基本的医疗知识。
4.2外来人员接送
在11月27日4岁的一位小女孩被陌生人从重庆市的某幼儿园带走,摧残的浑身是伤。据获悉,在今年的5月24日下午5点左右,该女孩父亲去接女儿时没有接到。找到值班老师询问,而老师也一脸茫然。后经过老师回忆和查询后,才得知该女孩在尚未放学时,被一位自称“叔叔”的男子接走。类似于这种安全事故已经屡见不鲜了,且发生频率是非常高的。
分析:幼儿园的管理失职,接送制度有漏洞。其次是教师缺乏责任心和警惕性。不管是家长直接接送,还是接送卡接送发放等,都存在一定问题。再加上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4.3低价猪肉引发的中毒事件
在2008年10月15日,邯郸市某民办幼儿园的部分孩子出现了发烧、肚子痛、呕吐等现象。且患上以上现象的孩子也在明显的增多,因此幼儿园领导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按照指示,立即将孩子带到亿元检查治疗。经过调查后,才知道是吃的猪肉带有病菌才引发的安全事故。而起原因就是幼儿园食堂的采购人员为了贪图小便宜,买了不新鲜的猪肉。
因此可以知道: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也占有一定位置,食品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往往因为管理者的卫生知识不足或是法制观念不强等原因,就会造成幼儿中毒事件经常性的发生。
5幼儿园安全管理解决措施
5.1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首先最基本的处理方案就是需要建立一个完善、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出一系列相关的安全紧急处理方案。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领导,教师、职工等每一个人身上,成立相关工作小组,专门负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此外,对于自身幼儿园的设施设备等建筑物都需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确保器械和设备万无一失,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5.2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卫生安全管理
不管是幼儿还是教师,或者是领导本身,都需要不断的加强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保护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其教职工的主要职责,因此先要让教职工树立一个安全工作在先的观念,加大安全工作教育的力度,将其融入到生活的时时刻刻中。进而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温馨的生活花剑和心理环境。
同时,在幼儿饮食方面,其相关的人员需要有健康证和专业上岗证书才能够就业。每天要确保做到食物留样工作,认真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合理的安排幼儿的营养饮食,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5.3开展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
为了能够及时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幼儿园和教师应该时常举办一些小型的活动,让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有目的的渗透到幼儿的日常生活中。使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例如: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让幼儿掌握一些处理危险的简单方法;熟知各种标志和求救电话;掌握一些简单的安全技巧;利用图片、谈话或讲故事等形式,让幼儿体验安全知识。
6结束语
安全是幼儿园的职责,保护幼儿安全是幼儿园安全管理和教师的重任。因此,为了防范于未然,要加强幼儿自身安全意识,提升教师的安全责任感,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而在教育幼儿关于安全知识方面,要不仅仅让幼儿知道事物的安全与否,更重要的是教会和培养幼儿面对危险时,知道如何解决危险,保护自己。
【参考文献】
[1]冯存萍.当前幼儿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公司第五幼儿园.2011.
【关键词】民办幼儿园;校园安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
【中图分类号】G6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11)12-0013-05
近年来频频见诸报端的校园安全事故一次次向我们敲响警钟,也足以说明“校园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都纷纷作出了回应。政府层面,我国政府在“依法治教”的思想指导下颁布了一系列专项法律、法规;教育部提出“要把校园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2010年7月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指出“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学术层面,有关学者纷纷从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背景出发,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热点问题进行解读,在丰富了相关理论的同时,也为推进我国校园安全领域的专项立法提供了理论和实践基础。
与公办幼儿园相比,民办幼儿园具有更强的办园自主性,因而能否切实贯彻政府“依法治教”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日常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防范及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是值得我们探究的。为此,我们以上海市73所民办幼儿园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等方式向这些幼儿园的举办者、管理者等了解有关情况,并通过基础性数据的整理分析,探寻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所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所需要的支持等。
一、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
1 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存在一定的不足
法律知识是法律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实施法律行为的基础。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若要将依法治教的理念真正落实到校园安全管理的实践中,必须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
在问卷调查中,我们就有关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职责的法律法规,请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依据自己的熟悉程度进行排序,结果表明,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于校园伤害事故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也存在种种不足,突出表现在管理者在法律知识更新上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对早期颁布的法律法规较为熟悉,而对近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较为陌生;对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学前教育的专项法规较为熟悉,而对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文件较为陌生。以有关校园伤害事故防范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例,同为教育领域的专项法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法律效力较低的教育行政规章《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要高于法律效力较高的教育单行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教育基本法《教育法》。由于在我国目前的教育法规体系中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依次分为教育基本法、教育单行法、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因此,这一结果不仅折射出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法律知识面较窄,而且反映出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对于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较低。
2 民办幼儿园已加强了校园伤害防范的制度,但是安全管理工作尚存在漏洞
2006年教育部等多部委联合推出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受访的民办幼儿园当前园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如表1所示。
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自己所在的幼儿园已建立并实施多项园内安全管理制度。从表1可以看出,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已建立并实施了门卫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以及饮食卫生安全制度,七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并实施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以及园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但仅有过半数的民办幼儿园建立并实施了幼儿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当被问及建立上述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出发点时,民办幼儿园管理者的回答最多的是将此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其次是为了保障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幼儿合法权益的需要,最少的是为了落实依法治园的要求。
上述结果可谓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普遍比较重视门卫安保、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都建立并实施了相关制度。忧的是,仍有相当一部分民办幼儿园未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园内的各项安全制度,被调查的民办幼儿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制度上的缺失。这不仅影响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还可能带来校园安全隐患。另外,在关于建立并完善园内各项安全制度的基本出发点上,“依法治园的要求”被放在了最后。可见,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依法治教”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3 通过安全教育和签订相关用工合同条款,界定和强化保教人员的安全责任
在校园安全责任的强化方面,民办幼儿园更重视在职培训。九成以上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表示园方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校园安全方面的专题培训。如表2所示,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幼儿园更为重视本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学前儿童安全防护及意外伤害处理知识的学习。
有48.6%的民办幼儿园管理者明确表示,在与新人职的教师签订用工合同时,会把教师在幼儿安全方面的保护、监管义务以及教师在幼儿伤害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赔偿、行政处罚等条款写入用工合同。这一做法反映出当前部分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把与教师签订某种安全协议作为加强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转嫁部分经济赔偿责任的策略。但这一做法的合理性值得商榷。因为类似的“安全协议”更多的是出于保护园方利益的考虑,不仅会对教师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也可能对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4 尝试构建本园的保险保障制度,以实现赔偿的社会化,增强幼儿园抵御风险的能力,缓解幼儿园经济赔偿的资金压力
2001年上海市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有关校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专项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其中首次提出要建立强制保险、分担责任风险的新机制,并配套推出了“校方责任保险”。
在被调查的72所民办幼儿园中,有40所民办幼儿园已参加校方责任保险,占到55.6%。除了校方责任保险,民办幼儿园还组织在园幼儿参加了其他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险方面,
40所幼儿园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36所幼儿园参加了上海市少儿学生医疗保险。在商业保险方面,44所幼儿园参加了学生平安保险,平安保险是这次问卷调查中幼儿园投保比例最高的险种。仅有2所幼儿园没有组织在园幼儿参加任何保险。
学生平安保险之所以得到民办幼儿园的热捧,这可能与其具有保费低、赔付率高、手续简便等特点有关。而与《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配套出台的“校方责任保险”却没能得到民办幼儿园的广泛认同,尚未在民办幼儿园实现全覆盖。在尚未投保校方责任保险的民办幼儿园中,持观望态度的有近三成。究其原因,“性价比”不高可能是主要原因,表现在:其一,幼儿园目前尚不在市教委出资投保的范围内,还需自行承担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费用;其二,该保险条款中仍然有“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并不是对所有校园伤害事故都进行赔偿,还约定了一定的免赔金额和总赔偿限额。
5 责任认定是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的难点
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的关键环节,也是当前民办幼儿园在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面临的最大挑战。
调查发现,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上,有28.2%的幼儿园因过失而承担责任,有2.6%的幼儿园承担补充责任,多达69.2%的幼儿园因不能证明无过错而需承担责任。
我们认为,这一情况与我国当前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以保护幼儿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先的立法精神有着密切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的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幼儿,在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上主要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幼儿园若不能证明自己在教育、管理职责方面不存在过错,就要承担责任。
尽管有学者指出,“过错推定原则无疑会加重学校负担,因为学校想要证明自己在此类校园伤害事故中没有过错是困难的”。但我们认为,“过错推定原则”的采用虽然在客观上可能会给幼儿园带来一定的压力,但通过加强幼儿园履行在教育、管理幼儿方面的注意义务,对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希望广大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管理者能以此为鉴,将“压力”化作“动力”,对本园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6 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仍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首选途径
目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尽管从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发现,随着家长法律意识的普遍增强,越来越多的受到伤害幼儿家长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由校园伤害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然而,从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来看,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仍是校园伤害事故处理的首选途径。在39所曾经发生过校园伤害事故的民办幼儿园中,有87.2%的幼儿园选择了与受到伤害幼儿家长自行协商解决,另有10.2%的幼儿园在与幼儿家长自行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继而向主管幼儿园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仅有2.6%的幼儿园因幼儿家长向法院提请诉讼而被动选择了诉讼途径。
与费用大、时间长的法律诉讼途径相比,易操作、效率高的自行协商途径更易受到幼儿园及受到伤害幼儿家长青睐,也更适应当下社会生活的节奏。毕竟,对于一所民办幼儿园来说,较高的社会声誉、安全向上的公众形象、良好的家长口碑都是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得以站稳脚跟的生存之本。这也不难解释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为什么会普遍认为“即使赢了官司,也是输了官司”,因为在他们看来名誉比经济利益更重要。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建议
如何管理和发展民办学前教育,既发挥民办幼儿园在满足人们多元化入托需求方面的作用,保持办园活力,又规范办学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民办幼儿园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能力,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正如全球儿童安全组织(Safe Kids Worldwide)所指出的,解决儿童意外伤害问题并没有单一有效的方法,对成人及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创设一个安全的环境、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并找出解决之道、完善儿童安全方面的制度等都是作为教育者的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
1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
在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中,“力不从心”“无所适从”“说不清”成了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管理者心情的写照。我们建议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通过统一培训、网络学习平台、自主学习、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提高自身对校园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熟识程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意识与能力。就这次问卷调查的结果而言,我们特别建议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加强对《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在我国现行的校园安全法规体系中,2010年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是法律效力等级最高的,它对校园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归属、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处理校园伤害事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是当前校园伤害事故司法实务的主要审判依据。
2 加强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幼儿园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
管理培训专家史蒂芬・帕里那(Steve Pavlina)曾指出,自律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原动力,离开了自律,目标便很难达成。在当前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缺乏常态的监督评估机制的情况下,幼儿园的自律就成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校园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教育实践中的重要保证。针对部分民办幼儿园未能依法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管理者“依法治园”意识较为薄弱的现状,我们建议民办幼儿园加强自律及安全责任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评价的能力,通过安全制度自检、安全工作自评、安全隐患自纠等举措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
3 抓紧制定并完善园内各项安全制度,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力
要将“依法治教”的思想落实在幼儿园日常的安全管理上,广大民办幼儿园不仅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园内的各项安全制度,更要提高安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及执行力,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不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另外,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在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时,也可建立与之配套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将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人人知责,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4 加强园内保教人员的安全专题培训,提高保教人员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能力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者应充分认识到安全专题培训在防范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保教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化“被动”为“主动”,自主地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另外,园方在安全专题培训中要加入有关卫生保健及急救处理方面的内容,通过案例学习、经验分享等学习方式来提高保教人员在儿童意外伤害发生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以保证幼儿在发生校园伤害事故的第一时间里能得到正确救治并有效控制住伤情,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5 进一步完善园内的保险保障制度,增强幼儿园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