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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相对于其他的一些建筑工程来说具备着其自身独特的特点,首先,其工程规模一般来说比起其他的一些工程都大,工程的时间也长,整个工程掌控起来就比较的麻烦,另外,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对于具体的技术操作要求更为严格,容不得一丝的马虎,因此,对于整个工程的质量控制就比较的困难,但是因为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特殊性,其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必须得到严格的保障,所以,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是极为关键的。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要想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却并不容易,基于其规模大、耗时长的特点,能够影响到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质量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们进行控制的话就极不容易,很容易因为自身的一点疏忽造成整个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失败,所以,我们更应该重视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努力把质量保障工作做好。
二、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质量保障措施
做好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并不容易,需要我们考虑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因此,我们也必须从各方面入手综合把握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只有如此才能切实做好质量保障工作,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管理到合同,再到经济措施等三方面针对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进行必要的质量管理。
(1)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管理在任何一个工程项目施工中都必不可少,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因为其规模大的特点更是应该加强管理工作,为质量保障工作打好基础,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细节做好管理工作:
1、方案的制定。任何一个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做好相应的方案制定工作,这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同样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在制定相应的工程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的内容有很多,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环境因素、技术措施、成本价格等都需要我们事先进行考虑,然后综合各个要素制定出最为合理的建设方案,进而指导后期工程的顺利进行。
2、做好细化管理。当前细化管理在各行各业中都有所涉及,同样的,我们也可以把细化管理运用到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中来,正是因为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规模大,设计内容多,所以我们才难以进行整体的管理,而细化管理恰恰解决了这一问题,细化管理把整个的工程细分为很多小的项目,然后再针对这些细节进行管理就容易多了,当然在细化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参考建设图纸,严格按照图纸规定的来进行管理和审核。
3、严格施工技术。具体来说和施工质量联系最为密切的还是施工技术,因此,我们就必须确保在施工中施工技术的准确性,再进一步就是说再选择施工团队时要确保该施工团队具备施工的能力,能够准确无误的进行施工,避免素质低下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另外,在具体的施工中我们也应该做好具体的监控工作。
4、保障施工设备。设备也是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施工中我们会用到各种各样的施工设备,这些施工设备的状态也决定了工程质量的优劣,因此,我们也需要确保这些施工设备一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5、确保施工人员素质。施工人员的素质不仅仅包括其专业素质,其本身的素养对于整个工程来说也是意义重大的,一个高素质的施工人员能够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身的工作,而素质有待提高的施工人员则很可能因为松懈造成不必要的质量问题。
(2)做好相关合同的签订和保管。合同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是至关重要的,在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施工中我们会和各种各样的施工团队和合作方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多情况下无法解决都是因为没有相关合同作为依据,可见合同对于工程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合同对于工程的质量保障工作也是极为重要的,在施工前签订必要的质量保障合同,一旦发现施工中存在和合同不相符的工程项目,就可以以合同为依据责令施工方进行整改,确保工程的质量,另外,在一些材料的选购和器械的租赁上也应该签订必要的合同来进行管理,这样不仅方便我们对于整个工程的掌控,还能够确保材料的质量和器械的正常工作。
(3)经济手段的合理利用。一个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对于土木工程和房建工程这样的大型工程来说更是离不开资金,并且还需要充足的资金来支持整个工程项目的运行,比如我们在材料的购买时如果没有资金的话就难以买到合格的材料,甚至可能存在以次充好的现象,最终影响到工程的质量;此外,对于工程施工现场中的工人来说更是需要我们确保具备足够的资金来发放工资,一旦没有工资的话也就无法确保施工人员的顺利施工。
三、结语
关键词:房建;质量;现场管理;问题;对策
尤其是近些年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得到了非常大的提高,我们国家的建筑领域发展的速度也非常的快,建筑领域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都是我们国家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可是,建筑领域在飞速发展的阶段也存在着非常多的问题,而现阶段的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的问题是大家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房建工程整体的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
1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现状
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不但直接影响到建筑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并且也对人们的日常生产、生活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安全的重要问题。尤其是近些年来,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提高,建筑行业的建设规模以及建设的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我们国家的基础建设也越来越广泛,而建筑行业的工作人员的数量也在飞速的增加,但是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当中的工作人员都无法有效的满足建筑施工现场的要求。有一部分建筑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的,相关的分包单位就会想通过承担更多的工程来不断的增加相应的收益,而这样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容易导致工序上出现一定的问题,从而致使工程的管理工作方面的难度大大的增加。此外,因为受到相关施工人员责任心较低带来的影响,有很大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就认为一些比较大的工程发生一些小的问题,是比较常见的,因此就忽视了对整个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这也大大的影响了工程质量。建筑工程主要都包括了工厂、民宅、娱乐等行业一些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的地方,其实际的使用功能是否可以完全的祈祷应有的作用,与工程质量存在直接的关系。
2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存在的问题。建筑行业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其传统的行业大不一样,建筑行业的产品对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有着非常大的作用。就当今阶段的建筑行业实际的发展状态而言,我们国家面临着一个多元的发展空间,其中实际的施工环境也会受到天气以及实际的地质问题等很多个方面带来的影响,一定要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有效的进行利用。现阶段的建筑行业的管理模式,有很多建筑单位没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开展工作,还有一些相关的建设单位下面的施工企业没有施工的资质,这就给建设施工的工作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2.2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经过研究表明,我们国家大多数的施工单位在效益以及成本的问题上面没有严格的进行监管,一般情况下很多施工单位都重点关注的是施工的成本,还有一些为了能够减少成本的支出,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施工质量的安全,因为施工因素从而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一般情况比较多一些,例如:对施工组织进行相关的设计工作,在实际进行施工的过程当中没有严格的进行执行,还有些就是没有根据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来进行相应的施工,在进行施工的过程当中,比较缺少对施工质量实时的进行监管,比较缺乏有效的预防方法等等。2.3建筑施工人员存在的问题。有很多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而这些人员就会在农闲的情况下才进城进行工作,而农忙的时候就回去进行务农,他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施工质量的操作方法以及对于质量管理方面的意识比较缺乏,他们没有详细的进行了解工程实际的情况,没有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方面的管理意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详细的进行了解,都会致使建筑行业在进行施工的过程当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还有很多领导管理人员的素质较低等问题。如果领导层的综合素质比较高的话,那么在决策能力方面就较强一些,而其所具备的质量意识方面也会较强一些。
3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3.1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有一部分建筑单位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的,相关的分包单位就会想通过承担更多的工程来不断的增加相应的收益,而这样却也在一定程度上比较容易导致工序上出现一定的问题,从而致使工程的管理工作方面的难度大大的增加。此外,因为受到相关施工人员责任心较低带来的影响,有很大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就认为一些比较大的工程发生一些小的问题。但是在当今阶段,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依然存在很多的问题,一定要不断的完善质量管理的制度。3.2强化质量投入,细化人员管理工作。对相关的施工人员一定要进行培训之后才能够继续工作,定期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的工作,杜绝因为质量知识的问题致使低级错误的发生。定期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工作的研究。3.3加强施工技术的方面。随着我们国家的科学技术飞快的提高,在现代的施工技术当中实际的科技含量也越发的高,所实际进行应用的范围也更加的广泛。在进行施工的过程当中,相关的施工技术都有着各自独有的技术要求,所以,在施工技术方面一定要进行不断的改进,特别是一些要进行交叉的阶段,更一定要全方位的非常细致的进行考虑。
总而言之,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来说,一定要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当中的制度还有实际的管理目标不断的进行完善,这样才可以比较有效的提高管理的水平,更好的确保施工的质量。
作者:张宝明 单位:保定民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在建设工程对相邻房屋造成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往往把建设单位作为唯一责任主体而列为被告,法院也大都简单地把建设单位认定为唯一的被告,被告如以自己不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抗辩,均难以被采纳。目前司法实践中一般都认为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组织者、所有人和受益人,勘察、设计、施工以及行政审批行为等均为其服务,系内部法律关系,不构成相对于受害人而言的外部侵权关系,不应直接面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对此,笔者不敢苟同。上述观点操作上虽然有简便易行、审理及时的特点。但对于建设单位来说并不公平。上海某著名住宅小区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例:
某开发商在取得某建设地块的开发经营权以后,即委托有关设计单位根据有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定的地块用途和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参数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出来以后,经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并以记名表决方式对该方案进行评定通过以后,再由设计单位进行扩初设计。规划管理部门在根据该设计方案绘制的总平面设计图和施工图上盖章认可,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随后,开发商即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在其中一幢12层C型高层居住建筑结构临届封顶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居民主张相邻权,就南侧在建建设工程与其多层建筑间距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对其通风、采光等问题提出异议。经建设单位会同有关测绘单位实地测量,发现在建南面C型高层与北侧居民多层住宅间距最小处20.8米,不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9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目关于高层居住建筑与其北侧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小于高层建筑高度的0.3倍,且其最小值为24米的规定。纠纷双方在确认这一不争事实之后,无法自行达成调解协议。北侧居民即以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以当地区规划管理局为被告,请求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提起行政诉讼。建设单位和规划局接到诉状副本以后,经过调查分析,发现设计单位没有按常规在设计图纸上标明建设区域内C型高层与北侧多层住宅的相邻间距。仅以C型高层建筑物座标位置形式而不是以两建筑物之间间距形式确定新建建筑物位置。施工单位在开工灰线定位中,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所标座标定位,无差错现象。另外,对照北侧多层住宅楼建造时的设计图纸,发现该楼在施工定位中向南偏移几十公分。C型建筑座标位置系从其他已有座标和建筑推定而来,存在明显的积累误差。这些情况证明造成新建C型高层与北侧居民楼相邻关系处理失当的原因系设计问题而非实际建造时施工单位违章移位所致,同时亦证明北侧居民楼建房时违章移位,原建设、施工单位亦有过错。再者,有关规划管理部门在设计总平面图纸上未明确标明间距尺寸,且按座标位置与相邻房屋间距不足24米之情况下,批准该总平面设计,其行政批准行为亦有失当之处。该新建建筑物已对北侧相邻居民的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应予赔偿。但把赔偿义务主体简单地归责于建设单位一家很不公平,因为根据民法原理,有过错责任的单位理应对由于该过错所引起的他人财产受害承担赔偿责任。在上述案例中,建设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设计委托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设计规范进行专业设计,只是由于设计单位的过错造成与相邻房屋关系处理不当,这种错误设计显然不是建设单位要求的结果。在设计成果交付时,建设单位由于不具备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一错误,故建设单位并无过错。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亦无过错。设计单位违规设计,设计图纸本身已构成对相邻房屋的侵害,有明显过错。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职责是进行规划管理,负有审核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法定职责,但其在审核该设计图纸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这一设计错误亦有过错。上述有过错的单位在因其过错而致的相邻房屋损害中,应当一并成为负有赔偿义务的责任主体。由于相邻关系的复杂性及房屋建设工程建造时主体参与的多样性,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和过程中均可能发生侵权行为。在相邻房屋损害事实发生后,应当认真分析损害原因,寻找并认定责任人,这样既有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也有利于在宏观上加强房屋建设工程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感、危机感,防止或减少损害事故的发生。
二、建设单位在相邻房屋损害中的责任及性质
如上所述,建设工程对相邻房屋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应当包括有过错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但建设单位本身不管其有无过错,是否应当一并成为赔偿责任主体,这亦是实践中争议较大和困扰着执法机关的焦点之一。围绕这一焦点,目前存在着以下几种观点:
1、适用我国民法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建设单位如无过错,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考虑到这类案件中受害人举证困难,且损害的原因应当在建设单位所能了解和可能控制的范围之内,对建设单位可适用严格责任,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只要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系由建房所致,即使不知损害究竟是由建房过程中何单位所致,即可推定建设单位有过错,向建设单位请求赔偿,除非建设单位就其过错问题作出反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侵害行为系其他单位所为,才可免除责任。这样做有利于督促、教育建设单位预防损害的发生。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各种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大多为过错推定责任。建设工程侵害相邻房屋所致损害虽然没有包括在法定的特殊侵权行为范围内,但从现代社会侵权归责客观化的需要来看,司法实践在法律滞后的情况下,有必要将其纳入其中,以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3、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由于建设单位是整个工程的组织者、所有人、受益人,故即使其证明其没有过错,根据公平责任原则,其也应当分担民事责任,给受害人一定的补偿。我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在建设工程所致相邻房屋损害赔偿中应当适用于建设单位,以有利于民事纠纷的合理解决,避免矛盾激化和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1、被告作为建设方,均有较雄厚的工程技术力量,有能力对被损房屋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仅化费成本费用,且并非经营活动,无经营性税金。判令金钱给付,则在修复费用审价中,除成本费用外,另加上行业利润和经营性税金,费用较高。
2、恢复原状,只要根据被损房屋原设计标准和该房屋当时竣工验收时的资料,确定被损房屋损坏前的原状作为修复标准即可,具体采用何种修复方案不是判决依据。而如果直接判决金钱给付,则必然要涉及到审价,审价机构又必须要有纠偏、修复方案和具体设计图纸才能进行,否则无从审价。但纠偏、修复方案往往涉及到十分复杂的技术问题,且对这些技术问题,不通过最终的修复实践很难判断孰优孰劣,审理中很难把握,操作难度大。
3、同一被损房屋,往往有多个纠偏、修复方案,每个方案实施费用往往十分悬殊。以最常见的高层建筑桩基工程引起周边房屋地基松动、损坏,房屋倾斜开裂的纠偏、修复方案为例,不外乎两种方法,其一是采用掏土法,使房屋部分下沉达到纠正倾斜的目的;其二是采用顶升法,采用对房屋进行局部顶升工作,以达到纠偏目的。这两种方案中,后者费用是前者的数倍。另外,即使在同一方案中,由于使用材料的不同,费用也相差数倍,如对损坏地基的补桩,采用混凝土桩还是钢管桩,价格也可以相差几倍之多。
4、有的被损房屋,原来就有缺陷,如房屋老化超龄,多层建筑地基在建造时使用现已禁止的粉喷桩等,而纠偏设计单位设计时,则依据的是现行设计标准,且由于怕负责,安全系数设计时又考虑过高,故按此设计做出的纠偏方案,等于是新建地基标准,甚至超出,大大好于房屋被损坏前的原状。
5、有的修复费用明显超出了原房屋损坏部分的价值,如有的设计单位用“满堂布”钢管桩修复损坏地基,钢管桩重量超出了上部建筑重量,修复费用甚至比房屋的重置价还高。
1.1成槽凿孔之前对大石块预爆处理
在水利工程坝基防渗施工中,如果出现大石块,则可能对施工的进度产生影响,因此,需要根据实际的坝基防渗施工情况,在开始成槽凿孔施工之前,需要采取预爆处理的措施,对地质中存在的大石块进行爆理,注意在爆破的过程中,要在孔内进行爆破工作,而针对一些直径较大、位置相对集中以及深度较深的大石块,需要先用钻孔机对这些大石块进行有效的钻孔工作,在安置预爆装置来进行爆理,在将大石块处理过后,就可以有效的保障坝基防渗施工的进度,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坝基防渗施工的难度。
1.2成槽过程中大石块的处理
如果是深度较小的大石块或者是飘石,就应该采用岩心钻机还要搭配金刚石的钻头,对试块进行钻取之后在孔内对其进行爆理。对于一些探头石或者是深度较大的大石块,在试块表面的下方能够设置聚能爆破筒,采用的炸药为乳化炸药,炸药桶的实际规格和装药的实际数量要根据石块自身的深度和提举来确定。
1.3漏浆处理
在砂卵石层会很容易出现架空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主要会对钻孔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在钻孔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这一问题,就会形成严重的漏浆现象,一旦漏浆显现产生,就会使得砂卵石层遭到严重的破坏,从而影响到水利工程的整体稳定性。因此,要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这种漏浆现象进行处理,可以在作为回填材料的粘土中适当的加入一些片石,以提高回填土的粘性和强度,从而在利用挤压的方式将处理过后的回填粘土粘结到出现渗漏现象的砂轮石层部位,从而有效解决漏浆问题,以提高水利工程的整体质量。
1.4塌孔处理
在对防渗墙进行施工时,需要这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塌孔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将粘土与碎石搅拌融合,作为填充料填充到塌孔处,对其形成有效的填补处理,提升防渗墙施工的质量。接下来,要依据具体施工的条件和现状来对防渗墙采取压实处理,在处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塌孔的问题,对塌孔的程度进行全面掌控,针对塌孔方位需要借助直升导管法来进行回填处理,并对回填的位置进行推平和压实,然后,在重新进行钻孔工作,这样可以有效的提高防渗墙施工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塌孔问题对防渗墙的影响力。
2.结语
1.1施工准备阶段在施工准备阶段,测量放线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掌握工程的施工要点,并对设计图纸上的相关高程点、坐标点等进行认真的复核,确保各点的精度符合相关要求。同时测量放线人员还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测量放线方案,从而保证测量放线工作的顺利进行。
1.2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测量放线人员要严格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测量放线工作,将施工设计图纸中,建筑的轴线、竖向控制线、高程点、角点等在施工现场标注出来,确保施工人员能严格的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时,测量放线人员还要对特殊地基的沉降、水平位移进行检测,从而为施工的安全提供保障。
1.3竣工阶段在工程竣工阶段,测量放线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建筑物的垂直度、水平位置、各建筑构件的尺寸等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建筑物的各项标准均符合设计要求,从而为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提供保障。当整个建筑工程竣工后,测量放线人员还要根据设计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编制竣工图,从而为建筑工程的后期使用提供方便。
2测量放线的基本方法
目前,在建筑工程中,常用的测量放线方法有建筑体测量法、高程传递法、平面控制网测放、平面控制网垂直引测等,其中建筑体测量法是采用经纬仪和全站仪对测量放线的轴线、垂直度进行复核控制的方法;高程传递法是采用大盘尺直接测量高程,也可以利用三角高程理论,采用全站仪进行高程传递;平面控制网测放是根据现场的通视情况,首先对主控制轴线进行测量,然后再对各建筑的轴线进行加密处理;平面控制网垂直引测是采用激光铅直仪对测设好的轴线控制点进行垂直引测。在实际测量放线过程中,测量放线人员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选用合理的测量放线方法,确保测量放线施工的顺利进行。
3建筑工程中的测量放线
3.1工程概况某建筑工程共6层,其中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物的总高度为51.21m,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体系,建筑屋顶为空间钢桁架结构,在本次建筑工程中,建筑主体结构为不同圆心、半径组成的曲线形,局部地下结构为常规纵横正交轴线,测量放样施工的重点高程的传递和控制点平面坐标的传递,以及建筑主体结构的曲线放样。
3.2测量放线准备在正式进行测量放线施工时,测量放线人员首先要做好测量放线准备,从而为测量放线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在测量放线前,测量人员要对施工设计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并对测量放线现场进行勘探,将现场的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同时测量人员还要对使用的工具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各个工具都能正常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测量放线结果的准确性。
3.3控制网测设在本工作中,布置建筑物平面控制网时,在平行于地下外侧轴线10m处设置四个矩形角点,然后进行建筑物轴线控制。由于建筑基础结构放线需要通视,因此要将控制线设置在距离平行轴线1m的位置。在测量放线过程中,为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需要将各控制桩点、监测点表明。在进行高程控制网布置时,测量人员要根据校核后的水准点,在施工现场引测高程控制水准点,在本次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比较好,可以埋设2个水准点,当做沉降观测的基准点,从而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由于建筑南北距离比较长,因此,在各个施工区域都需要设置2个水准点,进行施工观测。
3.4曲线部位施工测量在本次施工中,由于曲线半径比较大,因此,采用全站仪进行曲线部位测量放样。在施工过程中,将基础垫层柱放线选择在柱中心点,并在距离柱外侧30cm,基础垫层柱放线一侧和径向轴线正方形的控制线四角点相互垂直,另一侧与径向轴向相互平行。基础垫层柱放线测设完成后,开始测设、收集主点坐标数据,为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在测量放线过程中,测量人员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AutoCAD软件制作出电子施工图,通过CAD捕捉,自动获取各个坐标点的相关数据,然后将全站仪连接在电脑上,利用数据处理软件,将这些数据传输到全站仪中,为主坐标点的测试提供依据。在进行曲线部位主点测试时,首先要将全站仪安装在控制点,进入坐标放样模式,将坐标点、棱镜高度、仪器高度、后视点坐标等输入全站仪中,获取照准后视点,根据后视点坐标和测站点做点调整仪器后视点方位角。然后测量人员利用测量仪器读出实测值和放样值的误差,并移动标靶位置,直至观测仪器屏幕显示实测值和放样值为0后,确定该点的位置。在进行主点测设时,为保证主点的可靠,测量人员在测设完主点后,要利用全站仪坐标测量程度对主点进行复测,确保各主点坐标与施工层复合点没有误差。在进行圆柱边线测设时,根据测定的控制主点,测设出大于圆柱半径300mm的正方形控制线,然后利用制作的1/4模具放出柱边线。在测设曲线主点间的曲线时,采用弦线支距法测设建筑内部曲线和建筑外侧曲线,采用切线支距法测设建筑内侧外墙曲线。
4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