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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0
一、 引言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成为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而造成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就业市场需求与高校专业设置不匹配。在2010年,教育部提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满足社会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同时通过专业结构改善,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教育部还表示要将就业率与年度招生计划硬性挂钩,坚决调减就业率低的高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以就业率调控专业规模,这项政策除"主攻"大学生就业问题外,还预期对高校培养自身特色、形成专业优势产生助推效应。本研究即从就业市场需求角度谈谈高校专业结构调整。
二、相关文献回顾
在国外,早在上个世纪初,美国学者帕森斯(1909)就指出,高校专业设置应该围绕就业市场需求进行设置,只有这样才能实现高校毕业生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日本小川一夫(2008)指出,正是因为日本高校广泛设置的电子信息专业和汽车制造关联的专业,为日本电子信息以及汽车制造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源源不断的智力和人力支持。与此同时美国高等教育学会的调查显示,2010年美国大量开设的服务类关联专业,为美国近年来的服务业发展输送了大量人才,满足了社会的需要。
在国内,著名教育学者郝克明主编的《当代中国教育结构体系研究》(2002)一书明确提出中国教育结构有待调整,阳荣威(2006)年对就业难背景下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控进行了研究,邓岳敏(2007)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校人才培养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了适应就业市场进行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麦可思(MyCOS)-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2010)全面分析了社会不同行业的人才结构和专业配置的要求。贾万刚就大学专业设置与大学生就业相协调的国际经验及启示进行了总结等。
而纵观国内外的相关研究,对于对于就业市场与专业设置的关系已经进行了系统的论证,但是众所周知,就业的区域差异非常明显,因此,需要对具体的区域就业市场和专业设置进行具体探讨,然而现有研究在这方面还比较缺乏,本研究试做初探,以弥补相关不足,同时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专业设置提供参考。
三、就业市场需求与高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关系
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是企业感叹招不到他们需要的人才,而某些冷门高校毕业生却感叹毕业即"失业",因而,就出现了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徘徊在70%左右,近30%的学生毕业时找不到工作的尴尬局面。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在某种程度上最直观地反映了高校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匹配程度。所以,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看,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绝不仅仅是因为扩招影响的,主要还是结构性矛盾造成的,也就是高校专业设置问题。
笔者对广西区内部分高校的毕业生就业调查也表明,"就业难"不是供给大于需求,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造成的一种阶段性社会现象。一是高校专业设置没能跟上快速变化的就业市场需求。调查中发现,近年来广西除了继续发展传统工业后,引入了新型工业,产业结构出现了较大的调整,而产业结构调整后,带来的是职业、职位、岗位的变化,以柳州市为例,2004年以前基本上以发展传统工业为主,如汽车、化工、钢铁、冶金、机械等产业为主,而这些产业在经历了金融危机后,整个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就业岗位和需求也都发生了变化,2012年柳州市委市政府正式提出,向新能源环保、机电一体化、生物制药三个新兴产业渗透,这一转变必将淘汰了一批职业,又新生一批职业,整个柳州对就业市场的需求将发生很大的变化,如调查显示,三个新兴产业内的企业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需求变化速度是高校同类关联专业培养人才的2-4倍,形成了人才供需市场配置的时间差。也许,几年前还是社会需求的热门职业,四年后变成了滞销专业,供给与需求错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学生就业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人才结构失衡,供求矛盾加大。近年来的人才市场需求供给情况反映,各技术等级的劳动力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以机械加工为主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短缺,致使出现了部分工科类大学生在校期间又到劳动部门开设的技工培训学校学习拿到技能等级证书。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方面与就业市场需求没有进行好对接,其专业调整的动态性和及时性不够。另外,有些高校从经济效益和学生报读率等方面考虑,在经济、管理等专业大量招生,以广西为例,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开设有经济管理类专业,而且招生量比较大,造成了本科、专科、职业教育等的专业设置过于倾向化的问题,这样同一类型的人才大量积压,给就业带来压力。
四、适应就业市场需求的高校专业结构调整的策略
按照就业市场需求进行高校专业结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就业市场需求预测入手,做好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就业市场需求预测。就业市场需要什么人才?学校能够培养什么人才,如何才能满足就业市场需求,这是做好市场预测的根本目的。对此,要加快建立就业市场需求、人才培养、专业设置的数据库,定期各专业人才需求的规模、变化趋势和供求状况,为学校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设置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二是把握就业市场需求,合理配置专业。以广西为例,广西近年来推进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力度较大,因此,推进新一轮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必须充分考虑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准确预测和把握人才市场需求,使专业的调整规范有序进行,更加符合就业市场需求。
三是密切与就业市场的对接。在专业设置及专业培养规模确定时,应广泛听取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部门意见,定期举行供求双方座谈会,密切高校专业建设、发展与社会的联系。开办社会需要的新兴专业。
四是强化评估手段,加强专业调整的管理。要坚持以就业率为专业调整和评估的重要衡量指标,对于就业率较差的专业,或已经饱和甚至过剩的专业,可采取限制招生规模或引导其专业调整,保证办学质量和毕业生就业。
与此同时,高校应把社会实际需要的学科专业知识及时补充到教学内容中,把社会注重的实践能力培养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防止人才培养脱离就业市场需要。
参考文献:
1.阳荣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控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6年
关键词:先进制造业 市场结构调整 产业结构升级
同志在党的十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指出,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关键就是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国产业体系进而经济结构的高级程度是由与本国产业梯度演进阶段相适应的先进制造业所占的比重决定的。先进制造业的形成可以依靠国际产业转移和先进技术引进,但要真正转化为具有国别特色的优势产业,必须依靠持续不断的产业扩容和技术创新。因此,探索先进制造业产业扩容、技术创新以及结构升级的影响和制约因素,并由此明确我国产业调控政策的有效着力点,对推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具有重大的政策指导意义。
基于我国产业梯度演进的先进制造业涵界
先进制造业作为一种与时俱进的产业形态,具有较鲜明的梯度演进特征:从最初级的轻纺制造业到重化制造业,再到高技术含量的装备制造业以及信息化、智能化制造业。立足于当前国际经济技术发展前沿和我国制造产业体系演进路径,可以大致确定,与我国产业梯度演进阶段相适应且与传统制造业相对应的先进制造业是通过不断吸收电子信息、计算机、机械、材料以及现代工艺流程等方面的高新技术成果,并将这些先进技术综合应用于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过程控制、营销服务等的全过程,实现优质、高效、低耗、清洁、灵活生产,实现更高市场效率和更好经济社会效益的制造业的总称。
基于上述基本判断,依据国家统计局的产业分类标准,大致可以将先进制造业大致涵界在医药制造业(含化学药品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含通信设备制造业、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业、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家用视听设备制造业、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含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制造业、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含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以及航空航天器制造业(含飞机制造及修理、航天器制造)五大类十七小类子产业范围内。这些产业构成了我国当前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产业自主创新和结构升级的产业主体。
产业升级视角下先进制造业发展现状考察
作为一国引导制造业技术进步和结构升级的主要动力,先进制造业应该在发展速度、投资强度、竞争能力、研发力度、经济效率等方面表现出显著的先导性特征。只有自身形成了良性正向的发展态势,才可能有效承担产业发展的导向职能和推动作用。然而,从我国先进制造业近年来的实际发展情况看,尽管产值规模连年提升、从业人员不断扩大,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领域,在产业投资和研发投入方面都有所侧重,但产业发展态势仍不容乐观。具体而言:
(一)增长速度低于制造业总体,结构升级效应尚未体现
2008-2011年,我国先进制造业产业规模逐年上涨,2011年产值规模达到88434亿元,年均增幅达到15.71%;但与同期制造业总产值高达18.48%的平均增速相比,先进制造业反而处于劣势,在制造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也从2008年的12.93%降至12.05%,不仅未奠定先导产业的地位并带动产业结构的升级,反而呈现出不及传统制造业的增长态势。
(二)经济效率缺乏优势,投资吸纳和流量调整能力不足
2008-2011年,我国先进制造业利润总额逐年提升并突破5000亿元大关,且利润总额年均增幅达到24.39%,显著高于同期产值增幅,推动行业总体利润水平由2008年的5.40%提升到7.02%。但与此同时,也应看到,7%的利润率与先进制造业本身的产业属性和产业定位是不相符的。偏低的产业效率进一步制约了先进制造业对经济资源的吸纳力和整合力。一方面,先进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占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比重长期处于9.5%左右的水平,低于先进制造业占制造业的产值比重;另一方面,2008-2011年,先进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27%,增速超过了先进制造业的产值增幅和利润增幅,对所吸纳产业投资的利用效率明显偏低。
(三)研发经费投入力度偏低,自主创新意识和效果薄弱
我国先进制造业偏低的运行效率和产出能力是与其相对薄弱的技术水平相联系的。首先,美国(16.89%)、英国(11.04%)、日本(10.64%)等国先进制造业研发经费占行业总产值的比重都超过10%,而我国先进制造业该比重仅1.5%左右,研发经费投入力度明显偏低。其次,从投入力度偏低的研发经费的内部结构看,用于从国内外引进、吸收技术的经费和用于技术改造经费分别占11%和28%,只有近六成用于自主研发,自主创新意识仍显薄弱。最后,由于研发投入力度不足、自主创新意识薄弱,在我国先进制造业内部,多数子行业(或企业)并未将科学技术确立为本行业(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仍高度依赖我国相对丰裕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由此导致科学技术对产业先进性和高效率的支撑效果微乎其微。
(四)企业规模化趋势有所显现,但产业资源仍有待整合
从人员规模和产值规模看,我国先进制造业企业都有所提升,分别从2008年的366人和2.21亿元提高到529人和408亿元。这一走势尽管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我国先进制造业内部并购整合的举措,但也说明我国先进制造业中的产业资源仍高度分散在诸多企业当中,尚未真正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五)内资企业竞争力不足,外资主导型产业格局待扭转
由于自主创新能力有限,产业资源整合不充分,我国先进制造业中内资企业呈现数量众多、市场份额不高、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力严重不足的发展态势,外资企业(含港澳台资)仍是产业发展格局的主导力量。在先进制造业的所有企业中,内资企业数量超过了60%,但产值总规模仅占行业总产值的31%;外资企业平均规模达到8.52亿元,港澳台企业平均规模为5.62亿元,而内资企业平均规模仅2.32亿元。显然,外资企业不仅在市场份额上占据主流,而且基于规模经济形成了更强的市场势力和竞争优势,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主导行业发展。
先进制造业市场结构的产业升级影响研究
我国先进制造业代表着产业体系发展的方向,承载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的战略,却呈现成长性、创新性、规模性、投资强度、经济效率乃至综合竞争力的“六低”发展态势,亟需从各层面挖掘阻碍其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政策引导和调控。
在上述“六低”产业特征中,制约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在于产业经营效率偏低,而产业经营效率又取决于行业中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根据产业组织理论“结构-行为-绩效”研究范式,产业经营效率和产业中企业的研发行为又决定于行业所处的市场结构。所以,要从技术创新、结构升级、效率提升的角度推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需要在市场结构层面寻找问题的根源。
(一)我国先进制造业的绝对集中度考察
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平均市场集中度CR4(行业中最大的4家企业所占的产值份额)为23.35%(2010年,按17个子行业加权平均),依据贝恩市场结构分类标准属于竞争性行业。在各子行业中,飞机、航天器、雷达设备制造等行业由于涉及国家安全,具有一定的行政垄断性,集中度高于行业总体水平;除此以外集中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行业要么由外资企业占据主导(日资主导的办公设备制造业为41.05%),要么由港澳台资企业占据主导(台资主导的电子计算机整机制造业为51.48%);由内资企业主导的子行业则普遍集中度偏低。分散的市场结构必然导致行业内部竞争烈度的提升和行业盈利水平的降低,并进而对行业效率提升和规模扩容带来负面影响。
(二)引入规模差异性的相对集中度考察
绝对集中度指标不能反映市场中企业之间的规模差异程度,因此还须引入“规模差异系数”来度量先进制造业的相对集中度。所谓规模差异系数,就是行业集中度与行业平均份额的比值,系数越大,表明行业中主要企业规模相对越大。
我国先进制造业的平均规模差异系数GC4为49.92(2010年,按17个子行业加权平均),总体上,行业中企业规模的差异性较大;从子行业看,医药制造业(53.92)、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60.88)、电子及通信设备(65.00)的市场差异系数高于平均水平,行业中大企业的主导地位更突出;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31.77)和航空航天器制造业(8.64) 的市场差异系数低于平均水平,行业中的主导权相对涣散。
进一步考察五大子行业下的细分行业,可以利用绝对集中度和相对集中度指标把17个先进制造业细分行业划分为I、II、III、IV四种类型,如表1所示。除了I型的三个细分行业初步确立了行业主导权之外,其他多数细分行业要么集中度偏低,要么企业规模差异偏低,不利于产业资源的整合和运行效率的提升。
(三)面向差异化和进出壁垒的延伸考察
一般认为,先进制造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在于先进技术和专利技术,所以成熟的先进制造业往往向高度标准化和高度专业化两个方向发展。我国先进制造业由于市场结构高度分散,中小企业为数众多,应该面向“长尾市场”开展专业化和个性化经营。但现实中,我国先进制造业中的企业却多集中于主流市场,针对通用性需求开展生产和研发,一方面缺乏“菜单式”的个性化,另一方面缺乏“专业性”的集约化,导致附加值偏低,运行效率降低,产业缺乏吸引力。
类似地,一般认为先进制造业兼具高研发风险和高投资收益的特性,其沉淀成本较高和资产专用性较强,因此进入和退出存在技术。但在我国,由于国家对先进制造业发展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使个别子产业趋向于公共产业,行政性壁垒较高但技术性壁垒不足,投资收益不高,行业吸引力不强;在如此政策依赖环境下,得不到政策支持的子产业,往往不愿承担高研发风险,所以停滞于低技术水平,不得不开展价格竞争,同样导致利润率趋低,行业吸引力下降。
可见,我国先进制造业虽然初具雏形,却没有真正导入先进制造业应有的发展路径,如果不进行必要的补偿性政策调整,极易陷入低度均衡,失去发展机遇,逐步沦为传统制造业,复归国际分工体系的中下层。
(四) 市场结构对研发行为的影响考察
为了能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技术研发形成更清晰的认识,可以再将技术研发划分为产品创新型研发和过程创新型研发两个层次,其中:产品创新型研发强度主要用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来衡量,过程创新型研发强度主要用微电子控制设备占固定资产的比重来衡量。通过对17个细分行业研发强度的计量统计和合并计算,可以得到表2。
从理论上讲,松散型的寡头垄断是最有利于技术研发的市场结构。从表2可以发现:I型细分行业中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的研发强度都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IV型细分行业中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的研发强度均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II型细分行业中产品创新的研发强度要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而过程创新的研发强度则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III型细分行业中产品创新的研发强度要低于全行业平均水平,而过程创新的研发强度则高于全行业平均水平。
由此,可以进一步推论:寡占型市场结构对于先进制造业的技术研发行为具有最好的激励效果,企业研发行为最活跃,新技术和新产品和新工艺都将得到引进、消化和吸收;行业集中度低、企业规模差异小是制约先进制造业技术研发行为的重要因素。由于行业利润水平低,技术外溢效应强,技术研发的风险巨大但收益较小,所以技术研发不构成最有效的竞争手段,低成本渗透策略会被多数企业使用;高行业集中度能够帮助企业保持较高的盈利能力,进而获得较强的风险抵御能力,因而有助于激励企业开展产品创新型研发;企业规模差异让大型企业获得了规模经济效益,而中小型企业不得不引入差异化战略,于是面向成本降低和工艺改进的过程创新成为该类细分行业的主要研发行为。
(五) 市场结构对产业效率的影响考察
从我国先进制造业17个细分子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看,行业差异仍是盈利能力的主要决定因素。医药制造(11.65%)、医疗设备和仪器仪表(9.82%)行业利润率保持在10%左右的较高水平,而航空航天器制造(5.11%)、电子及通信设备(6.21%)以及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3.46%)行业利润率则处在5%左右的较低水平。
进一步考察市场结构对行业经济效率的影响。通过对17个细分行业盈利能力的计量统计和合并计算,可以得到表3。行业内企业的规模差异性也对行业盈利能力和经济效率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规模差异性的存在一方面有助于弱化过度竞争,提升行业经济绩效;另一方面有助于激发行业内的兼并重组,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较高的盈利能力还会形成更强的行业吸引力,吸引更多的产业投资并推动更快的产业扩容,由此实现先进制造业的结构升级效应。
另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II型细分行业,尽管处于较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中,但由于一方面该市场结构主要是由行政力量构造的,公共产品属性突出;另一方面企业规模差异较小,无法形成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所以行业经济绩效和资源配置效率都较低。
面向市场结构的先进制造业政策调控方略
承载着我国制造业转型提升和经济结构调整升级重要战略使命的先进制造业呈现自主创新不足,综合效率偏低,产业资源配置不合理,内资的行业主导力不强的发展态势。这一态势不仅在短期内影响着先进制造业的扩容和升级,更会对我国的产业安全、经济转型、国际分工等造成长期影响。同时,也应该看到,市场结构构成了我国先进制造业低速度、低效益、低水平发展的根源性影响因素,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市场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总体而言,政府对先进制造业市场结构的监控、分析和调控是一项较为系统的工作:从静态、动态、绝对、相对等多个视角监测先进制造业的市场结构特征;从产业整体和细分行业两个层面考察先进制造业的市场结构特征;从经济绩效、技术研发和资源配置三个层面认识先进制造业市场结构的影响;从企业行为引导和企业绩效调节两个方向开展先进制造业的市场结构调控。如此才能更好地创造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发展的长效环境和机制。
具体而言,政府针对先进制造业的市场结构、技术研发以及运营效率的政策调控可以重点着力于如下三个方面。
(一)政策引导
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先进制造业向大型企业主导、大中小企业协同合作的低集中寡占型市场结构演化。对我国先进制造业而言,市场集中度高、企业规模差异大的市场结构更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开展和产业运营效率的提升。因此,政府在市场结构调控过程中,重点推进如下工作:
在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主导作用的同时,保持中小企业在产品改进、工艺完善、业务细分化、服务专业化等渐进性创新和长尾市场需求满足方面的优势,利用好二者之间的互补性,提升产业运营效率。
选择企业规模小,市场组织散的细分行业,推动企业间兼并重组,特别是技术研发型企业与生产制造型企业的横向联合,推动行业市场结构向低集中寡占型演化。
通过必要的专项支持,如园区建设、人才工程等,推动行业内的资源共享、设施配套、产业集聚以及人才培养。
推动细分行业内的纵向一体化整合,通过信贷支持协调供应链矛盾、通过供应链协同实现强强联合、促优逐劣,通过打通从技术研发到商业化应用的价值链强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优势。
针对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建立风险基金,协调自主创新体系中各创新承担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知识产权得以有效保护。
(二)政府组织协调
基于政府的组织协调能力,集成企业资源,整合研发力量,推动先进制造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政府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在技术创新中发挥引导和支撑作用。
对产业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的资金支持要采取事前补贴和事后奖励相结合的方式,避免事前补贴监督不力,事后补贴激励不足的缺陷。
对于对产业全局具有深远影响的基础性研究,特别是重大科技专项,应通过国家专项、研究基金、产业联合攻关等方式进行,政府科技资金应以直接方式介入并给予支持。
对于产业后技术,特别是部分引进消化、模仿改进技术,政府资金应当间接介入,做好产业创新环境创建工作,在信息服务、产学研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利用好财税政策手段
利用财税政策手段,将先进制造业作为幼稚产业加以保护和鞭策,加速产业规模扩容和竞争力提升。
要采取必要的成本补贴、研发资助甚至行政保护等方式,弥补产业竞争力不足,给予先进制造业相对宽松的市场环境。
一、资本市场的发展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动力
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各产业之间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市场结构调整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根据市场上的信息做出一定的调整,随着资本市场不断的完善和发展,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开始步入新的发展层面。资本市场不仅信息充分而且效率极高,相比较商品市场而言能够更准确地预见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当产业结构发生调整时,资本市场会相应地做出反应,当产业的产品价格发生变化时,资本市场的价格已经发生改变,资本市场为产业结构的调整准备良好的条件,能够更好地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最终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的目的。
产业结构在调整的过程中,资本市场会发挥相应的作用。政府是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力量,政府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对产业结构调整提出要求和给予一定的帮助。政府在规定产业结构调整数量的同时会颁布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帮助,当产业结构获得一定成效时,资本市场就会做出反应。资本市场会加大对那些政府扶持的企业的投资,促进资金的集中,这样就更容易实现这些企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计划。但是被政府限制的企业的市场价格会急速下降,开始慢慢淡出资本市场。不管在什么时候资本市场都会对产业结构调整做出反应,发挥一定的作用。
二、创新将资本市场与产业结构联系在一起
这种创新主要是指引进新的生产理念,激发社会的发展潜能。当代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的商品和服务;二是在生产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数量;三是连锁反应。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创新的连锁反应,创新对于产业结构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新产品上市时,会抢占市场获得很大的利润,当这种产品的利润高于其他产业时,各产业之间的生产要素就会发生转移,导致产业之间不停地调整结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创新会带来一连串的连锁反应,让整个市场发生变化,间接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而创新正是由于资本市场的影响才能得以出现,现在风险投资和创业平台的开设更是加快了创新理念的出现。
三、资本市场为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
(一)企业大规模的重组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也开始进入一个高峰期,产业结构的调整势必会带来大规模企业的重组,相同行业和不同行业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收购和并购活动。相同企业之间的并购是为了扩大自己的实力,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不同企业之间的收购是为了实现企业多样化的发展,但是这种大规模的重组是在资本市场下的支持下完成,资本市场为企业的这些经济活动提供了大量的资金。
(二)核心企业的发展
资本市场的发展会带动核心企业的发展,核心企业不仅具有强大的融资能力,还能带动同产业中其他企业的发展。在资本市场出现之前,很多企业的经济行为都会受到银行的约束,不能真正发挥自身的实力,但是资本市场的出现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中,长此以往就会促进核心企业的发展。产业中核心企业得到一定的发展,不仅能够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还能为下阶段的产业结构调整指明正确的道路。
四、资本市场为产业结构调整明确了发展方向
为了更好地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政府往往会制定相关的政策来扶持战略产业,但是很多时候政府的扶持并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这时候就需要资本市场发挥一定的作用,资本市场的风险投资和创业能够有效地培养战略产业。战略产业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先进的生产技术引进到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能够带动其他企业的发展。资本市场不仅为战略产业和主导产业提供大量的资金,还促进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
产业发展到一定的时期都会出现衰退期,产品市场占有率逐年下降,生产观念和经营观念都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不然到后期会给整个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消极的影响。资本市场通过收购、并购等重组的方式实现产业结构调整,让新兴产业代替衰退的产业,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会受到资本市场资金的限制,资本市场会为产业结构调整指明正确的发展方向。
总而言之,要想真正实现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定要处理好资本市场与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真正意识到两者之间密切的关系,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来合理地调整产业结构,各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同时也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和资源调配的功能,实现资金合理有效地利用。
参考文献
[1]吴剑雄.资本市场与产业结构调整关系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2.
[2]何小三.资本市场促进战略新兴产业成长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
[3]孙国军.产业结构调整的资本市场约束[J].经济研究导刊,2009(35).
关键词:土地市场;流转模式;农产品结构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 A
目前,农村土地的经营模式造成广大农民难以加人到高投人、高产出的产业结构调整行列,而另一方面,有经济和技术实力的种养能手,却苦于经营空间的限制,又难以形成规模经营、专业化生产的格局。因此,要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必须加快农村土地市场的流转。
一、我国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的主要模式
土地流转的模式是指土地流转的方式,即采用什么方式将土地在土地的各种产权形态上进行转移。土地权益人流转土地的方式取决于特定时期、特定区域单位土地面积的边际收益的变化趋势。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租赁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户将承包土地以出租方式租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单位。土地出租后,虽然不再由原承包方耕种,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并没有发生变化,承包关系并不是发包方与接包方的关系,而仍然是原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这就是说法律赋予了农户出租承包地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入股
土地作为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许多农民不愿轻易放弃土地使用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日益增多,鉴于担心经营非农产业失利而留有从事农业后路的顾虑,既不愿转让土地,又难以精心地经营土地。于是,土地承包农户将土地入股给龙头企业或农业专业大户,也有农户自愿以土地合股组织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营土地。农户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由它来统一经营农民的土地,农民既可按土地使用权作价股分红,又可在企业工作,按劳取酬。在股份的构成上,农民主要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在用人机制上,企业与农民实行双向选择,企业原则上优先录用股民。这种土地流转方式展示出了深化农村的方向,不仅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而且还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模式和主要途径。
3.土地互换
在土地承包期内,主要是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和便于耕种管理,交换其承包地块的使用权。互换后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有的仍由原承包者承担,有的经发包方同意后随互换而转移。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互换。互换一般是农户自发流转行为。
4.转包土地
土地承包户将其土地的使用权转包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单位。承包方与发包方仍按原承包合同履行权利义务关系。该模式是新承包人向原承包人履行义务,原承包人再向发包人履行义务,由新承包人和原承包人共同承担风险。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具体又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承包户私下与新承包人协商,将承包土地转包出去;二是土地承包户委托有关组织进行转包,即自愿将承包土地委托村委会转包他人。该模式运作方便,对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没有过高的要求,其主要特点是:从转包主体看,多数是从事非农业生产,举家入城但户口未动的农户,或是主要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如外出打工、经商等无力耕种承包地的农户。从转包的运作方式看,多为自行转包,私下运作,口头协商,无正规合同,不够稳定。从转包范围看,多为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或邻近的亲朋好友。据有关土地流转转包不完全抽样统计,在1998年到2007年10年之间,经过村委员会和私下运作这两种情况转包,全国有偿转包耕地由1997年的146.7万亩上升到2004年的1065.7万亩,到2007年,转入户共计支付转包费就达76.3亿元之多。
5.使用权拍卖
承包人把承包的土地,主要是“四荒”土地的使用权,一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一次性作价卖给他人。拍卖年限、价格及其他有关事宜协商确认并签订拍卖合同。早在1983年,山西省柳林县龙门垣乡村民李马才,率先以1750元的价格买下了本村15.7亩“四荒”地的使用权,成为全国“四荒拍卖”的第一例。另一方面是承包人把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私下拍卖其他经营户。到2007年底,由于农村承包的土地的经营户长期在外打工或已经在城镇私人企业就业,根据调查,全国已有3700多万农户将自己经营的土地使用权放弃拍卖给他人经营。
二、农村土地市场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成片流转难,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所属土地位于成片流转土地中间位置的个别农户出于种种原因,就是不愿把承包的土地流转出来,影响产业规模化经营政府的统一规划。另外,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利益也得不到保障。一是土地流转价格比较低,与业主收入极不相称,农民应得的流转收益存在较大风险。二是部分流转的土地期满后,如数复耕困难,即使复耕后,也将影响耕地的质量,农民的长远利益难以保障。由于土地作为农村居民一种最基本的生活来源保障,加之农户深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土地在大部份农户心中的基础地位还是没有改变。部份农户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只着眼于一时的利益,而对自己在土地流转以后的基本生活考虑不够充分,加上国家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的空白,造成部分土地转出农户以后的生活得不到保障。
(2)土地流转费用确定困难。目前,土地流转的租金主要有两种方式来确定:一是现金租金;二是实物租金。这里主要的问题就是现金租金,现金租金的确定没有考虑到物价水平的涨落因素,这是引起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
(3)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中缺乏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意识。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对规模化经营业主的环境生态效益考虑较少,由于多数从事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业主资金限制和无相关的制度约束。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对周围环境将造成巨大的破坏,影响到周边群众的生活。如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农家乐的生活污水等,大部分没有经过处理而直接排放到周围的河流、沟渠中,对水源造成了严重影响。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中环境保护是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过程中的一个突出而又被忽视的重要问题。
(4)相关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协调。在农村土地流转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感到相关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协调不具体。目前的《土地管理法》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条款就存在不协调的地方。《民法通则》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条款过于笼统,实际过程中难以操作。在具体的土地管理规定中也没有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条款说明。如《土地承包法》规定,到农民手中承包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然而,到底如何才算“农用”这个问题是不清楚的。这个问题不清楚,投资者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就难以受到法律的制约。另外,相关法规、政策不配套也造成土地被闲置。
(5)土地转入方在其转入土地上的基础设施不符合相关法规。这个问题主要是指土地转入方在获得成片的土地以后,在其经营活动中在转入土地上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报请有关部门审批、核准。而这些设施的修建在土地流转之前并未申明,协商,这种情况往往会变相改变转入土地的用途,使土地以后的复耕可能减少,这也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过程较突出的一个问题。
三、加快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积极调整农村农产品结构
合理配置农村土地市场资源,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流转,是调整农村农产品结构和提高农民收入的的关键。加快农村土地市场流转,积极调整农村农产品结构的主要措施有:
(1)加强农村土地生产开发和经营的综合规划,统筹安排。结合制订“十一五”规划,要将土地流转与农产品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纳人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进行统一管理。充分调动村社基层组织积极性,广泛听取群众愈见,依法完善托管经营.积极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合法流转。在流转目标上.依靠城乡两个市场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发展特色产品、生态农业产品和可持续农业,调整农村农产品结构,以不断的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2)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农民生活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政府应当对土地转出农户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积极试验。如,可对土地转出农户进行基本生活养老保险,基本生活养老保险金可由流转土地使用权租金大小或区域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标准确定。
(3)建立土地流转的市场体系。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户市场化意识的不断增强,今后土地流转通过市场来完成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应该建立土地流转的市场体系。土地流转的市场体系包括村、乡镇、县市三级体系,即村一级的土地流转服务站、乡镇一级的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县市一级的土地流转交易管理局,依法推进土地的有序流转,形成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市场环境。(1)依法进行土地流转
(4)建立土地流转的风险保证金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土地流转受让方搞规模经营不能损害农村生态环境,不能搞掠夺式经营,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为此,政府应建立流转土地的风险保证金制度,以保证土地按约使用、合理使用。风险保证金可以按业主每年收入的一个比例收取,每年提交给政府管理部门,由政府管理部门统一监督和使用。
(5)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进行。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进行,务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应该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从法律、法规上规范土地流转的程序、流转的方式、确认机构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方法等,在法律中明确土地流转的条件、土地流转费用等方面的条款,并对土地转出方要督促其签定流转合同,形成稳定的流转关系,特别是要对土地转入方是否按规定使用土地进行监管;对其在土地上的基础设施建设,必须要在流转合同中确定说明,并不得有危害土地复种的行为。保证土地流转的公开、公正、合法以及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利。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
参考文献:
[1]麦伟.探寻实现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3):14-16.
[2]王洪亮,徐翔.关于农民增收问题的理论思考[J].经济问题,2004,(2):47-78.
不能谋求在短期内解决大部分人的住房问题
住房消费本来应遵循梯度变化规律。但目前住房消费普遍追求“一步到位”或“尽快到位”。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明显,在造成使用价值浪费的同时,导致了需求膨胀,引起价格上涨,而价格上涨和房地产信贷的支持又刺激了投资性需求的膨胀,形成“财富效应”,形成“租房不如买房”、“迟买不如早买”、“买小不如买大”的消费预期,进一步加剧了住房需求膨胀。当前,一方面我国住房消费的整体水平已经超越了应有的经济发展阶段,另一方面真正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由于住房建设的拉动,宏观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结构性矛盾。相对于住房建设,当前我国城市交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文化教育等与同等经济条件下的其他国家相比,则差距较大。城市居住环境恶化,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与发达国家差距极大。
不能用西方标准来衡量中国的住房水平
到2020年,我国人均GDP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按照西方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我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60%,人均住房面积将达到35平方米/人以上。在此期间,约有3亿到3.5亿左右的新增城镇人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加上城市危改和住房消费升级带来的需求,以及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带来的用地需求,中国有没有这么多土地可以用于城市建设?目前我国大多地区经济发展模式仍然是“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增长”,GDP的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依赖“土地+信贷”,吸引外资依靠“减税+减免地价”。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住房建设定位,在短期内形成对固定资产投资的拉动,对其他行业尤其是钢材、水泥、建材等高能耗产业的拉动,将进一步加剧宏观经济的过热,加剧环境的恶化和资源的紧张,以及一系列问题和矛盾。
我们必须认真反思20年来逐步形成的房地产业发展政策,科学合理地量化城市土地规划控制指标体系,重新定位未来城市建设模式和居民住房消费模式,以及消费水平的评价指标,重新定位未来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格局。
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政策错位
解决住房市场的结构性问题,关键在于调整好三个比例关系:(1)保障类住房建设和商品房建设之间的比例结构;(2)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廉租房建设之间的比例关系;(3)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消费中“租”与“售”的比例。
1998年以来,我国居民住宅产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北京市为例,从1998年到2006年,已经竣工经济适用房超过1000万平方米,超过10万套,占新增房屋建设总量的8%~15%。经济适用房确实解决了许多人的购房需求。“十一五”期间,北京还将新增经济适用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廉租房建设规模约47~60万平方米、约1万套,社会保障住房占全部新增住房建设约20%(按套数计)。然而,根据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得到的资料,到2006年底已提交申请表,并经过审批取得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排队等候的超过12万户,经济适用房的供求矛盾极其突出。另一方面,由于近几年房价的快速增长,还出现了“买不着”经济适用房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夹心层”,出现了“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条件”住廉租房的“夹心层”。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同样,根据上海市、重庆市、广州市公布的“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规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基本占新增商品房建设总量的15%~20%左右,也出现了类似的状况。
近年来各地廉租房建设严重不足,许多城市甚至根本就没有廉租房。这显然是住房保障体系的缺陷,而现行政策在经济适用房的消费上采取单一出售的方式,更无法解决“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条件”住廉租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标准太高,购买条件太宽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家庭收入分析,按照家庭年收入为6万元的购买限制条件,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比例占总家庭的80%左右。而历年来经济适用房在供给上只占到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供需之间形成明显的矛盾。另一方面,对于20%的低收入户和20%的较低收入户,经济适用房房价收入比超过8年,很难解决这些家庭的住房问题。可见,按照现行的政策,已建和在建的经济适用房真正解决的并不是40%以下的较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前几年,在没有限制购买对象时,真正得到实惠的是较高收入家庭和高收入家庭;在限定购买条件后,得到实惠的大多是中等收入家庭和白领阶层,而真正需要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和较低收入家庭,或者“买不起、住不起”,或者“买不着”。
缺乏退出机制使增量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为一个无底洞。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水平迅速提高,比如,1998年第一批买经济适用房的许多年轻人现在都进入了高收入阶层,一些刚参加工作就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年轻人和一些新兴行业的从业人员,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收入变化可能会很大。这些人在享受了国家的住房优惠政策后,又购买了商品房,还可以将经济适用房出卖或出租进行投资,从而加剧经济适用房的供需矛盾和社会的不公平。
现行政策模糊了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之间的本质区别,激发了经济适用房的“投资价值”,形成市场的混乱。1998年首批经济适用房开始建设时,在同一区位,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价差,主要体现在政府在土地出让金的减免方面,在商品的属性上并未体现。近年来,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商品房价格出现了大幅度的上涨,经济适用房价格通过二手房买卖也有大幅度提高,由于在经济适用房的再转让上政策缺位,使得经济适用房成为投资性购房、炒房、炒号的工具。据统计,北京市最大的两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回龙观和天通苑的出租率在40%左右,第一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如果按照现行价格出售,利润也非常可观。
用科学发展观重构住宅市场价值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必须长期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不能因为一段时间、某些方面、某些地区出现了一些问题,就片面地否定我们20年来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违背价值规律来解决住房问题。但在始终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同时,必须坚持建设多渠道多层次市场体系的方针,加大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当前,必须客观分析我国的现实特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重新考量和调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一是要根据经济发展阶段,在商品房市场和经济适用房市场之间建立一个合理的结构和比例关系。当前,我国大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保障性住房应占到全部住宅建设总量的60%左右,以覆盖中等收入以下家庭(含中等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而商品房只应占到40%左右,主要针对中高收入和高收入家庭。随着经济的增长,居民购买力的提高,保障类住房才能逐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