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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护任务及责任区情况
分乡镇森林管护面积247010亩,其中禁伐面积145033亩,限伐面积101977亩。中队现有专职护林员12名。(含长岭岗增补的1名)兼职护林员16名。按交通地利优势将我镇划分为宜保线、普天线,分别设棠垭哨卡,由陈俊、秦发卫负责,棠垭、界岭、插旗、南垭、金竹、联合、南岔湾村的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设天坑哨卡,由丁宏林、李国勇负责天坑、天鹅池、中洲山、面里荒、高场村的森林管护及日常工作;林业站设管护中队,由谭金华负责大中坝、高家堰、普溪河、分乡场村的森林管护工作及中队的日常事务。分乡镇16个行政村,各村设兼职护林员1名,负责各村的森林管护以及上下工作协调。
二、森林管护方面
(一)、宣传林业政策,贯彻执行《森林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去冬今春的森林防火期内,护林员在各交通要道路口,主干道,及沿公路农户房子上,刷写关于森林防火的宣传标语达300多条,有效地宣传了防火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春节期间,发放祭祖灯1000余个,对大小型商店发出紧急通知,对购买、使用烟花、爆竹、冥纸的进行宣传,并要求登记,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在平时的巡护中,护林员走到哪里,就讲到哪里,对目前国家天保政策,封山育林政策,以及农民不懂的进行宣传讲解。发现违反规定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再就是对林政案件进行宣传,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努力宣传到位,做到农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飞播区内农户的宣传,因飞播区内国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造,现有成果来之不易,通过宣传,提高广大播区农民的认识,共同保护播区的一草一木。
(二)、开好一个会,明确职责,强化责任
中队每月定期召开一个会,一是护林员汇报当月管护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二是安排近期主要工作;三是加强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衷肠培训,集中学习《森林法》、《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植物保~》、《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护林员素质。对哨卡的管理方面,制定了哨卡值班制度,过失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更进一步明确哨卡护林员职责。护林员白天在责任区内巡护山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林政进行查处,晚上协助林政对违章运输的进行堵查,在各村、组设眼线,为我们提供准确情况,严厉打击那些滥伐盗伐、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三)、严把采伐办证关,实行监督采伐
11月份以前共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407份,其中线路清障的有30份。采伐529.1立方米,分管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林政人员在办理手续时严把办证关,严格要求表格填写到位,各级领导审核签字到位,护林员核实到位,林政核实准确后方可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四)、对加工厂、煤矿的管理
我镇现有木材加工厂10余家,其中带锯加工厂有6家办理了加工许可证,我镇于8月16日集中召开加工业主会议,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要求他们建立台账,作为其明年证件年审的依据。分管责任区内的加工厂由负责护林员随时进行检查,一是看来料加工木料是否合法;二是看加工台账是否建立登记,登记是否属实,总体来看,加工厂秩序比以前大有好转。我镇现有煤矿5家,对煤矿用材问题实行专人负责管理,随时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五)、护林日志填写与审核
中队按月对护林员日志进行审核,并逐一签字,到目前为止,护林员日志填写还是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一是填写与管护无关的事项较多,二是日期填写简化,三是月管护小结未写,针对这一问题,中队将严格桉照大队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
(六)、协助站其它工作
护林员巡山护林的同时,积极协助站对退耕还林地进行补植,对新造林地进行管护。对在我镇割松脂的单位进行严格按割脂操作规程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
三、林政管理方面
年以来,我站林政人员加大了林政管理力度,护林员积极协助在林政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中队充分发挥两哨卡护林员的作用,和各村兼职护林员的作用,为我站林政人员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有力地打击了那些违法行为人。11月份以前共办理了林政案件36起,其中无证运输31起,无证加工2起,滥伐林木3起,没收松原木34.5立方米,松方80块,杂木杠600余件,罚款7380元。
四、存在的不足
年以来,中队全体护林员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森林法》实施天保工程,对辖区内的天然林资源进行管护,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反映出了以下不足:
①护林员在巡山护林的过程中,发现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无证收购等案件,往往因没有全法证件而造廷误处理时机,往往受时间急,路远造成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情况,比如在百里荒岗上,巡护发现无证收购的车,打电话到站里,因上去要1个多小时,等站里人上去,他们早装好走了,若有全法证件,证明身份的话,情况可能不一样。
建议:来年给护林员办理一个有效证件,能够在责任区内检查和实行监督管理。
②我站护林员个别无摩托车和电话,不利于开展护林工作,不好联系,行动不方便。
建议:招聘护林员要求有摩托车和电话扰先。
③个别林兼职护林员形同虚设,有和无是一个样,根本没有履行职责。
建议:取消兼职护林员,增加专职护林员和提高护林员福利。
④管护方面存在有死角,一年四季很少去,比如说牵牛岭,与黄花交界,山大无人,护林员一个人、两个人根本不敢进山去巡护,我们也曾集中力量去管护,但必定次数太少了。
建议:今后的管护要全面展开,不能只在交通便利的地段巡护,要经常情地组织力量集中巡护,制造声势,引起广大群众的注意。
⑤林政管理力度还有加大力度,减少各类林政案件的发生率,确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⑥木材加工厂管理方面存在监督不力,因加工厂可以天天加工,而护林员不能天天去管,天天去看,往往发生混水模鱼的现象。
建议:今后在木材加工厂管理方面,除了对其进行管理外,应还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在加工期间不违反有关的规定,违章操作,否则没收保证金,还要视期情节严重程度对业主进行罚款处理。
五、今后的打算
年即将过去,明年的工作中队打算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力度,认真搞好森林管护,确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
①在责任区加大宣传力度,对国家的法律、法规、林业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②加强对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护林员整体素质,做到依法护林,依法兴林。
③强化源头管理,严把采伐办证关,对办证采伐户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进行监督采伐,及时注销采伐证。加强对山林的巡护,积极发展“眼线”为我们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④加强对哨卡的管理,严格值班制度。明年对哨卡实行轮体制度,保证哨卡天天有人在,天天有人在管事,白天下队晚上守哨卡,积极协助林政人员打击违法行为。
⑤加强对辖区内大小加工点进行管理,一是要求建立加工台账,二是要求进行业主反溃加工情况,对业主实行监督管理,不定时,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从快从重处罚。
一、苗木基地建设进度情况
入春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2月19日市委王福宏书记调研苗木基地建设讲话精神,努力克服连续阴雨天气不利影响,将苗木基地建设与春季义务植树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迅速掀起苗木基地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实现了首季“开门红”。截止4月28日,全市组织开展苗木基地建设大会战24个、参加会战人员达3600人次。新建、改造提升苗木基地18400亩,完成投资2.01亿元,其中新建苗木基地8900亩,占年度任务1万亩的89%,栽植苗木334万株,完成投资16635万元;改造苗木基地9500亩,占年度任务1万亩的95%,栽植苗木241.3万株,完成投资3420万元。
二、5月份工作方案
下一步,市林业局将围绕“对照湖州找差距,结合实际再提升”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4月16日市委书记王福宏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讲话、4月17日全市绿色提升和重点村镇环境风貌整治工作推进会、4月26日市委王福宏书记调研苗木基地建设讲话精神,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依法规范、市场导向、统筹推进、各方受益”6个原则,全力推进苗木基地“138”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基地建设进度。按照新的要求、新的任务,抓住当前季节,明确基地建设的时间节点,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奋战30天,确保在5月底之前完成剩余的1100亩新建和500亩改造任务,围绕慈张公路、旅游干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景区景点、百佳摄影点等附近区域,建成有一定规模的80块苗木基地。
二是提升基地品位档次。新建基地按照“色彩要丰富、层次要分明、主题要突出”的要求,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潜在价值大、经济效益高的红叶石楠、樱花、红枫等优良彩叶品种,进一步提升基地档次品位。对已建基地质量、苗木成活率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进行补植、修复,缺棵补棵,缺行补行,并适当加量密植,确保回头检查率达100%,切实巩固春季绿化成果。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我市2018年森
林覆盖率增长不得低于1.35%;林业投资达到8.98亿元,林业产值达到30亿元;造林面积达到8万亩;本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及以上;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确保林木采伐指标不突破限额,且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率达100%;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禁止辖区内建设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建设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100%;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四个“100%”目标;辖区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加强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重大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防传入与扩散蔓延。
(二)完成情况
根据州林业局对**市2018年森林覆盖率的测算结果,我市2018年森林面积增加6.7万亩,森林覆盖率将上升2.84个百分点,预计将达到58.62%。累计完成林业投资7.75亿元,林业总产值达25.88亿元;在全市的共同努力下2018年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7.3%;十三五期间采伐限额总量为14.52万立方米,2018年我局共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223份,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已完成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线索核实率、刑事案件移送率两个100%目标;2018年我市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但在三棵树镇和洗马河街道发生火警2起,我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严格控制在0.7‰以内;上半年完成了松材线虫病春季监测普查,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程,稳步提高全市森林面积
2018年全市通过实施各项国土绿化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6.21万亩,有效增加了我市森林面积,切实提高了全市森林覆盖率。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大战100天”行动,全市共完成3.3万亩造林任务(其中,201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3万亩;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0.3万亩)。二是累计拨付给镇、街道补助资金4159.8万元,其中拨付2015年度新一轮耕还林补助资金3249.76万元;拨付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60.04万元;拨付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50万元。三是印发了《**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县级验收工作方案》,成立县级验收工作组对各镇、街道2015、2016、2017年度的退耕还林进行验收,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四是印发了《**市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今冬明春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务必按照整改要求全面完成补植补造工作,确保各年度工程顺利通过国家、审省级验收。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情况
2017年**市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共需实施营造林2.5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14万亩,封山育林2.42万亩。主要治理范围在小河流域,涉及旁海镇和三棵树镇。项目总投资238.53万元,其中,封山育林投资187.26万元;人工造林投资51.27万元。目前已完成施工作业,并完成自查验收。
(三)义务植树完成情况
**市2018年按照“一减四增”的要求对义务植树点进行选择,得到了州委书记的高度认可。全年共完成2万株种植任务,并结合农村清洁风暴在三棵树镇养朵村、龙场镇老鸦村和黄腊村种植桂花2000余株。
(四)森林抚育项目完成情况
2017年省林业厅安排我市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任务为1万亩,项目总投资108万元,涉及**市国有林场的城区工区、旁海工区、炉山工区、舟溪镇、湾水镇,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完成。
(五)县级植被恢复费项目完成情况
**市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2017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种植银杏0.4万亩、森林防火和林业调查、执法工作等,共投入资金960万元。目前银杏种植任务已完成0.35万亩,余下的0.05万亩预计在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种植。
三、继续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实现资源可持续性利用
(一)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管理情况
**市“十三五”期间年采伐限额为14.52万立方米,截止目前,我局共完成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223份,涉及采伐林木蓄积1.39万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14份,涉及木材材积0.01万立方米;办理林地使用手续22件,涉及林地面积面积0.18万亩,缴纳植被恢复费2395.65万元。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情况
**市现有林地面积130.49万亩,已完成外业勘界的集体林地面积113.6万亩。纳入改革的林地涉及全市17个镇、街道(除城西街道外),221个村民委员会。目前,已完成发证面积60.04万亩,发证户数3.08万户,发证本数3.25万本,占全市应发证面积的46.01%。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完成情况
2009-2017年,中央、省、州、市各级财政共下拨我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68.33万元(不包括公共管护支出)。我局已拨付各镇、街道3412.14万元,各镇、街道已兑现给林农2598.59万元,未兑现869.74万元,兑现率为74.92%。
四、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切实筑牢生态保护底线
(一)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完成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2018年923个疑似图斑的现地核实工作(其中:“六个严禁”图斑613个,森林督查图斑310个),目前正在收集和审核相关佐证材料,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达到100%;二是完成了2018年240起行政案件的现场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并下发给各镇(街道),目前正在督促各镇(街道)加快行政案件的查处进度;三是完成了2018年111起刑事案件的移送工作,所有刑事案件正由市森林公安局进行查处,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为100%;四是我市2017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共有244起涉林案件(其中:行政案件121起,刑事案件123起),目前已查结122起(其中:行政案件查结87起,刑事案件已查结35起),尚有122起案件未查结(其中:34起行政案件、88起刑事案件)。因各镇、街道未提供往年度涉林案件补植复绿相关佐证材料,导致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处罚执行率为0%。
(二)中央环保督察案件整改完成情况
2018年2月,**市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取得了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我局已完成**市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的整改工作。2018年7月,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占用林地典型案件提请问责的通知》的要求,**市委对炉山至下司快捷通道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现已全面完成林地复绿工作。目前,该案件已按程序完成销号工作。
(三)森林防火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3月,市人民政府组织各镇、街道召开了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并与18个镇(街道)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书。在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我局安排了森林防火巡查组对各镇、街道及香炉山、罗汉山、石仙山、小高山等部分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巡查。在各镇(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我市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四)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集中普查工作,防治面积1.8万亩,2018年我市为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二是完成红火蚁防治工作,疫情已基本扑灭。
五、不断促进产业发展,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目前,全市共完成林业投资7.75亿元,并通过精品水果基地、蓝莓种植基地、食用菌基地和林下经济的建设发展,全市林业总产值达25.88亿元,同比增长55.76%,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2673户、贫困人口4600余人实现增收。
一是完成了2000亩洛棉村精品水果基地的建设工作,其中桃子1113亩,李子887亩,采取村委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模式,覆盖洛棉村贫困户46户143人;二是完成了2500亩蓝莓品质提升工作,其中下司镇新建500亩,碧波镇低产林改造2000亩。蓝莓种植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13户2552人;三是完成了《**市林下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三棵树镇格冲村林下养鸡示范基地、炉山镇洛棉村桃李荷田园、**市舟溪镇新龙村食用菌三个示范基地的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惠及建档立卡贫困户739户;四是通过引进贵州众仁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进驻我市进行银杏加工,全市发展种植基地1万亩,该公司负责按2.6元/公斤进行保底回收银杏鲜叶。目前该企业加工厂正在进行场平,预计2019年10份投产。五是完成了舟溪镇青龙村食用菌产业园460亩建设任务,现已完成园区内道路硬化及其他附属配套、网线迁改和高压线迁改、大棚安装等工作,分拣中心、冷链及办公用房正在修建,预计11月底投入使用。该园区可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894人,预计每户增收2000元。
六、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城市增绿添彩
2015年11月,**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申请由省林业厅报送国家林业局备案;2016年5月,我市正式得到国家林业局同意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批复;2017年9月,《**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创建森林城市的县级市;2018年7月,我局邀请国家林业局专家对我市的森林城市创建进行指导,并按照创建要求积极完善各项指标;2018年10月,我局拟定了《**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并请示市人民政府印发。
七、存在的问题
1.新一轮退耕还林存在的问题:一是2015年度的新一轮退耕还林省级验收面积核实率低,导致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被省人民政府约谈,根据今年省林业厅专项检查结果反馈,三棵树镇、龙场镇、大风洞镇、开怀街道的补植补造工作至今没有完成,大多数镇、街道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抽查的小班67%以上需要补植补造,造林成林率极低。二是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任务3万亩,抽检0.71万亩,面积核实率为92.62%,上报面积合格率为25.65%,核实面积合格率为27.69%,主要原因是植苗质量差,造林密度不达标,退耕户没有进行抚育管护,影响了造林成活率。三是2015-2017年度各镇、街道需完成的地块分户丈量、合同签订、自查验收工作至今未能按时完成,相关材料未按要求报送,造成退耕还林工程县级检查验收不能按时开展,严重影响了省级考核评价。四是由于造林任务未实际全面完成、合格率低、验收工作未按时完成等原因的影响,致使张榜公示、补助兑现工作无法进行,各年度只发放了由政府管控的造林种苗费,而退耕户的补助至今未发放,打击了退耕户造林积极性。五是各镇、街道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技术指导服务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及时,抚育管护不开展,造成苗木生长差、存活率不高、成林率低,难以通过国家、省级验收。六是部分镇、街道检查验收人员责任心不强,技术水平有待提高,存在小班区划不认真,将水田、道路和未植苗造林地块划入验收小班,并存在虚报任务面积现象,造成核实地类不符、面积核实率低。
2.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存在的问题:一是各业主单位生态保护意识不强,大部分违法占用林地的项目均系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导致查处难度大;二是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项目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及时的制止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三是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案件查结不及时,不按要求上报相关佐证材料,严重影响行政案件的查结率和执行率。
3.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一是各镇、街道没有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防控漏洞较多;二是各镇、街道没有成立专门的森林防火队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进行扑灭,仅仅依靠市森林防火队伍难以有效防控;三是部分镇、街道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没有安排专人对辖区内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布控,例如三棵树镇、碧波镇、洗马河街道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均发现森林火警。
4.有害生物防治存在的问题:一是防治经费偏低,不能按照方案保障设定的监测点、监测工作正常运作;二是基层林业站的监测手段和设备落后,预警能力不足,导致市、镇、村三级监测网络难以发挥作用。三是建设单位在调运苗木和木材产品的过程中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导致本年度发生红火蚁和松材线虫病疫情。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现存在的问题:一是公益林边界界定不清,导致山林纠纷多,在纠纷解决前不能实现界定和兑现;二是镇、街道对该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加上基层林业站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没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导致补助无法以及时兑现给林农。
6.森林覆盖率存在的问题: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项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日渐增多,导致全市范围内林地面积逐年下降;二是由于生态保护意识不强,导致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特别是违法占用林地情况较为突出;三是我市实施的各项营造林工程尚未成林,特别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还未达到成林条件,尚未计入我市森林面积;四是**市2017年森林覆盖率较上年度下降了0.16个百分点,仅为55.78%,在全州排第15名。
八、下一步工作部署
冬季是造林的关键期、森林防火的紧要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紧迫期和“六个严禁”工作的冲刺期,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奠定今后林业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下一步林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请还未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和造林存活率低的镇、街道严格按照《**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2018年今冬明春整改工作方案》进行补植补种,特别是大风洞镇、三棵树镇、龙场镇、开怀街道等务必完成2015年度的整改任务,确保达到国家、省级验收标准。请验收合格的镇、街道尽快将补助资金兑现给老百姓。同时,按照《*市“苦战200天,今冬明春完成6万亩营造林任务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抢抓机遇,提前部署,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2.67万亩种植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3万亩种植任务。
2.请各镇、街道按照《**市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快**市2018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案件查处进度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2017年度案件的执行率和2018年行政案件查结率两个100%目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涉林案件补植监督的紧急通知》督促辖区内查处案件违法业主进行原地或异地补植补种。对辖区内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要督促业主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3.秋冬季为森林火灾高发期,森林火警等级不断攀升,秸秆焚烧等野外用火情况较为突出,请各镇、街道务必按照《**市2018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巡逻队伍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和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务必对重点防控区域进行布控,确保今冬明春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4.为确保我市在2019年全面拔出松材线虫病,请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病死、枯死树木的清理工作和松材调运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疑似松材线虫情况务必及时向我局汇报。同时,成立以市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的专项检查组,在严查供电局案件的同时,对调入我市的树种和木材制品进行严格检查,一经发现非法调运情况,将进行严厉打击。
一、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分局法制办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公安机关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督促各所、队切实履行好办案人员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林业行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林木权属,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林业罚款不开票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全我局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局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执法案卷档案按照《行政处罚示范文本》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存在的问题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部分案卷证据单一,执法中偏重对被处罚人的调查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执法人员重处罚、轻取证意识严重,调查取证能力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
2009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单位建设为抓
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市林业局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确保工作需要,我局法制科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又确定了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兼职人员3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做到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还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集中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好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氛围。
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和市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全年共培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40人。
三、规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完善林业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林业局、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行政科室和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法制机构参与确定。
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森林防火预案修订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林业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市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市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我市林业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我市的林业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市林业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六政发200878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和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林业厅、市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林
业执法人员到舒城、霍山等县区对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为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等形式,对全市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2009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一直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钟长鸣。从办案质量到执法行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的现象。
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林业信息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