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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X年以来,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细化了目标措施,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在此基础上,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在具体工作中,执法部门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并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能够有据可查。同时,对照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法制审核事项,认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结合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执法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依法确认执法机关主体资格。同时,对执法人员进行清理,依法确认执法资格。经梳理确认,X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在此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的X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网上考试(及格X人)。目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已核发到位。
二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法部门在制定公示年度检查计划时,列明检查对象、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公示责任,对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执法内容和出具执法文书进行要求。
三是按照《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在政务服务专网公示部门单位权责清单,明确了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同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服务指南和工作流程,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依托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录入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文书、执法结果、裁量标准等执法信息。
同时,按照省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标准,统计填报年度行政执法相关数据。目前,X年度和X年度执法信息补录工作基本完成,X年执法信息录入工作按进度跟进。
(二)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在贯彻执行《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行政决策机制,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遵循“四个准确把握”的原则,即准确把握审核主体(执法部门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法制机构审核;
未设立法制机构的,由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审核)、准确把握审核层级(以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由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由部门法制机构或者审核人员审核)、准确把握审核责任(明确审核机构、指定机构或审核小组责任;明确审核人员责任)、准确把握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必经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三是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法制审核方面的作用,制定下发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遴选聘任办法》。
在具体工作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邀请执业律师和专家学者参与法制审核工作,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同时,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提升工作效能。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在执法活动中能够做到收集和保存证据,体现了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在调查询问、现场勘察、听证告知、处罚决定等环节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同时,在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抽查相关单位形成的X余卷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二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重点环节进行音像记录,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
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指导相关执法部门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拍照、录音、录像、执法记录仪记录等方式,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进行跟踪记录,并定期对音视频资料进行抽查和检查。
(四)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在成立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在X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积极组织各单位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自评工作。
在此基础上,通过抽查资料、调阅案卷、业务交流等方式,对具备创建条件的X家执法单位予以推荐。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于X年X月和X年X月组织乡镇、街道和执法单位分别对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重点对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及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操作方法进行培训。
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沟通协调,提升工作效能。
四是组成督察组,于X年X月和X年X月分别对乡镇、街道及部分执法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重点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制度不健全、执法案卷不规范、软件资料不齐全和执法能力不强、审核力量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尽量避免出现矛盾激化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巩固了执法人员依法用权的约束意识。同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治政府建设有了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二)法制审核质量进一步提升。
部分执法部门把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单独设置了法制机构,为提高法制审核质量奠定了基础。如市场监管部门设立了法制股室,并增加了X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保证了案审质量;如公安机关形成派出所先期审核、法制大队全面审核、主管领导审核签批的工作机制,并全程实现网上审签。
(三)执法设备投入进一步加强。
为了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些单位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照(摄)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设备。如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并购买了存储服务器,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拟建立音像记录整理工作阵地,为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了保障。
四)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推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为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如税务部门和烟草部门能够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如住建部门和文旅部门能够较好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作的行政许可案卷内容完备、材料齐全。
(五)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普遍加大了执法力度,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如卫健部门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开展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同时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群众反映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推行“三项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还停留在表面;一些单位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安排部署缓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落实相对滞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不到位。
一些单位执法文书不规范,存在案件事实或相关情况描述不清、证据未能形成链条、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没有全程进行记录。此外,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职责和任务相比,部分单位执法装备的配备已不适应执法任务的要求。
(三)执法信息公示不到位。
一些单位没有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未及时在信用“行政执法公示”专栏进行公示或更新执法信息,部分信息仍存在空白;一些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公示责任,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未亮明执法证件、未全面告知权利力义务等情形。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到位。
一些单位对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程序没有全面进行梳理,且对相关事项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审核意见不具体;一些单位审核力量较为薄弱,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或其他股室临时兼任,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审核人员严重不足。
五、下一步打算及意见建议。
(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日常执法中坚持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抓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制度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保存、管理、使用等制度,在调查取证、查封扣押、强制拆除、送达执行等关键环节全程进行记录。
在此基础上,组织部门单位对执法案卷及检查记录进行集中评查。此外,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合理配备和使用执法装备,并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有效衔接。
三是全面加强执法信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和录入执法信息。
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全面履行亮明执法证件、告知权利义务和出具执法文书等工作职责。
四是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专题培训,重点对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进行专题学习和讲解,提升执法人员自身业务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同时,结合业务交流和工作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和办理案件的能力。
五是完善法制审核制度机制,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行政处罚裁量情况、执法文书等进行审查,努力做到应审尽审。
同时,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使机构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审核任务相适应,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公示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措施。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我队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2020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7个,行政处罚案件20起,无一例申请行政复议。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按照要求我队主要通过文字、照片、音像等记录形式,利用移动执法仪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我队在准备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多环节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一律不会作出决定。
二、取得成绩
通过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一方面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业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公开、透明的全过程执法,让被监管单位及人员更能理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纠纷率明显下降,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
年以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基本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的情况,进一步抓好“三项”清理工作,确保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分解落实法定职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三项”清理为依据,根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和有关示范格式的通知》(宝渭府法发[]4号)的要求,按照机构改革后内部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设置,将法定职权、执法项目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制定相应的执法标准和具体要求。分解执法职权要以科学合理、关系顺畅、相互配合、高效运转为目标,注意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规范相衔接。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执法项目,扩大或缩小执法权限。依法由一个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负责实施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时,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协调。涉及执法依据规定不明确,需要作出进一步解释的,按照程序逐级提请上级机关作出解释。依照部门“三定”方案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执法职权发生矛盾的,由区编办负责协调。
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不同执法职权的法定义务和履职要求,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调整的实际情况,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依法确定不同执法机构、不同执法岗位,包括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和承担责任的种类及形式,做到职权与责任相对应。执法责任的确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整体效能,又要职权到岗,责任到人;既要避免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空缺,又要有利于促进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执法岗位具体,执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确。
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解落实法定职责的工作务必于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三、进一步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从建立健全和切实执行各项制度着手,构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长效机制。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认真清理汇集我区多年来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践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点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时,要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动态管理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依据的立、改、废和行政管理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的情况,随时变更行政执法依据,调整行政执法职权,明确行政执法责任。行政执法依据发生变化,要在30日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布。要参照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建立的执法依据查询系统,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网络查询系统,以供社会公众查阅。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此次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负责抓好组织落实。
2、做好协调指导。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步骤和方法以及相关责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搞好协调指导工作。
一、认真开展梳理执法依据工作
为了将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引向深入,市工商局根据近年来年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修订、废止情况,对市局系统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目前,已对117件法律、280件法规、74件规章、37件联合规章、21件地方性法规、16件地方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工商部门应当实施的执法行为443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87项、行政确认9项、行政强制29项、行政征收5项。
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
为确保今年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法制科按照按照《省工商局关于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市局起草的《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关于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4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在后按规定程序报送市法制局备案,确保市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其中,《举报传销行为奖励办法》以市政府名义予以。
三、扎实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市局按照年初对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的安排,组织系统各单位法制科长对从系统各单位抽取的40份规范性文件、57件行政许可卷宗、59件行政处罚案卷、17件行政强制措施案卷、8件广告许可卷宗、16件行政确认卷宗,共157件执法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书面反馈评查意见20份。系统各单位也积极开展了自查自评工作,共自查规范性文件458份,执法卷7432件,并对自查出的和市局评卷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四、实行执法责任追究月报告和行政执法责任信息通报制度
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市局、县(市)局和分局两级法制机构设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落实层级上报工作。过错追究月报告制度的实行,强化了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系统各单位没有出现执法过错被追究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丰富内容,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将建立制度与常态化学法相并重,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根据中央“七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的部署及税收“七五”普法规划要求,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普法教育工作安排》《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在学习上,将法制教育融入干部日常培训中,采取“自学为主、聘请外部专家培训为辅、送出去培训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强化全员法制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干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讲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等制度,并将宪法、征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列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五年来利用中心组学习开展法治培训达40余次。实行税务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周五定为全员学习日,组织开展《税收相关法律及执法风险防范》集中学习,确保了普法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并聘请了专职法律顾问,补充购买法律法规书籍150余本,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积极做好对税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对没有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税务检查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持证上岗率达到了100%。并组织全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法制培训、法律知识测试,受训面达到了100%,为税收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人才支撑。
二、将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税相结合,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工作理念,认真执行组织收入原则,突出减税降费这一工作主题,将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执行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将依法治税贯穿组织税费收入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政策底线,严守纪律红线,确保实现高质量的税费目标。认真落实和梳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通过丁税宝税企交流群和微信服务群第一时间推送给企业,并通过“云直播”的方式详细解读。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适用每户企业的税费政策指引,实行“一企一策”点对点向企业推送,使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加强风险防控,开展“建体系、防风险、促规范”专题活动,全面梳理、重新修订涉及税收管理各环节、全行业、全流程的风险规范,形成5大类38个具体项目。针对税源特点,重点修订完善钢铁、焦化、金属及金属矿批发、普通道路运输业、建筑业等14个重点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共扫描分析监控类指标23项,下发基础征管、发票管理等疑点数据4100余条,消除风险疑点3200余条,有力规范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为,降低了涉税风险。开展税收治理,对15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开展核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开展加油站(点)税收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查补入库税款1433万元。开展白灰、石子、水泥、洗煤“四小行业”税收治理、房地产行业评估和工业企业涉土税收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管理,实现了税负公平、执法规范,进一步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
三、将三项制度与日常执法相融合,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推行三项税收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通过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和税务系统的三项制度公示系统对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及权责清单、执法依据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项数据和投诉举报途径进行公示。截止目前,在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行政处罚41件、行政许可162件。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配备执法记录仪85台,基本上满足了工作需要。目前涉及的执法事项增值税专用发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需要对开票限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事前实地查验;一般程序注销户进行实地核查和疑点调查、文书送达方面的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执法事项的音像记录做到了无遗漏全记录,对全过程记录资料按照规定立卷、及时归档。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主要有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措施、税款数额较大的税务行政征收决定。对上述事项主要对嵌入金三系统的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审核。共审核一般行政处罚案件50余件。并把普法责任贯穿到征收管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执法监管等税收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执法事项,及时联系市十力律师事务所的李青春律师进行指导,保证了重大执法活动规范开展,杜绝了执法风险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