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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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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管工作总结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根据我县全域旅游相关文件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安排,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旅游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我局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全域旅游安全工作,成立了以XX任组长,XXX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针对我县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定期进行研究分析,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开展检查,不留死角。2018年度,我局共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3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各景区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巡查处理。国庆期间,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发生生产安全旅游事故0起。

三是落实责任,积极治理。关于 “三大攻坚战”XXX建设,我局局长常态化前往建设工地,督促相关建设工程负责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当前,我县旅游大多涉山涉水,且较多处于建设当中,综合监管难度较大。接下来,我局将不断推进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进度,联合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旅游产业安全稳定发展。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切实做好2012年我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加强职业健康安全基层基础“双基”为工作目标,以贯彻实践好科学发展观,维护好广大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权益为工作目的,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三个”重点,强化危机、责任、进取“三种”意识,强化队伍、制度、保障能力“三项”建设,强化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强化目标考核、信息调度报送、监管工作计划“三项”措施,促进思想认识、管理方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本质安全化“三个”转变。

二、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各级安监局内设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科(股)室的编制、人员和装备。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安监局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三)配合完成各级政府“十二·五”职业健康安全规划。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宣教培训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要抓好粉尘及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

(七)开展职业危害项目的定期评价、检测试点工作。

(八)开展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试点工作。

(九)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特别是日常监管机构或监督员。

(十)进一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十一)进一步抓好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三种”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不断由媒体曝光的职业危害事件及递增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正处于一个职业危害严重的时期,众多的从业人员及家庭受到伤害,影响到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损坏了我国的国际形象,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已成为了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和热点。就我区而言,发展不足、经济滞后、高危产业行业结构为主、涉及职业危害且严重的行业企业点多面广,安全生产基础的改善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过程,不仅在现在而且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和控制突发性工伤亡事故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对全面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很大的挑战性。因此,各级安监部门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强化危机、责任及进取“三种”意识,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推动和抓好这项工作。

(二)强化“三项”建设,进一步压实职业健康安全基础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依靠队伍做事。一要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内设机构还未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股室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任务,积极争取编制,按照上下业务对口的原则成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室,且明确分管领导、配备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如编制及人员一时难以解决,应将职业健康安全监管职责分解至其他行业监管股室,把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起来。二要督促企业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都要成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明确领导、领导成员、成员单位及职责,特别是要明确作业场所专门或兼职的日常监管机构或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及分管领导,并报文件到各县(市、区)安监局备案;考虑到各级政府已把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为减轻企业负担且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允许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机构、日常监管机构与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和日常监管机构合并,安全员与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合并,但必须在职责上明确或完善。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管理。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三十八条的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如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协调制度;监管工作计划制度;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制度;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信息调度报送制度等。二要督促企业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3号)第十一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制度:如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等。三要切实把现有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的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能力建设,依靠保障能力抓工作。一要进一步抓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搞清楚企业底数及情况,为实现分类分级监管创造条件。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关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毕地安监〔2012〕8号)的要求,组织好企业的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任务。二要强化安监队伍的装备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装备配备目录》(安监总厅安健〔2011〕273号)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配置必要的工作装备,依靠装备开展工作,靠装备对作业场所检测到的过硬数据执法。三要督促企业加强保障能力建设,企业负安全生产的源头主体责任,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安全条件;配备必要的检测装备,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日常检查、监测监控。

(三)强化“三项”行动,进一步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推动力

一是强化执法行动,提高企业对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自觉性。各县(市、区)安监局对辖区内除煤矿外的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重点行业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是强化隐患治理行动,改善企业劳动安全条件。企业必须认真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排查,同时对政府部门及企业自身排查出的各种隐患要落实治理并符合要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是我区今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及企业要按照《关于印发〈地区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地安监〔2011〕216号)的要求,抓好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的专项行动。

三是强化宣教行动,提升全社会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关注度及政府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知、懂、会能力。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抓好今年的“职业病防治周”和“六月安全月”活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对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人员和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训;督促企业做好全员培训,特别是职业健康安全监督员的培训工作。

(四)强化“三项”措施,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强化政府目标考核和对企业的评优评先工作。2011年,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己开始纳入国家、省、地及一些县、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及目标考核之中,我区还有部分县未纳入。2012年,地区安监局将争取加大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做好推进工作;在政府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评先选优工作中,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把好部门关,对不重视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企业行使否决权。

二是强化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的落实。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现场检查方案,并抓好落实。

三是强化信息调度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在今年3月底以前向地区安监局报送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及其检查方案。6月上旬、12月中旬报送半年和全年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总结。其它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材料按相关要求报送。

(五)促进“三个”转变,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后发力

一是促进思想认识的转变。树立“职业病”也是生产安全“工伤亡”事故;“职业病”是可以防控的;职业病的防控必须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预防为主必须突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积极防范的思想认识。

二是促进管理方式的转变。把职业健康安全全面纳入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好建立企业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及开展企业职业危害项目定期检测、评价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推动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引导中介机构做好市场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中心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多元结构模式,强化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地位,落实好企业的源头主体责任,实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在企业中的自主管理和团队文化管理,使企业职业危害申报、告知、日常监测监管、隐患治理及项目评价、评估、检测,职业健康安全宣教培训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及工伤保险交纳等工作常态化开展。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今年以来,我处按照市住建局的工作部署,坚持以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突出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突出抓好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促进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安全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上半年,共监督市直管单体工程1092个,建筑面积1775万平方米,办理工程质量报建125个,工程安全报建125个,受理工程竣工档案148个,竣工工程270个。共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8份,责令局部停工整改通知126份,行政处罚24起,罚款39.9万元。不良行为扣分13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735多处。全市共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 39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33个,创省级优质结构工程13个。

检测中心受理约200个单体工程的各类产品的委托检测业务,业务量约计40880组。发放各类检测报告38000余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各一项。

市监理公司上半年累计收取监理费1051万元,在监工程项目69个,其中建筑工程项目53个,单体工程165个,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工程造价34.93亿元,市政工程项目16个,工程造价14.07亿元。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工程质量治理,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按照住建部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防治工作要求,以提高住房建设品质为目标,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一是组织召开专项治理观摩会。以外墙保温饰面层裂缝(渗漏)、水暖及电气安装等质量问题为重点,组织全市住建系统260余人观摩了平邑县雍和园小区、金融服务中心和金茂汇金湾3个工程项目。二是强化竣前监督抽查。在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前,重点对房屋地面、墙面、门窗、卫生间等重要部位的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严格落实五方主体质量责任。上半年,共抽查工程项目28项,单体工程9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份。全市创省级优质结构工程13个,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39个。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一是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建立了全市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台账,将全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纳入动态管理,实行周报和销号管理制度。上半年,各县区累计上报重大危险源17项,销号17项。开展风险点、风险源排查,按照“一企一册”进行统计汇总,对市直管工程76处风险源整理成册上报市安委会。二是强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网络监管平台,上半年全市通过平台受理起重机械备案91台,外地进临起重机械备案17台,变更起重机械产权单位5台。受理市直工程起重机械安装告知169台次,使用登记132台次,拆卸告知74台次。全面推广使用起重机械智能保护仪,全面监控起重机械运行情况,及早发现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问题。目前,全市共安装使用智能保护仪120余台。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排查,共排查工程项目43个,下发整改通知17份。三是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快严”执法集中行动。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任务。对125个市直管工程项目进行了不间断排查,共排查安全隐患351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14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50份,目前已整改336处,整改率达96%。对县区62个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查出安全隐患317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1份。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市508家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24份,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650余条。复查结论为合格的企业467家,基本合格的32家,不合格的9家。5月份,对32家基本合格企业及9家不合格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集中安全警示约谈,对9家不合格企业,上报省主管部门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已进入处罚程序。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展板9块,发放宣传册1000份,解答群众咨询50多次。开展安全服务下基层座谈,对7个县区8家在建工地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座谈。完成全市969名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1362名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继续教育,4499名特种作业人员延期换证工作。

(三)强化建筑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水平大幅提升。按照“强化源头控制、狠抓过程监督、严格末端把关”的思路,全方位抓好建筑扬尘治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开工前,分别与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承诺书》,明确建设单位是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是直接责任人,监理单位负监督保证责任。二是突出抓好“首”“尾”两个关键环节。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基坑开挖和竣工收尾阶段扬尘治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全面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监督机构核准之后,方可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否则不准开工建设。在工程竣工收尾阶段,督促建设单位统筹规划,合理组织,分区域、分段集中施工,重点抓好管道开挖、绿化、铺装施工时的降尘工作。三是大力推广应用环保抑尘喷雾机。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环保抑尘喷雾机喷洒水雾除尘,目前,市直90家建筑工地已使用该喷雾设备。四是加大处罚力度。上半年,共对128家建筑工地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对88个工程项目的212名责任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对39家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按照诚信扣分标准给予诚信考核扣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进行行政处罚24起,共罚款39.9万元。

(四)创新检测行业监管模式,检测管理水平大幅提升。以完善预拌混凝土与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为主线,认真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及检测机构的管理。监管平台已基本满足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生产运输交货管理、施工现场见证取样送检以及常规检测、现场检测等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行为。该信息监管平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市预拌混凝土及检测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监督队伍素质。制定了《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反腐倡廉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衣旧情深 助力善举”爱心捐衣活动,全处共捐赠衣服550余件;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全处共捐善款27800元。开展“结亲连心”联系群众活动,联系群众33户,每户发放一张“结亲连心”联系卡、发放慰问金300元。

(六)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坚持以妥善解决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的,提升投诉处理人员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等综合素养为重点,规范投诉处理过程,提高投诉处理实效。认真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投诉处理反馈工作,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正,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提升投诉处理服务质量。上半年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106起,处理结果令各方满意,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压低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基本条件得不到保障;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机构审核程序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包代管现象严重,质量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监理行为不规范。

二是违规建设工程大量存在,成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难点。有的工程往往以政府重点工程或招商引资为由,不办理基建手续,逃避监管,工程监督部门只能被动提前介入监督。由于工程监督部门缺乏制约手段,处罚力度不够,虽然对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整改通知书,却很难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往往以工期紧为由不配合整改,致使隐患长期存在,带“病”施工,极易引发各类质量安全事故。

三是监管力量亟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共有质量监督人员294人,具有监督资格的人员209人;共有安全监督人员186人,实际从事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145人。由于大量一线监督人员被抽调至各类城建指挥部工作,导致监督力量严重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监督机构人均监督面积高达40万平方米。另外,部分监督人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个别监督人员不懂业务,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的监督人员监督方式粗放,墨守陈规,不能完全按照监督程序、监督内容开展工作,制约了监督工作的及时开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下半年工作计划

企业主管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2006年,评估各类纳税人434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1212.17万元。

2007年,评估各类纳税人4511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322.74万元,移交稽查5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93.86万元。

2008年,评估各类纳税人242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214.55万元,移交稽查5户,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和罚款16.66万元。

2009年,评估各类纳税人1134户(次),评估入库税款、滞纳金241.1万元。

通过开展纳税评估,武威市国税局4年共收取税款、滞纳金2086万元,这对于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市来说,成效确实不小。在说到纳税评估时,武威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学斌说:“评估入库税款的数字从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说明了我们纳税评估工作的成果,评估出的税款数额越大,说明我们评估的力度越大、方法越科学、措施越严密,税收征管上还存在漏洞;评估出的税款数额越小,说明我们的征管质量越好,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越高,依法纳税的意识越强。”

近年来,武威市国税局把防范执法风险、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征管质量的措施指向纳税评估,抓得准、定位高。

揭开零负申报企业的面纱

2007年3月,在甘肃省国税局的全省企业零负申报信息中,涉及武威市的企业达104户,占全省零负申报企业总数的18%,占全市申报企业总户数的21%。是真的没税,还是另有原因?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一系列问题使武威国税人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武威市国税局立即召开会议,通报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决定采取市局、县(区)局、税务分局三级联动的方式,对有关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对重点税源和风险大的疑点企业,由市局组成专业化团队开展综合评估。各县(区)局结合各自税源特点和工作实际,将市局下达的纳税评估任务分解落实到主管税务分局,并对重点企业组织专门评估小组进行专案评估,税务分局结合日管工作,重点对行业税负和税负率偏低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中小税源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增强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据此分级分户对全市104户税负偏低的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共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400多万元。其中,白酒酿造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由原来的3%增长为3.76%,淀粉生产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由原来的0.52%增长为0.54%,葡萄酒酿造行业的税收负担率由原来的3.7%增长为3.74%。通过评估,发现企业长期零负申报的原因并非都无税可缴,而是有些企业采取少计销售收入、多计进项税金而有意少缴税款。

2007年5月,结合省局组织开展的百日千户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凉州区国税局通过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案头评审,发现所辖纳税人某啤酒厂税负低于预警税负。带着这个问题,凉州区国税局立即对其开展纳税评估。经过案头审核,发现企业生产完工产品成本减去产品销售成本比该公司期末的产品库存成本多30万元。评估人员随即到仓库盘点部分产品,核查保管员的实物账,核对出仓库实物账上的数量比财务部门的产品账上少260千升。经与预收账款明细账核对,预收货款的产品有43.3万元已经发出。原来,企业为调节以后年度利润,将收到的销货款转入预收账款账户,减少了当年销售收入。同时,未将收取的逾期一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40.57万元并入销售收入申报增值税。通过举证、约谈,企业补缴消费税57894.74元,补缴增值税121426.49元。该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由评估前的4.87%增长到4.98%,与同行业平均税负4.99%相比,基本持平。

在谈到三级评估的好处时,武威市国税局征收管理科科长尚金邦说:“三级评估,减轻了纳税评估的工作负担,增强了纳税评估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可以更直接地反应和发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使我们在制定税收征管办法、采取征管措施上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减少了盲目性。”

直击行业税收管理的软肋

近年来,武威国税把税收管理的重点放在规范化建设上,提出了整顿一户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制定一个行业税收管理办法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形成了集23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18个行业税收管理办法、147个典型纳税评估案例于一体的税收管理体系。

体积密度法是一个创新的概念,于2006年获得全国纳税评估案例二等奖。主要是根据煤炭企业采掘工作面的长、宽、高和煤炭的密度,计算出煤炭企业单位时间内生产的煤炭总产量,进而推算出煤炭企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据以对煤炭企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2005年,武威市民勤县国税局采用体积密度法对12个煤矿开展评估,规范了对煤炭行业的税收管理,评估税收175万元,同比增加63万元,增长56.23%,平均吨煤税负5.08元,每吨增加0.56元,增幅达12%。

国税干部不但管税,还要管电。采用动力实耗法对农副产品初加工行业实施纳税评估,就得围绕“电”字做文章。税务人员根据纳税人加工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电量来测算该纳税人的总体税负,据以对农副产品初加工企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武威市国税局自2008年至今,采用动力实耗法对全市14户棉花、麦芽初加工企业开展评估,评估征收税款79.66万元。将纳税人耗用的电量度数作为参数,利用第三方信息评估其应纳税额,堵住了农副产品初加工企业老板农副产品购销无税可征的嘴巴。

武威是个农业城市,面粉加工是一个支柱性税源。长期以来,武威市国税局采用投入产出法,对面粉加工行业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规范了税收管理,使面粉加工行业的平均税负由原来的0.23%增长到现在的0.61%。2009年9月,该市凉州区国税局在对辖区一面粉加工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进项税额变动率发生异常。带着这个疑问,该局评估人员进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企业生产部门全年领用小麦(原材料)的数量是6793吨,金额为10354056.13元;全年入库完工产成品(面粉)的数量是3501吨(入库面粉140058袋,每袋25公斤,合计3501450公斤),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为51.54%。而凉州区面粉加工行业的投入产出比应该在72%-75%之间。考虑到近些年来粮食加工企业收购的小麦所含杂质较多的因素,即使投入产出比按65%的保守数计算,该企业生产部门全年多耗用小麦1407吨[6793-(3501÷65%)=1407]。经过约谈,转出1407吨小麦的进项税额27.8万元。采取投入产出法对面粉加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数据来源捷径,方法简单,以投入原材料的量为基础,控制了企业产、供、销各个环节的量的实现,以可靠的数量计量评价企业可实现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容易接受。

2009年6月,《砖瓦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百佳”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列入全国纳税评估优秀案例库,这是武威市国税局在砖瓦生产行业税收管理上的又一创举。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红砖的生产销售量大增。但是,该行业税收呈现下降趋势,行业整体税负偏低,带着这个问题,武威市国税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砖瓦生产一线开展税收调研,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经过整理分析,找出了普遍规律。全市共有砖瓦厂75户,其中20孔窑有5户、22孔窑有13户、24孔窑有57户,均为环式土建轮窑。其生产特点是,整个加工过程环环相扣,生产周期连续不断,即从某一窑孔点火后用大功率风机将火从预留的风道依次鼓着往前烧,循环往复,没有特殊情况,砖窑点火后,一般不再熄火。根据该行业的工艺流程和生产特点,决定根据每个砖瓦生产企业窑孔设计的数量、每个窑孔的单位容量和加工每窑砖瓦所需的时间测算企业评估期完工产品的数量,再根据损耗率和红砖的平均售价计算企业单位产品税收负担额,从而对砖瓦生产行业申报纳税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评估测算步骤有五步:

第一步:年产量=窑孔数量×单孔容量×循环次数

第二步:完工产品数量=产量-产量×损耗率

第三步:产品销售数量=本期完工产品数量+期初库存产品数量-期末库存产品数量

第四步:年销售额=产品销售数量×平均售价

第五步:年应纳税额=年销售额×适用税率

凉州区国税局局长李广鑫说,用《砖瓦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对砖瓦生产企业纳税情况问诊把脉,方法简单,便于操作,土办法,产生大效益,能行。

一支专业化纳税评估团队

在武威市国税系统有这样一个团队,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给纳税人找毛病,为税源管理单位查漏洞,它的组织名称叫纳税评估办公室。

2006年,武威市国税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结合税源管理实际,制定了《武威市国税局纳税评估实施意见》,从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具体实施、责任考核等方面规范了纳税评估工作流程,要求各县(区)局根据工作实际抽调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组成专业化纳税评估团队,负责辖区日常的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办作为税源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筛选评估对象、下达评估任务、组织开展日常纳税评估、反馈评估意见、提出管理建议。对于重点评估和专项评估,则有市局和县区局根据评估对象的税源特点,从纳税评估人才库抽调流转税或所得税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成专业评估小组开展评估。

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聚精会神,经常伏案于纳税申报表之上,成天埋身于枯燥而又海量的数字之中,开展案头审核,发现纳税疑点,筛选评估对象。

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行踪不定,常常行走于与纳税有关的第三方之间,采集大量的第三方信息,充实完善评估信息数据库,即使吃了“闭门羹”也无怨言。

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形迹可疑”,时常出没于厂矿企业之中,了解企业的经营特点,掌握企业的生产能力,获取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也正是这支专业化的评估团队,一次次地把死数据变成了活的税源,通过一次次纳税评估,堵塞了一个个征管漏洞,化解了一次次税收风险,几年来,使纳税人免去了至少1000万元的税收处罚。

开展纳税评估,武威国税人有更为深刻的理解,2086万元税款,用的是科学方法,靠的是管理创新,离不开以“敬业、效率、荣誉”为核心的甘肃国税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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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高收入者应税收入的管理和监控。厦门市很多受访者对这一通知表示肯定和欢迎,认为这又是一项促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调节贫富差距的有力措施。强化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让一些“隐性高收入者”不再隐形,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更加合理。

工薪族:加强监管很必要

厦门市是经济特区,也是私营企业主、跨国公司高管等高收入群体比较集中的一个沿海城市,当地的不少纳税人认为,真正的高收入者正是不靠工资,而是以这“五类”收入为主的人员,对其加强监管“很应该”。在某证券公司担任客户经理的黄先生告诉记者,他身边就有好几个朋友,虽然工资不高,但投资了一些项目,每年都有好几十万元分红。相比之下,税收高低对自己的总收入影响较大,而对于他们来说承担的税负和其纳税能力相比,显得轻多了,这让他感到困惑。

而在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中,也有部分年收入刚刚“过线”的纳税人对自己成为“高收入者”并不认同。“我去年的总收入是15.5万元,缴了快2万元个人所得税,老家人都觉得我是高收入者。但实际上,我要养活一家子:太太开网店,收入很不稳定;儿子刚上幼儿园,每个月少说也要1500元;每个月要给双方父母各1000元的生活费;每个月还贷4000多元,根本没有闲钱。”在外资企业工作的邵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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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近年来厦门市地税局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追踪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限售股转让所得等“一次性大额收入”。今年以来,该局依托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系统,建立与证券机构的限售股交易和税款扣缴信息传输机制,开发、完善个人限售股转让所得的明细申报和税源监控系统,优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开具,为纳税人上门办理税款清算提供便利服务,取得明显成效。截至6月1日,厦门广发证券等23家证券机构对214位纳税人扣缴转让限售股所得个人所得税达194万元。

“一次性大额税收具有不确定、较隐蔽等特点,如果对其情况把握不准确,管理不到位,就可能造成税款流失。这就要求税务机关采取多种手段密切跟踪企业经营动态,捕捉一次性税源信息,开展专项纳税评估,积极督促纳税人申报纳税,以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厦门地税相关负责人说。

财税专家:税收调节很必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由于自2005年起税务机关就对厦门企事业单位实行了个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个税控管基础工作相当扎实,因此该市个税收入总量和结构也较能体现个税调控个人收入分配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