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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创建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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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创建工作计划

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生态县(市、区)的创建

天台县争创国家级生态县,年内要完成前期资料申报、技术核查程序,争取通过现场核查;玉环县争创省级生态县,年内力争完成现场核查工作,黄岩区要积极做好2012年度创建省级生态区的筹备工作;临海市、温岭市继续深化生态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生态创建成果,做好省级生态县复查相关工作,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打好基础。

二、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创建

目前,全市有14个乡镇尚未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但已进入环保部审查阶段,分别为黄岩区宁溪镇、临海市涌泉镇、天台县石梁镇、天台县泳溪乡等4个乡镇(已上报了补充材料),以及椒江区大陈镇、黄岩区上垟乡、温岭市坞根镇、临海市河头镇、天台县街头镇、天台县三州乡、天台县龙溪乡、天台县南屏乡、天台县洪畴镇、天台县三合镇等(2011年申报)10个乡镇。2012年,各地要密切关注环保部命名情况,根据具体要求及时调整辖区内的创建计划。同时,温岭市大溪镇要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确保顺利更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2年,各地要根据上级环保部门的工作安排,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及国家级生态村的创建工作。经初步安排,拟申报争创国家级生态乡镇的有:

四、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的创建

2011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分别可于5月、11月中旬进行申报。市生态办将根据各乡镇、村的申报材料与申报文件,对提出申请的村、镇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将予以命名。请各地根据创建工作,分批次、合理安排各乡镇(街道)、行政村的申报工作。

五、生态乡镇、生态村复查

各地务必要做好已命名的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复查工作,重点复查对象是2010年度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请各地根据省生态办及我办的具体通知要求,认真总结上报县(市、区)生态办的复查结果报告及乡镇自查总结报告。复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包含近两年各项创建指标的变化,主要工作措施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2010年度命名的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名单如下:黄岩区平田乡、屿头乡、富山乡,仙居县淡竹乡,三门县花桥镇。

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创建目标

到2015年底,在全区创建环境宣传教育点20个;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4年,计划创建10个;第二批2015年,计划创建10个。

二、工作机构

创建工作由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为推进工作落实,区环保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对象和标准

(一)创建对象

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在区域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环保示范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与社会形象,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教育辐射面广的单位,计划在企业、风景区、公园、学校、社区、生态镇、村等等中选取。

(二)创建标准

1.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模范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自身各种污染源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环境友好型建设或生态建设方面有较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

2.有健全的环境宣传教育点领导机构和创建工作计划;能定期组织参加或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培训,生态文明意识强,环境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3.具有为社会公众获取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环保知识和技能提供宣传服务的展览、学习、接待等专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齐全。

4.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有开展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的专兼职人员。

5.单位规划有序,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示范作用的优美环境,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栏、环境标志牌、宣传广告、标语等。

四、创建步骤

(一)前期调研、准备阶段(2014年1月-6月)

1.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研究拟定创建范围和对象,制定创建标准要求。

2.进行宣传发动,(创建工作分两年进行,2014年7月—11月为第一批10个;2015年1月—11月为第二批10个)。先选取2014年10个创建点,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创建工作培训,着手开展第一批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第一批2014年7月—11月;第二批2015年1月—11月)

1.各创建点根据市区创建环境宣传教育点工作方案,按照标准要求,制定本创建点创建计划,成立创建机构。

2.开展内部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建立相关环境保护制度,针对本创建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做好环境宣传教育点的基础示范工作。

3.各创建点在区环保局指导下,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落实创建内容,建立宣传角、宣传栏等硬件措施,并落实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第一批2014年12月,第二批2015年12月)

各创建点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评价、纠正,在全面完善的基础上向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对各创建点进行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给予通过。

五、创建奖励

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生态;创建;现状;对策;分析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充分表明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也为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1、华龙区生态创建现状

近年,华龙区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计划,以生态文明创建为抓手,坚持典型带路、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全面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庄、绿色学习、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生态建设细胞工程,形成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截止目前,华龙区成功创建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村庄8个,市级生态村庄19个,各级生态村庄覆盖率达到了50%以上,对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创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生态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2.1 思想上不重视,急功近利。对于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国家、省、市、区领导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但是部分乡(办)、村委负责人还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工作力度小,重视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等问题,有的村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生态创建,有的村庄为了创建而创建,上来就问有啥好处,得知“以奖代补”资金市级奖励2万元,省级奖励4万元时,认为奖励太少,而创建过程复杂、艰辛,觉得得不偿失。

2.2 缺乏长效管理机制。为达到创建标准,实现成功创建,创建乡(办)、村委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来美化环境,提升村庄整体形象,如:铺设排水管道,改善污水横流现象,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建设文化小屋,提升村民的综合素质等等。但是由于村民固有的生活习惯很难改变,加以缺乏管理机制的约束,创建成功后,村庄没能保持住好的生态环境,污水随处泼,垃圾随处丢弃现象比比皆是,建好的文化小屋使用效率低下,村民又回到了原来的生活模式。

2.3 创建资金匮乏。好的生态环境是生态创建的前提,资金是生态创建的有力保障,由于生态示范创建资金主要靠村民自筹,财政支持、部门帮扶、社会捐赠资金数量有限,因此经济发展快、基础设施全、生态条件好、乡风文明程度高的村镇对创建活动积极性较高,而经济薄弱、收入较低的村庄和乡(办)受经济制约,对创建工作有畏难思想。

3、加强生态创建的对策和措施

3.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生态创建队伍建设,要求乡(办)要明确主管环保的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在重点创建村庄设立环保专干,形成区、乡、村三级生态创建体系,切实加强基层创建队伍力量,同时组织乡(办)环保负责人、环保工作人员和村里的环保专干参加生态创建业务培训会,邀请专家现场授课,重点讲解生态创建工作流程、各项建设指标体系释义、创建材料的编写要点等生态创建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环保业务知识,掌握相关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整体提升乡(办)、村庄环保队伍生态示范创建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2 深入调研,摸清情况。为充分了解各村实际情况,由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各乡(办)和村居进行走访,摸清各乡(办)、村庄数量、地理位置、生态环境、建设基础等情况,并与乡(办)、村居领导深入座谈,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讲解生态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美好前景,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3 着手规划,培育后备力量。根据创建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生态环境现状、建设的类型和特点,并结合调研情况,将各村庄依照阶梯顺序列入不同时期的创建计划,因地制宜的制定创建措施,整理具备创建条件的村庄名单,建立后备资源库,及早指导符合条件的相关乡(办)编制《省级生态乡镇规划》,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率,为省级生态乡镇创造条件,同时指导纳入后备资源库的村庄,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村庄环境管理,为创建省、市级生态村奠定扎实基础。

3.4 通过目标考核和现场观摩推动工作。将生态创建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主要内容与相关乡(办)签订目标责任书,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内容,通过责任目标推动乡(办)生态创建工作的力度和积极性;召开农村环保暨生态创建现场会,组织各乡(办)主管环保副主任、村委负责人到创建效果好的乡(办)、村庄参观学习,实地交流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原则,强化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各村创建工作的规范化。

3.5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将生态理念作为生态创建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工具,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环境大接访等各种契机,在城区、乡镇悬挂横幅、标语,深入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发放生态环保知识手册,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和生态知识,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3.6 主动服务,分类指导。提前介入,主动上门服务,积极与乡(办)、村庄负责人对接,认真听取乡(办)、村庄在实际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实际经验,分类指导,破解难题,指导创建村庄、乡镇按照省、市级生态创建建设指标体系要求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达标。

3.7 加强督导,确保创建质量。省、市专家考核组验收之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严格的预验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治,确保创建一个,成功一个,同时对已创建成功的村庄加大复查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创建标准不降低,创建工作不下滑,营造宜人的居住环境、健康的文化氛围、和谐的人际关系。

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__*社会主义新农村

精神文明建设2110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镇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按照区文明委的有关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__年3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实施以创建文明建制镇、文明生态村、文明街路和文明户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2110工程。

一、工作目标

年内确保星级文明镇创建成功,确保全镇有2个村成为星级文明生态村示范点,确保每个村创建一条文明示范街路,每个村选树10个星级文明示范户。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星级文明镇创建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完>文秘站:

2、建立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办公。结合全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构建“镇有大厅、服务队,村有服务点,组有联络员”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

3、进一步加强市场环境整治。与工商、税务等驻镇企事业单位共同配合,开展市场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制。

4、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以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为主题系列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树起崇尚道德、崇尚文明之风。

5、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继续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工业经济发展步伐,以项目建设为中心,20__年确定30个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发展项目,进一步加快全镇经济发展。

6、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筹措资金对镇中心街部分路段进行改造;规划建设居民小区;筹资改善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对镇中学进行维修改造;开展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绿化、美化,在镇区内规划植树500亩。

(二)星级文明生态村、文明示范街路创建主要任务。

1、各村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两委”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切实建立勤政廉政行为规范的村级工作机制。

2、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推行群防群治的工作措施,增强农民人人参与防范打击治安刑事案件的意识,全村治安案件逐渐减少,刑事案件达到零发案目标。

3、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组织引导农民开展健康向上富有成效的文化体育活动,杜绝迷信、赌博等不文明活动;组织农民积极参加科技教育学习培训,力争每户掌握至少一门致富技术。

4、制定全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保证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村要制定本村五年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确保工作阶段性、计划性和连续性,确保本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5、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本村荒山荒坡治理,每年有计划地治理荒山荒坡。

6、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全村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入学率达100,普及义务教育。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农民小病不出村。每年开展1-2次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卫生责任制,确保村内各街路卫生整洁,垃圾及时清理。村内主街路做到门前“四包”,门内达标,并保证路面硬化,安装路灯,无乱堆乱放、摆摊占地现象。

(三)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任务,按区里标准施行。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组织。为确保2110工程扎实有效开展,镇村两级分别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和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生态创建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城管体制改革,按照“以人为本、民生至上;注重实际、突出特色;树立理念、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市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活动为契机,以市政府创建健康城市重点工作分解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和城区绿化美化工作,为实现在2015年把我市建成健康城市的目标,做出我局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创建健康城市实施方案》分配我局的工作任务,

我局在2015年前必须达到如下目标: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城区环卫基础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

2、加大环境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乱吐、乱倒、乱扔等违反《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

3、强化绿化美化工作,注重自然生态保护。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2%,绿地率≥3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2平方米。

4、加强健康阵地建设,着力将人民广场、文化广场、人民公园等游园景点打造成“健康广场”。

5、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强化城市道路执法工作和路灯、夜景灯饰等设施的维护管理,依法查处乱挖乱占城市道路、损害路灯和夜景灯饰等市政设施的行为。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无固定经营场所从事饮食服务和推销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并依法查处。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详见附件二《市城管执法局创建健康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宣传启动阶段。局

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创建健康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开展创建活动宣传,全面启动创建健康城市活动。

第二阶段(2013年6月-2015年6月):组织实施阶段。按

照创建方案,积极组织、协调开展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期间,每年对创建工作成效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客观的考核评估。

第三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考核评估阶段。对照目标任务,组织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研究措施,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推广先进健康模式,建立健全全民健康的长效机制,推进创建工作持续向更深层次迈进。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为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健康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工作(详见附件一)。

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健康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当前推动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三年创建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政策措施

依托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带”、“鄂西北生态旅游圈”和“新农村建设”等发展平台,统筹协调,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改革,有效整合资源,实现资源、信息共享。局属相关单位要积极增加对市容环卫、市政设施和绿化美化的投入。涉及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的项目,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推进项目实施。

(三)强化贯彻落实

局属各单位按照“一年全面展开,两年巩固提高,三年实现目标”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创建健康城市工作的组织、部署和落实。在2013年度要重点抓好创建活动的启动实施,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成果。积极探索活动规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