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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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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

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第一产业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第一产业包括以下5个门类:(1)农业;(2)林业;(3)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牧业报表实行定期报送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15日前上报乡镇基本情况表、行政村基本情况表(每5年报送一次),3月5日前上报一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一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5月8日前上报春季作物估产报表,6月8日前上报农作物夏播面积报表、春季作物实产报表、上半年畜牧业报表、第二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8月5日前上报农作物秋播面积报表、夏季作物实产报表,9月5日前上报前三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三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0月15日前上报全年农作物预计报表、全年畜牧业生产预计报表以及第四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2月20日前上报年报。

畜禽监测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每月(季)的20日前。

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5日、6月5日、8月5日、10月15日前。

农村住户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10日前上报数据;《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每季上旬(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上报数据;《年报一次性调查一套表》乡镇(街道)12月15日前上报。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开展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第一产业调查,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第一产业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等作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分别要负责做好农业、林业、渔业、耕地面积、食用菌季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

按照《关于印发*区2009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区政办发〔2009〕72号),严格考核制度,落实考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业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统计局或视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第一产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工作要求

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一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要保证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确保第一产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贫困乡镇 统计工作 现状 对策 研究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形势和环境迅速变化,物产也日渐丰富。尤其是乡镇,相对于城市而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产业也在不断升级进步。国家对经济发展状况和与乡镇发展相关的数据资料统计工作也更加重视。统计工作意义在于,可以帮助国家或调查者随时对所统计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具体了解,并能根据数据分析快速发现问题并拟定相应的对策。这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盲目发展经济、不按实际情况进行调节和改善等问题。而贫困乡镇经济相对落后,物质水平和人均收入偏低,对贫困乡镇居民的收入状况、经济开支和生活水平的统计调查,可以更好地帮助国家制定与其相关的扶贫政策和民生政策,能更加有效地带动贫困乡镇的经济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帮助乡镇居民脱贫致富。

一、贫困乡镇基本情况

昆明市寻甸县柯渡镇有“金柯渡”、“板栗之乡”的美誉,国土面积272平方公里,2015年末,全镇有13个村委会148个自然村190个村民小组,有人口1.28万户4.03万人。离省城昆明85公里,距县城寻甸72公里,是距离县城寻甸最远的乡镇之一。全镇山区半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85%,属于云南省省级贫困乡镇。该镇的基本镇情主要有:

(一)基础设施薄弱

初步调查,截止2015年末,柯渡镇已实施的村内外道路硬化工程只占总量的50%,通村道路、村内道路硬化率低;全镇还有18公里通村道路需新建,还有45个自然村通村道路未硬化,有96个村民小组村内道路未硬化;农田水利化程度低,全镇水利化程度仅为45%。

(二)贫困点多面广

柯渡镇有可郎、新庄、乐朗3个省级贫困行政村,猴街、甸尾、新村、长箐有4个市级贫困村,全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805户6316人。这些贫困人口极大多数生活在山区半山区,生产生活条件极差。

(三)居住环境复杂

柯渡镇森林覆盖率达60%左右,但全镇范围内有4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隐患点共涉及农户1153户5654人,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个别隐患点急需实施工程治理和易地搬迁安置,才能有效的避灾减灾,改善群众的生存条件;但因土地、资金、贫困等因素制约,易地搬迁安置难度大。

(四)科技意识不强

现存的困难户,往往是文化水平低、科技意识差,生产水平低,导致生产效率低下,也有一部分困难户“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不主动脱贫,一定程度上等待政府帮助脱贫,经济指标难以达到脱贫标准等等。

(五)产业结构单一

由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制约,该镇的主导产业长期停留在传统的种养殖业上,加之群众对土地过分依赖导致土地流转规模不大,流转资金偏低,长期形成典型的粮畜经济模式,经济效益不高,经济支柱产业匮乏,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二、贫困乡镇统计调查工作的现状

(一)统计人员不足,职能失位

面对大量繁杂的统计工作,贫困乡镇的专业统计人员相对缺乏,主要原因是贫困乡镇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统计职能意识缺乏。目前贫困乡镇普遍将精力集中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硬件设施上,对统计工作缺乏重视。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常常出现一人身兼数职,同时负责多项工作任务的现象。一方面降低了统计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导致统计工作业务不精。目前,随着国家政策的陆续实施,使得统计工作的内容更加庞大复杂,统计人员执行起来也更加困难[1]。加之统计人员自身的综合能力不强,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够,没有对需要统计和整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详细深入地调查,也很难熟练地运用理论知识来进行统计工作,无法体现统计职能。就寻甸县柯渡镇而言,半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85%,民族聚居、地貌复杂,贫困监测调查需从柯渡、新村、长箐、可郎、猴街5个村委会抽取15至30户作为代表该镇的调查户参与调查,由于调查对象分布广阔,很难对居民经济收入、产业水平相关资料进行详细收集,仅有的人力无法有效满足统计工作需要。

(二)统计数据不准,作用失效

柯渡镇已在2007年组建成立统计站,但由于计算机、打印机老化,整体运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还比较低。统计工作很大程度上需要细致地收集统计,由于最近几年来普查和抽查次数的增多,统计工作需要收集的资料数据相应增多,需要进行整理和分析的数据也更为复杂,工作量变大,统计压力也增大不少。加之贫困乡镇条件相对较差,无法提供方便、快捷的设备来支持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也对统计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难[2]。柯渡镇的贫困状况较为突出,特别是村间道路不通、村内道路未硬化的自然村数据,是扶贫部门和村委人员共同测量计算或者是估算出来的结果,没有统计部门参与统计,导致原始数据不精准。同时,统计系统的不健全也使得统计工作的执行力度较差,统计站没有规范合理的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按部就班,个别统计人员为完成任务对统计数据敷衍了事,甚至出现“三分统计七分估计”数据的现象。失真的统计数据无法更为客观反应贫困乡镇现状,对领导部门的决策研究无法提供有效的参考价值,更无法使贫困乡镇尽快脱贫。

(三)统计方式落后,监督失力

贫困乡镇统计经费有限,无形制约了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导致本该进行相关调查及统计的量次压缩,统计调查范围也势必压缩。就柯渡镇而言,“脱贫摘帽”是最终任务,而脱贫的方法是根据客观的调查统计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制定――柯渡镇近年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形成了以烤烟、核桃、板栗及畜牧产业为基础的高原特色农业,加强各产业的统计分析可适当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从而促进柯渡镇经济发展。如板栗的经济价值经过统计优于其他下层产业,则可根据现状邀请市县科技、林业部门加大对柯渡板栗病虫害防治技术的指导培训,探索板栗精深加工,促进板栗保值增值,提升柯渡镇产业价值。但调查经费限制了调查统计范围,更多有潜在开发价值的产业可能并未统计在列。从而失去了统计工作的真实意义和价值。目前贫困乡镇所采用的统计方式和方法依旧传统落后,随着产业增速,统计对象不断增加,原有的统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统计工作的需要。统计工作应该对现有因素进行统计,同时对隐性因素进行相关性的预测,以达到数据与客观因素相结合的数据资料呈现,以提高参考价值,但贫困乡镇经济发展影响因素较多,统计方式单一前提下无法实现。

贫困乡镇统计工作监督失力,统计工作并未得到应有重视,认为只是数据提供单位,忽视其价值。从而监督力度不足,不仅缺乏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更缺乏对统计对象及其提供的统计数据的监督,统计工作缺乏完整的审查体系,使得统计工作的随意性增大,统计工作的规范程度不足,数据与客观事实不符。

三、加强统计工作的对策

(一)健全统计队伍,提高业务素质

要提升统计工作质量,一方面需要加强统计工作者本身职能意识,另一方面需要加大统计工作的意义宣传,让统计对象积极配合统计调查工作,从而形成合力。统计工作人员需要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提升统计人员分析和处理信息的综合能力,强化自我约束能力和管理能力,达到客观准确地对数据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3]。同时,增强统计意识,加大对统计工作的宣传,提高被统计对象的配合度。比如:寻甸县柯渡镇多民族聚居,无论从文化习惯还是生产生活而言,各民族均有各自优势特点,就统计工作而言对象缺乏统一特点,很难从数据中找到信息价值,而且统计工作量极大。这就需要对统计工作进行大量宣传,同时探索更多统计途径。如,可通过以族群为单位或以村组为单位通过向村民小组到村委会再到镇的“金字塔”模式上报,因为基层统计人员直接与被统计对象接触,方便工作的开展也对统计对象有深刻了解,通过统计也增强了统计对象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增加统计人员数量,可有效缓解统计工作者身兼数职的工作压力,但这样的模式是基层统计人员缺乏专业性,这就需要规范统计流程,同时对基层统计者进行大量专业的培训,以加强其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并熟悉统计工作的具体流程和掌握统计知识[4]。

(二)完善统计数据,提升工作质量

贫困乡镇工作缺乏完整的的统计系统是导致统计工作执行力低的主要原因。依旧固守“水到渠成”的本位思想,而缺乏“开渠引水”的创新和探索。这对于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及良好运作十分不利。这就需要对统计对象进行广义分析考察,拟定具体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并制定流程以及任务计划,将实际内容对统计工作者进行详细分工,并对任务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考核。一方面梳理统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统计工作的重复和混乱,也避免了因职责不明而出现的统计错误,确保统计人员能更加准确、高效率地完成工作。同时,对任务有了职权分配,可提升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对统计数据有了合理的考核标准,更能体现数据价值。

(三)改进统计方法,强化监督管理

贫困乡镇经济实力薄弱,物资较为贫乏,统计工作的开展缺乏经费保障。如,柯渡镇有7个省市级贫困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就高达6316人。农村贫困人口减贫率、农村常驻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是脱贫工作减贫、增收的重要指标,这两个指标推进难度较大,工作量较大,上级统计部门应针对贫困乡镇的特殊情况进行调增工作经费,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统计工作者在争取工作条件保障的同时,也应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统计调查方法,加快推进推进工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通过高新科技手段学习探索获取当前先进的统计方法是提高工作效率及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业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更是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趋势和要求。在统计工作中要敢于去创新,对统计方法应进行反思,积极改善改进。科学有效的统计方式,不仅能节约时间成本、人力物力,还能够提升工作效率。

乡镇统计数据直接反应乡镇经济水平发展现状,只有保证数据源的真实准确才能保证统计数据实现参考价值。因此,对乡镇统计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是重要手段之一。首先,应继续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其次,应对统计工作制定更加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应高度重视乡镇统计站的建设,乡镇统计站应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加快贫困乡镇脱贫步伐,必须要加大贫困乡镇统计工作的监督力度,对统计的数据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比对,并监督统计人员的行为,避免其胡乱记录数据和资料的现象发生,并且要随时将监督的结果进行反馈,以便对一些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最终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5]。充分实现统计的监督管理能力。

四、总结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产业增速加快,统计对象增多,对统计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需求,是有效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实现统计数据参考价值最大化的重要保证。贫困乡镇经济发展制约因素较多,对统计工作而言有着更高要求,脱贫是发展改革的统一目标,围绕脱贫目标开展工作是贫困乡镇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而统计对象的调查统计却有着较大的困难,这不仅体现在统计工作本身的现状问题,更体现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客观事实。

无论如何,为实现统计工作的社会价值,为贫困乡镇脱贫致富贡献一份力量,必需健全统计队伍,提高业务素质;完善统计数据,提升工作质量;改进统计方法,强化监督管理。以及充分进行改革创新才能保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上级部门提供真实的统计数据,从而制定利民惠民的方针政策,加快贫困乡镇脱贫摘帽的步伐。

参考文献

[1]李秋晨.优化基层政府统计工作研究――以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为例[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10.

[2]李斌.高等教育统计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以兰州大学为例[D].甘肃:兰州大学,2011.

[3]张鹏英.浅谈如何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32.

[4]邓学华,浅述基层单位统计工作现状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9:126.

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稽查对象

20*年以来未被检查过或者群众反映有涉嫌统计违法问题的地方、部门和统计单位。

稽点:乡镇一级有否虚报、伪造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至1500万元工业企业有否虚报、瞒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有否在综合能源消费量和工业总产值上弄虚作假;名牌产品企业或申报名牌产品的企业有否虚报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经济开发区企业有否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通信、电力系统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服务业统计单位有否瞒报和拒报统计数据等。

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统计稽点范围。

二、稽查数量

20*年省统计局下达我市统计稽查单位为500家,经研究,确定各区、县(市)统计局20*年度统计稽查单位为:上城区统计局35家;下城区统计局35家;西湖区统计局35家;江干区统计局35家;*区统计局35家;高新区(滨江)统计局35家;萧山区统计局50家;余杭区统计局50家;富阳市统计局50家;临安市统计局35家;建德市统计局35家;桐庐县统计局35家;淳安县统计局35家。杭州市统计局本级统计稽查单位不少于50家。

三、稽查内容

(一)统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统计人员从业资格取得情况;

(三)统计资料报送和提供、公布情况;

(四)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五)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等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四、稽查时间

稽查工作按季开展,原则上为20*年3月至11月。具体时间安排各地可根据本地统计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五、稽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统计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计稽查工作是政府统计部门推进依法统计的有效途径之一,各区、县(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稽查工作,将其列为今年本地区统计工作重点之一,制定本地区统计稽查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调动专业统计人员共同参与统计稽查工作的积极性,并将统计稽查工作列入本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确保本地区统计稽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要将稽查工作计划报市局法规处备案,市局将按季公布各地区完成统计稽查工作的情况。

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 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乡镇部门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

省人大常委会把统计法律法规检查列入年监督工作计划后,我局在3月中旬制定《统计局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到全省各市州,有序推进执法检查工作。

(二)开展学习调研,明确检点

3月起,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与我局组成了六个省内外联合调研工作组,分赴6省(自治区)开展统计法制建设调研考察工作,广泛学习和借鉴外省(自治区)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工作方法。同时,在省内4市进行实地调研。在此基础上,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拟定了统计法律法规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方式和检点。

(三)开展清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我局就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和街道统计机构设置情况、省级各部门和各市州现有未经审批的统计报表及统计数据情况等进行摸底,基本摸清全省统计基层基础的基本情况。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关于基层单位依法统计等方面的专项调查,访问了2200个有效样本,基本摸清了全省基层单位依法统计的概况。

(四)开展重点检查,突出检查实效

月10日至17日,省统计局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三位局领导陪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和副主任、三位领导分赴地开展了重点执法检查。通过下乡镇、访农户、进园区、看企业、查台账、听汇报、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检查了统计法律法规在当地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统计工作中的困难,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整改要求。

二、人大常委会就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二是及时清理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巡查制度;四是加大投入,健全统计工作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统计机构;二是加强和规范农村记账户管理;三是落实经费、明确责任,大力推动乡镇和园区统计工作信息化;四是加强对统计对象的培训与管理。

(三)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

一是建立政府统计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完善统计调查登记备案制度;三是完善统计信息资料报送制度;四是规范统计信息制度。

(四)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充实统计力量;二是严格持证上岗;三是加快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五)抓紧修订《统计管理条例》

抓紧《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和起草,及时报省大常委会列入年立法计划,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调研和起草《统计管理条例》时,考虑用法律手段解决此次执法检查暴露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

三、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取得的初步成效

此次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在全省掀起了重视统计工作、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切实解决统计问题的。各地政府纷纷根据人大常委会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其中南充市、自贡市大安区、达州市通川区等有关市、区政府已出台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

(一)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

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期间,各级主流媒体全过程参与进行动态宣传报道,有效地促进了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面宣传,扩大了统计影响。二是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入当地党校培训课程。市、眉山市、宜宾市、达州市通川区等市、区统计局,积极与当地党校联合,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主体班的常规教学内容。

(二)扩大了统计的社会影响

由省人大常委会为主体直接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在地方、部门和企业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认为,省、市人大常委会直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是过去少有的形式,表示将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拓宽了统计服务范围

按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一是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扩大投资、工业止滑提速两个关键,省政府与相关部门联合布置产业园区、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统计监测。二是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以就业、医疗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房地产市场等为重点的民生监测。

(四)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

一是独立设立了9个县统计局。二是增加了统计编制。通过执法检查,青神县统计局增加2名编制,县统计局增加5名编制,县已决定为县统计局调查队新增2名编制。三是乡镇(街道、园区)统计机构得到进一步完善。县的3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统计站,并设立了30个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县22个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统计机构,并配齐了22名行政编制的专职统计人员;县委、县政府已明确全县统一招聘统计人员12人,为各统计站配备统计人员3-5人。四是抓基层统计人员执业准入。为配合省、市人大统计执法检查,全省组织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专项书面执法检查,促进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新增考试人员4462人。

四、统计局提请省政府落实人大执法检查要求的建议

(一)关于机构和人员问题

1.迅速落实独立设立县级统计机构问题

尽快完成5个地区10个县(区)政府统计机构单设,确保全省11个县(市、区)级以上政府均有独立的统计机构,进一步健全全省基层统计机构。

2.尽快建立全省统计执法专业队伍

加快推进全省统计执法工作体系的构建,率先在省级和21个市(州)统计部门设立独立执法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人员,实现统计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

3.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统计机构和充实统计人员

加快完成乡镇(街道)、产业园区独立统计机构的建立,按人口和经济总量配齐专职统计人员。因地制宜,率先在成都、德阳、绵阳等市开展县垂管乡镇统计机构模式、县垂管跨乡镇统计机构模式以及混合管理模式的试点工作。

(二)关于工作经费问题

全力保障统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议参照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分级量化我省、市、县三级统计机构工作经费,确保各地财政部门在安排工作经费预算时有据可依,确保统计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同时,调整国家、省、市、县各级调查样本所需经费,保障调查数据质量。

(三)关于部门统计管理问题

建议省政府于近期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强化政府综合统计部门的协调管理职能,建立政府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计调查登记备案制度、规范统计信息资料报送制度和统计信息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避免“数出多门”。

(四)关于制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问题

1.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文件

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重点从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夯实基层统计基础、规范部门统计、强化统计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统计工作。同时,建议省政府办公厅配套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部门统计调查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强统计调查管理和信息的意见》等4个规范性文件。

2.抓紧修订《统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