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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省省直文化系统年度考核办法》,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对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21—29日,考核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范围为厅直处级单位,已划入xx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的企业由集团牵头,省文化厅派员参加考核。
考核对象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科级事业单位由厅人事教育处会同对口处室另行安排考核。
三、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此次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7个考核组,由厅领导分别带队,每组4人,分别考核2-3个厅直单位。
四、考核方式
采取召开考核会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召开考核会议
参会人员:100人以下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100人以上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及职工代表参加。
会议议程:(1)考核组组长讲话。(2)厅直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行政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报告,并进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述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书面述职述德述廉述法。(3)进行民主测评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
(二)进行个别谈话
考核组分成两个谈话小组,谈话人员由各考核组根据参加考核会议人员名册现场确定。
(三)查阅有关资料
对照考核工作相关要求,现场重点查阅党委(总支、支部)会议纪录、班子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文本、党支部“”记录本、约谈记录本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五、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前组织撰写党委(总支、支部)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报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并按照《2017年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年度考核需准备的材料清单》(附后)准备好相关查阅资料。
(二)各单位领导要增强政治意识,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考核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二==五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吴人发[====]===号)精神,我局从==月==日到==月==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局人员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这次考核是统计局成立以来较为系统、全面、正规的一次考核,从考核准备、组织实施、成绩统计到等次评定等各个环节都做到了周密准备、公平施考、严肃统计、公正评价,既营造出了一个良好的考核氛围,又考出了每个人的真实成绩,圆满完成了年度考核工作。我局现有人员==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名、科级=名、科员=名、干部=名、工勤人员=名,共有==人参加了年度考核工作。
通过考核共评出优秀公务员三名:王智成、马若飞、刘文惠。马克林等=名同志(见附表)荣获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先进个人称号,属省、部级表彰奖励人员,不占本单位优秀人数比例,直接上报为优秀公务员。其他同志均评定为称职(合格)。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__年度处及处以下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考核工作意见》(青人社办发[20__]19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局机关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处室内部述职。12月5日前各处室要召开处务会,处室内部工作人员进行年度工作述职,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及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度考核优秀推荐人选。
2.处级干部述职。12月10日前,副处级及以上干部的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由人事处汇总后网上公示。
3.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处室内部述职和处级干部述职情况,召开全体会,对处室年度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和全局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投票。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
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员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15%,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参照《青岛市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参考标准》确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结果和规定的比例,对全局工作人员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核心能力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问题。
1.入驻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作公务员的考核,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由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后反馈给我局,由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考核登记表归档、考核结果备案。机构改革新调整入驻大厅人员,仍然在机关考核。
2.20__年度挂职干部的考核,按照《青岛市党政机关干部挂职锻炼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局党组给予表彰,并按规定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2.非先进处室负责人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工作目标未完成的处室,处室负责人年度考核视情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扣发年终一次性考核奖,给予诫勉或待岗培训;年度考核不称职的,扣发年终一次性考核奖,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给予降职处分。
六、考核结果备案的有关问题。
第一条为加强对村务电工的管理,促使村务电工更好的履行职责,确保村务电工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和日常管理考核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安全用电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及《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电力局袍江供电分局与孙端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孙端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内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务电工,是指开展所在行政村安全用电管理、村级集体电力资产运行维护管理和村民表后线安全用电、维修及安装服务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村务电工管理职责
第三条镇经发局(农业线)管理职责
1.负责镇新农村安全用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村务电工招聘工作的监督,负责审核各行政村村务电工推荐名单;
3.负责镇村务电工队伍建设及月度、年度考核督查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依据本管理办法建议调整村务电工人员;
4.负责村务电工人数及工作补贴标准制定及调整;
5.负责各行政村村务电工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并组织村务电工按规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四条各行政村管理职责
1.负责本行政村村务电工聘用工作,并与村务电工签订村务电工工作任务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
2.负责本行政村村务电工日常管理,督促村务电工严格按照工作任务书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负责向本行政村村民公布村务电工联系电话,为村务电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劳动防护用品;
4.负责村务电工月度、年度考核工作;
5.负责村务电工工作补贴的发放并登记造册。
第三章村务电工工作职责
第五条各行政村村务电工工作职责如下:
1.服从村两委的工作安排,对管辖的村履行安全用电责任,维护辖区的用电安全;
2.负责做好本村集体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对农用线路、共用电表临时施工表的末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检查;负责对家用未端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检查;
4.负责对线路设备故障点的安全防护工作。当发现线路设备故障,并有可能危及周边人身设备安全时,应及时报告电力部门并做好对故障点现场的安全防范和看护工作;
5.负责村民表后线安全用电、故障维修及安装服务工作;
6.协助做好本村属电力部门产权低压线路设备的巡视,并及时向电力部门报告存在的缺陷或隐患;
7.负责做好本村电力设施故障报修工作,对属本村产权电力设施和居民表后线负责做好故障修理工作;
8.协助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和防盗工作;协助做好对违章用电和窃电的查处工作;
9.负责本村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0.协助电力部门做好辖区内欠费用户的电费催收和欠费停电用户通知等工作。
第四章村务电工的聘用
第六条各行政村村务电工人数标准,由经发局根据该行政村规模,在综合上一年度该行政村在供电部门装表立户数量的基础上核定。
第七条村务电工的聘用采用一年一聘制,由经发局参与,各行政村具体负责。
第八条拟聘用村务电工聘用原则符合如下条件
1.应为本行政村的常住村民,有充裕的时间为村民服务;
2.应年满十八周岁,且男性原则上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女性不超过五十周岁;
3.身体健康,没有与电气作业要求不符的疾病或者生理缺陷;
4.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业务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并取得特种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或类似资质;
5.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认真履行村务电工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每年12月20日前,各行政村依据镇农办对本村村务电工年度考核结果和镇经发局核定的本村村务电工人数标准,视考核意见和缺员情况,经村“二委”讨论同意后提出本行政村村务电工续聘和新聘人员的名单,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各行政村与本行政村每个村务电工签订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应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明确村务电工具体工作职责和聘用起始日期,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五章村务电工工作补贴
第十一条镇对各行政村村务电工依照工作任务书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发放工作补贴。工作补贴由月度工作补贴和年度工作补贴组成。
第十二条月度工作补贴标准为:
月度工作补贴=〔基数+月装表户数补贴+月电费应收额补贴+线路长度补贴〕。其中:
(1)基数
根据所属行政村供电部门装表总户数套用标准确定。所在行政村套用标准在700户的为每村电工400元,套用标准在1000户的为每村电工380元,套用标准在1300户的为每村电工350元,套用标准在1600户的为每村电工320元。
(2)月装表户数补贴=月装表户数×0.20元/户;
(3)月电费应收额补贴,为上一年供电部门村电费应收额×系数,3万元以下按系数0.6‰乘积,3万元以上部份按系数0.3‰乘积;
(4)线路长度补贴=线路长度(公里数)×15元/公里;
(5)供电部门装表总户数、月电费应收额、线路长度数按供电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年底数字为准。
第十三条年度工作补贴为:
年度工作补贴=镇年度补贴×考核系数。其中:
(1)镇年度补贴为1200元;
(2)考核系数:对村务电工工作情况按照年度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十四条村务电工月度工作补贴在每月28日之前进行发放。镇依据月度工作补贴标准拨给各行政村,由行政村发放给村务电工。
第十五条村务电工年度工作补贴在次年1月31日之前进行发放。镇依据上年度考核结果拨给各行政村,由行政村发放给村务电工。
第十六条各行政村应对所属村务电工发放相应的工作补贴,补贴标准和发放形式可根据该村实际,由各行政村“二委”讨论决定后,自行发放。
第十七条村务电工对农户表后设备安装、维修可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可依据县物价局出台的《农村用电户日常修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出具发票。
第十八条各行政村应对本村村务电工补贴发放情况建立详细账目,并定期接受镇经发局及其他上级部门的检查。
第六章村务电工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对村务电工考核采取年度考核方式。
第二十条村务电工年度考核由各行政村自行组织。每年年终,各行政村自行对村务电工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镇经发局。年度工作考核依据附件二《村务电工年度考核表》进行。并在每年1月15日之前完成。
根据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意见和区委组织部泰高委组〔**〕2号文件精神,近期将对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组织述职述廉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参与分工的非领导职务和助理级干部。
二、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办联合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组进行考评。
考评时间从**年1月11日开始,至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小组与被考评单位联系。
三、考评内容
根据综合考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评实绩的原则,以**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评程序
1.做好考评准备。
⑴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考评对象围绕考评内容,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篇幅在2000字左右。
⑵自我评估打分。班子成员根据《**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泰高绩考办〔**〕1号文件附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打分。
⑶进行实绩公示。各单位对考评对象结合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出实绩条目,填写《实绩公示表》(见附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开展述职述廉、测评和民主推荐。
⑴述职述廉。召开考评单位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考评对象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时间为5-8分钟。
⑵测评。参会人员独立填写民主测评表、公众形象评价表、考廉表,并交回考评组。区领导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的综合评价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实施。
⑶民主推荐。组织参会人员对单位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其中,**年已进行过民主推荐的单位,不再组织推荐。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打分。
考评对象向考评组提交《**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及自我评估打分的有效依据。考评组进行逐项核实、计分。
4.个别访谈。
考评组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还可结合实地考核、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的情况。
5.形成综合考评报告。
考评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综合考评报告。
6.提出考评建议等次。
区绩效考评办结合考评对象履职情况、社会公认程度、动态绩效考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动态绩效考评细则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制定、实施。
五、其他事项
1.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本次考评同步进行。
2.**人民医院、**职教中心为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分别由区卫生局、文教局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