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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县人民法院的一名青年法官,自2008年以来,她在精心审理案件的同时,把工作重点放在感化、教育、挽救失足少年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以关爱女性、保护儿童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新维权的工作思路,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并在审判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2010年荣获__县政法委“十佳政法女干警”、2011年荣获市妇联“巾帼建功先进个人”、2012年荣获县妇联“十佳女职工”等光荣称号。 主要事迹:
一、加强学习,增强维权意识,练就高水平的业务素质。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深入落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措施,多年来,__自觉坚持学量的有关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针对妇女、儿童的心理、生理等特点,加强对妇女、儿童心理、生理学和教育学、婚姻家庭学、犯罪学知识的学习,掌握维权知识和技巧,练就了高水平的业务素质。并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座谈会和专题发言等方式,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来。
二、认真贯彻“打击”和“保护”双原则,依法严惩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自2008年来,__审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案件 100余件,大都集中在故意伤害、、抢劫、拐卖妇女儿童、强制猥亵妇女、儿童、强迫组织容留妇女等严重刑事犯罪。面对不容乐观的形势,她没有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当作一句口号,而是落实在行动上,贯穿到审判工作的始终,在从快严惩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加大对残害妇女、儿童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审理力度。一是注重受害妇女、儿童的生存条件的保障。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她耐心地为受害方讲解法律、释明诉权,帮助他们得到应有的赔偿。在判处民事赔偿时尽可能多地依法予以照顾,使被害妇女、儿童不仅在精神上得到抚慰,在经济上也得到救济。如高某某采用抠、亲吻面部等方式强制对八岁女童谢某某进行猥亵,致使谢某某处女膜破裂,给谢某某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__作为承办法官,一方面用严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依法判处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同时积极做高某某的工作,让其给予谢某某一定的经济赔偿,让受害女童得到精神抚慰。二是充分保障女性罪犯、未成年人罪犯的诉讼权利。在案件审理中,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涉及妇女隐私、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刑事诉讼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女性、未成年人罪犯尽力提供法律援助,充分保证了他们的辩护权。2008年来共指定辩护 20人次,对未成年人罪犯审理时,全部都有监护人出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案犯的各种因素,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坚决贯彻对少年犯从轻处罚的法律原则。对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她尽可能地邀请妇联特邀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减少法官与当事人间的隔阂,加强对该类案件的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教育、扩大宣传,努力提高全民及妇女、儿童自身的保护意识。__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中,不仅把维权充分体现在审理案件中,还把维权延伸到了法制宣传和教育上。通过以案释法和开展法制宣传等有效形式,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权知识,综合治理妇女儿童犯罪问题。一是定期对监狱内妇女、未成年犯改造表现进行回访考察,了解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思想转化等,为他们送去书籍、生活用品等,鼓励和预防妇女、未成年犯重新犯罪。二是主动到居委会、乡村委员会调查、了解涉案受害妇女、儿童或犯罪妇女、未成年人的状况,动员基层组织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判刑后对受害者及亲属的安抚工作,化解家庭矛盾,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新的犯罪苗头;三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及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营造妇女儿童维权的良好氛围。组织未成年犯成立“新苗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环湖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志愿活动,取得较好的帮教效果;组织在校生开展“争当优秀小法官”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观摩庭审、校园安全常识法律讲座等活动,提高学生们的学法、守法意识;利用“三八”妇女节及“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日,组织主题座谈会、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相互交流维权方面的经验,促进审判;对涉及妇女、儿童的当事人,开设“假日法庭”、“巡回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2006年她所在的刑事审判庭被团省委、省综治办、省法院等单位联合授予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__法官就是这样,通过心与心的沟通,实践着她对妇女、儿童的庄严承诺和爱心,在审判岗位上挽救失足少年,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用实际行动为妇女、儿童筑起一座爱的家园。
学习陈燕萍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这些天,陈燕萍的名字引起了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人民信服的好法官”的形象逐渐深入人心。
陈燕萍是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园区人民法庭副庭长,扎根在基层人民法庭14年,情系百姓,无私奉献,模范履行人民法官的职责,共审理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引发上访,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人民信服的好法官”。陈燕萍同志是法院系统的一个“老典型”,在多年的法官生涯中赢得了很多的荣誉,但最大的荣誉莫过于人民群众口口相传的“人民信服的好法官”的赞誉,正所谓: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
陈燕萍主动提出到基层法庭工作已经14个年头,这14年也可以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生较大变革的时期,各种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地进入诉讼程序,特别是随着利益多元化、价值判断标准多元化等对人们思想观念带来的诸多影响,矛盾纠纷的解决难度加大,一个案件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范围的不和谐、不稳定。陈燕萍所在的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工业园区,是江苏省跨江联动的工业园区,这里相对全国农村而言经济发展较快,但是仍处在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外来人口多,法庭管辖范围大,既有传统的本文来源:文秘站 乡镇[,!]农村,又有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城镇,社会矛盾仍处在易发、多发阶段。陈燕萍充分掌握了靖江农村的实际情况,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质朴的情感始终坚持奋斗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一刻也没有离开群众,长期向群众学习,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这14年中不仅很好地履行了一个法官应尽的职责,而且形成了“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这一适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工作方法。“陈法官办的案件,我们放心,心里踏实!”、“陈法官是我们信任、贴心的好法官!”这是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陈燕萍的最高褒奖。
现在,大家通过媒体的充分报道逐步了解了陈燕萍,却很少有人知道采访陈燕萍的记者们在采访过程中的感人场景。榜样的力量真的是无穷的!记者们在采访陈燕萍的过程中一次次被感动,同时也在一次次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递着这种感动。去年12月24日至28日,、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组织近40名新闻媒体记者赶赴江苏省靖江市,对陈燕萍先进事迹进行了为期5天的深入采访。在采访过程中,人民网记者赵晶身患感冒,还冒着严寒与大家一起到乡村实地采访当事人,后来实在支撑不住到医院输液。即便如此,她还倚在床头细细翻阅陈燕萍先进事迹材料;光明日报记者袁祥是江都人,虽然靖江离家很近,但也没顾上回家看看;新华社记者朱旭东就是靖江人,采访时他多次过家门而不入,以至于采访了好几天,家人还不知道他在靖江;中央电视台记者奚丹霓在采访何小敏时,被其不幸的遭遇所感动,留下1000元钱给何小敏治病……。愿这种感动传递给更多的人!
个人感言:热爱生活、不断学习、努力进步,始终把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工作中要做到“四心”即诚心、信心、用心、良心。诚心就是有爱民之心,爱岗之心;信心就是要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奋发向上的精神信念;用心就是对待案件,对待当事人要认真负责;良心就是有法官良知。通过努力工作,把法官这一神圣职业作为自身创业的平台,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同志多次被评为未央区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先进个人,被市中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法官,被未央区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被市中院评为优秀法官,党风廉政先进个人,被未央区法院评为优秀调解法官,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同志1994年通过招干考试调入未央区人民法院张家堡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干起,1998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该同志扎根基层工作十五年,在工作实践中他深深的感到基层人民法庭是实现自己创业的平台,始终把坚持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由于勤奋努力,务实高效,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
近年来,由于辖区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人们的社会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案件复杂程度越来越大,面对大量的案件,复杂的法律关系,该同志从不言繁,每件案件都能够认真核实证据,审理案件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从--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00余件,无一错判,连续二年年终结案率达到100%,其中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26件,结案率为100%,调撤率为66%,结案数为全院第一,1月--6月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71件,结案130件,结案率为76%,调撤率为70%,且无一发还改判案件,超额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该同志在办案中能够把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作为自己坚守的审判理念,在所有案件的审理中都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案件。由于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该同志在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面对各种疑难案件和复杂的法律关系,该同志能够在办案中做到不怕苦,不怕累,敢啃硬骨头,在不断自学提高自己业务素质的基础上,近年来处理了一批在辖区内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使很多案件得到了合理公正处理。如该同志审理的荣作奇诉陕西航空医科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合同纠纷一案,引起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华商报进行了连续报道,社会反响不一。同志审理该案后,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查明原告学而无成系自己不好好学习,长期旷课所致,故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公正合理作出判决,驳回原告之诉,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收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为了力求做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同志在办案的同时能够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近年来已完成信息写作20篇,调研论文4篇,同时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不就按办案以证据规则等规定机械办案,在平时的工作中能够长期坚持深入基层走出去办案,通过看现场、做调查等方式,找出矛盾症结所在,查清案件事实,把握调解先机,从而使案件顺利调解或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