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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10 日,最高人民法院派出 10 个巡视组分赴部分省,检查、督导当地法院工作。这标志着最高人民法院巡视工作制度正式启动。
据介绍,巡视组组长由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此次巡视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基本情况;二是 “ 司法公正树形象 ” 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三是解决涉诉上访问题的进展情况;四是开展减刑、假释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五是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清理情况。
检查的方式包括听取所赴地区高级法院工作汇报,抽查或巡视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与法官座谈,调阅案卷,旁听审判,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部门和部分人大代表意见等。巡视工作结束后,各巡视组还将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巡视组动员会上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实行巡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意义十分重大。说,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二审改判、再审监督、制定司法解释等途径,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了比较有效的监督指导。但也暴露出涉及案件数量有限,掌握的情况不尽客观,对审判工作中的错误和问题的监督还不到位,纠正还不够及时等问题。开展巡视工作,深入了解情况,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有利于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此外,开展巡视工作,可以及时发现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法院尽快加以处理和整改,有利于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可以总结推广先进的司法管理经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法院内部司法管理水平;请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担任巡视组组长,既是保证巡视工作质量的需要,也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优势和作用。
一、公车配备使用问题
经检查,我单位无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不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存在违反规定将公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不存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不存在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不存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车;不存在虚列车辆维修费名目报销其他费用;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等问题。
二、津补贴发放问题
经检查,我单位不存在滥发津补贴问题。不存在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不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不存在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存在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违规以各种名义普发各类奖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问题。
三、公款吃喝问题
经检查,我单位不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不存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不存在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存在通过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维修费等方式报销吃喝费用,或者以项目资金等专项经费支付吃喝费用;不存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特别是在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农家乐、“一桌餐”隐蔽场所公款吃喝等问题。
四、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督查、彻底整治”的总要求,确保全市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行动和更加有效的措施,在全市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集中开展学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保障水平,为我市教育发展和改革,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提供坚强的安全稳定基础。
二、督查时间
2018年3月6日至14日
三、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四、督查内容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高校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院校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以及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落实高职生均拨款制度,是否采取措施保障今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2000元。
6.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7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活动。高校是否做好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
7.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国家、省、市安全工作有关文件情况。
8、落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和新学期教育法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央巡视组巡视xx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情况。
9.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情况。
10.开展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
11.校舍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高校是否建立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台账,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12.学校食品与饮水卫生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食堂证照是否齐全,场所、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落实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厨具消毒、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制度。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13.宿舍安全管理情况,宿舍安排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宿舍管理员配备和24小时在岗情况,宿舍值班、巡查、点名查铺落实情况。
14. 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水、电、暖、气设施设备、锅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
1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校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
16.学校日常安全管理、门卫管理、校园网络、集体活动管理情况。是否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
17. 校车安全管理。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省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耍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置演练。
18.安全教育课“五落实”情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火、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暴力和欺凌、防重污染天气、防自然灾害、防用电事故、防踩踏、防、防传染病、心理健康及生理健康等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开展安全演练情况。
19.学校安全风险防范救助机制建设情况。
20.高校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高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全生产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金隐患。
21.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反警示教育。
22. 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23.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治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和重点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督查分组
按照我局联系县、校制度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市教育局成立14个督查组,各局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带领分管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所联系县(市、区)(至少抽查三所学校)和分包学校进行督查。各督查组第一名成员为本组联系人。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再开展一次自查,做到全覆盖。要针对以上督查内容逐条对照,对排查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执行基础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坚持文化先行,以“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干部员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勇担重任,成就理想”为己任,忠诚企业,恪尽职守,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敢于承担责任和直面困难,积极主动地把各项工作推向前进。
二是增强超前意识。“先人一步,遍地黄金。”永煤这些年的发展,就是奋勇争先、抢抓实干的结果。2002年,当其他煤炭企业都还未觉察抢占资源的重要战略意义时,永煤公司就开始确立了“立足省内、走向全国、拓展海外”的资源整合战略。依此思路,在做好本部及省内资源整合的同时,在贵州、新疆、内蒙古等煤炭资源大省,以并购重组、矿权的受让或联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了低成本战略扩张。截至2011年9月份,仅在贵州就抢占100多亿吨煤炭资源。
三是弘扬实干精神。永煤公司始终教育广大干部员工在工作中要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不做表面文章。在用人导向上,坚持“三优先四不用”,坚决保护大胆干事的人,重用干成大事的人,淘汰无所作为的人,惩处混事坏事的人,始终做到干“实”、干“真”、干在一线。2010年元月份,安阳鑫龙煤业一名矿级领导干部因早升井受到了撤职处分,并全公司通报,在干部员工中引起了很大震动。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能力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带头改进作风,心无旁骛地抓好工作落实;带头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组织考核、民主测评和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提升履职能力。
二是实施人才强企工程。一方面加大干部交流学习力度,对年轻骨干实施横向、纵向的外派锻炼,另一方面实施全员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仅2011年1—9月份,交流各级领导干部910人次,累计培训员工34万人次,其中管理技术培训3万人次,安全培训16万人次。
三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了全员绩效考核制度,明确了员工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科学评价员工绩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发展和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据,形成了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激励机制。
三、强化效能监察,注重执行效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效能监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紧紧抓住集中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关键环节,结合专项整治活动,深化拓展效能监察工作。今年以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企管部、规划发展部、审计部等部门,先后两次专题立项,开展了工程项目和物资设备采购效能监察。共检查了42个单位16个重点工程和28个单位的物资设备采购情况,查处有关管理方面的问题14条,抽查各类合同155份。
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监察。公司明文规定所属各单位重要设备、资产核销及处置,必须实行报批手续,必须有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参与。今年以来,公司纪委先后牵头组织对机关部室及各单位大额度资金运作、职务消费、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仅废旧物资处理方面就参与监督32次,为企业增效600多万元。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效能监察。公司两级纪检监察组织会同安监、生产等部门常年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突击查岗活动,督查基层单位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下井跟班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与个人薪酬挂钩,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同时,参与安全隐患整改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四、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执行监督
一是完善科学的规章制度体系。永煤公司先后健全完善了《领导干部议事规则》、《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目前,包括公司重大决策、战略规划、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等各业务领域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岗位规范已逐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对于重大决策部署,永煤公司强调要同步提出工作落实的目标、进度和考核要求,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为保证公司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成立了由退休老领导和技术专家组成的巡视组,对基层单位不定期开展巡视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巡视检查12次,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102条。
[关键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策
前言
去年以来,面对富春街道特殊而复杂的反腐倡廉工作形势,我们紧紧围绕“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全能冠军”的总要求,认真贯彻区委、区纪委对街道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创新“莲蓬计划”载体,全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升级版,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街道大局稳定和建设发展任务完成。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
一、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度建设不完善
目前,有的地方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工程中不切实际,导致制度相对的操作性不强。这样就缺乏根据农村基层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现实针对性和约束力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村级三务公开不规范。有的村在公开栏公布的内容不及时、不具体等问题,这导致了村级在宅基地审批、财务管理等事务上的透明度不高。(2)责任不明确。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所在,有的村党支部尽管签署了责任状,但对其的理解不够明确。所以在工作机制得不到好的体现,因而这种责任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
(二) 监督机制不健全
近几年来,随着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及监督意识的加强,其要求村级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化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与此同时对防范和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村级干部,呼声也越来越高。在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中,群众意识和民主意识不强,决策不民主。作为村级干部的直接领导者,街道对村级干部的管理却显得软弱无力。街道管理监督的不到位重点不在于街道党委的不作为,很大程度上在于无法对其有所作为。
(三) 思想认识不到位
在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中,作风问题和廉政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个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街道党委没有充分认识到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而是把工作重心都放在农村经济建设的问题上,认为抓好农村经济建设,搞好社会稳定才是首要任务。也有的认为农村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担心影响经济工作和事业发展,担心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还有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在高层不在基层,在纪委不在党委,在领导不在群众,重党内不重党外,重查处不重教育,重保密不重宣传。(2)在农村基层中,党员的流动性较大,加上部分村支部工作上的软弱涣散,长期不开展组织活动和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这样导致了基层干部的宗旨观念淡薄,工作热情衰退。
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策略
(一)坚持文化引领,着力抓好清廉教育
富春街道纪工委坚持内容不变形式变、形式不变主题变、主题不变对象变、对象不变机制变、机制不变时空变的法则,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持之以恒地开展清廉信念教育。为了使清廉教育更具针对性,去年街道主要领导带队,纪工委书记、联村领导参加,针对基层村级在党风廉政上存在的个性问题,我们分两次进村开展点对点的清廉提醒教育,以起到对症下药的效果。为了使特色清廉文化更好地发挥其、清廉教育功用,我们以“莲蓬计划”载体,全力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升级版,设计了“莲蓬计划”的形象标志和应用模板,供各村在清廉文化宣教、监督阵地建设中参考。现在,西邮村、杨清庙村等一批富有特色的形象展示点已经建成。平时,我们以会代训、提醒教育,逢会必讲作风纪律,短信提醒注意事项,还组织街道中层以上干部、村级四套班子主要干部集中聆听廉政党课、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二)坚持制度防治,着力抓好监督检查
我们坚持在创新完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面上抓紧监督检查、点上抓好示范带动,两手抓、不放松。为了使示范点不仅能示范,更能起到带动作用,我们反弹琵琶,先从街道43个村(社)中选取问题最严重的秋丰、矛盾最复杂的春华、硬件最薄弱的杨清庙3个村进行试点做样。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刚性约束,通过制定下发上改下、散改拢、残改全、乱改齐、泥改石、绿改彩、暗改亮、脏改净等监督阵地八改方法文件,指导村整修固化以村监委办公室、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廉洁文化宣传墙等四大场所为主的监督阵地。通过制定下发村级运转规范化文件,指导村落实以村民办事先到便民中心、村支两委召开工作例会、三务信息定期规范公开、干部群众直接对话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权力阳光运行四步曲,真正使干部服务群众的作风要求、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要求、村务开放日活动能够接牢地气、长效管用。村资金进出情况由银行即时短信通知到村社主要干部;事后监督“月月清”,村监委每月定期对票据进行逐笔审核;业务监督“集中管”,由街道村级财务服务监督中心进行技术服务、监督把关;群众监督“大家看”,村财务信息连同党务村务信息,定期在公开栏张贴并上挂华数电视。
(三)坚持以惩促防,着力抓好执纪问责
我们始终高悬反腐利剑,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据统计,全年办理效能投诉20件,其中上级转办13件,本级受理投诉7件,并按规定对4名在国土管理、三资管理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村社主要干部进行了问责诫勉。办理上级转办49件,其中中央巡视组接待信6件;办理街道本级接访件17件。办理违纪党员案件20件,其中9名,街道自办案件3件,着力查办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工程财务管理、涉农涉地审批案件。梳理涉刑案件党员36人,转交处理失联等问题党员5人,排摸涉刑案件未处理党员4人,并及时进行处理。
(四)坚持齐抓共管,着力抓好责任落实
我们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抓、街道和村(社)两个层面一起抓,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探索制定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分工文件并落实履职情况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廉等相关规定。探索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成立权力运行监管中心、财务集中监管中心和工程统一监管中心,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工作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