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项目投资实施方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资金时间价值;项目投资;应用分析

1.资金时间价值概述及计算公式

1.1 资金时间价值概述

所谓资金时间价值,是指同样数额的资金在不同的时间点上具有不同的价值。西方财务理论认为,资金时间价值是对让渡货币使用权而对资金拥有方的一种补偿,它是天然的,是资金拥有者推迟现时消费而取得的一种价值补偿。

资金的时间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影响资金时间价值的因素很多。在单位时间的资金增值率一定条件下,资金使用时间越长,资金的时间价值越大;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资金数量越大,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在总资金一定的情况下,前期投入的资金越多,资金的负效益越大;在资金回收额一定的情况下,离投资初始期越近的时间回收的资金越多,资金的时间价值就越大;资金周转越快,在一定的时间内等量资金的时间价值越大。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客观存在的,投资经营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并最大限度地获得其时间价值,这就要加速资金周转,较短时间内回收资金,并不断从事利润较高的投资活动;任何资金的闲置,都会损失资金的时间价值。

1.2 资金等值计算的公式

资金有时间价值,即使金额相同,因其发生在不同时间,其价值就不相同。常用的等值复利计算公式如下:

2.资金的时间价值在项目投资方案决策的运用

某承包商参与了一高层办公楼土建工程的投标。为了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并对原估价做了适当调整,在不影响总价(15280万元)的前提下,对前期工程的单价报高一点、后期工程单价报低一点,调整前后(投标估价)桩基工程分别为1480万元,1600万元;主体工程分别为6600万元,7200万元;装饰工程分别为7200万元,6480万元。现假设桩基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工期分别为4个月、12个月、8个月,贷款年利率为12%,并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且能按月度及时收到工程款。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多少(以开工日期为折现点)?

(1)计算单价调整前的工程款现值

(2)单价调整后的工程款现值。

桩基工程每月工程款:

因此,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后,该承包商所得工程款的现值比原估价增加70.59万元。

由上可见,企业管理者在项目的投资决策中只有考虑了资金时间价值,能做出有利于增加企业价值的财务决策。

3.结论

资金时间价值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经济范畴,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再周转使用的时间长短直接影响资金时间价值的大小,投资需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并最大限度地获得其价值。企业在进行投资,特别是长期投资时,由于投资金额大,时间跨度长,回收速度慢等特点,对企业的财务成果影响较大。这就要求在决策时,必须用资金的时间价值的观点去看待资金的使用和占用,即在分析资金使用效果时,把资金占用的时间考虑进去,才能正确评价投资方案的经济效果,作出正确的决策。

参考文献:

[1]杨庆丰.建筑工程经济[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3640

[2]郑明望.浅谈资金时间价值在项目投资决策中的运用[J].经营管理,2009,15:61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随着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基建工程审计也由过去的事后审计向建设期审计过渡,这种将审计监督与适时参与工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不仅能使审计人员及时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参与管理过程,及时纠正隐患问题,同时也保证了各项工程费用的有效控制,提高了工程投资效益,使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向较高层次发展。因此,如何更好地开展工程建设期跟踪审计,提高审计质量及工程管理水平,已成为审计人员、管理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的共同目标。

一、对审前调查工作加大力度――找出审计工作的着重点

审前调查是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内容、实施审计范围、选择审计方法和步骤、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的必备环节,是工程建设期审计质量的审前控制。要想提高工程建设期的审计质量,开展审前调查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内容。审计人员应首先熟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材料,了解工程设计范围、建设规模、采用的工艺方法、选用的主要工艺设备、投资概算及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对所掌握的内容尤其是投资概算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找出建设期审计的着重点,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考虑,不带有随意性。同时,应收集相关的审计法规文件,强化专业知识,采用可行的审计技能,使审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因此,只有把审前调查作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落实,才能编制出行之有效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高质量地实现审计目标。

二、要重视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源头”。它是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第一个综合性文档,通过统筹计划和安排,明确审计目标和细化审计内容,从根本上规定了建设期审计发展的方向。审计实施方案是实施审计和质量检查的标准。依照审计实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断审计人员怎么审的、结果怎样,是否严格执行了审计程序,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审计人员的随意性。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报告的基础。审计评价要求审计组只对所涉及的审计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好的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灵魂,是指导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路线图”,对审计起着全面控制的作用。

由于工程建设期审计的实施过程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所以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介入的时机和内容,是高质量完成建设期审计的关键。因此,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应首先确定审计跟踪点。审计跟踪点的设置是建设期审计的关键,它直接影响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效果。审计实施方案应明确选择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影响较大及事后不能审计或事后审计难度较大的内容作为审计跟踪点,规定其作为必审内容。审计跟踪点应细化,如防腐保温工程、重要的基础施工过程、设备工艺管线的试压等,使审计介入的时机和内容相对固定,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影响。其次,应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审计需参加的施工管理活动,目的是掌握工程的整体情况,使审计工作更有主动性。如主要设备的招标、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查、图纸会审、工程投资款拨付等,这些活动审计人员必须参加,以及时了解建设项目的动态变化,为保证审计质量做好基础工作。

三、加强审计实施过程的控制

注重内部控制审计技术、方法的创新 现代企业都在推行办公自动化,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推动了企业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整合,也推进了企业内部运行途径与方式以及与外界关系等众多领域的根本性变革。因此,内部控制审计的领域应拓展到新的组织结构,各个部门新的管理责任的履行,业务流程整合合理化,信息交叉传递的开放性、网络化和相应的资源优化组合等方面。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开展风险评估,开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的有效性评估,以及提出改进风险管理的审计意见时,都离不开计算机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技术。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又产生了信息传递、处理和存储的安全性、及时性、完整性、可靠性等问题。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需要内部审计对企业信息系统的安全、及时和可靠等性能进行内部控制评估、检测,并提出纠正问题、激励与推动优良行为等改进管理与技术的建议。

开展内部控制审计也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辅助实施,如组织内部控制审计软件开发、完善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规范等都势在必行。由此可见,我们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范畴、手段和方法都要跟上企业的发展需要,做到与时俱进、适者生存。

四、提高工程建设期审计报告质量,完善审计质量控制

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产品”,是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单位工程建设期投资的真实、合理、有效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是审计风险的最终载体。工程建设期审计报告的原始材料,主要来源于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内容,也就是审计人员参与施工过程管理的审计工作底稿、现场整改单等对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的叙述。审计报告应以审计工作底稿为基础,以审计证据为依据,通过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实际控制中的符合性进行评价,披露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监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挖掘影响效益的原因,提出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投资效益的建议。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等事项进行评价,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评价要准确适度。对于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具体事项,以及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应进行评价。审计报告措辞要严密,定性要准确,处理意见要公正、实事求是。

五、结语:

总而言之,要想提高工程建设期的审计质量,必须严格履行审计程序,搞好审前调查,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审计方案,采用可行的审计方法。同时,应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合理分工,避免责任相互推诿、漏审等情况发生。此外,在建设期审计工作中,要注意区分管理责任和审计责任,注意规避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是投资领域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省发改委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我市积极开展了PPP模式推广工作,并被国家发改委选为国家中小城市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抚州推广PPP模式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我市PPP模式推广工作基本情况

在PPP模式推广中,我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政策引领、统筹谋划、协调联动的原则,积极探索,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政策引领,建立健全PPP模式制度体系。一是代市政府草拟并出台了《抚州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办法(试行)》、《抚州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项目基本操作流程(试行)》,确定了PPP模式的实施范围、实施方式、基本流程及各部门职责等。二是建立了PPP项目联审机制,2019年7月,我委会同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建立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联审机制的通知》,建立了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法制办、金融办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的PPP项目联审机制。目前,我委共组织完成了5个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联审。

(二)积极先行先试,着力打造PPP示范项目。PPP模式是一种新的项目融资、建设模式,指导文件多,推进程序复杂,为了推广PPP模式,我市积极先行先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抓好了一批示范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如:我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率先推进了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一期工程PPP项目,指导相关部门按操作流程抓好了项目实施。一是项目识别阶段(包括项目发起、确定实施机构、项目入库和财政评价论证)。该项目由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经反复磋商论证,2015年10月,我市与省水投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启动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采取PPP模式;2019年3月,市政府确定市发改委为该项目实施机构、市投资公司为该项目具体操作单位和政府出资方代表;5月,市投资公司将该项目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6月,该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市财政局评审。二是项目准备阶段(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联审、办理相关审批手续)。2019年7月,市投资公司通过招标确定国信招标集团公司作为该项目的PPP咨询机构,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全程咨询服务;7月28日,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联审。8月9日我委将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市政府于8月16日批复该项目实施方案;市投资公司在开展上述工作的同时,相继办理了环评、规划、用地、可研报批等手续。三是项目采购阶段(选择合作伙伴和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实行社会资本方和工程施工方合并采购,2019年9月12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网招标。10月17日完成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11月25日正式招标确定省水投资联合体预成交。预成交结果分别于11月28日和12月5日,在省政府采购网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2019年12月至2017年3月,我委会同市投资公司组成谈判工作组与省水投联合体进行了两轮合同谈判,反复修改完善合同条款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2017年4月,市政府授权我委与省水投联合体签署了项目合同。四是项目执行阶段。2017年5月,市市场质监局批准项目运营管理公司(简称“SPV公司”)成立,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目前33个子项目已开工20个,累计完成投资8亿元。该项目顺利落地实施,为其他PPP项目实施提供了借鉴参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导作用。

(三)加强谋划推介,力促PPP项目落地实施。一是建立市级PPP项目储备库。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PPP项目库的要求,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建立了市级PPP项目库,并加强与财政部门PPP综合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目前,市级PPP项目库共储备项目75个,总投资557亿元,其中市本级项目16个,县(区)项目59个,项目涉及市政、交通、教育、医疗、科技、文化、旅游、环境保护、水利、农业、信息化等领域。二是加强PPP项目推介。两年多来,我市共有五批13个PPP项目,被省发改委列为省级PPP示范项目对外,总投资350亿元。同时,我委去年也筛选了10个前期工作较为成熟的PPP项目,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对外,总投资412亿元。通过对外推介我市PPP项目,吸引了中建、中铁、中交建、中电建、中冶等一大批大型国企及上市公司来我市对接洽谈PPP合作。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15-2017年,我委共争取上级PPP补助资金956万元,用于支持前期工作较好、操作较为规范的项目,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目前,全市共落地实施PPP项目12个,总投资113亿元,包括总投资48.14亿元的抚河流域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总投资18.74亿元的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工程、总投资12.89亿元的廖坊灌区二期工程以及G316资溪花山界至南城黄狮渡段公路改建工程、G322宜黄黄陂至乐安鳌溪段新建工程、临川教育集团三所实验学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PPP实务操作能力。为切实提高我市各级、各部门的PPP工作业务能力,促进PPP项目规范实施,今年6月15日-17日,在国家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市联合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举办了为期3天的PPP实务培训班。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6个市直单位负责PPP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发改委有关同志、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PPP项目实施机构人员约20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市各级、各部门有关人员更加精准地理解了PPP模式的相关政策,提高了他们的PPP实务操作能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其内涵是:根据内外部审计的特点,明确内外部审计的责任划分和工作重点,确定以内部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有机结合。内部审计主要负责审计项目的立项、制定总体审计计划、选定外部审计单位、对审计过程监督和指导、对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组织交换审计意见、审定每一阶段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督促整改落实审计结果;外部审计主要负责拟定项目总体及阶段性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实施工程造价审核和控制、对内部控制管理进行评审、提供咨询服务、发表鉴证意见、提交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后续审计等。此种方式有效实现了内外审计的优势互补,克服了内外审计的不足。

审计资源整合方式创新,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选定社会审计机构

对公路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无疑承担了不同以往的审计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克服人情的压力和阻力,在更大范围和更宽视野中选定优质的审计资源为交通建设和发展服务。在招标选定社会审计机构过程中,我们借鉴和参考了公路工程招投标的有益的经验和教训,结合市场上社会审计机构状况,根据不同审计项目地理位置、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等具体情况,参考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的意见,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招标方案,确保选定符合项目审计要求的优质的社会审计机构。

审计内容和范围创新

在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审计内容和范围创新重点体现在,一是内部控制管理审计。在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内部控制管理审计作为一项持续关注和重点审计的内容,目的在于加大内部控制力度,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工程造价控制与审核。工程造价控制和审核,是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了项目建设过程的始终,对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意义重大;三是对施工单位审计和征地拆迁资金审计。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征地拆迁资金的审计,有利于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

审计程序和方法创新

在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中,审计程序和方法创新,最重要的是确定审计的时点和频率。确定审计时点和频率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确定合适的审计时间。通常审计时间由审计人员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审计力量等相关情况,通过审计计划或审计方案确定;二是设置必要的跟踪审计点。跟踪审计点,也就是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必须审计的内容,若不审计将从总体上影响审计质量和效果,带来较大审计风险。跟踪审计点的确定,要选择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影响较大且事后不能审计或审计难度较大的内容。

进一步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明确目标,确定跟踪审计的努力方向

河北省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始终以“建设项目要经得起审计”为总目标,确定以下三项具体审计指标:1、合法性。对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公路建设项目,在所有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重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和现象。能经的起审计、财政、人大等国家机关的审计、监督和考核,保障公路事业健康顺利发展。2、经济性。对投资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价,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要分项重大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以及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的待摊投资支出的合理性。3、建设管理水平。对建设管理单位与内部控制管理有关的所有重大方面进行关注,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资单位和建设单位在货币资金、采购付款、计量支付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二)主动担当,牢牢把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导权

这种主导权一是针对建设管理单位而言。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管理体制的关系,交通主管部门或投资单位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确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有的地方建设资金直接由建设管理单位控制和使用,内部审计不掌握审计经费;有的地方主管领导认识不深,倾向于由建设单位自己开展跟踪审计等。这种背景下,有的内部审计机构会产生畏难情绪,感到力不从心,于是默认或甘当配角,更甚者干脆甩手不管,直接让建设管理单位来负责社会审计机构招投标、跟踪审计等工作。殊不知,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建设单位是被审计单位,由被审计单位选择确定审计单位并操作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本身就很荒谬,审计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三)区分责任,掌握内外部审计的结合点

公路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内外部审计在责任明确基础上的适当结合。因此,寻找确定恰当的内外部审计结合点,可以有效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这些结合点包括:1、招投标。内部审计由于其代表交通主管部门的地位以及主管审计业务的身份,最适合于招标选定社会审计机构。这个环节的结合最为重要,可以使社会审计机构明确其负责对象;2、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是项目整个建设期间的审计实施计划,贯穿了整个审计期间,涉及到各方利益主体,这个环节的结合,是内外部审计责任和权力的协调;3、审计意见交流。每个期间,由内部审计主持有社会审计机构、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参加的现场审计意见交流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改进的措施和方法,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4、审计文件下发。社会审计向内部审计提交期间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审核确认后,下发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5、审计费用支付。每期审计费用支付,必须是在当期社会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并经审核确认后,内部审计签发审计费用支付单,建设管理单位据以支付,体现“谁委托,谁付费”原则。

(四)计划管理,始终把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步骤和节奏

项目投资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是国家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天保工程管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安排的天保工程项目。

第三条天保工程的建设目标是,停伐或调减木材产量,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加强森林管护,妥善安置富余人员,缓解企业社会负担,为林区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

第四条天保工程实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坚持目标到省、任务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省级政府对国家负总责。

第二章工程组织管理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和部署天保工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设立天保工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天保工程的指导、组织、管理、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地应加强对天保工程的领导,成立天保工程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审议、协调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工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天保工程的管理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国家林业局培训的对象为省级天保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及工程县的县级领导干部;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地(市)、县(局)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县级培训对象为从事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以及有必要培训的工人、农民(含林农)。

第八条国家统一规划部署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省、地(市)、县(局)四级管理系统,对工程实施动态信息进行管理、监测和监督。

第三章工程设计与施工管理

第九条天保工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核查验收。各级天保工程主管机构要会同造林等有关业务职能单位加强对工程实施方案、作业设计、单项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项目施工等的组织和指导,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质量。

第十条工程设计实行招投标制度,择优选用相应资质的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要实行工程项目设计质量负责制,依法对各类设计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设计必须根据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以下简称二类调查)结果进行。工程设计应使用2年内的二类调查资料;超过2年不满5年的,需进行补充调查;超过5年的,必须重新进行二类调查。

第十二条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必须以县(局)级森林经营方案为蓝本,建立在科学的森林分类区划的基础上进行,由县级工程主管部门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林业局组织编制。

第十三条省级和县(局)级工程实施方案审批权限是:各省实施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审核后,报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批;县(局)级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的实

施方案,由国家林业局商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天保工程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报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第十五条工程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和货物采购实行合同制管理。施工单位必须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标准,合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将工程进行二次转包,以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要接受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理和监督。各级工程主

管部门要加强对批量货物采购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具体的货物招标采购办法,以保证货物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第十六条凡列入天保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木材验田产量调减计划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对木材生产和销售严格实行“一本帐”管理,决不允许搞计划外采伐和销售木材。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病虫害、风灾等需要清理的木材,要按照现行的木材计划审批权限逐级报批。凡是弄虚作假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营林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有关造林技术规程,封山育林技术规程和飞播造林技术规程等进行作业设计,按设计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提前抓好种苗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含量;要按工程需要保证苗木生产数量和质量,推行苗木质量负责制。

第十九条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制。采取多种形式将森林管护责任制以合同的方式与管护承包者的利益挂钩,实行奖励与惩罚结合。各省要规范森林管护合同,合同文本要明确责任人、管护面积、职责和义务、奖惩措施等条款,对森林管护实行法制化管理。

第二十条在距大江大河干流和一、二级支流第一层山脊两侧500米的范围内不得从事可能对林下植被造成破坏的一切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砍伐禁伐区的乔木、灌木,不得毁林毁草开垦,禁止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从事放牧活动;不得随意开挖土石方和修筑

建筑物。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一条为合理利用林地和林下资源,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原则下,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禁伐区只能从事以下生产经营活动:

一、兴办森林旅游业;

二、兴办养殖业,包括饲养鱼类、林蛙、蜜蜂、家禽等;

三、从事林药、野生菌类、野生山菜与浆果等栽植;

四、从事野生浆果、林药、树种等采集。

第二十二条经批准,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修筑和开挖设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禁伐区修筑管护、居住房舍和设施不得砍伐活立木,修建房舍的面积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

二、养殖林蛙、鱼类等水产应尽量利用原有沟系,如需拓宽,则宽度不超过最近20年以来的最高洪峰水位线,修建的各类设施不能影响行洪、泄洪。

第二十三条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发展林下资源利用项目,要以县(局)为单位,编制林地和林下资源利用项目建议书,经同级林业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必须落实到人。实施单位要广辟就业门路,积极稳妥地安置下岗职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视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人员的基本技能和工作能力,实现再就业安置。

第四章工程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建设投资、财政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作业设计)。·

第二十六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实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下一年度计划,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计划部门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林业局,抄报国家计委。国家林业局汇总审核后报国家计委申请下达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省以下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由各省自行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下达按以下程序进行:地方向中央财政申请天保资金,先由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按有关程序于每年1月底前向财政部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编制下年度资金申请报告报国家林业局审核,再由国家林业局向财政部申报。地方实施单位的财政资金由财政部按有关规定下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直属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国家林业局根据财政部下拨资金的数量和要求拨付给所属实施单位。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未经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需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计委审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要责令限期纠正,并进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第二十九条年度中央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计划实行抄送备案制度。各省林业主管部门、森工集团要将明细计划抄送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三十条天保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和核算,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强行划转或抵扣各种贷款本息、税金、各种债务等。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一条纳入工程实施方案投资概算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先于中央资金拨付给建设单位;对不能足额配套的,国家有关部门有权停拨中央资金。

第三十二条工程县(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拨付建设资金,即:造林工程预付款额控制在年度计划投资的50%以内,然后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30%的资金:年度造林任务完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10%的资金;预留10%质量保证金,待3年保存率核查达标后,再予拨付。

第三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建设资金的到位、使用等情况,按规定真实、完整地报送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和信息资料。

第三十四条各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协助本级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3月底前将上年度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分别报送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

第三十五条各级天保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责任制和工程主管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有权直接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反映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资金违纪问题,鼓励全社会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有关具体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国家林业局、财政部颁发的《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章工程监督与核查验收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督包括检查组现场检查监督、报表监督、审计监督和追踪评价监督。

第三十九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好随机检查和专项检查;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认真受理举报电话和信件,对重大问题,要直接派人进行核实处理。

第四十条各省级工程主管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的实施情况,具体要求按天保工程信息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各级工程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审计部门或由国家组织的专项审计监督,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工程年度审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林业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对项目进行缓建、停建,并建议地方政府依法对项目责任人(主管项目领导或项目法人)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投资计划下达满一年但尚未开工的项目;

(二)擅自调整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截留、挪用、挤占工程资金的;

(三)地方财政资金不按规定的比例配套或逾期半年以上拨付资金的。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项目无法进行建设的;

(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六)工程区发生毁林或乱占林地,且情节比较严重的。

第四十三条工程核查结果是检验天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和目标效果的依据,也是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依据。工程核查验收分为县(局)级自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复查、国家抽查三级核查验收制度。

第四十四条工程核查验收的内容包括:森林分类区划和工程实施方案、木材产量调减、公益林建设、森林管护、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以及种苗、病虫害防治、防火、科技等内容。

第四十五条工程核查验收具体程序和要求按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为保证核查验收工作质量,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验三个环节加强管理。

第四十七条对通过核查验收的省,由国家林业局对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问题突出的,下达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完成,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建议地方政府、森工集团追究工程主管负责人和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工程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档案,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备查。

第四十九条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对建设单位进行二类资源调查,调查结果作为评价工程实施目标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各省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林业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