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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舞蹈艺术创作与音乐在节奏互动上的诉求关系。舞蹈动作的安排必须是在一定的节奏行进中进行,同时为观众提供速度、节拍、风格等信息,最能直接感染观众的情绪,启迪观众的思想。不同的节奏,体现舞蹈作品不同的精神气韵,舞者对于节奏把控力的好坏直接决定舞蹈的表现效果,决定舞蹈形象的准确表达。每一部作品都有自己的节奏发展特点,舞者在揣摩作品的节奏性格时,要充分了解音乐的结构、发展方向及内心的节奏韵律。这种韵律是由若干的点贯穿起来的,是一种位于不同旋律位置的内心动力。不同结构层次的音乐将这种内心动力集中发射到舞蹈演绎的动作中,使动作娴熟连贯,充满张力。同时,也能更好地帮助舞者正确去理解和记忆舞蹈动作的基本连线。因此,音乐与舞蹈必须相互依托,只有发生并具备了相互依存的诉求关系,才能共同挖掘舞蹈自身所要传递的内心情感,才能很好地抓住心灵感受、极力渲染掀起绚丽多彩的情感波澜。
(2)舞蹈艺术创作与音乐在视觉和听觉上的诉求关系。好的乐感能帮助舞者更好地理解音乐的内在思想,提高自身的表现能力,通过舞感增加舞蹈的韵律美。乐感不好的人抓不住音乐上本质的东西,当然舞也肯定跳不好,往往表现为理解只停留在表面,进不到更深层次,以至于扣不准节奏,形似而非神似,或者动作上不够灵巧。这就要求舞者必须热爱音乐,学习音乐,懂得音乐语言的表现方式和基本规律,并学会从内心去理解、感受音乐。这样,音乐与舞蹈的通感就一定奏效,也可以感受到其情感发展脉络。在音乐进行的每个细节下想象与之对应的舞蹈形象,进而展开想象,运用肢体语言准确地把握作品的精髓。
2音乐作用于舞蹈艺术创作
舞蹈作为一种综合的艺术,音乐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在舞蹈表演艺术中,优美的音乐配合,可以帮助舞蹈在整个表演过程中表达情绪,体现个性,烘托气氛,从而塑造完美的舞蹈形象。另一方面,音乐有助于舞蹈元素、舞蹈短句、舞蹈组合以及各种舞蹈语汇之间的连贯和流畅,增强舞蹈艺术的表现力,这是音乐对舞蹈所产生的主体作用。从这个意义来讲,决定了舞蹈创作本身是离不开音乐的,这就是舞蹈艺术中舞蹈对声音本能的需要。就表现形式而言,在舞蹈的创作表演过程中,舞蹈所表现的肢体动作绝对从属于舞蹈音乐。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加强舞蹈音乐的作用只可能对舞蹈艺术产生积极后果。一部优秀的舞蹈或舞剧作品,必须要有好的音乐来与之配型,只有真正把握好这个前提,才能引起观赏者的共鸣,才能被观众所认可。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从事舞蹈艺术创作、表演时,或者是站在鉴赏者的角度,都必须去更深入地学习和认识音乐,因为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永远是舞蹈的最佳搭档。
3在舞蹈艺术创作中音乐与舞蹈的契合关系
音乐和舞蹈是一对相互配合的统一体,一曲好的音乐能够使舞蹈语汇凝练、集中并富于情感,能够提示舞蹈动作及情感的内涵,使舞蹈的思想性和动作性更加丰富。舞蹈音乐不仅能给舞蹈以长度、节奏和速度,也能给舞蹈以情感的提示,音乐与舞蹈的有机结合才能塑造出完整的舞蹈形象。所以说在舞蹈作品中,舞蹈和音乐共同担负着表现思想内容、刻画人物形象的任务。好的舞蹈作品能够使音乐的内涵和思想更加活跃起来,给人以音乐形象的流动美之感。其次,在以舞蹈为主要表现手段的作品中,音乐起着辅助的作用,音乐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舞蹈的主题和氛围,一个舞蹈要表现什么样的主题、内容或者情绪,就应该运用什么样的音乐。在舞蹈中音乐是为动作而存在的,而不是动作为了音乐。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一方面在舞蹈创作编排时,编导可以先构思作品,做好立意,确定舞蹈本身所要表达的主题内容,然后再构思结构和编排具体的舞蹈细节,最后才是为舞蹈编曲和选曲,在这个环节上要把握好舞蹈作品的内容、情绪,构思创作舞蹈契合的舞蹈音乐作品;另一方面,舞蹈编导可在事前先选定一个契合度相对不错的舞蹈音乐,提前感受一下音乐的感染力,并在此基础上创作编排出完整、优秀的舞蹈作品。要达到这个效果和高度,我们的创作人就需要一定的专业水平了,就是要很好地把握住音乐的风格,发挥想象,运用编创技法,表现音乐所提示的内容、情节以及感情。在舞蹈创作中,舞蹈与音乐共同担负着表达思想情感、叙述情节内容、刻画人物形象的任务,所以说舞蹈与音乐两者只有真正找到一个平衡的契合关系,才能够塑造出完美的舞蹈艺术形象。俗话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实践证明,舞蹈和音乐这两个艺术表现形式不一的艺术,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向,但作为独立的艺术类别,它们是永远分不开的。
4在舞蹈创作中音乐对舞蹈的启发作用
有人说“艺术高于生活”,但是民间的艺术是“生活大于艺术”,民间艺人的成就在一定程度上不亚于艺术家。生活中的一草一木,甚至是无生命的事物,在民间艺人的眼中都具有生命的意识。
二、信仰的追随
他们为了信仰的追随,把崇敬融入他们的舞蹈里,天地、太阳、白云、大山、树木、水都是信仰的感化物。例如羌族尚白,以白为善,崇拜白石,传统服饰是白色麻制百褶裙,头缠白色包布。羌族舞蹈“沙朗”是在喜庆、节日等重要的盛况下,衣着白色调的传统服饰,围绕着白石跳的锅庄舞。白石在羌族人民心中已成为信仰的象征,如同他们的生命一般不可亵渎。在轻快、热烈的锅庄舞中,表达的是羌族对于信仰的追随与崇拜。
三、祭祖的崇敬
安徽花鼓灯,在淮河流域的秧田间飘来的“系鼓互歌”,兼容南北文化之长,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发展出的舞蹈风格和风韵,表达的是安徽这块土地上的人民的生命情调。他们有些是为了祭祖,为了疾病,为了生死,用花鼓灯他们最为熟悉、质朴的表达方式迎生、送死。莲花村的赵氏花鼓灯艺人离开世界时,全村的人轮流跳了7天7夜的花鼓灯,来表达他们最高的礼节。在村民的眼中,他们早把花鼓灯视为生命的象征,一个生命的逝去留下来的是花鼓灯起舞的身姿。又如海洋秧歌的齐眉扇,起初海洋秧歌的中心为祖先像,在围绕时突显的离心和向心的关系,是山东人民对祖先尊敬最质朴的表现。
四、情感的交流
情感在民间舞中,就是“心声”通过肢体和表情的流露。“情之所至,舞之蹈之”,一笑一颦、一举一动之间,民间舞中情感自然流荡。这种情感的交流,交流于村与村、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之间,这也是舞蹈最广泛的目的。花鼓灯中丑婆“丑”蕴含着善良、坚强,她与傻小子之间的动作交流是一个喜中带哭的情感传达。东北秧歌鬼扯腿男女面对面,男女间的动作,女生的羞涩神态是异于言语表达的直接,但全然将情愫娓娓道尽。
五、心中之竹的自我认识
每个人的心中之竹都不同,比如高美兰心中的傣族女人是柔美恬静的,充满这水性感;杨丽萍表现出的傣族是婀娜多姿的。“心中之竹”自我认识的差异往往是出于对情感的把握。
六、文化传承
我们对于“心中之竹”的情感把握首先来自于对文化的传承,一个民族的人文情感是形成民间舞风格特色的重要因素,它好比植物的“根”,如果失去了人文的养料就无法真正地吸收民间舞的精华。比如纳西族是简单、大气的;而汉族在文化、社会的影响下形成了复杂、全面、丰富的特点。采风是把握民间舞“根”很好的方式,在采风的过程中,我们最有感的是环境,环境带给我们力度和空间纵深感的强烈感受。例如舞蹈在蒙古的大草原上,辽阔带来的空旷、大气的感觉是完全不同于在教室中的学习的。同样也深入地了解蒙古族人舞蹈的体态为什么会表现的那么大气与圆润,引导我们向蒙古族人的形象气质和风格上靠近。由此可见,把握住文化根的来源对于一个舞种的诠释是非常重要的。
七、身体继承
其次,“心中之竹”的情感在身体的继承中体现。民间舞从起舞于田间地头发展到走进了专业的教室,学院派与原生态相比,在身体的继承上或多或少作出了调整。从田野气息浓厚、不讲究修饰的动作转变为表演性较强的舞台化民间舞,动作变得复杂、美观,组合不断追求花样翻新,同时增加了体力与技巧的训练。例如,海洋秧歌中齐眉扇这个舞姿,在民间的表演中舞姿几乎都是流动的,很少有停顿的时间。而在如今教学中,这个舞姿被灌注了情感,它可以出现在课堂提沉的组合中,在静止的舞姿上训练呼吸。在教师的教学中,老师的“心中之竹”也不相同,他们把各自心中感受到的东西审美化、形象化,所以在动作选择、要求和解释上都不同,律动自然有轻重缓急。
八、手中之竹的艺术个性
1.艺术再创造手中之竹来源对生活的感悟
并体现在艺术的再创造上。经过亲眼所见、心中所理解,到了“手中之竹”,对艺术的整体把握更具个性。民间集体舞与个体的民间艺人带来的感受不径相同。在海洋秧歌的集体舞蹈中可以感受集体舞的气势和激情,民间舞把个人凝聚成共呼吸、同肢体的集体,联同他们像是串在一条线上的心劲儿。我想,正是民间艺人们拥有共同的艺术追求、共同的艺术信仰,他们舞蹈透露出的气势才能那么打动人。而每个民间艺人的个性风格又十分鲜明,花鼓灯的老艺人陈敬芝“不疯魔,不成活”的艺术态度、艺人冯国佩的言行中可以思考人的艺术心态。田露老师从村落采风回来后,民族的不同特性让她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教育的圆润性,包括怎样更好地处理集体动作与独舞动作,在给学生动作讲解上更考究、更生动。
2.素材运用“手中之竹”体现在作品
语言的素材运用中,民族民间舞蹈作品要在所见“眼中之竹”的基础上,把握住民族文化的实质和风格,从中提炼出素材,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服务。田露老师编创的海洋作品《翠狐》的民间原型是王大娘,而作品取材于蒲松龄著作中的狐狸精——小翠。小翠善良与人物的虚实结合与王大娘一惊一乍的特点相符合,田露老师将两个人物巧妙结合,作品的人物风格一下子丰满起来。运用海洋不正常的节奏特点,经过艺术化的处理,以节奏的强弱、顿错变化来反映人物的心理情感意愿,突出人物的鲜明性格。
3.创作手段最后,“手中之竹”表现
在创作手段的艺术个性上。如创作由塔尼克民族舞蹈为元素的《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创作过程,“化形留意”“化形造意”“留律存质”都是创作舞蹈作品的手段。编导在继承和把握民族风格的基础上,同时给舞蹈作品注入了表演性、感染力的元素。红色大摆裙子的运用使整个舞蹈作品更加绚丽、夺目,也让舞者扩宽了动作的表达空间,舞台气场变得更加强大。从《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中可以借鉴到艺术家创作手段需要创新,灯光服装、道具、舞台布景等都可以成为应用的手段,并从自己的理解和体验出发,用别具一格的表现手段赋予作品更多的感染力。
九、总结
舞蹈的艺术形象来源于我们的实际社会生活,通过一系列的起乘回转来表达所想表达的思想情感,世间万物都可以融入舞蹈,由舞者不断的琢磨与体味,形成一种绝美的意境把其他的事物拟人化,赋予它喜怒哀乐,给它人所具有的一切情感,把它所想、所知、所受都一一展现给观众。所以舞蹈是有生命的舞动,它所传达出的,是一种灵活的灵魂倾诉,是再华丽的辞藻、再绝美的画卷也表达不出来的。观众在舞者的跳动下,能逐渐看到舞者所跳主体的心,能走进那个丰富的世界,说明他已经被感动,被震撼。
二、舞蹈所呈现的感染力和绝佳舞蹈技术
舞蹈意境的美,需要舞者纯熟的舞蹈技术来打造。舞者的技艺,是多年扎实的基本功和刻苦的训练才能达到的。高难度的演绎会使观众叹为观止,并且能更快地吸引人进入舞蹈的意境之中,高难度的演绎,本身就是一种美的释放与表达。其次,好的艺术舞蹈作品应该具备强大的感染力,有一种独特的渲染力去带动人的灵魂,表演扣人心弦,有最别具一格的风格。舞蹈是人表达内心情感的一种优美、狂野的方式,它是人内在情感的迸发点。舞蹈意境的蕴含思想,也是人的某种精神高度所需要的物质。通过这种意境的展现,人们也获得了某种达不到,求不得的,是一种心灵的满足感。这就是舞蹈作品所呈现感染力所给予的。
三、意境的创造来源
(一)来源与自然的生活。舞蹈的所有动作,都是来自于生活的种种,千般变化,万般无常,皆是以生活为基本,以生活中的动作来修改、加工,形成全新的舞蹈动作。当然,舞者也必须以全情的姿态投入舞蹈中,古语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所以对于舞蹈动作的琢磨,也一定占据你生活的大部分时间。生活中的情感丰富,古往今来,只要化身为人,都具有七情六欲,有满胸的喜怒哀乐。倘若把其他事物做拟人看待,它也被赋予人所有的一切特征,有情有意,生活中的,无不是都是舞蹈创作的来源。
(二)艺术需要大气的心境。舞蹈是一种艺术,在舞台上,艺术需要大气的心灵姿态。首先应该选择自己合适的舞种, 当你能够谙熟作品中主角的思想情感,你就已经和他密不可分,你知道他的一切,是他的知己、恋人,这样的舞蹈作品,则不是简单的表演,而是复原故事主角的生命。再当然,舞者台上心态也是十分重要的,倘若在台上的那几分钟太过紧张,动作就会显得拘泥,无法融入进作品主角的情感,所以舞者必须有很强大的内心,能够有很好的素养修为,在人生中为自己树立很好的价值观,那么在舞台上就会比较轻车熟路,自然大方。
关键词:中国早期;仪式生活;舞蹈艺术
舞蹈是一门古老的身体语言艺术,具有悠久的传统。从其产生看,其产生在尚没有文字的远古时代,是伴随先民图腾崇拜和祭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早期舞蹈往往在祭祀性场合表演,成为先民祭告神灵、传达神意、表达情感的一种重要方式。现存各民族民间舞蹈中,有许多舞蹈就具有浓厚的原始宗教色彩和极强的仪式性特点,这是各民族早期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在舞蹈中的遗存。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舞蹈的社会功能和文化性质也不断地发生变化,成为一种具有极强审美价值的欣赏性艺术,具有娱乐、表演、抒情等多种艺术特性,但是这些特性都是从舞蹈最早存在的仪式性中渐渐衍生出来的。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舞蹈的根本属性是仪式性。
一、何谓仪式
郭于华在其《仪式与社会变迁》一书中说:“仪式,通常是指具有象征性、表演性特征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它可以是神圣的,也可以是凡俗的活动。这类活动经常被功能性地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过度(社会类别的、地域的、生命周期的)、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1]纪兰慰认为“仪式就是通过一定的时间、地点、对象、形式再现社会习俗(生活)的一个过程;通过岁岁重复、交替的程式化、制度化的仪式行为,实现某一时刻仪式所意味着的一切。”[2]前者主要从仪式的社会功能角度对其进行定义的,后者主要从仪式的过程性角度定义的。虽然侧重点不同,但皆揭示了仪式的基本内涵,即仪式的程式化、制度性和象征性。《说文》曰:“仪,度也。从人,义声。”墨子·天志》:“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又《说文》曰:“式,法也,从工,弋声。”《诗·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土之式。”毛传:“式,法也。”可见,“仪”和“式”的本义皆是法度、准则、规矩的意思。中国古代“礼仪”连称,其实就是指各种礼俗仪式,这是古代早期仪式的主要内涵。仪式行为者往往通过姿势、舞蹈、吟唱、演奏等表演性活动和对象、场景等实物性安排营造一个有意义的仪式情境,并从这种情境中重温和体验这些意义带给他们的心灵慰藉和精神需求。因此,一个仪式,就是一个充满意义的世界,是一个用感性手段作为意义符号的象征体系。所以,象征人类学家特纳认为,和动物的仪式化相比,人类仪式的原理是象征性的,仪式中的象征符号具有组合和重组的类似语言的能力,仪式就是“一个符号的聚合体。”仪式符号大致有:(1)语言形式的符号,如颂辞、诗文、韵白、咒语以及歌词等;(2)物件形式的符号,如道具、服饰、用品、绘画、塑像、乐器等;(3)行为形式的符号,如行动、姿势、手势、舞蹈、歌唱行为、演奏行为以及仪式角色的扮演等;(4)声音形式的符号,如呼叫声、呐喊声、吟诵声、歌唱声、响器敲击声、舞蹈节奏声、音乐演奏声等。[3]可见,舞蹈是仪式符号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它既可充当行为形式符号,还可充当声音形式的符号。
二、先秦仪式的文化内涵与社会生活
中国上古时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以礼俗仪式为核心展开的。“礼”之本义乃指祭神之器,而后引用为祭神的宗教仪式,再而后才泛指人类社会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行为仪式。《说文解字·示部》:“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豊。”所谓“豊”,《说文》曰:“行礼之器,从豆,象形。”可见,礼是渊源于上古巫祝事神活动的。孔子曰:“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引)可见,礼俗仪式在早期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历代王朝建国之初最重大的文化举措莫过于制礼作乐,也说明礼乐在古代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性。从本质上说,礼是为了从自我约束的层面让人们去自觉遵守社会道德,从制度的层面来维护社会等级。而礼的外在形式则是仪式,即通过各种仪式行为和过程规范社会的各种秩序,再现礼的精神内核。祭天祭祖、岁时祭典和其他政治仪式决定着国家的政治秩序;礼仪中的等级规则决定了集体内部的交往秩序;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仪式及其他各种人生礼仪和节日庆典仪式决定着人们的生活秩序;春祈秋报及其相关节候性祭典与各类生产仪式,构成了农业社会中的经济秩序。由此可见,仪式是上古时期生产生活各领域的中介环节,也是社会秩序的表征性符号和文化事项的联结点。它表征着上古时期整个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节奏。仪式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一方面,体现为仪式使生产生活的各方面有秩序地开展;另一方面,仪式还承载着集体意识如生命观、死亡观、伦理观、禁忌观等民族文化的深层心理内涵。
三、中国早期的仪式及其类型
意大利学者维柯《新科学》认为每个民族的诞生和发展中大致经历了互为衔接的三个时代,即神的时代、英雄时代、人的时代,[4]我国早期先民的认知观念和仪式活动也可从维柯所分的这三个时代进行分析。
所谓神的时代即人类的史前社会。从现存文献记载和考古学成果证明,中国早期的仪式活动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的山顶洞人。山顶洞人已经有鬼魂崇拜观念和与此相关的丧葬巫术仪式,新石器的仰韶时代已经有社祭的考古遗存,龙山时代已经有祭祖的考古遗存。[5]夏朝之前的颛顼、尧、舜、禹等方国时期,从大量而成套的祭祀仪器的出土可见,此期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祭祀礼仪。这些礼仪是原始宗教的产物,是在先民自然崇拜、图腾崇拜以及祖先崇拜等原始的支配下进行的。早期先民对这些看不见的力量或以臣服与膜拜的方式进行祭祀,或借助某种神力进行干预、制服以达到目的,于是产生了巫术思维和巫术仪式。
所谓英雄时代即夏商时期。这时候的祭祀仪式是围绕英雄崇拜和祖先崇拜进行的。夏禹治理水患当为中华民族英雄崇拜观念最早的表现。他死后被奉为社神,人们制礼作乐歌颂其功德,《大夏》乐舞就是为祭祀夏禹而作的。当然,大禹还具有祖灵的性质。商代祖先崇拜观念占据主导,现存甲骨卜辞中有相当数量是商人祭祀鬼神的记录。《礼记·表记》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殷人所尊之神,除自然神、英雄神以外,还主要是祖先神。甲骨文中“帝”、“上帝”等字样,不是后来抽象意义上的帝,而与“祖”的意义是相同的。《大濩》乐舞就是表彰商汤灭夏之功的祭祀仪式乐舞。
所谓人的时代,即西周及以后的祖神分离和以德配天的祭祀仪式。西周重人事而轻神事。其宗族崇拜观念强调道德教化和政治秩序,倾向于人事和伦理的经营。其祭祀仪式无论祭祖还是祭天,都有意识突出礼仪制度的性质,其《大武》、《大象》乐舞,是这种观念在意识音乐中的体现。
以上勾勒了中国古代早期仪式发展的基本面貌和特点。下文对中国早期的仪式类型作简要勾勒。
1、巫术仪式
巫术是人类童年时期,对人自身和人以外的自然的认识还处于蒙昧状态时对神秘的异己力量有所感受和体验的时候,自然产生的言辞和行为,并使其固定化的结果。原始时代的人们相信人与自然存在着的某些神秘联系的观念,幻想人可以通过某种特殊的方式影响自然和他人,于是产生了巫术。巫术仪式一般包括巫术行为和与此相关的一整套巫术观念。通常形式是通过一定的仪式表演来利用和操纵某种对象影响人类生活或自然界的事件,以满足一定的目的。巫术的仪式表演常常采取象征性的歌舞形式,并使用某种据认为赋有巫术魔力的实物和咒语。中国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氏族社会图腾崇拜的出现,也出现了相关的神话和巫术。中国早期巫术涉及古人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除个体巫术外,还有公共巫术,如禳灾巫术有《山海经》中的驱旱魃巫术,《吕氏春秋》中的汤祷桑林的止旱求雨巫术;顺祝巫术有《吕氏春秋》祈求农业丰收的“葛天氏之乐”;诅咒巫术有《尚书·牧誓》中的克敌巫术等。2、占卜仪式
占卜仪式起源于原始范畴中的前兆迷信。史前的先民们相信事物发展的趋势与一些特定的事象诸如气候、天象、梦境、卜兆等出现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这样便产生了根据特定事象推知事情结果的占卜仪式。主要有龟卜、筮占、谣占、梦占等仪式。《史记·龟策列传》曰:“闻古五帝三王,发动举事,必先决蓍龟。……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礼记·表记》曰:“昔三代明王皆事天地之神明,无非卜筮之用。”西南各少数民族现在还保留着一些古老而原始的占卜仪式。如藏族、云南羌族、四川彝族、贵州苗族、湘西土家族等皆有各种占卜仪式。
3、祭祀仪式
史前社会的祭祀仪式种类繁多,说明祭祀仪式在中国早期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祭祀仪式中最古老也是最重要的仪式当属蜡祭、社祭与祖祭。张光直先生认为:“仰韶时期农村里最要紧的仪式是祈丰收,拜土地;在他们仪式用的器皿上画几个象征繁殖力的女子性器的纹样,正说明我们祖先祭祀时的虔诚,并吐露作为这片诚心之原动力的耕作生活之艰苦。[6]这就是后来的蜡祭。所祭之神有八种,又称八蜡,是在十二月时索求四方百物之神而祭之,以求得农业丰收。社祭是对社神的崇拜仪式,源于史前时期对土地的崇拜,后来演变为人格化的土地神灵崇拜。而且,社神具有自然神、农业神与部族神混合的特征。祭祖仪式最早可能在龙山期新石器时代就产生了。在仰韶村(龙山时期)出土的陶祖,很象一尊男性性器模型,据张光直先生推断,这是中国史上拜“祖”的最早实证。他认为:“中国古代的‘祖’字,本来是个性器的图画,亦即祖先牌位的原形。[7]
4、傩仪式
“傩”据说产生于黄帝时,傩祭开始时只限于宫廷,谓“大傩”、“国傩”。逐渐遍及于乡村,谓“乡人傩”。殷商时起就可见此宗教仪式,周代举行最为盛大。传说方相氏可以驱鬼逐疫,最迟在汉代,驱傩已与蜡祭发生联系,在蜡祭前一日,宫廷中要举行大傩。《后汉书·礼仪志》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记载。举行傩祭时,巫师就要装扮成方相氏,身上穿着熊皮,头戴留有四只眼睛的面具,一边开路,一边喊:“傩!”率领十二个戴着面具、装扮成各种野兽的人--戴面具所具有的戏剧性已为人们所公认,后跟一百多个扎红头巾、穿黑衣服、手执拨浪鼓的少年儿童,到宫室、房舍、各处跳跃、呼喊,并合唱祭歌《赶鬼歌》以驱逐“疫鬼”,最后,把鬼赶到河里,把火炬丢进水里,表示鬼全部被河水逐走了——人们歌唱、舞蹈、打斗,场面甚为壮观,也极其富于戏剧性。据《论语·乡党》记载,每逢年三十孔子老家举行傩祭仪式时,孔子就“朝服而立阼阶,观乡人傩”。
5、人生仪式
人生是人的一生从一个阶段过度到另一阶段的重要标志,通过仪式强化人生转折时期的标志,表明先民对人生的独特理解和对生命的珍爱。有诞生仪式、冠礼、葬礼等。其中,冠礼最重要。冠礼源于氏族社会的“成丁礼”或“入社式”。
以上仅简要罗列了中国早期社会仪式生活的发展演进和最为重要的几类仪式生活。
可见,上述仪式内容已经涉及到早期先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体现了先民的生活内容,也反映了先民的思维观念,而这些仪式大多数都要借助乐舞的形式进行。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舞蹈艺术是伴随着早期先民的各种仪式而产生的艺术形式,其直接目的是为先民的仪式活动服务的,也是整套仪式活动的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正如张本楠先生所说:“原始宗教仪式的进行过程就是原始舞蹈的创作和表演过程,原始宗教仪式的发展历史就是原始舞蹈的发展历史。无妨说,原始舞蹈就是宗教仪式。”[8]
参考文献:
[1]郭于华:《仪式与社会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2]纪兰慰:《论民俗舞蹈的仪式》,民族艺术研究1999年版。
[3]薛艺兵:《仪式音乐的符号特征》,中国音乐学,2003年第2期。
[4]《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7页。
[5]张光直:《仰韶文化的巫觋资料》、《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版。
但总体说来,这些材料大多仅停留在支离破碎的描述中,更难免有顾此失彼之嫌,结果使如此错综复杂的舞蹈起源问题,遭到了如此轻率的简单化待遇;而在更加广阔的范畴中,这些学说对具体论述对象的生态环境,文化习性,美学特质,运动习惯等许多关键性的方方面面,则缺乏搜集的意识和严密论证,最关键的症结还在于,这些学说论及的都只是舞蹈起源的外在,虽然举足轻重,却有严重的缺陷。
研究和阐释舞蹈的起源,绝对不能忽视其“内在根据”。只有“内在根据”与外在条件这两方面的情形都烂熟于心,才能最终把握舞蹈起源的真谛,使这个专题的研究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所谓舞蹈起源的“内在根据”,指的是人类那身心合一的物质条件,手舞足蹈的自娱意识和传情达意的交流需要这三种与生俱有的内在因素。
舞蹈不单纯是一种娱乐,它是表现人的诸多复杂思想感情的意识形态的艺术。“艺术作品通过形象描写表现出来的境界和情调”——这就是意境。
一件成功的舞蹈作品,总令人耳目一新,产生感情上的共鸣,一句话:有意境。美的意境需要眼光独到,善于把握时代的脉络,抓住一般人司空见惯的事物进行筛选,发展其中的闪光点加以提炼升华,于是栩栩如生的形象脱颖而出。意境不仅对主题起到了深化作用,而且调动起观众的想象力,使观众有着身临其境之感。舞蹈的意境创造要达到这种境界,作品才易于被观众所接受和欢迎。
舞蹈的意境有许多种,第一个是心态意境。心态是指人的心理活动状态,喜怒,哀乐,忧愁,烦躁等心理活动的表露形式,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会复杂多变,在一定的范围里,标志着社会某一个民族或个人的精神斗志。
第二个是生态意境,舞蹈从乎之舞之,足之蹈之的原始状态起,就由各种物体打击出各种节奏想伴随,而打击出来的各种节奏也正是音乐的原始状态。舞蹈艺术发展到今天,更是与音乐难舍难分。好的舞蹈构思创作出好的舞蹈音乐,好的音乐创作出优秀的舞蹈作品的成功之作比比皆是。舞蹈音乐属于音乐的一个品种,但它通过音乐塑造的时空和舞蹈的形体动作珠联璧合,使观众同时从听觉和视觉两条审美通道去欣赏同一作品。
三是情态意境。情态,顾名思义是指“情”和“景”的交融,“情”是人所为,“景”是客观存在,两者统一形成动态情势。当人与景观产生联系融为一体时,情态便在情景交融中自然结合,起到承上启下画龙点睛的作用。
舞蹈艺术和其它的艺术门类一样,在建构自己的艺术大厦时,情要真,意要深。而情真需要创作者对民众生活有深刻的体验,意深则需要艺术家们对社会生活有高屋建领的理解和认识,只要情真意深,形象必然丰满,作品的哲理品格也便会透过情节自然浮现出来。
现代著名美学家苏珊-朗格说:“艺术家表现的决不是他自己的真实情感,而是整个人类的感情”。这种以整体探索、整体品察、整体把握为背景,将哲理与情感融为一体的艺术,毕竟在更清醒的理性和更深沉的情感上观照了人类整体,而成为一种更高层次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