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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范围:
ZZ镇居民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流动人口中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情况下要到卫生院体检,行动不便人员择期上门体检。
(二)休检地点:
XX卫生院。
(三)体检项目:
按着《健康体检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内科、外科、妇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等物理检查;心电图、胸透、B超(肝、胆)影像学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能、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检查。
(四)体检时间
XX年10月15日至XX年11月15日。具体各村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注意事项:
1、档案管理人员尽快将全镇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档案检出来,并登记造册。各村卫生室尽快统计本行政村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未建档案部分),并及时上报卫生院办公室。
2、各村卫生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一定要按时通知到本人。
3、通知时特别提醒:(1)携带个人健康信息卡、身份证。(2)体检当日空腹。(3)体弱多病者由家人陪同。(4)体检前一天晚上,少食油腻食品。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全面监管,分类实施,重心下移,打扶结合”的原则和“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要求,通过改造提升和区域限售,全面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制售行为,逐步改善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卫生环境,确保良好的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界定及产品目录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陋,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体户。
(二)暂时允许存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
1.豆制品加工的小作坊:包括发酵性豆制品如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如豆腐、半脱水豆制品、豆腐再加工制品;其他豆制品如大豆组织蛋白、豆沙类产品。
2.小麦粉加工的小作坊:包括特制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等来料加工行为的小作坊。
3.食醋加工的小作坊: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酿造食醋是指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造而成的一种酸性液体调味品;配制食醋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
4.酱油加工的小作坊: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5.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谷类、薯类、豆类为主要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薯类、豆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6.糕点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包括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7.酱腌菜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包装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8.食用植物油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
9.散白酒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10.黄酒加工的生产小作坊: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改造提升,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和质量管理等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使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达到生产车间干净整洁,工艺流程布局合理,物料堆放井然有序,设备设施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食品质量档案规范,业主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及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显著提高。同时,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并落实“原辅材料记录、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食品添加物质申报备案、问题食品快速溯源和召回”等五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投入改进场地、设施等生产条件,对现有工艺技术进行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加工生产能力。
(二)整治卫生环境,按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组织食品加工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保证体系,添置必要的食品加工生产设施,完善生产加工流程。
(四)健全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记录,产品销售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五)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培训,普查摸底。一是由牵头单位举办业务培训班,培训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二是广电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报道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重要意义,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各县(区)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继续普查,不留死角。
(二)第二阶段:受理申请,实施改造。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填报《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资金补助申请书》,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各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筛选和审核,确定最终改造提升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名单,并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前的厂容厂貌和质量管理情况台帐及数码照片。已受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市、县(区)政府的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工作。
(三)第三阶段: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市、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结果,总结经验,鞭策后进。广电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中的典型经验。
(四)第四阶段:考核验收,兑现补助。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完成改造提升工作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核查验收,发放改造提升补助金,并优先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各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资金继续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资金必须用于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的改善,技术工艺的改进及管理手段的提高,不能用于流动资金,更不能挪作他用。为确保改造提升工作取得成效,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配套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应占改造提升总投入的70%以上。
六、申请方法及程序
(一)由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出改造提升申请,经县(区)质监局现场审查加注意见后提交县(区)政府食品加工小作坊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改造提升补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资金补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业主及主要工作人员健康证,产品标准文本。
4.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进货记录,索证索票记录,产品检验报告,产品销售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及登记备案表)。
(三)申请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补贴,必须与县(区)质监局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对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衔接,切实抓紧抓好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改造质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改造提升200户食品加工小作坊”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以乡(镇)为基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网络,不断扩大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和有效性。
(三)建立信息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及指导帮扶的事项要有文字记载和图片记录。
一、坚持目标标准,聚焦8方面任务,确保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
“基本医疗有保障”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开展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2020年,继续重点聚焦8方面核心任务(医疗服务措施)开展工作:①县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②乡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③村级要建有医疗卫生机构并有合格医生;④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实现“应签尽签”、“应建尽建”;⑤对所有贫困患者特别是慢病患者提供“一人一策”与县乡村三级医生随访服务;⑥对贫困大病患者做到专项救治“应治尽治”;⑦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⑧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实现全覆盖。
所有有贫困人口行政村均要落实好8方面核心任务,坚决执行“四个不摘”,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继续落实现有的健康扶贫医疗服务措施,保持连续性、稳定性。落实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有关要求,按照扶贫部门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管理范围。坚决防止松劲懈怠,稳定脱贫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县乡村三级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户、不落一室、不落一人、不落一项。
二、压实县乡责任,保持攻坚态势,确保全力做好乡级自查、县级复查
(一)5月15日前,完成乡级自查。
1.鉴于贫困人口和各村村医动态调整情况,各乡镇卫生院要重新核实核准各村村医配置与贫困人口“服务111”情况,做到“一口清”。要对照普查指标(《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提纲》),提前梳理有关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
2.要进一步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法人主体责任,按照3月11日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特别是结合提到的具体问题(《全省健康扶贫电视电话会议传达提纲》),对机构开展“再排查”,确保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持续达标。(项目办负责牵头落实)
3.要做实做细贫困人口“回头看”,下好绣花功夫,精准到人到病,实现精细化管理。①重点对返乡人员、县域内外出人员(务工、上学、养老等情况)、拒绝服务人员开展“回头看”,确保跟踪管理到位,全面落实好健康扶贫“服务111”措施(签约文书、健康档案、贫困患者“一人一策”记录本),未落实相应“服务111”措施的,必须有村委会证明(失联、常年不在县域内)。②坚决不能出现贫困患者未落实“一人一策”管理问题,这类问题属于颠覆性问题。拒绝前往医院明确诊断的,由二级及以上巡回医疗团队结合既往史、现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予以初步诊断(或疾病待查);因病致残的,按所患基础性疾病提供服务;新发病例,及时纳入管理范围。③要全面核查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特别是高血压等4种慢病患者健康档案,确保为4种慢病患者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服务。④及时将32种慢病患者“一人一策”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情况函告同级医疗保障部门,加强人员名单比对,确保名单一致。⑤强化贫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按照签约文书提供服务。⑥加强信息化管理,及时将签约文书、健康档案或村委会证明录入/导入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确保每一名贫困人口,或者有签约文书、电子健康档案作为证明,或者有村委会证明。⑦做好大病未救治人口管理工作,要对照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中未救治患者情况,核实贫困患者大病未救治原因。尚未救治的及时组织救治,未随访的及时进行随访,并填报对应大病病种的随访信息,提高大病救治率。⑧要完善管理台账及公示板,确保逐级均能够做到“一口清”。⑨要加强对贫困人口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告知卫生健康部门承诺的服务内容(附件1)。(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落实)
(二)5月15日前,同步完成县级复查。落实“督”和“战”双重责任。一是督促开展县乡村三级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全面进入攻坚状态。二是采取信息核对或现场验收等方式,对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与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及医疗服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复查。三是针对工作基础较薄弱、存在问题较多,或者任务较重的乡镇,组织人员力量到现场共同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四是要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县举一反三,整改到位。5月20日前,将开展复查情况以表格形式(附件2)报综合科。(局各包保科室负责落实)
三、组织县级专项核查,确保做到分兵把守、持续跟进
(一)核查对口帮扶与巡回医疗开展情况。重点核查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帮扶工作,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下沉。继续组织开展面向贫困患者的巡回医疗工作,每年至少2次,2020年时间分别调整到6月底前和11月底前,所有村要实现全覆盖,对因身体原因不能前往村卫生室就诊的贫困患者,要送医上门,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医政医管科牵头,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二)核查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情况。调度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开展情况。(医政医管科牵头,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三)核查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情况。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村卫生室达标建设专项核查的通知》,组织对全县村卫生室达标情况和村医配备及医疗服务情况开展“再排查”,排查规划设置、房屋面积、四室分开、执业医生、药品种类等情况,确保不落一村,不落一室,不落一项。同时推动落实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与村医补助。(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牵头,同项目办和财务科共同推进,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四)核查贫困人口居民健康档案。在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应建尽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健康档案质量,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等4种慢病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确保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贫困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推动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牵头,疾控科、医政医管科等局内相关科室配合,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五)核查贫困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核查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传染病防控行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核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项目,核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及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开展情况。(疾控科、基层卫生和妇幼科、爱卫办分别牵头,县级相关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配合,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六)核查健康扶贫相关数据信息。一是按照最新要求,调整完善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简化基层填报内容,增加导入家庭医生签约文书和村委会证明模块。二是指导乡镇卫生院及时将机构“再排查”与贫困人口“回头看”机构核查最新信息维护到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同时确保纸质版资料与信息系统一致。指导乡镇卫生院将有关内容同步更新到国家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系统。三是通过基层信息系统(健康扶贫掌控APP)开展多轮筛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分解到各乡镇卫生院进行核对。四是督促乡镇卫生院及时将32种慢病“一人一策”粘贴“医保慢病待遇标识”情况正式函告医保部门,及时与县级沟通核对32种慢病患者与医保开通慢病标识人员情况,确保部门间协调一致。(综合科、基层卫生和妇幼科、医政医管科分别牵头,各包保科室共同推进,逐级压实责任落实)
四、落实问责问效,充分利用各种监管手段,确保工作巩固提升
(一)强化包保暗访、切实发挥作用。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开展包保暗访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实际,明确阶段性暗访工作重点,确保包保暗访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消除盲区死角,解决短板弱项。(局机关各包保科室牵头)
(二)加大监督力度、规范诊疗行为。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暗访发现有疑似违法行为的,通报给综合监督机构依法查处。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要结合“双随机”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要求,适当扩大监督覆盖面,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村卫生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综合执法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针对健康扶贫工作方面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加强指导力度,并务必监督整改到位。(职业健康与综合监督科牵头)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成立以局长郑青川为组长;副局长李显忠、林森、冉启均、总工程师付勇,园林处主任王海为副组长;周丹、熊昌发、张国庆、张芳、王奇、张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林业系统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周丹同志负责督查督办。
(一)人大建议
1.主办件5件:①“关于加强我市核桃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②“关于大力支持生溱产业发展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③“关于加强公园车辆管理的建议”
办理股室园林处,责任领导王海,责任人殷成泽;④“关于进一步加大树花菜(珍珠花菜)产业发展力度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⑤“关于解决树花菜销售困难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
2.协办件5件:①“关于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品牌强市战略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②“关于政府应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③“关于强力整治河道,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投入力度的建议” 办理股室造林股、资源股,责任领导林森、付勇,责任人熊昌发、张国庆;④“关于加快水洋坪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⑤“关于在城市建设中重视绿化工作,确保绿化面积的建议。” 办理股室园林处,责任领导王海,责任人殷成泽。
(二)政协提案
1.主办件1件:“关于我市商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的建议”办理股室兑现办,责任领导张继恒,责任人张芳;
2.协办件2件:①“关于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②“关于河口片区科技生产和养殖业发展扶贫支持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
3.B类件1件:①“关于塔子山公园维修、管护及后续建设的建议” 办理股室园林处,责任领导王海,责任人殷成泽。
三、办理时限
3月31日前完成相关科室的任务落实会;4月20日前,由局办公室负责召集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提议人参加座谈协商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准确了解真实意图,形成有说服力的回复意见。 5月20日前完成调研和初步回复意见,责任领导签字后报局办;7月20日前办公室整理回复意见报局长审签,7月底完成正式回复意见报政府督查室。协调联系人周丹。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牵头。一是承办科室全面负责属于本科室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出详细办理方案。二是承办科室要明确联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反馈,确保信息畅通,掌握办理进度,总结办理经验,安排下步工作。三是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底工作目标考核评比,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联系,走访代表。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要认真研读原文,正确理解提议人的本意。同时,在办理之初(方案见面)、办理之中(方案实施)、办理之后(办理结果)的三个阶段要加强与提议人的联系,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现场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每个办理件必须要达到100%的见面率)充分征求提议人意见,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安,持续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自2020年至2022年底,积极探索创新,加强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建设,以强化法制意识、培树过硬队伍、增强服务品质、提高执法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力争使省市县三级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上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运转高效;在执法队伍建设上达到业务过硬、执法严格、举止规范;在执法装备建设上达到品种齐全、技术先进、保障有力;在执法质量效能上有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应急管理系统执法监察质量排在全省前列。
2020年,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和监督问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多途径开展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比武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执法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2021年,全面健全、完善安全执法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强化执法跟踪问效,持续保持严格执法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安全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执法案件的结案率在法定时间内达到100%,执法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2年,执法监察制度全面落实,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执法机构高效运转;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案卷法审一次性通过,执法能力素质大幅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显著增强,执法装备充足先进,远程执法广泛实施,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充分应用,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作用充分发挥,执法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执法监察制度体系
1.修订完善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修订《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细化裁量尺度,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处罚的随意性,提升执法处罚的规范性。(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2.改革案卷评查制度。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研究制定具体评分标准,使案卷评查制度化、经常化。省厅对各市局的案卷评查每年开展一次,市局对县(市、区)局的案卷评查每半年开展一次,通过分级定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互查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确保本系统执法案卷评查进入全省前列。(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3.健全法律顾问机制。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为安全行政执法决策提供法制咨询,确保行政执法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切实防范法律风险、避免法律纠纷。(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二)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4.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建立教学评估、跟踪考核和认可发证等制度;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在传统集中上大课的基础上,采取小班多批次模式开展培训;强化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设专题培训课程,与专业类大学开展联合培训;实施体验式执法培训,开展执法程序桌面推演,模拟操作流程;注重执法业务操作实训,到实训基地模拟执法、到企业实践见学,大力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人事培训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5.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能力比武活动,适时开展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数据录入、执法知识考试、执法装备使用演练、互联网+执法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和系列技能竞赛,强化执法队伍实战能力建设。(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科技信息化处,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科学合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质量优先、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依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和有关重点工作安排,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报同级政府批准、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后执行。要综合考虑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等因素,科学测算监督检查工作日,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一般检查、专项检查的范围及数量,详细列出重点检查单位的名称及其所属行业领域、计划检查次数、检查内容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计划应当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7.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依照省应急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事前公布,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8.严格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级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有本级司法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开展执法工作,组织交叉执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9.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示事项管辖权,依法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依法公开依据、过程、结果,合理确定履行期限;严格案卷归档管理,所有案卷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文书齐全、填写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办理结果可追溯,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0.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试行)》,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等因素,坚持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处罚教育相结合等原则,合理确定应否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全面提升执法科技化水平
11.全面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执法装备配备有关要求,结合当前技术发展和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我省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各级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保障资金。配足配齐防爆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有毒可燃气体检测仪、远红外测距仪等执法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具,丰富调查取证技术手段,为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调查取证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2.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在“互联网+监管”的框架下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行政执法业务流程为主线,以执法过程管控、人员管理、信息统计、智能执法为重点环节,实现执法裁量判定、统计分析、数据推送的实时在线和执法标准统一、隐患自查自报、跟踪整改到位、监管密切协同的目标。加快远程监测预警执法,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及重点企业深度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监测预警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大数据辅助决策应用。(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3.执法突出重点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和《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执法,有效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利用约谈、通报、整改令等方式手段,督促党委政府和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协调处、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4.严格执法贯穿始终。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突出执法重点,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季节性事故规律、重点时期、敏感时段及事故企业,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坚决做到“三严”即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格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执法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切实提高违法成本,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5.优化执法模式。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执法的同时,要向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援助,指导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全过程,用实际案例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监察一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6.创新执法方式。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观摩执法等系列执法活动,积极探索创新适应信息化时展的新执法方式,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形成可借鉴推广的成果,有效破解“管行业不管安全、地方人情网、执法不精准、处罚作用不明显”等难题,督促企业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7.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执法主体、权限、程序、决定等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执法责任制、裁量标准、“三项制度”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督,及时通报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结果应用,严格执行执法质量定期通报、诫勉约谈、风险提示等制度,开展针对性督导。(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18.强化执法跟踪问效。执法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跟踪问效,紧盯问题整改,严格核查复验,坚决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的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发挥专家的作用,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推动企业举一反三,搞好隐患分析,深入查找管理制度等根源性问题,防范同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建立执法反馈机制,及时将执法检查结果通报监管处室,执法监察与监管有效联动,使监管、执法监察形成合力,放大执法效能,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各安全监察处室责任单位:省应急管理厅具有执法职能的相关处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将此项活动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调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细化方案措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执法质量抓出成效,确保以执法质量提升促进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三)注重执法调研。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围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结合机构改革进度,对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情况、执法业务开展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以及素质能力存在的短板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摸清队伍建设底数,掌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切实管用的改进措施。
(四)加强作风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以廉洁执法、秉公执法为目标,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执法人员外出工作纪律,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文明执法教育,及时查找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作风、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坚决避免执法宽松软、只检查不处罚、避重就轻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