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易地扶贫搬迁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我乡实施易地扶贫涉及2个村,人口2712人,869户,其中贫困人口1009人。我乡属深丘地貌,十年九旱,涉及搬迁人口均为严重干旱灾害频发地区,人均耕地0.9亩,且均不通公路,安全饮水不能得到保障。
二、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
根据我乡实际,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均为就近集中安置。结合我乡新村聚居点规划,规划搬迁安置聚居点3个,可安置搬迁农户60户。安置点自然生态条件均得到较大程度改善。根据群众意愿,搬迁安置点共修建住房5940㎡,附属设施1980㎡,修建乡村道路20公里,建集中供水站3个,饮水管渠5公里,建沼气池60口,垃圾处理池5口。概算总投资1520.5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8.8万元,其余整合其他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
三、实施计划
全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两个年度完成。
(一)2016年完成村聚居点、村聚居点2个搬迁点的建设,计划搬迁50户,168人,总投资1189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0.8万元。
(二)2017年完成村聚居点的建设,计划搬迁10户,30人,总投资332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万元。
四、规划实施内容
1、村聚居点规划可修建民房80套,本次共搬迁40户。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道3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40口,建垃圾池3口,建设公共文化设施900㎡,建公共卫生室300㎡。
2、村聚居点可建民房3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3、村聚居点可建民房4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瓮安县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采取“三策”叠加、“三房”融合、“三保”衔接、“三权”同步、“三创”协同、“三变”推进6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搬与不搬的顾虑、解除对基本生活保障的忧虑、谋划长远生计的“远虑”,从而激发搬迁对象主动搬出的意愿,满足稳得住的心愿,实现致富的夙愿。
打消顾虑
激发“搬得出”的意愿
新房基本上不用自己出钱,搬进新家以后还有政府帮忙联系工作,瓮安县猴场镇大田坝村马滚坡组的贫困户陈明海做梦都想不到,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陈明海的新家位于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他掰着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细帐:家里有4人,按照县里的易地扶贫搬迁奖补政策,每人能享受3.5万元的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建房补助,各项奖补算下来,刚好和这套80平米的新房总价持平,还能余下一点。
陈明海家的老房子在大田坝村马滚坡组,至今仍没有通水泥路,从家走到镇上需要4个多小时。搬迁到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后,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来源也有了保障。“镇里的包保领导已经为我联系了一份护林员的工作,月收入1500元左右,参加了相关技术培训后,就可以正式上岗。”对于今后的生活,陈明海充满期待。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越来越多像陈明海这样搬不起家的贫困户走出穷山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在搬迁过程中,瓮安县通过实施“三策”叠加和“三房”融合两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因搬迁负债导致贫困的顾虑,激发搬迁意愿,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
“三策”措施主要针对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分别发放宅基地复垦奖补、转移扶贫补助、计生奖励补助。
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的搬迁对象按200元/O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之后在县城、乡镇购房或农村集中规划点自建住房的,除享有其他住房规定政策外,政府分别补助每户5万元、2万元、1万元;相对集中连片10户以上一次性复垦农村宅基地的,每户再奖励1万元。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搬迁对象除享受宅基地复垦补助、购建房补助外,每户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装修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属于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在享受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房补助的基础上,每户由计生部门一次性补助房屋装修费1万元。
“三房”融合措施充分整合了国家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房、农村危房改造三大住房政策,推出集中安居房、城镇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多种房源,满足搬迁户不同需求。目前,瓮安县已利用生态移民项目在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1000套集中安居房,一期500套即将交付使用。
解除忧虑
满足“稳得住”的心愿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只是第一步,“稳得住”才是关键。瓮安大胆创新,严谨破题,通过实施“三保”衔接和“三权”同步两项措施,解除搬迁对象在基本生活保障与基本权利享受方面的忧虑,满足安居乐业心愿,解决了搬迁对象“稳得住”的问题。
“三保”措施是统筹城乡养老、医疗、低保政策,让转移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按“三保”措施规定,搬迁对象进城固定就业或灵活就业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可将其缴费金额归并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两者存在缴纳金额差额的,由政府补助10%,个人补缴90%。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补缴参保前不足的缴费年限。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府每人再一次性给予5000元参保补助。
搬迁对象可以自主选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进入城镇居住前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转换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搬迁对象进城后,享受城镇居民13类24项有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及待遇。
“三权”同步是将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的权利,农村生产资料补贴收益的权利,选择梯度转移的权利同步推进。
为此,瓮安县建立供应链平台和安青创业社,出台《瓮安县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政府投入5000万元购买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保障群众权益共享。
同时,制定《瓮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扶贫搬迁的农户和普通农户同等享受涉农资金补贴政策,保障扶贫搬迁户的公共资源补贴收益和农村生产资料的财产性收入,现已补贴资金587.55万元。
此外,在尊重群众自身意愿的前提下,集中在产业园区、城镇、新农村选址建设安置点,供搬迁户自愿选择。截至目前,全县异地搬迁户有5379户搬迁至城镇,532户搬迁至产业园区,1358户搬迁至新农村。
谋划长远
实现“能致富”的夙愿
8月18日,骄阳似火。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住户邓胜祥忙着和妻子搬运农用三轮车里收来的废品。“别看收废品不起眼,只要勤快,每月基本能保持4000元左右的收入,多的时候有5000至6000元。”邓胜祥说,能把收废品这个事做起来,全靠换了一个新的环境,自己原来住在猴场镇金竹村,那里土地贫瘠,缺水严重,路也不好走,每日辛苦劳作只能勉强糊口。
搬到镇上的安置小区后,邓胜祥租了一个门面回收废品。不到一年,家里就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等家电,还买了一辆三轮车,日子一天比天好。“还是搬出来好,要是留在老家望天吃饭,也过不上如今的生活。”邓胜祥乐呵呵地说。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许多像邓胜祥这样的搬迁对象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努力,一步步走出贫困。
瓮安县通过“三创”协同和“三变”两条措施,为搬迁对象消除就业与发展的“远虑”,实现发展夙愿,解决了搬迁对象“能致富”的问题。
政府创就业、能人创事业、移民创家业的“三创”措施通过发展产业、增加就业、鼓励创业,着力提升移民搬迁后的自我“造血”功能。
对于自愿参加培训的搬迁对象,政府除免费培训外还给予培训补贴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后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劳动力可通过区域劳务合作,输送到外省务工。因残疾、失业1年以上等导致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可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对于自主创业者,政府从手续办理、贷款申请、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扶持。在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的,享受“一免两优三扶四规”扶持政策,优先享受贷款金额最高8万元、贴息期限最长2年的农村青年创业和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享受“3个15万”补助政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提供人均10万元、最高200万元、2年以内小额担保50%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和营业额在规定范围内的,同等享受相关税种免征或减征政策;个人初次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二、三产业的,自创办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的地方税收县级留存部分,由县财政据实以奖励形式返还。
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面临着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碰撞和矛盾。因此移民的重新安置通常会面临着社会适应的问题。移民子女是移民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学龄阶段的移民子女,在其社会化过程中,多个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家庭、学校、社区、大众传媒等等。移民子女适应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其生活质量、与父母的感情,更会影响他们是否能顺利完成社会化的过程。
2.理论意义
从研究对象来看,目前学术界重点关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城乡移民子女等群体,对易地扶贫移民子女关注不多。本文以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流动人口研究的视野。从研究内容上来看,目前关于易地扶贫户子女安置地适应问题的成果集中体现在教育学、心理学领域,从社会学角度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安置地适应方面的成果还比较少见。因此,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移民人口既有研究的内容。
3.实际意义
贵州省是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省份,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模巨大,移民人口众多,移民子女所面临的学校适应问题也更为突出,亟需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以贵州省为个案,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的安置地适应问题对提高移民子女的教育效果,提升移民家庭整体生活质量,促进移民群体真正融入安置地社区,促进移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笔者选取易地搬迁群体中的小学生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安置地的适应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对策,增强移民子女的各方面适应能力,为其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安置地生活,为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提供经验借鉴,也有利于推动贵州省移民工程的顺利进程。
(二)综述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现状
笔者在文章中所使用的“移民子女”即全部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对易地扶贫搬迁界定后,在本文中针对移民子女的界定也比较复杂,因为在这些移民搬迁群众当中,有农民工子女、农民子女、随迁子女以及返乡农民工子女多重角色等情况出现。
1、国内外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方面的研究
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已久,其演变经历了从试点探索阶段(2001-2010),到全面推进阶段(2011-2014),最后到现在的脱贫攻坚阶段(2015-至今)。随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演进,其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宏观政策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研究,关注政策在基层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张世勇(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基层实践中,由于层层下压的执行压力使政策的执行出现偏差,从而产生执行风险。王赛赛(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弱化生活和产生风险时,增加了政治、生态和土地的风险。有的学者关注政策效果的评估,如宁静(2019),曾小溪,汪三贵(2017)等人通过实地的经验研究认为易地扶贫搬迁降低贫困的脆弱性,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有的学者主要集中在地方经验的研究,如叶青、苏海(2016)贵州经验的表达,王晓毅(2017)的宁夏考察,邢成举(2016)的陕南实践都注重了地方性的研究经验。也有些学者关注了搬迁后移民的生计脆弱和恢复,以及移民的可持续生存等问题。如汪磊、汪霞(2016)关注移民搬迁前后生计资本的变化及对农户增收的贡献;金梅、申云(2017)通过不同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前后的生计资本变动的情况,发现搬迁有利于农户生计资本的提升。另外一些学者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如彭玮(2017)、蓝都云(2016)、张建(2018)等人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同时,也有许多学者关注到了微观个体,李宇军、张继焦(2017)关注移民能动性的发挥,形成以“以群众为中心”的政府做风,通过与民工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其中部分学者关注到了移民的社会适应问题,如邹英、向德平(2017)从文化、经济、身份角色等方面分析移民陷入的市民化困境并提出了分类施策、政策配套和公共服务的适应路径。袁燕(2011)着重从心理方面研究移民的适应问题,而移民的感知融合更能体现出移民的心理认同和归宿感(史梦薇,2019)。邓华丽(2017)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开展介入,以解决移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更好的融入当地生活。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提出的扶贫措施之一,国外没有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直接概念和解释,而相似的概念则是“生态难民”以及“环境难民”等。1976年,Lester Brown提出了“环境难民”的概念,这一概念指的是遭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或者人为因素的影响,即环境的破坏,比如发生核泄漏事故、火山喷发等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并且使人们无法居住在原有的家园,被迫永久搬离家园的人们,称之为“环境难民”。另外,Diane认为,生态难民的概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环境的自然退化以及政府人为的因素,导致的原生居民被迫搬迁,这部分称为生态难民。由于“难民”一词具有贬义的词性,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将“生态难民”更改为“生态移民”。国际移民组织(IMO)则定义了“生态移民”,指生态环境的突然变化或者是缓慢的变化,导致原著居民无法在当地继续生活或者生存条件不利的影响,从而被迫或者主动的迁离家园,这部分人群称之为“生态移民”。
2、有关移民子女适应问题的研究
纵览国内外学界对适应的界定,国外学界是将社会适应的诸多表现放在文化适应的框架下来谈,其落脚点在于习得、适应、融入或者扩充迁入地的文化样态。而国内研究对于社会适应问题的划分标准众多,将社会文化适应看做是社会适应的一种表现。主要分为心理适应、行为适应、学习适应、文化适应与社会环境适应。国内在有关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从移民子女自身和外部影响两个方向出发,自身适应问题主要还是偏重自尊感、歧视感等知觉方面引起的心理不适,行为偏差而展开讨论,通过与同龄的城市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状态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不良的主要表现和原因,而在原因分析上主要还是归因于自信新,自身对城市环境和文化的包容度,和朋辈群体间交往的密切程度。在外部影响上主要从社会制度层面对随迁子女的就学情况展开讨论,通过实证方法发现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学水平,并思考移民子女就学困难的解决办法,为提升他们的教学质量,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展开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在文化适应脉络下去讨论个体的心理,行为、社会交往的一-系列反应。在社会制度层面重点分析研究社会制度如何有效地接纳移民子女,让他们在社会中实现过渡与融合,减小社会排斥的可能性.为国内移民子女的城市社会适应提供了不错的参考和借鉴。但是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在中国社会中经济、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诸多的特殊性,让两者在概念上无法等同。国外对于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还是比较欠缺。
总得来说国内在对于移民子女社会适应的问题上,解释分析视角众多,可以为社会工作介入此类问题,提供借鉴的思路和理论的指导,但是结合具体社会工作介入现实,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研究和反思相对较少,大多的社会工作处遇模式都以较为普遍的单方面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某一特殊问题的方式展开。然而,移民子女处于快速的社会环境变迁和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只有回到具体的社会环境、服务环境以及服务对象所处的场域,我们才能理清服务对象真实的想法,不适应问题产生过程中复杂的社会关系,而非只是从单方面的从心理适应角度或者行为偏差角度或者教育公平角度等等进行分析与介入。
由于笔者选取的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中的学龄阶段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研究,本文将从家庭适应、人际适应、学业适应和自我适应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当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及其子女整体迁到新环境后,移民子女对家庭环境改变的适应是其在安置地完成社会适应的一一个重要内容。家庭是儿童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也是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它的教育和影响对个体早期社会化甚至是一生的社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家庭适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移民子女的适应情况,移民子女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作为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一分子,其家庭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
人际适应是移民子女适应新生活的重要方面。学龄期移民子女的人际关系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师生之间的关系、同伴之间的交往关系、同龄群体的交往关系。对移民社区移民子女而言,其师生关系、同伴之间的交往关系对其影响较大。人际离不开两者之间的沟通互动,移民子女的人际适应离不开与其有联系的人的互动过程,就如社会学家齐美尔所指出的“社会是通过互动产生的”,他非常强调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对社会形成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有一些人通过互动和相互影响而发生联系,社会就(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
一、项目名称: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同志们: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扶贫搬迁专责小组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全面评估核查抽查验收工作要求,国家发改委第二批抽查核验工作组将于2020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进驻广西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抽查验收工作。为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发改委对我区开展抽查验收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四家班子联席(扩大)会议,就如何做好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国家发改委抽查验收再进行工作部署。
参加今天会议的人员有:区四家班子领导、“两院”主要领导,处级干部;区“四办”主任、副主任;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后援单位1名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或政府1名主要领导;易地扶贫搬迁专责小组全体成员。
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
(一)区委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通报易地扶贫搬迁迎检工作督查情况。
(二)区人民政府区长布置近期重点工作。
(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讲话。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委区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通报易地扶贫搬迁迎检工作督查情况!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由我布置近期重点工作!
…………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