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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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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官工作总结

法院法官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县中医院按照**县委、县卫生局党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了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学习调研阶段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领导

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人民期待、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步骤。基于这种认识,我院高度重视,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首先,制定完善活动方案。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制定了《**县中医院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方案》,保证了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其次,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了“**县中医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中医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学习实践活动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由于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组织安排有序,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是基础,提高认识是根本。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院把营造氛围,抓好理论学习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首要环节。一是迅速召开动员会,为学习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4月13日,召开了全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总支书记阚佑骞进行了动员,并对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动员会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县委领导及卫生系统党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动员会的召开,为我院掀起学习实践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二是利用医院窗口作用,悬挂布标,制作宣传栏,广泛宣传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三是组织集中学习,进行讨论交流,提高了学习质量和效果。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在学习中医院领导为学习讨论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四是个人自学,撰写读书心得。根据医院学习实践活动安排,党员干部按照规定的学习篇目认真进行自学,并结合工作深入思考,积极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一是我院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认识上有了以下收获:进一步提高了对科学发展观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坚定了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体制机制有了新突破:明确了要从提高对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规律的认识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提高医院领导班子执政兴院能力、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保持先进性、树形象,创品牌,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实现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方面寻求突破;

三、形式多样,结合实际,搞好调研

学习调研阶段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第一个阶段,是基础环节,关系到医院学习实践活动是否有收获,是否有成效。根据医院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县中医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我院制定了《**县中医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计划》。制定调研课题:“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医院建设与发展”。

我院紧紧围绕实践活动主题,通过学习调研,使全体党员能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调查研究,找准医院发展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医疗服务管理、医院发展方向、发展思路等方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医疗机构公益性质淡化,追求经济利益,医疗费用增长过快,群众经济负担加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医院管理,改善医疗服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发展观念,形成加快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的思想共识。

我院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以下工作:

1、切实抓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工作,完善并落实各种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2、要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3、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药收费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药费用,减轻病人负担,进一步增加医院收费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法院法官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后,参与图纸会审,协助主管工程师对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安全及进度进行日常管理,并积极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问题。华新和园项目4#、5#、6#楼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发现,土层多为杂填土及建筑垃圾,无法达到设计承载力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将杂填土及建筑垃圾全部挖出,而这时又出现了地基超深的问题。这时设计单位给出了将建筑物基础尺寸加大、加长的处理意见,在经过查阅资料、反复论证之后,我们发现将超深的地基部分其他材料回填并压实后也可满足地基承载力要求。最终,在我的坚持下,公司采用楼3:7砂石混合物进行回填的方案,在满足承载力的前提下节省了上百万的工程造价。

4#-6#楼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每道工序的验收都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钢筋工程验收时,一根一根的对照图纸,从钢筋进场前的抽检送样,到楼上钢筋规格型号、绑扎间距、绑扎方法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模板支设垂直度及平整度是否符合验收规范;从混凝土浇筑前坍落度测试到施工人员振捣方法,我都亲力亲为,在控制好工程质量的同时也是对为自身的不断提高。主体工程完工后,进入了对观感要求极高的楼砌体和抹灰阶段。为了交给每位业主一套满意的房子,从砌体工程开始之初,我们就确立了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思路。施工过程中,全程监督控制。所有上墙的砖和砌块全部采用完整无损的,砌筑用的水泥砂浆严格按照配合比进行搅拌,每道灰缝要饱满顺直,所有的墙都要做垂直度和平整度检查,不合要求的坚决返工重来。

12年底,面临华新和园项目交房时间紧迫、压力大的局面,我参与了项目部多次讨论验证,采取非常规的施工顺序。在精细的施工组织安排下,单体建筑物、室外管网、景观工程、电梯安装、安防工程同时施工,多工种交叉进行。最终实现楼按期顺利交房,所售房屋得到楼业主的一致好评。而且整个项目还获得楼泰安市优良工程及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等荣誉

2014年泰安华新山居项目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170000平方米。前期全程参与了项目的规划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讨论及报审。开工后,负责一期共13个单体共54000平方米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工程的技术、施工进度及质量管理。为了能够快速的适应新的岗位,做好新项目,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学习其他各项专业知识。从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标准,到前期手续的办理;从市政水电气各项手续的办理,到施工现场各工种各专业的相互配合;从验收规范的学习,到项目经营成本的分析,凭借在华新和园积累的经验,保证了项目目前进展顺利。目前项目在建。

法院法官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根据市委关于《2006年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意见》精神,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4月9日,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活动的意见》,机关党委也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对今年创建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半年来,在市委以及机关工委的指导帮助下,中院“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浓厚了全院的学习氛围,提高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同时也开拓了队伍建设的新思路,一批年纪轻、学历高、素质好的干警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的助审员被破格提拔为中层领导,现有的23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为40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66%。“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做法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边实践边探索,形成了在活动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开拓创新,在开拓创新中加快发展的目标定位,确定了以先进的学习理念武装人,以强化认识为先导,以自觉为基础,以坚持为关键,以考核为保证的创建工作思路,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学习制度,为争创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1、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半年来,院党组多次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创活动等内容举行专题会议,展开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还就新时期法院工作如何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展开座谈交流。全院上下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在主题教育活动中,院长其他院领导先后带队到各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调研指导,并撰写了调研文章,部分调研论文已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院长撰写的《审判工作应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文,被《浙江审判》采用,在院领导的模范作用下,全院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调研氛围。全院90多位干警,人人都写了学习十六大体会文章,已在党小组和支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全院20多位处级干部,40多位审判员都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了理论或学术文章,××*撰写的学术论文《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研究》获今年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论文一等奖(全省共二篇)。

2、强化素质,狠抓落实,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学习网络。

我院进一步创立创新教育培训机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明确了教育培训目标。即到2005年,审判人员本科学历(含经专项培训合格)的达100%,法律研究生班结业要达到50%以上。为此,全院积极组织力量,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开展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其中学历教育方面:全市法院60余名干警入学的法学研究生班,现课程已接近尾声;北京大学专升本远程教育的两个班的学员郡已通过了一半课程的考试。在职培训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项培训工作第一期共72名学员已顺利毕业,第二期培训考试工作也将于年底前结束;此外,半年来,全市共组织70余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各层次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拓宽了干警视野,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持之以恒,加强考核,建立健全学习长效机制。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在强调自学的重要型并充分调动干警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着手研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长效开展,首先在学习时间上,我院制订了相应的制度。如周一晚上定期学习制度,每周一晚上,举行不少于两小时的集中学习,该制度在刚实行时,部分干警感觉到很不适应,但是经过几年时间的坚持,全院干警不但适应了集中学习,而且还进一步养成了自觉学习的良好习惯;其次在经费问题上,我院制订了相应文件,在基本建设资金紧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对学习经费的投入和学术成果奖励的力度,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充分调动了广大干警学习的积极性;此外,我院加强了对学习情况的考核监督,将每个部门的学习情况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部门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与年终考评部门奖金挂钩。今年,我院组织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干警的职级晋升和助理审判员晋升审判员的工作中,都把政治和业务的考试作为必经程序,与民主测评得分和考核得分一并计入总分,最后按总分的高低决定录用。经过一年多的贯彻与坚持,全院上下形成了良好的学习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4、学用结合,讲求实效,努力完成学习成果的转化。

今年的争创活动开展以来,院领导多次强调将所学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指导于实践,应用于审判工作,服务于人民群众。做到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我院结合最高院、省高院的部署,开展了全市法院“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采取自查和他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审查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案效率。今年1-8月,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7758件,民事6714件,行政121件,执行案件3665件,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做出了更大的努力。

法院法官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区深入开展了以“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草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增强了广大农牧民依法保护、管理、利用草原和在经营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意识,明白了保护草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理解草原监理,支持草原监理,社会各界关心草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划,周密安排

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为确保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及时转发了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关于开展2011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安排好宣传计划,制定好宣传活动方案。同时要求各盟市草原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把草原普法宣传与树立草原监理形象,与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抓实效、抓落实,真正使草原法律法规送到农村牧区,深入到广大群众心里。

二、横向扩展、纵向深入、内容丰富

(一)、横向扩展,保证草原普法宣传的广泛性

为增强草原普法宣传的渲染效果,各级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了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时机、不同场所、不同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把草原法律法规巧妙地融入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之中,让人们感到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使人们在耳濡目染中得到启迪,受到教育。

1、走上街头,与相关部门联手搞宣传

4月2日,锡林郭勒盟防火指挥部组织武警锡盟森林支队、锡林浩特市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武警锡林浩特市森林中队、盟林业防火办和森林公安局参加,在锡林浩特市联合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防火宣传活动,200多人参加了宣传活动。出动16辆宣传车,组成宣传车队沿锡林浩特市主要街道宣传草原森林防火知识及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和《森林防火条例》,播放防火宣传音像资料,并散发防火宣传资料份。

4月11日,乌兰察布市草原监督管理所在化德县举办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此次活动得到了化德县委人大政府以及农牧业局的高度重视,化德县人大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县畜牧局全部领导班子出席了启动仪式。工作人员制作了生动的展板,使得群众纷纷驻足观摩;直观的宣传单和耐心的讲解,让群众对草原法律法规有了深刻的了解;便利的现场草原法律法规相关咨询服务,为群众答疑解难。此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联合海拉尔区草原监督管理局、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等多家单位出动100余人,在鄂温克旗巴彦塔拉乡进行了主题为“保护草原生态共筑美好家园”的大型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领导和海拉尔区、鄂温克旗农牧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摆放展板7块,悬挂横幅3条,市旗两级工作人员向过往牧民群众发放了用蒙汉文

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武警呼伦贝尔森林支队还出动了16辆宣传车,大大提升了宣传效果和宣传范围。呼伦贝尔市和鄂温克旗电视台、呼伦贝尔日报、呼伦贝尔广播电台等多家媒体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2、利用新闻载体,让草原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

为了提高宣传活动的效果,各地草原监理部门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对草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专门宣传。

宣传月期间,自治区草原监督管理局和锡林郭勒盟草原监督管理局参与了内蒙古广播电台和锡盟广播电台组织的行风热线5次、专访4次,热情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广泛好评。通辽市科左中旗在全旗新闻联播后的黄金阶段全程播放了全旗草原监督管理暨草原法宣传会议,在社会上和农牧民群众中引起了广泛的反响。鄂尔多斯市也利用互联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15次;呼伦贝尔市发送手机短信4万余条。

3、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寓教于乐

4月8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在旗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以《保护草原生态 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草原法律、法规宣传专场文艺演出。旗领导及各苏木镇领导前来观看表演,共1200余人观看了本次宣传演出。在发放节目单的同时,发放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草畜平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为内容的宣传册1000余份,让观众在欣赏精彩文艺演出的同时了解草原法律法规。晚会上还表演了专为本次活动创作的小品《争当标兵》,节目以草原法律、法规问答形式让观众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此次宣传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提高了全旗广大牧民和干部群众依法保护草原的法律意识,活动获得了各方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纵向深入,保持草原普法宣传的连续性

1、送法进学校

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科技局联合在全旗中小学校举办了以“珍爱生命、从防火做起,杜绝火患、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在校师生细心讲解了防火基本知识,并发放“清明节”期间提倡文明扫墓的倡议书和草原防火宣传材料4000余份。

2、送法进牧户

4月20日,呼伦贝尔市草原监督管理局朱立博局长带队深入巴乡塔拉牧民合作社,开展了送法入户活动,将法律、法规亲自送到牧民手中。

3、送法进企业

活动期间,草原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在草原上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和单位,特别印制了征占用草原相关法律法规手册,发放到企业法人手中,进行逐项解释,并告知办理《草原临时许可证》的具体流程。使企业不仅了解了草原法律法规,也提

高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联系实际、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在宣传的同时,我们并没有把宣传作为独立的工作,而是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工作同步运筹,结合进行,深入苏木(乡镇)、嘎查(村屯),通过开展执法巡查,集中力量查处草原违法案件,并及时对处理结果进行通报曝光,进一步提高草原违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以宣传带动执法,以执法促进宣传。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草原监督管理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39个嘎查村、65个独贵龙村民组的封育禁牧和草原防火情况进行了检查。处理偷牧、滥牧现象9起,受理乱挖、滥采案件2起,并对案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了禁牧动员工作广泛,宣传保护工作不留死角。

通辽市扎鲁特旗在活动期间调查处理了5起草原开垦案件,并通过以案说法,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对《草原法》的认识。

法院法官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目的意义

通过主审法官的选任,推行法官员额制,把具有较强审判业务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的法官选拨到主审法官这一重要的岗位上来,充分挖掘现有审判资源的潜力,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审判运行机制。

二、选任主审法官的基本原则

1、依法实施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主审法官的任职条件

主审法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本院规章制度,严守审判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或者系本院审判员。

3、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活动,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规范、熟练地制作法律文书。

4、所承办案件无重大差错,无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领导机构

主审法官选任工作由本院党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县人大、县纪委,县组织部、县政法委的参与、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

五、主审法官的职数

按县人民法院所担负的三大审判任务,主审法官分为刑事主审法官,民事主审法官,行政主审法官三类;全院设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非经考试任命,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担任主审法官的,每年承办案件数不得低于同类主审法官的平均办案数。

六、主审法官的选任程序

1、设立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由院长业宁州任组长,政治处主任周明全任副组长,副院长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组员,组成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

2、确定主审法官员额并公布。第一任主审法官的职数为8名,分为刑事主审法官和民事主审法官两类。其中:刑事主审法官2名,民事主审法官6名,行政主审法官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从民事主审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报名。除院领导外,凡本院审判员均须报名参加选任;已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并符合法官任职条件的人也可报名参加选任。

4、资格审查。由报名者填写报名表,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公布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

5、业务及综合素质考试。主审法官考试分为业务素质考试、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庭审能力考试、公文写作能力考试、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共五场,总分100分。若报名参选人数达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违背《通海县人民法院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选任主审法官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由主审法官选任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考试办法,对考试内容和形式作适当调整。

①业务素质考试。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理论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主审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占总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②逻辑思维和口头表达能力考试。收集一定数量的题目,内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娱乐、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婚姻家庭、伦理道德等方面。由应试者抽签定题后,考虑5分钟,即席发表对问题的看法。考评组对应试者的思维敏捷性、社会生活经验、逻辑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作出综合评价,占总分的1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③庭审能力考试。选择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应试者开庭审理并公开当庭宣判。法庭审理结束,由考评组对应试者主持法庭审理的能力、庭审技能、感染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占总分的20%。考评组成员由市中院政治部从本市两级法院中指定五名优秀法官,会同本县人大、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组成。

④公文写作能力考试。由应试者自定题目,写一个工作报告、工作总结或工作方案,占总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⑤裁判文书写作能力考试。第一,选一个案情复杂、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二,选一个案情复杂,但事实和适用法律争议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第三,选一个案情简单、事实和适用法律都无争议的案例,制作一份判决书。通过以上三个判决书的综合得分,作为评定应试者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的依据,占总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负责出题和评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负责监考。

6、公布考试分数。

7、根据考试、考核、考察情况,公示拟任名单。

8、公布选任结果,办理任职手续。

9、由本院院长颁发任命书。

七、时间安排

为加快推进以员额制为方向的法官职业化进程,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选任工作定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组织实施,于2003年12月31日前结束选任工作,当选的主审法官于2004年1月1日履职。报名及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

通海县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审法官的履职期限为三年,从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履职期限内的主审法官拥有主审法官职权,履行主审法官职责,享受主审法官待遇,承担主审法官责任。

九、主审法官的职权

1、独立审判权。主审法官拥有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预的职权。在独任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对最终的裁判结果有决定权;在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主审法官有独立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在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程中,主审法官有保留个人意见的权利。

2、组织管理权。主审法官有权组织本审判单元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权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权安排书记员的工作。

3、考核建议权。主审法官有权考核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并有权建议奖惩、晋升或处罚法官助理和书记员。

4、主持庭审权。独任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主持;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

5、签发文书权。非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一律由承办的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

6、建议讨论权。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有权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报请分管院领导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十、主审法官的责任。

1、独任审理的案件,由主审法官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

2、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合议庭对案件的审判程序,确认事实和裁判结果依法承担责任;对于应由合议庭承担责任的,担任审判长的主审法官应承担主要责任,坚持正确意见的主审法官可免除责任。

3、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独任审理的主审法官或参加合议庭的主审法官有过错的,视情况确定责任。

4、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5、由于主审法官对法官助理、书记员管理不严,指导不力,监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犯有重大过错,除由本人承担责任外,主审法官视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6、主审法官应按期完成分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拒绝工作或消极应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职责从严论处。

十一、主审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届满而免除的;

2、因主审法官自身过错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职务的;

3、因违法审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在审判工作中有重大过错,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6、因身体状况难以继续履行主审法官职责的;

7、因本人提出辞职,并被批准的;

8、因工作需要调离审判岗位的;

9、其他不宜担任主审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项所列情况,被免去主审法官职务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主审法官选任。

十二、主审法官的补缺

1、主审法官实行三年一届,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满,有主审法官中途辞职、免职或调离的情形发生时,主审法官领导小组可以本届主审法官考试排名为序,依次替补;补缺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3、补缺的主审法官任期为本届未满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补,而由主审法官领导小组指定的主审法官,履行主审法官职责,承担主审法官责任,不享受主审法官待遇。

十三、主审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选任为主审法官的,在部门领导职务空缺时,作优先考察人选。

2、经济待遇:(1)主审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资职级待遇;(2)按《第一任主审法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合格的主审法官,可享受每年1.5万元的岗位责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