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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植树增绿工作部署,以建设“绿色之城、花园之城、生态之城”为目标,大力实施“五路”两侧增绿、重点部位提升、立体增绿美化、花园之城建设、街景布置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绿化项目建设情况
新建绿地55万平方米,改造绿地5万平方米,城区栽植乔木3.04万株、灌木16万平方米。
(一)完成了“五路”两侧绿化。完成了书香路、徐家寨南北规划路、樱花一路东段、樱花二路东段、靖宁路北段、建业二路东段等13条“五路”两侧绿化,栽植乔木3801株。按照“大树+草坪+多年生花卉+微地形”的模式进行绿化,建设生态慢行绿道5公里,设置景观灯、休闲坐凳等配套设施,提升人性化和生态化效果。
(二)推进潏河湿地公园建设。该项目位于子午大道以东,城南大道以西,学府大街以南,东西一号路以北,占地2634亩,跨年度项目。今年新建绿地约40万平方米,完成了子午台山体、南大门绿化工程、公园西南片区林带绿化;东南片区铺植草皮6.5万平米,西安春浪音乐节,于11月3日和4日,在此成功举办。
(三)完成了重点部位改造提升。
一是建成皂河公园。建设面积4.8万平方米,是集绿色生态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小型带状公园。建设生态慢行绿道2800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建设雕塑小品18个,栽植桂花、雪松、银杏、樱花等乔木4600株,栽植多年生花卉及草坪地被植物3万平方米,并建设有休闲节点广场、坐凳、果皮箱、景观照明等配套设施,改变了原来皂河两岸脏乱差的环境面貌,为市民营造了一个环境优美、功能丰富的公园。
二是建成3个绿地广场。建成长安新医院、万科城三期西北角、合能公馆西南角3个绿地广场。建设面积1.32万平方米,栽植银杏、桂花、白皮松、国槐等乔木254株,树下种植草坪和多年生花卉植物,形成“大树、草坪、鲜花”景观效果,建设有休闲廊架、坐凳和景观照明设施。
三是完成华美十字、西部大道与广场北路十字、西部大道与子午大道十字,3个重要交通节点改造提升工程。取掉原有的绿篱色块植物,栽植造型油松、造型小叶女贞、观赏银杏、桂花等景观树,布置景石,铺植草坪,形成精致典雅的节点景观。
(四)完成立体增绿美化。在西安邮电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京学院等5个单位建设屋顶绿化5.8万平方米;在长安新医院广场、皂河公园栽植藤本月季、珊瑚树、夹竹桃等1650米。
(五)完成花园之城及街景布置建设。建设子午大道和南北长安街两条鲜花大道,通过栽植地被花卉、墙体美化、天桥美化、布置花墙等绿化美化方式,建设花墙2225平方米,结合节假日及日常街景布置工作,在长安广场栽植郁金香、向日葵4万株,栽植矮牵牛、四季海棠等时令花卉400万株。在西安邮电大学、外国语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门口,建设主题绿雕组团景观8组,以新年、“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为主题建设绿雕12组,营造“花团锦簇、五彩缤纷”的花园城市。
二、积极完成秦岭违建复绿整治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秦岭违建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秦岭违建整治复绿工作,其中 城市管理局作为主要复绿实施单位,承担了东星农家乐、云中漫步、国领、高山流水等10个秦岭违建整治复绿工程,经过周密安排,连续不间断施工,全面完成了复绿任务。栽植油松4.5万株,栽植细叶麦冬38.7万平方米,形成四季常绿的生态修复效果。
三、精细化开展绿化养护工作
平均每月举行一次绿化工作互看互学互比观摩会,多次前往曲江、高新等区县进行观摩学习,全面提高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认真开展绿化补栽、修剪、浇水、施肥、保洁、病虫害防治等各项绿化养护工作,补栽乔木1250株,补栽灌木18.5万株、栽植草本12.5万平方米;修剪乔木8.4万株、修剪灌木380万平方米、修剪草坪220万平方米;施肥16吨;浇水29万吨;集中进行病虫害防治5次,累计打药2420吨,对593株柳树注射防柳絮药物;循环进行除草工作;平均每周对绿化带和护栏进行一次冲洗,对损坏护栏进行维修。
四、主要做法
(一)谋划准备早。坚持在最好的季节里植树,提前准备,提早施工,去年底已完成全年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各项工程在春季已开工建设,11月底各项目全面竣工。
(二)建设管理严。用好“绣花”功夫,层层落实责任,环环严把质量关,对苗木规格、绿地土质、苗木支撑、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检验,对施工不合格环节,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达到建设标准,确保建设精品工程。
(三)绿化体量大。大面积增加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促进绿色生态长安建设,坚持注重园林化、园艺化、景观化,精雕细琢开展微景观建设,提升绿化景观品质。新建绿地面积、绿雕建设数量都超额完成任务,城市绿地得到了扩展延伸,居住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养护管理精。联合养护主管部门及监理单位,每周对管护区域全面督导检查,排查死亡苗木,及时进行更换,对新栽植苗木采取输液、调枝摘叶、加固支撑、浇水施肥等措施,促进苗木萌芽生长,巩固建设成果。
五、2019年绿化工作计划
2019年,我区按照“三园”建设总体部署(把大学城建成创新创业乐园、把城市建成宜居宜业公园、把乡村建成和谐美丽花园),全面编制绿地系统规划,重点实施花园之城建设,公园广场建设和绿道建设。
(一)花园之城建设。一是街景布置工作。全面高标准实施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街景布置及日常街景布置工作,高标准设计大型花坛、立体绿雕、花卉布置等方案,做到“主题鲜明、形式多样”,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水平。2019年元旦街景布置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绿雕造型及鲜花已进入安装布置阶段,将于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二是实施鲜花大道建设。继续推进西长安街和子午大道鲜花大道建设,并大量栽植月季,形成组团种植和片植规模,营造“花团锦簇、五彩缤纷”的花园城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迎接年经济特区建立周年和年举办第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城市更新相结合,组织开展以“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区实施“四旧”改造和“城市装修”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街道家具清洗刷新、交通设施粉刷翻新、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等五项整治行动,实施花卉布置、重点区域的景观营造、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等工程,着力提升以为核心的“四城一镇”功能区域的综合环境水平,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区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发改局、贸工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住宅)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体育局、旧改办、工务局、物业办、政府采购中心、口岸交警大队、市消防特勤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市邮政局报刊发行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局、市燃气集团、电信分公司、天威视讯公司、各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局长、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各街道相应成立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三、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精心设计。
以新加坡、香港和内地先进城市为标杆,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改造工作,在建筑风格、绿化效果、花卉造型、街道家具、户外广告、公园建设、灯光夜景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精心设计,务求简洁大方、美观、便民实用,从地面到空中,立体提升市容环境景观水平,彰显热烈喜庆的氛围和年轻、开放、现代、充满活力的城市特征。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
以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为重点,刷新鹏城,扮靓,集中力量提升重点商业街区、大运场馆及入住酒店周边和主要交通要道的环境质量,打造一批标志性景观节点和视觉中心。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将环境整治与景观营造延伸到城市的每个角落。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坚持条块结合,将项目主体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确保责任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在推进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中,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大力倡导社会参与,坚持共驻共建、整合资源、勤俭办事,积极丰富和拓宽社会参与的方式和渠道,形成政府、社会、市民三者之间良性互动局面。
(五)及早动手,分步推进。
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及早动手,分步推进。第一步:从现在到年春节是起步阶段,形成工作声势,初步见到成效,推动面上工作;第二步:从年春节到年8月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规模效应;第三步:从年8月到年8月大运会召开之前,大见成效,全面实现总体行动目标。今后,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环境管理长期保持高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五项整治行动,实施新一轮“城市装修”工程。
1.建筑物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行动。
在我区近年来实施“城市装修”及创建“特色商业街”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建筑物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着力提升以“金融城”、“万象城”、“珠宝城”、“工艺城”和“梧桐山艺术小镇”为核心的“四城一镇”功能区域的综合环境水平。
(1)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方式:以满足整体美观效果为前提,对陈旧破损的建筑物垂直立面进行外墙涂料粉刷或改造、清洗,规范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招牌,改善防盗设施,合理安置或遮挡空调室外机架,同时对屋顶进行“净化、美化、绿化”。
改造范围:
①已列入我区“城市装修”范围内的“五横六纵”(即国威路、沿河路—滨河路、深南路、笋岗东路、布心路—泥岗路、文锦路、爱国路、翠竹路、东门路、宝安路、红岭路—红岗路)沿街两侧旧楼宇和“特色商业街”整治范围的旧楼宇。
②经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确定须改造的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
③宝岗路、梅园路、桃园路、梨园路、红桂路、红宝路、桂园路、船步街、向西路、立新路、新园路、晒布路、人民北路、罗沙路、聚宝路、仙湖路、罗芳路、怡景路、太宁路、深惠路(草埔段)、布吉路(洪湖立交至马山小关口)等共21条道路沿线两侧旧楼宇。
④布心路原中华自行车厂厂房周边、罗沙路(西岭下南村)、雅园立交周边(重点为景阳西、原雅园宾馆)旧楼宇。
⑤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
⑥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周边区域的旧楼宇。
⑦经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确定须改造的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
责任单位:“城市装修”及“特色商业街”范围内的改造工作按照《市区“城市装修”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分工执行;沿河路高架桥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布心路原中华自行车厂厂房片区翻新(重建)由区旧改办负责;布吉路(洪湖立交至马山小关口)、广深铁路沿线由相关街道办负责;布吉路轻铁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由东晓街道办负责;文锦北路东侧教育新村至文锦广场由翠竹街道办负责;相关区域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旧楼宇改造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所在街道办负责实施;春风高架桥沿线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改造工作分别由黄贝、南湖街道办负责;宝岗路、梅园路、桃园路、梨园路由笋岗街道办负责;红桂路、红宝路、桂园路由桂园街道办负责;船步街、向西路由南湖街道办负责;立新路、新园路、晒布路、人民北路、景阳西区域及中学高中部周边区域的旧楼宇由东门街道办负责;怡景路、罗沙路(黄贝段)由黄贝街道办负责;罗芳路(罗沙路口—延芳路口)两侧旧楼宇由区工务局负责;罗沙路(莲塘段,含西岭下南村)、聚宝路、仙湖路由莲塘街道办负责;太宁路由东湖街道办负责;深惠路(草埔段)、布吉路(洪湖立交至马山小关口)由东晓街道办负责;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改造工作分别由其主管单位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完成时间:列入“五横六纵”及“特色商业街”范围内的旧楼宇的翻新改造工作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示范小区改造须在年8月前完成;上述21条辖区内道路两侧建筑,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周边区域的旧楼宇,滨河路、春风高架桥、沿河路高架桥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和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的改造在年12月前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75%以上,年7月前全部完成;布心路原中华自行车厂厂房片区、景阳西、文锦北路东侧教育新村至文锦广场和罗沙路西岭下南村旧楼宇的改造须在年春节前完成;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
(2)建筑屋顶改造方式:以“净化、美化、绿化”为原则,清除屋顶杂物,修复破损设施,涂料刷新,覆彩色膜,种植绿化,“平改坡”等。
改造范围:人民南片区(东门南路以西—深南中路以南—和平路以东—河以北)、东门片区(深南中路以北—东门中路以西—布吉河以东—笋岗路以南)、桂园片区(深南中路以北—红岭中路以东—布吉河以西—笋岗路以南);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及辖区内星级酒店;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视线范围内的楼宇屋顶。
责任单位:人民南片区由南湖街道办负责;东门片区由东门街道办负责;桂园片区由桂园街道办负责;广深铁路沿线由相关街道办负责;布吉路轻铁视线范围内的楼宇屋顶改造由东晓街道办负责;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及星级酒店的屋顶改造工作分别由区教育局、卫生局、物业办、贸工局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上述片区的改造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屋顶改造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星级酒店、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视线范围内的楼宇屋顶须在年7月前完成。
纳入外墙翻新范围的建筑屋顶改造与外墙翻新同步完成。
2.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动。
整治的方式和要求:按照“谁设置,谁整治”的原则,采取清洗、粉刷、涂抹抗张贴涂料或修复、更新、拆除等方式,对外观陈旧、涂写张贴严重以及破损、废弃的街道家具,包括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路灯杆、邮筒、报刊亭(台)、早餐车、停车场收费亭、阅报栏、宣传栏、招贴栏、公交候车亭、出租车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电箱、变压器、电话交接箱、电信设备箱、电话亭、交通信号控制箱、有线电视端子箱、消火栓、公共座椅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整理和修缮,确保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整治行动,建立街道家具的长效管理机制,要从现在起做好第一轮刷新、更换、翻新等工作,到年特区成立周年和年大运会期间,要保持经常性的刷新维护,保证街道家具始终处于良好、崭新的状态,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范围:全辖区范围内;深南路段作为示范街道。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负责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的更换、刷新;各街道家具设置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设置的街道家具;由各街道办牵头并督促各街道家具设置单位具体落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春节前完成深南路段街道家具清洗刷新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年8月完成辖区内所有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工作;年4月底前对全区街道家具进行一次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街道办督促街道家具设置单位进行限时整改。
3.交通设施粉刷翻新行动。
对辖区内交通护栏、人行天桥、人行隧道、立交桥、交通隧道、车行涵洞、地面标线等进行清洗翻新。今后禁止利用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
范围:辖区内市政道路。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道办负责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的清理工作;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负责协调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交通设施的清洗刷新工作。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7月底完成。
4.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文锦渡一线关口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整治建筑立面和地面临时设施,对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改造,完善夜景设施,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整治范围:、文锦渡口岸及周边地区。
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南湖、黄贝街道办协助市工务署完成。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年8月底完成口岸、文锦渡口岸综合整治工程。
(2)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将已列入规划的广深铁路沿线金三角区段(泥岗东路至河西段)改造工程向北延伸至布吉关口段范围(布吉农批市场),统一规划,同时加强对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日常保洁和巡查管理,全面清除暴露垃圾、乱堆放、乱搭建,提高环境景观水平。
整治范围: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
责任单位:建设路环境营造由区旧改办负责;火车站及广深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分别由南湖、东门、桂园、笋岗、东晓、清水河街道办具体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完成。
5.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巩固以拆除楼顶广告为重点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格查处违法设置楼顶广告的行为,维护城市轮廓线,加强对建筑立面大型布幅广告的管理,未经法定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拆除。特别是要做好铁路沿线广告牌的拆除和清理工作。
范围:全区范围内,重点对深南路、滨河路、笋岗路、布心路、罗沙路、红岭路、红岗路、爱国路、宝安路、东门路、人民南片区等主要路段和区域的广告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景观工程,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氛围。
1.花卉布置工程。
在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实施全方位的花卉布置工程,营造花团锦簇、热烈祥和的城市景观。花卉布置的主题为:“先锋、青春盛会、花海迎宾”。按照长期景观和短期景观有机结合的原则,采用灌木花卉和草本花卉相结合的形式,丰富园林景观。其中灌木花卉以大规格的盆苗为主,主要为小叶紫薇、簕杜鹃、软枝黄蝉、龙船花、扶桑、琴叶珊瑚等8月份开花品种,种植形式以组团式、自然式为主,以确保一定的体量。利用边坡、斜坡、围栏、中间隔离带、立交桥等地方大力推广种植市花簕杜鹃,凸显市花的景观效果。
范围:东门步行街片区、人民南片区、口岸及火车站片区、管理中心大厦、中学高中部、体育馆;辖区内的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负责实施公共场所摆花工程;区教育局、卫生局、物业办、贸工局分别负责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摆花动员工作。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各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春节前完成公共场所摆花方案设计招标,年3月底完成项目立项,年5月底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年8月底前完成摆设及种植任务。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的摆花工作分别在年8月及年7月完成,各历时两个月。
2.重点区域的景观营造工程。
(1)在大运会期间,对往返运动场馆道路沿线、大运会签约酒店和运动场馆周边的区域实施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丰富植物花色品种、更新完善行道树、修复基础设施等。
范围:住返运动场馆道路沿线、大运会签约酒店和运动场馆周边的区域。
责任单位:签约酒店范围内的景观美化工作由相关酒店负责,并由区贸工局负责督促落实;区城管局负责往返运动场馆及大运会签约酒店周边市政范围的绿化升级改造;东门街道办负责深中高中部周边环境升级改造。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2)在全区范围内消灭黄土现象,做好“三不管”地块的环境美化工作。
范围:全辖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各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3)体育馆环境美化工程。
对体育馆进行整体环境美化,从绿化、雕塑、小品、水面、灯光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营造优美的景观效果,白天体现建筑环境和谐之美,夜晚展示璀璨灯光夜景,打造出区域性视觉中心和景观亮点。
范围:体育馆。
责任单位:区工务局、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黄贝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4)城市照明改造和建设工程。
在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在重要商业区域的道路营造“星光大道”。在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和中间绿化带悬挂LED满天星、氦气球灯、大运会五彩系列等灯光饰品。
范围:人民南路、嘉宾路(东门南路口—建设路路口)、东门南路、文锦路(爱国路口—文锦渡);大运会期间,除上述道路外,增加体育馆周边的延芳路、罗沙路、经二路等道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以及南湖、东门、黄贝、莲塘等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8月至10月;年7月至9月。
3.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工程。
(1)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动员辖区内的所有社区公园以多种形式营造热烈祥和的氛围,安排摆设花坛、设置鲜花造型、悬挂灯笼等等。
范围:辖区内的社区公园,重点是文化公园、南极路艺术广场。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负责文化公园和南极路艺术广场;各街道办负责辖区内社区公园。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8月至10月,年7月至9月。
(2)辖区内新建3个社区公园,改造提升5个社区公园。
范围:其中文华、新秀、长岭等三个社区公园为新建公园;绿景、松泉、嘉南、和平、新南等5个社区公园为升级改造公园。
责任单位:黄贝、南湖、东晓、清水河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在年春节前完成。
(3)在罗沙路和比赛场馆周围对条件允许的物业进行屋顶绿化和墙体垂直绿化。积极发动、鼓励和引导业主开展阳台绿化、窗台挂花和屋顶绿化。
范围:体育馆周边的临街住宅。
责任单位:黄贝、莲塘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7月底完成。
(三)开展清洁行动,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
1.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清洁百日专项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落实环卫全覆盖式管理,改善口岸、城市道路、铁路、预留地、待建地、建筑工地、河道的卫生状况。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推行新型垃圾收运系统,研究实施区财政负担垃圾转运站运营经费、对物业小区垃圾进站转运免费措施;研究落实市政府提高环卫保洁单价的指示,提高环卫管理水平;督促物业小区对垃圾桶屋(点)及垃圾收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市政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规范和更新公厕导向标识(标志),完成垃圾中转站与公厕的雨污分流改造。增加大运会场馆、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的公厕供给;改造、购置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和垃圾桶,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各街道办协助。
3.加强余泥渣土运输和处理的监管,建立“多管齐下,合理共治”的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建设局负责,交警大队和各街道办协助。
4.采购清洗扫路车等应急设备和大运会举办期间体育馆周边环卫作业应急服务,提高环境卫生作业应急能力。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四)加大病虫害消杀力度,加强病媒生物控制。
1.大运会前在全区范围内不间断开展“四害”孳生地调查与整治,落实除虫灭鼠辖区管理责任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杀灭成虫工作。
2.提前制定关于病媒生物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提高应对能力。
3.在年1月至7月期间,对中学高中部和体育馆周边延伸1公里的区域进行“四害”加强性控制,严防媒介生物传染病疫情发生,全力保证大运会赛事安全举办。
4.每年4月“清洁月”活动期间,对全区所有国家卫生街道和省、市卫生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查。年7月底前,市级卫生村(社区)要达到90%以上。
以上四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五)加强部门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清理无证经营、乱摆卖、查处乱张贴乱涂写、拆除乱搭建、疏导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流浪犬等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此项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各街道办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2.在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全面加大力度,将所有执法力量放到路面,采取驻点与不间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运会场馆和大运会签约酒店周边、城市主干道和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以及一线口岸、二线检查站等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这些场所不出现乱摆卖、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流浪乞讨等破坏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口岸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及各街道办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五、工作分工
各成员单位除负责方案中的任务外,围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加强联动,确保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区城管局负责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负责对本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向指挥部汇报督查结果。
(二)区发改局负责审核治理工程的投资概算,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协调或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同城管局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和监督,将提升行动所涉及不纳入基建范畴的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区审计局负责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管理和监督。
(五)区建设局(住宅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办开展辖区住宅小区政策宣传,发动业主主动履行整治义务,负责已报建或已办理开工复函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和监督。
(六)区监察局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廉政监督,并对工程进度以及立项、审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和资金拨付等进行行政效能监察。
(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负责为(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交易场所并组织好招标投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措施。外墙翻新和屋顶改造工程的资金保障按另行规定执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内容、责任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工作,认真负责,各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为项目责任人,负责全过程跟踪项目实施。建立“绿色通道”,将项目立项、审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和资金管理等纳入直通车服务,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项目审批、许可、核准等工作。
(三)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定期协调机制,实行“半月一协调”和分级协调制度。责任主体内部协调、部门之间横向协调与区领导协调相结合,要求项目主办单位要强化内部协调、主动进行横向协调,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一些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横向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报请指挥部专题研究。同时结合重点项目责任制的落实,每半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建设协调或联席会议,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通报工程整体进展情况。
(四)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各项目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前按督办任务要求的格式内容,将本单位落实责任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书面送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将督办任务落实情况汇总并印发《督查通报》,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