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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自收到省、市、县关于做好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通知以来,高度重视,积级与市局、县民生办联系,收集农村低保项目具体绩效评价指标,立即开展研究分析,全面理解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并根据文件精神,迅速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农村低保自评自查工作。
二、绩效指标自评情况
(一)项目投入,自评20分。
1、项目立项,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明确规定低保年度目标任务,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2020年按照市统一制定的低保标准执行,加强A、B、C分类施保,对A类实行全额补助,救助标准395元,并每人增发了30%补助资金118元,计每人每月513元;B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222元,并每人增发了20%补助资金44元,计每人每月266元;C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救助标准每人每月205元。按照城乡低保非统筹区,我县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低保标准65%以上。全年据实列支农村低保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资金落实,自评得分10分。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统一管理,按照救助对象人数和补助标准足额安排救助资金编制年度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农村低保资金出现缺口时,县财政及时弥补。
(二)项目实施过程,自评得分32分。
1、项目管理,自评得分22分。
我县健全农村低保各项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县民政局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县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在强化“两不愁”助力“三保障”中兜底作用的通知》,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衔接。制定了《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综合认定标准的指导意见》,对家庭人口、经济与财产状况的确定及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积极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设立了“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设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已到位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相关工作。自评得分2分。
加强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建设,县政府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政府20多个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我县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各乡镇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站,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民政队伍建设,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61名乡镇社会救助站工作人员,确保每个乡镇配置2至3名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自评得分2分。
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设与核对工作,2020年全县累计接受城乡低保委托核对17721户次、50754人次。我县已全面运行并应用了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全面落实了按月及时上传并更新数据。城乡低保系统数据与民政统计台账数据一致率达到100%,上传数据质量良好。每月将农村低保人员信息上传至政府公开网,做到网上公示。对社会救助的信息公开和舆情反映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做到有访必接,及时解答救助政策,及时核实情况,认真落实救助,及时查处问题,及时反馈上报。自评得分3分。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强化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廉洁高效、公正透明,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办〔2014〕84号),明确乡镇、村及相关部门职责,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置,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真正做到履责必须尽责,失责必须追责。同时开展了城乡低保定期核查和对乡镇上报的审批的低保对象30%入户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区)、村(居)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100%入户调查,并结合民生工程督查,不定期开展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限期整改。自评得3分。
严格按照《县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0〕56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出台了《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霍民社救字〔2020〕31号),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报告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加强定期核查,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审核审批程序,紧紧抓住“核对、调查、听证、公示、抽查、审批”六个重要环节,继续推行健全阳光低保制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实施精准救助,坚决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审核审批,。今年以来,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2004户、3359人,新增低保对象13586户、17609人。严格执行长期末端公示制度,对低保保障对象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类别和金额等实行长期公示,并将社会救助政策、救助对象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县民生工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自评得分6分。
建立健全救助对象档案,做到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所有资料真实完整齐全。自评得分6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10分。
严格按照《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我县财政部门对低保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对上级下拨资金、财政预算资金及其他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低保资金支出,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农村低保资金实行按月打卡发放,月初根据核定的享受人数和补助标准制定划拨表,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产出,自评得分25分。
农村低保标准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94号)文件精神,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上调为4740元/人.年,超过暂执行扶贫标准。积极与扶贫部门配合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及时更新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开展实时比对,并共同努力建立起农村低保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个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项目效果,自评得分22.8分。
县、乡两级民政部门均通过印发明白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开栏、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低保政策,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建立了低保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家庭财政认定等办法,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低保核查认定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实行入户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分类动态管理制,根据申请保障对象的人员结构和困难原因确定年度审核和季度审核,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由对象户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专人入户调查,逐户逐人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入户调查后,以村为单位组织召开阳光听证会,成立15人以上的听证小组,按照听证会步骤,当场唱票评议,得票超过80%的才能确定为低保初选对象,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务必单独登记,并填写备案表,存档备查。县局对动态管理人员也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拟享受低保对象的全部入户调查,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我县全面推行农村阳光低保,做到了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群众满意,使低保政策在全县农村得到真正落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9.8分。
(一)专项基本情况
2019年下达我乡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村柴改电项目大棚建设。
(二)专项绩效目标的效果
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我乡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分级段实施,截至2020年5月该项目已经完成,发展计划和下达批复计划达到预期效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本单位的2019年扶贫专项资金收入5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专项资金安排落实及到位情况
自上级下文后,村柴改电项目所有资金都已全部及时到位,且按村柴改电项目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
(三)专项资金实际支出使用情况
村柴改电项目专项总支出为49.99万元,剩余资金39元,已缴回国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账务资料完整。
三、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分析
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档案、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
(三)专项完成情况分析
乡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得到有序开展。目前已完成村柴改电项目,资金拨付达到100%。
四、专项绩效情况分析
(一)专项绩效评价定量分析
1、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9分。
2、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所有项目实施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二)专项绩效评价定性分析
2019年以来,乡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受益贫困户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能达到了预期效果。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核查的通知》(农函[2020]47号)文件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13至2019年度“厕所革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13至2019年,***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共涉及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属于民生基础设施改善项目,是以项目属地乡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和实施主体,以省、市、县三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集成资金,村民投资投劳,企业和社会捐赠等作为项目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以“三拆三清”(拆违建房、危旧房、围墙;清垃圾、 塘沟、废弃物)环境综合整治和“七改三网”(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栏、改塘、改沟,完善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加强组织领导,于2006年就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及时进行了人员调整,现在已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新农村建设领导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并由专门领导负责,由专门科室承担各项职责。对照省市县要求,各乡镇(管委会)都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了乡镇(管委会)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乡镇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各新农村建设点都成立了村民理事会,负责落实村点新农村整治建设任务。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组织,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序开展。
选好点是做好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办按照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年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从选点规模、选点原则、报点要求、建设内容、推进时序、竣工验收等方面对全县年度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的选点报点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进行了明确。为督促乡镇推进项目建设,我办通过全面督促检查与重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共开展新农村建设专项督查4次,年底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县范围的考评验收,有效保障了全县新农村点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各乡镇(管委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了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组织开展督查考核,保障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资金使用情况
***共实施建设了1386个省级新农村建设村点,总财政资金投入达4.158亿元,其中省财政资金2.079亿元,市财政资金8316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2474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新农村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省级财政资金2.079亿元,,预算支出比率达100%。
为有效规范我县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我办严格按照《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制作并填写了《新农村建设点项目资金预算表》,下发了《***新农村建设财政资金下拨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不截留、不套用,不挤占、不挪用和不虚列支出等情况。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实施,切实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问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在本级预算批复后六十天内拨付至县级新农村建设专账,通过县级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支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拨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实行分批下拨制,原则上按资金总额3:5:2的比例分三次下拨。对已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村点(中心村点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和施工合同),经村点申请、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拨付总补助资金的30%用于项目启动;在建设项目完成70%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审核,报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再拨付50%的“以奖代补”资金;余下的20%部分,待整个建设项目完成并经乡镇(管理处、管委会)新农办、经管站(或财政所)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经县新农办、财政局核实后,于程序核实结束2个月以内拨付到位
四、验收考评情况
根据历年《新农村建设方案》安排,县新农办要求14个乡镇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在每年11月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12月初先后开展村级、乡镇两级验收,县新农办根据乡镇验收结果到各乡镇进行随机抽查,对施工质量、工程量不达标的立即下达整改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最后根据第三方评审金额足额拨付资金新农村建设村点资金。同时不断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和全县重点工作定期交账考核机制,以考促进,以评促优,促使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取得全面进步。
一、主要成绩和经验:
(一)强化领导,力抓建设。
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一项旨在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程,它要求每个教师都积极投身其中,通过培训,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专业水准,从而使教育教学能力得以全面的提升。我校领导充分认识到责任重,因此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完善的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小继教专干为成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教导主任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2、明确的责任分工。
校长负责宣传启动,提出学校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总体思路,并自始至终指导、督促学校继续教育这一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关于学校总体工作思路中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要求,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坚实的培训平台。
(二)注重规范,落实管理。
规范的管理,是我校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保证。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一边实施教师的培训,一边不断规范管理。使得学校的继续教育工作得以正常有序地进行。归纳起来,我校的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做到了两个到位:
1、工作职责到位。学校根据继续教育工作的要求和县评估验收的反馈意见,设岗定责,使我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有成效。
2、日常管理到位。我校按计划认真进行学习笔记,对教师们培训的时间、学时、做好了记录。
(三)讲求实效,抓实培训。
我校的教师师德教育、新理念、新技术培训工作,力求实干,讲求实效,培训要求做到让教师真正有所收获。
1、抓师德教育,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德是师之本,教师的言行举止潜移默化影响着每一个学生的成长。我们抓师德教育从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铸造师魂。师魂是教师的政治灵魂,教师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教师必须是既教书又育人。教师的立场观点,政治态度,思想境界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未来和发展。因此学校始终把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重点,给所有的老师创造了交流学习的平台。让教师进一步端正教学思想,增强了教师对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培养师德。我们认为,师德建设的核心是提升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行师德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教师培养成为德师。为此我们组织教师学习《新时期师德修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让教师在学习中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并通过学习身边先进个人的事迹让教师身临其境,感悟体会。用身边活生生的典型对全体教师进行师德教育。
2、抓校本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现代社会对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培养全面发展的、有文化的教育者外,我们还采取学习其他学校好的经验和方法,使教师的教学观念得到更新。
二、不足之处:
虽然围绕着 十一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评估验收要求和县评估整改意见,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做到了责任到人目标明确,但是继续教育工作任务之重,具体在落实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通过了整改和自查自评,我校小继教工作又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一、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确保农村饮水安全。
2013年,共完成投资779万元,完成人饮工程7处,实际解决20011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为民办事实人数3984人。
二、加大治理病险水库,增强防灾抗灾能力。
投入资金900万元,开工建设完成了6座小(Ⅱ)型国家投资计划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6座小(Ⅱ)型水库分别是谷母溪、兰州、水美拱坝、小桶、上马坪、旱塘。
三、加大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动绿色建设。
2012年我县成功通过遴选,列入全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分三年实施,专项资金总投资达6000万元。我县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位于黄甲岭乡,项目总投资1731.23万元,该项目拟整治山塘61座、改造河坝17座、改造灌排渠道66条共66.2㎞、新建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600亩,项目于2013年1月25日正式开工,5月18日全部完工。2013年5月22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市级验收,6月14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了联合验收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省级验收,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并被评优良等次。
四、加强水资源管理。
一方面,严格控制污水排放。全面加强水利综合执法,加强用水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源地日常巡查,加大水事案件惩治力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坚定不移推进节能减排,确保水质达标。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防护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建设,建立和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保护机制,强化计划用水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批管理,着力构建水生态防护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五、严厉整治河道非法采砂事件。
在专项整治期间,全县共召开沿河村镇座谈会5次,参加人员300人次,悬挂横幅标语25条,张贴宣传标语127张,县电视台跟踪报道有关河道整治新闻7次,利用手机平台发送信息4200多条。同时,县政府了《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公布了禁采区,在全县各乡镇和主要街道广泛张贴。突出抓好河道采砂的日常监管,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不断加大巡查力度,监督采砂行为。建立了群众举报有奖制度,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扩大了监管工作的点和面,推动了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严厉查处无证采砂船采砂行为,依法对无证作业的采砂船予以扣留,拆除动力,做到发生一例,消灭一例。专项整治期间,全县共集中整治行动10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280多人次,取缔非法采砂船4艘,拆除动力15台。目前,全县已无一处违法违规的采砂船进行作业。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高度,充分认识绩效评估工作,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绩效评估工作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为做好绩效评估工作工作提供组织和人员保证,使绩效评估工作的整个工作得到顺利进行。
2、整合资金,严格使用。绩效评估工作涉及的工程建设,资金是“瓶颈”,难题在筹资。除了中央的补助及省、市配套外,还有相当部分资金要靠县财政及当地群众自筹解决。对此,我局一方面积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国家投入。另一方面,按照省政府明确的筹资比例,筹集配套资金。在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上,设立了项目专户,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拨款,以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及时到位,促进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3、强化管理,确保质量。为确保绩效评估工作的施工质量,我县严格按工程实施管理办法及时组建了项目法人、签订责任书,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四制管理。做到每座工程有规划、有设计、有图纸、有专人负责施工,并严把“四关”。一是严把设计关。全县绩效评估工作项目的设计均已通过市水利局审查把关,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须经集体研究报批;二是严把监督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程达标,同时由县水务局派出技术人员常驻工地指导并监督施工,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由施工队、技术责任人和行政责任人三方到场签证。另外还聘请所在村、组的村干部为社会监督员,不定时的到工地跟班监督;三是严把验收关。我县制定了统一的验收办法和标准,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水务局组织专业人员集体验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未整改的不予认可。四是严把进度关。为了抢晴天、争进度、保质量,我县绩效评估工作均采用铲车、挖机等机械化设备施工,既营造了水利建设声势,又加快了施工进度。
4、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我们坚持“建管并重”和“管理从建设开始、改制从产权入手”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责任主体。全县水利工程项目建成后,产权归县水务局,统一由县水务局经营和管理,县水务局直接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统管工程管理和用水管理,制定水费的合理收取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分散的工程由村、组、户分级落实管理责任,专人管理。合理收取水费,实行以水养水,加强工程看守,搞好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需县财政投入大量配套资金及群众自筹部分资金,由于我县财政基础薄弱,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还不高,县财政配套资金和群众集资较为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我县现有各类水利设施2845处,其中中小型水库68座,骨干山塘1818口,小型河坝625座,但这些水利设施大都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多年投入不足,年久失修,加上经常遭受洪涝灾害袭击,抗旱、排涝设施老化,渠道淤塞,病险水库面大,农业抗灾能力弱防汛抗旱压力大。
下一步打算:
2013年,通过全局上下奋力攻坚,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仍然很艰巨,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机遇,增加水利投入,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面完成市县提出的各项水务工作任务。
1、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积极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准备,确保现有水利工程充分发挥作用,为农业用水、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2、切实抓好病险水库整治工作,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做好已列入国家2014年度规划内的重点小二型、一般小二型水库在2014年底前完工。
3、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