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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离任时采取的对其任职期间进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财政收支工作目标或所在单位事业投入及发展情况,原创:重点分清其在亲自决定、主持、组织、指导、参与、安排的重大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属于事后监督。笔者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一是离任时的一次审计很难发挥被审计者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的积极作用;只能取到一种对责任的追溯性作用;二是先离任、后审计,影响威慑作用。往往一批干部变动多人,由于审计人手不够,对一些离任者人走了好久才进行离任审计,给有些问题的查清带来困难,对审计人员也带来了工作的被动。对他人和当事人的威慑作用也大大降低。鉴于上述存在的不尽完善现象,笔者认为,把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采取任中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更好地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做好干部任中审计工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明确审计必须达到的目标
一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违纪违规现象。二是按照权责相称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活动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能力的提高。三是对领导干部各项收入情况的审计,促使领导干部个人提高廉洁从政水平。四是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及时为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二、确定审计的对象以及主要内容
被审计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时间(二年或三年)、社会公众关心的程序、热点岗位等情况有计划安排。审计的内容包括:
1.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2.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原创:3.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效果,有无存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4.个人遵守财经法律和廉政规定情况。
三、审计采取的技术与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并不等于离任审计,不必等到干部离任时才开展审计。把握审计的重点和内容,还应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分析测试,发现薄弱环节,确定审计重点。充分利用原有审计成果,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的放矢地实施审计。
(二)开好进点座谈会。审计组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召开由被审计单位的现任领导干部,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审计进点座谈会。
(三)审计组充分利用以往的审计成果,作为反映和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内容。
(四)围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范围,有重点地选择延伸单位。
(五)内部核实与外部调查相结合。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各种会计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和实物进行核实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外部调查了解和函证,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
(六)审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近年来,我们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过程中分析发现,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还不够全面系统。主要表现在:一是动态考核的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负责考核的部门责任意识不强。二是考核重点仅局限在基层单位党政主管和机关科室负责人,副科级干部的管理考核还不到位。三是在考核内容上比较零散,如对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干部履职和廉政信息的填报等考核,还没有规范统一。四是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效果不明显,对一些违规违纪人员能够出据廉洁鉴定,但对那些疏于学习、思想滑坡等隐性的现象,常停留在通报、现金处罚等层面。年终考评时,存在凭印象而不能量化评估的弊端。
我们矿参照有关廉洁评估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初步建立了党员干部廉洁评估体系。所谓廉洁评估体系,就是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把软指标量化成按规范动态考核一个单位或个人的廉政状况,切实把源头预防、规范从业行为的要求纳入日常考评机制。建立廉洁评估体系,旨在通过采集党员干部廉洁行为有关信息并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党员干部廉洁状况,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警示,从而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做到品行高尚、工作规范、生活健康、勤勉敬业。
二、评估的内容与结果应用
完善评估内容,明确界定格次。党员干部廉洁评估指标采用10分制计分办法,分为“自我评价”、“认知评价”、“客观评价”和“民主评价”四个指标,所占分值依次为0.5分、1.5分、6分和2分。自我评价就是党员干部回顾当年廉洁自律情况,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认知评价主要是对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掌握廉洁从业应知应会知识等情况的考核。客观评价主要是对廉政信息填报、遵纪守法、接受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考核。民主评价就是组织职工群众对党员干部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的评价。经过评估,所得的分值越大表示廉洁程度越高,反之表示廉洁程度越低。具体划分是,廉洁评估分值在10.0~8.5(含)之间表示廉洁程度良好;8.5~7.0(含)之间表示廉洁程度一般;7.0以下表示廉洁程度较差。
严格评估结果,发挥惩戒作用。廉洁评估每季度进行一次,由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组织科、宣传科、工会、审计科、保卫科等部门配合。评估结果及时在党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在矿办公系统内公开。年终评估结果进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由矿纪委进行“廉洁评估预警”和“廉洁鉴定”。对当年廉洁评估分值在7.0以下的党员干部,由矿纪委实施预警机制,给予诫勉谈话和黄牌警告,促其限期整改;对廉洁评估分值连续两年在7.0以下的党员干部,建议矿党委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降职使用。对当年廉洁评估分值在8.5以下的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原则上次年不予提拔重用,并取消其当年度的评先树优资格。对领导班子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廉洁评估分值在8.5以下的单位,由矿纪委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谈话,责成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有针对性地抓好整改。党员干部年度廉洁评估结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结合起来,与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风险抵押金挂钩考核,根据廉洁评估所扣分值所占比例,同比例扣除党员干部年度风险抵押金。
三、取得的初步效果
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今年以来,先后有2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因没有按规定参加矿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被扣分。物业公司罗某因签订合同不负责任、风险意识不强、票据管理混乱等情况被查处,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扣去1.5分;同时根据廉洁评估体系客观评价相关规定:“班子成员中有一人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班子其他成员每人扣0.2分”,物业公司机关班子其他成员也相应扣去0.2分。2月份,保洁公司党政主管因擅自更改工资分配办法等问题受到行政处分,廉洁评估分值一次扣去3分。此举对个别“大错误没有,小错误不断”的党员干部起到了警醒和警戒作用,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了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作为廉洁评估体系指标之一的民主评价,是落实广大职工民利,检验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觉性的重要内容。今年2月份,全矿各单位召开车间职代会,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向单位职工代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价。我们将评价结果在单位区务公开栏内公示,同时纳入廉洁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估。全矿有115名人员的评议结果在95分以上,党员干部威信明显提高。同时,对42名民主评议结果在90~94分的,扣去廉洁评估分值0.2分;对15名民主评议结果在85~89分的,扣去廉洁评估分值0.4分。
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政学习积极性。少数党员干部被扣去廉洁分值并通报,给其他同志带来了压力,提高了参加学习接受教育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党员干部登陆网上廉政文化室接受教育,撰写百字感言近百篇。今年初,矿纪委为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发放《春节前夕致党员领导干部配偶的一封信》,在回执中,党员领导干部家属提出了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等意见和建议20条。在构建家庭“护廉网”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勤廉兼优领导干部和廉内助,
[摘要] 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自20__年起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以来,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推进审计创新,充分发挥离任审计在规范管理、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应有的作用。本文结合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分析当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单位 领导干部 离任审计 思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制度。它是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种客观公正的审计鉴证,是审计结果的人格化。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一种形式,是指各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者在任期内提升、调任、免职、辞职等离任情况时,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的审计。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
一、开展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意义
1、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干部,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机制,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客观、公正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符合官员选拔和任免制度,同时也拓宽了干部监督、考核的渠道。
2、有利于调动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将“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理财、规范从政、勤政廉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范畴,把履行职责与工作绩效作为评价领导的重点,从而调动领导干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提高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能力。
3、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开展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落脚点是查明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有利于规范干部遵纪守法,从机制和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行为,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客观公正地鉴定前后任的责任。离任审计立足于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使“家底”有据可查。同时,划清了前后任的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式
京珠管理处实行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财务管理模式,下属30余个基层单位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公用经费支出财务核算实行报账制度,日常会计核算通过“小蜜蜂”财务软件进行,每月底定期到管理处报销所发生的费用。京珠管理处结合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了《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以下审计内容:
1、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情况。主要审查是否有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对每项支出是否严格把关,对于大型支出,是否坚持所务会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没有独职独权之行。
2、上级部门下达的主要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时,主要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与上级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单位财务预算有无超支,单位后勤财务资金的收入、支出和使用是符合要求。。
3、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审查维修改造、绿化维护等专项资金是否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无按规定使用。
4、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固定资产是交通行政事业单位的“家底”,发挥效益的基础。审计时,主要审查固定资产账实相符情况,使用、维护、调拨、处置报废等方面的管理是否按规范程序操作。
5、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基层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财务预算、费用审批是否严格按内控规定执行,有无违规操作的现象。
6、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廉洁自律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推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主要是审查领导干部任期内有无、贪污等腐败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
三、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遵循的原则
1、独立性原则。要求离任审计人员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应具备独立性原则,与被审查单位或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在执行审计时,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无私的精神和态度。
2、客观、公正原则。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审计调查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用掌握的事实和数据说话,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
3、谨慎性原则。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评价要保持谨慎的态度。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的陈述和申辩,针对有异议的事项,应进一步核实、研究,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
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遵循的程序
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在处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自实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以来,离任审计工作覆盖面达100%,做到了凡离任必审计。审计小组根据以下程序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实施审计工作:
1、下发离任审计
通知。对于需要进行离任审计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由财务部门提出离任审计工作任务,报处党委批准后实施,并正式下发离任审计通知。
2、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小组根据确定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计划。
3、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前1-2个工作日,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本人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配合检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名单;审计纪律要求等。
4、实施现场审计。审计时,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基层单位应当向审计小组及时提供与上级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资产清单、工作总结、重要经济合同、内部控制制度及个人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等有关资料。审计小组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核实实物资产,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审计。
5、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后,应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提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向被审计基层单位和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被审计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应在指定日期内反馈书面意见,否则视同对审计报告书无异议。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所阐明的事实或措辞有异议的,应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审计小组对有效期内反映的有异议事项,应进一步核实、研究,若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6、做出审计结论。审计小组将审计报告连同对审计报告的书面反馈意见,一并提交本单位党委领导审定,审定后对被审计基层单位下达审计报告。
7、落实审计整改。被审计基层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必须切实执行审计意见,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五、当前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组织协调不到位。京珠管理处因为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而是成立由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离任审计小组,但是各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安排,在实施审计时,人员抽调难度大,审计力量难协调,有时只好由财务部门唱“独角戏”,其他部门的职责未切实履行。
2、离任审计程序待规范。领导干部调动是个较敏感的问题,从基层单位离任审计实践情况看,多数时候未坚持“先审后离”而是执行“先离后审”程序,使离任审计工作成例行公事,流于形式。
3、离任审计质量难保证。一方面由于审计人员均属内审人员非审计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审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由于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一般较长,需审计的范围较广,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力量又不足,导致审计质量无法保证。另外,实际执行审计时,主要以财务会计移交资料为审点,导致内控制度是否有效防止舞弊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以查实。
4、离任审计评价难规范。虽然单位结合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京珠管理处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审计的程序、内容等,但实际工作中有关审计标准、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的执行等缺乏具体的指导。评价标准不能完全符合审计实践需要,存在一定的差异。如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等界限较难划分,不好准确进行评价,特别是一些量化指标方面缺乏一个较为系统准确的评价标准,在审计评价过程中,审计人员难以规范操作。
5、审计结果利用率不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审计中发现和反映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及时的查处,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升迁、奖惩紧密相联系,“审归审,提归提,审计提升两张皮”,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审计监督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审计影响力受到了削弱。
六、加强和改进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对策思考
1、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审计合力。离任审计小组应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发现的问题,共同做好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2、坚持“先离后审”原则,规范审计程序。处理好“先离后审”与“先审后离”的关系是做好离任审计工作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应坚持任前审计、先审后离、一审计二离任三使用的基本原则,也是领导干部考核及任用工作的一个重要程序。
3、狠抓基础,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一方面,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加大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审计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审计人员既具备过硬的工作作风又能成为业务能手,为开展审计活动储备人力资源。另一方面,要把握审计重点,必要时把离任审计工作与日常审计活动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提高审计效果与效率。另外,要认真总结离任审计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审计方法,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使离任审计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离任审计工作质量。
近几年来,在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由于出现的审计难点较多,主要表现在经济责任的内涵很大,审计的难以确定;领导干部岗位职责不尽相同,审计的难以确定;经济责任的明晰度低,审计的评价难以确定。致使一部分审计人员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产生了畏难思想和厌战情绪。现针对上述和现象,结合近几年的实际工作经验,浅析在审计工作过程中如何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
一、更新思想,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进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尚未真正实施"先审计后离任"的制度,往往是领导干部已经调离,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又担任新的职务后,才提请审计部门去审计。客观上审计成了"马后炮"。鉴于这种现象,给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审计人员极易产生畏难情绪。因此,为了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更新思想观念,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意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的一项任务,也是一项重要职责。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今后审计机关从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审计人员更新思想,坚定工作信心,增强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服务观念。抓住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
对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应从被审计者的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入手,抓住四个方面的重点进行审计,客观公正地反映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的经济情况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具体的审计重点包括:
一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经营业绩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情况,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末资产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着重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经济决策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决策的性和投资的收益水平。从而进一步审查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作出的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四是抓住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认真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作出评价。
二、改进方法,确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广、内容多、责任大,既关系到组织部门如何正确使用干部和被审计者的前途及声誉,又关系到审计机关在上的。因此,对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除了要突出审计重点外,还须改进审计方法,进一步区别党政部门和法人不同的审计对象,确定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一)对党政部门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主要审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任期内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隐瞒收入、设置帐外帐及"小金库"等问题。有无截留规费收入,专项经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滥发奖金实物等问题。
2.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核实任职初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核算各项资产的真实、完整情况,确定资产的真实实底,有无帐外资产和负债问题。
3.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主要核实任职初和离职时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有无损失浪费、流失等问题。
4.任期内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有无转移、隐匿、丢失、损失等问题,是否办理登记移交手续。
5.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缴纳情况。主要核实有无隐瞒、少缴、漏缴、托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6.任期内主要经济责任。主要核实任期内单位和个人存在的违纪方面的问题。有无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等问题。
(二)对企业法人代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主要审计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核实产值、销售、利润、技改投入等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平均增长幅度,评价其工作实绩。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审计国有资产投入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审查有无浪费、损失、流失等问题。
3.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情况。主要审计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弄虚作假,搞假报表,搞两本帐,应上缴的财政收入是否按规定计提和交纳。
4.债权债务情况。主要核实其真实性,帐龄期限,判断其呆帐、坏帐和死帐情况,摸清债权债务的真实底子。
5.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对照财经法规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和执行情况,审查有无管理混乱和私设小金库,偷漏税金,乱发私分等违纪问题。
6.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审计企业法人代表使用的通信器材、电脑设备、空调电器等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有无脱离财务管理,形成帐外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7.职工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解缴情况。主要审查企业是否按法定的项目、标准,及时、足额上缴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有无隐瞒、托欠、少缴、漏缴、截留、挪用等问题,明确企业领导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8.任期内主要经济责任。主要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单位和个人的违纪问题,确定企业法人代表应负的经济责任。
9.上级领导或企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三、客观公正,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评价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评价,由于具有其特殊性就显得更为重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恰当准确、客观与否,关系到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的风险,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对干部使用的导向。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角度,以数字和事实为以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把握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尺度。近几年来我局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经验,我局在正确处理好界定经济责任,统一评价标准,核实企业家底,划分遗留的潜亏挂帐等问题的基础上,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始终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始终做到不脱离当时当地的条件和环境去客观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公正地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的。
二是坚持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依据、法规等标准来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
三是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对领导干部的思想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实事求是,处理好领导干部任期责任审计关系
为了更好地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们积极探索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协调关系,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首先,正确处理好与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关系。经过近几年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我们审计机关与纪检部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监察部门建立了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五部门联席会议,正确处理好与纪检、组织、人事、监察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确定了每年末将下年度计划审计的单位名单提供给审计局,列入审计局年度工作计划;凡属于交办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均由区组织部统一下达书面审计通知书。再由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领导干部离任时后三年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纪问题移交给纪检、检察部门处理。从而规范了审计程序。
其次,正确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的相互配合关系。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前,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并与其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得经济性质、经营规模、经济状况及效益情况;摸清被审计者任职期间有关经济责任及经营管理概况,为有的放矢地制定审计方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再次,正确处理好与被审计单位的合作关系。为了使被审计者和被审计单位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我们每进驻一个审计点都要召开座谈会,与被审计单位现任领导和离任人谈话,与有关的中层干部谈话,与和审计事项的各类人员谈话,广泛听取意见,搜集资料,为客观公正地实施审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提高质量,防范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为了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必须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几年来,我们在审计实践中出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几点工作经验:
(一)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过程中,一但忽视审计风险的控制,将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增加审计风险意识,刻苦钻研审计专业知识,尽快掌握审计手段,提高审计专业水平。
(二)搞好审计风险预测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矗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做好审前调查,预测潜在的审计风险。通过调查了解事先掌握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情况,及时调整审计方案突出审计重点、明确审计、确定审计方法、划分审计范围。
(三)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必要条件。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力争每个审计项目都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努力减少和降低风险因素。
人口计生系统的腐败和其他政府机关的腐败一样,影响颇深,危害性较大。
(一)法制意识淡薄。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执法人员,往往不是依法行使职权而是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在征收和处罚上不能严格坚持标准,把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违反程序执法。有的根据人情薄厚,确定收费标准。有的将收取的社会抚养费上交县财政一部分,一部分作为经费开支。有的甚至中饱私囊。导致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二)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监督约束机制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制度落实不到位。虽然都普遍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作用。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和监督体系,缺乏经常性监督和有效的监督制约。
(三)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由于人口计生工作面临形势严峻、任务重、压力大,少数基层领导往往只注重抓业务工作,片面强调工作完成情况,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廉政教育不够,忽视纪律要求。干部待遇偏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人口计生干部待遇普遍偏低,且人口计生工作范围广、工作量大,经常加班加点、经常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导致部分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
二、人口计生系统反腐工作的思考
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网络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反腐败和预防违法违纪工作作为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人才保障和财力倾斜,常抓不懈。要强化各部门的积极参与配合,对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形成综合治理的整体预防合力。
(二)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强化教育预警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用身边人和事的“鲜活”案例,现身说法地教育人。利用廉洁奉公先进典型事例,放大引导和示范作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清正廉洁的舆论氛围和行业风气。
(三)健全各项制度,加大监督制约力度。建立健全人口计生系统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努力建立高效规范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力求措施在前,防范在先。要围绕权、钱、人三方面建立规章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建立健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医学鉴定、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发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计划生育奖扶对象资格确认、计划生育事业费使用管理、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大额专项支出、重大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多项工作制度,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制度系统化。
(四)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夯实反腐倡廉基础。继续开展以“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等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把12356“阳光热线”办成群众欢迎、人人满意的沟通平台,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抓好社会行风评议,继续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和“计生部门下评上”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