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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大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搭设参数控制
中图分类号:U445.46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概述
高大支模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参数控制的必要性。在方案论证中,由于方案中的参数前后不一、计算错误而造成专家论证不通过的情况较多,主要原因是编制的思路不清,编制时过度的按照有关规定格式的顺序编制,影响编制人的编制思路,所以编制人要按照自己的思路编制,然后把各内容放在对应章节中。
2 方案编制
方案编制可以分多条思路,其中搭设参数的确定,是方案的最主要内容,是施工人员实际操作的重要依据,是支模架方案中的核心。下面我举例谈谈搭设参数的确定的思路,就是搭设参数控制的一些思路与技巧。
2.1在工程概况中说明本项目中高支模架的区块及其概况
所有方案的工程概况都有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项目总概况(略),第二部分就需要描述专项施工方案的概况,说明有几个高支模架区块,建议列表说明。
例如:某项目支模架基本概况
2.2本方案高支模架概况:承接上述项目支模架概况,描述本方案高支模架的概况。如下表:
2.3各区块的梁板情况,并进行统计汇总,选出梁板的计算代表。如下表:
2.4进一步确定梁板代表的代表范围,适用部位。举例如下:
2.4.1 各区块结构 梁 支撑架选定计算代表。如下:
2.4.2 各区块结构 板 支撑架选定计算代表。如下:
说明: 本项目无有坡度的板,无需计算折实厚度。
2.5 设计参数
设计立杆纵横向间距参数时,需要考虑规范要求,其中:高大支模架立杆间距无论计算结果如何,都不得大于900,步距不应大于1500。同时,需要结合结构层梁板的平面布置情况进行设计。如下表:
2.5.1 板计算代表的支模架搭设主要参数(下表中步距全部为1.50m)
说明 立杆间距在施工中不得大于上述参数。详见立杆平面图
2.5.2 梁计算代表的支模架搭设主要参数(下表中步距全部为1.50m)
说明:1、本表中立杆间距在施工中不得大于上述参数。详见立杆平面图
2、本表立杆横向间距为代表梁的参数,其它梁为:梁宽+400~500。
2.5.3 梁、板支模架搭设其它参数
2.6 支模架固定计算参数:下列荷载取值表中的参数是按照规范及当地(如省标)要求确定,在计算软件中调整后可以设置为默认值,既方便以后计算,又能使各计算书中的参数统一。计算时需说明本计算采用的软件品牌或标准,如:“本工程模板支架采用杭州品茗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施工安全设施计算软件计算(按浙江省标准计算)。”
荷载取值表
2.7 各计算代表的设计技术参数复核:依据上述列表中各类参数分别计算,计算结果如果不能通过,则必须调整参数或要求,如此反复,直到计算通过,最后复查各参数是否满足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考虑梁板的参数在搭设过程中是否能够纵横贯通,如果有误还需继续调整,直到满足设计、规范、施工等各项要求。
2.8 计算书需要注意的事项
2.8.1材料:计算时需要考虑市场的实际情况。例如:方案中选用48*3.5钢管,必须考虑其负差,市场上钢管的壁厚不可能全部达到3.5mm,所以计算时应该按48*3.0计算。同样,模板(胶合板)选用厚度为18mm,计算时按15mm厚计算。
2.8.2 参数:参数的确定必须考虑可操作性。例如梁的横向立杆间距,梁两侧的立杆与梁侧的净距离必须相等,净距离一般为200~250mm,所以梁的横向立杆间距为梁宽+400~500mm。太小不利于模板制作安装,太大会因承重主梁(钢管)的弯矩不满足而减少立杆纵向间距,从而增加钢管用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计算软件中的许多参数需要人工输入,输入时必须仔细核对,计算通过后再次复查,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可靠性。同时核查上述各表中的参数与计算书的参数是否一致,不然必须调整统一,不能有前后矛盾的情况。
2.9 附图及附件
高支模架方案需要有许多附图,说明高支模架部位的位置、结构、立杆的平面位置和立面的做法情况,最常用的有:高支模架平面位置图、高支模架部位结构图、高支模架立杆平面布置图、高支模架监测点平面布置图、高支模架剪刀撑位置图、高支模架立面示意图,以及各种需要补充的节点详图。
附图的作用是为了更好的技术交底,提高方案实施的可操作性。
下面以立杆平面布置图为例谈谈制图的技巧:
2.9.1以结构图为底板,首先确定梁两侧立杆的平面位置控制线。梁的立杆横向间距以计算结果为上限,以梁的中心轴线对称布置,横向间距为梁宽+400~500mm。
2.9.2然后布置板的立杆平面位置控制线。板的立杆间距同样以计算结果为上限,以梁两侧立杆之间的净距离作等分布置。
2.9.3最后确定立杆平面位置。其实很明显,这时图上梁板立杆的各条控制线的交叉点就是立杆的平面位置,在各交叉点画上一个个小圆圈即可。但遇到较大柱子的地方需作细部布置,柱子边的立杆与柱外边的净距离为50~100mm。
3 结论
在高大支模架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通过对上述参数的严格控制,使设计参数、计算参数、及有关附图中标注的参数统一,就方案编制质量来说,就已经成功了一半,有助于提高方案的论证通过率。方案论证的通过率提高,既能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又能显示施工企业的整体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 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 建设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建发[2009]254号);
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xx号),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范围
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重点
(一)严格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是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二)严格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安全管理。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三)严格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是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四)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物料钢平台
⑴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的。
⑵悬挑式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和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
⑶悬挑式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且无荷载限定标牌,超荷载使用的。
⑷移动式操作平台四周未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和登高扶梯、台面铺板不严的。
⑸悬挑式物料钢平台悬挑钢梁与建筑结构未锚固或锚固处结构强度、锚固措施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钢梁固定段长度未经设计计算或小于悬挑段长度;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的。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x月份,各施工企业做好宣传贯彻的工作,紧密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监理单位做好宣传发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把今年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重点纳入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x月—x月份,由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对本企业所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我局将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我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x月—xx月份,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定人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期间,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xx月份,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对本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进一步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检查,严格执法。要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情况,制定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及起重机械的监督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中要注意加强部门、科室之间的协调联动,提高工作效能。对没有落实专项整治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隐患而引发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切实针对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要求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元旦、春节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稳定繁荣保驾护航。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各类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点、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等。
(二)、重点行业和企业:生猪屠宰业、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小食品加工作坊、无证生产、加工和经营食品的企业和单位。
(三)、重点产品:月饼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
四、具体措施
(一)、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卫生、工商、市场办配合,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对小麦、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等老五类食品的监管。重点是查处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审查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酒类、饮料、调味品、糖果、豆制品、乳制品、糕点等七类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二)、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由工商局负责,质监局、卫生部门配合,加大对食品市场、超市、城乡食品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蔬菜批发市场管理,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易食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下市,并依法销毁。对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进行全面检查,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未经批准生产加工销售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取缔,并依法惩处。
(三)、加大餐饮业和食堂的监管力度:由卫生局负责,工商、质监局配合,重点对餐饮业、宾馆饭店及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加强对生肉屠宰市场的监管:由市场办负责,工商、质监、卫生部门配合,重点是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生肉市场的流通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在“双节”期间吃上放心肉。
(五)、加强对水果、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的监测力度:由林业、农业部门负责,工商、质监部门配合,“双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大对蔬菜、水果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并积极推行无公害产品的配送制度,严防农药残留超标的果品、蔬菜流入市场。
五、时间安排“
(一)、元月15日到2月15日为全县“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月;
(二)、各部门于2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政府;
(三)、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节日市场联查。
六、工作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治理重点
以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7方面: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总包、分包、监理、安装、检测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措施费投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在岗履职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监理人员对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旁站巡视情况;三级教育、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消防措施等落实情况。
2.“危大工程”管理情况。“危大工程”清单编制及责任落实情况;参建各方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安全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监测验收情况以及方案变更后重新履行审批情况。
3.脚手架、模板支撑、吊篮、卸料平台等安全管理情况。专项方案编制、搭设前安全技术交底、材料验收以及搭设工程中分阶段的检查验收情况;使用及拆除过程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5.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与专项方案编制情况;基坑监测内容及监测数据达到安全预警值应急处理情况;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上下通道设置、防护用品配备等。
6.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安全防护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质量是否合格;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在坠落半径内安全防范措施是否符合标准;施工人员是否正确配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悬空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等;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是否达到防护要求,临时拆除后是否及时恢复等。
7.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与备案情况。检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情况;建筑施工现场结合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情况等。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前。相关科室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8月25日至8月31日。相关科室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及工程项目要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就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相关科室在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20年11月。相关科室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相关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狠抓落实,以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
园区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全县开展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园区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安委会关于《莲花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实现各企业安全生产平安平稳,决定在2018年2月——2018年12月底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放在第一位,全力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
园区成立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严松恩(主任)
副组长:李希光(副主任)
成 员:彭珂、刘剑锋、朱汉文
二、细化实施方案。
要按照进行彻底检查的要求,抓紧制定细化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针对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并切实抓好全过程的检查,及时将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报园区。各企业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月上报园区管委会企业服务科。
三、深入宣传发动。
各企业要切实加强宣传发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把学习活动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层层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使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贯穿到每个职工。
四、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一)强化综合督查。园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的持续综合督查,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生产工作范畴,建立隐患排查常态化工作机制。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大排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五、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排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一)工作例会制度。各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究大排查及百日行动进展情况,提出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