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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在起草相关管理办法
2015-02-04
记者 周丹红
本报讯 你尝试过网络订餐吗,食品干不干净、安不安全?
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沈宇清调查发现,“在知名网络订餐平台的热门外卖店中,居然也有一些是无证无照黑作坊,但因为它价格便宜,反而有很多人买。”
怎么确保网络订餐安全?沈宇清觉得,相关部门一方面可以从网络订餐平台入手,严格把关商户入驻资格;另一方面,监管并及时查处杭州至今仍有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订餐网站、提供问题食品的店家、作坊,防止网络订餐中的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对网络订餐平台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和危害性,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了。上个月,省政协委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智慧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目前,我省正在起草关于网络订餐的管理办法,“初步已经有了一个草案,还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预计不久后就会出台。”
在昨天下午政协分组讨论时,民建界别政协委员洪守霞也提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她关注的是如何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能力。
去年,杭州组建了市场监管局。机构整合后,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明显加大,但抽检力度增加也带来了检测周期长、任务压力重、快速检测设备没到位等问题。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所相关负责人对此有同感。“基层要增加投入,有些农贸市场就做得很好,选用一些简便的试纸快速有效地检验农药残留等,这种做法值得推广。”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商的营业执照、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19㎡以上的餐馆、就餐场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单餐供应300 人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餐饮业经营者宜建立和实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制定HACCP计划和执行文件。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 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 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 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 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 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根据食药监办【2011122号文件精神。按照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和学校领导是直接部署下,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全面开展我校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项整治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食堂管理人员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层层安全责任书,一、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校长与食堂管理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形成了健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有效的做好了食堂、储藏室及制作间的空气流通。
三、制订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日两次对工作环境进行清洁并保持使食堂工作环境经常性的清洁卫生。严格执行食堂“四防”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安装了四个换气扇和一个抽油烟机。
四、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并领取健康证书,做到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体检合格证上岗。按照规范,食堂从业人员当患有妨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及时上报,食堂管理人员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响应教育体育局的培训计划
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派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食品安全技能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
实行食品及原料的准入制度。坚决杜绝国家禁止使用的或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六、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把好进货渠道关。对蔬菜原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及时索要其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建立健全食品及原料进货台账。建立严格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验收后,检验人员要签字负责,并注意产品保质期,原料、食品储存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严格避免出现过期食品及原料。食品及原料的存放,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能够使餐具和炊具保持清洁。消Du用具与其他用具分开存放,
七、清洗消Du食堂备有有效地洗涤消Du设施和餐具架。消Du人员能够掌握消Du液消Du和高温消Du基本消Du常识,餐具、炊具消Du效果能够达到规定要求。
按照区域规划进行分类存放和加工。运输合存放食品原料的工具和设备设施经常清理
八、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管理。食品加工和制作环境中禁止存放有Du有害物品以及个人生活物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存放。保持清洁。购买原料和食品注意保质期,做到有计划的少买勤买,杜绝使用超期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可以食品和原料。食品原料加工清洗过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清洗彻底,生熟分开加工和存放,严格杜绝未加工清洗与已加工清洗的食品及原料的交叉污染和生熟食品的交叉污染。豆类食品煮熟煮透,确保食品无Du副作用。冰箱冰柜中存放的食品,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食用前必须加热。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民以食为天”的思想观念,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扎实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依法加强畜禽屠宰管理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大力开展畜禽屠宰和酒类市场专项整治,积极稳妥地推进“放心肉”、“放心酒”工程,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一是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纳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二是明确管理职能,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为确保商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开展各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结合商务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大力开展放心肉、放心酒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严格执法,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为规范商务领域食品流通秩序,加强对畜禽屠宰和酒类市场的行业管理,保障消费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市、县各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文件要求,我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年集中整治工作,切实维护肉类、酒类市场食品安全。
(一)酒类流通监督管理
1、为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监控酒类流通的全过程,防止假冒伪劣酒进入流通领域,在全县全面推行了《随附单》制度。一是建立台帐,加强管理,做好《随附单》的领取、发放、使用、保管等工作;二是搞好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三是组织市场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出现《随附单》不开、少开、填写不规范或单货不符等现象。
2、酒类经营继续实行酒类经营许可证制度和酒类备案登记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酒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酒类流通秩序,
今年来共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30余份,查获假冒伪劣白酒酒60瓶,过期啤酒70包,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酒安全。
(二)畜禽屠宰管理
1、为提升城区屠宰厂的屠宰水平,确保县城居民食肉安全,今年吸收社会资金150万元,在县城建成一座占地6亩,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达到三级厂标准的屠宰厂,已于今年5月份投产运行,使县城生猪进厂屠宰率达到了100%。
2、我们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并举,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今年以来我们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发现苗头,及时打击。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各屠宰厂的监督管理:一是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宰后肉品品质检验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工作;二是重点监测防控重大疫病的发生,发现可疑疫情及时上报处理;三是认真做好屠宰场的定期消毒清洁工作;四是保证做到不屠宰病死猪和生产注水肉品。同时我们把整治工作与预防甲型流感结合起来,实行了肉品市场行业监测,密切关注肉品供应和肉品安全。
今年来共查处私屠滥宰案件7起,查处并销毁私屠滥宰猪肉110公斤,确保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厂的检疫和肉品检验工作,严把猪肉产品质量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的病害肉、注水肉上市交易,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鉴别食品真伪能力,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使不安全的食品没有市场。
关键词:食药安全 行政成本 基金 财政支出绩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药安全问题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瘦肉精”、“三鹿奶粉”、“毒大米”、“染色馒头”、“西瓜膨大剂”等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出现,食药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亟待改变。
一、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措施的局限性
我国食药安全管理机构涉及食药监管局、工商、质检、卫生、农业、商务、公安、城管等13个部门,机构分散、职能不统一。如此“分段管理、分类管理”的方式导致各部分互相扯皮或重复执法,执法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同时,多部门共同管理本身还消耗大量的财政资金,“巨大的”行政成本与“低绩效”的管理效果形成巨大反差。反映着治理食药安全问题措施的诸多局限性。
一是加工质量、安全水平难以得到保证。当前近50万个食品生产企业中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其中相当大的比例由于条件差、工艺落后、操作不规范导致食品微生物、重金属污染严重,各执法监督部门人财物有限,也难以对全部企业的食品生产各环节实行全程系统监管。
二是危害食药安全的方式不断创新、手段更趋隐蔽,案件性质认定难度越来越大。比如,聘请个别无良专家提供配方,添加可以钻空子的有毒有害物质,规避质检;通过网络销售逃避传统的监管;食药滥用添加剂问题扩展至原材料和成品的生产、流通、贮存等各个环节,全程系统监管难度大;食药安全犯罪的团伙性、链条性特征明显,逃避刑事追究意识强,共同犯罪的比例较高,成员之间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各个环节互相配合又相对独立,跨地区作案明显增多,查证难;药品行业高开高返、走票过票、佣金返现等洗钱洗税、大量提现的营销歪风突出。
二、探索以最少行政成本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建议
(一)以区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类型为突破口,实施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食品安全危害类型主要有四种。一是生物性危害,即细菌、病毒、寄生虫以及霉菌;二是化学性危害,即重金属、自然毒素、农用化学药物、洗涤剂及其它化学性危害;三是物理性危害;四是转基因食品危害广受争议,转基因技术的创新性和不确定性让机遇与风险并存。
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的性质,应明确界定食品安全范围;重视具有“高度危险”的一些典型情形并予以类型化,从而集中执法力量,突出执法任务的不同特点,打击要害。
(二)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防控体系,切实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危害食药安全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危害程度越来越深,手段已出现多样化、组织化、高技术化的特点。法律法规、食药安全标准不健全,监测评估、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以及生产经营者诚信缺失是主要原因。因此,构建科学有效的食药安全防控体系成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当务之急。
首先,发挥当期战术措施的控制作用。一是重点针对具有“高度危险”的典型代表类型,制定点面结合的长效机制解决方案。结合落实食药安全监管责任,重点区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二是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体制。优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资源配置,特别是针对危害食药安全问题的方式不断翻新、手段更趋隐蔽问题,重点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从被动执法转向主动执法。三是同时从调动本省所有社会资源进行长效机制协调配合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入手,把实施保障食药安全问题作为全市公民的义务。四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强化群众自我安全意识相结合。宣传危害食药安全源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的违法企业产品特点及渠道方式,大力培育发展和树立宣传本地区农业科技相关龙头企业的产品品牌,使违法企业在市场上无生存空间。
其次,稳步推进长期战略步骤的发展。根本解决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是一个长期不断升级的战略系统工程,要长期推动农业科技与资本结合,培育和发展本地区与农业科技相关的龙头企业,才能以最少的行政成本取得最大的、可持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建议认清我国农业科技市场发展空间和政策,农业科技市场与保障食品安全的辩证关系;大力培育和发展适应本省高产、优质、生态的农业龙头科技企业,保障安全的市场食品供应体系。
最后,注重把握当期战术措施和长期战略步骤的有效配比机制。很多专家学者从多方面提出加强保障食品安全的执法监督管理和完善法律等建议,但成效并不明显,主要在于误认为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和完善法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万能手段”,某种程度上还误导政府每年大幅度增加财政支出来解决食药安全问题。
一是解决当前危害食品安全问题时,在具体实施行政成本支出和选择难易程度上,应当“优先当期战术措施力度,后重长期战略步骤”(包括当期战术措施比重高于长期战略步骤比重),而在政策总体方向布局上坚持着眼“优先长期战略步骤,后重当期战术措施”。
二是当实施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程度已遏制到有逐年下降趋势时,在继续实施行政成本支出和选择难易程度上,应当转为“优先长期战略步骤,后重战术措施比重”(包括提高长期战略步骤比重,降低当期战术措施比重),在政策总体方向布局上,继续坚持着眼“优先长期战略步骤,后重当期战术措施”。
三是当发展和培育本省农业龙头科技企业所保障食品安全的市场食品供应体系有效果时,应逐年减少行政成本支出,重点发挥全社会资源功能。只有农业龙头科技企业品牌数量逐步超过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实现降低食品生产企业总数量的条件下,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危害食品安全企业的源头。同时农业龙头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又能吸纳原来危害食品安全企业就业者重新就业。
四是应清醒看到保障食药安全的财政收入来源稀缺性(一些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中,土地收入占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左右,比例较高)。若不从长期战略高度推动农业科技与资本结合,以及培育和发展本省与农业科技相关的龙头企业等问题,保障食品安全的财政收入来源若再增,就要用部分土地收入来解决监督管理行政支出是不可持续的。另外,农业科技相关的龙头企业若做强做大就相应多缴税,且危害食品安全的源头企业数量减少,就避免其偷税漏税。这种增税效果同时也保障了保障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行政支出的可持续性。
(三)积极发展产业基金,努力培育食品市场供应体系
首先,发挥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成果与产业基金相结合的促新优势。该院作为农业科研的顶级机构及农业“十二五”规划参与者,每年都为农业产业经济带来数百亿以上规模的新增收益。2011年7月由该院发起设立中农科产业发展基金(简称中农基金)立足于支持我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切实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管理等问题,促进科技与资本的融合,有效推动全国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服务“三农”和现代农业发展。中农基金到广东落地,有利于打造该院科技与地方政府资源和科技企业资源对接的多赢局面平台。更重要的是,不仅有利于以最少的财政支出提升本省保障食品安全质量与效果,还促进本省龙头农业科技企业科技整体质量水平提高。
其次,积极构建市场食品供应体系。一是狠抓“菜篮子”,保障食品安全供给。加快推进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提升“菜篮子”产品整体供给保障能力和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继续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水产示范场建设,启动本省农业标准化整体推进示范县建设。实施本省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优势区域加强菜地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本省农业产业化龙头科技企业在“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蔬菜等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二是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突出农业科技创新重点,稳定支持农业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科技研究。大力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在农业生物基因调控及分子育种、农林动植物抗逆机理、农田资源高效利用、农林生态修复、有害生物控制、生物安全和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突破一批重大基础理论和方法。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精准农业技术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着力突破农业技术瓶颈,在良种培育、节本降耗、节水灌溉、农机装备、新型肥料、疫病防控、加工贮运、循环农业、海洋农业、农村民生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实用技术成果。
三是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机制。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健全现代院所制度,扩大院所自,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完善农业科研立项机制,实行定向委托和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和适度竞争相结合。落实税收减免、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优惠等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升级,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增强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