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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样本)
用人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岗位:
入职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年 月
依据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
解除原因(打√)
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
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
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38条解除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原因 个人原因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签收人: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第_____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简析:
1、什么情形下,应该出具离职证明?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2、什么时间出具?
严格理解,应为解除当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简析:
离职证明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3、工作岗位
4、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的会议纪要二》
41、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造成劳动者无法就业的,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如何处理?
劳动者能够证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造成其无法就业并发生实际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过错与其无法就业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因此所造成经济损失的具体数额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不予支持,如确实造成经济损失,但无法确定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可以按照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简析:
1、未及时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是否有赔偿责任?
无,法条原文用的是“用人单位拒不向劳动者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包括未及时出具的情形。
二、离职证明的作用与开具前提
离职证明,是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一份法律文件,这一份法律文件,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证明员工已经与原单位之间解除了劳动关系
2、员工可以持该证明到新单位就职
如此,则公司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前提只有一个,即员工确实已经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从操作层面来看这一点,即在单位已经拥有以下文件(原件)之一时,才可以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1、员工的辞职信(原件)
2、公司向员工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送达证明)
3、公司向员工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送达证明)
4、解除协议书(员工签过字的原件)
没有以上文件时,是不能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的。一旦开具,即视为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形不能开具离职证明
1、员工长期失踪,劳动合同中止情形,不能开具
2、员工递交辞职信脱岗,未满30日,同时公司也没有批准辞职者
3、公司的解除通知,未有效送达者
四、离职证明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如何填写?
正常情形下,对该日期是不会存在异议的。
不过,以下情形:
1、员工递交了辞职信,未作工作交接即离职,领导也没有批准辞职的
这种情形,由于员工未作工作交接即离职,则其辞职程序有违法之处。如果领导也没有批准其辞职,则员工的辞职行为违法后果,还不能必然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后果。如果公司不愿意追究员工的责任,则可以在员工递交辞职信之后满了30日,再出具离职证明,不过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可以填写为员工实际离职日,当然,工资结算也到该日,社保截止到该月。
如果公司要追究该员工的违法辞职责任,则可以暂不出具离职证明。虽然现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规定员工违法辞职的后果,但是个别省市还是有一些对员工不利的规定的。比如郑州: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理。
2、员工递交了辞职信,未作工作交接即离职,领导过了好几个月才批准的
这种情况多见于一些老国企。员工提前离职,属于违法辞职。但是领导后来的批准行为,等于事实上确认了员工的辞职是有效的。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可以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证明上填写的解除日期为员工离职日。
【离职证明范文参考】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年*月*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年*月*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面试网 )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1】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离职证明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为避免人事纠纷而开具的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申请离职证明注意事项:
1.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2.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2】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1、用人单位防止就业人员同时兼任两分以上工作,减少公司机密泄露的几率或其他特殊需要。
2、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就表明你仍然是该单位的员工,社保中心不会受理你的任何请求,无论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均需要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起码是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有社保转移单也能证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过,但离职证明主要是了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主要是担心求职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现象,如被前一家公司开除或辞退的话,则一般是不会帮你开立证明的。所以有一个就最好了,说明你曾在工作中能力被得到认可。
可以的,也是应该的,新单位担心你和原单位还有未了结的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事情。如果他录用了还未与原单位解除劳云动关系的劳动者,
新的用人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请参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新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列为共同被告。
【3】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劳动则失业后,需要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亦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今年5月,一职工被一家咖啡店招聘为服务员,当时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该职工腰曾经受过伤,入职两个月时,因为每天上班都要站着,结果腰病复发,为此休了一段时间的病假。上班后,经与公司协商,单位同意该离职,然后该职工去办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
8月底,该职工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投了简历,经过面试,对方决定聘她为行政文员,但他们要求该职工必须出示上一供职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她赶紧打电话给咖啡店经理,对方却一口回绝,表示公司从没先例给离职员工开离职证明。该职工又到店里找过经理两次,均遭拒绝。
【职工提问】
用人单位是否有责任和义务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你开具离职证明。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