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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一直面临着培训经费投入十分有限与教师培训需求相当巨大之间的矛盾。“国培计划”的实施,对湖南省教师培训而言真是“雪中送炭”。湖南省将“国培计划”实施作为推动教师队伍现代化的重大机遇,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积极构建教师培训基地体系,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创新教师培训实施模式,不断提升项目实施的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并引领“省培”“市培”“县培”和校本研训。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全省教师队伍现代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一、构建教师培训基地体系
实现教师队伍现代化,首先要有现代化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体系。“国培计划”的实施,为湖南省打造切合实际、运转有效的教师培训基地体系提供了机遇。
高校是“国培计划”实施的龙头。湖南省依托现有资源,在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范畴内,初步形成了校长园长培训以湖南师范大学为主体,初中教师培训以衡阳师范学院为主体,小学教师培训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为主体,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以长沙师范学院为主体,其他十余所有师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为补充的高校基地格局。这些高校以高度的责任感、历史感和使命感,聚集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专业精细实施国培项目,加强了对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研究,实现了与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的有效对接,逐步实现了培养、培训、研究、服务一体化。通过“国培计划”实施,师范类高校的龙头地位日益巩固,示范引领作用日益显现;综合性大学的师范情结逐渐恢复,对教师培训日益关注。这些高校已成为湖南省相对稳定的教师培训核心基地。
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是“国培计划”实施的基础。“国培计划”启动之初,各培训机构自主选择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培训实践基地,组建教师专业发展联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2013年,省教育厅制定遴选标准,专门下发文件,遴选省级教师培训基地校(园),将其建设成为全省教师培训的教学实践基地、课程资源开发基地和引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示范基地,首批评审认定128所。省级基地校(园)充分发挥实践性培训、训后跟踪指导等优势,主要承担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影子教师”培训任务和短期集中培训观摩考察任务,特别优秀的学校(园所)可以独立承担国培项目。岳阳市君山区许市中学独立承担了“国培计划”初中课改实验主持人高级研修项目,株洲市景弘中学、湘潭市和平小学等6所学校承担了“国培计划”中小学班主任短期集中培训项目,82所省级基地校(园)承担了置换脱产研修“影子教师”培训。遴选、建设和使用省级基地校(园),不仅完善了全省教师培训基地体系,而且提升了全省教师培训质量。省教育厅不断加大对省级基地校(园)的支持力度,2013年安排773万元专项经费对82所基地校(园)进行奖补。
教师培训机构是“国培计划”实施的重要支撑力量。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是全省教师培训者培训的主体,对全省教师培训机构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到“国培计划”实施工作中来,承担了学员送培和组织协调、远程培训项目辅导服务和技术支持等工作,逐渐成为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者、研究者和实施者,成为上联高校、下联中小学校的重要纽带。“国培计划”实施,推动了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职能转型。
在“国培计划”实施过程中,湖南省以高校为龙头,以优质中小学校(幼儿园)为基础,以教师培训机构为纽带的分布式、广覆盖、高质量、有特色,开放灵活的教师培训体系逐步形成。
二、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
“国培计划”的实施过程,是湖南省不断建立并完善教师培训管理机制的过程。
建立并完善了项目招投标制度。湖南省所有国培项目坚持项目招投标,并实行差额遴选制,凡是有多家单位同时申报同一个子项目,该项目定标时至少有一家以上单位要被淘汰;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承担教师培训项目、经绩效评估获得优秀的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竞标,而绩效评估中排在末位的单位及项目被自然淘汰,且三年内不得承担同类项目培训任务。差额遴选和末位淘汰制大大激发了各培训机构的责任感,全省出现了百花齐放、力争上游的喜人局面。
建立了多方参与、过程性测评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项目绩效评估机制。下发了绩效评估办法,研制了科学性、操作性强的考评细则。市州教育局、培训机构、专家、学员及省国培办均参与了绩效评估工作,培训机构和市州教育局相互考评对方的工作,实行培训机构之间交叉检查,聘请省外专家对各培训机构实施方案和培训成果进行评价,通过学员现场测评、部分学员座谈、学员网络匿名测评、电话随访学员等方式了解学员对培训的评价。按照“过程性检查督导测评+学员网络匿名评价+专家考评”的模式,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评估,过程性测评主要评价培训即时效果,网络匿名测评主要评价培训延时效果,专家考评主要是学科(领域)专业评价。分值比例上,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转岗教师”培训项目,过程性检查督导测评占40%,学员网络匿名评价占30%,专家考评占30%;远程培训项目,过程性检查督导测评占20%,学员网络匿名评价占50%,专家考评占30%。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绩效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实行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培训约束与激励机制。湖南省于2011年颁发了《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工作,规定教师参加培训所获学分每年最低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其中校本研训不超过120学分。将培训学分与教师考核奖励、评优评先、职务评聘、特级教师申报等挂钩,一个年度内参加培训累计少于72学分的教师,原则上在当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第。同时,开发了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系统和专门网页,具备对全省中小学教师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年度培训学分信息的录入、审核、查询功能。湖南省教师培训信息管理日趋科学和规范,2012年被教育部确定为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省。教师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完善,使湖南省实现了教师由“要我培训”向“我要培训”,由“不愿参培”向“争要指标”的根本性转变。近三年,国培项目学员参培率稳定在99.5%以上,结业率达到99.9%以上,学员整体满意率在99%以上。2013年,出现10多名中小学教师自费参加国培、往届国培学员回到国培教室旁听的可喜现象。
三、创新教师培训实施模式
“国培计划”实施以来,我们积极探索符合项目特点、适应学员需求的实施模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为既成功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进入高校研修,又确保顶岗实习师范生的安全并得到优质的实习指导,我们创造性采取“两次置换”实施模式。第一次置换在农村骨干教师和师范生之间进行,按照一名在职教师置换一名或两名师范生的原则,把农村骨干教师从农村学校(园所)置换出来,把高校的顶岗实习师范生派到学校(园所),但顶岗实习师范生并不是一一对应地进入置换出来的农村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园所),而是集中安排在县城学校(园所)实习;第二次置换在城乡教师之间进行,农村骨干教师进入高校脱产研修形成的岗位空缺,由接受师范生顶岗实习的县城学校(幼儿园)选派优秀教师以支教方式补充。“两次置换”模式实施了3年,起到了“一石三鸟”的效果,受到教育部和各兄弟省市的充分肯定。2013年,根据培训形势的变化,考虑到基层学校(园所)的实际情况,采用“五段式模式”实施,项目实施由集中研修、“影子教师”、返岗实践、集中研修、总结提升等五个环节组成。学员在高校集中研修40天左右后,到省级基地校(园)参加不少于20天的“影子教师”实践,之后回到自己所在的单位应用所学的成果在岗实践,然后带着问题回到高校进一步解决,并总结提升研修成果,真正实现了理论研修与实践提升的有机结合和螺旋式上升。同时,高校与市州教育局密切协作和沟通,按照“一一对应,按需顶岗”的原则和中西部项目1∶1、幼师国培1∶2的比例要求,选拔优秀师范生直接到置换教师所在学校(园所)顶岗实习。
短期集中培训,各培训机构按照“前移后拓”思路实施主题式培训。“前移”,就是培训前向参培学员提出调查研究、教学反思、撰写论文等要求,学员必须带着问题和任务参加培训。“后拓”,就是布置训后任务要求学员完成,创设网络学习平台等供学员训后交流研讨,采取现场指导、电话访问等方式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培训机构做好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跟进调研、训后实效调研,科学确定学员急需解决的最主要问题,并据此确定培训主题和设定核心培训课程,实施主题式培训。
远程培训,采取“统一管理,分网学习”模式实施。通过招投标,湖南省远程培训由6家远程培训平台承担培训任务。根据远程培训的特点,我们充分发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管理网络优势,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做到“十个统一”,即统一报名方式、实施时段、账号形式、注册方式、反馈学情、评价标准、组建省级课程专家团队、辅导教师管理、市州工作研讨、组织校本研修。同时,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设立“国培计划-湖南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专页,并与其他5家远程培训平台实现链接,学员统一注册、登录专页后分别进入相关远程培训平台“分网学习”。管理模式的创新,既发挥了省外优秀远程培训平台的资源优势,又发挥了本省远程培训平台的管理网络优势,实现了远程培训效益最大化。
“转岗教师”培训,采取“三环节三统一”模式实施。将整个培训分为三个环节:集中培训8天,送教培训3天,远程培训60学时,共计126学时,时间跨度3个月。长沙师范学院对项目实施进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制订课程、学指导、统一质量监控,并直接负责“送教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和教学工作。集中培训任务、送教培训组织管理由每个市州在当地遴选一所具备中专层次幼儿教师培养资质的师范学校或机构来承担。远程培训由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长沙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同时发挥网络平台功能强大齐全和学校课程资源丰富的优势。
除了各大类项目的模式创新外,湖南省各子项目实施也各具特色。如“送培上门”项目,一改过去的“往上走”为“往下走”,将高端培训送到农村教师的家门口,受到市县教育局和农村教师热烈欢迎。中小学送培上门项目涉及5个学科,分别是初中语文、数学、外语和小学语文、数学。每个学科分四个模块,如小学语文分为“口语交际、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四个模块。每个模块有“当地教师的研讨课,省级名师的示范课,专家即时点评与教师互动,专家微型专题讲座”四个环节,培训更具针对性。
四、引领全省教师培训事业发展
“国培计划”实施,引领了“省培”“市培”“县培”和校本研训实施工作,推动了全省教师培训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培计划”对全省培训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纷纷采取国培管理模式,对本地培训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如湘潭市教育局借鉴国培招投标机制,采取竞争择优方式,通过招投标和答辩会等形式遴选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国培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培训机构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并根据学员的需求动态调整培训内容,聘请高水平专家和优秀一线教师组建结构合理的专家团队,建立“双班主任”制、项目首席专家听课制、课堂教学测评制对项目进行精细化管理,培育丰富多样的培训文化,对学员进行严格而人性化的管理。这些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做法与经验对全省教师培训工作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必将推动全省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国培计划”的实施,还培训了一批优秀的培训者。他们在国培中受到了熏陶和感染,培训结束后将国培的理念、精神带回到本单位,促进了高品位培训的种子在全省各地生根发芽。正如学员李枝红参加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高研班后所言:“作为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者,接受过数次培训,但是,从来没有像这一次培训受感动,受教育,有收获。这次培训为我们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进行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和引领。这次培训是在播撒春天的种子,这些种子在不久的将来,会在三湘四水的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分层分类培训;问题与对策
一、中小学教师分层分类培训的理论依据
在实施中小学教师分层分类培训的过程中,通过对培训对象的特点进行分析,笔者认为,中小学教师分层分类培训的理论依据是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专业发展水平、培训需求和教育实践经验的差异。分层分类培训的落脚点应当是教师的专业发展。1.基于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理论为教师指明专业发展的阶段和路径,帮助教师明确自己在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道路上要经历的过程和步骤。以国内外关于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理论研究作为基础,结合对从教年龄不同的教师所具备的不同专业发展需求和教学行为特征的分析,根据长春市中小学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将教师的专业发展阶段从整体上划分为入职适应期、职后探索期、专业成熟期和专业引领期。按照教师专业发展阶段对教师进行分类,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有着不同的培训需求和教学行为特征,对培训机构而言,应当根据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教师的职业特点制定培训目标,设置培训课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2.基于多样化的教师培训需求。一致性的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必然导致忽略教师真实培训需求,处于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教师,他们的培训需求都是有差异的。3.基于教师教育实践经验的差异。处于不同专业发展阶段的教师,教育实践经验必然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学科教学知识的储备量、教学实践水平的高低以及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的能力。在分层分类培训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教师的教育实践经验差异,有针对性地强化培训内容,激发教师学习的内在动力,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学习的积极性。
二、中小学教师分层分类培训存在的问题
由于机制落后、认识不充分以及资源有限等各种因素,在分层分类培训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影响了培训效果,不利于教师专业发展水平的提升。1.培训课程方面。第一,课程设计自我中心倾向严重,与教师培训需求不吻合,培训课程缺乏科学的培训目标引领。第二,课程设计缺乏逻辑一致性,有很多东拼西凑的拼盘式课程。第三,课程内容泛化,理论性过强,学用脱节。因此,对教师培训课程设计的培训势在必行。2.培训方式方面。教师培训的方式包括培训形式和方法。“教学观摩、小组实践活动等培训形式也未能贴近教师的教学实际并产生有机的联系,培训成果难以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现有的教师培训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以集中培训为主,还有小组研讨、实地观摩等等,这些方式不能充分发挥参训教师作为学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忽视参训教师的个性化需求和体验,参训教师缺少思考的时间,不利于培训效果的持续。3.培训质量评价方面。评估机制不健全,缺乏科学性和连续性,培训评估方式大多以问卷调查、考勤签到、心得体会等静态评估为主,缺少综合的考核与监督,缺少训后的动态式跟进培训和考察。
三、解决策略
有效的教师培训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教师的专业发展,因此教师培训的全过程必须遵循和体现教师的专业成长规律,必须满足教师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一)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使培训课程系统化
1.重视训前培训需求调研,根据调研结果设计课程内容。课程是教师培训的核心要素。按需培训的前提就是要进行专业的培训需求调研,以此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从而达到持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与整体素质的目的。调研时,既要关注学员的信息、个体需求、组织需求和已有的专业知识,还要制定课程需求表,对课程理念、学习目标、教学内容、授课形式、学习时间和教师队伍等方面进行数据收集,作为设计课程内容的重要依据。2.培训主题鲜明,要有明确的多维课程目标。2018年初,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义务教育语文、数学、化学学科教学)》,要求科学诊断教师培训需求,分类、分科、分层设计递进式培训课程,开展主题鲜明的培训。在培训课程的设计上,课程目标与课程设置之间要体现一致性,课程本身的科学性要建立在课程目标的合理性之上。课程目标要体现在知识、技能和情感等不同维度上。3.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关注实践性教师培训课程开发。根据课程目标与定位,科学设置课程模块,突显实践性课程。实践性教师培训课程以实践性知识为核心,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中引导学员体验和反思。实践性知识包括在工作实践中实际使用和(或)表现出来的知识和对理论性知识的理解、解释和运用原则。因此,丰富的实践性课程能够强化学习者的学习动机,充分满足学员的个性化需求。
(二)创新培训模式,使培训形式实用化
培训机构要把培训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要认识到怎样培训和培训什么同等重要。对于培训模式的选择以“适合的就是最好的”为原则。但无论采取何种模式,都要突出教师的主体性,转变培训理念,建立更为灵活实用的培训模式。1.混合式研修模式。2018年2月出台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指出:要实施“‘互联网+教师教育’创新行动。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动以自主、合作、探究为主要特征的教学方式变革”。创新实施“互联网+教师教育”的混合研修模式,将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有机结合,以发展学员自主学习为目标,是一种新的教师培训方式,也是教师培训未来发展的趋势。2.“菜单式”培训模式。菜单式培训是对传统教师培训模式的创新和完善,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特点。长春教育学院继教部大力挖掘和开发教师培训资源,将菜单式培训模式应用于“国培”影子培训、送教下乡、中小学教师全员远程培训等培训项目,创新培训模式,开展基于教师专业需求的“菜单式”培训,并逐步向“订单式”培训发展。3.校本研修培训模式。校本研修培训模式是指以促进学校发展、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为目的,针对学校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现状,由学校策划和组织实施的面向全体教师的培训形式。在这种培训模式中,以学校教育教学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这种培训模式是提升教师专业发展水平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同时,要强化进修院校在校本研修培训中的作用,加强指导,制定《中小学校本研修培训指导方案》,实现对校本研修培训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保证校本研修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1.课程实施存在“随意性”现象,缺乏针对性。
纵观各级各类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实施普遍存在“随意性”问题。以“国培计划”为例,课程设计缺乏统一标准和要求,各项培训领域从具体课程的目标、内容,到课程的结构,都是由各个培训机构自主制定,而对于同一培训项目,不同培训机构在课程的目标设计、内容选择、结构安排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国家级培训“地方化”的现象。因此,相关决策部门应以“国培计划”的指导思想为准绳,充分考虑参训人员的特征,基于“示范引领”的基本功能,统一设计不同领域培训课程的结构、具体目标和内容标准,切实体现“国培计划”对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
2.参训教师的遴选没有标准、后续关注不足,缺乏持续性。
首先,参训教师的遴选缺乏统一的标准。一方面,有的参训教师甚至连新课改为何物都不晓得,很难胜任“种子”教师的责任,另一方面,部分参训人员作为所在地的骨干教师代表曾参加过不同层次、类型的各种培训,这样就要求“国培计划”应避免与各“省培计划”、“市培计划”甚至“县培计划”相重复。其次,对参训教师的后续关注不足,参训教师在培训后得不到跟进的支持,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难以得到指导,使其无法进行持续性的学习,在培训中掌握的技能很快生疏,学到的新理念束之高阁。
3.培训方式拘泥于“灌输———接受”,缺乏灵活性。
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仍以“灌输———接受”学习为主,不符合成人学习的特征。成人学习的核心特征在于“学习者的主体性和学习的建构性,成人必须是在解决其内部认知矛盾的自我调控的过程中,透过经验、对话和反思而不断生成知识”。事实上,在教师的教学实践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教师个人的默会知识,这种“内隐”的知识处处时时以无意识的方式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思维和课堂教学策略产生影响。那种以课程为基础、以知识传授为特征的传统“讲授式”培训模式暗含一个错误的预设:只要教师获得了某种新的理论知识,就一定会将其付诸于教学实践,因此也就回自然导致他们教学行为的改变。参训教师能否将所学的教育理念内化并自觉付诸教学实践,这需要其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去把握、分析、反思,在不断的实践中获得。因此,培训须引发教师对其自身教学实践的反思,培养其反思意识,使“所倡导的理论”转化为参训教师“所采用的理论”。
4.培训监管存在“重教轻学”现象,缺乏规范性。
从培训质量监管的维度来看,当下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存在“重教轻学”的现象。各级相关主管部门与各个培训机构大多注重对培训者的评价,如采取参训学员课下“评教”和训后网上“暗访”等方式来考核培训者的教学效果,而对参训学员经培训后所发生的变化缺乏相应的后续检测措施,各培训机构多通过让学员写听课感想来对培训质量做出评判,而这些评判往往是一些无实际意义的经验判断,没有科学依据,有的甚至是在互联网上下载相关文章,随便改改应付了事。在评价方式上,应当“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最终以行为改进为主要评价标准”。鉴于此,从国家的层面研制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标准,开发培训质量过程监控技术,建立科学有效的培训监控数据库都是不错的选择。正如有学者所说的那样,“要将评估贯穿于培训全程,即将培训评估按照培训环节划分为对培训需求分析的评估、对培训设计的评估、对培训实施的评估、对培训效果的评估四个环节”。惟如此,才能切实提高培训监管工作的规范性。
二、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存在问题的归因分析
1.传统社会本位论思想的影响。从历史上看,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论从来都不乏生存的土壤。在西方,赫尔巴特强调从国家立场出发培养社会有用之才,迪尔凯姆则呼吁教育在于塑造“社会我”而非“个体我”;在东方,从孔孟时代所倡导的“克己复礼”理念,到清末盛行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思想,无不体现着鲜明的社会本位论色彩。而教师正是社会的代言人,因此教师培训也会受到社会本位论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一以贯之的存在“自上而下”的培训模式,即由高高在上的相关主管部门单方面提供他们认为有利于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课程和实践模式。换言之,各级培训的价值取向多定位于教师群体,从社会本位出发,教师个体的需求被遮蔽。
2.农村中小学教师文化背景的制约。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各个层面都会受到参训主体的文化背景的影响,无论是培训过程中的知识、语言方式和行为规范还是道德准则、生活方式、组织原理等各要素都会打上文化的烙印。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文化支配着教师的实践及生活方式的基本准则,决定了教师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在培训过程中,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学员抱怨来自高校的一些“洋专家”其培训内容“过于理论化,回到农村无多大用处”,而大多数人更喜欢来自教学一线的“土专家”的精品课程展示、影子教师的优质课观摩等培训方式。究其根源,这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文化阻抗”所致。由于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理念相对落后、价值取向存在偏差、行为仍有失范,他们更愿意接受不用反思即可信手拈来使用的“教学经验”,而不愿运用前沿的教学理念进行“创造性教学”的转变。
3.社会公共教育理念与民间教育舆论相互博弈的冲击。所谓社会公共教育理念就是指那些教育理论工作者在其教育专著中所提及的教育规律以及政府通过政策、法规等形式加以强化的教育思想,如素质教育,这类教育理念往往受到大众媒体等主流群体的认可。而民间的教育舆论系指普通民众对于教育所持的一种带有功利色彩的非理性期待。在我国,应试教育的践行堪称民间教育舆论的典型。在当前的农村中小学培训过程中,受训教师呼声较高的“培训内容与教学实践相脱节”的问题正是这一博弈的冲击所致。在许多受训教师看来,他们在培训过程中接受的理论虽然前沿和先进,但对于升学率的保障、提高最奏效的还是他们在实践中的经验。在这种思想主导下,他们参加培训的成效显然会大打折扣。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应然转向思考
1.哲学基础:从客观主义转向主观主义。
目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哲学基础是“实证观”指导下的客观主义思想,这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追求参训教师知识与技能的提升而忽视其教育智慧与经验的生成;二是青睐那些体现公共知识与宏大叙事式的课程内容而忽视反映参训教师个性化的知识与个人故事;三是倚重“讲解———接受”的教学方式而忽视教师的参与和合作。显然,客观主义的培训将重心放在了教师“硬教育力”的提升上。这种培训观在教师培训的“补偿型”阶段有其合理性和生命力,然而在“发展型”阶段,我们应将重心转向以教师的教育精神为核心的“软教育力”的提升上。这种教育精神包括教学情境中的个人情感力量,如教育信念、教学智慧、教育观察力、与学生家长以及同事等的沟通合作能力、课程的开发与整合能力、对教学的不断反思能力、对不同背景学生的差别教育能力、面对不同情境的灵活教育能力等。这些教师的个人情感力量正是与波兰尼(M.Polanyi)所言的缄默知识相呼应的,它们处于内隐状态,却是教学实践的指南。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教师外显行为的真正改变主要源自其内在知识基础与信念的重构。这就必然触及教师个体从自己长期的教学实践中通过各种途径所获得的默会知识。因此,我们应秉持主观主义的培训观,在培训中更多地以“案例”、“问题”等情境性知识为抓手,让教师在参与中“主观”地生成其缄默知识。
2.培训范式:从培训取向转向学习取向。
无论是课程设计还是培训方式,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都体现出明显的“培训取向”。该取向的假设是教师还没有达到培训预设的水平,其培训内容是一些放之四海而皆宜的具有规律性的“知识和技能”,受训教师只要掌握了这些知识与技能,其教育教学水平就会达到培训预设的水平。在此种假设指导下,培训活动是以培训者为主导的,培训方式是以“教———学”为导向的,而被培训者则是在外力推动下进行学习的。事实上,成人学习不同于儿童,其主要特点是主体性强,即具有强烈的学习选择性。因此,他们更倾向于案例学习,喜欢以问题为导向的培训方式。在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中,须更注重信念、情意、反思能力、专业认同等教师内在价值的生成,充分尊重参训教师的个性及其理解的自由性,通过对话,理解受训教师的行为,促进其教学智慧的形成。概而言之,学习取向的教师培训认为,培训应是满足参训教师的权利与需求的一种“学习”,而非基于权威论调的“培训”;参训教师的学习应是主动建构的而非被动接受的;培训者与被培训者之间的关系应是合作的而非对立的。
3.管理模式:从纵向管理转向横向管理。
从管理模式来看,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存在科层制的纵向管理特征,呈现出诸多弊端。宏观上,我国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逐渐形成了从国家级培训、省级培训到市级培训、县级培训乃至校级培训的垂直培训体系。在这一体系中,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充当管理者的角色,进行“行政化”管理,这种等级制培训体制往往导致在培训资源、利益获得等方面的不公平现实。中观上,纵向等级制管理模式容易造成各个培训部门的相对封闭,培训效能的考核、监督及竞争机制匮乏,从而导致将培训当任务、视培训为走过场,培训内容重复、培训效能低下等问题。微观上,各级培训仍采用班级制的管理模式,成立临时班级组织,设立班主任,选用班干部等来负责相关事务的管理工作。很明显,这种适合于在校青少年学生的管理模式是与成人学习的规律和特征不相符的。吴康宁教授曾指出:“在向知识社会迈进的过程中,现在的这种‘成人教育学校化现象’与‘成人学习课堂化’现象将会逐步消解”。因此,在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培训中应打破纵向管理体制,放低管理重心与中心,构建区域性、平行性、开放性的管理体系,转向横向管理模式。这方面,西方国家的经验值得借鉴,如英国政府颁布的《继续教育白皮书》就明确强调整要合全英的继续教育力量,在全国不同地区建设高质量的教师培训中心CETT(Centers for Excellence in Teacher Training)。教师培训中心主要设于大学,负责教师培训的管理工作。这些培训中心虽没有等级,然而各具特色。它们基于各自鲜明的特色,通过跟踪调研教师培训的意向、设计、开发、执行等全过程并进行及时总结,以服务于全英的教师。的确,成人继续教育不同于在校学生的教育,应体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对等性、对话性,强调受训教师的主体性、参与性,这样才能确保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结队帮扶:开创教师培训新路子
“培训学习让我有了更多思考,可以说这是我从教生涯中一次难忘的学习经历。”参加完在武南铁二小结队帮扶培训活动,徐睿成老师满怀喜悦地说道。他认为,近年来,虽然农村学校硬件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信息主要还依靠学校订阅的几本教育教学杂志和图书室中陈旧的理论书籍,接受信息的渠道非常狭窄。
为保障和支持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建设,全面提升核心区教师综合素质,凉州区教育局出台了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区教师对流办法,拉开了对流、结队帮扶和影子培训的大幕。
按照要求,凉州区各结队帮扶学校结合学校和学区实际情况,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 “学习西湖经验,提升教育质量”及开展城乡结对帮扶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记者在南关小学学习西湖教育经验结队帮扶人员安排表上看到,当时有一位农村小学校长和两位教导主任挂职学习,有三位教师接受影子培训。刘国智是松树乡莲花山小学校长,他说:“南关小学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学校不管做什么事都有条不紊,领导班子亲和力强,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不像我们乡下学校,随意性大。”
记者了解到,凉州区南关小学负责和平、松树、永丰三个学区教师的结队帮扶和影子培训任务,帮扶活动于2012年10月全面启动。结队帮扶、影子培训内容涉及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教学管理、教师评价机制、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评价、高效课堂教学、校本教研、班级管理、养成教育等方方面面。活动形式以管理人员挂职培训、教师结对帮扶和送教下乡为主。
“活动开展后,和平、松树、永丰三个学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有计划地到我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挂职学习,积极参与我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他们能结合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在借鉴中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对实际管理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凉州区南关小学桑坚德校长说。
被帮扶的凉州区和平、松树、永丰三个学区,每周各选派1名教师到南关小学学习锻炼,进行“影子培训”,实地学习并感受南关小学教师在课堂教学、常规科研、班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并在教育理论、课堂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加强指导培训,促使选派教师专业快速成长。
凉州区南关小学根据和平、松树、永丰三个学区的需求,每月安排各学科优秀教师,到其中一个学区开展一次课堂教学示范交流和评课活动,带动被帮扶学区教师实施高效课堂教学,充分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负责结队帮扶工作的张福永副校长说:“10月,我校两名骨干教师吴晓玲和芦小亮在和平镇大众小学进行了送教下乡活动,两人就二年级语文和五年级数学进行了示范课教学,然后说课,这一活动给和平镇中小学教师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反响很好。”
和平镇新五小学曹菊玲老师即将结束在南关小学的影子培训,她对记者说:“影子培训和送教下乡给我们带来了先进的教育理念,也让我们感受了城区学校的先进教学经验,可以带动我们更好地实施高效课堂教学,向课堂教学要质量。”
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在课堂,关键在教师,凉州区利用城区学校优质教育资源,选派30名在教科研等方面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质量标兵到农村学校支教,切实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帮助农村青年教师尽快成长。
凉州区还从城区中小学选派50名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教师每年两次到核心区农村中小学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通过专题报告、示范教学、说课评课、交流互动等形式开展活动,帮助核心区农村学校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与此同时,凉州区城区学校定期开展“教学开放日”活动,围绕学校常规管理、常规教学、常规教研、班队管理、学校特色、阳光体育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的全面开放活动,让前来学习的农村学校教师自由地学习和感受城区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活动,真切感受先进教育理念给课堂带来的变化。
这样的活动,让受训教师受益匪浅。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人文化的学校管理、有声有色的教研活动、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无不深深地触动参训教师的心灵,其影响远远胜过形式简单的其他培训。
影子培训:聚焦教师专业成长
凉州区教育局把核心区教师对流、结对帮扶和推广西湖教育经验的影子培训紧密结合,当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教育行业的特殊性,教师职业是一个‘形成中的专业’。教师职业的专门化既是一种认识,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既是一种职业资格的认定,更是一个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的自觉追求。”凉州区和平街小学王泽才校长说。
凉州区和平街小学安排的指导教师和结对帮扶的老师共同学习、经验共享、优势互补。在和平街小学,记者看到最多的情形是,师徒相互听课,相互交流,商讨如何进行备课、上课以及批改作业。
和平街小学要求教师在写教案之前,必须先熟悉教材内容,认真研究教材的重点、难点,确定教法,帮扶教师和受训教师一起阅读有关参考资料进行教学过程设计和学生作业设计,在此基础上再根据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编写教案。帮扶过程中,师徒同上一节课,课后,他们坐到一起认真总结教学得失,为下一节有效课堂做铺垫、打基础。对于作业设计和批阅,和平街小学做到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有布置必须有检查和批改,有错误的订正后教师再补批。
除了在教学常规上的相互交流外,在教学管理上也能相互配合、互相学习。课前的实验准备、问题的探究、学生习题的精选、相关资料的收集等,都能密切配合,取长补短,互相学习,齐心协力,为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共同努力。
和平街小学充分利用良好的育人环境,带领受训教师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周文平副校长说:“如升旗仪式,三操活动,中心教研组的听课、评课活动等,参训教师全程参与,亲身感受我校的教学经验,以及‘西湖教育’在我校所迸发出的活力。”
结队帮扶活动在促进农村教师专业成长的同时,也进一步强化了城区教师的专业发展。凉州区和平街小学韩春花教师是甘肃省骨干教师,谈到帮扶活动时说:“我虽然是辅导老师,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总结,不断反思,及时将自己的经验记录下来。在整理中思考,在行动中研究,这促进了我的学习和成长。”
教师专业成长的幸福更多地来自教师对职业的认同感和幸福感,这样的感受需要对比,更需要强化。结队帮扶、影子培训无疑为教师职业幸福感的获得提供了最好平台。
融合发展:见证教育幸福
凉州区武南铁二小承担了清源、东河、韩佐和吴家井四个学区的结对培训任务,武南铁二小根据学校实际安排这四个学区的领导和教师就校园文化建设、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少先队活动等方面进行观摩学习,让他们亲身体验学校浓厚的办学氛围和高效的管理方式。
“面对兄弟学校间的观摩、交流与学习,如何将西湖小学教育集团的先进办学经验展示给各位挂职领导和老师,从而有效提升结对帮扶学校的教育质量,丰富办学内涵,是摆在我校面前的首要问题。”武南铁二小唐兴爱校长说。
为了使培训活动扎实有效,武南铁二小明确职责,成立了帮扶联络组,联络组由各学区站长组成,专门负责安排人员培训工作。根据被帮扶学区选派教学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具体落实,并负责挂职学习人员的安排和接待,结合工作实际,与挂职人员就学校常规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后勤服务、德育工作、团队活动等进行相互交流与学习。
武南铁二小有针对性地确定了六个班风正、学风浓、养成教育扎实的班级为帮扶结队班级,根据被帮扶学区选派的挂职班主任的具体情况,承担结对帮扶的班主任通过班级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早读、课间操、纪律、卫生、路队、班干部培养、学生成长记录、班会课、阳光体育活动等各方面的工作,与挂职班主任交流学习,展示学校班级管理的经验与方法,学习他人好的做法。
学校确定了各学科、各年级教学经验丰富的校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承担教学。要求承担任务的老师和相关交流老师从常态下的教学入手,从备课、上课、辅导学生、批改作业、实践活动等一系列环节和交流教师一起相互学习,转变教育教学观念,优化教育教学方式,加深对新课标和教材的认识与理解,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帮扶活动中,武南铁二小举办了“学习新课标,构建有效课堂”优质课展示活动,通过授课教师的精心准备和认真组织,将一节节精彩纷呈的课堂展现在前来学习的教师面前。
武南铁二小的国旗升降仪式、国旗下讲话、队会活动、笑脸征集、德育激励卡、特长激励卡等活动,给受训教师留下以深刻的影响。韩佐学区袁国芳老师说:“来到铁二小,我深深地被一群群聪明活泼、文明礼貌的孩子感动了,我真的很想说:‘当一位老师真好,真好!’通过几天的培训,我学到了许多,这比我在学校还有书本上学到的东西更加鲜活、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