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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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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专项工作总结

法院专项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7年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卫计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心任务,积极贯彻“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安全”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医院内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工作。现将我院2017年度汤沟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严执法“百日专项行动”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1、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我院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医院与科室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使目标层层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让全院所有科室、职工参与到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中去;积极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生产和治安、消防安全制度,充分利用医院视频监控系统和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使医院形成立体式治安和消防监控网络,发挥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优势,对医院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1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落实。成立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配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2广泛宣传发动,工作任务明确

按照县卫计委的要求,积极参与上级部门安排的安全生产活动,为把“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深入到全院每一个职工中去,医院制定活动方案,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百日专项行动活动”宣传横额,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栏,同时组织大家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百日专项行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气氛。

2.3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我院以“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为契机,完善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细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围绕着“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这一主题,结合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落实好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边自查自纠,边建立长效机制。

我院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与每个员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保证全体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医院安全生产。

2.4工作有重点,自查有力度

根据医院“百日专项行动活动”活动方案,我院有针对性的要求各科室对重点部门,重点(要害)部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整改;同时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并现场纠正隐患。

按照《级别评定标准》逐条进行了对照,发现了医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院对全院重点部门和要害科室进行现场消防及安全演习,重点体现在灭火器的使用和突发事件的处置上,确保发生安全事故时大家能够迅速反应;同时对部分科室压力不足的灭火器进行更换。

我院对院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麻毒药品、药库进行24小时监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对医院职工饭堂,供应室等部门进行严格巡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安全高效运行。

2.5抓好医院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1)保安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当值保安人员上班不脱岗,夜间值班人员做到不睡觉,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后勤科及保安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全院各科室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同时医院为加强对离院物品的管理,对离院物品实行放行条制度;加强对病房探视制度和探视时间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夜间进出医院严格把关,加强了对外来可疑人员的排查力度;利用医院监控中心的视频进行管理,对医院新大楼各楼层进行24小时监控,防止和减少治安事件的发生;

(3)认真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在重大节假日前均对医院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总务科每月组织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和调试,保障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请消防支队的警官对全院员工进行消防了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灭火器的的使用培训。全年医院没有发生一起火灾安全事故,给职工和患者提供了一个安全、优质的医疗环境。

法院专项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2019年上半年,执法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执法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在各股室、基层所的积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上半年执法监察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卫片执法

1、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018年度我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XXX个,涉及监测土地面积X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X亩。违法图斑XX个,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新增建设用地占耕地XX亩。违法占用耕地比例XX%,落实罚款XX万元。

2018年度矿产卫片共XX个图斑,均为砖厂取土点,其中XX个已拆除,XX个为机砖厂,目前正在立案查处之中。

2、2019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我县2019年土地卫片第一季度未下发图斑,第二季度下发XX个图斑,其中XX个为县政府引进的精准扶贫X项目;XX个伪变化,实地为种植玉米地膜,X。

我县2019年矿产卫片第一季度XX个图斑,目前正在核查之中,第二季度未下发。

(二)西秦岭陇南段督查发现涉及礼县问题及矿权退出整改。共XX个问题,完成整改XX个。西秦岭督查涉及我县的共XX个问题。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共XX个,目前已完成XX个;交通项目违规穿越自然保护地问题XX个,系XX公路,目前正在整改当中;农村道路及建设项目违法用地问题2个,已整改完成;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违法违规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异地移民搬迁和农村道路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1个,系XX公路,已整改完成,罚款XX万元;违法用地未依法查处整改到位问题1个,为XX停车场,目前已拆除恢复。其中矿业权退出共7宗,目前已完成退出4宗。

(三)“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利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全县农地非农化违法违规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进行了清理整治,共排查出XX个“大棚房”问题,其中擅自改变土地用途XX宗,看护房超标XX宗,均已拆除整改,并已通过省市检查验收。共排查出违法违规用地10个,分别是XX。我们均已立案查处,共计罚款XX元。

法院专项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收费计划审核和指导监督工作:以哈环综[XX]22

   号文件向区、县(市)下达排污收费计划,并按季在局内网通报收费进度。

   2、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

   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3、收费行政处罚:对海都国际商务会馆、禧丽源酒店、

   南岗房产交易所等23个单位排污费行政处罚进行审核,金额为2,926,124元,有2户下处罚决定书,1户到法院申请执行。

       4、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

   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

   以哈环综[XX]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

   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

   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

   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

   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政治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三、创新工作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法院专项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1.成立相关机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并出台本县(区、市)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2年5月中旬前。

2.完善市、县(区、市)“打非”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办

完成时限:2012年5月底前。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3.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分管领导、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认真动员,全面部署“打非”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2012年5月底前。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加大“打非”行动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打非”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5.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辖区内合法和非法医疗机构分类造册登记,层层上报基础材料。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局、“打非”办。

完成时限:2012年6月上旬前。

6.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由各成员单位分头对所辖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医疗广告工作,规范出租屋管理工作,对“黑诊所”责令关闭,对超范围行医、非医师执业、非法出租承包科室、擅自医疗广告等行为限期整改,督促规范。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2年7月底。

7.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市“打非”办抽调力量,组织对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和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市)“打非”办组织对“黑诊所”无证行医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同时规范其它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查处3次以上仍继续无证行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经自查自纠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严肃处理;对继续虚假医疗广告的单位,由工商部门严肃处理;对违规向非法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器械的批发零售单位,由食药监部门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2012年8月底前。

8.开展督导,查漏补缺。市“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打非”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2012年9月底前。

9.巩固完善,健全机制。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打建并举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堵塞执法漏洞,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公示制度、违规者退出市场制度、行业协会制度、与公安机关长期协作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建立医疗广告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制度;新闻媒体要建立医疗广告审查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药品购买资格审查制度;计生部门要建立非法开展计生服务违法案件查处制度;公安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相关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成员单位,“打非”办

法院专项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整治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及区域内其他高发领域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重点清理非法理财产品的线上、线下公开宣传,打击在商务楼宇设点、集会推介和发售非法理财产品的活动,清理电视(移动电视)、电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等各种场所非法金融广告,整治通过传单、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等渠道公开宣传非法金融产品的行为;严禁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及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支持;整治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售卖不属于本机构的金融产品从而获得高额佣金提成的“飞单”行为。

(二)非法交易平台和交易行为。整治依托各类交易平台,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贸易公司等为名,以有色金属、贵金属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为标的,违反国发〔2011〕38号文件、〔__〕37号文件精神开展非法交易行为的市场主体;重点整治未经审批,以高杠杆率开展的所谓“现货白银”、“邮币卡”等电子盘交易的市场主体。

(三)非法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整治证券期货保险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原始股、非法期货等方式实施诈骗的行为;以保险名义进行非法吸储揽储的行为;保险领域的无证经营、非法传销的行为;违反《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各类非法股权众筹的行为。

(四)逃废金融债务行为。集中整治涉嫌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故意以重组分立为名转移资产资金、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责任、以虚假租赁对抗抵押权或企业控制人直接逃逸等方式进行逃废债的行为;重点督办法院执行阶段的案件,密切跟踪案件执行情况,启动刑事程序打击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对已经依法判决的逃废债主体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媒体加强对金融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严格规范媒体针对融资类中介机构的评比活动;加强非法金融案件的舆情导控;督促市属媒体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查结果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广告及其他各类金融广告。

(二)市委政法委。负责协调政法机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妥善处置各类重大涉稳金融纠纷案事件;将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__”考核内容;督促法院系统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深入分析研判金融领域不稳定因素,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金融领域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

(三)市公安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排查以及重点涉案线索的核查工作,对核查出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线索,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集中严厉打击;加强与业务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打击非法金融工作中的工商登记信息的数据分类、信息查询、部门推送等工作;重点将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类金融业务的机构列入信息抽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范围,并做好与相关业务监管部门的日常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报业、广电等广告媒体将类金融机构的广告列入审查范围,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交易的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净化广告市场环境;配合公安等部门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的机构进行查处或取缔。

(五)市法院。负责对涉及非法金融活动、逃废金融债务等刑民交叉问题的案件,采取全案移送并裁定驳回、中止审理等处理方式,加强与政府、公安机关、相关业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情节严重的拒不执行主体移交公安机关启动刑事打击程序;对逃废债主体进行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金融案件专业审判力量。

(六)市金融办。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进度安排、督查督办、信息收集、综合汇总;建立重大、敏感、疑难非法金融案件前期会商机制;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风险评估、处置以及常态化宣传引导等长效工作机制;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七)市人民银行。负责加强对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嫌非法活动的,切实予以清理整治;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配合做好协查涉嫌非法金融活动账户等信息,做好资金管控工作;牵头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做好对异常活跃账户的监控,

及时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八)宁波银监局__办事处。负责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调查取证、性质认定、处置善后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整治银行直接、间接代售理财产品的“飞单”行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业务、互联网信托业务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的监管,负责相关风险排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依法停止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及公司在银行的开户、托管、资金划转、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涉嫌逃废债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力度。

(九)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属地负责制,负责对从事投资咨询、投资理财、财富管理、资本管理、网络借贷、私募投资基金、股权众筹、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交易等机构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机构提交相关业务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性质界定;在选商招商中,对上述机构进行严格甄别,强化背景调查,对有疑似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坚决不予引进;针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季度摸底排查长效工作机制。

(十)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市处置非法集资局际联席会议相关工作职责配合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

(一)部署工作,开展排查(10月31日前)

1.由市金融办为牵头工作部门,成立开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同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专项行动。

2.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街道、镇、社区开展全面排查工作,对排摸的情况汇总后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和重点打击查处名单,分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研究处置。

3.各市级业务监管部门要在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制定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同时要排查所辖行业,将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名单、逃废金融债务案件线索以及建议重点查处名单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整治,重点打击(10月底至11月20日)

1.公安机关根据核查或移交的涉嫌非法金融犯罪的线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进行立案侦查,各业务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从严从快开展处置工作;宣传、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2.结合全省公安机关集中打击整治逃废债专项行动,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以打逃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保持对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态势,全面净化__金融市场,维护良好金融秩序。

3.综合整治、重点打击阶段时间可适当延长。

(三)巩固成果,固化机制(11月21日至12月20日)

1.认真总结。各有关单位总结、梳理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并将工作情况(包括排查现状、相关数据、风险情况、突出问题、工作措施、长效机制、意见建议等)报送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汇总并撰写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2.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预警、监控、报告、处置、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市处置非法集资联系会议建立非法金融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三是按照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由各业务监管部门针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建立监管机制并制定监管细则。

(一)统筹布局,强化金融维稳。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作为做好我市经济金融领域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平安__”考核内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涉众型的非法金融案件,要做好舆情导控工作和社会公众教育引导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外松内紧,开展排查处置。按照外松内紧原则,既要支持创新、适度发展类金融,激活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也要切实防范在排查摸底和打击清理过程中引发新的风险。对各类金融风险线索,要加强会商研判,全面衡量主观恶意、资金投向、损失程度及维稳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刑事手段分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