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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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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作要点

环保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今年全区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牢牢把握“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大力推进环保法治建设。以生态区建设为载体,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妥善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全区环境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兴业宜居生态工业新城先行区、示范区和“一城五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具体目标

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辐射安全发案率控制为“0”;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不断推动生态环境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化生态保护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大力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认真推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区创建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实施年度建设方案,加大全区生态建设、保护和管理力度。

2.推动生态村创建。组织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行政村积极申报2015年省级生态村,指导开展创建工作。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农村环保新模式,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3.推进生态文明示范试点创建。扎实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单元创建活动。

(二)扎实推进“四大工程”,不断提升区域环境质量

4.扎实推进蓝天工程。严格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加大化工行业污染治理和监督检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燃煤控制区管理,通过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燃煤饮食炉灶,积极推进高污染燃料淘汰及改用天然气工作。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淘汰2005年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完成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推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切实杜绝秸秆“露天禁烧”。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

5.扎实推进碧水工程。认真做好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迎检准备。进一步加强善溪冲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6.扎实推进净土工程。建立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管控要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检查。加快推进《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年度项目实施,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认真开展201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的监管,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规范转移。推进危险废物物联网的实施工作。

7.扎实推进宁静工程。依托区环委办平台,积极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开展噪声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建筑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审批,防治噪声扰民。

(三)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完成总量减排任务

8.加强总量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全面完成2015年度及“十二五”市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任务指标。坚持部门联动,全面推进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机动车、落后产能等领域的减排工作。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9.严格环境敏感项目的准入门槛。为项目建设把好关口,在招商引资中提前介入,提前谋划,当好助手,对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可行性分析,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的“两高一资”项目坚决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建设,派工作人员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逐步实现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网审批、实时监管、限时办结”网上审批服务方式,确保项目建设环保服务到位、手续完善、程序规范。全面完成建设项目档案整理工作。

10.优化完善环保验收管理程序,严把“三同时”验收审批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三同时”检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完成未批先建项目的整改工作。

(五)严格环境执法,加强环境安全监管

11.认真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依法实施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推动解决突出的区域性、流域性、代表性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环保部门与经信、公安、住建、食药、工商、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联动协调,建立环境保护“两法衔接”长效机制。

12.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加大重点污染源、沿江沿河化工企业、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及自然保护区保护、危化品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确保水源地保护措施落实,居民饮水安全;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重特大环保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3.协助上级部门对核安全、辐射安全和放射性废物进行监督。开展全区放射源安全使用情况检查,加强全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14.进一步完善环保投诉处理机制,从速从快处理环保纠纷,提高投诉案件查办质量,确保环保投诉纠纷零遗留,确保不因环境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15.严格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加强重点污染排放企业在线监控及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实施企业差别化分类监管。开展环境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引导工作。

16.进一步推进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确保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率达到80%以上。

17.组织开展好各类教育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不断提升环保队伍综合素质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六)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18.大力引导企业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拓宽延伸企业生产链条,加大磷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19.强制推行清洁生产,完成新一轮清洁生产工作审核工作。积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协助企业对重点工段、工艺开展升级改造工作,减少污染排放,推动产业升级。

(七)巩固创建成果,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评估迎检工作

20.按照《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和市环保局统一安排,针对创模复点问题和重要环节,及早谋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做好创建档案资料及各项报告的收集整理、编撰工作,力争各项指标达到“十二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要求,顺利通过上级部门评估。

(八)加强信息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21.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市环境总体规划》、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等重点开展环保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适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继续抓好各类环保主题宣传和环保宣传“五进”活动。加强政务信息和环保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环保部门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推进环保能力建设,强化作风干部队伍建设

2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持之以恒纠“”。不断加强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和深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按照“四个一流”的标准,提升环保队伍整体形象和公众的满意度。

环保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廉政建设

(一)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和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环保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将市局下达的年度执法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实行目标管理。

(二)落实岗位执法责任。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必须由主要负责人负责依法行政各项任务的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方案,切实抓好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范管理,对违规执法、人情执法,一经发现,严加查处,树立环保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四)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运用网络、新闻媒体、宣传栏等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法、守法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并按照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民的原则,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收费依据、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建立“快捷、高效、公开、务实、简便”的综合服务机制,坚决克服和纠正办事拖沓、推委扯皮、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

三、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

(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根据省环保厅和区法制办统一安排,认真做好执法证审验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七)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资格培训、日常培训和轮训、新颁布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制度化。

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八)优化现有审批事项。对内部审批流程中每个环节的审批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进一步明确、简化,做到既严格把关,又操作简便。

(九)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努力在评选中争先创优。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处罚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以及听证、公布、决策跟踪评估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

(十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以《区环保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为依据,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界定环境行为,确保罚过相当。

(十二)规范现场执法。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现场监督检查程序规定,强化证据意识和法律程序意识。

(十三)建立有关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做到法律文书齐全,立卷归档及时,案卷规范。

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十四)统一公开内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申办条件、审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有关办文材料等装订汇编成示本,使告知单和文本配套公开。

(十五)完善公开办法。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以简明易懂,准确完整的方式,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内容和申办方法,并提供受理条件告知单,办事指南和咨询服务。并把工作纪律,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等也在适当场合公开,方便群众、舆论的监督。

(十六)结合“三合一”平台,从规范行政处罚流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入手,运用信息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工作,实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程序控制,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运行。

(十七)全方位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公众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等监督,坚持执法监督与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相结合。

七、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与投诉

(十八)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严格履行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环保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主要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确保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0%以上。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地表水省考断面达到Ⅰ-Ⅲ类考核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和省市下达的指标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方面: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5%、4%、12%、12%以上。

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全县力争不发生二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国家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02%。

二、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运行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着力推动形成“环委会统筹协调,专委会分兵把守,部门牵头推进,县乡两级具体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责任单位: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强化履职考核。严格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党政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而导致产生,或者未完成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约束性目标任务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同时,强化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生态环境局)

三、深入推进“标志性战役27个专项行动”

(三)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各施工企业按“六个百分百”标准施工,确保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深入推进城市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县城区域内排放油烟的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场所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水泥、有色冶炼达标排放整改基本到位,有机化工、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取得关键进展。(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初步建成清洁高效、环境友好的货物运输体系,实现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深入推进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专项行动,力争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网格化、精细化管理,露天焚烧行为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城市烟花鞭炮禁放专项行动,确保县城禁燃区落实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完成乡镇(含村级“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全面推进问题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行动,确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85%左右,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摸清排污口底数,建立档案,封堵、取缔违法入河排污口。(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五)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攻坚战。深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完成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和填埋场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城管局);深入推进农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目标。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确保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化处理处置。(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六)坚决打好自然生态保护攻坚战。深入推进矿山开发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矿山得到有效治理,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基本实现修复绿化。(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湿地保护专项行动,确保乱占湿地、破坏湿地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深入推进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鱼”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确保得到有效整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

(七)坚决打好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确保基本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以及集企业污染源监控、园区环境质量监控于一体的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责任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水边镇政府、巴邱镇政府);深入推进化工园区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化工园区长效管理和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确保各类工业企业基本实现全面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确保煤炭、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八)坚决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深入推进水产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禁养区网箱养殖到位,打击湖泊水库投放肥养殖。深入推进农药化肥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确保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农户改厕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

(九)坚决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构建长效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全力打造赣江最美岸线。(牵头单位:县发改委)

(十)坚决打好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河湖水库水质下降趋势得到遏制,并向好的方面转化。(牵头单位:县河长办)

四、加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十一)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并销号;积极配合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二)持续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对照问题抓好对照自查,确保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并销号。(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审计局)

五、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十三)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优化空间格局,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产业布局等规划编制过程中依法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能源,推动“三线一单”应用实施。(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低碳交通业、低碳建筑业、特色林业、绿色旅游业、节能环保产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四)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继续教育、干部培训和企业培训体系,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社区、低碳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积极引导居民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家居。(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教体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五)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完成现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任务,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十六)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构建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十七)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创建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协调推进机制,创新矿山生态修复机制,构建以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善河长制、林长制。(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环保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深入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全面启动我市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大力宣贯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进一步提升核技术利用单位内部管理能力,强化其切实加强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同时提升环保部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自身的核安全文化。各区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在本辖区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

二、理顺电磁辐射项目审批管理,做好对接工作。主动适应“权力下放”后的新常态,做好与省环保厅的对接工作,制定移动基站、110千伏输变电类电磁辐射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指南,指导督促涉电磁辐射类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预防“未批先建、久拖不验”现象发生。

三、突出重点,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按照我局下发的《2015年度__市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德环发[2015]45号)要求,突出重点,强化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查辐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加强核技术单位日常监管。6-7月集中组织各地核与辐射执法人员开展联合交叉执法检查,9月对各地核与辐射工作情况督查指导。

四、积极协助省环保厅推动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级平台建设,使我市重点放射源单位纳入全省放射源在线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提升放射源安全可靠性,提高全市核与辐射监管水平。

五、抓好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继续抓好核与辐射从作业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人员培(复)训,严格持上岗制度。争取省环保厅在__组织1期400余人的辐射安全培训班,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做好应参加培训人员的统计,确保100%持证上岗。

六、开展__市区电磁环境质量与电磁辐射水平调查研究,争取做好__市区电磁环境与城市规划环评试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环保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这是一个绿富双赢的目标――惠州发展“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生态建设率先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这是一份具体而详实的工作要点――39个领域、100项任务,件件落实到各个科室。

近日,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黄水祥接受本刊记者专访,围绕惠州市新的发展目标和今年环保工作要点,介绍当前惠州环保形势和工作情况。

目标与底气

去年2月,省委书记在惠州调研时指出,惠州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提速的关键时期,必须乘势而上,争先进位,尽快跻身包括佛山、东莞在内的广东发展第二梯队。他同时强调,要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绿色低碳增长,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努力保持良好生态和优美环境。

时隔3个月后,省长朱小丹在惠州调研时又指出,“惠州的生态现在领先其他地方,将来还要保持领先地位!惠州值得期待,值得等候。”

为实现上述目标,惠州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加快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即:到2014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万元,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到2017年,惠州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成为国家生态市,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社会要发展,生态环境要保护。从一名环保局长的角度来看,我认为惠州确实有底气实现这个目标。

一是因为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以近年来环保投入为例,高投入带来了环境基础设施的超前建设,这点对于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十分重要。目前,惠州全市共建成72座日处理能力达144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些地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已超过净水供给规模。为实现“进二”目标,市委书记陈奕威提出,惠州要走“五位一体”、绿色跨越道路,实现经济富裕、政治民主、文化繁荣、社会公平、生态良好“五位一体”协同发展,努力实现更有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惠民。

二是这些年来惠州通过大项目、大基地带动,走出一条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道路。与“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小企业相比,重化工行业规模更大、门槛更高、管理更好。“十一五”期间,惠州经济总量实现1000亿到2000亿元的跨越,期间环境一直保护得很好。“既发展经济又保护环境,惠州过去能做到,今后也一定能做到。”

三是惠州是一个有着较好环保氛围的城市,环保工作能做到部门联动、全民参与。惠州地处东江流域,历来对环保十分“敏感”。更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海壳牌石化项目建设过程亦是环境宣传和环境教育的过程,包括为保护一个鸟窝,小心翼翼处理灌木丛;花75万元为珊瑚搬家,保护珊瑚改造……这一次次环境教育,对于惠州的绿色发展也发挥了很大作用。

四是多年来惠州发展打下的良好环保基础。其实,在全省环保责任综合考核中,惠州连续七年排名为优秀。2013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后,惠州全年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5,在珠三角排名第一。

思路与举措

谈到惠州今后环保工作的方向,黄水祥表示,为实现“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和“生态建设率先进入全省第一梯队”奋斗目标 ,今年惠州环保工作将大力推进生态环保五项工程。

一是推进源头控污工程,倒逼发展转型升级。加强环保规划引导,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继续按全市10%、“两河”流域20%目标推进重污染企业清退工作。

二是推进治污减排工程,强化发展环境容量保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实现生活污水处理一镇一厂。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确保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完成24座规模化养殖场治污工程建设。

三是推进环境安全工程,保障全市环境安全。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加强环境调处,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四是推进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实施“惠州水更清”工程,按每个镇“一年一条河”目标,推进内河涌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清洁大气工程。全面完成锅炉淘汰和改造工作,建设污染源排放过程监控系统,完成省、市控重点VOC企业废气治理,实施国华和平海电厂烟尘深度治理、深能源丰达电厂低氮燃烧改造和中海壳牌脱硫脱硝工程改造。实施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五是推进生态创建工程,全面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力争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开展惠城水口和仲恺潼湖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程。

黄水祥还说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作为地级市环保部门,作为政府组成部门,要深入有效地推进环保工作,要联系实际做好以下四点:做好规划计划;做好检查督查;做好通报报告;做好环保执法。

近年来惠州环保工作如污水处理厂建设、减排任务、生态创建、两河整治等等,都是在年初通过市政府发文部署。这需要环保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另外,还要做好检查督查,落实各项工作。目前,环保部门每月督查一次,每两月联合监察部门督查一次。

改革与创新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黄水祥认为,作为基层环保部门,推进环保改革势在必行,但同时又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结合惠州实际,惠州在环评和环保执法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果。

比如在环评方面,政府正在制定惠州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实行正、负面清单制度。对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环保局窗口登记,签盖申请单位公章后,立即办理许可手续。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实行并联审批,项目环评涉及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核意见的,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征求海洋等相关部门意见,环境保护部门内部审核与征求意见同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