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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以“一个基本规范”为纲目,“三个配套指引”为支撑的企业内部控制框架。财政部近期下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框架规范》,对改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廉政风险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并没有彻底根治我国内部控制“重企业轻公共部门”的失衡现状。以我国公共部门职能性质特点为切入,以统揽内部控制全局的视角,提出了内部控制“三类并行”主体、“三层五类”目标、“五位一体”要素、“三点一线”评价、“一统三分”制度的具体内容,为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及制度整合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基本框架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23010702
按照公共部门内部控制框架“五个体系”的构建思路,我们分别每个体系的内容进行阐释介绍。
1 主体界定: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分类体系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分类体系,主要是解决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主体标准、参与范围和行为边界三个问题。我们认为: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分类体系以我国公共部门主体分类为标准,分三类并行。
(1)公共部门内部控制主体分三类。按照国家学说理论、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共部门职能性质及任务,我国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共部门可分为:国家及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司法执法等机关。结合目前颁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可以将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主体分三类:第一类是政府部门,包括立法单位、行政单位、司法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涉及到行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内部控制。第二类是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主要由政府设立、监管,履行基本及一般性公益职能。第三类是社会公益组织及非营利部门,这类单位主要由社会财力投入设立、自行管理,受政府监督,包括各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
(2)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覆盖全员,公共部门内部控制也是全员参与的,除了包括政府部门、非营利部门、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部门、机构、组织外,还包括在公共部门内从事工作的自然人,如行政单位的党委决策成员、单位内各个部门、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部门、机构内的工作人员。
(3)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行为边界。主要是指影响到公共利益及公共部门职能任务实现的公共部门行为对象、行为活动和行为关系边界,它们是内部控制的对象。其中,行为对象是公共部门为实现职能任务所作用的人、财、物、组织机构、信息资源等客体对象;行为活动是公共部门发生的预算编制、资金收支、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债务偿借、合同立废、会计核算、决算报告等业务活动;行为关系指公共部门履职涉及的经济关系、人事关系、权责关系等。
2 三层五类: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目标体系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绝不是单纯地“为了控制而实施控制”,其目标源起于公共部门受托履职目标,落脚于消除公共履职风险,确保公共利益及公共部门职能目标实现,包括三个层次五类。
(1)第一个层次初级目标,包括配置目标、合规目标和安全目标三类。初级目标是确保公共部门正常运作,并发挥应有职能的内部控制目标,适用于各个层级公共部门。包括三类:首先,配置目标。是对公共资源配置的控制。是指通过控制措施,合理保证公共部门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科学配置公共资源,提供公共产品,做到权责对等,起点、过程和结果同步公平,决策、执行、监督合理公开。这一目标对于以行政指令方式配置资源的政府行政单位意义重大。其次,运作目标。是对公共部门运行的控制。是指通过控制措施,合理保证公共部门的行为对象、行为活动和行为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有法必依、合法运作。其三,安全目标。是对公共资源保管使用的控制。是指通过控制措施,消除公共资源在保管使用中的不当毁损、流失风险,确保公共资源安全。
(2)第二个层次中级目标,具体指强制报告目标。适用于中央、省、市等相应层级公共部门。由于公共利益具有衡量标准多元模糊、涉及主体复杂分散,实现风险多样综合的等特点,致使公共受托监督非常困难。强制报告目标,是指通过控制措施,以法定方式要求公共部门强制披露履职情况,及时综合地报告公共部门在运行管理、履职尽责,提供公共产品服务、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全过程、全内容、全领域的受托责任信息,强化公共部门受托责任履行。
(3)第三个层次高级目标,具体指战略保障目标。适用于中央、省级公共部门。是指通过控制措施,为公共部门各个层级、各类性质主体有效实现公共部门整体层面、科层层面、个体层面、行业层面、项目层面等战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确保公共利益实现和公共资源配置效益长效提升。
3 五位一体: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要素体系
按照内部控制一般理论,结合公共部门职能特点及控制实施的特有规律,公共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公共部门内部环境、公共履职风险评估、公共部门控制措施、信息沟通和内部监督。这些要素五位一体,联系紧密,是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实施的对象。
(1)公共部门内部环境。指公共部门内各类人员开展工作的环境,包括组织体制、人力资源政策、公共部门文化等内容。组织体制是关于公共部门决策治理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权责划分的法定体制安排,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预算委员会和领导办公会议,非营利组织中的执行委员会等机构、相关管理部门及其权限划分。人力资源政策是为实现公共职责,对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关键岗位的强制休假和定期岗位轮换;掌握秘密人员离岗限制等进行的法定规定。公共部门文化,是指公共部门预期要达到的使命、远景、宗旨以及公职人员必须具备的价值观、团队精神、管理意识和服务理念等。内部环境是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基础,决定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必须注重内部环境优化,是确保内部控制措施更好落实的前提条件。
(2)公共履职风险评估。是指对公共部门履职中的各类风险进行合理分层、分类识别、系统分析和综合评估的活动。第一,公共部门风险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宏观层次风险主要是战略发展风险、信息报告风险、资源配置风险以及风险等。微观层次风险主要指预算管理、工程建设、集中采购、基金运营、非税资金收支等公共业务处理与流程运作风险。第二,风险分类识别,主要指区分经济形势、行业政策、政治环境、技术进步、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和编制调整、机构人动、管理创新等内部因素,实施风险分类识别。第三,风险系统分析,就是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两个方面,依据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规避风险所需的经济、社会、政治成本等,对公共部门整体层面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可接受风险水平等进行分析衡量。第四,风险综合应对。就是依据风险成因、结合公共部门业务流程、风险重要性水平及其应对策略等,通过设立风险清单,建立风险数据库的方式,实施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
(3)公共部门控制措施。是公共部门根据风险评估及应对策略,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的活动,包括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预算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方法。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应以预算控制为主线,以资金资产等财产控制为核心,以会计控制为支撑,强化预算控制与会计控制的协调。其中,预算控制侧重对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等决策活动实施控制,综合采用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分离、预算执行控制等方法,力求决策与执行、监督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会计控制侧重对会计信息和会计工作等实施重点控制,包括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登记编制等基础工作实施标准化控制,对公共资源配置、变动、使用和管理等核算信息实施跟踪控制,对会计报表、专项报告等汇总信息实施综合控制。
(4)信息沟通。就是通过文件化、数据化、制度化和流程化的沟通形式,通过建立常态化信息采集、传输、共享机制,全面收集、整理、共享公共部门组织机构、业务运作等方面的内外部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核对和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为内部控制实施提供数据基础。
(5)内部监督。就是通过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绩效考核、内部报告等方式,对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形成书面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其中,内部审计以国家审计署、各省市审计厅局为主体,单位内部审计为重要补充。纪检监察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实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绩效考核重点是依托政府绩效考评指标,对履行公共职能的各级单位、部门、机构和人员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将结果应用于岗位责任管理。内部报告主要是采用例行报告、实时报告、专题报告、综合报告等方式,向公共部门主管单位和领导反映公共履职情况,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4 三点一线: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
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评价体系是指公共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管理层及负责人,围绕统一的评价程序方法“这一线”,对单位、部门、机构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性、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的整体绩效“这三点”进行评价,以此综合判定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
第一,内部控制设计评价。主要是评价公共部门内部控制设计阶段,整体筹划的科学性,要素设计的完整性、制度体系的完备性等,目的是看内部控制设计思路是否贯彻了内部控制的目标要求。
第二,内部控制实施评价。主要是评价内部控制实施阶段,单位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的健全状况;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处理、管理程序的落实情况;各项业务实施中授权、批准、执行、记录、核对、报告等手续的完备程度;岗位职权划分、责任管理和奖惩落实程度等。
第三,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就是利用政府绩效评价指标,按照建立评价机构、开展评价调查、实施评价测试、组织单位评价、编写评价报告等程序对内部控制的整体运作效益、效率和效果实施综合评判,得出改进和成果应用结论。
5 一统三分: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着眼公共部门内部控制与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机融合,趋于一体的发展趋势,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一个基本规范+三个配套指引”的制度结构,参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内容,按照“一统三分”的体系结构,统筹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为内部控制设计、实施和评价提供法律依据。
第一,《公共部门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属于内部控制总纲和概念框架,在整个制度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内容包括公共部门内部控制的概念原则、基本目标、基本要素、总体程序、质量标准等。是其他内部控制法规制定的依据。
第二,《公共部门内部控制部门规范》。主要以政府部门、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非营利机构等三类公共部门为对象,分别制定符合其职能特点、业务性质、工作范围、风险水平等实施细则,为三类公共部门开展内部控制业务与事项提供规定指引。
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不断深入,在越来越强调项目和追逐外部效益的同时,应狠抓内部审计、认清现有内审方案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探析一套适合资产管理公司的内审策略,进而督促完善内审体系对于转型中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点,同时对其他金融机构和监管层做好相关风险管控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内审策略 公司治理
一、商业转型后资产管理公司内审现状综述
2005年,公司审计分部撤销,内审职责归于现在的各分公司。目前,分公司内审体制主要为设置岗位:内审岗位主要设在综合管理部、资金财务部等部门。分公司还成立了审计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分公司的日常审计工作。
分公司内审的职责主要是根据总公司内审有关制度要求,采用总公司标准化的内审工作表,对分公司的终极处置项目审计、定期(按季)财务费用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并牵头配合监管部门和总公司检查等。
总体来看,各分公司都能按照总公司各项内审制度的要求,按时完成各年度的审计任务,使内控制度得到了实施,为资产处置项目等业务管理和财务收支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监督。但内审工作还存在机制不健全、监督缺位、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把脉内审症结,切入具体相关薄弱环节
(一)内审独立性缺失
1.内审部门设置及人员缺乏独立性。各分公司均未设置独立的内审部门,分公司内审岗位设在其他部门内。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内审人员关系如人员编制、人事调配、工资福利待遇等均在分公司,同时分公司内审人员均为兼职,有的还身兼数职,如重庆分公司内审人员还要负责党务、纪检等工作,致使内审人员在审计时主观上心存顾虑,客观上缺乏时间和精力。此外,多身份角度看待问题,也有碍审计结果的公正、独立。
2.内审结果缺乏独立性。内审结果或报告路径需经各分公司总经理签发后上报总公司审计部门,造成内审人员实际上更多的是向分公司总经理负责,而不是向总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结果和如实报告方面受到制约,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无法得到体现。
(二)内审质量较低,审计结果未真正触及风险点
从2010年审计表格报告显示,档案中资料缺失、项目内容填写不全、无签名等合规性方面问题反映较多,而对方案执行不力、资产处置不及时、资产(特别是高风险高收益新业务)管理不当、尽职调查是否尽职、风险预测是否到位等实质性问题却鲜有涉及。其主要原因一是生存压力大,加大了内审的“容忍度”;二是内审人员主要靠查阅项目档案和询问项目经理,而未能在项目进行时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审计结果客观性不能完全保证;三是虽然表格覆盖多种业务审计内容,从经营管理、尽职调查、营销推介、估值定价、处置方案选择、方案实施、处置效益等方面对资产处置终结项目进行整体评价,规范了审计行为,提高了审计效率,但评价结论只是通过对项目处置全流程进行了打分评价,仍不能全面反映所扣分问题的全貌和实质。
(三)内审覆盖面滞后,存在较多空白地带
转型中各分公司面对不良资产“资源”枯竭的现实,都充分利用公司平台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如融资租赁、财务顾问等,但并非所有的新业务都得到审计。如**分公司2010年开展了三项中间业务,但只有一项业务在总公司进行常规审计抽查时被审计,另外两项业务未被审计。究其原因主要是一方面总公司未要求分公司对中间业务进行审计,另一方面分公司也未主动开展这些业务的审计,这就导致了有些业务的审计遗漏。长此以往,将不利于中间业务下一步的稳健发展。
(四)内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标尺依据
虽然内部审计的出现和设立是出于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内部审计发展一个重要的外部因素。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我国内部审计首先是站在国家的立场上,对企业保证国家财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其次才是从公司的立场出发。因此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在公司内部审计的发展上更是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作为外部环境法律法规的规范必不可少。可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内部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体系仍不完善。
(五)内审的对外披露、报告机制仍然空缺
公司对各分公司进行审计后,并未将报告抄送当地监管部门,也未进行沟通。外部监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不畅,将影响到审计效率的提高,也有可能会影响到公司业务的发展。
三、探析内审策略,多层面促升内审质量
(一)抓理念提升,重点提升高管层意识
公司领导首先要充分认识内审在公司商业化转型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且将其意识很好的贯彻落实,把内审工作作为内部自律和加强内部控制的主要手段,不能因亟须发展业务而忽视内审。同时,内审部门也应转变传统的“查错纠弊”的观念,发挥审计的咨询顾问和审计增值作用,使内审成为保障公司新业务稳健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抓审计独立性,确保内审权威和专业性
要积极探索建立独立的内审体制,确保内审权威性和专业性,使其工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一是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将内审报告路线调整为直接向总公司内审部门报送或同时向分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内审部门报送。二是公司应通过引入各类业务的专业内审人员以提高内审人员整体资质和专业水平,使内审人员配备与分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三是要建立内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内审人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对新型业务的审计进行培训,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素质。
(三)抓内审方式方法,注重差别化推动和后期延伸追溯
1.要改善内审手段。内审人员要充分利用非现场审计手段,对业务数据进行分析、筛选,在此基础上确定现场审计的重点,通过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审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
2.要注意发挥总公司和分公司两个层面的作用。在内审管理中,总公司与分公司审计人员要有所侧重,总公司要注意抓宏观,抓规章制度的完善,抓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加强对分公司内审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分公司则应注意针对本单位人员思想与工作实际,抓好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实施跟踪检查,发挥监督职能,有效地预防、化解和控制各类风险。如在对商业化处置终结项目审计中,分公司主要负责严格按照审计标准进行审计以及针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与督促整改。而总公司则可根据各分公司内审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对处置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分公司或各分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解剖,对有争议、有问题的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与处理,帮助其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对存在问题较多、内审人员不足或排查阻力较大的分公司,由总公司采取统一组织内审组或者可以由总公司审计部门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抽调各分公司的审计人员,临时组成审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交叉审计或专项审计以提高内审质量。
3.要结合历年内外部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注意分析风险的成因,寻找案件比较突出、内控相对薄弱的地方和环节,将此作为今后内审管理的重点。
4.要切实抓好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内审人员要紧密围绕各时期各阶段业务经营工作的中心,采取专项检查、跟进审计与后评价、专项审计、定期回访等多种检查监督手段,力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抓内审激励问责,以正反两面促动内审发展
1.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内审人员首先要认真学习国家与公司相关文件与制度,熟悉掌握业务经营管理的尽职要求和执纪标准。在内审工作中,要严格依据这些标准,坚持原则,不放松迁就,不搞下不为例。
2.要明确责任、严肃执纪。按照授权经营、各部门及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超权限、逆程序或减程序操作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坚决查处各类失职渎职行为。
3.要建立内审激励约束机制。各分公司应建立内审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内审相关各方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尽职尽责敢于反映真实问题的审计人员进行奖励,对有违职业道德和标准的行为实行严格问责。
4.建立排查责任制。内审人员要从自身做起,认真履行内审职能,并对所审计的情况记录备案,建立与妥善保管内审管理的相关档案资料,定期通报审计、整改与处理情况。要明确和落实内审责任,加强对内审工作的领导与对排查审计质量的考核,形成有岗必有责、尽责必监督、违责必追究、失责必处罚的氛围和机制。
(五)抓内审覆盖面,不断尝试风险关口前移
公司应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逐步渐进扩大审计覆盖范围,在保证人力资源的条件下,由事后审计向事前防范风险、事中控制风险和事后审计结合过渡,提高审计业务覆盖的全面性,并对分公司的内审业务加强指导。
1.要坚持自查与排查相结合。分公司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是实现“风险关口”前移、大幅度降低和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措施。在事前风险点排查管理中,要重视和加强自查工作,科学界定自查的目标、内容和重点,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在自查中的职责,将自查与排查有机结合,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各主管部门的作用。
2.要深入调查分析工作开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日常管理和风险管控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风险管理思路,努力实现风险管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超前性。
(六)抓内审相关法规建设,需注重“量体裁衣”
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内部审计的法律规范体系。虽然我国审计法及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都有对内部审计的阐述, 但这些规定仅仅是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而言,多为原则性的条令,更多的是从辅助国家审计的角度来考虑。对于我公司来说,其概念比较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因此,公司相关部门应当组织审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优点,结合我国的国情,加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审计的法律规范的制订。
(七)抓内审信息披露制度,合理借用外部监督力量
公司应坚持风险管理与信息披露制度相结合,提高业务营运透明度。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强化分析功能,实现信息对称、资源共享。凡涉及分公司的内部审计报告,均应在合规情况下及时向其属地监管部门抄报。同时,应建立公司上下联动机制,从总-分层面均增进与外部的沟通。让外界更加了解转型时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现状、运营状况及各项综合服务功能等,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关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改革,消除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片面看法和误解,并借用外部监管和舆论监督等“外部因素”来促进资产管理公司的自身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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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审计局概况
(一)区审计局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区审计局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区长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包括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经济开发区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政府投资和以区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区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区审计局审计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国有资源利用保护等与国家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和开展审计领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转入职能:包括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区财政局(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划入区审计局。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
区审计局设以下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法规股、农业与资源资产环境审计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固定资产与外资运用审计股。
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10名,实有8人;参公事业编制4名,实有2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4名,实有14人。
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审计局资产总计482.83万元,流动资产合计430.4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2.39万元;负债和净资产合计482.83万元,负债合计0.15万元,净资产合计482.67万元。
(二)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0年度,区审计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下达的当年计划和目标为中心,在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等方面专题开会做出了详细规划,同时考虑行政事业单位宏观政策,建立预算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部门预算。
(1)管理情况根据区财政局最终批复预算数,进行政府网站公开,严格把控各项经费开支范围,项目支出必须以预算批复额度为基准,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按项目工程进度拨付,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或转移专项资金,5000元以上非常规性支出必须党组会研究后审批。
(2)预算申报阶段进行了绩效目标填报,目标内容符合《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财绩[2021]57号)文件要求,绩效目标和单位执能及项目相符合,目标值出处合理。绩效目标结构完整,内容合理。
(3)区审计局2020年度产出指标包含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实效指标;效益指标根据实施内容和立项目标,制定了相应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绩效目标清晰可衡量与预算资金存在较强的逻辑匹配关系。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本部门认真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归集的相关资料数据,按评价方案内容和指标公式,对支出管理情况,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开展自评打分。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解决好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预算管理资金使用效益和执行效力,确保本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年初预算基本支出632.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决算基本支出851.41万元,项目支出51.2万元。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审计专项业务费360万元在年初预算时纳入区级专项经费支出,决算时纳入部门项目经费支出;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增多,向社会中介机构支付业务费也相应增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2020年累计组织实施财政类审计项目30个,出具审计报告110份,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9145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911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5234万元,上缴财政78万元,审计提出意见324条;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
(二)履职效果
1、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今年,组织实施了区本级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区农业农村局、区房产管理中心、区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3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区财政收入稳中求进,财政改革有力推进,财政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运行平稳有序,基本完成了区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但也有部分领域存在管理不到位、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从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并对后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得到了区人大和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2、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受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组织部委托,今年共安排经济责任审计12个,出具审计报告12份,经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316万元,其中违规金额19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4332万元。通过审计,帮助被审单位进一步规范财务运行、完善内部管理,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较好的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作用。
3、落实政府投资审计改革,推进投资审计平稳转型。今年以来,投资审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审计管理改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全年完成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项目91项,送审金额191899.07万元,审定金额170177.92万元,核减金额21721.15万元,核减率11.32%。二是完成预算控制价审核项目107项,送审金额26094.29万元,审定金额25430.4万元,调整金额1696.77万元,审核率6.5%。三是对区妇幼保健院三期病房楼工程(续审)、南山职业学校扩建工程、区和顺路道路工程、区通州西路道路工程(六舒路-阳光大道)、梅山北路小区、淠绿新村小区、解放北路小区3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区重点工程实施了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四是完成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全面退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结算审计工作,改“直接审”为“复审”,回归审计监督本位。
4、开展全区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强化对基层组织的监督。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在2018、2019年度开展的全区五个街道社区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派出审计组历时三个月对全区5个街道32个社区2019年度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向各社区下达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5、开展村级财务审计,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为进一步巩固2015年以来村级财务审计的成果,切实保障集体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抽调人员对全区18个乡镇(街)所管辖的48个村2018-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从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固定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5个方面揭示了存在的19个问题,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68.25万元,为进一步整治、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供了依据。
6、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强化对政策落实的监督。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区应对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专项审计、2019年度基础教育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区医共体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通过对经济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审计调查,综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和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7、扎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先后完成了26个贫困村扶贫资金投入超千万资产效益情况审计调查、区补充医疗保障“2579”暨补充医疗再救助项目收支情况审计调查、市香料厂2001年以来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乡镇6个改制水厂价格认定、事改企12个单位资产负债审计、村集体收入50万元以上(41个村)专项调查、乡镇出让土地前期费用审核等党委、政府交办的事项,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需要支付中介机构和外聘工程师较大金额的劳务费用,使预算资金总体偏紧。
2、年初预算准确度不高,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的差距。
【关键词】重要岗位管理 岗位轮换 强制休假 离岗审计
一、重要岗位的定义
所谓银行重要岗位,是指在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其工作不可或缺、有明显的风险点,工作状况直接和银行的经营效益、经营目标、经营风险、市场拓展、社会形象等相联系的岗位。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划分,银行重要岗位可以划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
首先是“权力型”重要岗位,包括银行各级领导干部岗位和有关涉及“权、钱、人、事”管理的工作岗位都属此类。主要有营业机构的负责人和有管理职能的各级负责人。
其次是“操作型”重要岗位,主要适用于涉及授信业务、柜台业务、资金业务、中间业务等风险关键控制点的岗位,包括:综合柜员、会计、事后监督、信贷管理、中间业务批处理、资金调拨以及结算岗位人员(包括票据交换岗位、内部往来岗位人员及印、押、证岗位人员)、出纳岗位人员(收款员、复核员)、金库管理员(金库、秘钥保管员)等。
最后是“督查型”重要岗位,是指对“权、钱、人、事”负有监督职责的岗位。“督查型”重要岗位的风险点在于渎职失位、对违纪违规问题视而不见或处而不力等方面。
二、岗位管理控制的主要形式
(一)岗位轮换
岗位轮换是岗位管理控制的有效方式,是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安排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调换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安排。现阶段,银行经济案件时有发生。这其中内部作案造成损失的占了很大一部分,其原因除了制度坚持不够外,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员长期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给银行带来巨大损失。岗位轮换可以为各项工作提供一个监督制约机制,某岗位职责完成的怎么样,有无缺点和漏洞,至少可以有另外一个人可以评定。为此,对一些重要的、易发案件的岗位实行岗位轮换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经济案件的发生。虽然岗位轮换在防范案件发生,提升员工素质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作用,但是重要岗位轮岗的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一定的问题。
其一,频繁岗位轮换易导致短期行为。轮岗的年限较短,基层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频繁变化,不利于针对营业网点的一些改革措施的持续推进和有效落实,降低了基层营业机构对周边环境和市场的快速适应能力和服务能力。更有可能因为营业机构负责人可能会追求短期绩效而忽视长远发展,引起的机构人员冗余,人员效率和机构竞争能力下降。对有些柜面、会计等人员来说,定期岗位轮岗有可能形成工作不认真,敷衍的习惯,容易养成责任心降低的坏毛病,时间久了也容易形成短期行为。这些短期行为对于机构的发展和员工个人的发展都是极其不利的。
其二,降低短期工作效率,容易诱发投机心理。员工在一个重要岗位上工作几年后,也已经熟练掌握本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技能和业务操作规程,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但走到新的环境新的工作岗位,新旧工作需交接,新工作环境和岗位为需熟悉和学习,新的工作关系也要重新建立,这些都会使短期工作效率下降。此外,从事一定岗位上的工作,一定会遇到一些困难和不满,若有定期轮换,员工有可能寄望于更换岗位来解决一切问题而非主动克服工作中的难题,在本职岗位上有可能三心二意,甚至采取投机取巧的方式来达到“流动”的目的。
其三,轮岗中交接不清、人员素质不足等可能引发新的操作风险。定期的岗位轮换会出现频繁的工作交接,当出现交接不清,如资料不全,操作方法、客户沟通等方面工作不清楚不明了,都会影响工作效率。再如会计、财务、联行、结算工作专业性较强,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会计人员必须对会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操作规程等有一个全面和熟练的掌握,才能胜任会计岗位。同时,会计工作又是项连续性和经验型较强的工作,由于会计业务长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需要及时地吸收,因此要熟悉该项工作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精力,其他部门人员如果轮换到会计岗位上,容易因业务不熟练和缺少工作经验而造成工作失误,从而导致新的操作风险的产生。
其四,岗位性质、待遇等差异性影响岗位轮换的工作效果。现在大部分商业银行推行的薪酬分配办法突出与单位和个人业绩挂钩,受经济利益驱动,基层经营机构效益好的员工不愿到效益差的机构去工作,而效益不好的机构的人员很有可能希望抓住轮岗的机会到效益好的基层经营机构,而不是努力工作改变原来基层经营机构的效益现状。另外,由于不同工作岗位的性质不一样, 往往形成了各岗位之间的工作条件、工作量的不同, 使员工也形成了一些好岗位和差岗位的观念, 这给岗位轮换的有序进行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
(二)强制休假
强制休假也是银行对重要岗位员工进行岗位管理控制的必要方式, 是防范人员风险、道德风险,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制度,是对岗位轮换的重要补充。主要是指根据风险控制工作需要,在不事先征求本人意见和不提前告知本人的情况下,临时强制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休假并暂停行使职权,同时对其进行离岗审计的一种制度安排。
从频率上看,强制休假可是常规性的,也可以是触发性的。常规性主要体现在对岗位轮换的补充作用的正常强制休假。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实行岗位轮换的部分营业机构负责人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该类员工进行常规性的强制休假。触发性主要体现在因为重要岗位员工触发某一事件,如经检查或举报发现业务操作中存在重大违规隐患的,个人思想情绪波动较大、神情恍惚、行为异常等,或者家庭、婚姻遭受重大变故或直系亲属投资经商出现巨额亏损、倒闭破产等情形的,必须对相关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强制休假,以防范操作风险案件的发生。
从覆盖面看,既包括基层经营机构的负责人,也有各业务条线、环节上的重要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是手段较为灵活的内控措施,强制休假的对象既包括前台柜员岗、会计授权岗、委派会计主管等重要岗位,也包括基层经营机构的负责人。基层经营机构负责人和委派会计强制休假由总行稽核、会计结算等部门按相关规定统一实施并承担组织责任,各分支机构各关键岗位员工强制休假由相关机构自行实施并承担组织责任。通过重要岗位全覆盖进行顶岗检查,规避和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从后续措施上看,有稽核检查,也有临时性工作交接,重点是稽核检查。强制休假的核心是通过工作的临时性移交、稽核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隐患。稽核检查和报告时强制休假制度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强制休假期间,由审计人员或替岗人员对休假人员所在岗位进行业务检查。强制休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与代职人员的交接手续并限期离岗,未经许可,强制休假人员在强制休假期间暂停行使其职权,不得返回工作岗位,也不得向银行内其他人员发出任何工作指令或处理有关工作。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满后,须按时返回岗位并与替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对强制休假人员审计或业务检查中如发现有重大问题,审计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提交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对象应负的责任,处理意见或建议等。
(三)离岗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存在多种表现形式,按被审计人的审计阶段和审计目的可以分为离任审计、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等。除以上形式外,一些商业银行为了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已开始扩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尝试实施了强制休假离岗审计工作。这一审计模式主要适用于具体承办业务的关键岗位人员,主要指各级机构在安排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期间,组织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经营管理活动既业务操作的合规性等情况实施审计的行为。
当前,在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这一较为特殊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其一,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对象较多,涉及范围广,审计工作量大。一家内控严密的商业银行,设置的关键岗位通常较多,从事关键岗位人员也相对较多。除了各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各分支机构科室负责人以外,还有运营类、风控类、营销类等多个不同类型的关键岗位,客观上导致审计对象的多样化。
其二,关键岗位人员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缺少统一、有效的评价指标,审计质量较难把握。由于商业银行关键岗位人员一般分为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和承担业务经办直接责任的岗位人员两类。前一类人员的离岗审计即是传统的经济责任审计,其审计内容、范围、评价指标等均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固定模式,审计工作可以按图索骥,能够较好的把握审计质量。后一种类型即为重点探讨的适用强制休假离岗审计的关键岗位人员。这类人员众多,涉及营销、运营、操作等不同工种,对于这类人员的审计还未能形成统一的审计评价指标,也没有相对标准化的审计模式,对审计质量不易把握。例如对客户经理的审计、对大堂值班经理的审计,除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解外,很难找到其他评判标准,再加上商业银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未能完全标准化的情况下,审计工作更难以规范。
其三,基层审计人员素质、力量较为薄弱。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基本采用“分层审计,下查一级”的模式。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审计一般以承担较多经营任务的基层支行开展。由于要承担各类经营任务,支行审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一般较难得到保证,独立性也相对较弱、缺乏专业审计人员,从而给基层支行的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审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岗位轮换、强制休假以及离岗审计是重要岗位管理最为重要的三大措施,同时三大措施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辅助的三类配套措施,案防工作的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三种方法的综合运用。除此之外,重大事项报告、重要岗位员工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也是案件防控的重要辅助措施。
三、健全关键岗位管理的主要思路
在满足监管关于关键岗位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案件风险的目标下,综合实施轮岗轮调、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各类配套措施,提高案防工作的有效性。
其一,建立统一、规范的银行各管理层级重要岗位的管理政策,内容应包含重要岗位的识别标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岗位管理的各类配套措施及其适应范围、管理流程等,实现关键岗位统一集中化管理。建立各层级、各条线、分支机构的重要岗位管理办法,并对岗位轮调、强制休假、离岗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关注各项内控措施的协调性和匹配性。
此外,在整体重要岗位管理政策之下,结合商业银行运营管理实际,在实施岗位轮换前,应统筹制定年度重要岗位和强制休假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的范围内开展,做好人员储备,在保持会计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发挥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这一内控有效手段,防范案件风险。
其二,完善关键岗位设置,建立标准化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一方面对银行的所有岗位进行梳理,制定统一的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并梳理关键岗位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将关键岗位的工作流程标准化,以流程图的形式进行固化,这样有助于岗位人员依章办事,保持全行相同岗位职责、操作、风险控制的统一性。另一方面有助于审计人员则按照标准化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并对相应风险点的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分析,从而保障审计规范,提高审计质量。
其三,强抓重要岗位管理政策的落实,执行关键岗位轮换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因轮岗不及时,因长期从事高风险的固定岗位, 而导致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的发生。同时根据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关键岗位轮换制度的细则,最小化岗位轮换的消极影响。当岗位轮换措施不能及时采用,要及时辅助以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降低案件发生的可能。待轮岗条件成熟后,坚决执行关键岗位轮换制度规定。
其四,强化对重要岗位管理政策落实的监督,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重要岗位的管理政策实际落实的情况怎么样,存在哪些反馈的意见,这些都需要通过强化对重要岗位管理政策落实的监督工作来实现。通过定期对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评价,掌握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效果,及时解决和纠正政策以及管理办法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推动管理政策在银行落到实处。
其五,建立重要岗位的相关统计指标,并通过重要岗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重要岗位的相关统计指标,包括已经识别的重要岗位、已建立上岗标准的重要岗位以及各条线内控措施的实施情况。通过将这些统计指标嵌入到重要岗位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这一系统还应该包括的主要功能有:重要岗位管理、重要岗位员工基本信息管理、重要岗位员工岗位轮换、强制休假、预警信息、轮换、强制休假信息查询以及报表等。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对全行重要岗位的统筹管理。如查询功能中提出能够查询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后的去向,一是调动的员工,何时调到何机构、何部门、从事何岗位工作,原重要岗位由何人接任;二是部门内部调整岗位的,调整后原重要岗位员工现在从事何岗位,原重要岗位由何人接任;三是客户经理调整客户的,调整后客户经理现在分管何客户,原客户由何人接任分管。通过对银行重要岗位的信息化管理,做到重要岗位管理准确、及时、全面和有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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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与学校的关系
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由高校全资的一人有限公司,性质仍属于国有。学校是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唯一股东,以投入到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行使所有者的权益,通过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对经营性资产行使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单位,力求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承担推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科技企业孵化等产业化工作。
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法人,如果以其身份直接办企业,将承担无限责任,存在着较大的经济和法律风险。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设立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事企分开,即国有资产所有者与经济管理者分开,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与经营主体分开,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开,从而在高校和企业之间构建了一道“防火墙”。这样就避免了因企业经营问题冲击和影响高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规避过去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
高校除对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进行投资外,不再以事业单位法人的身份对外投资,高校的所有投资和经营活动,统一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代表学校,以出资人的身份进行,从而由过去的行政管理过渡到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校企分开、管理规范的新型高校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高校以出资人身份通过学校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向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派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根据新《公司法》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学校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也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代行公司股东会的权利。由于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属于一人公司,学校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资产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其中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其负责。此外,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监事会对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行为和高管人员的职务行为履行监督职权。以董事会为中心,实行总经理经营负责制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运行的载体。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
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学校的经营性资产和授权经营的非经营性资产,代表学校持有对校属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因而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是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工作的重点所在。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是公司法人实体,一定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现代公司的运行规则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校属企业经过规范化建设,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出资注册,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母公司,采取现代公司化运作模式,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中心,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履行出资者的义务,实施对所投资公司的运营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
把握重点,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管理
按照公司治理的法定程序,为实现对股权的管理和监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向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推荐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并接受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考察和监督。为加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包括任职条件、任前考察、任免程序、履职程序、廉洁从业、定期述职、业绩考核、奖惩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或工作指导意见,使他们切实履行对所投资公司经营管理的职责。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原则。考核期末,子公司负责人对经营业绩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将分析报告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依据经审核的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听取监事会对公司负责人的评价意见,对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建议。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虚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重大决策失误等问题,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还要酌情扣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治理结构
企业的发展要靠制度来保证,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校属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与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相适应的基础规章制度,用制度来指导和监控所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针对过去校属企业中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的现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须逐步建立并完善涉及所投资企业方方面面的规章,出台一系列涉及公司投资决策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制度。同时,所属子公司、参控股企业又根据上述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要求和运作情况,建立起各自的办事程序和业务操作规程,形成双层的制度网络,确保公司的规范化运营。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运营的内部规则。资产经营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主要是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形式来实施的,因此所投资公司的“三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健全与否决定了企业经营决策是否规范和科学,也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子公司要完善对重大事项、重大资产运作、重要的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的决策程序,健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对于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使公司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做出管理决策。
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监管
校属企业进行规范化建设,改制为现代化公司,并归属于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在此阶段,推行预算管理是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母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升管理水平的有力手段。全面预算管理内容包括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以及财务预算等,管理模式是一套由预算编制、执行、内审、评估与激励组成的可运行、可操作的管理控制系统。全面预算可以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标杆,企业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以及控制风险、提升收入与节约成本的主要手段。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应采取上下结合式。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作为学校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者,根据学校的产业资源优势、发展方向和市场环境条件提出发展战略目标并重点审核各子公司的经营预算、财务预算等,对其进行考核与监控。在预算管理实施过程中,各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可以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但要符合程序。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力,发挥委派董事、监事的作用,对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要进行定期检查,帮助企业分析经营中的问题,提出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财务管理,健全监督制度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可从四个方面着手,即财务预算控制、重大资本与财务事项控制、财务主管委派、财务报告与审计监督等。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每年以综合经营计划的形式对子公司进行财务预算管理。凡属重大资本与财务事项均需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才能办理,并报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备案。子公司重大资本与财务事项包括:重大投融资、对外担保、合并、分立、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公司制改建、注册资本变动、工资制度制定、财务预算及资产损失处理等。
对子公司的财务主管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其任职资格条件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决定,考核管理亦由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财务检查。对于检查出的财务问题,要求纠正并限期反馈纠正情况。涉及个人责任追究问题,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制定经营业绩指标,进行绩效管理
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经营目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维护投资者权益,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效绩评价指标将由反应企业财务效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等方面的指标体系构成,能够较为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效绩基本评价结果。以财政部颁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为参考基础,结合学校的产业特点,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制定出有各自特色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在实践操作中,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净资产报酬率、净利润、上缴款项和应收账款回款率等几项较为简洁的经营指标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基于考核结果,提出相对应的奖惩意见和建议,将结果管理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发展探索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学校所投资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孵化科技企业,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统筹管理、整合资源,推进学校科技产业化工作。基于其任务特点,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不仅组织形式应是学校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它还赋予其他的职责和功能,对它的治理机制和发展方向产生很深的影响。
按照教育部高校科技产业发展的思路,高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要遵循几项原则:一是创办和发展科技企业,以转化科技成果为主要任务,以孵化小型科技企业为工作重点;二是创办和发展科技企业,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以技术入股为主要方式,以大学科技园为主要孵化平台;三是建立投入、撤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发展的机制。因此,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发展思路不能仅局限于“管理”,而要增强“经营”的理念和职能,增强产业促进服务功能,善于从学校的优势科研资源中寻求商机,利用公司化运作机制推向市场,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