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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查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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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审查履职报告

财务审查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近来,江苏盱眙农商行按照省联社和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法人治理结构,着力规范运作程序,促进法人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完善法人治理组织架构。一是健全专门委员会设置。在董事会增设了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强化对内控管理、安全保卫、案件防控等拟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检查督查等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在监事会增设监督委员会,重点强化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管层决议的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同时加强对董事、高管人员职务行为的检查督查。二是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对原有的董、监事会及高管层制度进行完善。同时,充实了贷款审查委员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财务审查委员会、内控管理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办法。三是配足人力资源。董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其中专职董事会秘书1人)、监事会设立办公室配备2人负责董、监事会日常工作,各专业委员会明确本行职工董、监事作为具体联络人,负责专业委员会信息收集、会议材料的集中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形成董、监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经营层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规范改进法人治理运作。一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频率。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规定董、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原则上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分别每年度2月底前、4月中下旬、8月上旬、10月下旬。二是明确董、监事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董监事会工作报告、行长室工作报告、内审工作报告、案件防控工作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分析及评价报告、关联交易控制报告、合规风险工作报告(2月底还要提供年度经营目标、财务决算与预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信息披露报告等)。同时,对每次董、监事会董、监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下一次会议上由董事长对落实情况向董、监事报告。三是规范董、监事会运作程序。相关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在会议召开前10日送达各董监事和监管部门。各专业委员会提交董、监事会议案必须事先经各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确保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时间和议程安排必须保证委员能够充分审议相关事项,防止倒逼专业委员会通过相关决议。

着力强化履职考核评价。一是建立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对省联社法人治理的相关文件、制度等,监管部门下发指引、管理办法、监管意见、检查意见、重要通知等监管文件以及本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管理制度等,及时抄送各董、监事学习掌握了解。二是建立董、监事培训与调研机制。每年开展两次董、监事参加相关经济金融形势、法律法规和支持文件的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围绕本行转型发展、强化内控管理、拓展中间业务等内容,每年度组织董、监事参加两次调研,并要求董、监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调研报告。三是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今年第四次监事会通过了《盱眙农商行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时限、考核方法和程序。对被评为不称职的董、监事,监事会将向股东大会建议及时予以更换。

财务审查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年是深化水务公司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按照区国资委、集团公司监事会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及工程建设任务,建立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突出监督检点,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促进了公司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和企业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建立完善监事工作机制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印发了公司监事会年工作要点、出台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成立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落实3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逐步规范了监事会日常工作活动。全年共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4次,安排布置了监事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通报了公司财务审计情况,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审查了供水安装程序,研讨了自来水水损率等。

二、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一)建立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档案。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建立了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档案。

(二)加强工程及重点部位监管。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及经营管理职能,监事会对用户自来水安装流程、水厂管网漏损率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取证,并形成监事会检查意见,向行政提出建议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对项目招标、工程验收、大宗物资采购等监事会均派员参加,加强监管约束,促使遵纪守法,以确保各项工作的公平、公开、公证实施。监事会列席公司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特别是对公司“三重一大”重大事项等重要会议加强监督,积极防范各类风险,促使公司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监事工作资料,提高监事工作水平。严格按照市国资委、集团公司监事会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完善监事会检查工作底稿、检查取证记录,按时上报监事会基本情况报表。加强与集团公司、兄弟单位的日常工作交流,参加了市国资委举办的监事工作培训,努力提高监事工作水平,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积极开展监事会专项检查活动

(一)开展经营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公司年6月至年5月整合以来经营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报告集团公司,反馈公司行政,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审查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镇工程建设问题 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urbanization pace,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e constantly increasing, the financial input in also has been increasing. From the recent township project found in audit, the township in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xists some problems, aiming at these problems, the author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township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issue advice

中图分类号:U412.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乡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不断加大,乡镇财政投入也在逐年递增。笔者从近年来的乡镇工程审计中发现,乡镇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改进,以保证财政资金投入的效率。具体问题表现为:

一、前期准备工作不重视。审计发现乡镇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不重视,一些投资较大的工程无可行性论证报告,无环评报告,立项手续不完善。甚至有时为节约投资,不请或请资质与工程投入不相符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导致设计深度不够,实际施工时出问题、出状况,现场签证频繁,形成边设计边建设的局面,既增加了工程造价,工程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如某乡镇一老路改造,合同价达1500万元,建设单位未请勘探设计院进行地质勘探,亦未请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而是由本镇建管所技术人员设计了一张草图,就交施工单位施工。由于未进行地质勘探,结果在工程实际施工时,发现地下有许多暗沟暗塘,导致临时修改施工方案,出变更签证,最后工程决算价达2000多万元。

二、未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乡镇一些工程违反《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招标,或虽招投标但程序不合法。如将一个大的工程肢解成若干个小工程,逃避招标;或邀请一些施工单位走形式、走过场,实际招标单位已内定中标人;或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不招标;或设置各种障碍限制摒除他人投标;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借资中标或违规转包、分包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在审计某乡镇文化楼的工程决算中,从报审资料中看到,该工程的外装和内装分别单独招标,中标单位分别是南京和深圳的两家装潢公司,但从施工日记和监理日记及询问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后,发现实际施工时却是同一套人马,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工程量核对时也是同一人。

三、施工阶段监理形同虚设。为节约投资金,一些工程未聘用专业监理,或是由当地的乡镇建管所略懂施工的人员代替正规专业的监理。有些工程虽聘用了监理,但建设单位对监理的履职情况无考核,缺乏有效监督,或拖欠监理费,监理形同虚设,监理出工不出力,对施工单位建设过程中的偷工减料视而不见,没有发挥良好的监督作用,反而个别监理甚至受利益诱惑与施工单位一鼻孔出气,帮助施工单位出虚假签证,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

四、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资金来源得不到保障,未严格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导致既损害了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又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二是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规模缩水。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如支付工程款时,不是以正规完税税票为依据付款,而是以个人收条为据支付工程款,大额工程款以现金结算甚至超付工程款等等。四是工程决算超概算现象频繁,如在检查某镇工程建设实施情况时发现,2010度该镇共实施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9个,其中有8个项目决算超概算,超概率达80%以上。

五、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工程资料保存不完整。通常一个项目从工程立项到实际施工要经过设计、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好几段环节。有时一个大的项目要跨几个年度,乡镇的人员又经常调动,有时一个项目有几任领导接手,由于没有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加之前任与后任衔接的不及时,导致一些项目在竣工决算审计时,向建设单位了解工程情况,后任说前期是某某负责的,前期的事不清楚,前任领导又说我已调离,不再管事。出现断层,相应情况就会了解不全面,有时资料也会相应出现不完整。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重视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需编报项目建议书,这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然后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再到相关有权部门立项审批。工程经正式立项后,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勘探和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探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组织施工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只有前期准备工作做充分,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合规和顺利的进行。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办法》。乡镇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来确定施工单位。乡镇政府可出台相关文件,对工程投资达多少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全部纳入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对工程投资多少万元以下的“小工程”,规定一律参照招投标管理程序进行规范管理,达到全面覆盖,不留空隙。严把工程的报建登记关、资格审查关、编标关、招标投标关、评标定价关和审核关。对施工单位借资质投标,围标、串标,以及恶性竞争的行为,可实行招标投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来加强招标投标信用管理。

三、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乡镇建设单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这包括建设单位工程负责人履职负责制,监理履职负责制,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还可加大工程建设全程跟踪审计的覆盖面。乡镇工程负责人自身也要加强工程建设法规的学习,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有效防范违纪违规的问题发生。

财务审查履职报告范文第4篇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

信贷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是商业银行控制及降低信贷风险损失达到价值目标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县域农行“三农”信贷风险管理无论从制度设计还是从业人员都将风险管理的理念片面理解为风险防范,将不发生风险乃至风险损失作为目标。这就导致从业人员在信贷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不是在收益与风险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尽力选择采取能够有效控制风险、规避风险、化解风险、覆盖风险等各种管理风险的措施,而是简单地在风险有无之间进行简单的抉择,致使一些虽然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但预测收益大于风险损失,或经过一系列有效的管理风险措施的落实能够控制风险、降低风险,获得较好甚至长期收益的贷款项目被武断地否决,从而使从事“三农”信贷营销的一线人员无法拓展更大的市场,县域农行也无力保持可持续发展。因此,农业银行从事信贷业务的管理层到一线的客户经理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真正用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来思考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信贷风险管理行为,切实解决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怎样才能达到这样的状况呢?至少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开展常态、长效的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教育。反复不断教育是一个人形成牢固理念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步骤。因此,要向员工反复强化灌输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论,经常宣讲国内外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成功案例,及时总结本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其成因,让从事信贷业务的全体人员都能够真正认识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本质,信贷风险管理贯穿在整个信贷业务经营之中;同时,还认识到,信贷风险管理是从事信贷工作的全体人员共同承担的责任,而非仅是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从而主动自觉地处理好经营发展与控制风险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参与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尽职工作。二是要把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渗透到信贷营销、管理的全部制度规范之中。理念需要行为来体现,而行为又需要制度来规范,行为的反复循环又使理念得到牢固的确立。

因此,必须在“三农”信贷风险管理的整套制度规范中体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的理念,让具体操作人员通过对制度规范的严格反复实践,将正确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成为思维与行为习惯,自觉将市场营销、客户服务与信贷风险管理一体化,并高度关注影响贷款偿还的最本质因素,尽力在经营发展中管理风险,敏锐地发现潜在的风险,在第一时间采取正确、有效的规避或化解风险的措施,将信贷风险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二、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

农总行应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对现行的涉及“三农”信贷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对信贷风险管理各个部门的设置及职责、岗位设置及职责、操作规程和标准、考核评价及奖惩办法等各个环节,细化不够明细的部份,补充缺失的部份,修订不切实际或无法操作的部份,形成一整套能够环形封闭、循环操作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并将这些制度汇编成《“三农”信贷风险管理操作手册》,用以指导并规范信贷风险管理各岗位人员的操作行为。这套制度体系目前至少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一)科学分类及细化各类贷款的准入条件。科学分类最终需要借助风险识别工具与技术,这不是在短期内就可以研制出来的,需要总行组织力量进行系统性攻关。在新的切合“三农”信贷风险管理实际的风险识别工具与技术出台之前,先对现行的“三农”各类贷款的准入条件进行完善,细化风险度的评价标准,明确针对不同级别风险度应采取的防险、避险、化险具体措施的标准。如“贷捷通”贷款的条件,就要针对其快速简便,适用解决小额贷款借款人生产经营急需资金困难的特点,不以借款人生产经营规模为主,而是以评估借款人品质风险、能力风险、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风险、产业政策风险、科技更新风险、市场变化风险、财务能力风险等主要风险对第一偿还能力产生的影响为主。要分别明确评估上述各类风险因素的方法、依据、标准,明确针对不同风险影响借款人第一还款能力应采取的诸如控制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等防险、避险、化险的具体预案,从而使贷款营销人员有标准可营销,审贷人员有标准进行审贷,提高贷款营销效率与质量。

(二)细化“三农”信贷风险管理的岗位操作流程及工作质量考核评价标准。

1.细化审贷人员的职责及操作流程。在现行的条件下,着重突出三点。一是明确审查的范围,切实防止审贷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被滥用。主要是贷款申报材料是否能够证明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的额度、风险控制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初审认为符合规定、但申报材料文字表述不当或不全面的,可以在审贷意见中提出需修改补充完善的地方,直接按规定报合议或贷审会审议,不得退回重新办理。同时,要明确规定审贷的时限。二是要明确初审退回范围。主要是明显不符合贷款条件或能够证明是虚假的申报材料。退回时审贷人员要在审查意见中明确退回的理由。三是要明确贷审会的职责。贷审会必须实行有记名投票。对初审认为存有风险疑点需采取防范措施的贷款,贷审会成员一定要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并记录在案后,再进行表决投票。

2.细化审贷人员工作质量的评价标准。主要考核经审查上报(退回)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规定、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审结、是否能够识别贷款条件规定以外的风险隐患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有效建议等。对是否发生因申报材料中的虚假证明资料未能发现造成的风险隐患或损失的问题,只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履职能力的依据;对人为责任形成事实风险的责任追究,发生一笔按规定追究处罚一笔。总之,要通过明确细致的规范,促使审贷人员能够标准化地、更加客观地履行审贷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

3.细化贷后管理的职责及操作流程。总体要求,要加强对重点借款人贷后现场监控的力度,明确具体人员,安排充足的时间,落实检查的内容、标准及责任,以确保对重点借款人的贷后现场检查能够及时扎实有效,在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充分揭示真实风险水平。初步设想,对综合授信额度在200万元(含)以上、单笔授信在100万元(含)以上客户的贷后检查必须双人双签,即管户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一起到借款客户现场进行贷后检查,评估风险度,并双双在贷后检查报告上签字确认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以防范贷后检查流于形式和客户经理的道德风险。要根据每次贷后检查并经准确评估后调整的风险度或客户信用等级来确定分类管理标准,明确不同风险度客户的监控频率、监控方式及监控内容等,落实客户经理进行动态分类监控。对于在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预警信号,应明确风险经理认真评估确认出现风险信号的潜在风险转化为事实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并在第一时间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落实客户经理或相关业务部门采取防险、避险、化险的措施,避免潜在风险进一步加剧,演变成事实的风险损失;对于风险已经显露但还未形成损失的,应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化解方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损失。对处置风险不得力,人为造成风险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风险后评价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信贷经营部门对借款人每年进行一次(一笔一清的借款人在每笔贷款归还后)信贷资源回报率和经营成果依存度两方面的综合考察、分析和评判。其主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自身信贷管理中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另一方面,进一步挖掘优质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与其业务合作的深度,或及时发现劣质客户,退出与其的业务合作。

三、完善既重结果又重过程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奖惩机制

科学完善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应该向被考核对象传递这样的信息:尽职既是获得稳定工作职位、较高薪酬的根本,也是信贷业务发生风险损失后免责的重要前提;能够激励或约束信贷风险管理岗位的履职人员正确处理好发展业务与防范风险之间的关系,尽心履职,千方百计地将本职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效地经营风险、管理风险。

一是明确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内容。要改进传统的单纯以财务指标为主的结果型考核模型,建立以履职能力、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为主的人才价值型考核模型。对因能够及时识别申报材料中的虚假证明资料而消除风险隐患或防止风险损失的要进行奖励。

二是明确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履职考核结果的奖惩方式。要改经济为主为经济和精神并重、多种方式并举。主要方式有:预期绩效工资、奖金、期酬、增(扣)发绩效工资、经济赔偿、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职务晋降任免、工资晋降级、脱产培训、公费旅游、纪律处分等。

三是明确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主要针对失误、失职、渎职行为。发现一次要及时按规定处理完结,不搞累积和重复处罚。

四、完善覆盖信贷业务全过程的风险监控组织

建议上一级行在县域支行派驻风险管理部,统一管理县域支行的全面风险。人员编制按派驻行的业务量大小设定,但不能少于3人。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从风险管理角度审批派驻行贷款经营权限内的贷款;检查负责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资产保全及处理是否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及操作流程,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尽职;评价信贷管理各个岗位的风险管理质量;对大额借款(借款余额在500万元以上)、借款余额在200万元(含)以上有重大风险预警信号的借款人、风险已经暴露的借款人进行现场检查评价贷后管理及风险处置的工作情况,并作出准确的检查评价结论,提出具体的处置意见;每个季度要对派驻行的信贷风险全面管理质量进行总结评价,提出提高信贷风险全面管理工作质量的建议。承担履职不全面、不到位、风险管理工作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任;因人为责任导致风险未被及时充分揭示、或形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从而以第三方角度客观地对信贷风险进行全面、及时监控,提高信贷风险管理的质量,提高贷款的审批效率。

五、建立有效的“三农”信贷风险管理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要制定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聘任制度。主要明确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任免条件、任免程序及实施细则,以选择优秀的人才从事信贷风险管理。

二是要加强对信贷风险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限期改进、离岗培训、免除职务等措施,用淘汰机制促进相关人员尽心履职,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财务审查履职报告范文第5篇

在公司治理的定位中,董事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通过监督管理层的管理活动,维护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的专业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相对集中地履行董事会的监督职能,包括: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以及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等工作。这些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具有几个鲜明的特征:

第一,专业性。履行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以及监督内部控制的职能,需要一定的财务专长。1999年美国的蓝带委员会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具备“会计或相关的财务专长”。美国的萨班斯法案(2002)强调审计委员会成员中必须有一名财务专家。我国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2001)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02)表明,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中至少配备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为注册会计师或高级职称)。这些公司治理规范都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监督的专业性特征。

第二,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必须就公司的审计质量、会计信息质量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独立的意见,质疑公司存在的风险问题,这要求审计委员会具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价值判断。因而,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家的恰当身份应该是独立董事,才能排除控股股东的影响,专业地判断财务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独立地发表意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最理想的情形应该是,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为独立董事,均为财务专家,但现实中难以做到。蓝带委员会的推荐是,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即独立董事),萨班斯法案也要求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全部为独立董事。我国的治理要求是绝大部分为独立董事以保证审计委员会履职的独立性。

第三,风险导向。从履职的工作重点来看,审计委员会实质上是监督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中涉及的企业风险管理,要确保企业的风险管理有助于识别业务事项和交易及其相关的风险和机会,有助于管理风险容忍度,有助于公司用来监控财务报告完整性和可靠性、使相关威胁最小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需要面对会计舞弊的风险、内控机制失效的风险,以及审计师舞弊的风险,其必须通过成员独立的职业判断和勤勉尽职,有效地评估风险和应对风险。从这个意义上,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应以风险为导向的,并有效地关注企业关键的财务风险以及控制薄弱的领域和环节。

综上所述,审计委员会要高效地履行其公司治理职责,必须聘请善于职业判断和质疑的、独立的财务专家,以其勤勉尽职服务于董事会高效率的监督工作。

二、有效地履行公司治理职能所需要的财务专长

许多国外的研究发现审计委员会聘请了财务专家能保证公司具有更高的财务信息质量,和审计质量,以及有利于内部控制的建设。从国外的研究来看,审计委员会聘任具有会计背景的财务专家更受到投资者的认可。这正是审计委员会的监督特征所决定的,公司治理政策法规也特别关注并引导审计委员会聘请财务专家,财务专家所具有的财务专长(financial expertise)是审计委员会有效地履行公司治理职责的智力储备。

(一)财务素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不都是财务专家,按照现行法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所聘的独立董事起码得具备一定的财务素养(Financial Literacy),如美国证监会的规定所指应具备理解财务报告的能力,具体必须包括如下经济与管理素养:大体上了解对公司重要的经济、商业、运作、法律和财务风险;较好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告间的关系;能组织和提出关于公司经营、业务、内部控制、财务报告过程和审计活动的问题的;能适当地质询管理层。以上均有利于参与监督工作。

(二)财务专长。在审计委员会被认为是财务专家的角色,其素质要求是比较严格的。以SEC规定的规定为例,财务专长(financial expertise)包括:(1)熟悉公认的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2)能对会计准则在会计估计、应计项目和计提准备方面的运用进行评估;(3)有直接和间接地编制、审计、分析或评价相当财务报告的经验,且财务报告的复杂程度与受聘企业相当。(4)熟悉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流程。(5)熟悉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此外,SEC规定以上能力的获得方式还应该在以下范围之内:(1)担任过CFO、首席会计师、主计长、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师等类似职务的工作经验;(2)具备监督CFO、首席会计师、主计长、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师等类似职务的工作经验;(3)具有在编制、审计和评价财务报表方面监督或评价公司业绩或注册会计师的经验。萨班斯法案确定的财务专家的定义包括财务与会计的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也包括财务与会计的管理工作经历。

(三)专业主导。审计委员会是有一组董事组成的专业委员会,有的董事具备财务素养并兼具法律、行业等专长,有的董事是认定的财务专家。在审计委员会的大部分工作都需要用到财务专长进行职业判断,尽管相关的法规表明财务专家不需要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应对监督审计质量、内部控制运行和财务信息质量等专业性的职责中,需要财务专家作为召集人主导工作,并需要其他成员的协作和支持。对于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财务素养和财务专长的要求,是确保公司审计委员会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的基础。

三、财务专家在有效履职中的专业判断

(一)对审计质量的专业判断

公司治理规则要求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审计质量的责任,规定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选聘外部审计师,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工作,以及沟通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确保审计质量。这要求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熟悉审计过程,在工作中进行如下专业判断:准确地判断所聘任外部审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行业声誉,外部审计师收费是否合理,外部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效率,外部审计师与管理层、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师的之间分歧的性质,等等。由于审计委员会要全程监督外部审计师的年报审计,因此,财务专家可以较准确地判断审计师的审计质量,合理地作出是否续聘审计师的决策。

此外,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下转第147页)

(上接第20页)聘任、监督和支付薪酬,判断内部审计师所报告的审计结果和存在问题的性质,以自身对内部审计政策、过程、实务和结果有清楚的理解,与内部审计师在专业上进行有效的沟通,督促改进内部审计工作。

(二)对内部控制运行的专业判断

审计委员会应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运行。财务专家必须要熟悉内部控制机制及其良好运行的标准,并保证应该有足够的职业判断能力以完成下列工作:理解建立和维持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的过程;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设计和运行的程序;检查管理层和审计师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报告和意见;评估所识别的内部控制严重缺陷和重大弱点;确保管理层恰当地处理了已识别的重大弱点并已财务措施进行了纠正。

审计委员会的财务专家应该领导所有成员,借助于自身的专长,检查并评价在管理层的内部控制的报告,包括记录、测试、评估内部控制的计划,评估的结果,所发现的缺陷和所采取的纠正措施。还应该检查并评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包括审计的范围、发表的意见、控制缺陷和审计师识别的重大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