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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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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

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和我区教育系统有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促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师生负责的高度认识,处理好学校安全工作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关系。我校本期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以建立健全各项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为重心,并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创建平安校园。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二、组织领导

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是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学校本期将继续建立健全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摆到学校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中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分别召开班主任、体育教师、值班门卫、后勤保障人员等有关会议,落实安全责任和自查自纠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小结、学期有总结。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网络机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齐抓共管,为全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和工作环境。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沈懿

副组长:谭世平 、 戴灿军

组员:唐爱纯 、 宋梦珩、 柳静静、 段民、郭琼、余静、徐景球,

及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人员分工如下:

教导处、少先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总务处:校园安全、设施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

卫生室:食品安全,卫生防控等

各班级:教学安全、教室安全、饮水安全、教学设施安全及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意识培养、课间安全

体育室:运动场地、器械安全

食堂:饮食卫生安全

门卫:学校及周边安全

四、工作目标

1、安全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行政规章,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创建平安健康文明校园。

2、安全要求: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无违纪、违法和犯罪现象;无重大打架斗殴,无逃学出走等不良事件发生。

3、安全保障:无体罚、变相体罚、侮辱学生事件发生,无学生成绩排队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活动场地、教学设备无安全隐患。

4、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意识和应急能力。

5、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准确报告学校安全事故;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参加任何演出、庆典、比赛等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和劳动。

五、安全措施: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校长对全校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工对所管理的器材物品、操作过程、教学过程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

把学校安全工作确立为学校中心工作,在全校会议上强调并利用全校教师会议,对学校教师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定安全责任状。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继续举办好一年一度的“安全制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和“禁毒教育周”“法制教育周”等活动,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的意识,使之学法、懂法和守法。对学生特别要加强防止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依法办学,按章管理,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不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治安问题,使全校的普法率达到100%。

3、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在原有安全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清查和补充,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建立各种紧急预案,实施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使安全工作有章可依,有章可查。

4、加强学校的内部管理,做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本学期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的管理,监督好门卫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的情况,并经常检查门卫的来客登记盘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坚持实行领导值日制,坚持实行每天教师值日制。负责督促检查学校的日常教学秩序、管理秩序和卫生、安全、学生的行为规范、以及学生放学乘车等安全。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和“技防”并举的原则,作好节假日值班安排和记录。以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防患于未然。

重视学校安全教育,采取讲座、参观、观看电影录像、演练、主题活动、出版墙报、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学校将严格遵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学校重点部门的消防安全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技术规范、监督执行、经常检查、依法管理。对学校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品做到专人专管,排除隐患、杜绝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学校将加大交通安全教育的力度,增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结合“交通安全教育月”,举办安全教育报告会,请交警支队派人来校进行交通法规讲座,在校园里举办交通事故案例的黑板报展览,做到交通安全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发状态。

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布置自查安全工作,实行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各完小、各部门、各人员要认真仔细地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整改,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侵害。

学校实施师生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申报制度,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校领导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出游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开展

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台帐,详实可查,实行月工作小结制,向教育局实行月工作反馈制度定期向教育局汇报,~年学校将继续做好全体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全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工作制度,努力为师生办实事,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稳定教师队伍,增强全体师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的教学环境,积极创建和谐平安的校园,使学校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2006年,我校安全、普法、综治和“未保”工作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定社会大局、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宗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四五”普法和依法治校进程,为我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保驾护航。

一、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继续开展以创建“安全学校”活动。各校要根验收的标准,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到“安全”的活动中。

   2、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知识教育。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挖掘文本的安全知识资源,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增强安全意识,使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范安全常识,提高自防自救自护能力。

   3、加强安全管理。继续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校舍安全、游泳安全、外出活动安全等一系列涉及学校安全工作,做到期初有布置、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有督促,期末有评比、有总结,努力减少和遏制各项安全事故的发生。

   4、通过学校宣传栏、广播、家长学校等阵地和学生大会、安全例会、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信等途径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到师生、学生家长和广大人民群众,使学校的安全教育形成校内外强大合力,上下齐抓共管,共筑安全防堤,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系数高健康和谐的环境。

二、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

   1、各校要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重视整个教师队伍的普法工作,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全面推进我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2、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坚持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为载体,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素质,推进依法治教进程。首先,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建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施教;其次要以“四民主两公开”为载体,扎实推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深入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教育环境,是关系到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大问题,也是搞好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内容。各校要定期与不定期对学校及周边治安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对学校内部的治安及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内部安全和治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得力,教育是否落实,设施是否过关,特别是要对学校内部的重要要害部位(食堂、宿舍、电教室、办公室、财务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继续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力度,促使教书育人的环境不断优化,治安秩序保持平稳。

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和许多困难,各校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贯彻“两法”的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依法尊重和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并努力做好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二是要继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学生严禁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的教育,正确引导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生活观;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文化、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别是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隐患的打击力度。三是突出重点,切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各校要继续坚持帮教制度,要定人、定时、定责任,充分利用新课程改革的大好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抓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毫不松懈地做好控制流失工作,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月活动工作安排。

                                                              罗镇乡中心学校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

2006年安全法制月活动工作安排

月份工作内容

二月份1、各校组织修订和完善学校各种安全防范制度,制定学校普法、综治、“安全”等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明确各种安全岗位人员职责;

2、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三月份1、各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3月28日);

2、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

四月份1、各校组织学期中安全大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2、组织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五月份1、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一次以道路交通、游泳、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

六月份1、开展“世界禁毒日”活动教育(6月2日);

2、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展“消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并开展一次消防专项整治活动(6月11日);

3、布置学校期末安全大检查;

七月份1、组织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月活动,及时整改校舍安全隐患;

3、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月份1、做好学校暑假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各校修订各项安全责任书,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

3、组织开展“反”宣传教育活动;

九月份1、学期初安全检查;

2、各校组织各教师、班级、学生及其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十月份1、各校组织师生开展冬季森林防火、消防知识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2、在师生中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3、组织学生参加市安全法制知识竞赛或征文比赛;

十一月份1、学校组织“创安”自查自评及总结工作;

2、做好迎接各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

3、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4、组织开展“11.9”消总结;防宣传教育活动;

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条例》,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学校校长和县幼儿园园长(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由中心小学校长负责)保证实现下列责任目标:

1.把创建“平安校园”、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推进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综治和平安创建以及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2.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明确专门处、室和专人负责,工作制度完善,台帐资料完备,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3.维护学校稳定措施落实,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处理和老户化解工作,总量比上年有所下降,坚决杜绝非正常进京赴省上访、重复上访、缠访和闹访。严格执行工作一岗双责考核、矛盾纠纷调处、信息排查报送、责任包干、督查通报、一票否决、领导接待、规范处理等八项制度。

4.治安防范机构健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完善,综治、保卫组织健全,技防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运转正常,人防、技防、设施防范措施到位,不发生财物被盗、被抢案件。

5.认真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排查调处制度健全,化解责任落实,活动开展正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无非正常死亡,不发生围堵公路、铁路、冲击党政机关、聚众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重大。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等人员管控措施落实,不发生外出以及赴省进京滋事事件。

6.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力度进一步增强。“平安校园”、“无毒校园”、“无犯罪校园”等系列创建活动广泛开展,长效管理措施落实,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创建质效明显提升。

7.安全工作监督管理措施到位,不发生在全县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火灾、交通、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

8.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有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珍惜生命、远离、远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职工、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无教职工和在校学生犯罪。“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得到贯彻,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教育转化措施得到落实,无重新犯罪。

9.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和管理秩序稳定。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的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校园周边200米半径范围内的电子游戏室和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坚持整治和巩固并重的思路,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努力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0.建立请示报告制度。确需学生参加的各类社会庆典和公益宣传活动,必须在得到当地政府安全保障承诺的前提下,书面报请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案件、意外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局分管领导和局综治办,不得瞒报、谎报、越级上报。

二、县教育局负责对各学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社会稳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对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指派工作组协助进行整治,对面上的典型经验负责总结和推广,对完不成目标的校长、园长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三、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县教育局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核,局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园)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县教育局学校(园):

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十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师生、服务教学为宗旨,紧密结合教育实际,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研究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园的长效工作机制,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减少师生违法犯罪案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校风树立、师德学习,努力实现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制观念等思想道德素质的显著提高;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实现以良好的校园秩序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为主要标志的校园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使学校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原则

综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齐抓共管和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要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和措施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治理难度大。在做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治理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治理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学校的安全稳定,关系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健全责任体系。

校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副校长是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要层层承诺,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岗位责任书,建立校长包学校、年级组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坚持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每月至少组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一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会议,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研究、部署、分析和解决一定时期内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创建活动要做到五有,即:有创建机构、有活动方案、有长效机制、有活动资料、有活动效果。

4、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安全基础保障,提高校园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强治安保卫力量。明确岗位职责,并建立相应保障机制。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利用一定资金完善校园重点部位监控和报警系统的建设,并做好技防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确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时,要切实将人防与物防有效结合起来,确保学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地的综治部门,协调公安、交通、卫生、消防、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重点治理流动商贩等非法经营和打击校园周边骚扰学生的无业游民,为学校创造良好的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

5、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对食堂检查力度和密度,下大力提升食堂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堂的卫生安全和饭菜价格:二是校舍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要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有关校舍工程要求和会议精神,特别是要做好危房校舍及设施的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校园师生伤害事件和不稳定事故的发生;三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健全消防安全的长效机制,加大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强校园用电设施的改造,及时更新陈旧老化的电线、电缆等设施,坚决取缔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要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出口标志齐备、有效,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四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抵制交通违法行为的习惯。

6、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把纪律教育、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学生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二是通过法律进校园、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开办板报、橱窗、广播等形式,在师生中大力普及法律法规以及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帮助学校解决法制纠纷,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询的工作水平。责任到人,快乐施教,严格管理,有效防范在校生违法犯罪的发生。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安全教育日、综治宣传月、交通安全日、见义勇为主题宣传活动、法律进校园、124法制宣传日、爱路护路宣传周等主题教育,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校园板报、橱窗、墙壁创设安全文化平台,悬挂校园安全条幅和标语,加大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使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接受先进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风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以文化传承的力量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小学综治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学校治安保卫制度

1、学校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指导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保卫科负责维持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综治办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保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限期整改。

4、发现盗窃、刑事等事件时,要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

5、经常检查报警器和灭火器,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发现火灾时,要立即报警,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火。

6、治保组织负责调解教职员工及家属中的民事纠纷。

7、外单位人员入校,校内物资出校均按《门卫值班工作制度》的规定办理。

8、外来人员在学校公寓住宿,事先须向保卫人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9、加强党政领导办公室、档案室、财务科、仓库、食堂、锅炉房、电教室、实验室以及汽车库等要害部位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

10、节假日由学校总务处安排专人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督促值班人员落实到位。

二、综治办工作制度

1、及时贯彻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协调学校的综治工作。

2、实行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与学校各处室层层签订责任状,按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3、掌握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处室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4、深入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总结经验,当好参谋。

5、认真办理日常事务,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综治办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规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创文明安全学校(小区)活动。

3、指导督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综治目标管理。

4、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并实施奖励与处罚。

5、综治成员要注意分析学校的综治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6、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7、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事项。

四、保卫科工作制度

1、组织开展群众性法制、法纪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

2、密切依靠群众,实践群防群治方针,做好“六防”工作(防渗透泄密、防毒、防黄、防治灾害事故)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开展突发事件预防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注意突发事件动向,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强化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4、认真督促强化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导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并确保以上部位安全。

5、严厉打击现行的破坏学校安全稳定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案发现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追查破案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开展义务消防员应急事件处理的技能培训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各处室做好灾害及事故预防工作。

7、负责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装、管理、维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贮使用,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工种工作人员开展防火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8、做好节假日安全保卫工作,制订必要的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执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规定,依法遵纪开展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事项。

10、门卫值班人员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治安、卫生、摊点的监管工作,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11、工作应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做好大门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值班时发生的问题和可疑情况及时上报保卫科。

12、对进出人员可以进行询问和查看其相关有效证件,对身份不明、无正当理由进出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并上报保卫科处理。

13、对装卸物资、家具、办公用品进出大门的车辆必须严格检查、核实手续,问明情况,符合条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规定者,应予留置,并上报保卫科。

14、大门开启时间:早上6时整;关闭时间:晚上12时整。未按规定时间进出校门者,门卫可核明情况收取一定费用后,予以放行。

15、门卫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负责校园内或宿舍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悬挂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约

1、积极宣传,认真学习《消防法》,努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和管理力度,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3、加强用电管理,增设各种安全设施,严禁表外用电和超负荷用电,严禁私自接电和改装用电设备。

4、加强用火管理,学校食堂和住户厨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灭,尽量不燃放烟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时要注意防火。

5、不得乱接乱搭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烧水、做饭,实验室、保管室严禁吸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

6、供水、用电等公共防火设施要倍加爱护,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人员奋力扑救,对火灾事故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以上公约,全系统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学校综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岗的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二、具体要求:

第一条:教职工应全力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教师在课堂上,除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严密组织课堂秩序,并留心学生注意身体、精神等诸多方面的状况,保证学生课堂中的安全。

2.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时值勤)积极维护好课间秩序,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进校前,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班主任教师应按时去接学生进楼,并全程护送至教室。

4.学生一经进校,除放学外一律不准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由教师陪同出校。

5.学生放学,一律统一站队,由班主任教师护送离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和执勤教师共同护送学生到解散地点。

6.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活动,责任教师(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裁判员教师等)应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7.学生参加校内集会或校外活动,一律安排配班教师。配班教师应协同班主任教师组织好学生秩序,责任共担。

8.学校实行静校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在放学时随意滞留学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许学生使用电器。

10.后勤部门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学校的门窗、护栏、墙皮、电线设备及防火设施等,体育教师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体育设施,保障学生不受伤害。

11.教职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有责任按照学校各项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第二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事业道德规范。

12.教职工不得参与等会、道、门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侮辱学生或侵害学生人身权力。

15.教职工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严禁在校传销,代销未经学校许可的有关物品。

16.教职工一律不许让学生从事为教职工服务的事情。

17.教职工应礼貌对待每一位来校家长,不得与家长发生任何争吵。

18.教职工之间应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得挑拨离间,造成事端,不得发生教职工之间争吵甚至打斗行为。

19.教职工之间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师乃至学校的声誉。

第三条:教职工有责任保护学校资产不受侵害。

20.教职工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1.教职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22.教职工不得窃取学校财物,不得借用公物长时间不还而据为己有,不得丢失公物,不得因违规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损害。

23.校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财产保管制度和财经手续纪律,不得因此给学校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