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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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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

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1篇

按照学院国庆节放假通知,全院各单位认真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工作要求,确保了节日期间校园平安、稳定、祥和。其中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警官培训部、成人教育处、后勤管理处、警体部等单位部分同志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辛勤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现予通报表扬。

一、院办公室节前拟报了值班备勤安排表,节日期间确保全天有人值守,及时处理来文、来电,加强网上安全巡查和信息工作,做好档案查询和印信服务等工作,完成了上级有关材料的报送。

二、组织人事处节日期间完成了**工作专题报告,拟定了学院岗位认定和绩效工资发放建议案。

三、宣传处节日期间进一步加强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关材料的收集工作。

四、保卫处节日期间加大对进出校门人员及车辆的盘查、登记和管理力度,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巡查和院内重点要害部位实时监控责任制,加强对夜间值勤保安监督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五、学生工作处针对假期较长、新生思想容易波动等实际,每天坚持处领导带班、大队干部值班、学生骨干轮流值勤的三级值班制度和每日查岗考勤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履职。新生军训大队在加班加点施训的同时,认真做好新生尤其是身体带伤新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警官培训部节日期间完成了外警培训相关材料的拟制和外警培训用房设备、设施调试等准备工作;做好全省吸毒检测、吸毒成瘾认定资格培训班各项开班准备工作;按照公安部要求,完成了全国地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支队长培训班总结材料报送工作。

七、成教处做好节日期间新生报到服务和军训工作,加强对在校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确保了学生稳定。

八、后勤管理处节日期间完成了北院餐厅、楼道维修、北院学生宿舍自行车棚、外警培训餐厅等建设和改造工作;做好教工宿舍安装智能化水表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教工房屋装修检查,确保教官花园设备安全;保障了南北两院新生军训期间的伙食供应;完成了南院报到新生的被装发放和**年全院教师服装网上申报工作;做好了南北两院新生军训期间的医疗服务;加强对商业网点管理,清理、关闭北院食堂三楼网吧。

九、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坚持节假日值班,确保学院网络安全畅通,保障校园网和核心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校园用户网络故障。

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2篇

《检察风云》:冯检,听说2011年你到黄冈市检察院工作以后,一直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放。你为什么如此重视此项工作?

冯检察长:执法办案是法律监督的基本手段,是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无法想象,如果执法办案不规范,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又从何而来?没有了公信力怎么取信于民?

当前,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人权意识不断增强,对严格规范执法的期待越来越迫切,对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执法条件下,检察机关执法活动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不仅要求我们执法严格、公正,还要求我们执法规范、文明。同时,过去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办案的典型案例,也深刻警示我们要时刻保持对规范执法的清醒认识。因此,我们只有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实现全面规范,才能赢得社会的认可、理解和支持,公信力才会不断得到提升。

《检察风云》:这几年来,你们在执法规范化方面是怎样下大力气抓出明显成效的?

冯检察长:持续不断的大整顿――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三个专项”(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办案安全隐患)治理、扣押款物专项清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等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的教育整顿活动。当时,省院敬大力检察长提出“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绝对禁止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绝对禁止违法违规扣押、冻结及处理款物;绝对禁止在办案区违法违规关押犯罪嫌疑人,或者将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违规提押到办案区进行讯问;绝对禁止接受吃请、收礼,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关请托人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必须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不安排录音录像不得进行讯问,每次讯问笔录都要准确记载)的办案纪律,我们结合黄冈实际,采取了“六个纳入”(规范执法纳入每次自侦工作会议主题,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纳入对基层院和市院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纳入每期自侦干警培训班培训内容、纳入对干警的测试科目、纳入检务督察重点)的措施,确保“四个绝对禁止,一个必须实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禁令要禁,铁律要铁”。既然有了纪律,就一定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我们严厉查处规范执法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对那些置上级要求不顾、敢于顶风违纪、影响恶劣、严重败坏检察形象的典型,我们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铁的手腕保证执法作风的转变、执法制度的落实。持续、高强度的教育整顿活动,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迅速取得明显成果,又通过建立实施长效机制,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不断得到巩固,使规范执法成为一种常态,以此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检察风云》:执法规范化建设有什么要求?

冯检察长:执法规范化的具体标准,高检院公布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中阐述得明明白白。概括地说,就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就我们的理解和实践,就是认真落实好省院规范执法24项任务,设法让“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这八个字植根于每一位检察干警的头脑中,化为自觉行动。

《检察风云》:“植根于头脑”,就是真正地在思想上扎根,这可是件难事啊!请问怎么个“植根”法?

冯检察长:当然是从开展教育活动着手!但教育活动一定要抓到实处――要大道理小道理一起讲,我们并不避讳从个人利益的角度进行考量,通过深入开展检察职业风险意识教育,让广大检察干警明白不规范执法将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风险――

政治风险:因个人履职不当而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或影响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发展大局,这种风险一旦形成,你承担得起吗?

经济风险:单位或个人出于经济利益的考量而未正确行使职权,会使单位或个人在经济上蒙受巨大的损失;

法律风险:因执法不规范而发生错案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廉政风险:检察干警个人因经受不住各种利益的诱惑而不规范执法,从而腐化堕落,这样的后果大家都懂的……

另外,我们还通过剖析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让执法干警明白规范执法于公于私的好处,不规范执法会给对单位和自己造成什么样的灾难性的后果。总而言之,我们想方设法促使干警牢固树立风险危机意识,牢守底线不违法、不踩红线不违纪,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念融化于血液之中。

《检察风云》:能介绍一下你们是如何结合新刑诉法的实施开展执法规范化活动吗?

冯检察长:可以。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规范讯(询)问行为: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规定,不超时在办案区羁押、留置犯罪嫌疑人;严格实行审押分离、审录分离;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全面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对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律在看守所讯问,确保每天至少安排犯罪嫌疑人还押连续休息6至8小时;询问绝不限制被询问人的人身自由,绝不进行拘禁、留置或者变相拘禁、留置。

规范证据采信:积极推行公诉引导侦查,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排除违法违规讯问笔录入卷,确保证据合法性……

规范赃款赃物管理: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的工作规定》,严格扣押冻结款物范围,严格扣押冻结款物处理程序,严明扣押冻结款物处理方式。

规范办案区管理:严格执行省院的有关规定,全面完善办案区“五室”、双通道、强制物理隔离、视频监控等设施,强化安全值班守备,确保办案安全。

这些规范的执法行为,契合了新刑诉法关于侦查措施、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证据证明体系标准更高的要求,为侦查、公诉等工作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实践经验,也为新刑诉法的实施奠定了工作基础。

《检察风云》:你们的努力取得了那些成效?

冯检察长:2013年,我们在2012年初步打造规范执法“黄冈品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提升品牌效应,以更高标准推动规范执法,实现了从“严格落实要求”向“追求精细化”的跨越。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和渎职侵权案件保持强劲势头,2012年、2013年分别以20.00%、21.21%和2.3%、29.55%的比例大幅提升,办案质量也迅速提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率逐年上升,2013年分别达到96.77%、96.72%;近两年已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逼供、诱供”为由翻供的案件;没有无罪判决案件。执法办案能力明显提升,突破案件能力显著增强,先后侦破了一大批窝案串案并以“零口供”侦破大要案三件。省院交办案件都成功突破。

如在办理省院交办的湖北某拍卖公司涉嫌犯罪案件时,我院立办职务犯罪11人,发现涉及全省范围内的贿赂犯罪线索70余条,省院将这些线索交办其他市州分院后,全省各地查处42人。我们还通过转变侦查模式,注重侦查谋略,倡导智慧办案,促使15人在初查阶段就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全市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13人立案侦查,其中县处级干部三名、执法人员一名……规范执法办案以后,我们实现了无超时限、无刑讯逼供、无安全事故、无因执法方式不当影响发展大局的“四无目标”……

《检察风云》:执法规范化对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等方面一定大有裨益吧!

冯检察长:是的。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干警的素能在逐步提升,可以说,我们的干警面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的新要求,能够迅速适应,在执法办案方面做到了无缝衔接、同步合拍。

还是数字最能说明问题: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有四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4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最佳文明单位及全市优秀党组中心学习组、优秀领导班子等16项省市表彰。

省级文明单位履职报告范文第3篇

在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全省各级国税机关紧紧围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局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惩防体系检查,精心制定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成立9个检查组,分别由省局领导带队,对17个市国税局机关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8类44个问题。组织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小金库”和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清理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督促各地认真进行整改。

(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请记住我站域名/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

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

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促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国税人员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风险防范教育,提升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要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省局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继续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