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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吃螃蟹”的银行
追根溯源,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最早产生于龙江银行大庆分行(即原大庆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大庆商行”)。大庆商行2006年开始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研究,最初是受到中粮集团“全产业链”理念的启发,从原材料生产到采购,从农产品加工到食品生产,再到食品终端的零售,形成了从田间到餐桌的链条,其中的各参与主体都被供应链条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沿着链条上的节点分析,大庆商行抓住了生产与加工这两个环节的核心企业,开展了资金流、物流全封闭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尝试。
第一次实践是2007年以林甸县的马铃薯加工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供应链贷款,以核心企业做担保,大庆商行为农户发放了191万元的马铃薯种植贷款。在一些农户出现土豆质量不达标,无法偿还贷款的情况下,由核心企业代偿了14万元贷款本息。针对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大庆商行进行了认真研究,发现问题出在农民习惯于粗放作业,靠天吃饭,导致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无法保证,从而产生贷款风险。随后,大庆商行将科研院所引进到业务模式中,通过与东北农业大学合作,组织专家为农户开展科学种田讲座、进行田间指导,改变了农户传统的、靠经验的种植习惯,使定量播种、测土施肥、节水灌溉、棚室种植等技术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农作物亩产量平均提高约40%,农产品品质也有所提升。最终使借款人的收入增加,偿还贷款有了保障,贷款形成了良性循环。此后,大庆商行针对不同区域的经济特点和种养殖习惯,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培训,农业科技得到更广泛的应用,贷款风险进一步降低。
“五里明模式”的诞生
通过不断创新和完善,大庆商行以中粮肇东生化能源为试点企业,将农业供应链金融率先在黑龙江省肇东市五里明镇大面积推广。在“公司+农户+银行”的农业金融新模式下,按照产融协同理论,在同一个平台上不同层次的系统之间,通过业务关联的互补和合作,使业务流程从无序向有序转化,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产生了积极的协同效应。中粮集团业务单元、银行、农户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带动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有目标地为中粮培育了优质玉米原料基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随着各种元素的不断加入,形成了“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农户+政府+银行+保险+科技+其他”的开放式农业供应链金融框架,又称“五里明模式”。
这种模式通过挖掘农业供应链成员的内在合作关系,能够借助核心企业对供应链的管理功能,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分散农户贷款业务进行批量化操作,低成本、低风险开展业务,从而实现各方共赢。2009年6月,总书记在视察五里明期间,对农业供应链金融高度赞赏。“五里明模式”的成功,标志着成熟的农业供应链产品体系已经形成,为农业供应链金融向着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
龙江银行的传承与发展
龙江银行是在重组原大庆市商业银行、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引进大正集团、中粮集团、北大荒集团等优质股东,于2009年12月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之后的龙江银行继续将目光投向“三农”蓝海,结合黑龙江省情及龙江银行的股东优势,确定了“面向农业产业、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和“城市吸储,返哺三农”的差异化经营战略。
龙江银行继承和发展了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并坚持不懈地开展产品创新,目前已经形成了农业供应链融资的五种模式和六大产品。同时,针对农户抵押物不足的问题,与中粮信托在“五里明模式”的基础上,联合开发了土地使用权信托计划。通过中粮信托的中间作用,将土地信托权利质押给银行,解决了因农村土地不能抵质押导致的贷款难题。为了保证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先进性,龙江银行正与荷兰合作银行开展深入合作。荷兰合作银行是全球农业产业金融经营最好的银行,其农业贷款已占荷兰农业产业信贷的80%,在全球范围内拥有上百人的研发团队。龙江银行拟引进荷兰合作银行的专家团队,共同研究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产品创新,推动农业产业金融进一步升级。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解析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前提条件
就农业而言,其产业链可划分为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农业生产,农产品收储和加工、农产品销售四个主要环节。在农业产业链内,农资公司、农户、农产品收储和加工企业、农产品贸易公司构成了维系产业链运作的主体,形成了物流和资金流的双向循环。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原材料和农产品因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而增加其价值,给相关企业和农户带来收益。各参与主体将产品或服务提供给最终用户的上下游企业,从而形成了农业供应链。这种多向的农业供应链成为构成农业产业链的基础,在其发展过程中,供应链各环节的资金需求为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创造了前提条件。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设计思路
农业供应链金融改变了传统农村授信业务单户考察、单笔监测、自上而下的点对点模式,站在农业供应链全局的角度,根据当地优势农业和特色农产品,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为中心,捆绑上下游中小企业、农户和消费者,提供支持农业供应链的系统性金融解决方案。这种运作方式,落实了以“实贷实付”为核心的信贷管理变革要求,通过供应链的信用转移作用来支持供应链各个成员,既有助于解决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融资难问题,更有助于提升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类型
龙江银行根据种养加、产供销各环节的金融服务需求,开发了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五种模式和六大产品。五种模式为:“(农资)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合作社+农户”、“(收储加工)公司+农户”、“核心企业+中小供应商”,与农资生产销售、农产品种植养殖、收储加工、品牌食品生产等农业产业链的四大环节匹配,促进各环节的协调运转。六大产品为:种植户进行农业生产融资的种植贷、养殖户进行规模化养殖融资的养殖贷、种植户采购农业生产资料融资的农资贷、粮食经销企业贸易融资的粮贸贷、合作社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农信通、农户购买农机融资的农机贷。同时,结合借款人实际,灵活运用信用、联保、抵(质)押等担保方式,对特殊需求通过保理、信用证、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产品予以满足。结构性融资产品的出现,既满足了供应链成员的金融服务需求,又提高了龙江银行的市场拓展和盈利能力。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目标市场及客户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生产物资、农产品加工业、粮贸企业和农机六大目标市场。面对的客户可按照不同的角度细分:按行业分为农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按照涉农贷款的主体可分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农村妇女创业贷款等;按照农业产业链上参与方性质可分为供应商、生产商、销售商、加工企业、零售企业、终端消费者、农垦、地方企业等。龙江银行形成了金字塔型的客户体系,农业供应链当中的农户是金字塔的基座,核心企业为金字塔的塔尖。
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效果评价
明晰的农业产业金融发展思路和独辟蹊径的产品体系,带动了龙江银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截至2011年9月末,龙江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422.64亿元,比成立之初增加1017.26亿元,增长250.94%。2011年前九个月实现净利润12.25亿元,同比增加8.45亿元,增长222.37%;农业供应链贷款余额72.48亿元,累计投放268亿元,覆盖土地3870余万亩,惠及农户和就业人群超过550万人。
案例分析
肇东市海城乡“收储公司+农户”模式。肇东市海城乡地处城乡结合部,与中粮(肇东)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共有耕地11万亩,其中9万亩种植玉米,年产粮食1.3亿斤,其中商品粮5000~6000万斤,主要出售给中粮肇东。农户生产所需资金半数靠贷款,平均每户贷款4000~5000元。全口径年贷款规模为2700万~3000万元,2/3为种植业贷款。
运行模式:首先,农户与中粮签订订单;然后,龙江银行为持有中粮订单的农户发放贷款和回收贷款;待收割后,农户按照订单向中粮出售玉米;最后,中粮按订单收购玉米,并协助龙江银行回收贷款。贷款的发放、玉米订单的履行和贷款回收都由政府协调组织。
实施效果:利用中粮与海城乡玉米农户稳定的购销关系,以合同、协议等方式作为支撑,通过现金流的“体内循环”,实现资金在公司、农户、银行之间封闭运行,在保证贷款安全性的前提下,有效缓解了农户融资难问题。龙江银行为海城乡玉米种植户年均投放贷款1000余万元,覆盖耕地5万余亩,对地方经济的拉动十分明显。
五里明“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五里明镇2008年成立了三家玉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一家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同年进行了土地规模化种植试点,约1万亩,平均亩产达到1058公斤。2009年五里明镇通过合作社形式又流转、整合了3万亩土地,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在2009年合作社种植资金紧缺,无银行为其融资的情况下,龙江银行与中粮集团通过创新“公司+合作社”模式,解决了借款人的燃眉之急。
运行模式:首先,农户以土地入股加入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由单一农户生产方式转变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管理;然后,银行与合作社签订协议,以合作社股东发起人代替农户成为承贷主体,公司或农户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且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抵押方式;进而,农民合作社与中粮肇东签订粮食购销合同,中粮收购合作社农产品,以订单形式解决了粮食销售渠道;银行再与中粮肇东签订协议,由中粮肇东协助银行将合作社贷款本息从粮食收购款中代扣,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的封闭运行;除此之外,银行还与东北农大合作,对玉米种植及收割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定期病虫害等灾情预警预报和防控措施;最后,政府为合作社提供基础建设和大型农机具的支持。
实施效果:中粮集团业务单元、合作社、银行、农户等各方有机结合,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带动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截至2011年9月末,龙江银行对该区域累计投放贷款2000余万元,信贷产品收益率达到8%以上,并且带动了银行间接受益的增加。在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推动下,五里明镇土地规模化经营面积由最初的1万亩增至7万余亩,农民亩均纯收入增加300余元,亩产增加600斤,为中粮集团稳定粮源5万余吨。同时,有效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该镇共有农村劳动力9000余人,其中约1/3被吸纳入社劳动,1/3发展畜禽养殖,1/3向城镇化转移。
肇源县“公司+农户(养殖)”模式。肇源县文国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800万元,现有员工280人,固定资产达3000万元。公司下设饲料加工厂、孵化厂、分割鸡批发商店、兽药经销商店,有冷库2座,贮存量4000吨。公司实行一条龙服务为农户统一提供鸡雏、饲料、兽药,并按保底价回收肉鸡。龙江银行利用公司与农户稳定的购销关系,以合同、协议等方式作为支撑,通过现金流在公司、农户、银行之间的体内循环,为农户提供资金支持。
运行模式:农户向公司赊购鸡雏和饲料,并按照协议将商品肉鸡出售给公司;公司负责孵化鸡雏、提供生产饲料、收购农民饲养的肉鸡,同时为农民贷款进行担保;由保险公司为肉鸡养殖提供保险,保费由农民、公司和政府分别承担;政府为农民贷款贴息,并承担保险的部分费用。
实施效果:龙江银行为养殖户投放贷款2000余万元,惠及农户2000余人次。与传统养殖业相比,这种运行模式能够降低农户养殖投入成本。公司以不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产出肉鸡,使养殖户获得较高的收益。通过与公司的协议约束,以及科技、保险等环节的加入使农户收入更加有保障。
肇州县“协会+农户(肉牛养殖)”模式。肇州县朝阳乡共合村以肉牛养殖闻名,肉牛存栏5600头左右。全村有1000多户农民,其中大规模养殖150多户,最大单户养殖规模达到300余头。该村成立了黄牛养殖协会,由协会统一采购架子牛、统一防疫、统一销售。为了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在协会的担保下,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持下,龙江银行对该村肉牛养殖进行了资金支持。
运行模式:养殖户由协会提供担保向银行融资,按照科技指导开展养殖项目;协会负责统一购牛、统一防疫、统一销售,为会员贷款进行担保;银行在协会担保下,为农民解决资金需求;科研院所为养殖户提供技术指导。
实施效果:银行利用协会组织性较强的特点,在协会的担保下,以合同、协议等方式,通过现金流的“体内循环”,实现贷款资金在协会、养殖户、银行之间封闭运行。截至目前,龙江银行为该村养殖户累计投放贷款2800余万元,扶持养殖户2000余人次。该模式实现了养殖业信贷资金封闭式运行,为养殖户因缺少抵押物而导致的融资难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
肇源县福兴乡“协会+农户(棚室种植)”模式。肇源县福兴乡复兴村是以棚室种植蔬菜、瓜果为主的棚室生产小区。该村成立了兴福蔬菜生产专业合作协会,协会注册资本448万元,现有棚室1000余栋,社员264人。在经营管理上,由协会负责将农户的产品集中销售,农户与协会再进行结算。针对该协会和种植农户的实际情况,龙江银行采取农户联保、协会担保、保险公司承保的“三保险”方式。
运行模式:首先,农户负责棚室蔬菜种植,并按协议交由协会统一销售;然后,协会对会员生产的蔬菜统一对外销售,统一技术,统一种肥,为会员担保取得贷款,在销售款中将贷款本息扣回;政府收费采取减免等政策扶植,提高了协会及农户的积极性;保险为棚室蔬果生产提供自然灾害风险转移。
实施效果:利用协会(合作社)与农户结成的统一销售、统一技术、采购和管理的关系,实现贷款资金在协会(合作社)、农户、银行之间封闭运行。农户联保和协会的担保进一步降低了贷款风险。截至目前,龙江银行累计为该协会成员发放种植贷款2000余笔、1311.5万元,支持棚室500余栋,帮助农户增收1000余万元。
参与方利益得到保障
农业供应链金融实现了参与各方的互利互惠、共同发展。一是对公司来说,推动了订单农业的发展,稳定了原料基地,降低了财务费用,便于其实施低成本战略。二是对大部分农户来说,在收入增加的同时,劳动力从土地解放出来,可以从事其他经营;对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种植大户来说,身份从传统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收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三是对借款主体合作社来说,其融资门槛降低,议价能力增强。四是对银行来说,在低风险下,开拓了新的业务品种,增加了客户群,带动了储蓄、银行卡等业务量的增加,提高了银行创收能力,差异化经营策略得以实施,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五是对政府来说,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加速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六是对科技部门来说,获得了更多的实践经验,加速了科研成果转化。七是对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来说,拓展了新业务,增加了收益。
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有推广价值
龙江银行通过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农业生产者通过实施规模化的农机作业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保险和科技的结合使农业生产摆脱了传统农业“靠天吃饭”的粗放状态,为农民掌握现代化农业生产技能创造了条件;在土地流转基础上形成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实施“订单农业”的主要载体,有效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闲置劳动力向养殖业、农业产业工人以及城市务工人员的转移,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来源渠道,实现了农民的收入的稳步增长,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龙江银行通过实施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经营效益得到提高,支农效果十分显著,达到了政府支持、股东满意、农民拥护、品牌形象和影响力明显提升的多赢效果。可以说,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符合我国农村金融创新发展方向,在当前形势下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可复制性强
龙江银行农业供应链金融支持的“三农”经济个体所具备的特点,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十分普遍,因此,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这种可复制性已经通过了龙江银行的大量实践验证。在大庆市肇源县开展的“公司+农户(养殖)”的肉鸡养殖项目获得成功后,龙江银行在齐齐哈尔市永裕肉禽复制了这种模式,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成效。龙江银行将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作为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重要平台,在齐齐哈尔市克山县,龙江银行通过设立村镇银行与昆丰大豆合作社实现业务对接,将3万入社会员以及100万亩耕地纳入了农业供应链金融支持范围,实现了对肇东“五里明模式”的发展与延伸。目前,龙江银行正在沿着战略股东中粮集团的产业链,在安徽、宁夏、湖北、福建设立村镇银行,进行农业供应链商业模式的复制。
风控手段有效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农业金融;服务现状;选择模式
满足农业产业链中各类主体的融资需求作为金融支撑的核心,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经济要素和内在动力。然而,我国的农业金融因其存在“高成本、高风险”的弱点,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厌恶特性很难匹配的矛盾一直难以解决。因此,我国农业金融发展的困境即是找到合适的方法与金融技术来解决农业金融所面临的“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问题。
一、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现状
根据“十二五”规划,江苏省目前的众多金融机构都在开展相应的供应链金融,但是无论其形式还是业务名称等都没有统一的模式。另外,除了通用模式(仓单质押、保兑仓、融通仓等)外,像仓单进出口押汇、应收账款票据化、未来提货权质押融资、担保提货、贴现、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短期融资、打包放款等其他金融产品均可当做是供应链金融模式的附件、延伸、变形。
经过分析发现,其供应链金融服务多集中在苏南、苏中等较为发达的地区,而且其业务产品主要为第三方监管下的商品质押融资业务。从业务区域来看,多集中于苏南、苏中经济较发达地区。江苏省的供应链金融服务还存在以下问题:(1)大多数的银行并没有设定专门的服务地点,也没有根据专业产品的特点进行经营,仅把它当做一般的信贷业务;(2)各银行机构对该项产品没有制定专业的融资政策、操作方案以及制定风险监控措施;(3)没有将该项产品监理其特有的服务品牌等。
二、供应链金融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一项新的金融服务,并没有经验与方法可借鉴,只能凭借银行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摸索,来不断地完善与提高。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将会遇到以下问题:中小企业会不会接收该种融资方式、银行及物流等如何预防与控制其风险、货物质押的管理体制及法律归属等。笔者以仓单质押业务为例,来分析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仓单质押业务对于银行来说,其潜在风险包括以下几点:
1.质押品的来源和品质风险。仓单质押属于动产与货权质押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因此,当有客户要融资时,银行一定要十分谨慎,不仅要对其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了解,对其动产所有权也要进行严格的确认,必须是所有权属于出质人才可。另外,银行要与物流方密切合作,以防止企业在滚动提取质押物时以次充好、提好补坏,使得质押物的质量风险增加。再者,一旦发现质押物的质量出现问题,应与出质人及时沟通,必要时提前收回贷款。
2.质押物的价值波动风险。任何物质的价值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若是质押物的市场价格发生变动,其质押物的价值也会相应的升值或贬值,导致质押物的抵押风险也不稳定。因此,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对于质押动产要谨慎的选择,尽量选择那些市场价值波动范围不大、质量稳定且容易处理的产品。另外,对于质押率的设定,要选择合理的质押率,并制定预警值,在设定质押率时,应结合产品的特点及稳定性进行合理的率值。
3.第三方物流的道德风险。物流方对于银行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作用,物流方提供的质押物的验收结果、质押物的价值评估与质押物的监管等是银行业务开展的基础与保障。因此,银行应与物流方加强密切合作。另外,为避免融资企业与物流方相互合作,银行应选择制度合理规范、信誉良好的物流方,并签订相应的合同来确保质押物的质量保管与其相应的责任的问题,银行还应到物流公司进行定期检查,加强防范。
4.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服务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为降低其风险,对于质押物的质量、规格等,银行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使得部分想要融资该项产品的希望破灭了。另外,融资该项产品的手续相对于一般的信贷业务较为繁琐,在该融资业务中,首先需要融资企业将质押物放入指定的物流仓库中,经物流方进行质押物的价值评估后,银行才决定是否同意贷款。与一般的信贷业务相比,手续繁琐,且时间长,从而降低了企业想要融资的兴趣。
三、江苏省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选择
1.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是农业专业经营组织(或专业大户)通过接受农户委托,将农户提供的农产品进行包装处理后,直接送到批发市场进行零售或送至包装配送中心。大大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基于生产加工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这种模式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加工的核心企业或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农产品,或通过农业合作组织等进行收购,在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将深加工后的产品销售给下游渠道进行销售。其中,加工型核心企业是指能力比较大,能够对整个农业生产链起到较大的拉动能力的生产企业。
3.基于第三方物流公司为核心企业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第三方物流公司在供应链金融服务中作为中间力量,不仅收纳质押物,而且对质押物的规格、质量、价值评估等情况反映给银行,避免了融资方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不仅保证银行收到的质押物的质量问题,而且避免了融资者选择融资的盲目性。
结语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让银行与农户之间的问题得到了有效地解决,并且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选择,不仅大大地降低了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而且避免了融资过程中出现道德问题,减少了融资风险,大大地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创造了巨大的市场价值。
参考文献:
长期以来,由于农业生产交易的高风险性,难以满足当前金融机构的各类风险偏好,财政资源和农业生产过程的配合失调,直接限制了中国农业生产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产业化倾向和中国金融服务供应链的兴起,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已经减轻了中小农场和农业企业的金融困难。
二、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概述
供应链金融是以核心业务供应链为出发点,以供应链、财务物流等资源整合为基础,为供应链管理现金流业务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供应链活动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中的应用。农产品供应链与耦合行业的供应链进行比较,包括产前期农业生产和供应方面,配送区域,后处理加工部门,收获,交通和消费部门。随着农业产业组织模式的发展,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单一产业链连接的传统模式逐渐演变为一个大型农业企业,作为农产品供应链多维成员围绕形成的核心领先农业企业网络连锁功能的整体结构。通过农产品供应链呈现网络组织及其网络功能衍生品的特点,银行侧重于整合农产品供应链整体财务资源,具体取决于大型企业供应链和供应链中的实际交易信贷水平因此,农民或农业企业将未来现金流量作为直接还款来源,与短期金融产品相关联银行和封闭贷款做法,为农产品供应链成员提供财务支持和服务。
三、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类型以及其成因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农产品供应链金融过程中,由于各种不确定性的影响,金融产品农产品供应链的差距实际收入与预期收益相符,或者如果资金可以没有完全恢复机会造成损失。商业银行开展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交易的主要风险已面临信用风险,所有权风险和质押经营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借款人不能对实际收益偏离的偿债商业银行的预期回报负责的可能性。与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活动相关的信用风险主要是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供应链成员缺乏农产品,特别是中小农场和农业企业将或将恢复违约违约的能力造成商业银行亏损的可能性。参与者为农业金融服务供应链,包括银行,农业企业,农民,中小农业企业和物流公司,这些参与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联动问题可能影响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从而影响偿还意愿或偿还供应链成员的能力。具体来说,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活动,形成了信用风险的主观客观原因。从主观的角度来看,农产品信贷意识供应链成员缺乏可能会带来信用风险。在订单进入金融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提供者在从其他贸易伙伴订单(主要是农业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收到价值估值的依据和相应的订单风险后,将会作为供应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关闭生产金融。在这种模式下,执行农业订单,保证银行贷款快速复苏。
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农产品供应链之外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往往影响农产品供应链成员的还款能力。首先,自然环境的影响。受到严重干旱,洪水,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自然环境影响的农业生产将导致农业生产的损失,而中国目前的农业保险并不完善,使得这些损失可以由企业节点农产品供应链传播到整个供应链。其次,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直接国家对农产品供应链稳定发展的影响,指导农业产业政策和扶持力度。农业生产和投资基础设施,生产周期长,当农业政策发生变化时,农产品供应链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其成员的还款能力。最后市场风险的影响。市场风险是由于市场变化,企业不能在预计销售的产品中产生还款的风险。生产增值产品,技术和管理的农民和中小农业企业的衰退并不科学,市场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大,竞争格局无序。如农民或农业企业由于缺乏正确预测市场可能导致农产品供应过剩,从而阻止农产品销售,这可能使供应链农产品链中断市场风险将转为信用风险。
2.物权质押风险
认定资产的风险是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活动,作为信贷支持的应收账款,应付一般动产债务人,股票和其他物流公司的货物质押由于风险,抵押品风险自担风险,并使仓单成为可能会偏离银行的预期回报和实际收益。农产品供应链农民金融金融信贷产品小农经营困难,其最大特点是强调自我清算信贷,通过网络物流链供应农产品,资金流动,信息流量监控交易,为了避免因为农民和小农场的信贷业务,缺乏参与的风险。鉴于此,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削弱了成员对农产品供应链主体权重的评估权,加强了债务重估法,应收账款,动产总帐,股票等货物更多的关注这些可移动抵押资产是农产品供应链直接或间接来源的重要金融产品之一,质押选定不合规或疏忽管理的动产增加供应链农业金融风险。资产抵押风险主要来自物流业务的商业风险,抵押风险和自身风险。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内部控制失败和其他人为经营损失不适合带到银行。农场供应链金融公司采用自动清算技术?a生一定数量的“盾构风险”效应,但在一定程度上信用风险也造成操作风险“转移”。因为在农业供给的财务模式链条,农产品供应链流动信贷部件的实施,信贷总量动态信贷,银行到期到期每个农场供应链金融产品的每一个未来现金流量管理应该全面完善内部运作模式,并确保严格的内部员工对银行业务风险的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中国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做法刚刚开始,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模式不完善,风险管理缺乏经验,人才短缺关切,使开发风险更大。
具体来说,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业,银行业信贷调查阶段需要根据供应链链条信用信息对象的信用状况来评估整体交易,以评估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交易风险重点是供应链物流和现金流。鉴于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是农业的新的财务模式,除非贷款人员对农产品供应链,经营,信用风险的能力进行评估,因此由于信贷人员的监督和判断错误导致的步骤。另外,银行也面临外部欺诈成员供应链农业和物流的风险,虚假文件为,在开发阶段和操作流程设计方面缺乏信用协议,合同条件和不完善的过程将影响银行和信用对象跟踪相关资产,也容易导致操作风险,信用审批阶段,内部欺诈,业务能力信用人员,审批流程将引发操作风险,贷后管理,存储质押,监管账户,抢占账户等不合理因素,其他部门经常产生操作风险,影响银行债务的有效实现。
四、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措施
从上述分析农产品供应链类型的财务风险及其原因,我们对农产品供应链的财务风险的影响有很多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政府、银行、农产品供应链成员的几个方面,物流参与者双方企业之间的合作与配合。
1.信用风险的控制
对于由主观原因引起的信用风险,有必要提高农产品信用供给链成员的意识。为此,首先需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有效手段,将农产品信贷信息供应链成员纳入银行,同时也增加成本农产品供应链的默认成员;其次,提高农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意识和能力,探索和完善系统内的利润机制农产品供应链,通过实施资本流动控制体系违约,甚至排除成员意味着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管理的功能和促进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合理合规;最后积极探索保护合同农业稳定的机制,充分发挥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的作用,避免农业风险。
对客观原因造成的信用风险,有必要引导农业保险机制技术和机制的引入,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加强农产品供应链和农业高等院校农业机构,农业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加强农业技术人才文化,农业生产,减少科技创新遇到的自然灾害威胁,进一步加强减少农业保险机制,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自然灾害和其他损害,供应链成员为了提高农产品的还款能力,同时制定国家农业定向政策。供应链成员应充分利用国家农业扶持政策,利用生产政策的利益,及时调整政策制定变更调整政策,避免产品价格波动引起的产品风险,降低回报能力越多越好;三要积极避免市场风险。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应加强电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加强研究和市场预测,通过技术创新,市场降低风险,积极提高农产品的技术价值。
2.物权质押风险的控制
一方面要加强与高品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作。目前,中国物流活动数量众多,专业水平达到国际水准。选择银行的库存管理水平和信息水平较高,具有一定水平的大型专业物流公司的资质。同时,在选择物流公司避免单一情况下,综合应根据竞争原则确定物流公司的数量及其活动的有效规模。为防范风险,银行应与物流公司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物流公司必须定期提交监管报告,定期进行现场验证参与监控,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质押。银行应根据农业生产,加工的特点,市场的高市场份额选择,市场容易保持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作为质押产品。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和市场信息准确评估担保的真实价值,并与物流公司根据农产品的性质,信用等因素建立合理的担保率,以信贷水平为目标,以利率贷款,再次统一仓单。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贷款难;农产品供应链
Abstract:In recent years,supply chain finance has became an new kind of finance service and became a new growth points of commercial banks. The article analyses the function of supply chain finance in solving the problem of peasant’s loan, and research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of implementing supply chain finance on agricultural products.
Key Words:supply chain finance,the problem of loan,agricultural products supply chain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4-0060-03
据统计,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的20%来自农村,但是农业贷款只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4%;在超过2万亿的农村资金流向城市的同时,广大农民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当前农民贷款难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农民调整结构缺资金、农民搞特色经营缺资金、完善农产品供应链缺资金等现象相当普遍。
一、农民贷款难原因分析
(一)从金融机构角度看
商业银行无法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金融服务,原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贷款风险大。我国广大农村点多、面广、战线长,农户贷款额度小、分散,而且农业贷款受自然、农产品市场等诸多不可测因素影响,贷款成本相对于城市“大客户”要高得多。第二,贷款利润低。支农贷款收益低。相对于分散、小额的放贷收益,发展“大客户”要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随着金融机构商业化运作,许多银行宁愿将资金投向非农产业,而不愿投向农业和农村,致使出现了农村信贷资金严重外流的现象。有人将金融机构设在农村基层的分支机构比作“抽血机”,意思是金融机构在农村“只收储不放款”,将农村宝贵的发展资金抽走。由此可见,农村本身并不缺资金,关键是在现行金融机制下,资金难以为农民所用。
(二)从农民角度看
农民拥有土地,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有房产,但却不能用来抵押。农民由于没有足够的抵押而缺乏获取抵押贷款的能力。可以说,无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不予放贷的主要原因。另外,从银行贷款,要办理抵押,不仅环节多、手续繁,而且费用大,需要去公证部门公证,登记费、鉴证费、评估费等等各种各样的费用相加,增加了农民从商业银行贷款的成本,因此,许多农民放弃了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而转向各种民间借贷。
二、供应链金融及其对解决农民贷款问题的作用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渠道。供应链金融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供应链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供应链中寻找出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核心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提供金融支持。供应链金融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延伸到上下游成员企业,这是风险管理技术的一大创新。通过供应链金融,银行不仅和单一的企业打交道,还和整个供应链打交道,掌握的信息比较完整、及时,银行信贷风险也少得多。在供应链金融这种服务及风险管理模式下,由于银行更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贸易风险,即便单个企业达不到银行的某些风险控制标准,但只要这个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稳定,银行就可以对这笔业务进行授信,并促成整个交易的实现。
供应链金融可以为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农民融资难的核心问题是由于抵质押担保不足、信用信息不对称、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而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银行可跳出仅对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评估的视角,通过深化与核心企业的合作关系,结合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基于农民及农村中小企业在交易过程中的订单、应收账款和存货等资产,对其提供配套融资。与小额贷款相比,以农产品供应链为依托,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有利于明确信贷资金的用途,提高信贷资金的利用效率,增强农产品供应链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三、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可行性分析
(一)需求分析
从二十世纪80年代末至今,中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之路走过了近20年的发展历程。20年来,从国际经验来看,供应链管理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利器;从国内现实来看,现代化的农产品供应链逐渐形成。现代化的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带动了小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它们通过与农产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签订生产和销售合同,获得了进入大市场的渠道,扩大了生产规模,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然而,在融资渠道方面,企业面临贷款难的问题,尤其是针对供应链上中小企业与农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开发不足。因此,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融资方面,金融机构应该为农产品供应链上的企业“量身定做”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其中最关键的是与龙头企业合作开发针对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
(二)供给分析
在中国,供应链金融业务由深圳发展银行最先推出。2005年,深发展先后与国内三大物流企业――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和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正式拉开了我国供应链融资活动的序幕。目前,供应链金融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各银行作为新兴的金融产品加以应用,国内许多银行都已陆续提出各自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如光大银行针对小企业提出产业链担保产品,在汽车、钢铁等行业做得有声有色;中国工商银行则推出了“沃尔玛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国银行推出融易达和融信达组合融资方案,为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业务。
针对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不仅包括各商业银行,还可由农村信用社以及正日益兴起的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中国原有农村金融机构以服务农户为宗旨,但却由于缺乏合适的贷款担保品为贷款提供安全保障而形成惜贷。如果供应链金融运作机制可以保障其信贷安全,供应链金融业务将成为服务于农民的新金融产品,并为金融机构创造新的利润源泉。另据中国银监会公布的信息,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安排是:从2009年-2011年,全国35个省(区、市,除外)和计划单列市共计划设立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将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这些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机构急需开发针对“三农”领域的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成为其产品创新的新思路。
(三)效益分析
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以乳制品行业为例,在供应链的上游,奶牛大部分以农户家庭散养为主,现代化程度低,许多农民由于资金短缺无法扩大养殖规模而获得规模收益。另外在一些种养殖投入较大的特色农产品领域,如:肉牛、特色水果、蔬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供不应求,存在较大的利润空间。如果上述农户能通过供应链金融得到相应的资金支持,必然会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
再从银行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有助于金融机构降低信贷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培育更多优质客户。目前,随着银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银行只关注大企业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同时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供应链管理思想的应用,为银行服务中小客户提供了可能。而且长尾理论告诉我们,大量的小客户所积聚的市场分额是重要的利润源泉。我国在“三农”领域有巨大的资金需求,然而商业银行的贷款比重却非常小,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引入,将有助于商业银行挖掘和培育一批优质客户,扩大商业银行业务范围。比如,渣打银行是目前外资银行中在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布局最为完备的一家。在内蒙古和林格尔渣打村镇银行,其开展的“农产品业务”,就是“供应链融资”的一个表现形式。渣打银行和溢达集团于2007年在新疆共同推出了小额农贷试点项目。溢达集团本身就是渣打的企业银行客户,供应链融资不仅为渣打维护了优质客户,更重要的是有效地控制了风险。再如,深圳发展银行探索的“1+N”供应链金融模式,仅2005年就产生了2500亿元的授信发生额,不良率只有0.57%。
另外,在目前农产品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初期,凭借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可以确保金融机构的利润空间。
四、结论
综上所述,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从整个供应链认识风险、把握市场经营情况,从而对企业的评价更为科学,利用这种机制重新评估农民贷款,从而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金融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不仅能对龙头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提供信贷支持,还有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供应链中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中国农产品供应链的竞争力。从而,对促进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有利于拓宽商业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领域,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参考文献:
[1]冯静生.供应链金融:优势与风险[J].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
【关键词】蔬菜供应链 资金约束 系统动力学
一、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蔬菜生产国和消费国。在整个种植业中,蔬菜是除粮食以外栽培面积最广、经济地位最重要的农作物,蔬菜产业也已成为我国种植业中第二大农作物产业,成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在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农业增效、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种植业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些年来,我国涌现了一大批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合作组织,这些组织吸收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的链条中,依托农业生产订单、合同等与下游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展开合作,现代化的农业供应链逐渐形成。国家农业部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我国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兴经营主体超过250万个,生产经营范围集中在蔬菜水果、畜禽水产以及粮棉和一般经济作物。毛飞(2013)选取了全国9省25县115家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健全、运作模式成熟的农业合作社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从经营的产品类型看,蔬菜水果类合作社数量最多,共57家,占被调查合作社49.6%。
生产环节是农业供应链中公认的风险最高、最薄弱的环节,一是因为农业生产前需要采购大量的农资、设备,二是具有强势地位的核心企业先发货后付款的要求给农业生产者带来了大量的应收账款,资金压力不断加剧,又因为缺乏抵押担保、经济实力薄弱等问题,农业生产者很难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因而资金短缺问题最为突出。中国金融年鉴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末,我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81.68万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3.34万亿元,占比约4%,而金融机构约20%的存款来自农村。基于此,本文以蔬菜供应链为研究对象,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建立由蔬菜种植合作社和蔬菜收购加工核心企业的二级供应链模型,通过仿真对比分析有资金约束和无资金约束情况下的供应链绩效。
二、资金约束下蔬菜二级供应链模型的建立
(一)建模目的及系统边界
项朝阳(2015)等人跟踪调查了“海南青椒到北京”以及“长阳萝卜到广州”两条典型蔬菜收购加工企业主导的蔬菜供应链,发现在这两条蔬菜供应链中,农户实际上获得了链条中绝大部分的利润,但是农户总体收益仍然不高,问题的根源在于农户的种植规模太小;而制约农户扩大种植规模的关键因素则是资金。建立资金约束下的蔬菜供应链系统动力学模型,旨在研究供应链上游蔬菜种植者资金短缺对蔬菜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目前,我国蔬菜产业总体的生产格局是“农区为主、郊区为辅”,出现了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蔬菜收购加工企业,这些蔬菜加工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需求预测向农户直接下订单,实现“订单式蔬菜生产”。凭借与上游众多菜农、蔬菜合作社以及下游众多经销商、批发市场的合作关系,这些企业往往成为蔬菜供应链中的枢纽和主导。该模式的主要构成形式为“合同农户(或蔬菜种植合作社、生产基地)+核心企业(蔬菜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消费者”,本文建立一个由“合作社-核心企业”组成的二级供应链,对供应链上游的蔬菜供应子系统进行仿真研究。
(二)模型基本假设
第一,蔬菜供应子系统模型由蔬菜种植者(根据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发展趋势,这里的种植者指的是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大规模的生产主体)以及下游的核心企业(蔬菜加工企业)二者构成;
第二,蔬菜种植者的期望种植面积由下游核心企业对蔬菜的需求量以及生产者自身的生产规模以及资金水平共同决定;
第三,蔬菜种植者初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种植能力,并且之后可以根据核心企业的订单需求扩大种植规模;
第四,蔬菜种植面临资金约束时,除了直接影响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的产量外,还会影响到下游核心企业的缺货量;
第五,蔬菜种植者与核心企业的契约关系较稳定,种植出的蔬菜全部由核心企业到期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收购,无其他销售渠道,且蔬菜价格在模型模拟期间内无大幅波动;
(三)存量流量图
下面绘制更加具体、系统的存量流量图,并给出系统各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资金约束下蔬菜供应子系统存量流量图如图1所示,模型的方程如下:
核心企业蔬菜库存=INTEG(采购速率-发货速率)
采购速率=蔬菜种植面积*单位面积产量
合作社蔬菜N植面积=INTEG(种植面积增长率)
最大可扩大种植面积=MAX(INTEGER(合作社现金量/单位面积投资),0)
面积缺口=MAX(期望种植面积-种植面积,0)
期望的种植面积=期望的生产速率/单位面积的产量
期望的生产速率=库存调节速率+期望的销售速率
库存调节速率=库存缺口/库存调节时间
库存缺口=期望的库存-库存
期望的库存=期望的销售速率*库存周转率
期望的销售速率=市场需求速率
销售速率=MIN(市场需求速率, 核心企业蔬菜库存)
缺货率=市场需求速率-销售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