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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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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统计工作计划

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

乡镇统计工作是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是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农村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乡镇统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统计调查资料的准确、全面,从而关系到宏观经济管理决策的正确与否。因此,切实加强新时期乡镇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将是我国统计事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既可以促进农村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又能牢牢把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信息服务,对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巨大的作用,对整个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乡镇统计工作现状

1、乡镇统计人员已配备到位。XX年,xx市17个乡镇区中均成了统计信息中心,以取代过去的统计办公室,共配备统计人员68人,每个乡镇3-4人。从文化程度看,大专及以上59人,高中及中专9人;按配备资格分,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的65人,无统计从业资格证的3人。

2、乡镇统计办公全部达标。据统计调查,xx市所有乡镇区都有专门办公室一到两间,办公设施齐全,共拥有微机21台,数据整理基本实现自动化。

3、乡镇统计办公经费没有保障。目前,xx市所属的17个乡镇区统计机构全年办公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由于自身的工作性质,统计部门产生的经济效益是长远的、隐性的,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所以在多数领导的心目中,统计部门作用是有限的,地位是不高的。再加之地方财政状况困难,县级统计部门都只能解决有限的工作经费,乡镇统计机构的工作经费根本就无从谈起,进不了乡镇财政预算;少数乡镇统计人员报送报表的差旅费和必要的电话费都无法保证,统计人员的福利待遇就可想而知了。

4、文化程度虽较高,但业务素质较差。目前,xx市17个乡镇统计人员中,虽然都是大中专毕业生,但具有统计职称者寥寥无几,统计专业水平偏低,很难适应统计事业发展的需要。

三、乡镇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统计事业发展历程来看,在上级统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目前统计工作现状与八、九十年代相比,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再上一个台阶仍有很大难度。当前乡镇统计工作难以更好开展,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少,任务重,统计队伍不稳定,工作难尽力。乡镇统计员执行乡镇综合统计功能,履行各种统计调查职责,其任务繁重,工作难度大。然而,该市乡镇统计机构仅配备3-4名人员,与其担负的工作相比,差距很大,极不对等。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乡镇企业、个体和私营经济迅速发展,统计对象数量急速增加,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量愈来愈大;二是由于乡镇特殊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统计员一人兼数职的现象比较普遍,专心做本职工作的精力与时间受到严重影响。三是乡镇统计工作责任大、要求高、待遇低,其他工作岗位要么省心省力,要么有利可图,而统计一无所有,没有摊上的绕道走,摊上的设法逃,大部分乡镇统计员一年一换,有的甚至一年几换,乡镇统计人员变动频繁。而县级统计部门对乡镇统计人员不管人员编制,不管经费,所以乡镇在调换统计人员时根本不与统计局协商,几乎每年都是一张张新面孔或业务生疏的新手,这就势必影响到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连贯性,影响到统计工作的统一性和一致性,迟报、漏报现象难以避免,进而影响到县级统计部门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全面性,造成统计数据质量的下降。

2、业务素质较低,统计数据质量难以保障。由于统计人员事务性工作较多,很少系统学习统计业务和微机知识,专业素质相对于任务则捉襟见肘,统计台帐、报表汇总仍是手工操作。统计手段落后,致使工作效率低,报表差错率随之增加。加之少数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根本没有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有时官出数字,有时闭门造车,基层统计源头数据的质量是否真实可信,就得打上一个问号了。

3、统计调查对象多,配合差,数据难收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二、三产业急速增长,结构日趋复杂,农村统计调查对象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冲击,给统计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加之受利益方面因素的影响,集体企业按需上报,对付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用两本帐,个体和私营企业瞒报、迟报、不报的现象也比较普遍,乡镇统计资料的收集非常困难。

4、统计力量、统计经费与统计工作任务之间不协调,工作难开展。乡镇统计人员少、地位低、待遇差。由于统计部门自身没有收入,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完全要靠财政拨款,普查、抽样调查、临时调查以及各种正常的业务活动,都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保障。乡镇统计人员业务经费不能及时保障,而统计工作时效性又强,他们只好疲于应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5、求业绩,领导干预数据的现象时有发生,数据实报难。统计数据是考核评比的主要量化指标,直接影响到地区和个人的利益。统计部门在业务上受上级指导,在人员经费上归地方领导,造成其工作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领导,导致统计数据抗干扰的能力差。因此,有些领导为实现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取得优良的“政绩”,不择手段,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凭空编造统计数据,有的授意、指使下级虚报统计数据,有的甚至对“不听招呼”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由于统计执法工作因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执行到位,“官出数字”也就不难理解了。因而《统计法》对于那些想着政治前途、捞点政治资本的基层领导来说,已没有什么威慑力,长官意识始终贯穿着乡镇统计工作。基于这些方方面面的原因,统计数据人为因素干扰较大。

四、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的思考及对策

乡镇统计工作中存在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村统计数据质量,不利于农村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农村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农村社会经济问题作好参谋,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从而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

1、提高认识,加强乡镇统计工作领导。各级政府和统计部门,要提高对加强乡镇统计基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加强乡镇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是提高农村统计工作水平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农村统计改革顺利进行的客观要求,是确保农村统计工作能够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客观要求。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的领导,摸清情况,抓住重点,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在工作中,县级政府统计部门要真正负起领导和指导责任,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方面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乡镇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前沿,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既要履行统计执法职责,又要完成统计普法任务,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要把统计知识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首先,县(市)统计局要通过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乡镇统计人员进行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执法普法能力;学习统计相关专业知识,提高调查能力与综合评估核算能力。其次上级业务部门要加强指导,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技能水平,以此保证基层统计工作的全面、圆满完成。

3、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保证统计工作的健康开展。普法是基础。一是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排除对统计数据的行政干预,要敢于依法保护统计机构的完整性和统计队伍的稳定性。二是行政统计部门要把统计法律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不论在报表上报时,还是在统计数据的与开发中,都要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为标准,以统计方法制度为准绳,捍卫统计工作的严肃性。三是坚持执法。把统计工作长期得不到重视、统计基础长期得不到改善、统计数据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乡镇作为统计执法的重点,严查深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统计工作的根本改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充分利用“12、4”全国普法宣传日、“xx”普法、各种会议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统计法》。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实现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4、加大统计体制和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力度,切实规范基层统计调查行为,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改革现行的基层统计工作人员配备制度,建立稳固的基层统计机构和人员,大力提高乡镇统计整体工作水平,统计方法制度能否更贴切于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有实质的意义和灵活性,只有这样才能稳定队伍,完善机构,巩固职能地位。

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年内在乡镇农村建100所留守儿童之家。

二、实施范围

在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乡镇中学或小学建97所;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学龄前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村小学或幼儿园建3所。

三、实施要求

(一)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活动场所。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学校(幼儿园)要具备不低于40平方米的教室一间,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地。

(二)统一配备硬件设施。为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脑2台,配备电视机、DVD机、电子钢琴各1台,亲情电话1部;选配符合儿童阅读需求的书刊、电子出版物300种左右;并配备适量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跳棋、象棋等文体器材(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书架2个、课桌10张、凳子20把(由县区配套解决)。

村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子钢琴1台,室外活动器械和适量的玩具、幼儿读物、桌凳及幼儿安全防护设施(由省妇联、省财政厅负责配送)。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各县(区)要成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有关事宜。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乡镇妇联主席和学校负责人担任;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组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村妇代会主任和幼儿园园长担任。

建立完善涉及学习、活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详实的反映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基本情况的工作档案;建立反映儿童进步成长的记录薄(册)。同时,保证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能上网,每县(区)至少有一所留守儿童之家能开展视频亲子交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电子档案。使留守儿童之家规范化、制度化。

(四)教师配备到位。实施留守儿童之家的学校和幼儿园分别确定1—2名教师兼任留守儿童之家教师,开展具体的管护和指导工作。县(区)妇联要发动教育、卫生、共青团等单位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兼职教师,组建一支具有较高社会责任心、具备一定管护能力、相对稳定的管护和志愿者队伍,辅助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关爱活动。

(五)布点科学合理。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遵循普惠原则,尽可能选在本县(区)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有建设需求、有管理能力的中小学或村幼儿园进行建设,力争惠及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使留守儿童之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四、工作进度

5月,召开全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暨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启动仪式,安排部署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任务,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区)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市妇联与各县(区)妇联分别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6月,制定下发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和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办法;各县区上报申请建议书;编制全市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计划;县、乡逐级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7—9月,协调落实留守儿童之家的硬件设施,做好配送工作,保证各县(区)留守儿童之家配套设施按时到位。

10—11月,市、县(区)妇联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及时总结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经验和成果。

12月,召开全市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竣工大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局高度,把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分别成立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统一思想,科学部署,靠实责任,切实把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抓好抓实。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牵头单位为各县(区)妇联,协作单位为财政、教育等部门。

(二)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和职责任务,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分工合作,各尽其职,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妇联在建设工作中主要负责确定建设计划,会同市教育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并与市财政部门共同协调落实省上集中采购的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硬件设施的配送工作。各县(区)妇联、教育等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三)科学有序,规范运行。留守儿童之家建成后,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配备的硬件设施属国有资产,由各县(区)妇联负责监护,统一造册登记、统一配发到学校(幼儿园),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帮助和督促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关爱活动。同时,要坚持民办公助和市场化运行的原则,由受益单位—学校(幼儿园)具体负责各种硬件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用在留守儿童身上、用于正常的教学活动,并对本校(幼儿园)留守儿童进行日常监护、教育和管理。

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教师由本校老师兼任,不另行支付教师工资;村级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教师报酬通过幼儿园正常收费解决。

(四)强化管理,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采用一级抓一级、分级考核的办法进行管理。各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考评机制、督查机制、激励机制,每年对留守儿童之家运行情况进行考评。市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抽样检查,对考评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不符合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调整。

六、验收标准和办法

(一)检查验收标准(100分制)。

1.各县(区)政府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建立健全考评、督查、激励机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10分)

2.各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责任书》。(10分)

3.对留守儿童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本县(区)、乡(镇)留守儿童底数清楚。留守儿童之家选址合理,建在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或幼儿园,受益留守儿童较多。(10分)

4.落实不低于40平方米的教室一间,1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地,且环境优美、舒适,符合安全标准。(15分)

5.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配套书架2个、课桌10张、凳子20把;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能上网,每县(区)至少有一所留守儿童之家能开展视频亲子交流。(15分)

6.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领导小组;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管理、运行电子档案;中小学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幼儿园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10分)

7.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爱心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有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兼职教师。(10分)

8.有详实的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基本情况档案(包括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性格特点、父母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有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健康成长及开展活动等档案;制定了学习、活动、管理制度或工作方案,各项制度并悬挂在墙上。(10分)

9.留守儿童之家布置温馨、舒适、色彩明快;统一配送的电脑、电视、电子钢琴、电话、图书以及文体器材等一应俱全,摆放整齐有序。悬挂省妇联统一制作的甘肃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标识牌。(10分)

(二)检查验收办法

1.组织领导。检查验收由各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深入留守儿童之家实地进行检查验收。

2.检查验收方法。检查验收自下而上进行,先由县级按照本地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方案入家实地逐一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率要达到100%;市级进行随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50%。抽查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做到随机抽查,凡抽必看,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

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第一产业统计范围、调查频率和上报时间。

第一产业包括以下5个门类:(1)农业;(2)林业;(3)牧业;(4)渔业;(5)农、林、牧、渔服务业。

农业、牧业报表实行定期报送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15日前上报乡镇基本情况表、行政村基本情况表(每5年报送一次),3月5日前上报一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一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5月8日前上报春季作物估产报表,6月8日前上报农作物夏播面积报表、春季作物实产报表、上半年畜牧业报表、第二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8月5日前上报农作物秋播面积报表、夏季作物实产报表,9月5日前上报前三季度畜牧业报表、第三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0月15日前上报全年农作物预计报表、全年畜牧业生产预计报表以及第四季度抽样畜禽规模户报表,12月20日前上报年报。

畜禽监测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每月(季)的20日前。

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报送时间分别为2月5日、6月5日、8月5日、10月15日前。

农村住户调查实行月报与季报相结合制度。《现金收支日记账》、《农村居民家庭实物收支台账》实行月报制度,乡镇(街道)每月10日前上报数据;《农村住户劳动力就业情况季度调查表》实行季报制度,乡镇(街道)每季上旬(3月10日前、6月10日前、9月10日前)上报数据;《年报一次性调查一套表》乡镇(街道)12月15日前上报。

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结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主要业务统计报表在上报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区统计局。

(二)组织实施。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开展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及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的第一产业调查,审核、汇总、上报本地区第一产业统计报表。

各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第一产业业务统计调查、数据评估分析等工作,及时向区统计局报送统计报表。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国土局、科技局等作为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分别要负责做好农业、林业、渔业、耕地面积、食用菌季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及年度生产情况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统计数据的汇总及报送工作。

(三)加强考核。

按照《关于印发*区2009年度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区政办发〔2009〕72号),严格考核制度,落实考核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全面性。

二、工作机制

(一)分工负责制度。由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按照“整体设计、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业务统计调查工作。

(二)统筹协调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由区统计局或视需要由区政府办公室召集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第一产业统计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指导、督促、推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三)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三、工作要求

第一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难度大、业务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第一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第一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第一产业统计工作。

2.做好统计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第一产业统计工作,年度财政预算要保证开展调查所需经费,确保第一产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制定了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根据“五普”资料,对进入婚育期的育龄妇女数量进行了科学预测,结合2009年底的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2009年工作目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为我区整体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为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挤干统计报表水份,我区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使行每月5号召开统计报表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出生、新婚、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瞒报、漏报、错报现象的进行及时更正,对乡、镇(场)、办事处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生育证管理,提高生育证的合格率

    2009年上半年在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开封市生育证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做到严把关,细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做到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区在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在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管理等方面加强核查把关,严格生育政策。对持生育证引、流产者,其生育证作废,不再换发下年度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排查取证,坚决禁止“放水养鱼”现象,杜绝多孩生育,净化生育环境。

    五、高质量完成mis录入

    区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新的要求、改进措施、强化责任、鼓舞干劲、明确任务、保证质量,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增强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做到月结月清,不能遗留上月问题。

    六、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

    虽然,我区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乡镇统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发挥作用不强与现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相差较远。三是统计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错、漏报现象,政策外出生的上报仍受到较大干扰,严重影响了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仍存在漏洞,还没有完全实行居住地管理,各乡、镇(场)基本还是以管理农业为主要对象。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1、搞好统计求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搞一次解剖调查。

    2、认真做好报表分析。每月5号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做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计划生育统计主要数据(如:出生率、性别比、自增率)并对统计工作中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全面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瞒报、漏报出生的乡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加重扣分。

    3、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补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生育证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100%,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法违纪发放生育证现象。

    5、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评估工作。

乡镇统计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群众路线为统领,以“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目标,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强化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一套表”制度,努力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过硬的基层统计队伍,使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切实为全县统计的科学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从9月份开始到12月底,通过4个月的时间,使全县基层统计工作达到统计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信息畅通、数据真实、工作高效,实现“六有六化”目标,即在硬件建设方面要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资格、有台帐、有场地、有设备,在软件建设方面要实现统计人员专职化、统计工作规范化、报表台账标准化、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调查法制化、统计手段现代化,力争年内各乡镇全面通过验收达标。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统计工作网络。乡镇要明确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设置统计工作岗位,落实办公场所,配备统计人员。乡镇应配备1—2名专职统计人员。各村(居)委会至少要配备一名专(兼)职统计人员,负责统计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类统计调查任务。

(二)加强统计人员管理。要选调热爱统计工作,事业心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乡镇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征求县统计部门的意见后方可调整。要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实现乡镇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三)强化统计制度建设。各乡(镇)统计办要建立《统计人员岗位责任制》、《统计报表报送和审核制度》、《统计原始记录台帐制度》、《统计资料使用与提供制度》、《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并进行公开公示。

(四)加强统计台帐、原始记录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乡镇、村委会、“四上”企业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原始纪录要完整齐全,切实做到“数出有源、有据可查”。有条件的可以建立电子版台账,实现统计台帐的信息化、标准化。

(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

(六)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快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乡镇和“四上”企业每个统计人员有一台能满足工作需要的专用电脑,并完成与县统计部门统计信息网的连接。

(七)加强统计资料管理。乡镇对外提供的统计资料,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字,由乡镇统计办负责统一对外提供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数据,确保数出一门。乡镇和“四上”企业统计资料要装订成册,要有资料专柜,立卷归档。档案资料登记齐全,建立索引目录,以便于查阅。进度统计资料保管期限至少为3年,年度统计资料永久保存。建立和完善统计档案交接和管理制度,如遇人员调整,对所保管的统计资料要办理交接手续,确保统计档案资料连续完整。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验收,按照未达标、达标、良好、优秀四个档次评定,每年底由乡镇自行申报,并实行“规范一个,考评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由县统计局进行考评验收。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根据每个年度的工作重点,分阶段组织实施。

1.自查整改。各乡镇和“四上”企业于9月14日前查漏补缺,纠正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工作。重点查看统计岗位是否明确健全;统计网络是否健全完善;计算机及办公设备是否齐全,能否保证工作需要;统计记录、台帐是否建立;统计资料管理是否规范。

2.检查验收。9月15日—25日在全县各乡镇、“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县统计部门根据各乡镇和“四上”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工作。抽查6个乡(镇)和4个“四上”企业(原则上按:工业1个、商贸1个、服务1个、建筑业和房地产1个)。

3.总结表彰。年底全面总结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所取得的经验、成果,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全力推进统计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胡省春;责任股室:统计执法大队、工交股、农业股;完成时限:2014年9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