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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20分),自评得20分。
我镇做为城关镇,镇领导高度重视,明确了一名党委副书记和一名政府班子成员协管,负责控违拆违拆迁工作。为加强管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年初研究下发《关于实施社会管理、城镇建设及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四项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国土、林业、水利、城管等职能部门以及镇村干部全面落实到辖区网格,明确网格责任,制定了奖惩办法,实行网格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畅通了信息上报渠道。
二、控违工作(35分),自评得35分。
1、加强了中队力量
随着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扩容,管理范围增大,管理要求提高,今年4月份镇执法中队又公开选招了9名退役军人充实中队力量,新配备了两辆执法车辆,取证摄像机1部,现场执法记录仪5部,全面强化了综合执法实力。
2、落实了责任追究
年初,针对去年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严重泛滥现象,启动了责任追究,对镇、村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等9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政纪处理。
3、加强了农民建房管理
为规范农民建房行为,贯彻落实《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结合我镇实际,下发梅政[2013]57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成立农民建房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审批程序,统筹协调联合监督执法,健全日常巡查和监管机制。
三、拆违工作(35分),自评得35分。
1、加大拆违力度。为了坚决遏制违章建筑漫延,杜绝违建发生,我镇加大拆违力度。针对典型的、影响大的违法建设进行依法,以强大拆违态势震慑违建行为,以拆促管。今年以来,累计拆除违法建设67户,涉案面积7035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33户,5195平方米,其它结构34户,1840平方米。在拆违过程中,服从县统一安排,做细致思想工作,直至自拆,做到和谐拆违。通过强大的拆违声势,震慑了违建户,杜绝了违法建设发生,逐步消除违建存量,实现违建零增长。
2、大力推进“三城同创”工作。7月份,对城区周边主要干道S209省道沿线开展了集中整治,对乱搭乱建进行拆除,对乱堆乱放进行整治清除,对乱栽乱种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期间累计拆除乱搭乱建297户,涉及面积11234平方米,其中砖混747平方米,砖瓦1175平方米,简易结构4915平方米,简易搭建4397平方米。
四、其它工作(10分),自评得10分。
1、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曝光、报道违建及拆违案例,教育广大群众,不敢违建。
一、加强征地管理力度,在履行职能中夯实基础业务工作
1.严格履行征地主体职能,深入宣传,杜绝多头征地。我所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全市统一征地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方法,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征地拆迁项目的意义和拆迁补偿政策进行深入的宣传,使广大被拆迁户了解拆迁政策、理解拆迁意义、自觉支持并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同时采取召开城郊周边村、社区征地工作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签订征地协议,严禁城郊周边村、社区私自买卖土地,增强了社会各界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2.统一征地标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我所在征收土地过程中严格统一执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在上半年征地报批地块中,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总费用1770.0419万元到村到户,其中土地补偿费用978.8216万元,安置补助费477.7620万元,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313.4583万元;安置农业人口290人,其中安置劳动力195人。工作中做到了先安置后拆迁,确保了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持续发展有希望,切实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3.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工作机制。我所在征地过程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两公告一登记”的法定程序规范有序开展。按规定履行了土地征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确定了项目区征地范围和补偿标准,进行了拆迁房屋入户调查登记与安置小区、迁移墓地的选址定点工作,妥善处理了征地范围内的坟墓迁移问题,协商签订了《征收土地协议书》、《青苗补偿协议书》、《房屋拆迁协议书》、《拆迁墓地建设协议》等,多次上门就补偿安置等情况宣传国家征地方面的政策法规,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妥善予以解决,未强行实施征地和拆迁。同时,我所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为,热情服务。建立健全了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各类征地矛盾努力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使征地拆迁工作和谐、顺利、有序进行,没有出现一起因征地程序不合法、农民利益受损害而引起的上访事件发生。
4.积极推行用地服务承诺制,规范征地报批工作。上半年,我所组织中心城区征地测量12宗,乡镇征地测量19宗,电信移动基站征地测量50宗。组织征地报批资料四个批次,共计37.5070公顷,其中农用地33.1060公顷(含耕地18.9906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西环路、玉岭南路等城市发展用地和长江港口工业园建设用地,有力地保障了全市重点急需项目用地和荆州港松滋港口通港大道、疏港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开工。同时我所积极加强与建设、林业、发改、环保等部门的联系,提前介入项目用地征地报批前的服务和指导,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没有因征地报批问题而影响项目建设。此外,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即将获得批准,上半年部分因规划问题暂时无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地块,也将随之完善材料,组织征地报批。
5.厉行节俭,严格财务管理。我所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局财务管理规定和从严内部管理“六条禁令”,不铺张浪费,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超预算支出,牢固树立了节约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确保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二、加强内部管理,在提高队伍素质中推进软环境建设
1.以全面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载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我所把贯彻落实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和《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和全年学习计划的始终,将间周五定为集中学习日,积极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学制度、学法规、学技能。上半年组织集中学习8次,在活动中对干部职工实行“业务、廉政”一岗双责,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禁吃拿卡要和政令不通。按照市局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我所着重抓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了学教活动,夯实了反腐倡廉思想基础,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二是抓好了制度落实和创新,推进了治根本抓源头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了半年民主生活会与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认真剖析了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贯彻落实市局《从严内部管理若干规定》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产生问题的根源;四是抓好了自查整改,明确了存在问题的整改方向,科学制定了八项整改措施;五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形成了所长负总责、党员带头、相互监督、人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以制度建设为载体,狠抓内部管理。上半年,我所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为契机,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内部管理等软环境建设,使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一是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人手一册。继续推行并完善了“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限时办结”、工作程序及岗位职责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了征地拆迁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步伐。我所将工作职能、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联建共创与结对帮扶等内容在市局信息网站进行全方位公开,全面扩大用地者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市局计算机等信息化设备管理规定,定专人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和政务信息,上半年上报市局政务信息6条,刊登2条。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实行目标考核,推进规范化管理。严格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的执行,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对所内人员进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有人干事、有人管事,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拆迁工作、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拆迁工作
(一)深刻认识实施拆迁工作的意义。
今年是我市推进旧城改造和以城南新区为重点的新城建设的关键之年。实施城市拆迁改造,是市委、市政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加快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作出的又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全市上下必须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城市拆迁改造的重大意义。
1.实施城市拆迁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的迫切需要。
城市环境是城市品位的外在表现形式,城市环境的好坏,直接体现着城市品位的高低。近年来,我市按照走新型城市化道路的总体要求,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互动发展,集中人力、物力,实施“东扩南进、西延北连”战略,初步构建了30.2平方公里中等城市的基本框架。同时,按照“完善功能、彰显特色、提升品位”的要求,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景观建设,城市功能和形象得到新提升,相继成功创建了“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但要继续推进城市整体品位的提高,我们必须坚持旧城改造与城南新区建设并重,通过旧城改造,促进城市核心区块功能更加完善,通过城南新区建设,加快拓展新的城市发展空间,使城市风貌更具特色,使新区发展更具亮点,促进城市建设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实现内涵发展和集约发展。
2.实施城市拆迁是提升城市综合实力,促进节约集约发展的必由之路。
城市化的进程与经济结构的演变密切相关,产业集聚是城市化的基础,而城市化又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实施一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支撑作用。按照市委“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今后几年,我市将为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多渠道挖掘经济增长的潜力。实施城市拆迁改造是今后我市经济发展的推动力所在,也是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所在。因此,我们必须把实施城市拆迁改造作为我市改善投资环境、提升三产发展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主要载体,盘活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实现节约集约发展。
3.实施城市拆迁是改善人居环境,体现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居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大多数市民享受到了城市化带来的实惠。但是,旧城区的相当部分居民,住房狭小,基础设施配套不全,不少老房子破旧不堪,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在城南,不实施拆迁工作,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难以实施,制约了整个新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快实施城市拆迁改造已成为广大居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盼。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实施城市改造,完善设施,改善环境,提升功能,提高市民的幸福指数,让城市化的阳光惠及广大市民,更好的体现执政为民。同时,通过城市拆迁,我们还可以基本解决大部分生活在旧城区的弱势群体和住房困难户的实际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综上所述,推进旧城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造福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
(二)明确城市拆迁工作的具体任务。
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明确要求,周密部署,有条不紊地稳步推进。
1.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规为依据,按照“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要求,坚持依法拆迁与和谐拆迁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拆迁工作。
2.工作任务和实施范围。
根据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旧城改造和新区拓展工作的实际,完成旧城改造和城南西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拆迁任务。拆迁实施范围为列入年度拆迁工作总计划安排表的项目。
3.实施步骤。
前阶段,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广泛听取对拆迁安置工作的意见建议,赴周边县市调研考察,制订完善了《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市年度城市拆迁工作考核办法》等相关政策。盛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征求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的意见,这些过程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在制订政策时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和逐步与市场接轨的原则。接下去,要按以下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拆迁工作: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这项工作要求在5月31日前完成。市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力度,开展全面、广泛的宣传;各相关责任单位分级成立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拆迁小组,并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有关社区要挨家挨户发放宣传资料和工作手册;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集体房产要带头做好搬迁、腾空等有关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阶段。这项工作要求在6月1日至9月30日实施。主要工作有两大块:一是做好调查评估。各拆迁工作组开始现场办公,发放拆迁通知书,进户调查、踏勘、评估;二是完成签约搬迁。集中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组织拆迁房屋腾空、验收、交付,组织房屋拆除施工企业招投标,落实相关管线迁移等工作,制订空房拆除方案,对已腾空房屋实施拆除。
三是扫尾阶段。这项工作要求在12月31日前完成。做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有关依法程序,全面完成拆迁任务。
(三)做好拆迁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年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全市上下必须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既要坚定信心,突出重点,又要把握原则,科学引导,讲究方法,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措施强势推进。
一是要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拆迁工作极为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盛市长担任组长的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和乡镇街道会后要迅速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落实拆迁工作具体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涉及到拆迁的企业、社区要引导企业员工、社区居民,自觉服从拆迁工作大局,及时签订协议、腾空房屋。
二是要明确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确定拆迁时序,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深化细化各项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科学合理地排定拆迁进度,逐级落实工作责任,逐项明确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自己应该担负的任务。这里再强调一下,今年拆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相关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市政府将加强工作督查,对一些思想不重视、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得力而造成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发生重大事件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要密切配合。做好拆迁工作,需要动员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需要各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千方百计加快城市拆迁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服从城市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调配,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及时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水务、电力、广电、电信、市政、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部门,要全力保障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财政、金融部门要想方设法做好资金保障。公安、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信息,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四是要严肃纪律。在拆迁工作过程中,要严肃各项纪律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要理直气壮,敢抓敢管,善于运用组织纪律及法律武器开展工作,对一些阻碍拆迁工作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决不手软,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要有专人负责拆迁工作,及时了解拆迁户思想动态,掌握相关信息,制订相应对策。要全力维护拆迁工作秩序,快速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到有效防范、有的放矢。在实施强制拆迁时要严格按有关程序,做到依法依规,文明规范,公平公正,确保社会稳定。
二、关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
(一)当前我市违法建设现状。
1.肯定成绩。市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违法建设的管理,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出台相关文件,并三次开展了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筑蔓延的势头。
2.正视问题。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由于违法建设监管不够到位,部分村民受经济利益驱动,建房审批难等原因,同时今年又恰逢行政村撤并和村级班子换届选举,一些违法建设者借机进行违法建设,并且与前几年相比,数量日渐增多,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的正常秩序。今年1?4月份,12345市长专线共收到违章建筑来电受理件898件,其中粮田违章444件,占49.44%,规划违章454件,占50.56%。
(二)对做好下一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要求。
针对上述现状,各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要以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为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部门协调配合,做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采取有力措施,既抓重点又抓难点,使全市违法建设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区域的违法建筑得到彻底整治。在此,我就做好下一步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提四点要求:
1.明确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查处非法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违法建设。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查处违反建设规划的违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及嵊政办文件之规定,乡镇、街道、开发委负责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建设,一旦发现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及时组织人员前往阻止,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对继续实施的违法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要及时组织城管、国土执法人员以及有关乡镇、村(社区)干部进行拆除。对未能拆除的重点、难点违法建筑,应根据违法建设的性质,书面调请市城管执法局或市国土局依法进行。
2.通力协作。城管、国土、建设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予以全力配合,对申请的建筑,法院要积极支持,及时执行,对执行处罚过程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严肃查处,对较大规模拆违行动,需要公安部门维护秩序时,要及时安排警力。对被确认为违法建设的,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不得颁发营业执照,不得供电、供水,真正形成整治违法建设的合力。新闻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及时报导典型案例,形成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3.完善规划。要加快镇域、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特别是根据行政村撤并工作的实际,建设局要加快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土地、建设规划要相互配套,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市国土局要千方百计安排好用地计划,确保农民建房的正常需要,并加快农民建房用地的审批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建房要尽快落实,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发生。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XX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突出问题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
XX年初,吴益民代表杨浦区出席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讨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上,吴益民针对《工作报告》的内容,从人大代表、律师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程序,规范执法手续,确保公正;二要不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伪劣药品惩治力度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
安全;三要进一步保障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权利,给律师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在崇明岛大开发前选择几起典型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崇明大开发时干部队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充分肯定并在其工作报告中采纳了吴益民律师的观点。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
吴益民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又慷慨解囊献爱心,资助了很多困难家庭,使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有人评价他更象一位慈善家。
首先热烈欢迎大家莅临我办指导工作!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把我市房屋征迁拆迁工作的一些主要做法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
一、动迁机构设置情况
动迁办原隶属于住建局二级局,X年因工作需要升格为人民政府动迁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建制。X年X月经市编办批准成立市房屋征迁与补偿办公室,与市动迁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单位下属两个国有公司,一个是X工程有限公司,另一个是X综合服务中心。
现有干部职工X人,其中在编X人,大专以上学历X人,党员X人,企业人员约X人。房屋征收办主要负责主城区内国有土地房屋征迁工作,动迁办主要负责全市集体土地拆迁工作,还负责集体土地政策法规制定、拆迁项目审批、资金监管、安置房分配及审计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拆建并重、和谐发展”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协调、长远发展,全面启动了城建重点工程、民生工程、棚户区、城中村拆迁改造工作。市
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房屋征迁工作,多次亲临现场指挥调度,现场解决有关工作难题。市政府成立了“双拆”督查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全市房屋征迁推进大会和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为房屋征迁工作的快速高效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
根据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X园林城市这一奋斗目标,把城市X房屋征迁改造和X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品位的切入点,并将棚户区、旧城区、城中村改造和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迁列入重点工作计划,既解决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问题,同时,又解决了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问题。
(二)部门协调配合,主动服务大局
在征迁工作中,按照职责分工,市征收办与相关责任单位及各属地街道(镇)加强分工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征收办牵头负责,抓总体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督查考核;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跟踪督办,属地街道(镇)抓好各自的征迁工作,其它相关部门也都各司其职,主动服务于征迁工作大局,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我们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按时对房屋征迁工作进行通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督办整改;建立了督查制度,组建双拆督查小组全天候、不间断地对拒不配合征迁工作的机关公职人员进行督查督办,及时解决工作难题;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缴纳风险保证金,对工作成绩突出,高效完成征迁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任务,给工作推进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健全完善一系列制度,各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采取有力措施,高效快速攻坚
一是严格执行政策,进一步提升征迁工作公平性。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严格执行政策,在每个地块启动前首先严格依法办理征迁前期手续,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和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为了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我们全面实行“亮底征迁”,坚持做到征迁程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公开、评估结果公开、搬迁奖励时间公开、安置房选房公开、签订补偿协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率先在周边县市实行“阳光操作”,实现了征迁补偿透明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安置方式多样化、拆迁速度高效化、廉洁征迁人性化。
严格对照政策和补偿标准,每一份协议的签订都要经过职工、科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审核才能领取补偿,对所有违章建筑坚决不予补偿,切实避免了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纪检和审计部门全程参与,在动迁现场设立廉政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现场设立补偿公示栏,签订的每一份协议都对外公布,真正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讲到底”,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征迁工作透明性。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组织专人广泛深入基层宣传房屋征迁的各项政策和奖励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向广大被征迁人作出“依法征迁、廉洁征迁”承诺,印发《致被征迁居民的一封信》,利用网络媒体和宣传板块,大力宣传补偿安置优惠政策,不断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使广大市民对征迁工作的知情权和满意度显著提高,更加积极主动配合征迁,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城市建设、个个支持房屋征迁”的良好氛围。
三是真诚服务群众,进一步提升征迁工作合理性。
征迁工作中法、理、情三者交织,既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也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针对个别被征迁居民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谈的现象,在耐心做思想工作的同时,用惠民利民的实例帮助他们打开心结;在正式签约前,认真帮助他们算清经济帐,动迁人员首先精确计算出房屋征迁补偿总金额,主动向他们介绍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所能享受的优惠政策,由被征迁居民自主选择补偿安置方式,从而打消了部分居民漫天要高价的预期心理,为政府节约了资金,也降低了征迁成本。
在工作过程中热情为他们提供全方位服务,如:从网站、中介广泛收集房源,千方百计提供待售待租房源信息,方便被征迁居民选购选租;针对孤老、残疾、病患人员,我们主动帮助联系周转房、代办补偿安置手续,免费提供搬家车辆;对于拒不配合征迁的居民,在加大宣传的基础上,发挥连续作战的优势,白天动员,晚上约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采取多种形式与被征迁居民取得心灵上沟通,最终顺利达成协议。正是通过这一件件细微小事,从而实现了被征迁居民从“对抗”到“对话”、从“拒不配合”到“理解支持”的完美转变。
(四)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工作思路
我们在周边县市率先提出了“X”措施。所谓“X”是指:在部分商业开发地块,拆迁居民商业用房和其他经营性用房时,鼓励居民将补偿款入股参与商业开发投资,在项目建成后按股权获取分红,同时也能减少开发资金量的投入,降低拆迁成本。目前我们正在对这项创新措施进行调研和论证,调研结束经市政府批准后将在个别地块进行试点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