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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工作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化建设
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确保人员、责任、工作制度三落实。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全年食品安全事故大事中事不发,小事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相结合,净化食品市场
6月份来,我局突出日常监管长抓不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37户次,责令改正58户,查处无照经营13户。
(一)、开展节日食品市场整治。结合端午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粮、肉、酒类及儿童食品、保健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小餐饮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六查六看”为主要检查内容,做到“日常检查抓规范,专项整治抓落实,联合执法抓成效”,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开展学校食堂及考生就餐的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5户,学生就餐餐饮单位1户,督促7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
(三)、全力排查“地沟油”,防范劣质油流入餐桌。对城乡结合部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旅游景区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全面的检查,防止“地沟油”流入餐桌。检查中未发现销售或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食品专项整治。围绕打击餐饮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查营业执照,确保证照齐全;二是查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三是积极引导和健全的购销台账等制度,规范管理。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餐饮经营单位守法经营。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5户次,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
(五)、认真做好餐饮服务许可的发放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总局《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严格把关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六)、积极引导和健全食品安全示范店工作。按照市药监局制定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要求,以创建、健全、规范相结合,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的经验做法,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示范引导作用。目前,我辖区共有食品安全示范店56户,其中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4户。
三、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力度,确保农民消费安全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重点对小型餐馆、夫妻店无照经营开展查处取缔,共出动执法人员117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经营户43户次,责令整改31户。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宣传发动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扎实推进我县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下面,我代表县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老百姓越来越关注,监管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近年来,我县加强了对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食堂卫生和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市场食品生产和销售中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餐饮业卫生问题较为突出,说明了我县在食品安全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各有关部门要正视我县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这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卫生、工商、质监、农委、畜牧、发改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宣传周活动。牵头单位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宣传周内容落实和宣传效果。各部门在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内容的同时,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通过科普读物、开辟专栏等形式向社会提供食品安全服务。要搞好全县联动,形成宣传声势。
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法是我国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综合性重要法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法制建造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食品安全法分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治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十章,共104条。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等多项制度和分工负责与统一调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立法原则,也是食品安全法的精髓。在学习宣传过程中,除原原本本学习每一条内容外,要对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全面、系统地把握,把握其精神实质。
(一)落实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调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治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治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治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把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强调,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规范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经营行为。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主体,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才能有效实施治理。食品安全法确立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对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三)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对食品安全进行科学治理的体现,食品安全法正式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要求尽快整合、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检验机构与检验人员责任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食品安全法还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防备和处理机制,加强了食品安全信息治理。
(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在规定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详细职责基础上,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调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着力完善食品安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法规定地方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治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涉嫌违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行使的职权。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各监督治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责任,明确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和餐饮经营者,监督治理部门和各级政府应当落实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明确消费者、媒体、消费者组织、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及其他个人、单位等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让全社会知晓食品安全法、了解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三、宣传的形式与方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热潮。要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形成强盛的舆论氛围,使全社会都关注食品安全。
(一)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导工作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另一方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调解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活动,使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在作业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等方法,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意识和能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地对本部门的领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及全体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把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认识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提高运用食品安全法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工作,使其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自觉性,全面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编印资料,保证宣传贯彻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宣传经费,编印、购置宣传品,确保宣传贯彻活动的开展。各部门根据各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工作重点,有所侧重地印制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张贴到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送食品安全法到基层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宣传单、小册子,发放到本部门的干部职工、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治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手中。号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编印标语条幅,悬挂到生产经营场所和要害岗位。
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宣传职责
(一)食品药品监督治理部门负责牵头调解全市《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二)经贸部门负责对食品及相关行业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三)农业部门负责对初级农产品加工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四)畜牧兽医水产部门负责对畜牧、水产养殖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七)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八)教导部门负责组织及指导高校和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导工作。
(九)出入境检验检验局负责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并配合以上成员单位的宣传贯彻工作。
五、宣传贯彻的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导是一个长期的任务,作为现阶段一次比较集中的宣传教导活动,今年大体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时间为7月份。集中学习宣传阶段的特点是范围广、形式多、声势大,主要目的是造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阶段,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确定7月份为全市集中宣传月,宣传主题是“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一是各单位可结合自身的职能,在有关媒体刊发消息、评论,并组织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等各种宣传和咨询活动;二是设计制作各种图文并茂的公益广告,在电视、报刊和户外广告牌上进行宣传;三是编辑、制作宣传手册、折页、海报、案例分析等,广为散发张贴;四是组织召开新闻会,宣传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五是邀请有关方面召开座谈会,就贯彻实施中有关问题进行深入学习研讨;六是在人口集中的地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咨询活动,初定于7月17日上午,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2、抓紧编写统一的宣教材料,包括情况综述、食品安全法释义、内容简介解答;提炼宣传活动统一用语,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选用;
3、结合全市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
4、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深度宣传贯彻实施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12月31日。这是前一阶段宣传活动的延伸和细分,根据受众面的不同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地抓好宣传教导和正确贯彻实施。
1、11月,以成果展示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和我”为题的典型宣传教导活动。多形式、多载体集中展示各地、各部门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所取得的初步成果,教导广大群众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12月下旬,对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进行检查,切实把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工作引向深入。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作出安排,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周密组织,使这一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推向,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统一用语
1、学习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
2、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果断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食品安全是您的权益,遵纪守法是您的义务;
4、实施食品安全法,科学卫生保健康;
5、学法知法,珍爱健康;
6、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法;
7、依法行政,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8、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职责;
9、食品质量关联生命,监督治理情系万家;
10、管好食品为人民;
11、依法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12、果断禁止食品虚假广告;
13、食品安全法是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的行为规范;
14、遵法、诚信、为民;
15、贯彻食品安全法,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16、食品安全法,执法的依据、行为的准则、健康的保障;
17、加强食品监督检验,把好食品质量关;
18、没有环境友好,难有食品安全;
19、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20、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2009〕2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确保食品安全,既是当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长期艰巨的重大任务。《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实现全程监管、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责任政府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将思想统一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上来,将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上来,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实施活动。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宣传教育措施,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法》,营造人人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认真学习。要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既要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法律内容,又要对法律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政。
(二)加强培训。加强基层监管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使其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加强对监管相对人的培训,重点学习生产经营许可、索票索证、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安全食品的停止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三)举办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定于5月26日-6月1日县、乡同步举办主题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共创健康美好生活”的全县《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农村活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组织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讲授《食品安全法》,培训基层宣传力量,通过农村广播、会议、集中宣传、流动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与科普知识教育下乡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进社区活动。选择食品经营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相对集中的社区,组织开展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行业协会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互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材料、展览名优(伪劣)食品等综合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科学知识、食品标识规范、伪劣食品鉴别等方面知识。
(六)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学校活动。重点加强学校管理者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要充分发挥政府各监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通过有效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教育职工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规范生产、依法经营。
(八)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通过开设专题、讲座、报导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
三、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首次通过立法形式强化了“责任治理”理念,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卫生、农业、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要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要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要按照县府办印发的《*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并执行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增强食品检验能力,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
卫生、农业、工商、质量技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以前,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过渡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止出现因职能交接而出现监管空白、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检查《食品安全法》执法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四、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XX县食品安全为由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食安办〔2019〕X号)精神及工作要求,我乡及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了相关准备工作,明确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食安办、乡安办及各村两委做好食品安全与安全生产同时进行宣传的相关工作。并根据《XX县2019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要求,突出本年度食品安全周活动主题,工作组织,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等重点,保障宣传周宣传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精心准备印制宣传单。现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本。”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一直以来,我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将食品安全当作安全生产头等大事来抓。本月宣传周前我乡召开了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同时就食品宣传周的工作做了专门的安排部署。我乡食品安全实行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方式,成立了食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学习计划,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日常检查和督导,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靠实了目标责任,为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向各驻乡单位、各村宣传食品安全。
我乡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日常监管及下乡工作之中,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到各村开展工作的各种机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相关会议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向辖区人员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
(二)向社会公众宣传食品安全。
我乡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并于2019年6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对各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为重点。提高了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扎实推进了食品放心工程的实施,将有效的推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我乡在本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中,结合汛期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