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职业道德建设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文化馆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1、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必须站在时代的前列,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前进方向。我们进行的是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建设,毋庸讳言,当前社会上尤其是文化界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思潮,其中既有引人积极向上的主流,也有消极没落腐朽颓废的浊流,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传统及外来的文化道德观念去芜存精,注入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现代意识,形成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的职业道德规范,并以此作为文化馆的治馆之本。
2、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必须确立敬业精神。
敬业精神是一种对工作对事业的珍惜情感,也是激励人奋发图强求取上进的内驱动力。敬业精神产生于责任心与自豪感。文化馆干部在群众心目中具有美好的形象,被尊称为“老师”,这是群众对群众文化工作的肯定和赞誉,并非轻易能够得到的,所以我们应当感到欣慰与自豪。如果责任心强,工作态度则是“我要干”,是积极主动的;如果责任心差,工作态度则是“要”,是消极被动的。尽管动作过程都是“干”,其收效却有天壤之别。
3、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必须把“群众”放在首要位置。在群众文化工作中,群众是主体,是构成群众文化的最基本的要素,而文化馆是客体,是通过对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来服务于群众的。但在实际工作中,说到群众文化,我们却往往注重“文化”而忽略了“群众”,这种主客位的错位,是对群众文化认识模糊所造成的。所以我们在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进程中,一定要把“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必须加强优秀群众文化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随着社会的进化和群众全面素质的提高,人们对文化艺术的需求也在日益增长,鉴赏能力和要求水准也越来越高。“人口手刀足尺”之类的简单文化活动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胃口,群众要求各种活动具有更高的艺术品位,没有优秀群众文化产品,群众文化便会失去吸引力凝聚力。
文化馆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1、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群文工作者整体素质的关键。
随着竞争观念的日渐深入,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繁荣群文事业的重中之重是人才。什么是人才?整体素质高的便是人才。素质,是一种事物区别于他种事物的内在的本来性质。群文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则包括政治素质、文化素质、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等方面。其中政治素质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和灵魂。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就是提高全面素质,否则,单方面的素质如业务水平再高,也绝不会干好本职工作,甚至会给事业带来损失。
2、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是充分发挥文化馆职能作用的有力保证。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而复杂的变化,其中有正向的也有逆向的。逆向的负面影响尤以“金钱至上”“金钱万能”为最,同大气污染一样,整个社会肌体的层层面面都程度不同的受到了侵蚀,群众文化自然也在所难免。在其不良作用下,名利思想、功利主义恶性膨胀,有的文化馆变成了“酒馆”“饭馆”“商业馆”,“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副业繁荣昌盛,主业冷落萧条……这种精神文明大合唱中的不谐和音,严重削弱了文化馆的职能作用,绝不能听其放任自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便是手段之一。
3、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是全面占领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的动力。受大气候影响,我们曾一度放松了职业道德建设,淡化了群众文化的教化功能,致使乌七八糟的东西乘虚而入,成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的毒素与肿瘤。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强化职业道德建设便是强化教化功能回归,同时也是全面占领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的力量源泉。
对强化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想法
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其目的是提高群文工作者的道德修养。道德修养是一个人在思想观念方面经过培养和锻炼逐渐形成的待人接物所持的态度。所谓强化是加大培养和锻炼的力度。那么如何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水平。只有如此,才会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明确工作的前进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较高的政策水平。要想达到上述目的,就要勤学和善思。勤学就是加强理论学习,正确掌握的观点和方法。善思就是对理论进行融会贯道,提高认识生活分析生活的能力,两者相辅相成。只要我们勤学善思,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就能够不断提高。
2、把职业道德建设纳入“法治”建设轨道。法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就是法律法典的制订和执行;对于一种职业和一个部门来说就是规章制度的制订与落实。每种职业都有不同的职业道德标准,如学校有“学生守则”,军队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些守则和纪律虽不具备法规的强制性,但具有法规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因此在强化职业道德建设时要同岗位目标管理以及各种制度结合起来,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人事制度的改革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爱一行是干好一行的首要条件,因此我们要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爱这一行并能干好这一行的人才请进来,把干这一行但不爱这一行的庸才请出去,只有如此,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论文关键词 公证员 职业道德 公信力
中华民族的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传统文化美德更是几千年长盛不衰,它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国家发展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道德文化根基。在现代社会,道德包括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社会公德是人类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要求每个社会公民在履行社会义务或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是人们为了维护我们社会的利益而约定俗成的我们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的行为规范,如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环境,讲文明懂礼貌,诚实守信等,对社会公德的遵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一点在我国宪法里也有所体现;职业道德是人们在履行本职工作中所应当普遍遵守的行业道德准则,是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道德或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存在于人们的具体工作以及劳动过程中,带有明显的职业特征。公证员职业道德,是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业务履行公证职责的过程当中所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随着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民众法律意识的飞速提高,新兴公证业务的日益增加,使得公证这个行业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公证员的素质水平的高低是会直接影响到公证职责的能否顺利履行,而公证职业道德则是评价公证员职业行为的衡量标准。所以要求公证员不仅应当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还要恪守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所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一、公证员职业道德概述
(一)公证员职业道德概念
公证员职业道德是指在公证活动中,公证人员从思想到具体事务的处理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就适用对象而言,不仅指依法取得资格的执业公证员,也包括办理公证的辅助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从道德规范调整的内容看,既包括办理公证业务的行为准则,也包括公证人员的思想意识;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对公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关系到公证业的发展,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是公证员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并赢得社会信赖的根本保障,也是发展高素质公证员队伍的重要途径。公证的职业道德是指公证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公证法律规范的必要补充。《公证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
(二)公证员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证员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要求公证员忠于事实和法律,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证原则,严格按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和法定的程序办理公证事项。公证是公证员依法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活动,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它不同于一般的法律文书,因此公证的“公”字就必然要求公证人在履行职责首先要做到公正,真正站在中立的立场上,不偏不倚,切实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公证员要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在岗位上尽职尽责,确立强烈的职业责任感,这是职业道德的核心和基本前提。敬业才能爱岗,才能忠于职守。如果从业者不认同自己职业的价值和意义,就不可能树立敬业精神。爱岗是敬业的前提,敬业是爱岗的具体体现和情感表达。因此,公证员应当珍爱公证事业,努力做到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要按照法律程序的规定办理公证事项,及时受理审查出证,注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公证员的职业形象。
3.公证员要加强修养,提高素质
修养是指人们在思想道德、品质品格和精神境界等方面经过锻炼和培养而达到的一定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保持心理平衡,尤其要正确对待“名与利”、“行与藏”。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是每位公证员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和现实需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公证员不能停滞不前,必须与时俱进,勤奋钻研,开拓创新,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为公证事业的更好更快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4.公证员要清正廉洁,同业互助
所谓廉洁,是清廉洁白的意思,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加强修养,慎独自律,拒绝诱惑,清正廉洁。体现在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纯洁性,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保证。只有清正廉洁,处事公平,才能得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公证员恪守职业道德是司法公正实现的重要基础,对社会风气也会产生良好的影响。同时,公证员之间还应当树立同业互助的意识,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共谋发展。自觉维护执业纪律、行业荣誉,共同塑造行业形象。
二、目前我国公证员职业道德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会因素
改革开放,尤其是WTO的加入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来说都是一定的挑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成功的,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缺陷,市场规范不健全,体制不成熟,使得许多领域的道德失范现象仍普遍存在,在近年来推行的公证制度改革中,由于各地方的发展情况不同,公证行业也出现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复杂局面,造成公证员的素质也是良莠不齐,公信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冲击。
(二)行业因素
随着公证处改制成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公证队伍的不断壮大,特别是在大中城市里公证业务竞争加剧,导致公证处之间为了生存的压力,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行业内部恶意竞争,无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随意降低公证收费标准,简化办证程序等,拉证源,给回扣,不正之风此起彼伏。
(三)人的因素
曾经沸沸扬扬,影响极其恶劣的“西安体彩假票案”就是一个典型,公证员在开奖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并留存当事人材料,导致被彩票承包商恶意舞弊,严重的影响公证公信力。另外还存在部分公证员道德素质不高,对职业道德重要性认识不够,只顾眼前的一己私利,背离执业准则,甚至帮助当事人弄虚作假,实践证明只顾个人利益终究是要失败的。
三、加强公证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公证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公证机构是国家的证明机构,公证员代表国家出具公证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公证人员职责的特殊性决定了一名合格的公证员应该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精湛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道德是法律的依托,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公证员的职业道德是公证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是执业行为的道德依托。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不断发展和完善,与此同时,公证行业也面临着更高的工作要求和挑战,公证事业的进一步拓展,公证业务需要向更高更深层次的发展,这些都对于公证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当前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激励和引导广大公证人员坚定职业信仰,树立职业追求,遵循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具有重大意义。公证从业人员要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是推进公证事业在新时期实现全面科学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切实做到严格自律,公正正义,为社会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赢得社会信赖,以树立公证行业良好社会形象为己任。
四、加强公证职业道德的建设的途径
(一)深入思想理论学习
道德认识是道德品质的先导,没有正确高尚的道德认识,就不会有高尚的道德行为,一个合格的公证员,要能够深刻认识和领会社会公德和公证员职业道德的内容及意义,自觉规范起职务言行,因此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道德水平是根本。让公证员们从被动的遵从职业道德到自觉主动的遵守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公证员对公证职业道德重要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把职业道德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共同目标来追求,更好更深入地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二)持续宣传推广
坚持不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具体案例,表先进,树典型,注重培养和树立公证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道德楷模,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开展主题学习、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扎实深入开展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实践活动,把公证职业道德融入到工作实践中去,进一步加强公证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教育,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使公证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和群众意识,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的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使公证职业的道德观念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公证职业道德的辐射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结合实际,自我查摆
引导公证人员们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的公证业务活动中去。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另外,随着公证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宽,尤其是现在公证业务范围已由之前单纯的证明活动向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过渡,这些要求公证员在专业知识的掌握上必须具有忧患意识,强化法律理论的学习,对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要及时熟悉掌握,不断提高提高法律素养,只有足够全面的专业知识和高层次的业务水平,才能提供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也才能更好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四)建立和完善制约机制
我们在加强公证员思想道德教育的同事,也要通过采取一些制度性的措施全面规范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立以人为本,科学的考核标准和细则。公证员要认真总结自查自纠的结果,扎扎实实查漏补缺,结合各单位公证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关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制度,改进规范工作流程,使工作机制制度化、公证员职业道德法律化;使规范公证人员的职业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让国家强制力来保障执行的力度。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着眼于将来,着眼于长远,让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五)外部环境监督
公证机构作为特殊的法律服务机构,在群众的心中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代表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法、诚信,而公证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公平正义是其首要的行业准则和本职工作,也是广大社会公众的期望。一个行业的信用是靠长期努力积累起来的,公证员应当有珍爱公证事业的道德情操,应当时刻注意牢记自己的工作性质,牢记自己在公证活动中的一言一行都将被公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中,都代表了公证的形象和职业道德,从每个细节严格要求自己,才能使整个公证行业职业道德得到提升。有监督才会有压力,有压力才能有动力。将公证面向社会,让社会各界监督,让全民监督,在公证活动切实树立起公证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公证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公证机构和公证队伍的信用建设,坚持以服务于诚信为目标,坚持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塑造公证的至高信誉。
一、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表现形式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它体现了会计工作的特点和会计职业责任的要求,是财经法规、财会制度所不能替代的。当前,人们倡导诚信,呼吁会计从业人员遵循职业道德,但仍存在会计职业道德不规范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会计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基础缺失。有些会计人员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事情多,不关注、不学习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及会计法规,更谈不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了。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对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似懂非懂,十分模糊。这是现实中会计职业道德思想基础的严重缺失。有的会计从业人员墨守成规,不求上进,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有的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不适应时展的要求,跟不上时展的步伐。有的会计人员因缺乏学习,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2、利益驱动、诚信缺失。体现在会计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对现实的妥协,违反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顾职业操守,利用专业优势,铤而走险,大肆造假。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会计人员很难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有相当多的会计人员认为应作好“技术处理”以使单位负责人意见得以“巧妙”实施。有的在面对外部监督时,甚至作好所谓“协调”、“配合”,使监督弱化以至流于形式。另外,在现实生活中,诸多的贪污、行贿受贿、大吃大喝、铺张浪费,都要经过会计人员之手。还有发生在国内的一些大公司财务欺诈案,使会计业面临着“诚信危机”。在中国证券市场上,银广厦、麦科特等一系列财务造假公司的曝光,牵出了相关的华鹏、华伦等会计师事务所,每一起造假事件涉案金额之巨、涉及面之广令人触目惊心。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现状,是诚信缺失的表现。
3、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偏低,缺乏钻研精神。我国1 000多万财务人员中,中高级职称人员只占20%,其余大部分都为初级职称人员,知识结构、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偏低。现实中不少会计人员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频于应付差事。他们业务知识贫乏或知识老化,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知之甚少,专业技术能力较差,职业胜任能力明显不够。业务素质的低下,还表现在工作中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记账不符合规范,账簿混乱、账账不符、报表挤数的现象。实践中由于会计人员业务不熟,而出现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也不少见。这些都大大降低了会计工作质量,违背了职业道德的要求。
二、会计职业道德缺失的成因分析
1、单位内部的不利因素。
(1)从业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的影响。
会计操作人员是单位内部的从业人员,受聘、受雇于会计控制者。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属性,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虽然这种从属性对会计人员自我职业道德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要具有比以往更高尚的职业道德境界,才能使职业道德充分发挥作用,但是不少会计人员都很难达到这种程度。当会计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就会面临两难选择,若坚持职业道德,就很有可能会被辞退下岗。当前突出存在的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大都是会计控制者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操作者按编制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因此新《会计法》特别强调对违法行为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是非常正确的,是减少从业环境对会计职业道德影响的重要举措。
(2)会计人员的总体道德素质偏低的影响。
会计人员在做出违法违纪会计行为时,一般都在职权范围内,以出于主观故意,主动而为,这反映出会计人员自身道德素质偏低。其形成的原因,固然也有社会风气和单位负责人道德水平的影响,但与教育不够极有关系。我们的学校教育中,较长时期片面注重智育,忽视德育。在会计大中专学历教育中,系统的职业道德课程几乎没有开设。而在参加工作以后,会计人员后续教育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大多只是走走形式,实际很少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2、单位外部的不利影响因素。
(1) 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造成人们价值取向的偏差。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上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会计领域也同样遇到了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悖反”的困惑。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想意识抬头,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现,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包括会计人员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也会发生同样的变化。所以人们在分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时所讲的“利益驱动”就是这种价值观念变化的一种负面效应。例如,在下岗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账的两难选择中,有的会计人员会选择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账,虽是保全了自身的利益,却又陷入了职业道德之失范。
(2)政府监督不力,造成会计职业道德缺失恶性循环。政府监督不力,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缺失产生的土壤。监督不力,在客观上助长了会计造假行为的猖獗。致使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处于恶性循环的状态。另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完善,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罚乏力,也是会计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的重要原因。
三、强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偏低,与教育不够有很大关系。因此,首先应在会计学历教育中开设职业道德课。同时对在职人员进行有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观,遵循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提高专业及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自觉地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保护会计职业的尊严,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具体来说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在校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弥补“先天不足”。各类学校的会计专业都应开设《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必修课,要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责任感、运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综合运用职业判断和职业道德准则的能力。为学生未来成功的会计人生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财务部门及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上职业道德课,经常印发一些正反典型的材料以及观看警世教育录象,开展诚信教育和警世教育,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准则来矫正、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确实提高财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在任何情况下,不丧失原则,不图谋私利,做到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 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法制教育就是要使会计人员知法、懂法,在工作中时时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财务人员应通晓并遵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这些规定是财务人员履行好其职能的重要法律保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新的法律制度不断颁布和实施,财务人员还应不断学习、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以保持和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在实际工作中,在与有关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时,应敢于坚持依法办事。
(4) 建立和完善自律机制。有人认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的根本原因在“心”,在“欲”,而职业道德自律的最高境界则是在于“制心”、“养心”。道德修养或道德自律的根本方法是“约束”,自律机制的核心是“约束系统”,自律者只有按自律标准和范畴时时进行自我约束行所必行,止所必止,才能最终达到“制心”的目的。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作为会计人员,其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境界高低,虽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在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在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因此,是否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则是衡量会计人员“自控”、“自律”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建立完善的自律机制是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途径。
2、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奖惩制度。为了充分发挥职业道德的作用,健全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应在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循情况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的结果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处罚,建立起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
(1) 建立会计职业道德监管组织。监管组织的建立,根据我国的实际,可以分两步走,在目前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先在中国会计学会下组建会计职业道德委员会,这一步近期相对容易做到。但权威性稍差,待条件成熟后,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单独组建中国会计协会,权威性较高,负责全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监管。
(2) 建立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的追踪记录制度。建议结合会计证的年度检查,对全国的持证会计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建立道德行为档案。对在各种财政、审计、税务检查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会计人员,进行量化记分,在会计证年检时根据档案记录,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意义;对策与思路
新闻事业是一种社会性事业,在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新闻传播的触角已经延伸到了社会的各个层面,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民众日常生活产生着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作为社会观察者、信息传播者、新闻报道者和舆论引导者的新闻从业人员,其职业道德修养和素质的高低程度,不仅影响着新闻事业自身的发展,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整个社会文明、发展与进步的程度。因此,需要从社会、媒体、新闻从业者自身等方面多管齐下地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
一、健全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体系
教育是提升人们道德层次的重要途径。对于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教育须贯穿于新闻职业行为的始终。新闻职业道德教育需要抓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加强对新闻院校在校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完善新闻单位的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制度。三是重视新闻在职人员的岗位职业道德培训。通过上述三个环节来健全新闻职业道德的教育体系,使得每个新闻从业者从就业前到整个从业过程都始终能够受到及时的职业道德教育,这对于加强其职业道德修养,提升其职业道德水准将会起到有效作用。
二、提升新闻职业道德教育质量
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效果如何关键要看教育的质量。目前,全国有500余所大学设有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在各种层次学习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在校学生达十几万人。据了解,在这些新闻院系中,大多数只是在新闻理论和某些新闻业务课中作为一个章节或一个专题捎带讲讲。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如缺教材、缺师资等。但最重要的还在于对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许多新闻院系没有将其作为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正式纳入专业课程体系之中,这样就很难在时间上和制度上保证教学和教育的质量。因此,当前着力提升新闻院系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质量十分重要。另外,新闻机构对新闻从业者的岗前与岗位职业道德培训工作的质量问题也不容忽视。新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确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学习、考核、评估和奖惩的机制,争取实现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这样才能确保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提升新闻职业道德自律程度
新闻职业道德属于一种软约束,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新闻从业者的自我修养,靠其自律来实现。因此,提高新闻职业道德的自律程度,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中,经济利益与伦理道德的博弈异常激烈,如果没有强大的道德自律作支撑,新闻职业道德失范现象就难以避免。为此,新闻机构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职业道德自律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制约与惩罚机制。同时,要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学习与熟知我国现行的有关新闻职业道德的准则与法规,自觉地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道德自律的自觉性。
四、加强新闻职业道德他律调控
新闻职业道德仅靠个人的道德自律,不足以完全防止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所以还要将新闻职业道德自律与他律有机地统一起来。这就需要在加强道德自律的前提下,积极吸引社会与公众对媒体进行监督,形成他律机制,使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处在行业自律和社会他律的双重调控之下。在对新闻职业道德进行调控的过程中,最具威力和最有效的当属法律调控,因为这是一种具有较大强制力的调控手段。我国当前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新闻事业要适应并服务于市场经济,就必须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实现法律调控。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新闻法,这对加强法律调控会造成一定影响,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新闻传播活动的内容都可以作为规范新闻职业道德行为的依据。与此同时,我国政府也应进一步加快新闻法治建设的进程,从而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的法律调控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与条件。
五、完善新闻职业道德监督机制
完善新闻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也是提升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水平的有效途径。许多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很多都与缺乏完善的新闻职业道德监督机制有关。完善新闻职业道德监督机制的手段和方法很多,如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公众监督等,这些监督都应当加强和完善,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实践证明,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不能只靠内部制度约束的静态管理方法,还需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与加强包括社会监督、公众监督以及行政监督、法律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机制,这对于促进和推动我国的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六、明确新闻职业道德监督主体
要加强对新闻职业道德的监督和调控,首先需要明确监管的主体,并充分发挥它们在监督和调控新闻职业道德方面的积极作用。从宏观层面来看,我国新闻职业道德监督的主体是多方面的。其中,公众是新闻职业道德监督最核心的主体。公众通过对新闻从业者的新闻作品及其传播行为的批评和监督,对不同职业道德发挥着自己特殊的监督作用。当然,公众作为对媒体及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监督的主体是属于非组织化的主体,这种非组织化主体的监督作用不可忽视,但组织化的主体的监督作用更加直接。例如,为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的职业行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曾于2005年5月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同时为杜绝虚假新闻,新闻出版总署于2005年12月1日通过了《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对媒体虚假新闻的行政责任以及相应的补救、惩罚措施等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这些均是通过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来进行的。
参考文献:
[1]刘梓良.郑保卫新闻采编综合素质培训教材(下册)[M].新华出版社.
【关键词】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这个行业在很多人看来是另人羡慕的一个行业,在业外人看来,律师收入高,相对自由。中国的律师制度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起步较晚,所以中国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起步也是很晚,相对很是落后,并且存在着很多问题。如在律师与司法官关系中,一些非正常现象导致双方职业关系失衡;在律师与委托人关系中,由于律师业务能力和道德能力存在不足,委托人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在律师与公众关系中,存在公众情绪干扰律师正常执业,传媒误导甚至影响司法公正;在律师与律师同业者的关系中,存在恶性竞争问题突出。为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势在必行。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涵义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社会职业中的特殊体现。职业道德与一般的社会道德相比,有明显的职业规范性。律师作为一个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的职业道德,称为律师职业道德。具体的讲,律师职业道德是由一定机构制定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具有现实约束力的思想信条和行为准则。
二、建设中国律师职业道德的意义
1、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市场中介组织要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并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律师事务所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中介组织,律师职业作为律师业务的物质运行者,需要建立自律性规章,以切实约束律师客观、公正、廉洁地从事律师业务,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2、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一支力量。国家法律、法规虽然对于保证律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种原因,这些规定难免存在漏洞,并且在某些方面是必须由律师职业道德加以弥补的。因它覆盖面广,概括性强,能全面进行调整,能最大限度地对律师提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要求。
3、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利于律师队伍的建设。律师作为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本身就应当是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楷模。但是,有一些律师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法律、道德的事时有发生,给律师队伍的声誉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对于律师事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律师职业道德就是一个重要的教育手段。规范化的律师职业道德对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律师队伍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从而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更出色地完成所肩负的神圣使命。
三、加强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律师荣誉意识的培养
西方律师业的早期,同样是由于社会民众对律师业的讥讽刺激了律师们,让他们意识到了职业荣誉的重要性。为了改变人们的评价,律师们开始为穷人提供免费的服务,有时这种服务完全不计成本,此后经过多年的发展,这种为打不起官司的人进行援助的服务演变成了今天的法律援助制度;不仅如此,律师还剔除在职业队伍中的道德败坏者来提高自身的纯洁性。希望中国的律师可以建立起职业荣誉感,重视自身行为的修养和性格培养,从内心激发对行业的热爱,对荣誉的珍惜,进而提高律师整体的职业道德水平。
(二)加大法律普及力度,让法制理念深入大众
如果说对抗制诉讼模式是律师的价值体现,那么现代法制环境的建立和大众对法律的理解就是律师存在的土壤,没有土壤的包容,任何存在都是不现实的。而我国法制现代化刚刚起步,可以说法制的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对律师职业道德的错误认识不可避免。但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间的矛盾纠纷也日渐增多,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和法律打交道,这正是律师业发展的大好时机。只有让更多人真正的认识法律、了解法律,才会对律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做出正确的判断,律师执业的环境和前景才会更好。
(三)建立有效防控体系,预防权、钱交易。相比于明确的单极利益是律师追求案件胜诉的直接动力,付出和收获的不对等则是法官受贿的心理痼疾。大多数法官认为自己的付出多于律师,而收入却不如律师来的丰厚,无法摆正心中的天平使部分法官利用自己手里的权力为个人牟利,也有的法官会干脆辞去工作,成为律师后和原来的同事订立“协议”,钱权交易就在不知不觉中开始了。为了打断这种违法的交易链,笔者认为以下措施是必要的:1.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2.完善司法独立的体制建设。3.完善关于律师和法官关系的回避制度。4.建立更加严格的惩罚制度。
(四)明确律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何为律师职业道德是一个道德领域的问题,法律无法对此作出细致的规定。从现在理论界认为有三条基本原则可以作为律师执业道德的最低评价标准:一是良好的形象和声誉。律师在从业的过程中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形象为当事人服务,保持律师声誉。二是职业的独立性。律师执业中要保持独立,不得和司法机关或其他与案件有关人员进行不正当接触,不受司法机关干涉,不受当时人的意志左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三是保持廉洁和清廉。这是对律师的双重要求,既要对自身保持清廉,也要做到不对法官行贿,做到对司法系统的廉洁。
参考文献:
[1]仓道来.《律师伦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出版
[2]《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1996年10月6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资会议通过
[3]司法部1994年1月8日司发[1994]003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国务院批复通知和〈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