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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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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管理

学校档案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学校档案 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学校档案形成于学校各个时期、各个方面,是全校教职员工在长期的教学工作、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是学校的宝贵财富。学校档案作为学校教职工劳动和智慧的结晶,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它对于推动教育改革,科学管理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学研究,维护学校权益,展示学校的辉煌业绩和发展历程具有重大的作用。下面就如何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1 强化领导力度,健全学校档案管理体制

要切实加强学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学校领导重视程度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档案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因此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前提。通过签订《档案管理目标责任书》等办法和相关措施,强化领导的档案意识,增强领导的责任心,以保证档案工作落到实处;其次,自上而下,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机构,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各处(系)责任人参与的领导小组,配备档案专职人员,形成完整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将档案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明确分管领导职责,专、兼职档案员职责,建立学校综合档案室,以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档案管理措施

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是档案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的有力措施和重要保证。如《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立卷归档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声像、实物档案管理办法》、《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等,以促使全校教职员工人人都重视档案,支持档案并自觉地维护学校档案工作,使学校档案工作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好。

3 加强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学校档案工作能否搞好,档案人员的素质至关重要。所以学校领导要挑选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强、作风过硬、熟悉学校工作、掌握档案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文学功底的人从事档案工作。要加强档案人员自身业务建设。第一,档案人员要积极参加档案业务培训活动,刻苦钻研档案专业知识,掌握档案专业技能;第二,档案人员对档案工作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学校发展需要档案和档案工作,要把学校档案工作当做一件大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第三,建立档案工作网络,派懂电脑且热爱档案事业,默默奉献的人担任学校专职档案管理员,运用现代化管理知识和先进技术设备,努力学习掌握计算机操作、数据录入、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管理等基本技能,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使学校的档案工作迈上办公自动化步伐,为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因此,加强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提高档案工作者的素质,是推动学校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

4 积极创造条件,改善档案人员工作条件

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建立一支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掌握现代化科技知识和专业技能,富有创造力的档案管理队伍。档案管理人员属专业人员,学校领导要关心档案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档案部门的经费,应列入学校预算,切实加强对档案室、库房等硬件设施的建设,确保建设经费和物资的严格到位。另外,还应为档案室配置计算机等工作设备,逐步改善工作条件,维护学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 突出收集重点,保证档案材料齐全完整

档案工作可以用“收、管、用”三个字概括,即收集、整理、鉴定利用。学校档案材料是领导正确决策、研究工作、处理重大问题的依据,搞好文件材料收集是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直接反映本单位工作实绩的有力证明。

6 善于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作用

档案是信息产业的一个分支,建档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利用才是目的。我们要把“一切为了学校发展,千方百计服务教职工”作为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是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也是档案工作中最具活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学校的发展建设,努力搞好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总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是学校发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门,我们在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在注重档案收集质量的同时,更要提高档案的利用率,这样不仅可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身价值,而且可以为学校的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展望未来,机遇和挑战共存,机遇大于挑战,只要我们抢抓机遇,避免消极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档案特有的管理优势,科学管理,就会把学校的档案工作做得更好,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学校档案管理范文第2篇

1.教学档案形成的全面系统性。不仅包括教师自身形成的材料,如教学日历、教案、教学任务书、奖状等,而且包括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资料,如学生的听课记录、教学评估、研究结果等。要将这些教学档案资料进行科学整理、分类、归档、标示和管理,是一项非常艰巨的系统工程。

2.教学档案收集的全程动态性。教学档案资料是围绕教学任务而产生的,如教学日历、教案、教学任务书、听课记录、学生对教师的反映、科研论文等,这些都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每一个环节的真实记录。建立教学档案就必须全程跟踪,动向收集。

3.教学档案整理的学科专业性。除了学生工作有一定的共性外,学校教学档案的专业性都比较强,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按照不同的专业特色实施教学,各种教学活动存在很大的差异性,因此,不同学校的教学档案的整理具有很强的学科专业特性。

4.教学档案载体的形式多样性。各个学校教学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有课堂教学、课外教学、课内实验、校内实训、校外实习、野外考查、社会调研等。不同的教学活动所产生的原始材料的形式也是多样的,有纸质材料、照片、光盘、标本、样本等,这种多样性档案原始材料,可以真实确切地反映多样性教学活动的面貌,更能体现档案的作用和价值。

二、学校教学档案的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和本学校的有关收发文,包括上级部门文件、学校下发文件和业务主管部门文件等。

2.人才培养、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文件、教材、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多媒体课件、学术交流、特殊报告、研究生入学复试试卷、面试记录等。

3.实验报告、实习笔记、学生选课、参加各种国家考试报名的相关材料、教师停调课申请、学生试卷等。

4.学籍档案、学生花名册、学生课表、学生原始成绩单、教师任课一览表、学科申报材料、学位点申报材料、教材使用情况记录、专业建设、申报新专业的有关材料、典型教案、试讲记录、听课记录等。

5.各种教学奖励申报材料、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评估材料、科学研究立项、科研报告、成果鉴定等。

三、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1.加大重视力度,强化档案管理意识。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高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学校要积极宣传,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档案法规,不断增强档案意识。首先,各学校相关领导应高度重视教学档案的建设,把教学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改善教学档案保管条件,及时研究和解决教学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次,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保证案卷质量,把教学档案管理和建设工作落实在平时的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再次,教职员工要积极了解有关教学档案的各方面知识,强化档案意识,做好教学档案的建立和利用,为教学管理服务打下良好的思想意识基础。

2.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规范教学档案内容。建立学校教师教学档案应该是有选择性的,学校教师考核办法规定,聘请、任命教师必须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来考核。因此,教师教学档案的内容也要围绕这四个方面来确定,并结合教学实际来确定,以规范教师教学档案内容。德,主要是指教师的思想品德、政治觉悟、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对有违反法律法规、组织纪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等情况的,也要实事求是地记载。能,主要指文化知识、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复印件,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与教学任务下达表及完成的工作量等。勤,主要是指教师的国内外进修、考查、讲学及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刻苦钻研精神、尽责尽职情况和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以及出勤考核记录等情况。绩,主要包括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的成果,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论著、译著、教材、论文、资料汇编及参加各级课题的任务书,考评结果、奖惩情况,以及教学效果情况。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教学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在当今信息化时代里,如果教学档案工作仍停留在收集、整理、保管及被动提供利用的水平上,是适应不了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普及,学校的档案管理者要充分利用教学档案管理的丰富性、教育性、综合性等优势,加强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教学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的数字化、网络化,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整合教学档案信息资源,使教学档案信息的产生、传递、存储与利用形成一个全面、合理的网络信息系统,最大限度地实现教学档案信息资源共享。

学校档案管理范文第3篇

(一)学校没有重视档案管理工作

在许多中专学校中,学校的普遍意识是把学生的学习情况放在首位,这么做的结果往往是会忽略档案管理这样的辅助式教学,尽管对于学生来说,档案管理往往不会对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起到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一个学校对于学生的档案管理得好的话,就会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的权益,从而使学生在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下学习。

(二)学校往往没有应用先进的档案管理设备

在一些中专学校中,学校往往没有很多的资金来对档案管理方面的设备进行一个系统性质的更换,对于进行档案管理的方法只是采用以前那种文本的形式,通过笔录的过程来进行存档,这样做会大大增加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会大大增加档案存放的空间位置。与此同时,还会出现由于年份久远,造成档案流失的情况出现,使学校的利益受到损伤。

二、对于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措施的说明

(一)对在职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系统的培训,扩招专业的管理人员

从目前的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上来看,学校应该在外面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档案管理教师,来到学校对学校在职的管理人员进行一个短期而又系统的培训,让他们能够用更加专业的眼光来看待以后的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还要对现在在职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知识考核,保证他们都能认识到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同时学校还应该扩招相对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毕业学生,让整个管理队伍更加充满活力,避免档案管理系统现在所面临的青黄不接的现象,保障队伍的不断壮大。

(二)学校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性

学校在进行整体改革时,要注重对学校的整个教学系统的全面改革,不要仅仅把目光放在对学生的教学工作上。学生的教学工作固然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像档案管理这样的陪衬来进行辅佐,也是不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的。所以说,学校要加强对于学校档案的管理力度,要增大人力和资金来对此进行改革,保障后续教学工作的合理展开,这是在为学生及教师日后的教学成果和学术科研成就打下稳定的后勤保障基础。为此,学校的领导要为学校的档案管理增加人员上的配置,如增加安保人员,防止重要档案资料的流失,同时还应该增加档案文本资料管理方面的人员,保证文本性质的档案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地老化发黄。对于一些相对重要的文件,学校应该及时派人录入电脑,防止不慎将其遗失或者损坏。综上所有步骤的简述,直接说明了学校对档案管理的重视,也间接说明了档案管理是关乎学校整体核心的工作,保障了学校的正常发展。

(三)学校可以进行招商引资,改善档案管理方面的设备

学校档案管理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执行。

第十八条高校档案材料归档时间为:

(一)学校各部门应当在次学年6月底前归档;

(二)各院系等应当在次学年寒假前归档;

(三)科研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基建类档案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归档。

第十九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鉴定和编号。

第二十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已满、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经有关部门鉴定并登记造册报校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

第二十一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二条高校档案由高校档案机构保管。在国家需要时,高等学校应当提供所需的档案原件或者复制件。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与其他单位分工协作完成的项目,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至少保存一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档案正本以外,应当将复制件送交高校档案机构保存。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中的个人对其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职务活动所形成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档案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对于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材料,高校档案机构可以通过征集、代管等形式进行管理。

高校档案机构对于与学校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的征集,应当制定专门的制度和办法。

第二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对所存档案和资料的保管情况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及时处理。

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由专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档案统计年报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公布

第二十七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档案。未经高等学校授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公布学校档案。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对外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专利或者技术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档案形成单位规定限制利用的。

第二十八条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者持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个人,在表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并履行相关登记手续后,均可以利用已公布的档案。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利用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查阅、摘录、复制未开放的档案,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涉及未公开的技术问题,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或者本人同意,必要时报请校长审查批准。需要利用的档案涉及重大问题或者国家秘密,应当经学校保密工作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高校档案机构提供利用的重要、珍贵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如有特殊需要,应当经档案机构负责人批准。

加盖高校档案机构公章的档案复制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高校档案开放应当设立专门的阅览室,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著录标准按《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执行),提供开放档案目录、全宗指南、档案馆指南、计算机查询系统等,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高校档案机构应当无偿和优先提供。

第三十三条寄存在高校档案机构的档案,归寄存者所有。高校档案机构如果需要向社会提供利用,应当征得寄存者同意。

第三十四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出版档案史料和公布档案,应当经档案形成单位同意,并报请校长批准。

第三十五条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档案展览、陈列、建设档案网站等),积极开展档案宣传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应当在相关专业的高年级开设有关档案管理的选修课。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三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将高校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档案工作的需求。

第三十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为档案机构提供专用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档案库房,对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需要或者不符合档案保管要求的馆库,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8)的要求及时进行改扩建或者新建。

存放档案应当设有专门库房。

存放声像、电子等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配置恒温、恒湿、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等必要设施。

第三十八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专项经费,为档案机构配置档案管理现代化、档案信息化所需的设备设施,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同步进行。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第四十二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学校档案管理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中职学校  教学档案管理  问题  对策

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活动的真实记录,它是在学校及教师在从事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载体等材料。它能够完整、准确、真实、系统地反映教学管理的全过程,直接为教学活动服务,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档案工作的核心和重点。

1中职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1.1中职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教学活动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体。中职学校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应包括教学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综合类。主要包括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学校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计划、专业设置方面的规定和办法,学校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及名种会议记录等。

(2)规章制度类。包括教学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学设备管理制度等。

(3)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类。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建设、教案、试题库、教学实习、实习实训基地、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检查、教师考核和教学质量测评等材料。

(4)学科、专业与实验室建设类。包括专业设置、学科设置及实验室建设的材料,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的申报论证,评估及建设方面的材料以及申报国家重点学校的实验室论证、申报和审批材料、总结等建设性材料。

(5)学生学籍类材料。包括在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学籍变更、学习成绩、教育实习、实验实训实习材料及成绩、学生奖惩材料,学生入团、入党情况,学生参加各种大赛的情况,毕业生材料等。

(6)教材类。包括各专业征订教材的情况;自编、参编、主编教材的情况;优秀教材的比例、自编教材的比例、各科习题集、实验报告及实习实训指导书等。

(7)招生就业类。包括招生宣传材料和招生申报计划、上级主管部门的材料、新生录取材料、报到生的比例、年度招生的总结材料;毕业生就业率、就业情况反馈等材料。

1.2中职学校教学档案管理的特点

(1)来源渠道多、涉及面广泛。

教学档案来自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也包括上级各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学工作、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令、规定及条例等。教学档案既涉及到上级有关部门,也涉及本单位的教研室、实验室、实训基地以及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等;人员涉及到各级领导干部、教师、教辅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学生等。

(2)形式多样。

由于教学活动的多样性,记录活动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只有档案原始资料的多样性,才能如实反映多样性教学活动的面貌,才更具有档案的作用和价值。数学档案原始资料应包括纸质的、图片、音像、电子稿、光盘等。

(3)专业性强。

除普发的一般性文件外,教学内容是由名个不同学科、专业组成的。不同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采用不同的方案,实施不同的教学计划,设置不同的课程,安排不同的教学内容,提出不同的培养要求,实现不同的培养目标。各专业的教学工作不同,显示出不同专业各学科的差异性、系统性和科学性。

2中职学校教学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教学档案材料的重视不够,没有普及教学档案管理意识

大部分基层管理人员、教师到学校领导对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足。学校重视教学工作和其他管理工作,但对教学档案的管理投入欠缺,如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的配置,档案管理条件的完善,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投入不够。教师对自己教学活动中的授课计划、教案等相关文字材料、图片资料、证书文件等不能主动上交存档。造成档案材料采集困难。

2.2缺乏正规的指导和系统的规划。没有系统的管理。导致档案管理混乱

中职学校都存在档案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对各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缺乏正规的指导和系统的规划。管理人员和教师大多忙干日常的工作,相当一部分教学档案材料散存于他们个人手中,导致教学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来学校进行教学评估时,为了补充档案材料的缺口,往往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补全档案,这不仅造成很大的浪费,而且给正常的教学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同时使得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失去了档案的真正意义。因为没有系统的管理,各部门各自为政,为了自身利用的方便将一些重要的文件的和材料自行保管,不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导致材料损坏或丢失而无法查找。

3加强中职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对策

3.1系统管理,完善档案管理机制

学校领导要重视教学档案的建设,要把教学档案工作提到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议事日程中去,把档案工作纳入教学工作计划,增加投入,改善档案保管条件,及时研究和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突出教学学校日常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时调整档案工作的机构设置,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置综合档案室,由一名校长负责统一管理全校档案工作。各管理部门就建立档案分室。教学档案分为校、教务科、教研室三级管理,校办为一级管理,教务科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科档案管理由教务千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兼管。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按期向学校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3.2明确责任,强化档案管理意识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不只是少数人的事情,而是全体人员的共同责任。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措施。规章制度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指导和落实,加大管理力度。

3.3组织检查,增强档案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