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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xx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民电〔2017〕x号)及《xx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x民电〔2017〕x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17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大力宣传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作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工作部署,以清明节祭扫工作为契机,积极参与牧农村综合环境整治行动,大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理念,进一步优化环境,丰富祭扫内涵,营造良好的祭扫环境氛围,确保文明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预防措施,确保祭扫安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拧紧安全阀门,筑牢安全防线。牢固树立安全防范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细化职责分工,做好祭扫接待、人流交通疏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做好祭扫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及时告知其在禁火区域切勿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针对祭扫高峰场所、关键区域、关键部位,要加大防范控制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做到发现及时,处置有力。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协调配合消防、公安交管、林业等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建立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要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应急救助、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要紧密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积极作为,主动参与,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积极工作。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生态文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省两办《实施意见》、全国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视频会和市民政局《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等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要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推行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开展“鲜花换纸钱”、“时空信箱”“思念墙”等活动,尽量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逐步使群众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要加强清明祭扫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要培育推广广受群众认可和欢迎的生态节地葬法,大力倡导绿色殡葬,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接受。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在城市主要交通路口购置并设立祭祀炉,方便群众祭扫,保持街面环境整洁;要在牧农村重要集镇、交通要道通多采取多形式,切实抓好殡葬宣传,引导村民文明祭扫。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市、县民政局将派出工作组适时进行专项检查。
(三)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大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x发〔2009〕x号)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及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6〕x号)落实力度,结合本地实际,以本次清明节和东山湾公墓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契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前往公墓安葬逝者,并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已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
(四)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有利时机,各乡镇要积极利用单位网站,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宣传节地生态殡葬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广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培育绿色殡葬理念,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一3月24日)
1、根据省、市民政部门有关通知要求,安排部署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牧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xx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民电〔2017〕x号)和《xx市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x民电〔2017〕x号),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xx县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2、在县民政局网站,开辟清明节工作专栏,适时清明节工作信息和各地祭扫信息,介绍清明节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和殡葬宣传改革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3、建立值班员和观察点制度。设立市级观察点1个(党城湾镇)。县、乡两级设立值班员。在3月16日18时前,党城湾镇要将设立观察点情况和民政办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县民政局,以便汇总上报市民政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5日一4月4日)
1、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文明低碳祭扫、服务接待、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发生。
2、从3月25曰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3、收集汇总清明节工作情况。4月2日至4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各观察点数据信息,于每曰14 时前经县民政局清明节办公室汇总后向省、市清明节工作办公室统一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曰报表》(电子版)
4、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月1曰至4曰期间,通过新闻媒体提醒公众文明祭扫、安全出行。
(三)总结阶段(4月5日一4月10日)
4月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县民政局。
附件: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
县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xx
传真:xx
邮箱:xx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发挥清明节在传承传统美德、弘扬优秀文化、深化殡葬改革、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确保群众祭扫安全,积极倡导殡葬新风尚,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预防措施,确保祭扫安全。牢固树立安全防范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流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认真查找安全隐患,保证供电、消防、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并做好祭扫观察点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协调配合消防、公安交管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殡葬系统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民务函〔20__〕26号)精神,充分认识优质服务在推动殡葬改革,特别是做好清明节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优质服务月”活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实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诚信服务和优质服务。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宣传殡葬优质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三)大力倡导绿色殡葬,树立文明新风尚。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群众选择骨灰树葬、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式,着力营造文明科学的丧葬风尚。积极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形式,减少因燃放鞭炮、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的丧葬陋习,使文明健康的祭扫方式被更多的群众接受。
(四)积极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__〕170号)落实力度,结合本地实际,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殡葬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已有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殡葬救助保障制度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殡葬权益。
(五)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舆论关注度高、殡葬服务接待场所人流量大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殡葬改革、殡葬文化、殡葬行业风貌的宣传报道,力争在清明节期间将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8日—3月14日)
1、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各县区民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集中存放地和重点祭祀场所开展专项督查。
3、各殡葬单位要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检查、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祀场所进行维修改造,排查安全隐患,改善祭祀环境。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10日)
1、举行全市殡葬系统“优质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2、印发《巢湖市民政局20__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3月27日、28日,4月3日、4日、5日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有关情况,并于当日下午4时前向市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汇报。
4、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市、县区民政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并邀请新闻媒体报道相关活动情况。
(三)总结阶段(4月12日—4月15日)
20xx年市清明祭扫工作方案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xx〕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20xx〕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
一、清明节的来源
关于清明的传说主要有两种说法:其一,寒食与清明节。寒食节在农历三月初三,寒食就是吃冷食。其二,介子推与清明节,清明节是为了纪念介子推。在清明节之前有寒食节,寒食节是祭祀鬼神的节日,它们原本是由于时间上比较接近,在民间将二者合而为一,于是就出现了清明有寒食、扫墓的风俗。这个节日起源于中国,后来传入越南。
二、清明节习俗
(一)时间的确定
清明是一年24个节气中的第5个节气,在立春之后45天到来。清明一般在农历的三月份,最迟在农历四月初。清明,意味着气清光明,是一年之中非常美好的时光。中国汉族传统的清明节大约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历史。越南的清明节(寒食节)为农历三月初三。
(二)清明节期间的祭祀仪式
1.节日习俗
从活动方面来看,同中国一样,越南人也借清明之际祭祖、扫墓和踏青。按照习俗,扫墓时,人们一般携带酒食果品、香、纸钱、鲜花、铁锹等物品到墓地,清除坟墓上的杂草,为坟墓培上新土,折几枝嫩绿的新枝插在坟上,将食物供祭在亲人墓前,焚香烧纸,献上鲜花,然后叩头行礼祭拜,有很多地方还有扫墓时燃放爆竹的习俗。由于拜祭祖先的民俗活动在春节时期已经举行过,因此在这一天人们并不一定要去扫墓, 而多数情况是外出踏青,感受新一年的开始。清明节正是春暖花开之际,春回大地,天气转暖,自然界到处呈现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此时正是踏青的好时节。因此,清明踏青和祭祖一样成为节日习俗。
在中国古代特别是唐宋时期清明节是一个大节,节日期间的习俗内容丰富。除了讲究禁火、扫墓,还有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等一系列风俗活动。相传这是因为清明节要寒食禁火,为了防止寒食冷餐伤身,所以大家来参加一些体育活动,以锻炼身体。因此,这个节日中既有缅怀祖先和亲人的祭拜思念之情,又有踏青游玩快乐生活的理念,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
2.中越清明节祭祀方式的差异
清明节祭祖这种风俗源于寒食节,寒食节主要以祭祀为主,祭祖源于对祖先的崇拜,这种风俗被历代传承延续下来。但是,中越祖先祭拜的方式却不同。在中国清明祭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家里或者祠堂祭祀祖先;另一种是上坟扫墓。祭祖扫墓不仅仅表现在对于亲人的怀念和敬仰上,还可以拉近家庭、宗族内的血缘关系,加强团结,使得家族内部更加和谐。
祭祖是越南民间信仰文化中重要的一种形式。祭祖的固定时间为祖先忌日、节日( 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新稻节、灶君节等)及每月的朔望之日等。在越南,祭祀祖先分家祭和族祭。族祭一般在宗族的祠堂里举行,家祭则在家中举行。祭祀祖先的供品必须清洁,并需专门操办,其他人不能随便接触。祭品准备好后必须先供祖先,供完后家人方可享用。祭品可繁可简,往往根据主人家境和祭祀场合而定,常包括槟榔、酒、水果、香、清水等。当遇到突发事件需祭祀祖先而来不及准备供品时,只需一杯清水及一炷香即可。而复杂的供品则往往包括糯米饭、茶、糕点、水果等。
3.清明节中越食俗的差异
中越两国清明节的饮食不同,但这些食俗都有着共同的纪念意义。清明节从来源而论都是为了纪念介子推,而当代人更是寄托了人们对祖先的怀念,对烈士的敬仰,节日期间还能加深人们温馨的亲情和真挚的友情。
越南的寒食节一方面是要铭记中国古人介子推的忠义之心,另一方面又是越南人祭祀祖先的机会。不过越南人寒食节不禁烟,不吃冷食,也不需要头一天把各种食品做好。越南人寒食节会吃元宵和汤圆,越南人认为三月是元宵和汤圆的季节。越南的元宵和汤圆都是用糯米面做成的,但味道和吃法却不一样,同中国的元宵和汤圆也有所区别。越南元宵是以冰糖为馅,个儿比中国的元宵要小。元宵下到开水中几经沉浮,煮熟以后捞起来摆在小碟子里。越南的汤圆是以绿豆为馅的,绿豆煮熟,去皮,捣碎,然后作为馅包在汤圆里。汤圆在开水中煮熟后,盛进已倒好糖水的碗里,毕恭毕敬地供奉在神位和祖先牌位前,待他们尝过了自己方可食用。出于对神灵和祖先的尊敬,过去越南人三月初三之前是不吃元宵和汤圆的。每个季节都有每个季节上供的食品,在没有上供前,自己不能先吃。现在,城市里过寒食节的人越来越少了,但三月份吃元宵和汤圆的习俗仍然在延续。
在中国,一般会做“子推馍”,“子推馍”又称老馍馍,类似古代武将的头盔,重约250―500克。里面包鸡蛋或红枣,上面有顶子,顶子四周贴面花。面花是面塑的小馍,形状有燕、虫、蛇、兔、猪、羊等动物,现在面花的内容更加丰富了,有些地方还会捏一些水果或蔬菜的造型。人们会用杜梨树枝或细线将各种小面花串起来,吊在窑洞顶上或挂到窗框旁边,让孩子们慢慢享用。风干的面花,能保存到第二年的清明节。“子推馍”和面花除了自己食用,还用来馈赠亲友。母亲要给当年出嫁的女儿送,称为“送寒食”。在江南水乡,清明时节会吃“青团子”,糯米粉拌艾叶汁,制成青色团子,豆沙馅;也吃“松花糍团”,即用糯米饭舂溶,包芝麻馅,搓成团,外裹松树花粉。青团子是在糯米中加入雀麦草汁舂合而成,馅料则多为枣泥或豆沙。放入蒸笼之前,先以新芦叶垫底,蒸热后色泽翠绿可爱,又带有芦叶的清香,是很受欢迎的清明节食品。广西壮族清明节吃乌黑糯米饭。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不同,物产不同,决定了清明节的食俗也会有所不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及全国社会事务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对今年清明节工作作出进一步具体要求和部署。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是清明节被定为法定节假日的第十年,多年的平安清明易产生松懈麻痹思想,各级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化预案,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开展。今年清明节期间,省民政厅将继续健全厅领导任组长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全省各市(地)、农垦、森工系统分片包干,重点对各地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提前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部署、落实和检查工作。
二、要进一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清明节期间(3月15日-4月4日),全省降水少,气温低,风干物燥,防火形式严峻。各地要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火灾风险防控点,明确城区、居民区、生产经营单位边缘的坟山墓地的重点监控部位,安排专人对坟山墓地进行盯防监控,坚决落实定点、定人、定责的三定措施。要建立焚烧池、焚烧点,在中心城区摆放祭祀鼎,既方便群众祭祀,又能减少焚烧点。要进一步完善三定、三案、一值守、一报告制度(三定:定点、定人、定责;三案:人流和车流疏导预案、安全防火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一守:值班、值宿制度;一报告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向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各级民政部门要建立分级负责制、分片包干制,定期开展检查,重点部位要派驻专人值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各地要重点加强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市场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
三、要进一步做好交通和人流疏导工作。各地要对重点祭扫场所的车辆停放进行规划,协调交警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场所由交警、民政等部门联合执勤疏导,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清明祭扫直通车,公交车延长运行线路在公墓、殡仪馆就近停靠,既方便群众出行,又能有效减少祭扫车辆。同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祭扫场所的车流和人流信息,服务场所适时发出祭扫提示。据预测,今年3月25、26日,4月2、3、4日将是群众祭扫高峰,各地要采取及时祭扫人流、路况的实时信息和预警提示信息等措施,引导群众错时、错峰祭扫。同时,各地要重点做好预防踩踏事故等应急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如遇大规模人流涌入,第一时间做好疏导分流和报告工作,在狭窄路段、人员易聚集的殡葬场地、场所,要派领导和公安、交通、城管等专业人员把守,严防人员拥挤,严防踩踏等事件发生。
四、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地要将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进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工作,作为今年清明节宣传工作的重点,大力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节地生态的殡葬理念。各地要做好基层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宣传报道工作,让社会了解殡葬行业,用正能量引导社会舆论。要做好舆情收集、上报工作,发现负面报道,及时妥善处置并上报省民政厅。同时,按照民政部要求,我省今年清明节期间设立国家级观察点4个(分别为哈尔滨市哈平路殡仪馆、大庆市殡仪馆、牡丹江市龙凤公墓、伊春市灵山公墓)。今年全省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清明节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请各市(地)分别于3月27日和4月1至4日下午13点前分别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各市(地)群众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并及时汇总上报清明节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国家级观察点要直接向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报送《20xx年清明节国家级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附后)。清明节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4月5日前报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二)为认真全面做好20xx年全市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甘肃省、兰州市两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XXX〕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殡葬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倡导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深化殡葬系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打造文明、平安、祥和的清明节日,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清明祭扫安全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
(一)健全安全保障工作机制。推动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统筹安排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的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与公安、建设、消防、交通、林业、工商、两山指挥部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性事件。建立完善清明祭扫应急救助制度,根据需要在重点祭扫服务场所设立应急救助临时服务点,及时为陷入临时性困境的祭扫群众提供临时性、应急性救助服务。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和各区县民政局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具体职责,做到上下联动,狠抓落实。
(二)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到位。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的独特优势,探索建立基层殡葬信息员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殡葬信息源采集、报告和预警机制,加大对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和源头治理力度。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区县殡葬服务管理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存在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重点防范踩踏火灾事故。紧密结合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特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前确定群众祭扫的交通疏导方案,实时公布交通拥堵状况,有效引导群众错峰祭扫,防止出现祭扫群众拥堵滞留情况。特别加强殡仪馆、公墓(墓区)等祭扫群众密集区域的安全管控工作,对重要路段增派人手、增设交通标识、安排接送专车、开辟临时停车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做好巡逻值守和人流疏散工作,必要时采取分流或限流措施,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切实加强对祭扫服务场所的火源管控,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因祭扫引发火灾事故。
二、倡导移风易俗,推行文明祭扫生态安葬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为切入点,把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的全过程,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X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XXX〕57号)和市民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环保祭祀的公告》(兰民发〔XXX〕28号)精神,深化殡葬改革,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成为新常态,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环保。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方式。一是在集中祭祀服务场所要发出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思念墙等免费或奖励活动,组织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追思活动,推广鲜花、植树、网络祭扫等文明祭扫方式,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二是做好集中祭祀点位的设置管理工作。按照居民居住密集程度、历年祭祀惯例以及去年清明节期间设置的集中祭祀点位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科学设置集中祭祀点位和祭祀设施、清理工具,以巩固提高去年主城区集中祭祀点宣传引导的成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让文明祭祀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烈士纪念活动,组织祭先烈、敬先贤等各种缅怀仪式,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日文化活动,减轻群众集中出行压力,引导群众享受现代节日生活。五是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二)持续推行生态安葬方式。持续深入的贯彻落实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探索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区县民政局、市殡仪馆要重点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指导和推动公墓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改革探索,积极开辟骨灰可降解树葬、格位存放、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地方式,以及土葬区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生态葬法,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同时,大力宣传和倡导祭扫群众使用无毒、可降解的环保殡葬用品。
三、坚持优质服务,扎实开展殡葬服务工作
各区县民政局要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借清明节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有利时机,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并贯穿于全年殡葬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认同感。
(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要围绕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把清明节服务保障工作作为殡葬服务提升行动的一次集中演练,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殡葬服务,改进殡葬管理,提升监管水平。坚持服务为先,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各公墓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二)深入开展殡葬行风建设。将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促进,在优质文明、公平诚信、清正廉洁、生态惠民等方面下功夫,坚决纠正殡葬行业不正之风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的管理,严格落实《甘肃省殡葬价格管理办法》,杜绝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殡葬行风的监督网络,通过首问负责制、公开承诺制等方式强化服务单位的自我监督,在此基础上拓宽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有力地监督促进殡葬行风建设,争取涌现出更多群众满意窗口、优质服务品牌、优秀服务标兵,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努力做好清明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清明祭扫期间公墓周边交通疏导,协调增开祭扫公交专线,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增加临时性停车场所,及时疏导集中祭扫服务场所的周边交通。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用电、食品等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殡葬宣传,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区县民政局、各殡葬服务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利时机,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今年3月10日至4月10日期间,在全市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清明节殡葬宣传月活动。要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要大力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扫、植树缅怀、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宣传倡导集体共祭、社区公祭、家庭追思等现代追思活动,培育绿色文明殡葬理念,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文化传承上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广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先进行为,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理念。要充分发挥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要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殡葬宣传进街道社区、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按照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