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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农业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第一要务是抓好粮食生产。我市人多地少,粮食自给率不到40%,要把确保粮食安全放在农业工作的首位。要认真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充分调动基层干部抓粮食、广大农民种粮食的热情。广泛开展高产创建,建立省级水稻高产千亩示范方30个。加大优良品种、统防统治、测土施肥等技术应用,着力提高单产和品质,推广水稻主导品种面积80万亩,实现粮食单产410公斤以上。各地要把多种早稻、多种旱杂粮,抓规模大户、抓全程服务,抓面积落实,抓乡镇村重视作为增产增收的主要举措,确保全市早稻播种面积12.5万亩,粮食播种总面积194万亩、粮食总产74万吨以上。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稳定主产蔬菜基地,进一步开发山地蔬菜、设施蔬菜和反季节蔬菜,新建保障型蔬菜基地3万亩,不断丰富市场供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设施农业1.5万亩,新启动实施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6万亩。认真落实生猪、奶业扶持政策,增强主要畜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生猪饲养量200万头以上。大力发展果茶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全市新发展果园2万亩,换种改植和新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0.2万亩,优化改造果园10万亩。
二、加快“两区”建设,提高建设档次和水平
要确保“两区”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就必须严把建设进度和质量关,完善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建设效果。一是抓落实。严格“两区”规划实施,切实抓好建设责任、扶持政策、资金项目和配套服务的落实到位,确保规划进度不耽误、实施方案不走样。加强考核和检查督促,加强经验交流,深化“两区”创建工作。今年,确保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8.96万亩,年内基本建成1至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5个主导产业示范区和10个特色农业精品园。二是提质量。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创建,切实改善基础设施、服务配套设施和生产技术装备,“两区”和标准农田上图入库率分别达到100%和95%。全面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努力使“两区”的生产水平、产品质量、产出效益全面提高,真正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三是建机制。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强化支农资金整合,落实以奖代补政策,加强项目包装推介和招商引资,构建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确保年内农业利用外资和工商资本不少于20家。完善“两区”地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管。健全“两区”管理机构,争取实体化运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四是积极推动仙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充分发挥仙居独特的人脉优势和优美的生态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三、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深化安全供种体系建设,强化种子质量管理与品种管理,落实农作物储备种子105万公斤。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免疫、检疫、监测等综合防控措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牢固树立现代植保理念,加快推进农作物统防统治的专业化。实施水稻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面积95万亩、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45万亩。加快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严防重大病虫害发生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做好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开工建设2012年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基本完成去年启动项目的建设并交付使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2个、示范村32个。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下达指标。继续推行农产品生产记录和产地准出制度。组织开展“瘦肉精”清缴行动,深入推进“瘦肉精”等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强化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产品监管,逐步完善联防联控、检打联动、应急处置的制度,农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
四、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积极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重大实用技术。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支撑,完善农科教、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大协作机制,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力求在主导产业关键环节和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大力实施现代种业发展工程,深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现有种业资源的整合优化与利用,加快培育种业骨干龙头企业,强化市场监管,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科技为依托、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增强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升种业发展水平。建立督查反馈机制,落实去年上海农产品交易会期间,科研院校(所)助推现代农业发展洽谈会上签订的科技合作项目。完善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增加农业科技经费投入,引导社会力量从事农业科技研发、推广和产业化开发。
五、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按照农牧结合、循环利用和畜禽排泄量与种植业消纳量相匹配的原则,创建畜牧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和特色畜牧业精品园。完成10家省级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创建,认定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个、示范企业(合作社)2个、示范项目10个。深入开展畜禽养殖场整治,建立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11月前完成126家畜禽养殖场年度整治任务。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实施率达53%。不断推进绿色认证工作,提升“三品”创建水平,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个、绿色食品12个,通过“三品”认证产地面积8万亩。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300万亩(次)。扩大水旱轮作、农牧结合、立体种养等新型农作制度应用,探索畜禽排泄物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新模式,规模畜禽养殖场排泄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6%和78%,不断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设,推广沼气供气、沼肥利用、太阳能光热光电应用、生活污水处理等技术,着力打造绿色能源农业。全市新建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0.5万立方米、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0.8万立方米、沼气用户800户,新增太阳能热水器3.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4%。
六、培育农业新型主体,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一是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动合作社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新建成100家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规模养殖场联合组建新型合作社,推进饲料生产主体与新型畜牧合作社和大型养殖场的联合。鼓励合作社通过增资扩股,或以产业、品牌、资产为纽带进行整合与重组,新培育30家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强社。今年,合作社发展要着力在联合社工商注册、合作社融资、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对产业带动力强、与农民利益联接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争取新增5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两区”建设、农产品基地开发、加工技术改造和发展订单生产。支持农业企业“走出去”经营和创办连锁专卖店,深化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农副产品出口比上年增3%。以优良地方品种资源为重点,通过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推进集团化种业核心企业培育。三是大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力度,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2000名,培训“阳光工程”学员800名,新招农广校种养和涉农专业学历学员1000名、现代农业经营领军人才60名,着力提升他们的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参与我市农业就业创业,逐步实现农民队伍的知识化、年轻化。
七、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加强农业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行“3+X”服务模式,全市启动建设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30个,创建国家级农技推广示范县2个。加强农产品营销服务。积极举办柑橘节、文旦节、开采节、茶文化节等农事节庆活动,组织参加各大展示展销、评优评比活动,不断提升我市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搭建市场信息网络沟通平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网上销售。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新业态,推动农产品专业市场、冷藏保鲜、物流配送等一批新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能力。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多元化服务,推动农业服务从产中作业服务向产前农资供应和信息服务、产后产品销售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等延伸。积极发展农机化服务,推进工厂育苗、机插机收等服务,新增先进适用农机装备1万台(套)。大力推广粮食生产机械化作业,推广水稻机插面积13.5万亩,新建水稻育秧中心6个、粮食烘干中心12个,粮食烘干能力达到17万吨,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为农民提供生产、科技、政策、农产品买卖和防灾减灾等信息服务。
八、强化农村经营管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探索整村、整组连片集中流转,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万亩,新增规模流转面积2万亩,为吸引工商资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全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系,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深化村级财务审计和财务公开,完成1600个村集体经济审计和财务清理,完成9个村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今年有新的突破。继续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鼓励采用资源开发、物业租赁、资产营运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资金,规范提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拓宽集体经济收入渠道。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确保不发生农民负担恶性事件。
九、加强农业综合执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开展“强监管、严执法、优服务、提效能”主题活动。完善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培育优化农资市场主体,深化小农资店整规工作,全面推行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保安全执法行动,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创新农业执法体制机制,完善与工商、公安等部门执法协作会商机制。完善农业检验检测体系,为农业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健全农业生产事故调处机制,畅通“12316”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公正调处农业生产事故纠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办理行为,进一步创新行政审批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审批和网上监督等方式,提高行政效能。继续推行行政处罚决定说理性工作,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开展“六五”农业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农业法律进百企入百社”活动,继续做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作。认真办理党代表建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面商率、满意率达到100%。抓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调解、、领导接待日等工作制度,健全多元化的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一、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评价有效机制
1、严格贯彻执行《当阳市建设工程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强化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企业的信用管理。重点加大对企业的资质、市场行为及质量安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将检查结果依照评分标准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评价,定期对社会信用评价信息。
2、以诚信体系建设为抓手,加强信用评价结果的管理及运用。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企业市场准入清出、招投标评分、差别化管理、评优评先和扶优扶强的重要依据,并及时将企业信用情况上报市住建委或外地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企业信用管理全覆盖,以此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促使企业诚信守法。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市场整顿力度
3、以规范市场为主线,扎实开展“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年”活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当文,加大巡查力度和频度,严厉查处违反规定无证施工或未批先建的行为;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当文件,强化监管机构责任落实和日常市场行为巡查,加大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责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专项整治出借资质、施工企业不履责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
4、以工程招投标为龙头,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能。一是严格实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规范肢解发包行为,规范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继续加强对商品房开发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凡商品房开发项目,必须请有资质的招标机构组织招标,必须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拦标价,招标文件和拦标价应办理备案手续。
5、全面提升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一是继续做好合同备案、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经备案的招标文件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二是逐步参与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价监管,对招投标前预算清单的编制和竣工后工程结算的编制进行程序性审查。三是搞好价格信息的采集工作。扩大信息采集范围,在市造价信息品种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际,补充编制我市包括市政工程材料价格在内的信息。由本市建筑材料生产厂家提供材料出厂价格,编制厂家提供的地材价格信息,并录入我市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和其它建筑产品或材料等。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行安全程序化管理
6、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分解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重大安全隐患督办等管理制度,督促建设单位、施工、监理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事故责任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7、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企业负责人现场督办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消除。
8、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建立我市重大危险源评审专家库,落实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加强高大模板方案编制及审核、专家论证等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治理。
9、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把安全标准化作为质量验收的前置条件,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四、以质量安全为核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
10、调整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实施“项目到组、责任到人”的监管模式。完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评价和建筑节能验收,加强工程实体质量监管,尤其是加强对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一是开展对结构用建筑材料、楼板厚度等结构实体质量的专项整治。二是积极支持和督促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资质的办理,使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合法运作,从而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三是抓好检测服务工作。
11、引导企业创建精品工程,提升工程质量。一是加大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力度,将分户验收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建筑节能质量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墙体材料使用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监督参建各方履行质量责任,严肃查处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责任单位。
12、加强装饰装修管理,倡导低碳、环保、绿色装修。一是加强住宅小区室内装修管理,出台相关文件并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对公建二次装饰的督办力度。三是加强装饰企业的规范化管理。
13、继续加强质量创优活动,完善创优方案。将工程质量精品创建与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引导企业积极创优。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我市建筑行业科技运用水平。
2013年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全镇人民的饮食安全,建设“平安陶庄”、“和谐陶庄”而努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三网”建设。
认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做到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干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形成部门合力齐抓的局面,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坚持以推进“三网”建设为目标。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机制,按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能分工,落实食品安全部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工作到位的责任机制。二是积极依托“百镇连锁超市,千村放心店”工程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目标,把“千村放心店”的建设纳入农村规划,加快各行政村的“四位一体”建设步伐,努力推进农村其他食品商店的优胜劣汰和规范经营。三是不断完善基层群众监督网络,切实加强培训和管理,形成一支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的村级监督员队伍。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按照县政府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污染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进市安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者参与“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努力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二是建立农贸市场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努力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系数。三是以餐饮业为主的“五小”行业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有证饮食的卫生标准,同时坚决取缔无证饮食摊店,加强霍乱预防工作,认真做好镇内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活动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领域的检查,组织开展以“五一”、“十一”、中秋、元旦、春节为重点的食品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五是以餐饮服务业和学校食品安全为监管重点,大力推进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六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督查和检测,严格整治或取缔不符合食品安全加工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七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根据上级部门的整治安排,加强对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领域,餐饮食堂,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的专项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主要目标任务: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00亿元,同比增长18%,实现增加值280亿元,上缴税收达到30亿元,行业从业人数55万人,在全省的首位度保持50%,力争进入全国建筑业先进行列。
争取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全国百强建筑业企业中榜上有名,2-3家监理企业争取进入全国监理企业百强,2-3家装饰企业进入中国装饰企业百强,争取使35-40家建筑业企业进入全省五十强,使8家监理企业进入全省十强,在全省装饰企业10强中企业占8家以上;年产值50亿元的本地企业力争3-4家,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企业达20-25家。
全力服务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型公益建筑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大对本地企业扶持力度,提高建筑业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出台地方性政策意见,着力解决制约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融资、人力资源等突出问题,促进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1、推动我市建筑业总承包企业加快升级步伐,鼓励现有高资质等级的建筑业骨干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吸纳低等级的建筑业企业;整合现有企业资源、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扶植、培育一批资本雄厚、技术密集、管理一流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
2、全力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市一二级建筑业企业进行摸底排队,对照资质标准和条件,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培育扶持;合理调配全市建筑业资源,带领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跑部进厅,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帮扶企业资质升级,扩大高等级资质企业数量,加速形成高资质的龙头企业集群优势,增强建筑业竞争优势,打造建筑业品牌。建立建筑业企业(一级以上)、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季)例会制度。
3、引导企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增房建、预拌商品混凝土、劳务企业及招标、检测机构数量。引导企业上延勘察设计,下延安装、装饰,拉长产业链。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引导小而全、小而散的企业向“专、精、特、高、新”的方向发展。鼓励符合投资发展要求的专业承包企业做出特色,做精做专。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骨干总承包企业调整资质专业结构,积极向市政、水利、铁路、公路、石油化工、电力等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和大规模投资的热点领域、专业积极拓展,全面抢占“铁公基”市场。
4、积极倡导本地中小企业与中铁四局、建工、中煤矿山、三建等龙头骨干企业的开展工程分包和劳务协作,充分发挥这些大企业在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矿山、公路交通、超高层等领域的品牌影响力和带动作用,引导本地中小施工企业参与这些龙头企业承建项目的分包、劳务,主动与这些大企业进行分工协作,借力发展。
5、做好经营结构调整。坚持“一业为主、多元经营”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经营建筑”的理念,实施“建筑业和房地产互动”战略,加快促使企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积极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原始积累,开展资本运作,积极开拓环保、能源、矿山、路桥(铁路)交通等今后国家投资热点和发展热点的领域。
二、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外向带动建筑业发展
6、以扩大拓展省外、国外市场作为做大我市建筑业的重点来抓,不断增加我市建筑企业在省外和国外的市场份额。鼓励大企业跨省、跨境谋求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建筑队伍在房建、装修、钢结构、防腐保温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不断巩固和扩大在国内外市场的总承包份额。协商财政、金融等部门从政策、资金上支持建筑企业向外发展。
7、鼓励和支持基础条件好、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对外经营资格,参与国际承包和劳务合作,帮助企业争取国家专项促进政策支持,研究搭建境外输出平台,带动出国承包和跨境建筑劳务输出。组织水泥研究院、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工集团、省外经建设公司、建工集团及桑铌科技、三川自控、通用研究院、鸿路钢构、中铁钢构、中国机械第五建设公司等国际工程业绩好的企业开展传经送宝活动、结对子,帮助并带动更多企业走出国门。
8、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驻外办事处负责人例会制度(一年两次),通过在新兴建筑市场(适时)召开(一次)推介会等方式,帮扶我市的优势企业向外拓展市场。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构建区域性协作关系,大力推介我市建筑企业参与当地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加强外出队伍的管理,提高务工人员的技术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上下功夫
9、培养优秀企业家群体。以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为核心,努力提升建筑队伍整体竞争力。全年安排1次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综合培训工作,培养一批优秀的建筑企业高层管理人才,提高其组织管理、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精心培育领军人物和知名企业家,营造有利于优秀企业家和优秀科技、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对其中有突出贡献的,在建筑业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10、提升建造师等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水平。利用政策导向,激励企业开展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培养人才,组织国家注册人员考前辅导,提升考试通过率。鼓励企业选送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出国出境培训。加强管理骨干队伍建设,对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全年安排1~2次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法律法规、业务能力培训。
11、加强工程监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继续教育,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按照省厅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的要求用,充分利用专家的优势及丰富经验,加强对监理员的岗位培训。全年安排1~2次监理员业务培训。
四、大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三县建筑业大发展
12、促进县域建筑业发展。建立县区建筑业管理工作(季)例会制度。各区县建立产业激励机制,改变我市区县建筑业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引导企业提高技术等级和产业层次,增强市场竞争力,积极抢占外埠市场,推动县域建筑业发展。力争三县建筑业年均增长速度确保不低于20%。
肥东县要依托外派劳务基地,充分发扬肥东建筑大县的历史传统,引凤还巢,鼓励在京津、东北、新疆、等地发展的建筑劳务队伍回乡注册发展。
肥西、长丰要发挥建筑业劳动密集型特点,吸纳富裕劳动力,抓住“十二五”期间我市“打造新市镇、建设新农村”“深入实施"141"空间发展战略”和“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等设施建设”的机会,引导富裕劳动力向当地建筑业市场转移就业,同时利用工程锻炼队伍,以老带新,培养一批技术骨干,壮大建筑业队伍,促进建筑业发展。
五、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13、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对建设工程企业取得资质后,企业注册人员数量、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加大对不符合资质条件和注册人员资格的清查力度。对不满足资质标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及出租出借资质资格、重复注册、不履行执业责任等行为的企业和执业人员,及时依法撤销、吊销或降低其资质、资格,清出建筑市场。出台《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办法》;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动态核查:每周一次抽查、每月一次专项检查、6-8月份开展一次建筑业企业资质综合监督检查。
14、强化建筑市场“两场联动”监管,通过进一步强化市场与现场、建委与县区、建委与市直部门、机关与委属单位等多方位、多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运行有效的内外、上下联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建筑市场监管(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安排2次对县区监管行为的督查。
15、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出台《关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落实好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监、安监、施工许可、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的动态监管制度,综合运用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信用评价、经济处罚、市场准入清出等手段,提高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依法建设的意识,建立重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约谈制度。全年安排1次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全年安排2次对重点建设工程市场行为专项检查。
16、强化合同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合同备案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立分包劳务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合同的管理,动态掌握合同履约情况,强化对合同备案特别是重大变更备案的管理,防范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7、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施工许可制度,4月底前出台《施工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严格限制“开工证明”项目批准数量,凡非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发“开工证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工负责,项目到人,责任到人,坚决制止未履行任何批准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安排2-3次施工许可证发放专项检查。
18、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承诺制度。即凡注册地在我市的建筑业企业新申请资质,申请升级、增项资质,外地建筑业企业申办进肥登记备案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承诺书》,凡未按要求提交《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的,有关资质及备案事项一律不予办理。建立新办企业负责人例会制度。
19、严格实施注册证书原件代管制度,所有在窗口办理的施工许可及开工报告,必须履行注册证书原件代管。严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变更制度,所有变更必须符合《关于严格施工许可管理的紧急通知》(合建建管[2010]18号)规定的七种情形:“1、因重病或重伤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2、主动辞职或调离工作岗位的;3、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认为该建筑师(总监)不称职的;4、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5、被责令停止执业资格的;6、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7、死亡”。严格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在岗责任制度和不在岗履责重处重罚制度。对不能按合同要求在岗履责的,限制或停止3-12个月的市场准入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岗位)证书。
20、加强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管理工作,结合省厅即将出台的《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建造师队伍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建造师队伍。出台《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执业行为考核管理办法》;全年安排1-2次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执业人员在岗履责情况专项检查。
21、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监管,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出发,进一步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职责、任务。抓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即将出台《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时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监理企业监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的意见》;通过宣贯,进一步明确监理责任。贯彻“优质优先”、“优质优价”的招投标政策,强化招投标过程中监理方案优劣比选和人员素质要求,弱化价格因素,提高监理的服务水平。全年安排1-2次对监理企业、1次对招标机构的专项检查。
22、严格建筑劳务企业管理。劳务企业雇用农民工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将此作为申请、审批劳务企业资质时的必备条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加强对农民工上岗前的技能培训,继续强力抓好在肥建筑业企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并使教学管理常态化、制度化,使在肥企业建校率达到100%,达到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和基本技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本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应加强对劳务用工的管理,建立劳务用工实名制,杜绝违法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严肃查处劳务用工的违法违规行为。
23、强化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管理,印发并严格执行《关于转发<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皖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待印发)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进肥需一级以上资质,劳务企业一事一批。建立外地进肥企业动态考核制度,加大对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年安排1-2次对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的专项检查。
六、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工作
24、大力推进建设工程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发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完善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管理,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继续执行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月)例会制度,全年安排1~2次信用管理工作专业培训。
25、修订《建筑业企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定名为《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围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工作,着力完善“统一组织规划,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奖惩机制,统一信用法规”的“五个统一”原则。把信用评价体系覆盖到工程建设领域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市场主体。
26、将市县区开发区的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备案、企业资质、从业人员资格、信用管理等信息,全部实现在建设网上统一集中对社会,建立项目许可信息、资质资格信息、信用评价信息定期披露制度,实现网上查询和信息的互联互通共享功能,推进建筑市场诚信建设。
27、发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功能,对于扣分已达到一定程度的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人实行强制离岗培训制度,以达到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目的。
七、继续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机制
28、继续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网络监控体系。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探索在农民工工资“零投诉”企业建立企业内部保障金制度和建立企业农民工工资专户,为企业诚实守信营造氛围。
八、主动作为,为重点建设项目做好服务保障
29、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跟进服务制度。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靠前主动服务,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速度、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环节紧密衔接,保证项目快速、顺利推进。
九、大力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促进行政效能提高
30、创建高素质队伍。以“责任、敬业、效能、服务、依法”为要求,加强队伍建设,重点强化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全面提高政治思想、业务工作素质。全年安排1~2次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我局在市编办和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完成2009年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况 2、把年检合格单位在宁夏机构编制网上进行了公告。按照自治区事业局年检文件通知要求,把年检结果以编办函的形式分别送达给法院、检察院、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管理局、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单位)。进一步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多方协作,联合监督管理。
3、做好并完成了事业单位日常登记换证工作。 5、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农村指导员和基层挂职锻炼工作。
7、完成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二、2012年工作要点 2、加强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后事业局要针对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多方协作,形成合力;联合监管,共同把关”的措施,每年把年检结果以函的形式送达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工商、税务、财政、人劳局、人民银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协助监督管理,以便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事业单位唯一合法“身份证”、“通行证”的地位和作用。
3、积极主动和有关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创造条件,使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单位能够依法进行登记。